1、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正式發布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重點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對房地產貸款余額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設置上限。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不得高于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對超出管理規定要求的銀行設置過渡期以進行貸款規模調整。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 2%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 2 年
2、;超出 2%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 4 年。同時銀行須制定業務調整過渡期內逐步達到管理要求的調整方案,明確向管理要求邊際收斂的具體舉措。對銀行分檔分類,各地方因地制宜設置管理要求。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結合經濟金融發展水平等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可在增減 2.5%的范圍內進行調整。租賃類貸款、資管新規過渡期內回表貸款不納入管理范圍。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占比計算。同時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 2021 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
3、納入統計范圍。本部分對 54 家樣本銀行的個人按揭貸款占比及涉房貸款占比情況進行了統計。對于樣本中 6 家第一檔銀行,截至 2020 年末建設銀行及郵儲銀行個人按揭貸款占比分別超出占比上限 2.64pct 和 1.11pct,截至 2021H1 建設銀行及郵儲銀行個人按揭貸款占比分別超出占比上限 1.64pct 和 0.46pct。對于樣本中 12 家第二檔銀行,截至 2020 年末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和興業銀行個人按揭貸款占比分別超出占比上限 5.35pct、0.48pct 和 6.55pct,截至 2021H1 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和興業銀行個人按揭貸款占比分別超出占比上限 4.71pct、0
4、.25pct和 5.95pct。對于樣本中 33 家第三檔銀行,截至 2020 年末個人按揭貸款占比超出占比上限的銀行有 9 家,包括徽商銀行、成都銀行、渝農商行、青島銀行、廈門銀行、齊魯銀行、重慶農商銀行、中原銀行和江西銀行,截至 2021H1 個人按揭貸款占比超出占比上限的銀行依舊是這 9 家。對于樣本中 3 家第四檔銀行,個人按揭貸款占比均符合政策要求??傮w而言,54 家樣本銀行中,截至 2020 年末個人按揭貸款占比超限的有 14 家,截至 2021H1 年末個人按揭貸款占比超限的仍為這 14 家,但其超出占比比例均有所下降。對于樣本中 6 家第一檔銀行和 3 家第四檔銀行,涉房貸款占
5、比均符合政策要求。對于樣本中 12 家第二檔銀行,截至 2020 年末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和渤海銀行涉房貸款占比分別超出占比上限 5.62pct、7.06pct 和 3.99pct,截至 2021H1 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和興業銀行涉房貸款占比分別超出占比上限 4.72pct、7.11pct 和 0.96pct。對于樣本中 33 家第三檔銀行,截至 2020 年末涉房貸款占比超出占比上限的銀行有 12 家,包括徽商銀行、杭州銀行、成都銀行、鄭州銀行、青農商行、青島銀行、廈門銀行、齊魯銀行、中原銀行、江西銀行、九江銀行和青島農商行,截至 2021H1涉房貸款占比超出占比上限的銀行有 11 家,杭州銀行通過壓降實現了占比達標??傮w而言,54 家樣本銀行中,截至 2020 年末涉房貸款占比超限的有 15 家,截至 2021H1 年末涉房貸款占比超限的下降為 14 家。除了興業銀行、徽商銀行以外,其余超限銀行涉房貸款超出比例均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