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墨加協定》與《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汽車原產地規則對比 同時,《美加墨貿易協定》增強對汽車原產地規則之要求,要求整車、核心零部件“區域價值含量”不低于 75%(以前為 62.5%),伴隨 IRA 法案頒布,零部件在北美本地化生產需求凸顯。 其它 下載Excel 下載圖片 原圖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