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業電價上行,碳酸鋰價格下降,工商業儲能已經具備經濟性 浙江省分時電價政策具備 2 充 2 放條件:根據浙江省發改委,2021 年 10 月 15 號之后浙江省全年大工業電價尖峰時段由原 19:00-21:00 調整為 9:00-11:00、15:00-17:00,低谷時段仍為 12 小時。同時,為做好迎峰度夏度冬期間電力保障工作,在每年夏季 7、8 月份及冬季 1、12 月份,增設 13:00-15:00為尖峰時段。尖峰時段調整后,浙江省具備 9:00-11:00、15:00-17:00 或 9:00-11:00、13:00-17:00 兩個用電尖峰時段,在浙江分時電價政策之下,工商業儲能具備 2 充 2 放條件。此外,2021 年 10 月 15號之后浙江大工業峰谷價差進一步拉大,提高尖峰電價 5.6 分/kWh,降低低谷電價 6.38 分/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