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 年 4 月國務院發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的正式發布開啟了我國“十三五”期間水環境治理的“新元年”。在考核指標上分兩個時間節點進行,到 2020 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 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 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 93%,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 1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 70%左右。京津冀區域喪失使用功能(劣于 V 類)的水體斷面比例下降 15 個百分點左右,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力爭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到 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 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為 95%左右。環保部門預計“水十條”帶來投資規模將高于大氣的 1.7 萬億元,無疑將會給環保市場帶來新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