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開發銀行(ADB)在2020年12月發布了報告《如何通過更好監管塑造印度尼西亞電力行業的未來》。
印尼電力監管機構的主要任務:
由于電力需求不斷增長,印尼電力部門需要在未來幾年吸引大量投資。根據2019年的破產保護法案,印度尼西亞未來10年的平均電力需求增長率為6.42%。為了滿足不斷增長的需求,預計到2028年需要增加56千兆瓦的發電能力。相關的投資需求大于當前來自國家電力公司(PLN)、次國家層面和私營部門的投資總和。此外,現有的基礎設施使用效率低下,給電力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成本。
印尼電力部門以PLN為中心,作為主要的電力供應商。PLN擁有并經營約60% 的已安裝發電能力。PLN還可以作為獨立電力生產商(IPP)發電的單一買家。IPPs 擁有并運營總裝機容量的40%左右,以購電協議確定的價格直接向PLN出售所有電力。
2028年,國家電力計劃(RUKN)草案(2018-2037年)預測的電力需求接近700太瓦時,而同一年,RUKN草案(2018-2027年)預測的電力需求約為500太瓦時。此外,2025年的能源結構中,石油和煤的比例分別低于25%和30%以上;預計能源組合使用0.4%的石油和54.4% 的煤炭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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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亞洲開發銀行(ADB):如何通過更好監管塑造印度尼西亞電力行業的未來》。點擊下載PDF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