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政策倡議組織在2020年12月發布了《巴西在執行森林法規方面的立場總結報告》。
大多數州已經制定了恢復應用程序和合法森林保護區的最低限度規則,然而在2019年沒有制定合法森林保護區環境規則的十二個州,在2020年沒有取得顯著進展。只有巴拉那州在2020年通過制定補充規范取得了進展,該州的監管框架不夠完善。
一些州制定了法律規則,為退化和改變地區的原生植被恢復項目的準備、執行和監測制定了指導方針和標準,而其他州則通過手冊和書籍來解決這一問題。法定森林保護區,即通過向州或聯邦政府捐贈公共保護單位內的私人地區,迄今已有十二個州制定了相關補償法規。例如,圣保羅在2020年創立了農業法律項目,明確規定通過向保護單位捐贈地區,建立合法的森林保護區補償。
圣保羅通過了一項州法律,列出了在州級森林保護區計算中必須考慮的法律框架。2019年,圣保羅州法院認為這一條款符合憲法,但最高檢察署向最高聯邦法院提起了特別上訴,對這一裁決提出質疑。最高法院對這一上訴的裁決將具有重大意義,因為它將確定各州的權限,以及它們在立法和確定執行第68條的法律框架時將使用的標準。
除了今年實施的各州行動之外,2020年在聯邦一級執行的其他活動可能影響各州森林法的執行,例如修訂森林法的聯邦實施法和立法提案存在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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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氣候政策倡議組織:巴西在執行森林法規方面的立場總結報告》。點擊下載PDF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