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公告-昌發展:關于在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況下回購股份和賠償投資者損失的公告.PDF》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臨時公告-昌發展:關于在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況下回購股份和賠償投資者損失的公告.PDF(3頁珍藏版)》請在三個皮匠報告上搜索。
1、公告編號:2023-114證券代碼:873943證券簡稱:昌發展主辦券商:國融證券北京昌發展產業運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發展產業運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在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況下關于在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況下回購股份和賠償投資者損失的公告回購股份和賠償投資者損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北京昌發展產業運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
2、市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認招股說明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為此,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擬向投資者作出以下承諾:一、公司承諾1.公司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公司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若公司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公司將及時提出股份回購預案,并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討論和審議,依法回購本次發行的全部新股,回購價格按照發行價(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
3、項的,發行價應相應調整)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確定,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實施。在實施上述股份回購時,如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3.若因公司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4.若公司發行申請文件被中國證監會或司法機關認定為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在公司收到相關認定文件后 2 個交易日內,公司及相關各方應就該等事項進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項公告后及時公告相應的公司回購新股、賠償損失的方案的制定和進展情況;公告編號:2023-1145.如公司不符合發行上市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注冊并已經
4、發行上市的,公司將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交易所或司法機關等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構成欺詐發行并作出責令回購決定書 2 個交易日內披露有關信息,并在責令回購決定書要求的期限內,根據責令回購決定書的要求制定股票回購方案,并在制定股票回購方案后 2 個交易日內公告,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股票回購方案,并按照方案發出回購要約。公司或者被認定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在股票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后 2 個交易日內,公告回購方案的實施情況,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6.若上述公司回購新股、賠償損失承諾未得到及時履行,公司將及時進行公告,并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
5、管理人員關于公司回購新股、賠償損失等承諾的履行情況以及未履行承諾時的補救及改正情況。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1.本單位承諾公司提交的有關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本單位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若公司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本單位將依法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如有),依法督促公司回購本次發行并上市的全部新股?;刭弮r格按照發行價(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發行價應相應調整)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確定,并根據相關法律
6、、法規規定的程序實施。在實施上述股份回購時,如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3.若因公司發行申請文件被有權機關認定為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單位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賠償金額依據監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的金額確定;4.如公司不符合發行上市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注冊并已經發行上市的,公司將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交易所或司法機關等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構成欺詐發行并作出責令回購決定書 2 個交易日內披露有關信息,如本單位被認定負有責任的,本單位應當在股票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后 2 個交易日內,公告回購方案的實施情況,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7、5.本單位承諾切公告編號:2023-114實履行上述承諾,若違反該等承諾并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單位愿意依法承擔對投資者的賠償責任。三、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1.本人承諾公司提交的有關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本人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若因公司發行申請文件被有權機關認定為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人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賠償金額依據監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的金額確定;3.本人承諾切實履行上述承諾,若違反該等承諾并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擔對投資者的賠償責任;4.本人保證不因其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拒不履行或者放棄履行承諾。特此公告。特此公告。北京昌發展產業運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23 年 12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