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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個性化展示未征得個人信息主體的同意如前所述,個人信息屬于個人主體的基本權利,與個人信息主體的基本利益密切相關,因此任何對個人信息的處理,都應當征得個人信息主體的同意。實踐中,以App為例,可能存在以下方面的問題:(1)由于隱私政策未詳細披露使用個人信息進行個性化展示的場景以及對用戶可能產生的影響等問題,對用戶進行畫像以及個性化展示,并沒有征得個人信息主體的同意,違反了征得用戶同意的個人信息保護原則。(2)強制用戶同意個性化展示功能,用戶如不同意就不能使用產品功能,或者個性化展示與其他產品/服務的功能捆綁在一起,用戶被要求一攬子同意等,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最小必要以及選擇同意原則。例如,網絡
2、服務提供者在隱私政策中要求用戶同意使用個性化展示服務,如不同意隱私政策則直接退出服務,但是客觀上,用戶拒絕個性化展示服務有可能并不影響用戶使用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又如,對于利用Cookie技術跟蹤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并對用戶進行畫像的,雖然平臺服務提供者有時可能會通過Cookie banner向用戶提供選擇同意使用Cookie記錄其個人信息的選項,但是有時用戶只是同意Cookie為提供產品服務便利性的目的采集其個人信息,并不同意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采集到的個人信息進行個性化展示,此時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只給用戶提供一個統一的“同意”選項,即使用戶點擊了同意,其對于使用個性化展示的同意也是被動的,并非出于其真實的意愿。(3)隱私政策中對于個性化展示的場景、個性化展示對用戶可能產生的影響等問題表述不清,過于冗長晦澀,或則披露的位置過于分散、隱蔽,利用一般用戶缺乏行業經驗,不能充分知悉、理解和預估個性化展示意義的弱點,致使用戶作出不能反映其真實意思的選擇。此時,即使用戶點擊了“同意”,客觀上也不應就此認定為該選擇具有法律效力或視為對其自身權利的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