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倫律師事務所:區塊鏈法律研究報告(59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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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塊鏈區塊鏈法律實務報告法律實務報告1/58 中倫區塊鏈法律實務報告 名譽編委:名譽編委:張學兵張學兵 編委:編委:馬軍馬軍 龔樂凡龔樂凡 張炯張炯 于魯平于魯平 樊曉娟樊曉娟 2/58 目 錄前前 言言 .3 3 一、區塊鏈背景介紹一、區塊鏈背景介紹 .5 5(一)什么是區塊鏈.5(二)區塊鏈都有哪些應用.7 二、政策對可信區塊鏈的支持二、政策對可信區塊鏈的支持 .7 7 三、區塊鏈應用模式及法律分析三、區塊鏈應用模式及法律分析 .1212(一)授信融資.12(二)跨境支付.15(三)應收賬款融資.17(四)供應鏈票據融資.19(五)區塊鏈寵物.20(六)證據存證.21(七)數字資產平臺交易

2、所.23(八)虛擬幣.27(九)慈善+區塊鏈模式.30 四、區塊鏈實務中的法律問題及風險四、區塊鏈實務中的法律問題及風險 .3131(一)代幣發行融資的法律問題.31(二)智能合約的法律效力問題.32(三)區塊鏈應用法律關系變化問題.32(四)侵犯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法律問題.33(五)稅收征管法律問題.33(六)監管中的法律問題.34(七)虛擬幣交易被操縱的風險.34(八)技術層面的法律風險.35(九)非法集資風險.36(十)合同詐騙風險.37(十一)非法經營風險.37(十二)洗錢風險.38 五、未來區塊鏈發展中的機遇與挑戰五、未來區塊鏈發展中的機遇與挑戰 .3939(一)不失時機區塊鏈給傳

3、統領域帶來的機遇.39(二)敢于面對區塊鏈發展所帶來的挑戰.41 附附 錄錄 .4545 附錄一:國內虛擬幣政策匯總.45 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 號).45 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47 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51 附錄二:世界各國對虛擬幣政策匯總.53 3/58 前前 言言 區塊鏈技術的產生給傳統行業帶來了變革的機會,也給數字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巨變的曙光,其將重新定義公司的業務模式和國家的經濟格局和游戲規則。自2017年以來,區塊鏈作為新技術成為社會資本追逐的新星,促使區塊鏈技術的研發獲得了大量的投資。2019年10月24日

4、,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了第十八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指出,區塊鏈技術應用已延伸到數字金融、物聯網、智能制造、供應鏈管理、數字資產交易等多個領域,區塊鏈技術的集成應用在新的技術革新和產業變革中起著重要作用,明確要求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在具體部署層面,習總書記提出了以下要求:(1)技術研究方面,強化基礎研究,推動協同攻關,加強區塊鏈標準化研究;(2)產業發展方面,構建區塊鏈產業生態,加快區塊鏈和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前沿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推動集成創新和融合應用;(3)產業融合方面,推動區塊鏈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探索“區塊鏈+

5、”在民生領域的運用,推動區塊鏈底層技術服務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相結合等;(4)技術規范方面,加強對區塊鏈技術的引導和規范,加強對區塊鏈安全風險的研究和分析,探索建立適應區塊鏈技術機制的安全保障體系。為回應社會熱點,中倫積極跟進區塊鏈技術發展前沿,結合區塊鏈技術落地項目的調研結果及近期積累的項目經驗,我們期望能夠揭示區塊鏈應用對現行法律的挑戰及其存在的法律問題與風險,以便為客戶提供更加專業的服務。區塊鏈的意義在于可以構建一個更加可靠、透明的互聯網系統(不僅如此,還可以為通訊帶來變革),從根本上為互聯網提供一個公開化、透明化的價值交換系統,減少欺詐等不合法行為。同時,根據區塊鏈點對點的特點,區塊鏈應

6、用在一定程度上簡化了傳統應用的流程,降低了眾多不必要的成本。但是,區塊鏈技術作為公開透明的信息系統,與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的保護理念相違背,而如何保障線上的資產憑證或資產的真實性等問題,也都是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亟待解決的障礙。所以,區塊鏈技術的真正推廣有賴于技術、法律和政策、生態系統等多方面的突破。4/58 在研究過程中,我們發現有很多“區塊鏈”淪為“概念”炒作的對象,并沒有真正的應用落地。本報告從區塊鏈技術發展的背景開始,介紹了政府對可信區塊鏈的政策支持,從目前已產生的區塊鏈應用的模式展開分析,總結現有模式存在的法律問題及風險;同時,報告根據現有國家政策對實踐中出現的以“區塊鏈”、“數字資產”

7、名義進行欺詐的相關法律風險進行了披露。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引發了世界性的技術競賽,我國也從國家層面開始出臺區塊鏈技術提供服務的相關規則。2018年在國家政策的引導下區塊鏈的發展逐步回歸理性,越來越多的技術投入到實體產業當中,挑戰與機遇并存。在習近平總書記在政治局集體學習上發表關于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的重要講話之后,借助于國家戰略的東風,我們相信未來區塊鏈產業將迎來發展的新時期。鑒于中倫在區塊鏈產業發展領域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為更好地服務客戶,特撰寫此區塊鏈法律實務報告,希望能為客戶提供更專業的見解。5/58 一、區塊鏈背景介紹一、區塊鏈背景介紹 (一)什么是區塊鏈(一)什么是區塊鏈 2

8、008年中本聰發表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第一次提出區塊鏈的概念,并將區塊鏈作為比特幣的核心底層技術。狹義來講,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鏈條的方式組合成的特定數據結構,并以密碼學方式保證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去中心化共享總賬(Decentral-ized shared ledger),能夠安全存儲簡單的、有先后關系的、能在系統內驗證的數據。1也有人認為區塊鏈是一種基于密碼學技術生成的分布式共享數據庫,其本質是通過去中心化的方式集體維護一個可靠數據庫的技術方案。2不管哪種概念,區塊鏈都具有分布式、不可篡改、智能合約、加密性的特點,具體如下:分布式結構。分布式結構。分布式是區

9、塊鏈作為賬本所具有的最重要的特點,所謂分布式是指區塊鏈技術的運行均以分布式系統結構運行,其數據的記錄、存儲、交易、驗證,甚至是區塊的形成均是在分布式的結構中進行,它不僅實現了數據傳輸的P2P 模式,也讓所有節點的信息都可實現互相驗證,達到每一節點對某一信息形成共識的效果。這種分布式結構類似于微信群聊天,每個用戶都利用不同的存儲載體(例如:手機、電腦)分別記錄聊天信息,并單獨存儲在本地,任何個人都無法篡改群聊中的內容。不可篡改。不可篡改。由于區塊鏈是分布式的存儲,在區塊鏈上交易每個節點都會記錄該交易信息,如果想要更改交易信息就必須通過該區塊鏈 51%以上的算力才能完成。簡單來說,需要區塊鏈上 5

10、1%以上的節點同意才能對該交易信息進行更改,剩余 49%的節點將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共識對交易信息進行改正。由此可知,區塊鏈的用戶越多,篡改數據信息時需要獲得同意的用戶數量也就越多,難度也就越大。智能合約。智能合約。智能合約并非區塊鏈技術本身所具有,智能合約是一項獨立的利用計算機算法將傳統的合約轉化為智能識別觸發的自動化執行的技術。區塊鏈是一項分布式記錄的賬本,一方利用區塊鏈+智能合約向社會不特定的公眾發出要 1 袁勇 王飛躍;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與展望自動化學報.第 42 卷,第 4 期 2016 年 4 月。2 林曉軒;區塊鏈技術在金融業的應用中國金融,2016 年第 8 期。6/58 約,

11、接收方如果同意則可以直接通過智能合約作出承諾,在各方約定的合同條件成就時,即會觸發智能合約自動執行指令,那么合同將會被不可逆地自動履行,將交易內容合約智能化。加密性。加密性。區塊鏈最關鍵的技術應當是數字加密技術,這種加密技術是利用一種數字加密算法,這種加密算法一般分為對稱加密算法和非對稱加密算法,區塊鏈中主要使用的是非對稱的加密算法。非對稱加密算法主要是為了解決區塊鏈的安全性和區塊鏈交易所有權驗證的需求而應用到區塊鏈中的加密技術。非對稱加密具有兩個密鑰,一個是為信息加密的密鑰,另一個是與加密密鑰相對應的解密密鑰。非對稱加密技術在區塊鏈中的應用場景主要包括信息加密、數字簽名和登陸認證等。3信息加

12、密主要是發送者將信息進行公鑰加密,發送給持有私鑰的信息接收者,并對信息進行解密。數字簽名是信息發送者將信息私鑰加密后,信息接收者用發送者的公鑰進行解密。登陸認證是指客戶在其客戶端登陸后使用加密私鑰發送給服務器,服務器接收后采用公鑰進行解密認證登陸信息。在法律方面,2019 年 10 月 26 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正式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以下簡稱“密碼法”),并將于 2020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其填補了我國密碼領域長期存在的法律空白,規定了密碼的定義、密碼工作的基本原則、密碼分類管理體制等重要內容。由于數字加密技術是區塊鏈技術的關鍵,我國首部密碼法的出臺對于推

13、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護和規范指引。區塊鏈技術作為比特幣的核心技術,獨立發展成為一個具有共識機制的智能合約數據存儲技術。目前國內對區塊鏈的發展主要持支持態度,原因在于區塊鏈作為一種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簿,具有難以篡改,智能合約等優點,可以為交易結構的去中心化提供技術支持。雖然目前技術尚未達到完全成熟的地步,應用也尚未廣泛落地,但應堅決反對概念炒作,促進區塊鏈服務于實體經濟。進入 2018 年以來,區塊鏈產業的發展成為傳統投資領域的關注重點,國內各大巨頭也紛紛布局區塊鏈技術,搶占區塊鏈技術高地。從整體上來看,我國南方城市布局區塊鏈較早,區塊鏈產業探索較為領先,主要城市為廣州、

14、深圳、上 3 https:/ 最后訪問時間 2018 年 7 月 10 日 7/58 海、杭州、貴陽、重慶等城市。北方地區較為遲緩,但也呈現出迎頭追趕的趨勢,主要為北京、雄安、青島等城市。最引人注目的是 2018 年 4 月由杭州市主導的100 億人民幣區塊鏈創新基金落戶杭州市產業園,并集中簽約 10 家區塊鏈產業企業入駐。(二)區塊鏈都有哪些應用(二)區塊鏈都有哪些應用 區塊鏈作為比特幣最基礎的底層技術,比特幣等虛擬幣是其最佳的應用場景。截至 2018 年 5 月底,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幣分叉數量達到 1610 種。面對層出不窮的虛擬幣和“跌宕起伏”的幣值,虛擬幣價值的不穩定性及風險的高發性

15、,使世界各國對虛擬幣的法律及政策態度也有所不同。區塊鏈作為一種新的分布式的技術,各領域針對區塊鏈應用的構想較多,雖然,真正落地的場景還不多,但廣泛應用在實體經濟的趨勢明顯。例如:企業的供應鏈金融,金融機構中的證券交易所、審計機構、銀行體系中、大型科技企業;區塊鏈物聯網;區塊鏈在大數據、教育、醫療、公證、彩票、通信中的應用等。以上區塊鏈的應用都以區塊鏈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征為基礎,主要是為了實現交易信息的內部共享、不可篡改,降低傳統應用的成本,以構建透明的、公開的信息社會。隨著對區塊鏈認識的逐漸深入,我國改變了對區塊鏈技術應用的消極態度,轉而持鼓勵支持區塊鏈應用的產業發展。持支持態度,習近平總

16、書記在中國科學院院士大會上強調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物聯網、區塊鏈等新興信息技術正在加速突破,世界正在進入以信息為主導的產業發展時期。國家網信辦也于 2019 年1 月 10 日發布了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從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備案的角度,從根源上支持和規范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從區塊鏈技術的發展來看,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倡導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實體經濟中去,我國地方政府更是成立專門的區塊鏈產業基金發展實體經濟。二、政策對可信區塊鏈的支持二、政策對可信區塊鏈的支持 國內各級政府對于可信區塊鏈技術持支持的態度,并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區塊 8/58 鏈技術及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以引導區塊鏈技術應用于實體

17、產業,不斷以技術創新推動產業發展。在具體政策上,很多地方政府都出臺了具體的區塊鏈技術促進措施,并以產業園或者產業聚集的形式招商引資,出臺優惠政策。本報告將國內區塊鏈政策匯總如下:序號序號 行政級行政級別別/區劃區劃 政策名稱政策名稱 頒布時間頒布時間 主要內容主要內容 1.1.工信部 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2016.10 總結了國內外區塊鏈發展現狀和典型應用場景,介紹了國區塊鏈技術發展路線圖以及未來區塊鏈技術標準化方向和進程。2.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 2016.12 首次將區塊鏈寫入鼓勵發展的戰略性前沿技術。3.3.商務部 進一步推進國家電子

18、商務示范基地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7.1 推動示范基地創業孵化,促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的創新應用。4.4.工信部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規劃(2016-2020 年)2017.1 提出區塊鏈等領域創新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等要求。5.5.工信部 云計算發展三年行動計 劃(2017 年-2019 年)2017.3 開展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新業務的研發和產業化。6.6.國務院 關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 2017.7 促進區塊鏈技術與人工智能的融合,建立新型社會信任體系。7.國務院 關于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 20

19、17.8 提出開展人工智能、區塊鏈新試點。8.國務院 關于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2017.10 提出要研究利用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建立基于供應鏈的信用評價機制。9/58 見 9.9.國務院 關于深化“互聯網+先進制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指導意見 2017.11 促進邊緣計算、人工智能、增強現實、虛擬現實、區塊鏈等新興前沿技術在工業互聯網中的研究與探索。10.10.工信部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2017.11 提出區塊鏈等領域創新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等要求。11.央行 中國金融業務信息技術“十三五”發展規劃 2017.12 指出了要加強區塊鏈基礎技術研

20、究,開展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研究。明確提出積極推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研究,并組織進行國家數字貨幣的試點。12.12.國家郵政局 關于推進郵政業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7.12 與沿線國家交流郵政業和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及區塊鏈等融合發展的經驗,聯合開展科技應用示范。13.13.工信部 關于組織開展信息消費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8.2 積極探索利用區塊鏈技術開展 信息物流全程監測,推進物流業信息消費降本增效。14.14.工信部 2018 年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標準化工作要點 2018.3 提出推動組建全國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1、全國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標準化委員會。15.15.教育部 教育信息化 2.0 行動計劃 2018.4 提出積極探索基于區塊鏈、大數據等新技術的智能學習效果記錄、轉移、交換、認證等有效方式,形成泛在化、智能化學習體系,推進信息技術和智能技術深度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打造教育發展國際競爭新增長極。16.16.工信部 工業互聯網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 年)2018.6 鼓勵推進邊緣計算、深度學習、區塊鏈等新興前沿技術在工業互聯網的應用研究。17.17.工信部 “十三五”國家信息化2018.10 表示將積極構建完善區塊鏈標準體系,加快 10/58 規劃的通知 推動重點標準研制和應用推廣,逐步

22、構建完善的標準體系。18.中央網信辦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20191 規定了區塊鏈信息服務的定義,以及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從事區塊鏈信息服務(包括新產品、新功能、新應用)需要向地方網信辦備案登記,要求信息服務提供者對用戶實施實名制。19.北京市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金融業發展規劃 2016.12 將區塊鏈歸為互聯網金融的一項技術,鼓勵發展。20.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創新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 2017.4 開展人工智能、區塊鏈、量化投資、智能金融等前沿技術示范應用,按照簽署的技術應用合同或采購協議金額的30%給予企業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 500 萬元。

23、21.關于構建首都綠色金融體系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2017.9 發展基于區塊鏈的綠色金融信息基礎設施,提高綠色金融項目安全保障水平。22.上海市 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區塊鏈技術應用自律規則 2017.4 包含系統風險防范、監管等 12 條內容,這也是國內首個互聯網金融行業區塊鏈自律規則。23.廣州市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區塊鏈產業發展辦法 2017.12 整個政策共 10 條,核心條款包括 7 個方面,涵蓋成長獎勵、平臺獎勵、應用獎勵、技術獎勵、金融支持、活動補貼等。預計每年將增加 2 億元左右的財政投入。24.深圳市 深圳市金融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2016.11 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區塊鏈

24、、數字貨幣等新興技術的研究探索。25.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扶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7.9 鼓勵金融創新,設立金融科技專項獎,重點獎勵在區塊鏈、數字貨幣、金融大數據運用等領域的優秀項目,年度獎勵額度控制在 11/58 600 萬元以內。26.市經貿信息委關于組織實施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信息安全專項 2018 年第二批扶持計劃的通知 2018.3 區塊鏈屬于扶持領域之一,按投資計算,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 200 萬元,資助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30%。27.重慶市 關于加快區塊鏈產業培育及創新應用的意見 2017.11 提出到 2020 年,力爭全市打造 2-5 個

25、區塊鏈產業基地,引進和培育區塊鏈國內細分領域龍頭企業 10 家以上、有核心技術或成長型的區塊鏈企業 50 家以上,引進和培育區塊鏈中高級人才 500 名以上,初步形成國內重要的區塊鏈產業高地和創新應用基地。28.西湖區 關于打造西湖谷區區塊鏈產業的政策意見(試行)2017.5 鼓勵和推動區塊鏈產業的發展。29.浙江省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代擬稿)2017.11 提及需要加快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前沿領域的研究和產品創新。30.南京市 南京市“十三五”金融業發展規劃 2017.3 強調要以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及區塊鏈技術為核心,推進金融科技在征

26、信、授信、風險控制等領域的廣泛應用。31.貴州省 貴州省數字經濟發展規劃(2017-2020 年)2017.2 提出了“建設區塊鏈數字資產交易平臺,構建區塊鏈應用標準體系”等目標。32.貴陽市 促進區塊鏈技術創新及應用十條政策措施(試行)2017.5 在入駐、運營、成果獎勵、人才、培訓、融資、風險、上市十個方面提供政策支持。33.江西省 關于印發江西省“十2017.9 鼓勵發展區塊鏈技術、可信時間戳認定等互 12/58 三五”建設綠色金融體系規劃的通知 聯網金融安全技術,應用于金融業務場景。34.34.成都市 財政金融 19 條 2017.8 鼓勵發展金融科技產業,支持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

27、、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金融領域深度融合。35.福建省 促進我省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的政策建議 2017.6 福建信息產業基礎較好,金融、物流等現代服務業迅速發展,可為區塊鏈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支撐和應用場景。36.關于加快全省工業數字經濟創新發展的意見 2018.1 提到要探索區塊鏈技術創新,挖掘區塊鏈技術價值,鼓勵企業加入開源社區,利用國際開源技術資源進行再創新,推動區塊鏈在社會治理、資產管理、公示公證、社會救助、知識產權、工業檢測存證等領域的應用。37.甘肅省 關于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實施意見 2018.2 要求推進研究利用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建立基于供應鏈的信用評價機制。

28、表:2-1 三、三、區塊鏈應用模式及法律分析區塊鏈應用模式及法律分析4 4 區塊鏈技術具有廣泛的應用空間,本章基于傳統行業的痛點以及區塊鏈技術為行業帶來的改變,主要是對區塊鏈技術的傳統應用,以及改變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進行論述,包括授信融資、跨境支付、應收賬款融資、票據融資、證據存證、區塊鏈寵物、虛擬幣、數字資產交易所等九個領域。(一)(一)授信融資授信融資 授信融資一直是銀行解決企業融資困境的首選方式,傳統授信融資手續復雜 4 此部分引用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區塊鏈金融應用法律問題研究報告。13/58 耗時,致使流動資產的大量沉淀,授信資金“趴在賬上”白付利息,無形之中增大了企

29、業財務壓力,這些因素的疊加導致企業信用擴張能力減弱、融資困難。應用區塊鏈技術之后,被授信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可以在鏈上實時申請具體額度,實現企業融資信息實時共享,充分調動授信資金的流動性,減少企業申請授信的程序。具體模式如圖 3.1.1 所示:圖 3.1.1 在授信融資應用中,供應鏈上各個環節例如企業的交易、經營等信息均會在區塊鏈上進行記錄,區塊鏈技術平臺扮演了信息中介的角色,。金融機構可以根據鏈上企業的信息為供應鏈企業進行總體授信,核心企業和其他供應鏈內企業則可根據金融機構的授信額度向金融機構申請在本集團內批準相應額度的貸款,申請的額度可以視為整個供應鏈在該金融機構可獲得的授信額度。上下游企業通

30、過區塊鏈向金融機構提出融資額度申請,從而獲得相應的貸款額度,金融機構根據鏈上企業所持有的額度和實際交易或者實際所需資金,進行鏈上審批,鏈上申請的貸款只能用于事前約定的事項,當貸款企業將資金歸還給金融機構時,則相應額度即可恢復。通過這種融資模式,上下游企業可以直接憑借核心企業的授信額度,向金融機構借貸,而無需核心企業另行為其進行擔保。由于上下游企業申請額度的行為均需通過區塊鏈的審核和記錄,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供應鏈內部管理混亂的情況 14/58 發生。此外,供應鏈中的額度還可以設置有效期限,供應鏈內各企業的授信額度是隨著供應鏈整體的運作情況以及各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進行動態調整,這就保證了供應鏈中的

31、資金分配和利用方案始終進行動態優化。因此,區塊鏈在供應鏈授信融資中的運用為上下游企業提供了更便利、快捷的融資途徑,有助于提高鏈上資金流轉的效率,激發供應鏈的運行活力,使鏈上企業獲得最大利益。授信融資的法律分析授信融資的法律分析 授信行為,實質上是金融機構承諾在一定額度內為企業提供資金的借貸法律關系。供應鏈授信融資模式中,金融機構首先通過區塊鏈上所標記的信息,確認核心企業的授信額度,則金融機構與核心企業間形成了信用擔保,金融機構通過區塊鏈上的信息共享實時掌握以核心企業為主的授信企業群的實際交易信息,以及其他能夠評價企業信用信息的信息情況。在區塊鏈中整體及分別評估授信融資企業核心企業的信用之后,商

32、業銀行根據整體貸款需求,結合線下與線上審核給予被授信人一定額度的貸款,從而形成借貸法律關系。在這一模式下,債務直接以節點的形式存在于區塊鏈上,債務的發生時間也較為靈活,極大的降低了企業與銀行之間授信繁瑣程度。對于上下游企業而言,其所持授信額度是核心企業的授信額度,所有的上下游企業在核心企業的信用下,基于區塊鏈向銀行發布貸款請求并獲得貸款。當上下游企業憑授信額度請求其發放相應項目所需的貸款時,銀行根據區塊鏈上的實時共享信息,驗證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之間的交易信息,驗證交易信息真實后銀行即可根據智能合約自動給上下游借款,上下游企業與銀行之間形成借貸關系。在該模式下,核心企業是否需要承擔對還款的信用

33、擔?;蛘哌€款的責任?核心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法律關系又是什么?我們認為核心企業將內部企業納入授信體系,實際上是對自身信用范圍的擴展,給內部企業提供了核心企業的信用,在金融機構根據核心企業的信用發放貸款的行為中,核心企業提供的是一種信用擔保。但核心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不存在直接的法律關系。在授信區塊鏈中,要求所有的上下游企業和金融機構都要在鏈上,需要統一的 ERP 系統(“企業資源計劃系統”的簡稱)來融匯每個主體的信息,通過區塊鏈技術確保數據的可信、互認流轉。建立統一的 ERP 系統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具有一定的難度,并且在區塊鏈上共享信息存在商業秘密泄露的風險。所有的信息都 15/58 匯聚到區塊鏈

34、中將形成區塊鏈數據池,數據安全也將面臨極大的挑戰,一旦區塊鏈受到攻擊整個鏈條上的商業信息將受到極大的損害。因此,利用區塊鏈進行授信融資需要加強區塊鏈技術的維護和運營,需要具備專業能力的專業團隊去負責區塊鏈的運營。(二)跨境支付(二)跨境支付 傳統跨行支付清算主要依賴人民銀行二代支付系統,商業銀行在其中充當第三方機構的角色,商家通過數字簽名與銀行實現金融信息交互,消費者則同樣通過數字簽名與銀行實現金融信息交互,銀行負責記賬,商家和消費者之間通過銀行進行了信息隔離。傳統的第三方支付也是要通過中國銀聯清算中心進行跨境支付清算,跨境支付不僅需要經過復雜的審批程序,還需要經過復雜的清算程序才能將資金轉移

35、到國外,這使消費者既要面臨審核無法通過的風險,還要花費時間進行漫長等待。區塊鏈跨境支付是以區塊鏈為基礎。將虛擬幣作為跨境支付的流通貨幣,以實現實時跨境支付,避免因監管機構審查所帶來的風險。以瑞波5(Ripple)跨境支付為例:Ripple 的金融結算方案包含三項主要技術:用于存儲用戶賬戶資金的公共分布式賬本 Ripple Network,專門處理支付清算請求的硬件模塊 Ripple Connect,設備可以接入 Ripple Network 的網絡即時查詢做市商提供的貨幣匯率,并在匯款銀行和收款銀行間建立通信傳輸匯款詳細信息;嵌入流動性提供商(銀行外匯部門等)既有系統的專門插件 Ripple

36、Stream,Ripple Stream 供做市商向 Ripple 網絡提交買/賣價格。這一解決方案中有四類參與者:銀行、做市商與支付發起人、收款人。在 ripple 的網絡支持下,ripple 的基礎貨幣瑞波幣 XRP6充當基礎貨幣,法定貨幣與 XRP 建立聯系后,就能跟其他任何一種法定貨幣建立聯系,通過系統聯系轉賬人與收款人所在銀行,實現 P2P 跨境支付。XRP 的另一個作用是防止垃圾請求攻擊。瑞波幣固定為 1000 億個,每個 ripple 賬戶要求至少持有 20 個瑞波 5 瑞波公司是一家支付公司,成立于 2014 年,核心思想是建立一個能夠取代銀行金融體系的點對點支付網絡。6 瑞波

37、幣,簡稱 XRP,是瑞波公司發行的基于區塊鏈的虛擬幣。16/58 幣,每次交易需銷毀 0.0001 個瑞波幣,這樣的費用對于正常交易者來說基本可以忽略不計。但在外界進行攻擊時,系統會識別到交易量的大量提升,“驗證端”會形成銷毀幣數增加的一致共識,從而導致需要銷毀的瑞波幣呈幾何級數增長,攻擊的成本將會極高。7 上述簡單支付模式的背后,有著 Ripple 以 Ripple Network 為基礎建立的完善的工作系統。銀行通過 Ripple Connect 實現點對點支付等相關信息交換,并且能夠與 Ripple Network 相連接實現資金信息流轉,其中銀行不必持有外幣,資金也將僅在境內流通,流動

38、性由第三方做市商實現(第三方做市商通過 Ripple Stream 交互界面與 Ripple Network 相連,提供做市職能)。如圖 3.2.1 所示(來源于瑞波官網中):有以下幾個重要的角色:Gateway 網關,網關可以是銀行、做市商、經銷商。Consumer 客戶,可以是對公客戶和對私客戶。假設 A 地的跨境支付發起人想向 B 地收款人轉一筆賬,A 地銀行將通過ripple Connect 與 B 地銀行完成轉賬信息的交流,如收款人是否是 B 銀行的客戶、是否滿足反洗錢等要求,收集 A、B 兩地銀行的手續費,通過 Ripple Connect找到能提供匯率的的做市商(流動性提供者),

39、并申請獲取匯率,形成最終的支付明細。即收款行費用、匯款行費用、匯率,提供給發起人,由發起人確認是否可以接受相關的收費和匯率。發起人接受并確認之后,A 銀行通過 Ripple Network向做市商支付所需的 A 地貨幣,做市商向收款人所在 B 地銀行支付所需的外地貨幣并從中賺取差價。此筆交易將記錄在 Ripple Network 的分布賬本(Ripple Consensus Ledger,簡稱 RCL)中,A 地銀行賬戶的本幣余額將會減少,B 地銀行賬戶的本幣余額將會增加,做市商賬戶的 A 地貨幣余額將增加相應數額,做市商B 地貨幣余額將減少相應數額。B 地銀行確認收入在 Ripple Net

40、work 分布式賬單入賬后,將在收款人銀行賬戶增加 B 地貨幣余額,轉賬完成。8 7 唐文劍,呂雯等,區塊鏈將如何定義世界,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6,第 150 頁。8 案例來源于(原)瑞波支付官網和宜信研究院。17/58 圖 3.2.1 區塊鏈跨境支付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銀行、做市商等主體利用區塊鏈實行跨境支付,主要是為了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降低跨境支付的成本。其模式如上圖 3.2.1 所示。另一種是普通的企業利用區塊鏈及其數字幣進行跨境支付,主要方式為在區塊鏈上將數字幣作為支付的介質,并將法定貨幣與該數字幣進行兌換。第一種模式改變了銀行間支付經常由中央銀行完成的方式,實現了區塊鏈上各

41、主體之間互相進行信息共享,相互驗證,保證信息的一致性,擺脫了中央銀行結算的繁瑣程序,實現銀行之間直接進行轉換,大大提高了跨境支付的效率。這種模式并未改變原有的法律主體,原有的法律主體也具有相應的資質。第二種模式,主要是由普通的區塊鏈公司進行跨境支付,這種行為缺乏相應的資質,根據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業務暫行規則(銀辦發2015210 號)第六條、第七條關于直接參與者與間接參與者的資質要求,可能涉嫌非法經營行為。(三)應收賬款融資(三)應收賬款融資 供應鏈應收款融資模式中,區塊鏈除記錄、公示供應鏈各企業的基礎經營、交易信息外,鏈上的企業可以有選擇地將自己在供應鏈中產生的應收賬款信息即自己所享有的債權

42、憑證上傳到區塊鏈上,使其對鏈上的其他節點的主體可見。區塊鏈平臺將會完整地記錄各方主體基于應收賬款融資所發布的真實信息,通過原銀行A銀行Bripple連接ripple連接ripple網絡支付指令 結算 結算 18/58 始資產上鏈的審核校驗與確權,確認交易及其信息的真實性。此外,區塊鏈平臺將會引進多家金融機構,通過金融機構在鏈上審核,進行資金配置,支持小微企業融資,降低融資成本。在該模式中區塊鏈的作用在于集中供應鏈中所有可以交易的債權,通過驗證和交流促成應收賬款融資。如圖 3.3.1 所示:圖 3.3.1 應收賬款融資的法律分析應收賬款融資的法律分析 1.1.注意涉嫌非法經營交易所和非法集資的風

43、險注意涉嫌非法經營交易所和非法集資的風險 企業在區塊鏈平臺中驗證并確認應收賬款后,形成數字債權憑證,可以將數字債權憑證進行拆分或者轉讓,其他供應主體可以根據需求選擇不同的到期產品,進行買賣融資。將企業債權轉化為數字債權份額在區塊鏈平臺上交易,交易者應當注意是否存在競價交易、電子撮合、做市商等標準化合約交易的法律問題,如果存在上述問題則這種債券融資模式可能會涉嫌集中交易的行為。9需要注意的是,該區塊鏈交易平臺在解決應收賬款融資的過程中涉嫌以時間優先、價格優先進行集中交易應收賬款資產,這是一種證券化行為,區塊鏈交易平臺則可能充當交易所的功能,可能會涉嫌非法經營。針對融資方來說,一旦向不特定對象或者

44、累計 200 人以上的主體進行融資則可能涉嫌非法公開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集資的法律風險。9參見: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 號)“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準設立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19/58 2.2.自主定價自主定價的風險的風險 與傳統的應收賬款融資相比,區塊鏈平臺應收賬款融資在信息共享的情形下實施自主定價的模式。這種供應商之間進行自主定價的行為,無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和審計,購買者對應收賬款的價值和預期回購情況很難做出準確的判斷,存在定價

45、不當和違約的風險。(四)供應鏈票據融資(四)供應鏈票據融資 供應鏈票據融資模式中,供應鏈上的企業有選擇地將本企業的各類商業票據信息上傳到區塊鏈中,形成多個票據池,區塊鏈平臺將會對票據進行驗證并實時更新票據是否承兌。同時,區塊鏈上的其他節點也會對票據進行記錄,將票據登記為區塊鏈賬本后作為融資憑證。供應鏈中的企業均可以對這些票據進行查看并從中篩選本企業需要的票據,從而,通過向票據持有人交付資金獲取票據。電子票據流通的過程中,區塊鏈將會記錄線上票據的背書轉讓情況,并向鏈上其他節點進行公示。由此可知,區塊鏈平臺提供了一個供應鏈內部企業之間的票據交易平臺,通過對企業票據信息的整合、管理,促成鏈上企業之間

46、的票據流轉,最大限度地發揮票據的融資功能。如圖 3.4.1 所示:圖 3.4.1 票據融資的法律分析票據融資的法律分析 線下票據轉讓背書的風險。線下票據轉讓背書的風險。在此模式下,各企業將票據信息上傳到區塊鏈,并在鏈上達成交易合意,然后在區塊鏈線上進行票據背書記錄,通過向其他節點 20/58 共享公示背書信息。當融資者在線上通過票據轉讓獲得融資時,區塊鏈只是從線上記錄了背書信息,如何將線下的票據轉讓背書與線上背書相結合需要投資者重視。票據轉讓的主要形式是背書轉讓,我國票據法中對于背書的內容、形式等均作出了詳細規定,例如:票據法第 27 條規定票據轉讓背書分為可轉讓和不可轉讓,可轉讓的在轉讓過程

47、中需要對票據進行粘單或者在票據上進行背書10,而區塊鏈票據則是以電子票據為主,記錄在電子票據上,這就導致線下實物票據背書怎么辦?當線下票據上的背書與線上電子票據背書不一致時如何處理。再者,票據法第 33 條規定不得將匯票部分轉讓背書,否則背書無效。區塊鏈票據融資存在將票據分成若干份進行融資的情形,否則區塊鏈票據就不能發揮去中心化的融資功能效果。票據交易雙方在進行票據背書轉讓時應背書,避免票據權利的行使受到影響。電子票據背書轉讓的未遵循線下背書,僅在區塊鏈中進行背書,區塊鏈背書能否替代在票據上背書等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探討。涉嫌票據經紀業務的法律風險。涉嫌票據經紀業務的法律風險。此種模式下,區塊鏈的

48、應用實質上是為供應鏈企業提供票據交易的平臺。該平臺為供應鏈內部企業提供票據流轉服務,實現了以區塊鏈票據為流轉質押,上游企業以下游企業的票據實現票據融資的目的。至于利用票據在企業內部進行融資的行為,是否涉嫌運營票據經紀業務,是否需要申請票據經紀業務的牌照,是區塊鏈票據融資需要注意的風險。(五)區塊鏈寵物(五)區塊鏈寵物 區塊鏈寵物借著區塊鏈的東風開始被各大技術公司所“寵幸”。目前市場上比較知名的有包括迅雷的鏈克、百度的萊茨狗、網易“招財貓”、360“區塊貓”、小米“加密兔”等,一時間這些利用區塊鏈技術加工出來的電子寵物成為了游戲愛好者追捧的對象。目前市場上區塊鏈寵物的獲取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系統

49、獎勵,玩家完成注冊或者注冊后完成一定的任務后會獲得一定數量的寵物獎勵;二是特定的場景,通過游戲商家設置的場景,游戲玩家通過完成一定的場景任務,例如:百度的買 10 票據法第 28 條規定。21/58 保險送萊茨狗、迅雷資源共享送鏈克、小米競拍送胡蘿卜等。而寵物的交易一般是通過商家交易或隔離后的第三方交易平臺進行競拍,賣家通過平臺向其他人進行掛牌出售,買家通過了解該寵物后選擇是否進行交易。寵物的定價則是根據寵物的稀有程度等因素來確認。有些寵物存在以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為競價規則情形,類似于交易所的交易規則,交易行為以代幣為對價。目前對于區塊鏈寵物的法律性質是存在爭議的,不同平臺的區塊鏈寵物具有不同

50、的功能和性質。例如,某克就是一種獲取虛擬服務或者進行物品兌換的權利憑證。該憑證具有升值、兌換服務的功能,并且可以在系統會員中或第三方平臺中進行交易,不管是在自身系統中或第三方平臺中進行撮合交易,都是一種對權益憑證的競價交易,再通過平臺自身的虛擬幣進行支付對價。根據交易是否對于系統內部會員公開,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公開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向不特定的人公開,不管人數的數量,二是向特定的二百人以上的人公開。區塊鏈寵物向用戶開放是否涉嫌公開,是否支付對價,是否存在競價行為都將會影響區塊鏈寵物的法律定性。實踐中,區塊鏈寵物是利用區塊鏈的加密性所生成的,具有唯一性特點,制造稀缺性的行為就是為了使區塊鏈寵物因稀

51、缺性而提高其飼養的價值。利用代幣進行交易實質上就是利用電子權利憑證進行所對應的虛擬物交易的行為,加上區塊鏈寵物從產生時作為一種獎勵被獎勵給玩家,到無限升值炒作的行為,它的價值根據需求的增加而增加。區塊鏈寵物交易中利用代幣進行競價交易虛擬商品,利用代幣替代法幣的行為屬于政策禁止的交易行為。(六)證據存證(六)證據存證 2018 年 9 月 7 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出臺,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臺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12018 年 6 月 28 日,杭州互聯網法院(以下簡

52、稱“該院”)一審宣判全國首例區塊鏈存證案,該院支持了原告以區塊鏈存證所收集的證據,從而支持了 11參見: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第二款。22/58 侵權的事實。該案中原告華泰一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一媒”)訴被告深圳市道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道同科技”)著作權侵權,其中原告華泰一媒發現被告侵權的事實后,請獨立第三方保全網(數秦公司)利用谷歌通過自動調用谷歌開源程序 puppeteer 對目標網頁進行抓取,抓取后存為數據電文,并上傳在區塊鏈中。保全網全網信息數據都由阿里云提供信息存儲服務。該案法院判決認定區塊鏈存證具有證據效力,在國內法學界引起較大的爭議。

53、該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八條規定12,從存證平臺的資質審查、侵權網頁取證的技術手段可信度審查和區塊鏈電子證據保存完整性審查三個方面對區塊鏈存證的電子證據進行了效力認定。該院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了該區塊鏈存證的證據效力:一是認為數秦公司具有中立性。通過了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完整性鑒別檢測,其運營的保全網具備作為第三方電子存證平臺的資質。二是關于侵權網頁取證技術手段的可信度高。保全網已獲得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與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產品質量檢測中心一級認證證書、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第三級的備案證明,保全網利用谷歌開源程序抓取數據,還將其保全網系統部署在阿里云云平臺中確保安全性。三是

54、區塊鏈電子證據保存的完整性。該院認為保全網將抓取的證據信息上傳至區塊鏈中,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征,若想修改該信息就必須修改其他區塊中保存的信息,利用了區塊鏈保存的證據具有保存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最終,該院認為區塊鏈存證符合電子證據認定相關規定,應當認定其具有證據效力。電子證據認定的標準電子證據認定的標準 最高院13對電子數據認定為“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該案中將侵權行為保存為電子信息,然后又將電子信息壓縮上傳至區塊鏈中進行保存。為了提高證據的證明效力,傳統的電子證據的搜集保存都需要第三方中介公證,12第八條:審查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應當考慮以下因素:(一)生成、儲存

55、或者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三)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四)其他相關因素。1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3/58 對證據進行公證處理目的是提高證據的證明效力,證明所保存的證據是真實的,證據收集是合法的。判斷證據是否具有證明效力,主要標準為證據是否具有真實性、客觀性、關聯性,區塊鏈電子存證是利用區塊鏈技術的分布式記錄以及難以篡改的特點對數據進行記錄存證。該院將未經公證的保全證據進

56、行證據認定,充分肯定了區塊鏈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功能。該院認為通過保全網存證可以認定其真實性,原因在于保全網具有諸多證書和備案證明,保全網具有獨立性。保全網能否替代公證作為證據的證明方,其保全的證據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區塊鏈證據真實性的證明”,尚有疑問。目前區塊鏈技術標準尚未統一,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存儲并非區塊鏈獨創,并且區塊鏈存儲并非完全不可篡改,只要達到 51%的同意即可更改區塊鏈存儲的數據,該案中保全網獲得公安部等網絡安全等級的證書其只能代表其保存數據安全的可靠性,并不能代表區塊鏈技術具有真實性。另外,該院在認定保全網與原告之間是否存在關

57、聯關系時從公司的股東關系出發認定保全網是一家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即認為其作為證據保全機構保全的證據具有客觀性,這樣將保全網利用區塊鏈技術保存的電子數據認定為具有公證效力的證據,是否還需要公正資質仍有待探討。目前國內法律對公司的獨立性沒有明確的定義,在實踐中獨立性的影響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僅從無股權關聯關系判定獨立性有些局限。而且我國公證機關的設立需要及其嚴格的條件,如果僅需要一個安全性技術資質便能替代公證機關的獨立性有些欠妥。目前,該技術仍然存在極大的爭議性,至少僅看網絡安全證書便能認定則有些輕率。當然,這也反映出我國電子證據審查標準的缺失,會導致司法審查出現較大的偏差。(七)數字資產平臺交易所(

58、七)數字資產平臺交易所1414 由于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目前尚屬新事物,除少數國家和地區對該類平臺有較為明確的法律規則之外,絕大多數國家依然秉持觀望的態度。在各個國家和 14 摘自,于魯平、曲雪寧數字資產交易平臺設立地選擇法律分析 24/58 地區監管態度千差萬別,法律和政策日新月異的大環境之下,各交易所在加強交易模式創新的同時,也需根據自己的商業目的適當選擇平臺運營地,需要綜合考量包括監管環境、牌照申請、銀行開戶等多方面的因素。監管環境監管環境 在平臺的設立地選擇上要充分考慮不同法域的規制環境,以及該國家或地區的主權情況及影響力。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的設立地,應當在政策相對寬松、對數字貨幣發展持積極

59、態度的國家或者地區。從平臺迅速發展、項目盡快落地的角度考慮,此類國家及地區可為良木。對數字貨幣抱有寬松監管態度的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可以進行進一步的分類:(1 1)無監管類)無監管類以塞舌爾為例以塞舌爾為例 塞舌爾目前并沒有針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但如果能獲得塞舌爾傳統的金融牌照,則能有效減少設立交易所的合規風險。(2 2)一般性監管類)一般性監管類以愛沙尼亞為例以愛沙尼亞為例 在愛沙尼亞,數字資產交易所相關牌照頒發主體為愛沙尼亞警察和邊防委員會,牌照類型包括:1)法定貨幣交換虛擬貨幣的服務提供商牌照:允許法幣交易和幣幣交易;2)虛擬貨幣錢包提供商牌照:允許在公司為客戶生成密鑰的框

60、架中提供虛擬貨幣(熱和冷)錢包服務,或者保留客戶的加密密鑰。(3 3)專門性立法類)專門性立法類以馬耳他為例以馬耳他為例 馬耳他政府對于數字貨幣持積極態度,暫無監管。2018 年 7 月該國政府出臺了三部監管法案,其中包括馬耳他數字創新管理局法案(MDIA)、虛擬金融資產法案(VC)、技術安排和服務法案(TAS),以對數字貨幣交易等相關行為進行監管,重點對 ICO 以及某些服務提供商進行監管。上述三種監管情況中,越是監管明確,有著系統的數字資產監管法律體系的國家,未來監管情況的可預見性越強,法律和政策波動的空間越小,在這類國家進行銀行開戶的難度也會因此而大大降低。反之,在無監管或監管不明確 2

61、5/58 的國家和地區,雖就目前來說合規壓力較小,但未來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在進行平臺搭建地選擇時,需要綜合地考量,合理地平衡合規壓力和監管不確定性。另一方面,目前世界上主流的交易所雖然存在身影分離、虛虛實實等現象,但都沒有放棄在世界主要主權國家的市場。不僅如此,目前各主流交易所正在以“游擊戰”的形式逐步從農村挺進城市,逐步加大對世界主要影響力國家的市場滲透,積極爭取大主權國家的認可。即便在以中國為代表的嚴格限制數字資產的國家都存有各大主流交易所影響力之博弈。因此除良木而棲外,需要通過合理架構設計在主要經濟體國家適度留痕,為未來留有市場余地。牌照申請牌照申請 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的運營因其性質的特

62、殊性和金融敏感性,往往會面臨限制性準入,其表現形式常為牌照的申請。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可申請的牌照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專門的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牌照,有這類牌照的國家和地區目前還屬于少數,如澳大利亞的 AUSTRA 牌照、日本金融廳牌照、愛沙尼亞法定貨幣交換虛擬貨幣的服務提供商牌照等;另一類牌照是傳統金融業務或證券業務牌照,由于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尚未對數字資產交易平臺進行系統的立法,目前多依賴于已有的法律體系對其進行監管,所以這類牌照更為普遍,也有著多種表現形式,如涉及證券則需取得證監會許可,涉及受監管之金融活動需取得金融監管機構批準等等。在決定是否在某國家或地區設置交易平臺前,需通過擬設立地的律師,

63、對該國家或地區的牌照申請時間、難度以及申請的要求進行詳細全面的了解,以確定是否能夠及時而有效地實現商業目的。GDPRGDPR 合規合規 26/58 2018 年 5 月 25 日,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正式生效,該條例是歐洲聯盟繼95 指令(即“關于個人數據處理保護與自由流動指令”)后,為加強個人數據保護,促進數據流通,應對數據信息時代挑戰所制定的聯盟范圍內用以保護公民個人隱私及數據的新法規。GDPR 的生效,對互聯網服務、金融科技等擁有用戶個人數據的企業帶來了巨大挑戰與沖擊。任何數據收集或處理主體,如在

64、歐盟區內設置辦公地點,將會受到 GDPR 的監管,因此可能導致平臺公司通過互聯網技術獲取和存儲用戶個人信息的合規成本較高。未在歐盟設置辦公地點的主體,在以下兩種情況也會受到 GDPR 管轄:1)向歐盟境內數據主體提供商品或服務,無論有償或無償;2)監控數據主體在歐盟境內的行為。設置數字資產交易平臺,難免會涉及對用戶個人數據的收集和利用,需考慮 GDPR 之合規難度及合規成本。區塊鏈的理念是建立信息透明、公開的去中心化世界,區塊鏈的設計也是分布式的賬本,區塊鏈的每個節點都分布在不同地區,一旦有一個節點進入歐盟區域內,整個鏈條都需要遵守歐盟的 GDPR的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區塊鏈信息公開、透

65、明的功能。資金池的建立與銀行開戶資金池的建立與銀行開戶 設置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如果涉及法幣交易和設置法幣資金池,需要考慮銀行開戶難易度問題,這個問題在選擇平臺運營地時很容易被忽略。目前,許多國家在銀行開戶方面,存在各種各樣的限制,如在愛沙尼亞,只有本國公司可在銀行開戶,且即使是本國公司,如董事中存在外籍人員,銀行也可能以此為由拒絕公司的開戶請求。在設立數字資產交易平臺時,對該國家和地區銀行開戶之難易度的考察也是至關重要的。如何適當地選擇平臺的搭建地,是開展數字資產交易平臺業務最首要的議題,在對所在地法律和政策進行深入地了解和研究的前提下,在寬松且穩定的監管環境下開展業務,能夠有效地減少合規壓力

66、及成本,避免未來的監管和政 27/58 策風險。除此之外,交易平臺也需遵守相關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合規性建設,對投資人進行有效的風險隔離和保護。(八)虛擬幣(八)虛擬幣 截至 2018 年 7 月,共有 1610 種虛擬幣,以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等虛擬幣為代表,除此之外大多數都是虛擬幣分叉或者自我發行上鏈的幣。除比特幣以外其他虛擬幣基本上都是無數量限制的,發行方根據市場情況進行發放。我國對比特幣等虛擬幣定性為“特定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我國官方并未定性為貨幣或者虛擬貨幣。雖然,我國大陸地區禁止虛擬幣交易所在大陸運營以及向公民提供

67、交易服務,但公民個人持有虛擬幣是合法,且被認可的。目前,國內以虛擬幣為名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賭博的亂象叢生,他們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向普通大眾宣傳“一夜暴富”的畸形觀念,“空手套白狼,炒幣割韭菜”,比如,深圳市的普銀幣借虛擬幣之名行集資詐騙之實,通過操作后臺操作虛擬幣價格進行“割韭菜”。根據央視曝光虛擬幣傳銷案,包括足球傳銷案(利用虛擬幣進行傳銷斂財活動)、百川幣、暗黑幣、恒星幣、皇尊幣、克拉幣、馬克幣、麥加幣、霹克幣、萬福幣、維卡幣、亞歐幣、五行幣等。利用虛擬幣進行傳銷,其向社會公眾吸收的資金數額遠大于傳統傳銷。虛擬幣傳銷一般以虛擬幣投資的方式實施,他們打著國家政策和互聯網技術的旗號

68、,如“一帶一路、互聯網+”等,經常會請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為其站臺。2018 年 6 月,湖南省婁底市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批準逮捕 8 名以“云金資產”虛擬幣大肆斂財的傳銷案,涉案會員 1.8 萬人、層級 400 多層、累計涉案金額 1.7 億元15。1.1.國內政策概覽國內政策概覽 國內相關法律政策主要涉及的是虛擬幣發行、交易行為的政策。在 2013 年比特幣剛開始炒作的時候,央行等五部委(具體詳見附錄一)就下發文件16強調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 15 參見:http:/ 16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

69、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 號)2013 年 12 月 3 日。28/58 特點。官方認為比特幣非“貨幣”,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將比特幣定性為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2017 年央行等七部委(具體詳見附錄一)針對比特幣的炒作,再次發文17強調代幣發行(ICO)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要求以發行 ICO 的項目立即

70、進行清退,正在發行的項目應當立即停止,清退的過程中要求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任何金融機構以及支付機構都不許為虛擬幣提供法幣與虛擬幣間的直接兌換服務。2018 年 8 月五部委發文(具體詳見附錄一)18強調將打著“區塊鏈”“金融創新”“數字資產”“虛擬資產”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進行界定,該文件就不法分子利用境外網站向境內居民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納入監管范疇,強調予以打擊。針對打著區塊鏈幌子,進行以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為特征的 IFO、IEO、ICO 非法集資行為,利用大 V 名人站臺等手段,進行虛假宣傳、幕后操縱等行為,該文件提醒大眾要充分認識其非法牟取暴利的行為,避免遭受損失。

71、根據以上規定,國內政策對比特幣等虛擬幣定性為特定的虛擬商品,個人持有虛擬幣屬于個人的權利自由,但禁止大規模交易所交易,禁止各類金融平臺提供各類幣的支付、中介服務等活動,禁止利用自媒體、網絡大 V、專家學者站臺,對 ICO 或者變相的 IFO、IEO 進行宣傳,開展具有隱蔽性的詐騙、非法融資的行為。國內政策的目的在于防范整體金融風險,充分保護投資者權益,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但并不意味著否定區塊鏈技術,區塊鏈技術自始至終都沒有成為監管否定的對象。2.2.國外法律政策概述國外法律政策概述 國外相關法律政策主要是虛擬幣和 ICO 交易所的相關規定,例如:日本的資金結算法、虛擬貨幣交換業者內閣府令、事

72、務指南第三分冊:金融公 17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017 年 9 月 4 日。18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人民銀行、公安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2018 年 8 月 24 日。29/58 司相關 16 虛擬貨幣交換業者相關、金融評論概要及金融廳的相應觀點等。其中,資金結算法對虛擬貨幣進行了定義,設置了嚴格虛擬貨幣交易所準入條件,劃定了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核心業務范圍。在美國,聯邦政府尚無統一的法律法規推出,只是強調了在進行加密貨幣交易的時候需要遵循嚴格的反洗錢

73、法律規定,如銀行保密法 聯邦法規等。目前,美國對虛擬幣的交易、遺囑、破產、ICO、稅法等領域具有全面的部門規定,其中對 ICO 按照證券類劃分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管,將比特幣等虛擬幣交由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監管。美國針對虛擬幣的犯罪行為,將考慮突破國家主權管轄的限制,開展行業管制,只要相關虛擬幣的交易行為在美國發生,一旦沒有遵守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美國將會啟動相應的法律程序實施長臂管轄。2018 年 9 月 26 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金融科技保護法,主要目的是打擊恐怖主義和非法融資,并且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已對部分不持有牌照虛擬幣機構開展打擊活動。在澳大利亞,比特幣等虛擬幣被視為一種有價值的數

74、字表現形式,虛擬幣的交易需要遵守新修訂的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虛擬幣交易所的設立需要向監管機構進行登記注冊,針對交易所的 ICO 類型不同,將其視為股權融資、期權融資、證券融資等其他融資行為,根據不同的行為需要遵守不同的法律規定。在泰國,2018 年 5 月頒布了數字資產法令,主要分為數字資產企業法和相應的稅收法律的修訂,該法律明確規定由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負責對加密貨幣和數字代幣的監管,包括對交易所的設立、經紀商的設立、經銷商的設立等,都需要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向財政部推薦批準。在稅收方面,投資者在投資交易后需繳納 15%的資本預提稅和 7%的增值稅。本報告對世界各主要國家

75、的政策進行了不完全匯總,具體詳見附錄二。就目前而言,各國對比特幣等虛擬幣的性質都有一定的認識,但態度差異較大,對比特幣等虛擬幣的性質都有一定的認識,部分國家根據本國國情制定了相應的法律和政策,例如:日本、美國。對虛擬幣持肯定態度的國家,基本上將比特幣定性為貨幣、法定支付方式、認為其為商品等。對虛擬幣持反對態度的國家認為,比特幣等虛擬幣挑戰國家貨幣主權,嚴重影響國家金融秩序,涉嫌非法公 30/58 開發行證券、非法集資、詐騙等,例如:中國、印度。整體上看,大多數國家對比特幣等虛擬幣持謹慎的態度,基本上都強調關注比特幣等虛擬幣的反洗錢、反恐怖活動。3.3.判例中的虛擬幣判例中的虛擬幣 針對比特幣等

76、虛擬幣的諸多爭議,法院等裁判機構對虛擬幣的法律性質也爭議不一,法律裁判中對虛擬幣態度也存在分歧。經統計,截至 2018 年 5 月底國內與比特幣相關的虛擬幣判決共計 855 件,經篩選較為經典的案例 198 件。法院的判決中對比特幣等虛擬幣有以下幾種認定:一是特定虛擬商品;二是虛擬貨幣;三是無法流通的貨幣;四是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五是財產。根據法院判決不難看出,不管將虛擬幣認定為特定虛擬商品,還是無法流通的貨幣等,他們的共同特征都是將虛擬幣視作財產,因為商品本身就具有價值屬性,虛擬商品亦同。貨幣本身就具有價值尺度,虛擬貨幣或者無法流通的貨幣都具有價值,只不過并非與法定貨幣一樣具有一般等價物的特

77、征。我們認為比特幣等虛擬幣并非“貨幣”,也非“虛擬貨幣”,更非“法定貨幣”。其所具有的支付、價值尺度與一般商品具有的支付和價值尺度無異,但不具有貨幣的流通手段,本質是電腦代碼,其存在的方式僅為電子形式,所謂的“流通”實際上是一種計算機代碼的交換,最終將兌換的商品轉化為法定貨幣,并不具備貨幣所具有的商品流通屬性。(九)慈善(九)慈善+區塊鏈模式區塊鏈模式 區塊鏈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存儲將會實現慈善信息和資金流向的公開透明化,能有效推進信息披露相關規定的落實,提升我國慈善組織信息披露水平。在區塊鏈+慈善的全新模式下,參與主體主要包括:監管主體、慈善組織、捐贈人、受捐贈人、其他機構等。監管部門的職責是建

78、立統一的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監管網絡和準入機制,對慈善組織的設立進行申請主體資質審核和行政許可。目前,我國慈善組織的設立采取批準制,申請主體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申請認定慈善機構的,應當提交慈善組織認定辦法要求的相應申請文件。民政部門通過審核申請文件,認為符合慈善組織認定條件的,依法作出予以認可的決定。區塊鏈+慈善就是要將慈善機構 31/58 的設立、資金的募集、資金的使用去向等都實現去中心化的記錄,讓資金來有可追溯性,去有可追蹤性。具體的區塊鏈操作為:申請文件上鏈、行政審批上鏈、慈善項目上鏈、資金往來記錄上鏈等。在區塊鏈公益網絡中,各個參與節點都會將其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分享到整個網絡,信息之間相互聯

79、系、相互印證。中介機構負責向慈善機構提供專業意見,對慈善機構負責。比如醫療專家和其他相關專家評估確定籌資額是多少。評估師對捐贈物進行評估。審計師和律師對受捐人的財務和法律狀況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意見。銀行及支付結算機構負責提供資金流向信息,提供受捐人的賬戶信息、日常開銷支付情況,具體的披露內容包括捐前的財務信息公開、捐中的資金流向以及捐后的善款使用情況。國家權力機關,如法院、公安、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向捐助者提供房產信息、審判記錄、信用信息,這些信息為幫助捐助人甄別信息、實現信息對稱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醫院、學校等終端機構會將他們手中的包括身份證明、看病記錄、賬戶信息等進行上傳,反饋善款的使用情況

80、。被捐助人同樣可以參與到其中,對善款的到達時間、金額和善款的用途向捐助人和慈善機構進行反饋。構建區塊鏈慈善系統最大的法律問題不是法律關系的改變,而是構建起來的公益慈善鏈所面對的個人信息公開的問題。因為區塊鏈是一個分布式的賬本,當鏈上的一方主體進行行為時,其他行為主體將會同時獲得相關信息的存儲記錄。如果將個人信息公布到鏈上將會給被公開個人信息的人帶來信息泄露的風險或者是個人隱私被侵犯的風險,甚至會將個人醫療信息公開給第三方等。四、四、區塊鏈實務中的法律問題及風險區塊鏈實務中的法律問題及風險(一)代幣發行融資的法律問題(一)代幣發行融資的法律問題 2017 年 9 月 4 日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

81、險的公告認定代幣發行融資行為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至此,國內明確禁止了代幣發行融資行為,并對已有項目進行了清退。面對區塊鏈項目中以代幣代替貨幣進行流通的行為,例如:授信融資中將代幣作為法幣的替代手段,通過在 32/58 鏈內流通分配,代幣的份額就代表授信的額度,融資者根據獲得的代幣進行法幣兌換,從而獲得融資額度。該行為雖然沒有直接實行以代幣的形式向社會公眾融資,但此模式中代幣替代法幣作為一種流通手段,涉嫌違反代幣發行法律規定。針對公民在國外發行面向國內投資者的代幣融資行為,一旦出現投資者損失或者涉

82、嫌刑事犯罪問題國內該不該管轄一直有不同的聲音。涉及到刑事案子一般可以適用屬人原則、屬地原則、保護原則進行管轄。但投資者保護問題屬于民事問題,在通常情況下,民事方面的投資者保護應當由發行地管轄,但是由于代幣發行的跨國界特征,能否適用“長臂管轄”尚存爭議。(二)智能合約的法律效力問題(二)智能合約的法律效力問題 智能合約就是利用計算機算法設定特定的交易觸發自動執行的合約,智能合約有一個特征就是合意的達成與執行同時啟動,本質上是一種計算機程序。智能合約中合同效力的問題是目前智能合約遇到的法律瓶頸,智能合約的意思表示與現行合同法規定的意思表示是有所不同的,對于智能合約自動達成的合約效力能否被認定為合同

83、法上的合同雙方達成合意存在爭議。主要涉及到意思表示主體資格,智能合約意思表示法律效力問題。而且,智能合約一旦達成將會自動執行,出現重大誤解等合同可撤銷事由時,如何撤銷或者變更智能合約也是問題。另外,“智能合約智能執行預設的程序,當受區塊鏈外信息影響的條件或者預料之外的狀況發生時,智能合約將無法處理。另一方面,智能合約以無法完全保證區塊鏈內債務履約。例如,在某一時間段后,從 A 向 B 轉移一定數量的 Token,但當預設時間節點來臨,A 并沒有足夠數量的 Token 時,智能合約就無法執行。A 與 B 之間的違約糾紛可能還是需要通過現實當中的法院或仲裁來解決。所以,智能合約本身的技術局限性導致

84、區塊鏈上交易的靈活性較低。19 (三)區塊鏈應用法律關系變(三)區塊鏈應用法律關系變化問題化問題 19 摘自,樊曉娟、印磊、洪嘉賓鏈改來了,是什么?怎么改?33/58 現有的區塊鏈應用場景中大部分將原有法律關系復雜化,增加了不必要的程序。也有的區塊鏈應用場景簡化了相應模式的法律關系,例如信用證、保函、物流、征信等。法律關系的變化是基于區塊鏈技術對原有場景模式的改變,區塊鏈技術在信用證和保函中應用,是將傳統的物理信用憑證電子化,實際上是實體憑證的網絡電子化,區塊鏈防偽和不可篡改的技術確保電子信用證和保函的推廣。如果區塊鏈可以實現高效率的電子化安全,提高信用證和保函的流通效率和安全性,該應用就可以

85、得到廣泛的推廣。如果信用證和保函的電子化僅為一種操作形式,實際流通還需要通過對物理信用證和保函進行流通,那么區塊鏈技術存在的必要性及電子信用證和保函的法律效力都會存在疑問,法律關系實際上是變得更為復雜。(四)侵犯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法律問題(四)侵犯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法律問題 區塊鏈公鏈以及聯盟鏈都具有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的特征,一方的行為將會被各方同時了解并記錄在各自的本地存儲器上。在公鏈中個人的行為將會對公鏈上的所有用戶進行傳播,并且在區塊鏈激勵機制下,鼓勵所有用戶對公鏈中產生的數據進行存儲,這將對具有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屬性的信息造成泄露和侵權的行為后果。就商業秘密而言,某集團在聯盟鏈中建

86、立其集團總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財務共享區塊鏈,實現集團公司對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的財務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作用。在聯盟鏈中一方行為后,將會產生記錄同時向其他主體開始傳播,并記錄在其他主體的系統中,對于涉及商業秘密的財務數據很容易會傳播到集團下其他公司的區塊鏈端口并本地存儲,區塊鏈分布式的公鏈賬本模式本身不利于保護個人隱私或者商業秘密,私鏈模式又過于保守,不利于信息的溝通與交流,處于兩個極端。(五)稅收征管法律問題(五)稅收征管法律問題 區塊鏈技術具有網絡化、加密性的特征,網絡化是指所有交易行為都在鏈上實現,都會記錄在鏈上,非鏈上主體一般不會直接接觸到交易信息,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鏈上與鏈下的信息不對稱

87、。區塊鏈技術應用到傳統的經濟領域,在實 34/58 現電子化操作的同時,也給傳統的交易帶來加密技術,這使交易更加不透明,信息更加不對稱,會給鏈外的主體增加信息了解的難度,對國家稅收征收帶來巨大的困難,也會給相關業務監管帶來挑戰。面對區塊鏈加密技術,積極引進監管機構作為區塊鏈應用的參與方,或者向監管機構提供接口供監管機構進行數據查詢,實時掌握相關交易信息,嚴格執行相關的反洗錢規定和稅收管理規定。(六)監管難的問題(六)監管難的問題 縱觀幣圈的發展史,從 ICO 的產生到 IFO,從代幣到 Token,雖然叫法不同,但以躲避監管為目的的各種幣仍然層出不窮。所謂“幣圈一日,人間一年”、“幣圈一年,互

88、聯網十年”的說法更像是“大躍進”年代的宣傳語。自從中國“內地禁止非法代幣融資后,新型的詐騙活動和其他非法活動并沒有就此銷聲匿跡,而是呈現出更加隱蔽、復雜的特征。面對所謂“去中心化”控制的交易所,面對服務于國內用戶的境外交易所,國內監管機構受制于國家主權等事項無法實現“長臂”管轄。雖然 2018 年 8 月 24 日五部委再次發布風險提示,具有隱蔽性、欺詐性的在國外運營面向國內服務的機構行為是非法公開融資的非法行為。但除刑事犯罪外,各國之間因行政監管與各國共同合作的情形較為少見,亟需與各國合作通力監管,解決跨國監管難問題。(七)虛擬幣交易被操縱的風險(七)虛擬幣交易被操縱的風險 由于比特幣的總量

89、是恒定的,定期內被計算出來的數量也是一定的,購買數量的多少很容易影響其本身的交易價格,據調查,每天比特幣交易總額為 60億美元,全部虛擬幣每日交易額為 100 億美元。隨著虛擬幣的交易市場中財團與專業投資機構的加入,虛擬幣的交易價格極易受財團的影響,容易出現被操縱的風險。交易所虛擬幣期貨交易等投資存在交易所強制交割,損害投資者利益的事項。根據國家審計署發布的虛擬幣的審計方法一文,審計署審計抽查 60 家平臺發現,實際全部不具備其宣稱的技術和任何貨幣功能,所謂的“幣值”均由平臺自行隨意操控,平臺吸引投資者加入后,通過操縱幣值不斷 35/58 向投資者吸血,往往波及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巨大。從技術持

90、有的角度分析,由于虛擬幣本質上是一串數字代碼,屬于計算機程序,真正的持有者是整個程序的運營者或者是交易所,虛擬幣的持有者并不能“完全控制”虛擬幣,還需依托于技術運營者的幫助。從交易的角度看,數量的恒定與巨額交易的影響會出現類似于股票被操縱的風險,加上虛擬幣的交易缺乏健全的交易制度約束,虛擬幣交易所本身運營并不規范,投資者保護措施并不健全。從投資者保護角度看,交易所服務合同一般為格式合同,一般不接受格式條款的規定則不能直接享受對方提供的服務,協議與服務處于被迫捆綁狀態,一旦出現損害投資者權益的事項,該格式合同將會給投資者權益保護帶來挑戰。從權益維護角度看,由于區塊鏈技術下的交易加大了交易所與投資

91、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投資者維護權益取證困難,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原告無法直接獲得最原始的信息,取證存在一定的風險。(八)技術層面的法律風險(八)技術層面的法律風險 網絡技術作為中性的工具手段,既可以作為工具去維護網絡空間的安全,也可以作為一種攻擊手段去破壞網絡安全。技術本身就是“矛與盾”。區塊鏈技術具有加密性、智能合約等技術疊加,實現了技術上的鑲嵌,增加技術復雜性的同時,也會帶來更多的技術漏洞與問題,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技術風險,這本身也給制造網絡技術攻擊帶來了諸多便利。雖然區塊鏈具有加密、不可逆的特點,但通過虛擬幣多次被盜的事件可以看出“技術沒有最高點,只有更高點”。技術是不斷進步的,現有

92、的技術再高也只能作為目前特定對象所持有的暫時的最高網絡技術水平。面對虛擬幣被竊取的技術無奈,區塊鏈技術的推廣必須重視技術風險防范工作。技術局限性屬于技術本身的風險,但因不可避免的技術局限性帶來的后果可能轉化為法律風險。例如,因交易所被網絡攻擊導致存儲在交易所的虛擬幣被竊,雖然虛擬幣被定性為特定的虛擬商品,但是商品具有價值屬性,虛擬幣是具有價值的數字資產,被竊后交易所作為平臺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是法律所關注的重 36/58 點。區塊鏈技術廣泛應用后,同樣面臨著作為底層技術被攻擊的可能性,這就是典型的技術風險轉化為法律風險的案例。(九)非法集資風險(九)非法集資風險 區塊鏈從誕生開始就伴隨著炒作,

93、從虛擬幣的炒作到區塊鏈概念炒作,從來不乏“一夜暴富”“狂賺十億”“錯過了互聯網再也不要錯過區塊鏈”等炒作夸張的虛假宣傳手段。從虛擬幣的產生,到 ICO 的融資,再到區塊鏈概念炒作都伴隨著非法集資的風險。從虛擬幣上看,各種虛擬幣的發行,發行方均提前持有一部分即將發行的虛擬幣,待發行后的虛擬幣漲至可拋售價格時便會出售部分虛擬幣,根據價格的升降操控虛擬幣的價格,以達到“割韭菜”的效果。對于虛擬幣發行之前發行方提前控制一部分虛擬幣(此時尚未發行的虛擬幣價格幾乎為零)等待上交易所后價格上升出售,此行為是否可以定性為非法集資存在爭議,另有諸多所謂“空氣幣”與區塊鏈技術沒有任何關聯,純粹打著區塊鏈的旗號,行

94、“詐騙”之事,或者利用 ICO 作為憑證進行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2018 年 5 月 14 日,深圳警方就曾破獲一起以虛擬幣(普銀幣)的名義行詐騙之實的集資詐騙案。根據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非法集資需要滿足的四個條件: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因此有可能界定為非法集資。對于 ICO 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在此不著重進行論述,旨在對 Token 的法律性質進行探討,Toke

95、n 作為一種“通證”,實際上利用了加密密碼算法和計算機技術實現了在區塊鏈技術上的密碼驗證,當驗證完成之后便會根據 Token 所記載的內容進行智能分配或者作為一種權益進行持有。Token 本質上是一種電子憑證,只不過是利用了計算機密碼學和智能合約的功能進行了設定。Token 作為一種電子憑證其功能類似于 ICO 中的代幣,只不過在形式上電子化、加密化。Token 作為 37/58 一種網絡社區權益憑證,針對網絡特殊的虛擬環境設置的一種電子權益憑證,該權益可以對應股權、收益權、分紅權等任何形式的權益,并且其價值非恒定,可以根據約定或者項目的收益作出相應的調整(俗稱“溢價”)。其作為網絡社區的“通

96、證”面向網絡社區不特定的人群,發放憑證進行社區活動,本質上是一種吸收資金的行為,未經批準的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資金。Token 作為一種通證技術而出現,實際上是一種具有密碼學和智能合約特征的電子權益憑證,其向社區成員進行發行、交易活動的行為很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資。(十)合同詐騙風險(十)合同詐騙風險 區塊鏈技術在加速研發和應用的過程中,區塊鏈也亂象叢生,技術的炒作超過了技術的務實。甚至有些人以區塊鏈之名,行詐騙之實。從虛擬幣角度看,某些虛擬幣發行方在虛擬幣發行后獲得虛擬幣的升值價值后套取資金后不知所蹤,虛擬幣的持有者所掌握的密碼和地址成為廢紙?,F在出現的所謂區塊鏈信仰(認為區塊鏈是萬能的)、區塊鏈

97、暴富神話等過度炒作區塊鏈概念的現象,企圖利用區塊鏈進行宣傳,綁架區塊鏈技術吸收社會公眾資金。真正的區塊鏈技術是腳踏實地進行技術創新,提高技術本身的價值含量,并不是炒作相關區塊鏈概念。如果,涉及到以區塊鏈或者“空氣幣”為旗號進行欺詐的行為,我國民事法律法規與刑事法律均有相應的規定和規制措施。根據合同法52 條、54 條規定:“欺詐所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促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變更或者撤銷?!蔽覈谭?第 224 條規定了詐騙罪的相關罪與刑的規定,主要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犯罪行為。(十一)非法經營風險(十一)非法經營風險 38/

98、58 非法經營罪的對象是國家對違反特定行業特許經營的一種刑事懲罰,目的是維護特許行業的行政壟斷權力。虛擬幣交易所向交易者提供 24 小時不間斷的集中競價、電子撮合交易,其本質是提供證券交易所服務,將虛擬幣作為一種交易標的進行交易競價的行為。根據我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業交易所的設立都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其設立應當經國務院批準。其中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 號)規定:“自本決定下發之日起,除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國務院批準的從事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采取集中競

99、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痹趪仪謇碚D交易所亂象的背景下,虛擬幣交易所未持有任何官方的經營許可證,其向社會提供虛擬貨幣交易的行為面臨非法經營的風險。另外,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跨境支付業務,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鏈上虛擬幣的跨境流轉,不經過任何官方的監管,存在著巨大的風險,例如非法經營、反洗錢等。普通的跨境支付業務需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獲得跨境支付、清算的資質。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國家外匯管理局曾試點向八家支付機構頒發跨境支付業務牌照。區塊鏈跨境支付業務的開展不僅需要跨境支付牌照,而且還要履行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若未經許可經營跨境支付業務則面臨非法經營、洗錢的相關風險。(十二)洗錢

100、風險(十二)洗錢風險 洗錢是將非法所得通過一定方式合法化的行為。區塊鏈技術具有加密、隱蔽性、不可逆的特點,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虛擬幣也具有匿名性、不可逆的特征。區塊鏈技術的這種優勢給洗錢行為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洗錢主體可能會利用區塊鏈技術或者虛擬幣將違法犯罪等非法收入通過特定的方式轉化為合法的形式。區塊鏈技術為洗錢行為帶來便利的同時,由于區塊鏈與虛擬幣具有加密性,給反洗錢工作的監管和檢測帶來了極大的挑戰,身份識別難,洗錢數額難以檢測,39/58 資金難以追回等。國內曾發文強調各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虛擬幣洗錢風險的監管,但傳統的監管方式并不適用區塊鏈技術下的洗錢風險監管。20國內對區塊鏈的監管尚處于探

101、索階段,現有的監管技術比較落后,新的監管技術尚處于研發階段,尚未形成對區塊鏈技術應用下的全面檢測和監管。因此,區塊鏈上有交易的信息和記錄,它的加密性也會使交易者足以躲避監管部門的監管。虛擬幣作為洗錢的工具是最難檢測的,由于虛擬幣所使用的區塊鏈是公鏈,全世界統一使用,無國家主權界限之分。虛擬幣的跨國流動不需要經過國家外匯管理機構的審核(實際上普通的外匯是需要審批且有資質),虛擬幣作為一種特定商品,與國家法定貨幣進行對價,國內可以用人民幣進行購買,流通到國外可直接用國外法定貨幣進行兌換,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極大的提高了跨境支付的效率,但存在極大的洗錢風險。五、未來區塊鏈發展中的機遇與挑戰五、未來區

102、塊鏈發展中的機遇與挑戰 (一)(一)不失時機不失時機區塊鏈給傳統領域帶來的機遇區塊鏈給傳統領域帶來的機遇 我國“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中把區塊鏈作為一項重點前沿技術,明確提出需加強區塊鏈等新技術的創新、試驗和應用,以實現搶占新一代信息技術主導權。目前,區塊鏈已經在電子存證、溯源、物流、供應鏈金融、數字版權、數字商品交易、防偽方面得到了良好的應用。截至 2018 年 3 月底,我國以區塊鏈為主營業務的區塊鏈公司數量已達 456 家,產業發展初具規模21。區塊鏈作為一項新技術,并不是將傳統行業進行顛覆,而是通過這項技術的應用進而優化傳統行業,使之變得更為合理化。隨著區塊鏈技術的獨立,國內外各大公司

103、相繼布局區塊鏈行業,都在各自的優勢領域通過區塊鏈技術進行改造和升級。傳統金融機構也正利用區塊鏈技術在應收賬款融資、票據融資等金融領域進行布局。全球近九成政府正在規劃區塊鏈投資,并將在近兩年進入實質性階段。其中,20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 號)2013 年 12 月 3 日。21 來源于搜狐網,最后訪問:2018 年 11 月 11 日,15:48.40/58 美國作為區塊鏈技術的前沿陣地,將區塊鏈上升到“變革性技術”,專門成立了國會區塊鏈決策委員會,不斷完善與區塊鏈

104、技術相關的公共政策。歐盟努力把歐洲打造成全球發展和投資區塊鏈技術的領先地區,建立“歐盟區塊鏈觀測站及論壇”機制,加快研究國際級“區塊鏈標準”,并為區塊鏈項目提供資金,預計到2020 年將為區塊鏈項目提供資金的金額將高達 3.4 億歐元。韓國則將區塊鏈上升到國家級戰略,全力構建區塊鏈生態系統,推出“I-Korea 4.0 區塊鏈”戰略,計劃在物流、能源等多項核心產業內開展試點項目。新規對區塊鏈的肯定中的否定式發展新規對區塊鏈的肯定中的否定式發展 從 2013 年五部委發布 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 號),到 2017 年 9 月七部委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再到

105、2018 年8 月五部委發布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中均未將區塊鏈作為禁止的對象,而是對打著區塊鏈旗號的數字資產、虛擬貨幣、ICO 等變相非法集資行為進行禁止。2019 年初,中央網信辦依據其職責制定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是對之前區塊鏈政策的一脈相承,肯定了區塊鏈技術的中立性,區塊鏈信息服務的備案管理將區塊鏈信息服務與其他打著區塊鏈旗號的非法行為進行了區分。從管理規定第 11條的“備案登記”、第 13 條“信息披露”、第 5 條“內控制度”、第 16 條“網絡秩序管理義務”等都從肯定的角度對區塊鏈信息服務作出了具體的規范要求,確立了區塊

106、鏈作為信息技術存在的價值,實現了從是否有必要發展區塊鏈到肯定區塊鏈具有存在價值的肯定式發展。管理規定建立了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對網絡內容信息安全的負責制,上文中已經分析了信息服務的范圍,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需要對區塊鏈上的一切信息內容進行審核并負責,包括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開發上線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評估,也包括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向傳統金融機構區塊鏈技術研發的新產品、新應用等。結合之前針對比特幣、ICO 以及打著“區塊鏈”、“數字資產”進行非法集資的違法行為的規定,管理規定將區塊鏈信息內容的審核權賦予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可能是想在肯定區塊鏈信息技術的同時否定基于區塊鏈技術進行的違法行為

107、。管理規定建立以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為信息 41/58 內容的負責主體,將會從根源上遏制借區塊鏈的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并且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對其開發的區塊鏈上的內容的合法性進行審核,大大減小了監管機構直接監管的壓力。另外,管理規定可能會為今后打著“區塊鏈”、“數字資產”等旗號的非法行為進行清理帶來了法律依據,從而全面支持合法的區塊鏈應用進行發展,可謂是肯定中的否定式發展。區塊鏈通過技術結構給社會帶來的信任價值是社會所追求的新的機遇,通過分布式的技術結構實現透明化、公開化的信息互換和交流,充分解決因社會信用制度不健全所帶來的信任危機,極大地提高了鏈上的信任程度。因此,區塊鏈行業的價值在于公

108、開透明化的信息共享機制,機遇在于將為傳統產業升級帶來巨大利潤。2019 年 10 月 24 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要推動區塊鏈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解決中小企業貸款融資難、銀行風控難、部門監管難等問題,加強對區塊鏈技術的引導和規范,加強對區塊鏈安全風險的研究和分析,密切跟蹤發展動態,積極探索發展規律22。在不久的將來,區塊鏈技術將逐步成熟,應用的領域也將越來越廣。(二)(二)敢于面對敢于面對區塊鏈發展所帶來的挑戰區塊鏈發展所帶來的挑戰 沙盒監管將給區塊鏈行業戴上“緊箍咒”沙盒監管將給區塊鏈行業戴上“緊箍咒”首先,監

109、管機構將各司其職在職權范圍內行使監管權限。首先,監管機構將各司其職在職權范圍內行使監管權限。根據國務院對網信辦的授權,中央網信辦職權為“全國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并負責監督管理執法?!惫芾硪幎ㄖ灰幎藚^塊鏈信息服務的備案與內容的管理制度,是中央網信辦在其職權范圍內進行的管理立法活動。管理規定明確了網信辦對區塊鏈信息服務進行肯定的管理行為,其他監管部門也可依據管理規定對打著區塊鏈旗號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進行區分,從而為其他監管部門進行金融監管提供便利。其次,“沙盒監管”制度將為區塊鏈行業戴上緊箍咒。其次,“沙盒監管”制度將為區塊鏈行業戴上緊箍咒。區塊鏈作為基礎的網絡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規定規定區塊

110、鏈信息服務進行備案,將新產品、新應 22 中國科技網:與實體經濟融合,區塊鏈正在落地生根,網址:http:/ 用、新功能進行評估,可能包括對技術創新過程中新產品或者功能違法性的事前審查評估,為區塊鏈技術創新建立避免違法的底線要求,對于構成犯罪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旦建立起區塊鏈創新的“沙盒監管”制度,將會從根源上區分創新產品的合法與違法行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將承擔“執法者”責任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將承擔“執法者”責任 管理規定第 5 條規定了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的網絡信息內容管理責任;第 16 條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依法依約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對違法信息內容及

111、時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管理規定第 10 條的規定,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改正前應當暫停相關業務;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并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立法倒逼區塊鏈行業信息服務提供者對基于其區塊鏈發布的內容進行審核,避免因未履行管理義務而受到行政機關的處罰,使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成為區塊鏈行業的“執法者”,大大減少了行政機關行政監督檢查的壓力,也能從根源上減少區塊鏈違法行為。區塊鏈創

112、新的難度將進一步提高區塊鏈創新的難度將進一步提高 管理規定中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需要對區塊鏈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提交網信辦進行評估,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包括區塊鏈中虛擬幣及Token等,也包括在區塊鏈創新過程中出現的 ICO等以規避法律為目的的偽創新。備案評估制度將對區塊鏈創新從根源上進行管理,將會使合法前提下的區塊鏈創新逐步發展壯大,抑制或打擊以變換形式規避法律規定的偽創新行為活動。因此,管理規定一旦獲得通過將會對區塊鏈行業產生巨大的影響,也將逐步規范區塊鏈行業創新活動,真正做到真“創新”。虛擬幣價值風險問題虛擬幣價值風險問題 從虛擬幣本身看,虛擬幣不是貨幣,“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

113、但由于其 43/58 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并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3虛擬幣的價格受到多方面的影響,其中發行方對虛擬幣價格的操縱較為嚴重。24虛擬幣價格無國家信用背書,區塊鏈作為技術本質上提供了一種信用背書的方式,并不是有區塊鏈就建立起來了信任機制。虛擬幣還沒有國家法律保障,其交易價格受大批量交易、交易所、虛擬幣發行方價格操控的風險性較大。從交易機制上看,虛擬幣的交易沒有漲跌停機制的限制,短時間內價格起伏較大,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虛擬幣的交易市場出現短時間內較大價格波動。另外,交易所內虛擬幣期貨的交易也存在交易所強制交割,交易所內部尚無健全的交易交割機制。交易所

114、強制交割的證據留存也存在問題,目前已有專利申請可篡改區塊鏈記錄,交易記錄可實現技術上的改變。從監管角度,我國大陸地區針對虛擬幣監管較為嚴格,雖然尚未建立全面的監管制度,但已經形成了各部門聯合監管的趨勢。針對虛擬幣發行、交易等行為監管并未形成,尤其是針對虛擬幣交易操控等行為。針對監管的缺失,虛擬幣價格風險極大,價格風險因素是損害普通投資者利益的直接因素。宏觀政策風險問題宏觀政策風險問題 虛擬幣在我國被定性為特殊虛擬商品,因其非國家法定發行,無國家信用背書,無實體商品生產和交易作保證,其發行由發行方控制,其控制并不客觀。虛擬幣雖不是貨幣,但在某種程度上行使的是法定貨幣的職能,比如支付、貨幣兌換等。

115、隨著虛擬幣的使用越來越廣泛,虛擬幣的支付將會沖擊法定貨幣所形成的貨幣秩序。如果承認虛擬幣為貨幣,將會影響國家貨幣發行權,影響國家對貨幣的整體宏觀調控政策。虛擬幣作為支付手段,其支付效率并沒有互聯網第三方支付速度快,效率高,其價值起伏波動較大,使用其支付將會對接收方的利益造成不穩定的影響,不僅會對法定貨幣秩序造成影響,還會對實體商品的交易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一言以蔽之,區塊鏈技術的政策風險在于區塊鏈技術能否為實體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區塊鏈技術的概念炒作給國家政策的出臺帶來了巨大的阻力,區塊鏈技 23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

116、員會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 號)2013 年 12 月 3 日。24 王夢醒 虛擬幣的審計方法,中國審計,2018 年 3 月 26 日。44/58 術本身的缺點也為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帶來了挑戰。45/58 附附 錄錄 附錄一:國內虛擬幣政策匯總附錄一:國內虛擬幣政策匯總 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2013289 號)號)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近期,一種通過特定計算機程序計算出來的所謂“比特幣”(Bitcoin)在國際上引起了廣泛關注,國

117、內也有一些機構和個人借機炒作比特幣及與比特幣相關的產品。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范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于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并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二

118、、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托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托、基金等投資的 46/58 投資標的等。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

119、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四、防范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當密切關注比特幣及其他類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虛擬商品的動向及態勢,認真研判洗錢風險,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各分支機構應當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范疇,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注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如

120、發現與比特幣及其他虛擬商品相關的可疑交易,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并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調查活動;對于發現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五、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各部門和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各金融監管機構可以根據本通知制定相關實施細則。47/58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偛?,各分行、營業管理部

121、、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本通知執行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2013 年 12 月 3 日 關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資風險的公告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2017 年 9 月)近期,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為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依據中華人

122、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一、準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48/58 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

123、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二、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三、三、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臺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

124、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對于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臺及移動 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 APP 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并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四、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

125、向有關部門報告。49/58 五、社會公眾應當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的風險隱患 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對各類使用“幣”的名稱開展的非法金融活動,社會公眾應當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及時舉報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六、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各類金融行業組織應當做好政策解讀,督促會員單位自覺抵制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及“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金融活動,遠離市場亂象,加強投資者教育,共同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關于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

126、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轄區內各法人支付機構相關業務負責部門:轄區內各法人支付機構相關業務負責部門:一、一、根據總行工作要求,現針對虛擬貨幣交易支付結算服務提出以下監管要根據總行工作要求,現針對虛擬貨幣交易支付結算服務提出以下監管要求,請求,請予以予以執行各單位即日起立即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執行各單位即日起立即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虛擬貨幣交易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虛擬貨幣交易。二、二、各單位應加強日常交易監測,對于發現的各單位應加強日常交易監測,對于發現的虛擬貨幣

127、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并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并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避免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首都避免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首都穩定。穩定。三、各單位應于三、各單位應于 20182018 年年 1 1 月月 2020 日前將自查情況、已采取措日前將自查情況、已采取措施等上報營業管施等上報營業管理部。此次上報無需紙質版,僅需將理部。此次上報無需紙質版,僅需將 PDFPDF 版紅頭版紅頭文件文件(加蓋公司公章,以及法人加蓋公司公章,以及法人簽字或人名章簽字或人名章)發至發至 即可即可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支付結算處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支付

128、結算處 20182018 年年 1 1 月月 1717 日日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關于防范境外關于防范境外 ICOICO 與與“虛擬貨幣虛擬貨幣”交易風險的提示交易風險的提示 50/58 20172017 年年 9 9 月月 4 4 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即停止;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

129、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對于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務;對于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臺及移動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臺及移動 APP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 APPAPP 在應用商店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并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做下架處置,并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目前,有關管理部門對境內目前,有關管理部門對境內 ICOICO 行為及行為及“虛擬貨幣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清理整治交易場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期間有部分投資者轉向境外開展相關工作已基本完成,

130、期間有部分投資者轉向境外開展相關活動。根據國家相關管活動。根據國家相關管理政策,境內投資者的網絡訪問渠道、支付渠道理政策,境內投資者的網絡訪問渠道、支付渠道等可能會受到影響,投資者將等可能會受到影響,投資者將蒙受損失。同時,需要向投資者指出,由于在國際上也普遍缺乏規范,目前境蒙受損失。同時,需要向投資者指出,由于在國際上也普遍缺乏規范,目前境外的交易平臺一樣存在系統安全、市場操縱和洗錢等風險隱患。外的交易平臺一樣存在系統安全、市場操縱和洗錢等風險隱患。近期,隨著世界各國政府都注意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有的境近期,隨著世界各國政府都注意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有的境外交易平臺可能會

131、被所在國政府強制取締,有的境外交易平臺因存在明顯的合外交易平臺可能會被所在國政府強制取締,有的境外交易平臺因存在明顯的合規風險已被限制訪問。在這種背景情況下,境內投資者轉向境外平臺參與交易規風險已被限制訪問。在這種背景情況下,境內投資者轉向境外平臺參與交易將面臨一定的風險。與此同時,協會監測發現,境內有部分機構或個人還在組將面臨一定的風險。與此同時,協會監測發現,境內有部分機構或個人還在組織開展所謂的幣幣交易和場外交織開展所謂的幣幣交易和場外交易,并配之以做市商、擔保商等服務,這實質易,并配之以做市商、擔保商等服務,這實質還是屬于“虛擬貨幣”交還是屬于“虛擬貨幣”交易場所,與現行政策規定明顯不

132、符。易場所,與現行政策規定明顯不符。在這些相關交易中,有部分國內社交平臺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各在這些相關交易中,有部分國內社交平臺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各種便利,一些非銀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廣大投資者種便利,一些非銀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廣大投資者應意識到,上述這些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的行為均面臨政策風險。投應意識到,上述這些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的行為均面臨政策風險。投資者應主動強化風險意識,保持理性,遠離各類非法金融活動。資者應主動強化風險意識,保持理性,遠離各類非法金融活動。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鄭重呼吁廣大投資者認清境外中國互聯

133、網金融協會鄭重呼吁廣大投資者認清境外 ICOICO 與與“虛擬貨幣虛擬貨幣”交交易平臺的風險,牢固樹立風險防范意識。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應恪守行業易平臺的風險,牢固樹立風險防范意識。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應恪守行業自律承諾,主動抵制違自律承諾,主動抵制違法違規金融活動,不參與或組織參與任何涉及法違規金融活動,不參與或組織參與任何涉及 ICOICO 和和“虛擬貨幣虛擬貨幣”交交易的活動。易的活動。51/58 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近期,一些不

134、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并非真正基于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征:一、網絡化、跨境化明顯。依托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并遠程控制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

135、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 V“站臺”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后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 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 IMO 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并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

136、、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征。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 52/58 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53/58 附錄二:世界各國對虛擬幣政策匯總附錄二:世界各國對虛擬幣政策匯總 序號 國家/地區 法律及政策概述 1 中國 2013 年五部委聯合發文25,強調比特幣不是貨幣,不具法償性,是特定虛擬商品。2017 年 9 月,七部委聯合發文26,中國大陸禁止 ICO 交易,禁止虛擬幣交易所提供交易,禁止任何金融機構為比特幣等虛擬幣交

137、易提供支付等業務活動。2018 年 8 月,五部委聯合發文,禁止打著“區塊鏈”、“數字資產”旗號的炒作行為。2 德國 德國財政部公布比特幣征稅指南,聲明在征稅時,只要比特幣充當支付方式的角色,將與法幣等同對待。虛擬幣(加密貨幣,如比特幣)成為了合法支付方式,只要這類虛擬幣涉及的交易是替代性合約以及即時的支付手段就是可以接受的。3 法國 官方不承認虛擬幣為貨幣,并征收收入所得稅。4 芬蘭 2014 年 1 月,芬蘭央行就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發表了聲明,其將比特幣等虛擬幣定義為商品而非電子支付形式。同年 11 月,其稅收中央委員會發布裁決,不再將比特幣等虛擬幣認為是支付工具,而認定其為金融服務,免收

138、增值稅。5 波蘭 比特幣可以作為交易媒介和金融工具,監管機構仍舊不認定它為法定貨幣。波蘭財政部表示:“虛擬幣在波蘭的使用是完全合法的?!? 瑞士 2014 年 6 月,瑞士聯邦會議發布報告,對比特幣進行法律性質的認定。其將比特幣與其他加密貨幣等虛擬幣認定為貨幣。因此,瑞士認為虛擬幣與國家發行的其他貨幣適用相同的稅收及交易監管規則。25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 號)2013 年 12 月 3 日。26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

139、保監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017 年 9 月 4 日。54/58 7 西班牙 2014 年西班牙政府發布新規,將比特幣認定為電子支付系統,未明確將虛擬幣定義為商品或貨幣,而是將其認定為一種支付系統。8 保加利亞 2017 年 12 月,保加利亞銀行禁止為加密貨幣提供服務,政府也相繼進行非法打擊活動,沒收 21.3 萬個比特幣。9 俄羅斯 俄羅斯對加密貨幣一直持較為開放的態度。目前俄羅斯正在出臺 ICO 監管指引。主要內容為:“ICO 組織方將獲得為期 5 年的認證;認證流程是自愿的,由 MinComSvyaz 負責;ICO 必須在俄羅斯聯邦注冊;注冊資金不少于 1 億盧布(170

140、萬美元);ICO 組織方必須申請許可證以研發、生產和分配加密商品;ICO 募集的資金流動必須通過俄羅斯銀行賬戶進行;數字代幣的發行只能通過盧布進行結算?!?0 日本 日本承認比特幣作為法定支付方式的地位。日本為虛擬幣交易、監管、反洗錢等領域制定了詳細的行業監管規定。2016 年 3 月,政府監管框架法案正式提交至日本國會;同年 5 月,日本政府對支付服務法和防犯罪收益轉移法 進行了修訂,進一步對虛擬幣的交易進行了嚴格控制。日本允許合法設立交易所,但交易所申報材料項目達 400余項。11 韓國 韓國支持正常的虛擬幣交易活動,強調虛擬的反洗錢義務,將把交易所納入監管范圍。12 印度 印度央行發布禁

141、令,禁止銀行和金融機構從事相關加密貨幣業務,并且印度可能對個人持有虛擬幣作出禁令。13 柬埔寨 禁止金融機構從事加密貨幣相關活動。積極推出官方合法的加密貨幣。14 新加坡 政府不但認可比特幣交易,同時還出臺了相應的稅收條款。新加坡稅務機構表示,將對在新加坡境內從事比特幣買賣交易的公司依法征稅,新加坡的虛擬幣中介機構將接受類似貨幣兌換和匯款業務的規則。虛擬幣交易所在新加55/58 坡運營需要申請運營許可證。15 泰國 將虛擬幣定義為數字資產以及數字代幣,并且指定證券交易委員會作為官方的虛擬資產活動的控制方與監管方。向公眾推銷數字代幣必須得到 SEC 的批準。16 越南 所有的加密貨幣和加密貨幣的

142、交易都是非法的。正在出臺監管法規。17 印尼 央行表示不允許支付公司進行虛擬幣交易。該國央行表示:“印度尼西亞銀行申明,根據印度尼西亞銀行關于實施支付交易處理的第 18/40/PBI/2016 號條例和印度尼西亞銀行實施金融技術的第 19/12/PBI/2017 號條例,禁止該國所有的支付系統運營商(本金,結算運營商,發行人,收購者,支付網關運營商,電子錢包運營商)、金融技術運營商、銀行和非銀行機構使用虛擬幣來進行交易?!?8 以色列 2017 年以色列稅務局就比特幣的法律地位及稅收發布草案。在草案中,其認定加密貨幣為一種不同于金融證券或股票的資產。將按照所得稅條令對比特幣征收資產所得稅和資本

143、收益稅。2017 年 12 月 25 日,以色列監管部門宣布,根據以色列監管機構的計劃,主要業務集中在數字貨幣的公司將被禁止在特拉維夫市場交易,而將主要業務轉向比特幣的已上市公司將被摘牌。19 吉爾吉斯斯坦 2014 年吉爾吉斯斯坦央行發布了一份有關比特幣法律地位的聲明。在聲明中否認了比特幣等虛擬幣的合法支付地位,認為其國內的唯一法定貨幣是索姆,不得利用虛擬幣作為支付手段。20 伊朗 2017 年伊朗國家網絡中心草擬的一份數字資產監管提案中,建議伊朗央行將數字貨幣定義為商品,由證券和交易組織負責。伊朗央行禁止該國銀行、金融機構提供任何與加密貨幣有關的業務。21 澳大利亞 2014 年頒布法律,

144、對比特幣進行雙重征稅,該法律規定加56/58 密貨幣應繳納商品和服務稅。2017 年 10 月 19 日議會通過了一項新的法規,長期存在爭議的加密貨幣“雙重征稅”終于成為歷史。澳大利亞居民購買加密貨幣時將不再需要繳納商品和服務稅(GST)。隨著新法案的通過,從 2018 年7 月 1 日起,將對比特幣實施與外幣同樣的征稅規則。近日,澳大利亞參議院正式批準通過了 2017 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修正案,授權該國金融情報機構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AUSTRAC)監管比特幣交易所。22 美國 美國各州有不同的規定,美國 SEC 認定比特幣非證券,但 ICO 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證券發行行為。美國政府將

145、突破管轄范圍限制,開展對數字貨幣行業的管制。23 英國 目前主要監管在反洗錢等問題上,預計 2018 年底出監管政策,并且已經開始征收比特幣持有者增值稅。任何加密貨幣衍生品的服務的公司都需要獲得 FCA 授權。24 意大利 允許虛擬幣在國內交易,強制執行反洗錢政策。25 瑞士 將其視為一種投資,而不是一種貨幣。支付代幣(Payment tokens),即加密貨幣,作為貨物或服務的支付手段,或貨幣、價值轉移的方式。瑞士認為虛擬幣需要遵守瑞士反洗錢法(AMLA)、瑞士反洗錢條例(AMLO)、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洗錢條例(AMLO-FINMA)以及瑞士銀行行為準則和盡職調查要求等其他法律。26

146、愛爾蘭 愛爾蘭央行正式警告:虛擬幣會挑戰國家主權,不承認比特幣是合法貨幣。27 歐盟“虛擬幣是一種價值的數字表現形式,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作為貨幣的替代物,但目前不是完整意義上的貨幣。28 玻利維亞“使用任何由非政府授權發行和控制的貨幣是非法的?!?9 厄瓜多爾 宣布比特幣為非法。30 委內瑞拉 官方發布石油幣,目的是為躲避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制裁。31 烏克蘭 允許虛擬幣交易所進行交易,并于 2018 年 11 月烏克蘭議57/58 會委員會通過9083-1 號法案,內容包括對虛擬幣等實施減免稅政策,期間為十年。32 馬耳他 馬耳他內閣于 5 月 22 日批準了三項法案:虛擬金融資產法案,馬耳他數字

147、創新權力法案和技術安排與服務法案,構建了區塊鏈和虛擬幣的監管框架。33 立陶宛 2018 年 6 月 6 日發布 ICO 指導方針,旨在在證券或貨幣的情形下,進一步細化了應用的規則。強調加密貨幣的反洗錢義務,并表示即將修改相關法令。34 中國香港地區 香港證監會頒布有關針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銷商及交易平臺營運者的監管框架的聲明,及(致中介人的通函 有關針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銷商及交易平臺營運者的監管框架的聲明和 致中介人的通函 分銷虛擬資產基金),主要規定了利用監管沙盒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公司、基金分銷商、平臺運營者的監管,對類似于證券、期貨性質的虛擬幣實行證券牌照監管。將虛擬幣的資產管理納入了監管范疇,應當遵守證券和基金相關規定。58/58 內容說明內容說明 本報告內容全文發表于 LexisNexis 律商實踐指引律商實踐指引數據庫,更多關于區塊鏈的法律匯編、資訊及評論文章分析,請登錄律商聯訊數據庫查看。若您還不是律商實踐指引數據庫的客戶,您可點擊此處或掃描下方二維碼申請試用我們的產品,我們的銷售代表會盡快與您聯系,為您開通產品試用。若您對該報告的內容感興趣或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我們的客服熱線:400-600-8680,獲取更多產品信息,我們會竭誠為您服務。如需對本報告進行轉載或商用,請聯系 China.ContentLexi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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