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重建信任 目錄 全球概覽 02 亞太地區概覽 08 監管許可 12 國際改革動態 14 社會許可構建組織內部信任 20 行為和文化 22 治理 28 社會許可確??蛻魴嘁?32 隱私及數據使用 36 人工智能(AI) 45 社會許可構建美好社會 50 普惠金融 52 了解并整合環境、社會和治理 60 術語表 67 尾注 68 聯系人 72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全球概覽 2 過去十年,金融危機和不當行為事件定義了一系列全球 監管改革,如今,監管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監管改 革的國際共識正在瓦解。經濟全球化的政治意愿正在消 退,貿易緊張加劇。
2、監管機構愈發重視技術變革和諸如 環境可持續性等社會熱點問題。金融機構需做好準備以 應對這些趨勢。 經濟前景黯淡 2020年,各地區均可能出現增長疲軟的 情況,下行風險巨大。1 監管機構會對金 融機構運營所處經濟狀況進行評估,其 工作計劃很大程度上可能會受此影響。 貿易緊張加劇, 尤其是中國和美國之間的 貿易緊張局勢可能會進一步分散市場, 從而抑制增長, 金融機構所處商業環境愈 發惡劣。 在美國, 國債收益率曲線最近開始出現倒 掛, 這在過去一直是經濟衰退的先兆。 股 票估值偏高, 很大程度上是受貨幣寬松政 策影響: 從某些指標來看, 美國當前股市 估值過高的情況比互聯網泡沫時期以來 的任何時候
3、都嚴重。 與此同時, 中國經濟增長持續放緩, 總債 務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從2008年的 171%飆升至2018年的299%。 2 如果增長 進一步放緩, 高債務水平或將無法維持。 我們認為, 歐洲經濟衰退的風險最高。 德 國2019年的經濟增長預計將低至0.5%, 部分原因在于德國制造業易受出口市場 疲軟的影響, 不過預計德國經濟在2020 年將出現一定程度的復蘇。 3 意大利在償 還高額公共債務的同時, 還面臨著政治不 確定性、 經濟停滯和再度出現的金融動 蕩。 4 英國面臨不確定前景, 部分原因來自 于脫歐的影響。 因此, 盡管歐元區2020年 的預計經濟增長率與危機后趨勢增長水 平相當
4、均為1.4%, 但仍存在巨大的下 行風險。 5 各國央行行長可能會進一步采取貨幣寬 松政策, 其中,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和歐 洲中央銀行已加大降息力度并重啟了資 產收購計劃。 然而, 由于利率處于前所未 有的低水平, 大量主權債甚至公司債以名 義負利率交易的狀況空前, 此類措施的有 效性值得商榷。 6 監管機構可能會考慮采 取宏觀審慎監管措施, 比如允許銀行下 調反周期緩沖資本。 各國政府還可能面 臨增加支出以刺激增長的壓力, 特別是 考慮到一些國家的基礎設施投資已然出 現滯后。 全球概覽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全球概覽 3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全球概覽
5、4 面對這樣的宏觀經濟趨勢和環境狀 況,金融機構在商業模式上將經受 更大的壓力和考驗,與此同時,來 自新的金融機構和數字技術型企業 的競爭也在加劇。我們預計監管機 構將通過壓力測試提高對商業模式 彈性的關注,亦更加重視風險治理 和監管的質量。 在低利率或負利率環境下如仍堅持傳統商業模式, 銀行可能難以恢復盈利能力,甚至難以維持利潤。 例如,日本近20年來一直實行零利率或負利率政 策,日本的銀行在低利潤狀況下苦苦掙扎,并面臨 著日益嚴格的商業模式和可持續性監管審查。7 隨 著風險偏好降低,跨境資金流動減少,銀行的增長 機會亦可能隨之減少。銀行需加倍努力控制成本, 并重點關注盈利能力更強的業務線。
6、 銀行需警惕操作風險,對信用風險的監管也可能要 加強。英國央行估計,全球銀行占超過一半的杠桿 貸款市場的風險敞口,全球杠桿貸款存量已達到歷 史最高水平。8 保險公司,特別是那些提供長期擔保的保險公司, 也可能會發現在持續低利率的環境下更難盈利。然 而在亞洲,中國保險市場的增長潛力可能有助于保 險公司增加收入,抵消部分不利影響。9 在以高資產價格和低增長潛力為特征的環境中,投 資管理機構可能也難有亮眼表現。越來越多的投資 者開始審視積極管理的價值所在,監管機構對此的 審查亦愈加嚴格,這可能會推動投資者持續追逐收 益,并促使其將目光投向本國以外流動性較低的市 場。我們預計監管機構將更加關注投資管理
7、機構 和分銷商,這二者須能向監管機構證明持有由高風 險資產構成的基金能夠滿足目標市場的需求和風險 偏好。 國際共識正在瓦解 隨著危機后改革接近完成,政治環境越來越不利于 國際合作,全球標準制定機構(尤其是巴塞爾銀行 監管委員會(BCBS)和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制定 新標準的雄心已不如前幾年。二十國集團(G20) 金融監管改革剩余工作的實施已經放緩,許多司 法管轄區在實施巴塞爾協議III監管框架的最后 一部分改革(業內多稱巴塞爾協議IV)上開始 掉隊。10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全球概覽 5 鑒于目前的經濟狀況,如果某些法規被視為有礙競 爭、新貸款或投資,將引發政治關注。
8、我們已經看 到美國當局采取了放松管制立場,包括有限度的放 寬沃爾克法則(Volcker Rule)。11 其他國家 可能會效仿,甚至可能出現競相放松管制的情形。 盡管放松管制可能會降低一些合規成本,但由于不 同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標準在時間和內容上存在差 異,跨國金融機構將面臨更多的復雜因素和支出。 二十國集團在2019年指出市場分散化值得關注, 金融穩定理事會正據此推進一項工作計劃。12 全球 標準制定者不太可能逆轉已經發生的分散化,但通 過采取措施或可減少未來的分散化。 加強高管問責 相比之下,監管機構愈發傾向于要求高管對金融機 構的合規性、專業標準和文化負責。隨著英國高級 管理人員與認證制度
9、的推行,愛爾蘭、澳大利亞、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新加坡和南非等多個司法管 轄區已實施或正著手實施類似制度。其他司法管轄 區也正通過各種不同機制來強化問責制。美國聯邦 儲備委員會已提出指導意見,試圖更好地界定高級 管理層和董事會的作用、職責和責任。13 比利時議 會最近宣布推出“銀行家誓言Bankers Oath”, 類似于荷蘭在2015年推出的一項制度。14 針對這 些舉措,金融機構需要通過平衡得當的激勵計劃, 強有力的治理和控制,以及適當的監控、報告、上 報、結果管理和紀律處分等措施來建立問責機制。 跨區域政策將越來越多地影響金融機構,不過這些 政策在不同地區會有所不同。例如,在數據保護方
10、面,歐盟對于個人獲取和控制個人數據的權利保障 比美國和中國更為嚴格。15 在全球范圍內,愈加嚴 格的數據本地化要求的廣泛推行也將給跨境數據流 動帶來更多障礙。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技術變革 的執行不力會增加網絡和運營風險,這也引起了監 管機構的關注。國際標準制定者可能會試圖建立針 對運維彈性的基本通用方法,但預計網絡彈性方面 的進展將主要在七國集團(G7)和歐洲層面體現。 這些趨勢將對金融機構如何利用和共享數據進行創 新,以此增強金融機構的跨境彈性,為客戶帶來價 值的同時確保安全的能力造成較大的影響。 監管機構也需加快自身的數字化轉型。如今,金融 行業監管范圍越來越模糊,技術復雜程度越來越 高,
11、要想充分掌握情況從而有效實施監管,擁有充 足資源支撐的監管數據科學和分析能力至關重要。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全球概覽 6 我們看到了在這些方面的努力, 一些解決方案可能會 有助于金融、 安全和數據保護機構更有效地共享資 源、 能力和洞察。 但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要想從中獲 益, 還需要更多努力。 鑒于目前缺乏跨區域的全球標 準制定機構, 此方面的進展將更有可能在國家層面 取得而非國際層面。 回應社會關注 環境可持續性問題正引發越來越多的關注, 在歐洲 和亞洲, 該問題也是金融服務監管機構的一個主要 關注點。 16 而在美國, 至少在聯邦層面, 環境可持續 性并未受到金融服務監
12、管機構的關注。 然而, 即使監 管機構沒有提出具體要求, 金融機構也需考慮氣候 變化和不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對自身資產和負債敞口 的影響, 思考客戶對 “綠色” 產品 (包括綠色投資基 金) 的需求不斷增加可能帶來的新機遇。 規范技術創新 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在應對高 速大規模技術變革方面將繼續面 臨挑戰。針對金融服務監管的討 論將圍繞以下問題展開,如是否 擴大監管范圍、人工智能運用增 加所涉風險、創新對運維彈性和 網絡安全的影響、數字道德等。 這些均為全球性問題,但一些政 策領域政治意愿的缺乏和國際機 構的缺位可能不利于監管方法的 一致性。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全球概覽 7
13、盡管危機后的監管改革浪潮正在消退, 但2020年仍有諸多事宜會引起監管機構關注, 金融機構不應期 望監管力度會減弱。 在黯淡的經濟背景下, 金融機構的財務和運維彈性、 如何適應技術變革和創新、 以 及如何應對可持續性和普惠金融等領域的政治和社會壓力將受到更多關注。 在董事會和高管個人越來 越多地被要求對自身行為負責的環境下, 金融機構需確保自身具備遠見、 治理能力、 技能和運營能力, 以有效適應和應對監管要求。 結論 普惠金融是另一個全球關注的領域。 據世界銀行集 團估計, 截至2017年仍有17億成年人沒有基本交易 賬戶, 此類人群主要集中于亞洲和非洲。 17 世界銀行 集團的目標是, 到2
14、020年, 所有成年人都能夠擁有一 個可以用來儲蓄和支付的賬戶。 在發達國家, 監管機 構關注的是普惠金融的推廣障礙, 例如過于復雜的 流程, 對包括老年人或殘疾人在內的 “非標準” 客戶 來說缺乏可及性。 金融機構應該有所預期, 如果某些 群體獲得金融服務過于困難, 那么金融機構或將受 到監管機構的質疑。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亞太地區概覽 8 亞太地區概覽 本期展望再次關注了以往的許多領域, 主 要論述了文化和行為、 治理、 技術和全球 標準的實施等重要主題, 亦囊括了監管機 構關注的一些新興主題, 如減緩氣候變 化和推進普惠金融。 當然, 所有這些都發生在一個與首期 亞
15、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發布時 截然不同的世界。 自2016年以來, 宏觀經 濟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后文將作詳 述) 。 近年來, 政治形勢也出現了巨大改 變, 例如全球民粹主義抬頭、 英國脫歐、 美國對華貿易戰等。 我們看到監管機構正背離國際共識, 全 球經濟放緩, 政治不確定性上升, 現在比 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金融機構實施具 有前瞻性的風險管理方法。 2020年展望 報告從金融機構的監管許可和社會許可 出發, 為金融機構提供一個應對未來挑 戰的框架。 經濟前景 盡管全球概覽已有述及, 但我們認為很有 必要向亞太地區讀者重申, 2020年宏觀 經濟前景已明顯減弱, 全球經濟增長或仍 將
16、乏力。 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于2016年首次出版至今 已研究了廣泛的主題。反復出現的常見主題有巴塞爾 協議III一攬子改革(特別是彈性和市場分散化)的實 施,金融服務業的文化改革,個人問責制度等新治理義 務的推出,以及新技術的使用對金融服務業的影響。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亞太地區概覽 9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亞太地區概覽 10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在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中 將亞太地區2019年和2020年的經濟增長預期分別 下調至5%和5.1% (較2019年4月的預測分別下調了 0.4和0.3個百分點) 。 18 與世界其他地區相比,
17、亞太地 區2020年的前景相對樂觀, 但很明顯, 全球經濟放 緩將繼續影響亞太地區。 中國和美國之間的貿易緊張局勢以及中國經濟放緩 也對地區和全球經濟帶來了沖擊。 亞太地區經濟體 的發展與中國經濟走勢緊密相連, 受中國內需放緩 影響, 其經濟增長有所削弱。 盡管也有一些例外, 如 中國臺灣地區和越南等作為替代出口地而受益, 然而 亞太地區多數經濟體正與中國一同經歷出口放緩。 此外, 貿易沖突引發的政治緊張局勢也帶來了更多的 不確定性, 例如, 如果形勢惡化, 資本將逃離亞太地 區而流向更安全的市場。 在利率處于歷史低位的情況下, 人們會擔憂亞太區域 內各政府機構可能在進行重要結構性改革方面猶豫
18、 不決, 因為在現行貨幣政策已然寬松的情況下, 若再 貿然推行改革, 所帶來的短期經濟影響波及范圍巨 大, 而政策空間的缺乏也可能會使應對其它緊急沖 擊變得困難。 乘風破浪 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還將不得不應對監管疲勞, 因 為不確定的宏觀經濟環境可能會加大實施全球標準 的難度。 亞太地區司法管轄區的多樣性有利亦有弊: 一方面, 監管機構可根據當地情況放慢實施速度, 甚 至放寬一些要求; 另一方面, 標準和時間表各異可能 會增加不確定性, 使區域性金融機構和全球性金融 機構的跨司法管轄區標準實施愈加復雜和昂貴。 監管許可和社會許可 為幫助金融機構應對當前環境狀況, 我們將2020年 展望的主題分為
19、兩類: 金融機構的監管許可和社會 許可。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亞太地區概覽 11 許多危機后改革 ( 巴塞爾協議III 、 “大而不能倒” 、 場外衍生品等) 都涉及金融機構的監管許可。 監管許 可是金融機構必須遵守的基本規則和法律, 也是監 管機構對金融機構的期望。 為最終敲定這些要求, 各方做了大量工作, 實施工作預計將在2022年之前 完成。 盡管這些更嚴格的監管標準有助于增強公眾對金融 系統的信任, 但人們對金融服務的信任度仍然頗低。 事實上, 在 2019年愛德曼信任度調查報告 (2019 Edelman Trust Barometer Global Report
20、) 中, 金 融服務業被評為15個行業中最不受信任的行業, 而這 一趨勢已延續十年。 19 這讓人不禁想問: 在做了這么多加強金融機構監管許 可的工作之后, 為什么人們對金融服務的信任度仍 然如此之低? 這是因為, 要讓金融機構重新獲得社會 許可, 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社會許可涉及到建立健全企業文化, 推動良好行為 建設, 還需要在組織內部推行適當的治理和問責制 度。 這意味著確??蛻魴嘁?, 適當保護客戶的個人數 據, 為實施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而使用客戶數據時 合乎道德要求等。 最后, 還需通過普惠金融和可持續 金融等前瞻性努力構建更強大、 健康的社會環境。 2020年,預計監管機構 將重點關
21、注金融機構社會 許可的諸多方面。金融機 構在內部運營、技術手段 利用以及如何同客戶乃至 整個社會互動方面都會受 到影響。 監管許可 監管許可是金融機構必須遵守的基本規則和法律。全球金 融危機后的大部分監管工作都是圍繞金融機構的監管許可 展開的。監管許可是建立公眾對金融系統信任的基礎。若 沒有監管許可則金融系統缺乏根基,或至少可說是公眾無 所信賴。 過去十年, 許多針對監管許可的改革都涉 及將全球標準轉化為適用于地方的標準,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 巴塞爾協議III 一攬子改革。 改革大舉推進只為鞏固金融 系統基礎和恢復公眾信任。 隨著 巴塞爾協議III 改革的完成, 重整 監管許可的一個時代即將
22、結束。 地方層面 執行全球標準的不均衡性和滯后性意味 著未來挑戰仍會不斷, 將會有相應調整來 優化標準。 而有關監管許可的許多 “新常 態” 正遍地開花。 展望未來, 全球監管領域關注的一些新興 主題將影響金融機構的監管許可, 如金融 技術和加密資產的使用、 減緩氣候變化、 運維彈性等。 本章將深入探討這些主題, 并探究金融機 構如何加強其監管許可。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監管許可 12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監管許可 13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監管許可 14 國際改革動態 巴塞爾協議III的實施進展 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在二十國集團
23、金融監管改革實施進展(Progress in implementation of G20 financial regulatory reforms)20 中指出,盡管二十國集團呼 吁建立的金融監管框架的實施工作已取得重大進展,但尚未最終完成??傮w而言,隨 著各國監管機構試圖維持公平的競爭環境,并密切關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實施進度, 實施國際標準的勢頭開始放緩。一些實施進程的滯后歸因于一定的全球監管疲勞,但 歸根結底還在于一些改革比預期復雜。例如,凈穩定資金比率(NSFR)的實施已陷入 停滯;在報告的巴塞爾委員會27個成員地區中,只有11個實施了最終規則,這一狀態 自2018年以來沒有變化。 截至
24、2019年3月底, 已過最后截至日期的相關標準實施進展22 標準最后期限已有草案或最終規則的巴塞爾 委員會成員地區數 尚無草案或最終規則的巴塞爾委員會亞太成員地區 凈穩定資金比率 (NSFR)2018年1月1日26/27 (只有11個有最終規則) 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2019 年 1 月 1 日19/27澳大利亞、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韓國 大額風險暴露監管框架 (LEX) 2019 年 1 月 1 日24/27(只有 9 個有最終規則) 日本 銀行賬簿利率風險 (IRRBB)2019年1月1日23/27澳大利亞* 巴塞爾協議III一攬子計劃的最終修 訂內容于2017年12月公布,確定
25、實施日 期為2022年1月1日。盡管巴塞爾委員會 各成員地區已盡最大努力,但以往實施 的滯后和不均衡為最終改革實施的時間 安排和一致性帶來了不確定因素。正如 *第一支柱更新進展2019年9月發布的審慎標準APS 117草案 FSB所指出的,“金融穩定理事會成員 國的監管機構應以身作則,推動剩余改 革工作及時、全面、一致地實施,這將 有助于建立公平的競爭環境,避免監管 套利”。21 而巴塞爾委員會各成員地區可自行決定 如何執行最終敲定的巴塞爾協議內 容也引發了對各地實施一致性的擔憂。 2019年1月14日,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 員會 (BCBS) 發布了 市場風險框 架 (更廣為人知的名稱是 交易
26、賬 簿基本審查 ) 的最終修訂內容, 超 過標準原定實施期限14天。 交易 賬簿基本審查 于2017年12月宣布 推遲實施, 在國家和國際層面均引發 了激烈的討論。 在亞太地區, 普遍的預期是各司法管轄區將遵循 以2022年1月為最終實施期限這一時間表。 在本 報告編寫期間,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新加坡均 已按該時間表頒布了有關文件。 23 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于2019年6月24 發布了一份有關市場風 險的咨詢文件, 并促請地方授權機構 “鑒于新市 場風險標準的復雜性” 在BCBS框架基礎上開發 針對具體金融機構的FRTB框架。 25 在中國臺灣地 區, 銀行協會成立了一個討論小組
27、來研究這一問 題, 地方監管機構預計將于2020年發布咨詢意見 或指引。 未來, 大型銀行需考慮是否實施針對市場風險 的 “內部模型方法” (即允許銀行根據自身風險情 況使用內部自有的風險衡量方法, 但需監管機構 批準) , 這是 交易賬戶基本審查 的關鍵部分。 金融機構還需就2020-2021年度IT投資計劃作出 決定, 因為 巴塞爾協議 實施的最后期限與倫敦 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 (LIBOR) 過渡項目等重要監 管項目的最后期限相重合。 交易賬簿基本審查 (FRTB) 15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監管許可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監管許可 16 增強國內或
28、全球金融市場的彈性”。然 而,有害型市場分散化則會損害國內和 全球金融穩定性、削弱市場流動性、助 長監管套利,值得關注。 亞太地區地域廣闊,監管環境多樣,尤 其容易受到市場分散化的影響。FSB就 監管機構如何減輕市場分散化帶來的不 良后果提出了若干具體建議,多數都涉 及有效且高效的跨國合作。舉個亞太地 區的例子,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與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達成協議, 美國和新加坡的某些衍生品交易所相 互承認,以降低復雜性和減少監管套 利。30 FSB監督與監管合作常務委員會 主席、日本金融廳(JFSA)國際事務副 大臣喜野良三進一步闡述了跨國合作的 必要性: “改革實施過程中的跨國差異
29、、重合、 不同步或競爭等問題可能會對金融穩定 產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因為它們會導致 市場分散化,削弱市場流動性,套牢資 本和流動性資源池。這些問題可能使情 況變得更糟,尤其是面臨系統性壓力 時”。31 金融機構需根據所屬司法管轄區的實施 時間表和方法執行巴塞爾協議的最 終規則。對跨國金融機構來說,密切關 注巴塞爾協議在國內外的實施進展 是明智的(特別是當母國監管機構并未 公布具體實施方法時),這樣才能對 巴塞爾協議的實施情況作更好的預 判;此外,還應與監管機構密切合作, 以避免不必要分歧;同時實施計劃應足 夠靈活,以應對在本地特定的環境和風 險狀況下可能產生的差異。 審核和調整標準 到2020年
30、,BCBS還可能繼續對現有標 準進行調整和修訂,就像針對客戶清算 衍生品26 處理和杠桿率披露要求27 所做 工作一樣。BCBS在對銀行提供的客戶清 算服務作影響評估后做了第一次修訂, 允許采取與風險資本的標準化方法等同 但更相稱的處理;第二次修訂則是關于 杠桿率的報告頻率。在發現銀行通過于 報告日期前后故意減少風險敞口來“粉 飾賬面”后,即要求銀行報告季末數據 和每日平均數據,以便更好地反映報告 期間的實際敞口情況。 另一個例子就是各方同意推遲非集中 清算衍生品保證金要求實施的最后期 限。巴塞爾委員會和國際證監會組織 (IOSCO)同意將時間延長至2021年9 月1日,“以支持巴塞爾委員會各
31、成員 地區順利有序地實施協調統一的保證金 要求,有助于避免可能導致的市場分散 化”。28 這些修訂因解決了市場反饋和改革預期 之外的后果而受到歡迎。金融機構需與 監管機構密切合作,以妥善協調修訂標 準的實施和其他進行中的改革實施。 市場分散化 由于巴塞爾協議III實施進度不一,加 之某些標準又經過了復核,人們開始擔 心可能出現市場分散化。作為二十國集 團(G20)輪值主席國,日本明確提出 了這一點,FSB于2019年6月發布報告予 以回應。29 該報告指出,某些形式的市 場分散化可能是有益的,因為在不同的 司法管轄區使用不同的規定可以“減弱 經濟沖擊在各司法管轄區間的傳遞性, 2020年亞太地
32、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監管許可 17 從實施新規向持續監管轉變 鑒于第一支柱(監管資本)和第三支柱 (市場披露)的量化監管已經敲定, 我們認為國際和地方監管機構將把注 意力轉向加強第二支柱(監督審查程 序)。2019年6月,BCBS發布了 第二支柱監督審查實踐和方法概述 (Overview of Pillar II supervisory review practices and approaches), 該報告提供了一系列案例研究和監管實 踐示例。BCBS指出,第二支柱框架 “不包括監管方法的規范性指引或指 示”??蚣軆H對原則作了規定,可靈 活適應不同司法管轄區的需要,并旨 在鼓勵監管機構
33、與金融機構間積極對 話。BCBS期望地方監管機構可以持續 創新和改進方法。 新的風險領域與監管 國際監管機構愈發關注新風險將如何影 響全球金融穩定這一問題。金融科技的 發展如何降低氣候變化帶來的相關風險 是最近討論的重點。 多數國際標準制定者和國家監管機構的 共同做法是,鼓勵金融科技朝有利于 推動創新和經濟增長的方向發展。不 過,監管機構對某些技術的態度則更 為謹慎,例如,FSB已將加密資產納入 2019年工作計劃。32 作為該工作計 劃的一部分,BCBS于2019年3月發布了 關于加密資產的聲明(Statement on crypto-assets),33 該聲明提及了加 密資產市場最近的增
34、長并指出了其固有 的不穩定性。目前,加密資產市場規模 相對較小,銀行的直接風險敞口有限。 然而,由于加密資產并非政府支持的法 定貨幣,BCBS認為這些資產“不能可靠 地提供貨幣的標準功能,作為交換媒介 或儲值手段也不安全”,提醒金融機構 采取謹慎態度,對加密資產進行適當的 治理和風險管理,同時還鼓勵金融機構 就這一問題與本地監管機構密切合作。 此外,考慮到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 險,這類新產品可能會觸發監管審查。 在亞太地區,監管機構對加密資產的風 險偏好不同,這將使運營地點成為關鍵 考慮因素。新加坡對加密資產的接受程 度較高,這一點可從MAS發布的數字 代幣發行指引(Guide to Digi
35、tal Token Offerings)中得到印證。34 該指引指出, 結構性、具有資本市場產品特征的加密 資產需符合新加坡的證券法。此外,新 的支付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s Act)(預計于2020年初生效)將把所有 數字支付代幣中介納入新加坡的反洗錢和 反恐怖主義融資制度進行管理。 MAS還提醒公眾,如果他們選擇在交易 所交易或在MAS授權范圍外投資數字代 幣,則沒有監管保障措施。35 減輕氣候變化對金融的影響是全球監管 機構面臨的另一個新問題。例如,FSB 從由行業牽頭的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 工作組(TCFD)2019年現狀報告 (2019 Status Report)
36、中受到了啟 示。2019年現狀報告是一項重大工 作,歷時三年,涵蓋8個行業、142個國 家的1,100多家公司。TCFD還對公司對 其建議的實施情況以及用戶對決策所需 氣候相關財務披露的有效性的看法進行 了調查。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監管許可 18 報告發現,盡管與氣候相關的財務信息披露有所增 加,但對大多數投資者來說仍然不夠。這意味著, 披露的數據往往是非標準化的,很少有可比性,因 此很難在投資決策中使用。此外,金融機構也通常 不會披露測試自身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所用情景。投 資者有必要更清楚地了解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潛在 影響。 最后,我們很可能在未來一年看到監管重點轉向 運
37、維彈性。在BCBS當前工作計劃下最后需要完成 的政策舉措部分,運維彈性赫然在列。36 而英國 對此早有行動2018年7月,英國審慎監管局 (PRA)、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和英國央 行發布了一份題為構建英國金融業運維彈性 (Building the UK financial sectors operational resilience)的聯合討論文件。這是英國金融監管機 構首次聯合發布此類文件,標志著監管機構就這一 主題達成了一致。該文件在市場引發強烈反響 文件評論數是討論類文件正常評論數的5倍,也是 英國央行網站下載量最多的討論類文件之一。37 英 國監管機構在該文中為高級管理層列出了
38、幾個要 點:對破壞事件作出設想、關注金融機構最重要的 業務服務的彈性、設定“沖擊應變”容忍度范圍、 并測試在容受范圍內合理應對沖擊的能力。38 2019 年12月5日,這三家英國監管機構均發表了一系列 關于運維彈性的咨詢文件。39 上述僅為國際金融監 管機構對部分領域 關注明顯增加的三個 示例。 進入2020年, 其重視的關鍵領域 會是亞太地區金融科 技蓬勃發展帶來的影 響以及公眾對該地區 可持續投資興趣漸濃 的現象, 本報告將對 此作進一步闡述。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監管許可 19 鑒于亞太地區大部分金融機構存在跨司法管轄區運營的情況,巴塞爾協議III一攬子改革最終規則
39、的實施無疑充滿挑戰。而可能發生的實施滯后或實施不均衡等問題將加劇市場分散化,金融機構需對 此保持警惕。國際監管機構正將其關注焦點從巴塞爾協議III改革轉向其他領域,如加密資產、運 維彈性以及降低氣候變化相關風險。金融機構若想確保其2020年的監管許可,應思考以下問題: 準備好根據母國監管機構實施時間表來實施巴塞爾協議III的最終規則; 關注其所屬司法管轄區內的實施計劃,該計劃可能與母國監管機構的時間表不一致; 增強對巴塞爾國際標準未囊括之風險的內部管理,包括標準所認定的非金融風險; 應對新推出的監管要求,如氣候變化或加密資產相關監管要求。 結論 社會許可指社會就其認可的金融機構運營的方方面面與
40、 其達成的契約,但契約的達成卻源于金融機構內部。 社會許可 構建組織內部信任 社會許可與建立起能夠促進良好行為而 形成的健全文化息息相關,而健全文化 則需強有力的治理框架進行支撐。但這 也是社會許可通常出現問題之處有 關不當行為的報告讓相關話題持續曝光 于大眾視野。 亞太地區開展了大量監管活動以優化治 理結構,例如目前確立的三項不同的個 人問責制度,包括在澳大利亞和中國香 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效的兩項,以及新 加坡宣布即將推行的一項。有鑒于此, 亞太地區的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在關于 治理的全球對話中擁有重要話語權。 然而,盡管全球監管機構早已開始強調 在金融機構中塑造健全文化的必要性, 在“如何”
41、塑造能夠促進良好行為形成 健全文化方面卻進展緩慢。澳大利亞的 銀行業、養老金和金融服務業不當行為 皇家調查委員會無疑開啟了亞太地區對 嚴格、主動監管需求的探討,同時還揭 示了當前社會期望值提高的現象和監管 機構內部優化的潛在需求。亞太地區的 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還將繼續面臨打造 良好文化的難題,或許可從亞太以外的 司法管轄區或其他行業尋求如何解決文 化改革難題的答案。 金融機構社會許可的核心在于借助能夠 促進良好行為養成的文化和穩健的治理 框架從金融機構內部構建信任,這也是 監管機構在2020年及以后將繼續的首要 關注點。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社會許可構建組織內部信任 20
42、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社會許可構建組織內部信任 21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社會許可構建組織內部信任 22 2019年愛德曼信任度調 查報告再一次顯示,金 融服務業是近十年最不受 信任的行業。40 全球調研 的26個市場中,有15個顯 示金融服務“不受信任” 。在愛德曼調查的亞太地 區國家中,半數以上受訪 者認為“(公司)可在其 運營地采取特定行動,既 能提升利潤,又能改善當 地經濟和社會條件?!?1 信任作為金融機構社會許 可的關鍵部分,誕生于健 全的企業文化和良好的行 為,對于金融服務業尤為 重要。 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并促進良好行為的養成一直以 來并不容
43、易,如今仍有難度,并且業內已產生了一 定程度的文化疲勞。三十人小組(G30)在其2018 年發布的銀行行為與文化(Banking Conduct and Culture)報告中提到了金融機構“塑造良好 文化”42 的意愿,還強調了文化建設項目需長期推 進并完全融入金融機構,不能只做表面工作并隨即 拋諸腦后。以英國為例,英國銀行業標準委員會指 出,盡管許多英國金融機構確已投入資源塑造企業 文化,卻仍面臨重重困難,這一現象值得玩味。43 隨著亞太地區的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持續推進文化 建設項目,亦極有可能經歷同樣的挑戰。 亞太地區的金融機構在文化建設項目上面臨同樣的 難題:如何有效區分法律上的行為不
44、當(絕對不能 做的事情)和商業活動中的日常決策(可操作,但 是可能不該做的事情)?如何確保正確的“高層聲 音”(tone from the top)在金融機構中下層貫徹 執行?反之,又應如何確保問題及時反饋至高級管 理層?如何培養直面客戶的一線人員的風險管理責 任感?如何從單純追求法律合規轉變至主動考慮社 會期望和社會福祉?如何衡量和證明確有改善?又 應如何獎勵正確行為? 行為與文化 監管常量并非新事物? 自2016年首次發布 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以來, 文化與行為就是一 個反復出現的主題。 引人側目的市場不當行為事件, 地區及全球應對結構性 治理問題的重大監管活動, 以及消費者信任度低
45、的問題使得文化與行為常 年位列 “待辦事項” 清單。 2020年亞太地區金融服務監管展望 | 社會許可構建組織內部信任 23 目前使用的方法 監管機構通常采用原則導向的方法處理文化相關 的事務。例如,FSB于2018年發布用以加強治理 框架、降低不當行為風險的工具包 2015工作計 劃的最后一部分,降低不當行為風險的措施 (Measures to Reduce Misconduct)44 指出: “如何在所在司法管轄區更好地處理行為問題應由 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來決定。因此,金融穩定理事 會(FSB)提供此工具包,分享FSB成員國處理不 當行為問題的經驗,提供豐富視角,旨在為各方提 供處理行為問
46、題的可選方案,而非創建國際標準或 推行規范性方法?!?5 2020年,我們預計監管機構將如往年一樣持續關 注金融機構的文化改善事宜。亞太地區及其他地區 的監管機構均認為文化事宜難以監管。當文化及其 助長的(不當)行為問題與先進的人工識別等新興 科技的使用密切相關時,監管將變得更加困難。本 報告將以此為例作進一步闡述,但重點在于強調監 管機構提升文化監管能力的需要。通過示例,我們 看到許多亞太地區及其他地區的監管機構專注自身 能力建設以更好地監督金融機構的技術使用和創 新,從而了解技術使用和創新對金融機構文化、員 工行為以及服務客戶的成果所構成的潛在風險。 監管機構升級 英國FCA正從技術和理念
47、兩個方面考慮這一問題。 技術方面,FCA正著力于網絡安全或數據科學等領 域的監管人員技能升級,以解決此類新技術帶來的 大量倫理問題和社會問題。46 理念方面,FCA亦在考慮是否可將“注意義務”作 為“商業原則”的補充,或者說推行高級管理人員 與認證制度已經足夠。47 FCA指出: “部分利益相關者已擔憂我們的監管框架(包括商 業原則)可能不夠奏效,或無法有效應用以妥善保 護消費者免受損害。另有利益相關者則提出引入“ 注意義務”,通過要求金融機構避免利益沖突并長 期支持企業文化改革以減少損害?!?8 上述行動旨在提升英國監管機構對企業文化和員工 行為監管的效率?;蛟S可從亞太以外的司法管轄區 或其
48、他行業尋求如何解決文化改革難題的答案。 澳大利亞政府成立的銀行業、養老金和金融服務業不當 行為皇家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皇家委員會”)揭示 了近年來金融服務業屢屢發生的失信案例,其中,澳大 利亞四大銀行的案例尤為普遍,使得金融服務業逐漸喪 失公眾信任。2018年末,四大銀行聯名上書澳大利亞財 政部,宣告行業信任狀況已萬分危急,請求皇家委員會 助力啟動信任重建。然而,金融服務業的不當行為和失 信的范圍和程度不但讓消費者和監管機構震驚,亦撼動 了行業本身。 歷經14個月持續不斷的媒體報道和令人扼腕的頭條新聞 之后,皇家委員會于2019年2月發布了最終調查報告。調 查負責人Kenneth Hayne
49、反復強調了良好行為的六大指 導原則,并闡述了簡單監管問題被復雜化的悖論。六大 指導原則為: 遵守法律; 不得誤導或欺騙公眾; 行事正當; 服務合乎目的; 以審慎態度與合理技能交付服務; 在代理業務中,應確保被代理方利益最大化。 皇家委員會的建議所涉范圍極廣,不僅列述了各行業領域 的失信案例,還反映了監管機構需強化機構職能和個人能 力,以充分履行監管職能并有效執法的事實。49 最終報告呼吁澳大利亞監管機構“雙峰”澳大利亞審慎監 管局(APRA)和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分別 專注于審慎監管與市場服務 加強合作,還督促兩大機構 采用更嚴格的執法制度。作為市場行為監管機構,ASIC 已宣布推行并反復強調其“為何不提起訴訟”的新舉 措。而審慎監管機構APRA在過去四年已撥付1.5億澳元 用于: “對APRA所有用于監管實體的治理、文化和薪酬政策的 監管框架和方法進行強化,從而大幅升級監管功能, 具體包括建立內部技術專家團隊和獲取APRA外部技術專 家的幫助”50 皇家委員會的調查結果開啟了亞太地區關于行為監管方 法的新一輪探討。APRA主席Wayne Byres表示,APRA 還需做更多: “從皇家委員會所得經驗教訓要求我們復核并加強治理 (CPS 510)和風險管理(CPS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