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在立法及執法層面,我國已經開啟了對人臉識別技術應用進行重點監管的進程。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基礎性法律奠定了人臉數據保護的基礎,同時,各地也在上位法精神的指導下,頒布配套實施細則,例如: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要求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不得收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識別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收集的其他個人信息;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該條例對處理生物識別數據作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要求處理生物識別數據時,除該生物識別數據為處理個人信息目的所必需,且不能為其他非生物識別數據所替代的情形外,應當同時提供處理其他非生物識別數據的替代方案等。同時,在執法層面,最高人民
2、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并于2021年8月1日施行,該規定以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為宗旨,對濫用人臉識別問題作出統一規定。同時,我國人臉識別第一案也于今年4月份二審宣判。1.3.2 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保護成為國家對智能網聯車監管的重點之一智能汽車是指通過搭載先進傳感器等裝置,運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具有自動駕駛功能,逐步成為智能移動空間和應用終端的新一代汽車。智能汽車通常又稱為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汽車等。隨著智能汽車在中國市場的逐漸增長,消費者在接觸的過程中遇到駕駛體驗、維權事件和事故調查,也同時衍生出的智能汽車的數據安
3、全問題,比如:自動駕駛數據的安全及合規問題如何監管,如何保障車輛數據的真實性和防篡改性,以及自動駕駛數據如何進行披露和數據公布。針對這不斷暴露出智能汽車產業發展痛點,國家層面相當重視,自2021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多份規范性文件,包括:4月底全國信安標委發布的信息安全技術網聯汽車采集數據的安全要求(草案)、8月中旬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以及在9月中旬工信部發布的關于加強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工作的通知。上述規范性文件要求企業加強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保護,規范汽車數據處理活動,同時,也明確了車聯網個人信息與重要數據的本地化存儲要求。 大數
4、據和人工智能算法廣泛引用所衍生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引起國家監管關注, “大數據殺熟”成為監管重點近年來大數據時代下,部分互聯網企業利用已收集的海量消費者數據進行大數據分析,為消費者提供“精準推薦”及“個性化廣告”。這類服務一定程度上為消費者帶來便利,但隨著技術發展,這種便利也成為困擾,某些企業采用“大數據殺熟”的行為更是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皻⑹臁钡男问?,主要有三種表現,1)根據用戶使用的設備不同而差別定價,比如針對iOS系統用戶與安卓系統用戶制定不同的價格;2)根據用戶消費時所處的場所不同而差別定價,比如對距離商場遠的用戶制定的價格更高;3)三是根據用戶消費頻率的不同而差別定價,一般來說,消費
5、頻率越高的用戶對價格承受能力也越強。在GDPR中7大數據主體權利中明確有反自動化決策權,自動化決策所依靠的數據可能本身就包含個人或社會成見,導致基于偏見數據所做出的自動化決策結果不公平地歧視個人或群體,干擾個人權利,導致人們被排除在社會生活的某個領域之外,使個人無法享受某些服務或福利待遇。值得關注的是,我國在2021年1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大數據殺熟有比GDPR更明確的規定,其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應當保證決策的透明度和結果公平、公正,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诖?,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宣布通過后的當月(2021年8月份),也發布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第十條提出“不得設置歧視性或者偏見性用戶標簽”,直接對用戶模型和用戶標簽管理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