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講人:鄭海味構成商密需要哪些條件技術信息當然是商密嗎企業技術信息保護方式(二)管理手段(一)技術手段很重要、是關卡三分技術,七分管理業界公認的一個認識對技術信息通過管理保護的方式1.專利2.商業秘密在數據、信息安全方面,商業秘密保護比專利有著明顯的優勢企業的技術信息、數據安全的管理,企業會更傾向于采用商業秘密的模式來保護。管理妥當成為企業體現核心競爭力的無形資產管理不當將成為大家的共同財富 商密缺點:不能對抗反向工程對比商業秘密不公開無期限限制包含經營信息專利公開有期限限制僅包含技術信息3.版權1.商密范圍確定不合理 涉訟的商業秘密定義太過寬泛、為基本的光學原理、公眾所知的概念等等。原告最初
2、主張121最后縮小至9項。原告最初主張關于LiDAR的全部設計最后將范圍縮小至LiDAR一些部件的特征上。為何?Uber的律師Arturo Gonzalez問:Waymo針對商業秘密是否有類似的制度?“本案涉及9項商業秘密,請告訴陪審團,有誰因為提出了這些好主意而得到了獎勵?”2.公司商密管理制度不完善回答是:沒有這樣的制度,只是一幫人組隊研發出的技術,關于商業秘密的規定并不很清楚只是在Waymo在去年提起訴訟之后,他才看到對這8項商業秘密的描述。3.沒有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Uber的律師在庭審盤問Google 的法證分析師:“為何Levandowski在下載這些文件的時候沒有觸發任何報警?”:
3、因:因為沒有為沒有具體人員負責對涉案服務器的監具體人員負責對涉案服務器的監調解結果:主審法官Alsup也承認,在本案審理至這樣的程度,作出這樣的和解是“罕見”的。事先不保護,事后難勝訴!事先不保護,事后難勝訴!企業所主張的“商業秘密”是否真的是“商業秘密”?是否具有可商業秘密性?如何判斷?如何判斷?秘密性 商業價值性 保密性(合理的保密措施)相應的,企業商業秘密管理中就要管住“可商業秘密性”!結論:不是當然的1.不是所有的信息(對象)可以作為商業秘密得到保護。2.企業認為的“商業秘密”不一定是法律認同的“商業秘密”。啟示:只有符合法律限定條件的信息才可以。是否以不被實際知悉為條件?是否以具有實
4、際價值為條件?是否以采取保密措施為條件?是否以萬無一失保密為條件?到底哪些可以作為法律認同的商業秘密保護呢?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案例(一種食品的成分屬于秘密)銀行(設計圖紙廢紙簍)看電影(技術圖紙)案例實際知悉喪失秘密性容易知悉同樣喪失秘密性不以實際知悉為必要條件,處于他人想要獲取都可以通過合法途徑獲取的狀態,即喪失秘密性!主觀上有把它作為商業秘密的意思表示客觀上要有把它作為商業秘密的意思加以管理用管理手段表明企業認為這些是不可以被隨意知悉的吳某: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客戶信息分析與聯系記錄)案例采集石油的信息過時的信息商業秘密有商業價值性有關信息具有現實的或者潛在的商業價值,能為權利人帶來競爭
5、優勢的?,F實的,是帶來直接利益潛在的,是帶來競爭優勢無論對自己還有沒有用,只要對別人還有用,必須把它作為商業秘密!美國Cadilac Gage Co.v.Verne Engineering Corp.案原告軍火制造商,起訴被告公司侵犯技術秘密,被告律師則提出了大量證據。案例原告公司制作廠沒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1.大門無人看守。2.沒有“非公莫入”之類的警示牌。3.有關商業秘密信息的圖紙被胡亂地堆放在地板上或扔在紙簍里。4.大批的參觀者被允許在廠內自由走動。5.在訴訟程序進行過程中,被告的律師還毫無阻攔地駕車進入原告廠內,拍下許多該廠生產的作為商業秘密成果的“統帥”牌裝甲運兵車照片。法院指出:既
6、然原告自己對其生產過程不加保密防范,那么法律也沒有義務對此加以保護,認定原告沒有任何保密措施,有關數據不能被認為是商業秘密。企業把信息、數據作為商密的意思需要物理措施明確表達 用物理措施明確表達是信息、數據構成商密的必要條件明確載體,采取各種保密手段。(a)通過某種載體明確商業秘密的內容和范圍(b)對承載信息的載體采取了保密措施(c)存放信息載體的場所有保密措施(d)對接觸信息載體的對象進行限制對內對外只對必須知悉的相關人員告知其內容對基于工作原因知悉信息的人員要約定保密要求基于合同要與對方約定保密要求否則將喪失商業秘密杜邦公司攝影師克里斯托夫兄弟(1)飛機航行的領域是公共領域,任何私人飛機都
7、是不加禁止的;(2)攝影拍照是美國憲法規定的遷徙自由的內容之一;(3)杜邦公司沒有用實際行動表明其工地不允許他人參觀,即沒有在廠房上蓋起大棚、裝設高射機槍或雷達;(4)攝影師與杜邦公司不存在任何的保密關系;案例不存在天衣無縫的保密措施。a.保密措施必須是在正常情況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露。b.保密措施并不要求絕對而萬無一失。結論就不是認為它沒價值有價值不保護認為它有價值保護它對象(有價值)+主觀(認為它有價值)+客觀(采取了保密措施)可以是對于執法者來說,降低權利人的維權難度,嚴懲違法行為;對于立法者來說,應當不斷完善商業秘密保護的法律規范;對企業來說,信息安全保護的重心在于事前防范而非事后救濟。THANK YOU謝謝觀看主講人:鄭海味13958116689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