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上而下看美國貿易保護政策體系,分為常規性的反傾銷/反補貼與非常規性的案件機制:前者由本土產業提請,經商務部聯合 ITC(國際貿易委員會)調查并主導CBP(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實施;后者之中,從上一輪貿易保護政策周期實踐來看,201 調查由產業提請并經總統裁決,232 及 301 案由總統提議商務部或 USTR 發起。由立法出發理解政策邏輯,本土龍頭利益與總統政策取向是關稅的兩股直接推力:回溯近十年中國家電對美出口貿易壁壘,龍頭惠而浦的強勢產業、本土供應比例較高的洗衣機,早在 301案之前的 2016年即遭反傾銷案牽連,最終對自中國出口 6個 10位碼下的大型家用洗衣機征收 38%-57%不等的反傾銷稅,2022 年經復審執行至今;2017年 5月,惠而浦再對洗衣機提請 201調查,2018年 1月總統裁決通過,對 2個HTS 10位碼下的大型家用洗衣機及其零部件實施 3年配額關稅,2021年延長 2年并最終執行至 2023年 2 月。此外,其余品類關稅均來自 2018年的大規模 301調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