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能機器人
智能機器人的概念是上世紀80年代提出的,這類機器人功能非常智能同時包含感覺、視覺、說話、決策以及運動的能力。具體而言,是指裝有多種傳感器,并能夠將多種傳感器探測到的信息進行融合,有效適應環境的變化,自適應能力強,具備自學習功能的一類機器人,主要包括移動機器人等。

2.智能機器人特點
(1)智能性
智能性也可稱為自主性,是智能機器人區別于普通機器人的顯著特征,主要指智能機器人擁有自我學習、自主決策的能力。
具備智能性的機器人,能夠通過傳感器等設備感知周邊環境,并根據之前輸入的算法作出相應行為;當所處情境超出算法范圍時,其亦可以現有算法為依據,作出符合常理的行為,以達到模仿人類分析、解決問題的思維與行動過程。正如人類的自主行為與決策離不了常識、經驗、準則等的指導,智能機器人的運行必須依靠算法與程序,且事先為智能機器人輸入的算法與程序相當于人類在生活過程中積累的常識經驗,但相比人類這一重感情的生物,智能機器人在行為時可能側重選擇更優方案。
(2)非自然性
非自然性表示智能機器人由人類創造和發明,是人類實踐的產物。與智能機器人的非自然性相對的是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生物的自然屬性。故相較而言,非自然性表明智能機器人屬于非生物,不具備生物體的基本特征,沒有細胞、不需要新陳代謝、不能生長發育與繁殖,只能進行系統內部的自我修復與更新。
(3)有體性
有體性意味著智能機器人必須依附于具體的物質載體而存在,單獨的智能系統,如蘋果公司的智能語音系統
Siri,不能算作智能機器人。智能機器人必須具備有體性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出于考慮一般公眾的可接受度,智能機器人必須具備物理載體。另一方面,人類對世界的認識離不開與世界客觀環境的交互,正是這種交互使得客觀感受內化為腦中意識,以作為指導之后行動的準則;類似地,智能機器人要想獲得更深程度的認知,必須具備物質載體以實現與外部環境的交互。
(4)可進行一定范圍的活動
這一特征意味著智能機器人可實現空間位置的變動。故像計算機、智能手機這種相對靜止的工具,只可稱為智能機器,不能視為智能機器人。
3.智能機器人的要素
(1)感覺要素,用來認識周圍環境狀態;感覺要素包括能感知視覺、接近、距離等的非接觸型傳感器和能感知力、壓覺、觸覺等的接觸型傳感器。這些要素實質上就是相當于人的眼、鼻、耳等五官,它們的功能可以利用諸如攝像機、圖像傳感器、超聲波傳成器、激光器、導電橡膠、壓電元件、氣動元件、行程開關等機電元器件來實現。
(2)運動要素,對外界做出反應性動作;對運動要素來說,智能機器人需要有一個無軌道型的移動機構,以適應諸如平地、臺階、墻壁、樓梯、坡道等不同的地理環境。它們的功能可以借助輪子、履帶、支腳、吸盤、氣墊等移動機構來完成。在運動過程中要對移動機構進行實時控制,這種控制不僅要包括有位置控制,而且還要有力度控制、位置與力度混合控制、伸縮率控制等。
(3)思考要素,根據感覺要素所得到的信息,思考出采用什么樣的動作。智能機器人的思考要素是三個要素中的關鍵,也是人們要賦予機器人必備的要素。思考要素包括有判斷、邏輯分析、理解等方面的智力活動。這些智力活動實質上是一個信息處理過程,而計算機則是完成這個處理過程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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