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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近三分之一的國家醫療支出用于醫院。1大量證據表明,私人保險公司為住院和門診醫院服務支付的費用遠遠高于醫療保險(Blumberg等人,2020;Cooper等人,2018年;Lopez等人。2020; Maeda和Nelson,2017年;MedPAC 2019年;懷特和沃利(2019年)。2020年對醫院價格研究的meta分析發現,私人保險公司為醫院服務支付的醫療保險費是醫療保險費的1.4倍至2.6倍。3根據2017-18年的公平健康數據,城市研究所發現私人保險公司為所有醫院服務支付的醫療保險費是醫療保險費的2.4倍,各州私人保險公司與醫療保險公司的住院費用之比在1.3到3.2之間
2、(Blumberg等人,2020年)。醫療保險和私立醫院收費之間的這種差距導致了控制醫院付款的呼聲。盡管對醫院價格的審查越來越嚴格,但價格仍在快速增長(CBO 2021;Cooper等人,2019年;Whaley等人,2020年)。一項研究發現,在2016年至2018年間,相對于醫療保險費用,私人保險醫院費用每年增長5.1%(Whaley等人,2020年)。國會預算辦公室預計,根據現行的CBO(2021年)法,在2020年至2030年間,私立醫院的費用將以每年4.2%的速度增長。不過,有幾種政策選擇可以降低醫院費用。首先,國會可以限制私人保險的醫院支付率,包括雇主贊助的保險市場和/或非集團保險市場(Blumberg等人,2020年)。醫療保險優勢計劃為這種方法提供了一個模板;在該計劃中,網絡外費用以醫療保險費率為上限,有效地利用Medicare Advantage plans在網絡中以Medicare費率限制支付,因為減少私人保險醫院的支付將需要一個很長的階段,即一個很長的周期(Holahan等人,2018年)。直接或通過限制網外收費引入上限醫院支付率,將降低聯邦政府在市場上支付的保費和補貼,因為聯邦補貼與市場保費掛鉤(Fiedler 2020;霍拉漢和辛普森202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