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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歐洲聯盟運作條約(TFEU)規定,在確定和執行其政策和活動時,歐盟必須考慮與促進高水平就業、保障充分社會保護有關的要求,與社會排斥作斗爭,促進高水平的教育、培訓和保護人類健康(歐盟過渡聯邦法第9條)。這些條約中規定的就業部部長的其他具體職責包括打擊歧視(歐盟過渡聯邦第10條和第19條),落實工人自由流動的權利(歐盟過渡聯邦第45條),協調社會保障制度(歐盟過渡聯邦第48條),促進社會對話,改善生活和工作條件(歐盟過渡聯邦第151至155條),實施職業培訓政策(歐盟過渡聯邦第166條)。DG EMPL負責實施歐洲社會基金(ESF),該基金旨在:(i)改善內部市場工人的就業機會;(ii)幫助提高工
2、人的生活水平(TFEU第162條);以及(iii)采取行動加強歐盟的經濟、社會和領土凝聚力(歐盟過渡聯邦第174條)。實現上述目標以及在就業、社會事務和包容領域制定政策的責任由歐盟及其成員國共同承擔(歐盟過渡聯邦法第4條和第5條)。由于基礎活動的特殊性以及其絕大多數財務資源采用的共享管理模式,DG EMPL活動的結果和影響僅在一定程度上由其自己控制。DG EMPL也有助于擴大歐盟的就業和社會層面以及委員會工作的國際層面。就業、社會包容和平等領域的政策制定、指導、協調和治理,包括通過歐洲學期進程,以歐洲社會權利支柱的原則為基礎,并通過進一步整合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關于工作條件、職業健康和安全、
3、自由流動、社會保障協調、不歧視和機會平等的立法。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管理廣泛的融資工具,以執行DG EMPL的政策:與成員國共享管理模式:包括青年就業倡議(YEI)在內的ESF和歐洲最貧困者援助基金(FEAD),從2021年起都將成為歐洲社會基金(ESF+)共享管理鏈的一部分,以及歐洲全球化調整基金(EGF)。DG EMPL的直接管理模式:(i)歐盟就業和社會創新計劃(EaSI),將從2021年開始成為ESF+的一部分(ii)伊拉斯謨+的一部分(iii)將于2021年開始并入公民、平等、權利和價值觀方案的權利、平等和公民方案的一部分(四根據條約賦予委員會的權力(所謂“特權”)劃撥的資金,用于社會對話、勞動力流動、社會狀況分析、人口統計和家庭;(五)向五個分權機構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