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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資源安全直接影響國家糧食安全和居民日常飲水安全。從供水結構來看,2019 年我國供水總量 6021.2 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 82.8%,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5.5%。長期以來,我國在城市建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對水資源保護重視不夠,造成江河湖泊水質惡化和地下水污染嚴重。從用水結構來看,我國農業用水占比最高,占用水總量的61.2%,存在農業水資源短缺、利用效率低下的問題。而全國 70%以上的種植業產品來自于灌溉耕地,農業水資源利用效率將直接關系到農業的持續穩定發展。水資源開發利用困境推動水權交易產生水資源稀缺產生的水資源供需矛盾是我國水權交易產生的主要推動因素。我國區域性水資源供需矛盾廣
2、泛存在,最早的水權轉讓實踐正是發生在這些地方。隨著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三條紅線”的深入實施,“制度性缺水”造成的區域性水資源供需矛盾將不斷凸顯,成為豐水地區開展水權交易的動力。深圳、東莞等經濟發達地區的用水總量已接近總量控制紅線,當地市政府多次提出通過向其他地方(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具有富余水指標,二者間水資源利用效益差異顯著)購買水權的方式新增指標。不同用途之間的水資源利用效益存在差異,是我國水權交易產生的另一項推動因素。我國具有豐富的水資源開發利用實踐,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差異的各種情況廣泛具備。一是工業和農業之間的效率和效益存在差異。二是農業內部之間的效率和效益存在差異。土地集約化、專業化利用過程伴隨著生產方式的改變,通過發展節水灌溉、集中灌溉等,水資源利用的效益和效率將會顯著提升,使得分散小戶向集中大戶轉讓水權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