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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業(制造業)企業合規管理指引工業(制造業)企業合規管理指引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2022024 4 年年 4 4 月月目目錄錄1.總則.11.1前言.11.2定義.21.3合規組織和職責.31.4合規制度與運行機制.31.5合規文化與信息化建設.41.6監督問責.52.分則.52.1安全生產合規管理指引.52.2產品質量合規管理指引.192.3環境保護合規管理指引.282.4進出口合規管理指引.362.5知識產權合規管理指引.462.6數據合規管理指引.562.7勞動用工合規管理指引.673.主要參考依據.7411.1.總總則則1.11.1前言前言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2、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深化民營企業建設,推動工業(制造業)企業加強合規管理,切實防控風險,有力保障深化改革與高質量發展,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特制定本指引。本指引編撰遵循以下原則:(一)堅持黨的領導;(二)堅持全面覆蓋;(三)堅持權責清晰;(四)堅持務實高效。本指引分為安全生產合規指引、產品質量合規指引、環境保護合規指引、進出口合規指引、知識產權合規指引、數據合規指引、勞動用工合規指引等 7 篇分則。其中的進出口合規指引、知識產權合規指引、數據合規指引、勞動用工合規指引具有一定的普適性,可為其他類型企業所借鑒。本指引適用于工業(制造業)企業的合規管理工作。本指引由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周連
3、勇一級律師擔任負責人,企航律師團隊趙潔瓊、茆昕怡、孫雪,邦聖法商團隊沈勇明、高鵬翔、侯棟,yuan 夢小團隊袁藝偉、周愛萍、陳曦共同起草撰寫,并將根據法律法規政策變化適時更新完善。企航律師團隊:趙潔瓊 13199808733|邦聖法商團隊:沈勇明 1395166170121.21.2定義定義企業,本指引中如非特別說明,是指工業(制造業)企業。本指引所稱“合規”,是指企業經營管理行為和員工履職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行業準則和國際條約、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相關規章制度等要求。本指引所稱“合規風險”,是指企業及其員工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因違規行為引發法律責任、造成經濟或者聲譽損失以及其他負面影
4、響的可能性。本指引所稱“合規部門”,是指企業以有效防控合規風險為目的,負責企業經營管理行為和員工履職行為的合規部門。本指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事務的獨立部門。本指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生產經營單位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員。本指引所指“知識產權”主要包括:(一)商標權,主要是指工業(制造業)企業擁有的注冊的和未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記;(二)專利權,主要指工業(制造業)企業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新設計、新配方、新品種等專利權;(三)著作權(含計算機軟件),主要指工業(制造業)企業的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
5、軟件及文檔資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圖、攝影、錄像、藝術表演、教材、辭書、規范匯編等;(四)商業秘密,主要是指不為公眾所熟悉、能為工業(制造業)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3營秘密,如軟件算法、功能參數、技術訣竅、技術方案、實施方案、評卷數據、操作規程、供銷網絡、客戶名單、標書等;(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約定由工業(制造業)企業享有或者持有的其他知識產權,如商號、網絡域名等。1.31.3合規組織和職責合規組織和職責1.3.1企業應結合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規定建立健全合規組織架構。董事會等經營決策機構負責審議批準合規管理基本制度、體系建設方案和年
6、度計劃,決定合規部門設置及職責。經理負責擬訂合規管理基本制度、體系建設方案和年度計劃,組織制定合規管理具體制度,推動合規文化建設,指導監督各部門合規工作開展。1.3.2合規部門根據經營決策機構和經理的決策,制定合規管理具體制度,組織開展合規風險識別和排查,組織或者配合開展違規問題調查和整改,評估合規管理體系有效性,對各部門合規指標進行考核。企業可以設置獨立的合規部門,也可指定部門負責合規工作,但應保障合規管理工作的獨立性。1.3.3其他部門配合合規部門工作,反饋合規意見,落實合規管理制度,接受合規指標考核。1.3.4企業應根據需求外聘服務機構指導企業開展合規工作。1.41.4合規制度與運行機制
7、合規制度與運行機制1.4.1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合規管理制度,根據適用范圍、效力層級等,構建分級分類的合規管理制度體系。41.4.2企業應當制定合規管理基本制度,明確總體目標、機構職責、運行機制、考核評價、監督問責等內容。1.4.3企業應當建立合規風險識別評估預警機制,全面梳理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合規風險,建立并定期更新合規風險數據庫,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程度、潛在后果等進行分析,對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風險及時預警。1.4.4企業應當建立違規問題整改機制,通過健全規章制度、優化業務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1.4.5企業應當建立所屬單位經營管理和員工履職違規行
8、為記錄制度,將違規行為性質、發生次數、危害程度等作為考核評價、職級評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據。1.4.6企業應當定期開展合規管理體系有效性評價,針對重點業務合規管理情況適時開展專項評價,強化評價結果運用。1.51.5合規文化與信息化建設合規文化與信息化建設1.5.1企業領導及黨委成員應以身作則強化合規意識,帶頭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管理活動。1.5.2企業應當將合規宣傳教育貫徹至入職培訓、崗前培訓、日常培訓等各環節,闡明合規意義與違規后果,加強對管理人員、重點崗位人員和新入職人員的合規宣傳,鼓勵員工監督舉報違規操作行為,形成合規經營的文化氛圍。企業應當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
9、核結果等情況,形成教育和培訓檔案。1.5.3將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的行為準則融入崗位手冊、紅黑名單、checklist 等文件中,明確各崗位人員的操作規范。51.5.4 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合規管理工作,開展電子臺賬管理、隱患自查自報、風險源監控、風險預測預警等信息系統的建設。合規管理信息系統應與財務、投資、采購等其他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共用共享。1.61.6監督問責監督問責企業應當對在履職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應當發現而未發現違規問題,或者發現違規問題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給企業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開展責任追究。2.2.分分則則2.12.1安全生產合規管
10、理指引安全生產合規管理指引2.1.1【基本原則】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合規管理,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以安全風險管理、隱患排查治理、職業病危害防治為基礎,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建立安全生產合規管理體系,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持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績效,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有序進行。2.1.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企業應根據自身的規模、行業及發展特點,以滿足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為原則,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指令合規部門負責安全生產合規管理工作、配備專職6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設置安全生產管理
11、機構。金屬冶煉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合理配置安全生產合規管理部門:(一)從業人員不足三十人的,配備一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二)從業人員三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兩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三)從業人員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三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從業人員三百人以上的,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 100 人及以上或主營業務收入在 2000 萬元及以上的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等行業
12、,以及粉塵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重點領域的企業,必須配備具有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的安全總監,并經培訓合格后上崗。其他企業,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1.3【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與合規部門的關系】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與合規部門應在董事會或經理的領導下配合工作,配備安全總監的,由安全總監負責綜合協調管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議由合規部門人員擔任。2.1.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職保障】7企業應保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13、薪資待遇,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金屬冶煉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告知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2.1.5【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職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
14、全管理措施;(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2.1.6【安全生產合規機制】企業決策機構應當在聽取工會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制定和修改安全生產合規規章制度,其主要內容為:(一)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目標;(二)安全生產合規管理組織機構設置;8(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四)操作規程;(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八)生產安全事故處置機制(
15、九)安全生產合規管理的其他基本內容。企業根據需要補充制定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倉庫保管守衛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買賣合同管理制度、產品流向登記制度、產品檢驗驗收制度、違規違章行為處罰制度、企業負責人值(帶)班制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裝卸(搬運)作業安全規程。2.1.7【安全生產投入】企業應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保障企業持續達到安全生產所需的必要條件。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建議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2.1.8【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應根據企業組織架構、崗位設置、生產工藝、設備管養要求等
16、因素將安全生產制度設計、物質保障、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教育、隱患排查等職責分拆至每一位企業成員。2.1.9【安全生產責任調整】企業崗位調整的,應相應調整安全生產責任的分配;員工入職、調動、離職的,應提前做好所涉崗位安全生產責任的教育培訓、物資交接等交接工作。2.1.10【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企業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的總9體目標,并將總體目標分解至企業每一職能部門。企業職能部門將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每個崗位和員工。全體員工周期性簽署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承諾書落實各自崗位的安全生產目標。2.1.11【操作規程】企業應當根據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輔料的危險性等情況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規程應由
17、企業技術機構和技術人員參與制定,制定與修改記錄歸檔。2.1.12【危險作業】企業應制定動火、進入受限空間、吊裝、高處、盲板抽堵、臨時用電、動土、斷路、設備檢維修等危險作業及危險物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下列管理職責:(一)根據危害風險制定作業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二)確認現場作業條件符合安全作業要求;(三)確認作業單位的作業資質、作業人員的上崗資格以及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安全作業要求;(四)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設置作業現場的安全區域,確定專人現場統一指揮和監督;(五)在危險作業前向作業人員說明危險因素、作業安全要求和應急措施,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六)
18、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采取應急措施,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單位進行危險作業的,應當在作業前與受托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對受托方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2.1.13【設備設施管理】企業應淘汰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10設備,做好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并定期檢測。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需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2.1.14【安全生產合規培訓】建立全面系統的安全生產合規培訓制度,包括以下內容:(一)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知
19、識與能力;(二)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應上崗作業;(三)對進入企業從事服務和作業活動的承包商、供應商的從業人員、勞動派遣人員和接收的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實習生,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培訓,并保存記錄;(四)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五)將安全風險管控納入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2.1.15【主要負責人培訓內容】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
20、準;(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11(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2.1.16【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內容】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
21、生產管理經驗;(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2.1.17【一般從業人員培訓內容】一般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四)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五)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六)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七)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八)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12(九)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十)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十一)
22、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十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十三)有關事故案例;(十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2.1.18【培訓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2.2.19【安全風險辨識管控】企業根據按照有關制度和規范,針對本企業類型和特點,制定科學的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采取安全績效獎懲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23、企業開展安全風險辨識,每年不少于一次。企業對不同類別的安全風險,采用相應的風險評估方法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其中,重大安全風險應填寫清單、匯總造冊,按照職責范圍報告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企業應依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建立企業安全風險數據庫,繪制企業“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2.1.20【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企業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應當根13據安全風險特點,從組織、技術、管理、應急等方面逐項制定管控措施,將管控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建立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并持續更新。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應當列
24、明安全風險名稱、所處位置(場所、部位、環節)、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及其后果、主要管控措施、管控責任部門和責任人。2.1.21【風險公告制度】企業應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別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工具、儲存場所及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等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設備上,要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強化危險源監測和預警。2.1.22【隱患排查】企業應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并將責
25、任逐一分解落實,推動全員參與自主排查隱患。對于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同時制定并實施嚴格的隱患治理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事故隱患整治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及時撤出相關作業人員,必要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響的周邊人員。2.1.23【應急管理制度】企業應建立應急管理組織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建立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針對安全風險較大的重點場所(設施)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編制重點崗位、人員應急處置卡,準備應急設施、裝備
26、、物資,開展應急演練。2.1.24【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建立事故報告程序,明確事故內外14部報告的責任人、時限、內容等,并教育、指導從業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報告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依照事故報告程序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 1 小時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并開展先期處置。完成險情或事故應急處置后,企業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2.1.25【從業人員保障】企業應當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企業應
27、關注從業人員的身體、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防范從業人員行為異常導致事故發生。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2.1.26【承包商管理】企業應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統一管理安全生產工作。2.1.27【合規獎懲制度】制定獎懲制度,明確員工舉報安全生產不規范行為的獎勵和報酬;明確員工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造成安全生產損失的責任。2.1.28【安全生產合規文化】企業可根據主管部門要求及運營管理實際,選擇通過簽署安全生產承諾書、發放員工手冊、
28、教育培訓等形式強化企業成員對自身安全生產責任的認識,形成安全生產的文化氛圍。2.1.29【安全風險檔案】企業應當建立安全風險檔案。安全風險15檔案包括安全風險管理制度、管控清單、分布圖、變更情況、報告確認材料等內容,建議增加風險點排查臺賬、巡查檢查記錄等內容。其中,較大以上安全風險資料應當單獨立卷,內容包括安全風險名稱、等級、所處位置、管控措施和變更情況等。2.1.30【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企業應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開展安全生產電子臺賬管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病危害防治、應急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自查自報、安全生產預測預警等信息系統的建設。2.1.31【監督機制】企業應當建
29、立健全工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機制,保障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2.1.32【合規自檢重點】企業應重點關注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制度與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情況;安全風險公示與重大安全風險警示牌設置情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進行情況;安全風險檔案建立情況。2.1.33【安全生產刑事風險】安全生產的刑事合規風險主要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以下罪名:(1)第一百三十一條【重大飛行事故罪】航空人員違反規章制度,致使發生重大飛行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飛機墜毀或者人員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第一百三十二條【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鐵路職工違反規章
30、制度,致使發生鐵路運營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16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4)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
31、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5)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妨害安全駕駛罪】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6)第一百
32、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17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7)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危險作業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3、一)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的;(三)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擅自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的。(9)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
34、年以下有期徒刑。(10)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18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1)第一百三十六條【危險物品肇事罪】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2)第一百三十七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
35、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3)第一百三十八條【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92.22.2產品質量合規管理指引產品質量合規管理指引2.2.1【基本原則】企業構建產品質量合規管理體系要堅持全面性原則,對于產品的全環節、全生產周期進行合規管理,確保產品在任何環節符合安全生產標準。2.2.2【產品質量合規責任部門】企
36、業應成立產品質量合規責任部門,企業可聘任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擔任責任部門的負責人,責任部門可以選擇現有的部門機構,或按照公司章程重新組建專門部門。2.2.3【合規責任人】產品質量合規部門責任人的職責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一)負責確立企業產品質量合規管理的基本方針;(二)負責確定企業產品質量合規管理的年度計劃;(三)負責確定產品質量合規管理體系的框架性建設;(四)負責組織召開合規管理相關會議;(五)其他有關職責。2.2.4【責任部門職責】產品質量合規責任部門職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負責討論企業產品質量合規管理的基本方針;(二)負責討論企業產品質量合規管理的年度計劃;(三)負責討論產品質量合規
37、管理體系的框架性建設;(四)負責考核、評估、監督產品質量合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五)負責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合規管理體系內部問責機制,完善企業員工工作考核制度。(六)其他有關職責。2.2.5【產品質量合規管理部門】企業應成立專門的產品質量合規20管理部門,一般建議可以由法務部門或者合規部門牽頭,負責組織、管理、協調相關事宜,為其他部門服務。2.2.6【管理部門職責】產品質量合規管理部門職責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一)研究起草合規管理規定;(二)參與企業重大事項合規審查;(三)預防企業產品質量合規風險;(四)指導、監督各部門進行合規經營生產;(五)其他相關管理職責。2.2.7【產品質量合規執行部門】企
38、業產品質量合規的執行部門是合規管理落地的中堅力量,一般負責實際執行產品質量合規管理工作,鼓勵企業建立包括法律部門合規專員和其他部門兼職合規人員在內的合規執行部門。2.2.8【執行部門職責】執行部門要負責貫徹責任部門批準的產品質量合規管理計劃及相關制度規定,遵照管理部門的統籌安排,具體包括:(一)主動開展合規風險識別和排查;(二)根據管理部門公布的政策落實風險防范措施;(三)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部門進行匯報;(四)主動采取措施減少或避免合規風險帶來的損失;(五)其他相關職責。2.2.9【產品質量要求】企業生產部門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法規、行業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確保產品質量經檢驗合格,不得
39、以次充好出廠銷售。212.2.10【生產資質要求】企業選擇的合作廠家應當具備相應的生產資質,車間環境需符合所制產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存在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2.2.11【生產流程要求】原材料進廠階段,企業要嚴格把關,確保原材料具備質保書或合格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生產過程中,企業要嚴格監督車間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生產。2.2.12【產品包裝標識要求】企業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印制的標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
40、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2.2.13【產品質量認證要求】根據自愿原則,企業可向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或其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產品質量認證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認證機構頒發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證書,準許企業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2.2.14【用戶對產品質量合規的要求】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在全生命周期里的質量保證
41、,不僅僅是質量的可靠性和使用的長期性,也包括22了用戶在占有、使用時的綜合反應,鼓勵企業抓住用戶對產品的期待,從而實現企業產品質量合規。2.2.15【產品生產技術要求】企業在利用技術提高產品生產效率、縮短產品生產周期時,要避免因缺少相關專利使用權而產生的糾紛。2.2.16【風險識別】企業開展產品質量合規管理應當做到及時、準確地識別風險,常見的產品質量風險是指產品質量存在不符合該產品應當具有的重要性能指標和功能屬性,或者存在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包括產品在生產、銷售過程中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違反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引起的風險,以及偽造、冒用產品質量標
42、志引起的民事風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藥品,有毒有害食品等刑事風險。2.2.17【風險識別程序】企業風險識別是一個持續性的,形成合規風險信息庫的過程,企業可以通過案例檢索查找同一類型企業遇到的風險,進行分析、比對,識別出自身潛在的風險;或者邀請外部的律師團隊對企業風險進行評估。2.2.18【風險評估】企業風險評估的目的是形成一張完整的企業產品質量合規風險清單。企業在識別產品質量風險的基礎上,通過依照自身的經營性質、管理模式和業務內容,研究和分析產品質量風險的原因、來源、產生的可能性以及后果的危害性,對風險進行分類分級。2.2.19【風險評估程序】企業的風險評估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一)根據企業
43、的生產情況歸納整理存在的風險類別,建立風險類別清單;(二)參照風險類別清單,結合企業自身的風險抵御能力進行分析和研判,對各風險類別進行分類評級,形成信息庫;23(三)將分類完畢的風險類別按照重要性進行排列,形成產品質量合規風險清單,方便合規管理部門進行合規管理。2.2.20【風險管控機制】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合規風險應急預案與處理機制,對識別和評估的風險進行分類處理,降低企業違法的可能性。2.2.21【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在評估中發現的產品質量違法違規現象,企業應當立即叫停生產銷售活動,并進行全面、系統地排查,相關部門介入調查的,企業需積極配合。2.2.22【制定嚴格的企業內部規章】企業
44、應當將產品質量合規內容體現在組織管理的制度和管理體系中,通過內部規章的嚴格執行,實現全面、持續的產品質量合規目的。2.2.23【領導層承諾】企業的領導層主導企業的經濟、文化發展方向,領導層對產品質量合規管理的重視程度決定了企業合規管理的進展,企業可以通過領導層發出承諾書的方式,自上而下帶動員工自發遵守。2.2.24【加強企業內部員工培訓】企業可以通過開展員工培訓、交流會等方式,提高員工守法生產、合規生產的意識水平,幫助員工充分了解企業產品質量合規的重要作用,形成產品質量合規的經營文化。2.2.25【暢通舉報渠道】企業可以通過設立有償舉報機制,鼓勵員工匿名舉報在產品生產中發現的違法違規現象,并做
45、好對員工的個人信息的保密工作。2.2.26【法律責任】員工違反產品質量法律法規規定,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企業應協助被侵權者追究其法律責任。員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企業應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242.2.27【合規刑事風險】產品質量合規管理的刑事合規風險主要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以下罪名:(1)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6、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所稱假藥
47、,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3)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5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劣藥的藥品。(4)第一百四十二條之一【妨害藥品管理罪】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8、,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生產、銷售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的;(二)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的;(三)藥品申請注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數據、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四)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5)第一百四十三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
49、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6)第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26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7)第一百四十五條【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衛生器材罪】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
50、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8)第一百四十六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造
51、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9)第一百四十七條【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27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
52、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0)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11)第一百四十九條【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行為的法條適用原則】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不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但是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第一
53、百四十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12)第一百五十條【單位犯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282.32.3環境保護合規管理指引環境保護合規管理指引2.3.1【管理內容】企業開展環境保護合規管理,應按照項目前期、項目建設期、項目運營期和項目退役期進行全生命周期的環境保護合規管理。2.3.2【環保管理部門及環保管理責任人】企業依法應當設置生態環境保護機構或專(兼)職人員。按照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分類,大型企業(含上市企業)設置環保專
54、門機構,并配置專職環保管理人員;中型企業設置環保專門機構或兼職機構,配置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小型(含微型)企業明確環保管理責任人。2.3.3【可行性研究】企業在項目初期應當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尚行匝芯繄蟾鎽鲈O生態環境保護章節。通過全面識別影響生態環境的因素和關鍵環節,提出合理的環境保護和治理方案,明確環保投資估算。2.3.4【環境影響評價】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制度。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項目,應當在項目前期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除豁免管理的情形以外,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形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2.3.5【項目前期的“同時設計”】企業建設項目的防
55、治污染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防治污染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初步設計應當包含環境保護篇章,將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落到實處。2.3.6【建設期的“同時施工”】企業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當伴隨主體工程同步實施。29企業施工合同應當包含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合同中應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各自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2.3.7【排污口及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設置】企業應當嚴格按照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91.1)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的要求,規范設置排污口。環境保
56、護圖形標志牌的設置應當符合環境保護圖形標志-排放口(源)(GB15562.1)、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的要求。2.3.8【排污許可證申領】被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并明確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工業企業,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申領排污許可證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進行。2.3.9【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環境風險源、風險物質識別排查,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儲備必要的環境應急裝備和物資,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并對應
57、急演練的效果進行評估、總結。2.3.10【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竣工后,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要求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同時編制驗收報告。驗收過程中的相關資料應當存檔備查,企業應按相關規定將驗收報告進行公示。2.3.11【運營期的“同時投產使用”】企業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使用。企業不得在主體工程運營期擅自拆30除、閑置、關閉污染防治設施。2.3.12【大氣污染防治】企業實行定期巡檢制度,保證各項廢氣收集管道無破損、無堵塞,污染治理設施完好、正常運行。企業應全面落實物料儲存、輸送、裝卸及生產工藝環節無組織廢氣的精細化管理,采取密閉、封閉、集中
58、收集處理等措施,減少無組織污染物的排放。涉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排放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的規定執行。2.3.13【水污染防治】企業對于廠區排水可實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企業應當建設獨立雨水收集系統,實現廠區內雨水收集系統全覆蓋。嚴禁將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接入雨水收集系統,杜絕出現溢漏、滲灌進入雨水收集管網的情形。對于含有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中規定的第一類污染物的廢水,企業應當單獨收集和處理,確保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達標,不得稀釋排放。對于第一類污染物的廢水輸送,應采用防腐、防滲漏、防堵塞的管道,并做好標識,標明所含污染物和輸送方向。產生廢水的工
59、段或車間,在進水端和出水端需分別安裝流量計,以便日常做好廢水收集臺賬記錄。廠區管網及生產設施應進行定期巡查和檢修,避免明管、明渠出現雜物覆蓋、產生跑冒滴漏情況,確保廢水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需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工業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入河排污口審批手續,規范設置入河排污口。2.3.14【噪聲污染防治】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31采取隔聲、消聲、吸聲、減振等方式進行綜合治理。企業應當優先選用振動小、噪聲低的設備,噪聲排放要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要求。企業需定期開展巡檢,保證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2.3.15【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企業應當按照固體廢物鑒
60、別標準通則(GB34330)、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等要求,對產生的除產品和副產品以外的固體物質,進行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分類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等規定執行。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標識標牌應符合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的規定。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
61、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按照規定設置識別標志。2.3.16【工業固體廢物委外運輸利用處置】企業可以委托外單位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委托外單位運輸、利用、處置應當滿足以下要求:(1)產生固體廢物的企業委托外單位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前,應核實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及技術能力,并簽訂污染防治合同,在合同中明確各方污染防治要求。(2)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32運行危險廢物電子或者紙質轉移聯單。(3)需要跨省轉移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的,轉移過程按照相關要求執行。2.3.17【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填報】企業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制定危險
62、廢物管理計劃并備案。2.3.18【土壤環境管理】企業開展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等規定的管控要求。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企業還需按照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要求,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開展調查與監測、風險評估與管控、隱患排查、治理與修復、有毒有害物質風險防控等活動,并公開相關信息。2.3.19【輻射防護要求】企業應當按照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的要求執行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的輻射防護。2.3.20【自行監測】實行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的企業,
63、應當編制自行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開展自行監測應當對相關原始監測記錄進行存檔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企業安裝的水、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生態環境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對已安裝的自動監測設備定期比對監測。2.3.21【臺賬管理制度】企業應當在污染治理設施建立的全生命周期實行臺賬記錄制度,臺賬的內容應當包括: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安裝運行情況、主要參數變化趨勢、原輔料使用情況、日常維護保養、33自動監控設備校準校驗和標準物質更換情況等。臺賬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并存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臺賬以電子臺賬和紙質臺賬相結合的形式。2.3.22
64、【宣傳教育】企業應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增強員工和公眾的環保意識,促進環保文化建設。鼓勵企業利用講座、公告欄、目視化標識標牌、多媒體等多種方式,開展環保宣傳、人員教育與培訓活動。2.3.23【信息公開】企業應當建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確立環境信息公開的責任部門與責任人。環境信息的公開應當通過網站、所在地公共媒體網站、相關政府網站或者當地報刊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2.3.24【退役期環保責任的繼續履行】對于部分項目服務期滿或退役后依然會有持續的環境影響的特殊類建設項目,企業應按環境影響評價及批復的要求,繼續履行環境保護的責任,運行污染與防治措施。2.3.25【拆除活動污染防治】企業進行拆除活動污染防治
65、應當遵照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技術規定(試行)的要求。在識別風險點與周邊環境敏感點的基礎上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及環境應急預案,重點企業還應對拆除方案予以備案。拆除活動過程中企業應先劃分拆除活動施工區域,清理遺留物料、殘留污染物再實施拆除。拆除完畢后企業應及時進行環境保護工作總結并對拆除活動污染防治資料進行存檔管理。2.3.26【場地調查及修復】企業應當及時進行場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及修復,具體步驟按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25.1)、場地環境監測技術34導則(HJ25.2)、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和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25.4)
66、等標準實施執行。2.3.27【跟蹤監測管理】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填埋場封場后,應當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的要求,開展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環境跟蹤監測。企業開采礦山的,礦山退役后,需采取礦井水收集、處理及跟蹤監測等措施,有效開展污染防治。2.3.28【放射源退役管理】企業使用放射源的,放射源退役后,按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等要求進行退役放射源管理。2.3.29【環境保護刑事風險】環境保護的刑事合規風險主要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以下罪名:(1)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
67、、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35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
68、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2)第三百三十九條【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旧米赃M口固體廢物罪】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第三百四十二條之一【破壞自然
69、保護地罪】違反自然保護地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362.42.4進出口合規管理指引進出口合規管理指引2.4.1【合規管理重要性】企業進行進出口合規管理是防范走私風險,降低企業法律責任的重要舉措,有利于企業更好地開拓海外業務,擴大經營規模,促進經濟增長。2.4.2【基本原則】企業構建進出口合規管理體系要堅持可操作性原則,對于貨物進出口國的有關法律規定需了解熟悉,并根據相關要求制定可執行的合規管理體系。2.4.3【進出口合規責任部門】企業應成立進出口合規責任部門,企業可聘
70、任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擔任責任部門負責人,責任部門可以選擇現有的部門機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重新組建專門部門。2.4.4【合規責任人】進出口合規部門責任人的職責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一)負責確立企業進出口合規管理的基本方針;(二)負責確定企業進出口合規管理的年度計劃;(三)負責確定進出口合規管理體系的框架性建設;(四)負責組織召開合規管理相關會議;(五)其他有關職責。2.4.5【責任部門職責】進出口合規責任部門職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負責討論企業進出口合規管理的基本方針;(二)負責討論企業進出口合規管理的年度計劃;(三)負責起草進出口合規管理體系的框架性建設;37(四)考核、評估、監督進出口
71、合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五)負責建立健全進出口合規管理體系內部問責機制,完善企業員工工作考核制度。(六)其他有關職責。2.4.6【進出口合規管理部門】企業應成立專門的進出口合規管理部門,一般建議可以由法務部門或者合規部門牽頭,負責組織、管理、協調相關事宜,為其他部門服務。2.4.7【管理部門職責】進出口合規管理部門職責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一)研究起草合規管理規定;(二)參與企業重大事項合規審查;(三)預防企業進出口合規風險;(四)指導、監督各部門進行合規經營生產;(五)其他相關管理職責。2.4.8【進出口合規執行部門】企業進出口合規執行部門是合規管理落實的中堅力量,一般負責實際執行進出口合規
72、管理工作,鼓勵企業建立包括法律部門的合規專員和其他部門的兼職合規人員在內的合規執行部門。2.4.9【執行部門職責】執行部門要負責貫徹責任部門批準的進出口合規管理計劃及相關制度規定,遵照管理部門的統籌安排,具體包括:(一)主動開展合規風險識別和排查;38(二)根據管理部門公布的政策落實風險防范措施;(三)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部門進行匯報;(四)主動采取措施減少或避免合規風險帶來的損失;(五)其他相關職責。2.4.10【經營者合規要求】企業從事進出口經營,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企業未按規定辦理備案
73、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驗放手續。2.4.11【貨物合規要求】企業在從事進出口業務過程中,首先要關注進出口對象是否符合國家規定,了解我國對于進出口的分類,具體如下:(一)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一是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對外貿易法發布的禁止令;二是對文物和野生動物、植物及其產品等,依法發布的禁止進出口規定,三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發布的禁止進出口規定;(二)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是指需要在進口或出口前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獲得許可進出口證件的貨物。限制進出口的貨物,需要獲得相關許可才能完成進口、出口手續;(三)自動進口許可貨物。自動進口許可貨物屬于自由進口貨物,但
74、在進口前要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否則海關不予驗放。2.4.12【產品品質合規要求】企業進出口的貨物品質一般由合39同約定,但是屬于法定檢驗范圍的要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對于暫時沒有國家標準的,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企業不得進口或出口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進出口商品。2.4.13【原產地合規要求】企業進出口過程中對貨物原產地的確認主要考慮以下幾點:(一)企業生產貨物過程中,使用的能源、廠房、設備、機器和工具的原產地,以及未構成貨物物質成分或者組成部件的材料的原產地,不影響該貨物原產地的確認;(二)隨所裝貨物進出口的包裝、包裝材料、容器、附件
75、和工具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與該貨物一并歸類的,不影響所裝貨物原產地的確定;不一并歸類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有關規定進行確定。2.4.14【知識產權合規要求】企業在進出口過程中要注意加強對貨品、技術等知識產權的保護,通過進出口合規管理對有關知識產權進行全方位的審查,確保企業不會因為知識產權發生糾紛,影響企業發展。2.4.15【關稅合規要求】企業應按國內法律規定,在如實申報的前提下,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 15 日內,按時足額繳納稅款。2.4.16【風險識別】企業開展進出口合規管理應當做到及時、全面。常見的進出口風險包括:40(一)合同主體風險;(二)產權風險;
76、(三)仲裁風險;(四)產品品質風險;(五)關稅風險;(六)其他有關風險。2.4.17【風險識別程序】企業進出口風險識別系形成合規風險信息庫的過程,對于企業進出口可能存在的風險,可以通過案例檢索等方式,查找同一類型企業發生的風險,進行分析、比對,識別出企業自身潛在的風險;或者邀請外部的律師團隊對企業風險進行評估,從更加專業的角度,客觀、全面地審查企業進出口合規風險。2.4.18【風險評估】企業風險評估的目的系形成一張完整的企業進出口合規風險清單。企業在識別進出口風險的基礎上,依照自身的經營性質、管理模式和業務內容,研究和分析進出口風險的原因、來源、產生的可能性以及后果的危害性,對風險進行分類分級
77、。2.4.19【風險評估程序】企業的風險評估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一)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歸納整理存在的風險類別,建立風險類別清單;(二)參照風險類別清單,結合企業自身的風險抵御能力進行分析和研判,對各風險類別進行分類評級,形成信息庫;(三)將分類完畢的風險類別按照重要性進行排列,形成進出口41合規風險清單,方便合規管理部門進行合規管理。2.4.20【風險管控機制】企業應該建立健全進出口合規風險應急預案與處理機制,對識別和評估的風險進行分類處理,降低企業違法的可能性,減少企業損失。2.4.21【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在評估中發現的進出口違法違規現象,工業(制造業)企業應當立即叫停生產銷售活動,
78、并進行全面、系統地排查,相關部門介入調查的,企業需積極配合。2.4.22【制定嚴格的企業內部規章】企業應當將進出口合規內容體現在組織管理的制度和管理體系中,通過內部規章的嚴格執行,實現全面、持續的進出口合規目的。2.4.23【領導層承諾】企業領導層主導企業的經濟、文化發展方向,領導層對進出口合規管理的重視程度決定了企業合規管理的進展,企業可以通過領導層發出承諾書的方式,自上而下帶動員工自發遵守。2.4.24【加強企業內部員工培訓】企業可以通過開展員工培訓、交流會等方式,增強員工守法意識,幫助員工充分了解企業進出口合規的重要作用,形成進出口合規企業文化。2.4.25【法律責任】員工違反進出口法律
79、法規規定侵犯國家、企業合法權益的,工業(制造業)企業應協助監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員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企業應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2.4.26【合規刑事風險】進出口合規管理的刑事合規風險主要42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以下罪名:(1)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罪、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
80、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2)第一百五十二條【走私淫穢物品罪;走私廢物罪】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處三
81、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43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3)第一百五十三條【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
82、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
83、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44(4)第一百五十四條【特殊形式的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下列走私行為,根據本節規定構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一)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準進口的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設備等保稅貨物,在境內銷售牟利的;(二)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特定減稅、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在境內銷售牟利的。(5)第一百五十五條【間接走私行為以相應走私犯罪論處的規定】下列行為,以走私罪論處,依照本節的有關規定處罰:(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國家禁止進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
84、、物品,數額較大的;(二)在內海、領海、界河、界湖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的,或者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數額較大,沒有合法證明的。(6)第一百五十六條【走私共犯】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7)第一百五十七條【武裝掩護走私、抗拒緝私的處罰規定】武裝掩護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罪,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45處罰。462.52.5知識產權合規管理指引知識產權合規
85、管理指引2.5.1【合規目標】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合規管理的目標是實現對知識產權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公司管理和各項經營活動的合法合規。企業應當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合規管理,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知識產權合規風險,保障企業持續健康發展。2.5.2【知識產權合規責任人】企業的最高管理者是知識產權合規的第一責任人。最高管理者應當承擔以下職責:(一)分配足夠和適當的資源來建立、發展、實施、評估、維護和改進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二)確保建立舉報知識產權違規的有效機制;(三)確保將知識產權合規落實情況和效果納入企業內部人員績效考核體系。2.5.3【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部門】企業應當將知識
86、產權合規管理職能融入現有的企業合規管理體系,指定部門負責企業的知識產權合規管理工作,或鼓勵企業設置專門的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部門。企業知識產權合規部門應當承擔以下職責:(一)研究起草知識產權合規管理計劃、制定合規管理制度,組織制訂合規管理戰略規劃及合規管理年度報告;(二)持續關注法律法規等規則變化,組織開展合規風險識別與預警;(三)參與企業重大決策并提出合規建議和意見,參與企業重大47事項合規審查和風險應對;(四)參與業務部門對重要商業伙伴的合規盡調和定期評價;(五)指導各部門合規工作落地,并提供合規咨詢,組織合規認證;(六)組織開展合規檢查與考核,對制度和流程進行合規性評價,督促違規整改和持續改
87、進;(七)推動合規責任納入崗位職責和員工績效管理;(八)建立合規績效考核指標,監控和衡量合規績效;(九)建立合規舉報管理體系,受理合規管理職責范圍內的舉報,組織或參與對舉報事件的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十)組織或協助業務部門、人力資源部門開展合規培訓。企業各部門在職權范圍內配合落實合規管理的日常工作,可在本部門設置合規聯絡員,進行合規風險信息收集和報送,配合合規部門就相關問題調查并及時整改。2.5.4【合規風險】企業面臨的知識產權合規風險,是指企業及其員工因知識產權不合規行為,引發法律責任,造成刑事追責、經濟或聲譽損失以及其他負面影響。2.5.5【專利權合規風險】企業面臨的專利合規風險包括專利
88、許可權濫用風險、專利申請權爭議風險、被侵犯專利的風險、被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的風險、專利轉讓糾紛風險等;未能有效開發和實施專利的風險、管理不善導致專利失效的風險等。2.5.6【商標權合規風險】企業面臨的商標合規風險包括商標48申請風險,商標未注冊或被他人搶先注冊、申請類別不全、重點類別保護力度不夠、申請的標識不全面;商標使用風險,申請地域不全、未對目標市場全面布局、對商品或服務類別越權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商標使用不規范使用等。2.5.7【著作權法律風險】企業面臨的著作權合規風險包括職務作品、委外創作、版權商的權屬確定風險;作品素材侵權風險;互聯網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許可使用和轉讓
89、中的法律風險等。2.5.8【商業秘密風險】企業面臨的商業秘密合規風險包括被他人盜竊、以間諜或黑客手段竊??;內部員工被收買;對外宣傳、合作過程中泄露;員工離職泄密等。2.5.9【合規審查】企業應建立健全規范化的知識產權事務管理和決策流程,將知識產權合規審查作為規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合同簽訂、重大項目運營等經營管理行為的必經程序,及時對不合規的內容提出修改建議,未經合規審查不得實施。2.5.10【制度保障】企業應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及申請流程,明確負責部門及崗位,明確企業與個人知識產權歸屬,有效識別和管理知識產權合規風險。2.5.11【文件信息化管理】企業應建立文件信息化管理制度,
90、確保對企業管理中形成的相關知識產權的重要過程予以記錄、標識、貯存、保護、檢索、保存和處置,明確保管方式和保存期限。2.5.12【保密工作】企業應建立保密管理制度,明確涉密人員,設定保密等級和接觸權限,對容易造成企業知識產權秘密流失的設49備,規范其使用人員、目的、方式和流通;明確涉密信息范圍,規定保密等級、期限和傳遞、保存及銷毀的要求;明確涉密區域,規定客戶及參訪人員活動范圍等。在研究與開發活動結束后,研發部門應要求項目負責人把本項目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產生的重要技術資料,建立相關技術秘密檔案,實行加密管理。2.5.13【經費配置】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設立知識產權經常性預算科目,保障知識產權合規
91、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經費項目可能包括:用于知識產權申請、注冊、登記、維護、檢索、分析、評估、訴訟和培訓等費用;用于知識產權合規管理機構的運行費用;用于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建立、運行、維護和更新的費用;用于知識產權激勵的費用。有條件的企業可設立知識產權風險準備金。2.5.14【及時申請】企業應及時申請注冊登記各類知識產權,明確有關專利申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商標注冊、著作權登記、商業秘密保護等知識產權獲取及其后續維護或主動放棄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2.5.15【維護合規】企業應明晰處置和運營知識產權管理規定,明確職務發明成果的界定條件以及委托或合作開發成果知識產權歸屬的處置原則,明確有關專利
92、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轉讓、許可、投資、質押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2.5.16【經營合規】企業應注重生產經營環節知識產權管理,明確在原材料及設備采購(包括軟件等)、技術和產品開發、技術轉50讓(許可)與合作、委托加工、產品銷售、廣告宣傳或展銷、招投標、進出口貿易、企業合資及并購和上市等環節中所可能涉及的各類知識產權事務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2.5.17【涉外業務】企業應積極開展涉外業務中的知識產權布局;對擬引進的技術或者產品的相關知識產權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并對侵權風險進行綜合評估;簽訂技術或產品引進合同、輸出合同(包括代理合同)應明確技術或產品引進的許可方式和范圍、后續改進成果的歸屬和分
93、享、權利維護、雙方的保密責任和義務、引進技術或產品發生知識產權侵權時供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2.5.18【侵權篩查】企業應定期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違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規定的侵權行為進行監察并采取相關維權措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一)與企業商標相雷同的商標獲準注冊的情形、不法企業或個人假冒、復制、模仿企業注冊商標的情形等;(二)與企業有關的國內外專利申請動向,存在有損企業權益且不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他人權利的情形等;(三)與企業所持著作權作品雷同、抄襲、未經授權使用的情形等。2.5.19【識別預警】企業應通過完善合規風險信息收集機制,全面系統梳理企業經營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合規風險,建立合規風險
94、臺賬,對風險源、風險類別、風險形成因素、可能發生的后果及發生的概率等展開系統分析,對有典型意義、普遍存在的以及可能造成嚴重51后果的風險應及時發布預警。2.5.20【風險篩查】企業應由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部門人員牽頭,負責組織、協調企業各項合規檢查工作,可抽調相關部門人員共同組成檢查組,根據企業業務情況定期開展合規風險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合規風險,合規檢查組應提出整改建議,各部門提出具體解決方案,解決方案經合規檢查組確認后,由合規管理機構督促各部門積極落實整改方案。2.5.21【風險分級】企業可對所識別的知識產權合規風險分為三類:重大知識產權風險、中等知識產權風險、一般知識產權風險。2.5.22【
95、風險應對】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合規風險類型制定和選擇知識產權風險應對方案,應對方案應包括總體方案和專項方案。對重大風險事項,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部門和各業務部門應共同研究出臺具體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主體、具體責任人、整改時間節點等具體要求,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部門以月為時間節點統計整改完成情況,并及時向企業決策層領導匯報。2.5.23【投訴舉報】企業鼓勵對潛在或實際存在的針對本企業或本企業存在的違反知識產權合規方針或合規義務的行為進行舉報。企業應拓寬合規績效反饋來源,為相關人員設立舉報機制、求助熱線等,為供應商、承包商等第三方設立投訴處理系統,重點收集有關企業不合規情況、合規疑問及對合規有效性和合規績效
96、評價等反饋內容。2.5.24【合規調查】企業應建立合規調查制度,堅持公平、公52正的調查原則,及時、徹底地調查對本企業及員工或有關第三方不當行為的任何指控或懷疑。查明不當行為的根源、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的漏洞和責任缺失的原因,包括管理者、最高管理層和治理機構的行為、職責。對查明的原因進行審慎分析。2.5.25【合規監察】企業審計監察部門應定期對知識產權合規體系進行合規監察。監察內容主要包括對知識產權合規體系運行有效性的評價和對知識產權合規績效進行評價,以確保知識產權合規目標的實現。2.5.26【合規文化】企業應建立對技術人員、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全體員工分層級合規培訓制度。從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97、、知識產權價值觀、營造崇尚創新尊重知識產權的氛圍、重視知識產權宣傳教育等方式進行知識產權文化的建設;結合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設和人才建設,構建有利于調動企業員工知識產權工作積極性的激勵機制,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企業形象。2.5.27【法律責任】員工違反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規定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企業應協助被侵權者、知識產權監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員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企業應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2.5.28【合規刑事風險】知識產權合規管理的刑事合規風險主要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以下罪名:(1)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注冊商標罪】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
98、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53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第二百一十五條【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4)第
99、二百一十六條【假冒專利罪】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5)第二百一十七條【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54眾傳播其制作的
100、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6)第二百一十八條【銷售侵權復制品罪】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7)第二百一十九條【侵犯商業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
101、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55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8)第二百一十九條之一【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罪】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的,處五年以下有期
102、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9)第二百二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之一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562.62.6數據合規管理指引數據合規管理指引2.6.1【基本原則】企業開展數據合規管理是降低企業及其員工涉數據類違法犯罪風險的重要舉措,對于建立現代化的企業合規管理制度和文化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推動企業在市場競爭的道路上行穩致遠。企業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數據合規管理,保護個人信息,保障數據安全,規范數據處理活動。2.6.2【數據分類分級保護】
103、工業數據的安全責任主體為工業數據處理者。企業應當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按照數據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的影響和重要程度進行分類分級,針對不同類別級別的數據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2.6.3【數據合規責任人】企業的最高管理者是數據合規的第一責任人。最高管理者應當承擔以下職責:(一)分配足夠和適當的資源來建立、發展、實施、評估、維護和改進數據合規管理體系;(二)確保建立舉報數據違規的有效機制;(三)確保將數據合規落實情況和效果納入企業內部人員績效考核體系。2.6.4【數據合規管理部門】企業應將數據合規管理職能融入現有的企業合規管理體系,指定部門負責企業的數據合規管理工作,或鼓勵企
104、業設置專門的數據合規管理部門。企業數據合規部門應當承擔以下職責:(一)建立數據合規管理體系,制定數據合規制度,組織制定數57據保護計劃并督促落實;(二)審核評估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業務行為,確保符合數據法規的要求,并制定數據風險應對措施;(三)組織或協助管理部門、業務部門等開展數據合規教育培訓,并向管理層和各部門員工提供數據合規咨詢;(四)組織開展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督促整改安全隱患;(五)制定數據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按要求向有關部門和網信部門報告數據安全保護和事件處置情況,與數據監管部門建立溝通渠道;(六)受理并處理數據業務的投訴和舉報;(七)推動數據合規納入企業崗位職責和員工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培養
105、數據合規文化;(八)持續關注國內和業務所涉國家(地區)數據法規的發展動態,及時提供數據合規建議。企業應當向數據合規管理部門負責人提供足夠的授權、人力、財力來支持數據合規管理體系的運行。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數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和協助數據合規管理部門落實日常管理工作。2.6.5【數據合規計劃】數據合規部門負責人應結合企業自身的經營范圍、行業特征、監管政策、風險識別等因素制定并不斷完善數據合規計劃。數據合規計劃應當根據企業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的變化不斷調整,以幫助企業應對各種風險的挑戰。582.6.6【合規風險】企業開展數據合規管理應當準確識別風險。常見的數據風險包括數據全生命周期各階段中可能存在的
106、未授權訪問、數據濫用、數據泄漏等風險,以及侵犯個人信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傳播違法信息、侵犯知識產權、非法跨境提供數據等刑事犯罪風險,企業應根據識別出的風險評估相關經營管理和業務行為是否合規。企業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必要的數據合規計劃,通過內部反饋、外部咨詢、持續跟蹤數據立法、執法、司法的最新進展等方式準確識別數據風險。2.6.7【禁止從事】企業及其員工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和倫理,不得從事以下活動:(一)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泄露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二)侵害他人人格權、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三)通過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數據;(四)
107、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數據;(五)制作、發布、復制、傳播違法信息;(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任何個人和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從事前款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工具、程序和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服務。2.6.8【數據安全】企業處理個人信息等數據應當符合數據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的原則。數據處理者開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應59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網絡安全審查。2.6.9【自動化工具】企業在采用網絡爬蟲等自動化工具訪問、收集數據時,應當評估對網絡服務的性能、功能帶來的影響,不得干擾網絡服務的正常功能。自動化工具訪問、收集數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
108、或者行業自律公約、影響網絡服務正常功能,或者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數據處理者應當停止訪問、收集數據行為并采取相應補救措施。2.6.10【軟件開發工具包】企業在應用程序開發和運營過程中使用第三方軟件開發工具包時,應當通過合同等形式明確第三方的數據安全責任義務,并督促第三方采取必要的數據安全保護措施,加強數據合規管理。企業可以使用經相關部門審核合規的開源軟件開發工具包進行程序開發活動,不得使用風險不可控的開源軟件開發工具包等工具。2.6.11【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企業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應當分別制定并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收集使用規則應當明確具體、簡單通俗、易于訪問。2.6.12【個人信息的處
109、理】企業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收集、傳輸、加工、使用、提供、公開、刪除個人信息數據。2.6.13【個人信息的儲存】企業應當參照國家有關標準,采用數據分類、備份、加密、匿名化等措施加強對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保護。2.6.14【個人生物特征信息】企業利用生物特征進行個人身份60認證的,應當對必要性、安全性進行風險評估,不得強制個人同意收集人臉、步態、指紋、虹膜、聲紋等生物特征信息。企業應當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確保其依法收集、存儲的人臉等生物特征信息安全,防止泄露、篡改和丟失。2.6.15【向第三方提供數據的規則】企業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或者共享、交易、委托處理重要數據的,應當評估可能帶來的安全風
110、險,明確約定處理數據的目的、范圍、處理方式,數據安全保護措施等,通過合同等方式予以約束。并同時應征得個人信息主體的單獨同意。2.6.16【接收方處理數據的規則】企業接收第三方提供的數據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不得超出約定的目的、范圍、處理方式處理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且不得從事數據法規禁止的行為。2.6.17【跨境提供個人信息等數據】企業因業務等需要,確需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數據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跨境提供數據的規定,事先開展數據出境風險自評估,并向相應級別網信部門申報。企業提供個人信息的,應當向個人等告知境外數據接收方的名稱、聯系方式、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個人信息的種類以及個人向境外數據接
111、收方行使個人信息權利的方式等事項,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企業明確對重要數據進行重點保護,對核心數據在重要數據保護基礎上實施更嚴格的管理和保護,包括針對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在確61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數據出境,并加強對數據出境后的跟蹤掌握。2.6.18【涉及國家秘密的數據】因軍工合作項目、行業數據收集等運營安排而涉及國家秘密數據的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展涉及國家秘密的數據處理活動。企業應遵守國家秘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數據審核規則,一方面確保對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的保護,另一方面應確保申報和統計指標數據填報準確性、完整性要求。2.6.19【識別與預警
112、】企業應通過完善合規風險信息收集機制,全面系統梳理企業經營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合規風險,建立合規風險臺賬,對風險源、風險類別、風險形成因素、可能發生的后果及發生的概率等展開系統分析,對有典型意義、普遍存在的以及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風險應及時發布預警。2.6.20【風險分級】企業在識別數據風險內容的基礎上,可根據自身經營規模、組織體系、業務內容以及市場環境,分析和評估數據風險的來源、發生的可能性、后果的嚴重性等,并對數據風險進行分級??蓪λR別的數據合規風險分為三類:重大數據風險、中等數據風險、一般數據風險。2.6.21【風險提示】數據合規部門負責人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不同職級、不同工作范圍的管理層
113、與員工進行風險提示,降低管理層和員工的違法犯罪風險。2.6.22【風險處置機制】企業應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事件應急預案與風險處置機制,對識別和評估的各類數據風險設置恰當的控制和62應對措施來降低風險,必要時停止相關風險行為。發生個人信息等數據泄露、篡改、丟失等事件的,數據處理者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通知所在地區的數據監管部門。安全事件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2.6.23【停止違法行為】經評估發現可能已經發生數據違法行為,或者數據監管部門已立案并啟動調查程序的,企業應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與執法機構合作。企業積極配合調查或者主動消除、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可能會獲得數據監管部門從輕或者
114、減輕處罰。2.6.24【應對調查】當企業受到數據監管部門調查時,應通知管理層、法務負責人、數據合規負責人和相關業務工作負責人等,按照企業內部調查操作流程妥善應對,進行內部初步調查,分析相關法律法規并評估數據違法行為成立的可能性與法律后果。企業應積極配合數據監管機構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者隱匿、銷毀、轉移證據,或者有其他拒絕、阻礙調查的行為。2.6.25【發現機制】企業可以通過設置日常的流程監控、內部審核、重點核查以及定期評價等方式發現員工的違規行為,并及時按照合規計劃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數據合規管理部門應定期向合規負責人匯報數據合規管理情況。當發生可能給企
115、業帶來重大數據合規風險的違規行為時,應當及時向合規負責人匯報,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632.6.26【投訴舉報】企業應當建立便捷的數據安全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處置數據安全投訴舉報,公布接受投訴、舉報的聯系方式、責任人信息,每年公開披露受理和收到的數據安全投訴數量、投訴處理情況、平均處理時間情況,接受社會監督。企業應制定員工根據合規制度舉報企業內部違規行為的舉報機制,應當允許員工實名或者匿名通過內部舉報系統舉報數據違規行為,并嚴格保護實名舉報者和匿名舉報者不受打擊和報復,尤其是保護匿名舉報者的個人信息安全。2.6.27【合規監察】企業審計監察部門應定期對數據合規體系進行合規監察。監察內容主要
116、包括對數據合規體系運行有效性的評價和對數據合規績效進行評價,以確保數據合規目標的實現。2.6.28【合規文化】企業應將數據合規文化作為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培訓,鼓勵企業管理層和其他員工做出并履行明確、公開的數據合規承諾,不斷增強員工的數據合規意識。2.6.29【法律責任】員工違反數據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個人信息等數據的,企業應協助被侵權者、數據監管部門追究數據處理者的法律責任。員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企業應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2.6.30【合規刑事風險】數據合規管理的刑事合規風險主要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以下罪名:(1)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
117、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64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2)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痉欠ǐ@取計算機信
118、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咎峁┣秩?、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65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
119、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3)第二百八十六條【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4)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
120、全管理義務罪】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后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66(5)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121、。(6)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制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7)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
122、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672.72.7勞勞動動用工合規用工合規管理指引管理指引2.7.1【目的與依據】為加強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規范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引。2.7.2
123、【公平原則】招聘廣告中不得出現歧視性內容。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到歧視。除因特殊工作性質,不得對性別、戶籍等條件進行限制。2.7.3【公開原則】錄用條件應明確具體、可量化,且具備可操作性,并告知應聘者錄用條件和考核標準。2.7.4【錄用限制】禁止招用不滿 16 周歲未成年人。招用 16 周歲以上不滿 18 周歲未成年人時,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依法保護未成年工的合法權益。2.7.5【預審】審查新進員工與前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是
124、否解除或終止,以降低用工單位的用工風險。2.7.6【特殊工種錄用】招用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等特殊崗位員工,應安排入職體檢,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2.7.7【一般勞動合同】用工單位根據實際用工需要,選擇與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68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2.7.8【試用期與保險】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 80%,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員工享有各項社會保險。2.7.9【集體合同】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集體合同的,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并將訂立的集體合同報
125、送勞動行政部門。2.7.10【服務期協議】用工單位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訂立勞動合同時可以與員工約定服務期,或另行訂立協議。2.7.11【競業限制協議】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離職員工經濟補償。2.7.12【工資】用人單位應按時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2.7.13【工作時間】用工單位應合理安排員工工作時間,原則上每日工作 8 小時,每周工作 40 小時。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
126、位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或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支付加班費。2.7.14【津貼】用人單位支付的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原69則上按月計發放。2.7.15【休假】員工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并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2.7.16【工傷】用人單位應當為本單位全部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本單位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受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員工得到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限內向相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相關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或者參加工傷保險后中斷繳費期間,員工發生工傷的,該工作員工的各項工
127、傷保險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按照上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2.7.17【職業病防護】用人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職業病防護措施、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等管理,為員工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2.7.18【主體變更】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2.7.19【內容變更】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對員工原聘工作地點、崗位或薪金進行調整。如單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702
128、.7.20【勞動者解除】勞動者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以及對應條例第十八規定的條件、程序,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2.7.21【用人單位解除】用人單位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以及對應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程序,與員工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2.7.22【正常解除或終止法律后果】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標準參照中華
129、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2.7.23【違法解除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員工可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規定支付賠償金。2.7.24【解除或終止程序】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的,通知用人單位所在地工會。2.7.25【制定與修改】用人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的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71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通過民主程序,不
130、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并主動、如實告知員工,或者采取公告欄、書面文本、電子郵件、本單位網站等便于員工知曉的方式公示。2.7.26【優先適用】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員工具有兩者優先適用的選擇權。2.7.27【適用范圍】用人單位母公司的規章制度并不當然適用于分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沿用母公司規章制度,仍應經過民主程序。2.7.28【勞務派遣用工】勞務派遣用工是我國企業用工的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其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 10%。相關法律法規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對應條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131、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設立或出資與他人合伙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下屬單位派遣人員。2.7.29【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員工每日工作時長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但不得約定試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不適用帶薪年休假、加班加點、醫療期等規定,但雙方可另行約定。2.7.30【在校學生實習】用人單位接納全日制在校學生進行實72習的,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對在校學生實習管理可依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
132、五十八條的規定。2.7.31【勞動用工刑事風險】勞動用工的刑事風險主要涉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以下風險:第二百四十四條【強迫勞動罪】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四十四條之一【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違反勞動管理法規,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
133、,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造成事故,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73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
134、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743.3.主要參考依據主要參考依據 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2022 年 8 月 23 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 42 號公布,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省屬企業合規管理辦法省屬企業合規管理辦法(蘇國資20231 號,江蘇省國資委2023 年 2 月 14 日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3 年 12 月 29 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 1999 年 12 月 25 日
135、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根據 2013 年 12 月 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
136、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 2002 年 6 月 29 日通過,2002 年 11 月 1 日開始施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21 年 6 月 10 日第三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 1993 年 2 月 22 日通過,1993 年 9 月 1 日開75始施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 2018年 12 月 29 日第三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
137、 1989 年 12 月 26 日通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訂,2015 年 1月 1 日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 1989 年 2 月 21 日通過,1989 年 8 月 1 日開始施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21 年 4 月 29 日第五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 1982 年 8 月 23 日通過,1983 年 3 月 1 日開始施行,
138、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 2019 年4 月 23 日第四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 1984 年 3 月 12 日通過,1985 年 4 月 1 日開始施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 2020 年 10月 17 日第四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 1990 年 9 月 7 日通過,1991 年 6 月 1 日開始施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20年 11 月 11 日第三次修正
139、)76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 1993 年 9 月 2 日通過,2018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 2019年 4 月 23 日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通過,2021 年 9 月 1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通過,2017 年 6 月 1日
140、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通過,2021 年 11 月1 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釋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釋義(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家安監總局主編)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通過,2023 年 7 月 1 日開始施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通過,2013 年 12 月 1 日開始施行)危險化學品
141、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于 2011 年 8 月 5 日公布,2011 年 12 月 1 日開始施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于 2017 年 3 月 6 日修正)77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于 2012 年 1 月19 日公布,2012 年 3 月 1 日開始施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于 2015 年5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于 2006 年 1月 17 日公布,2006 年 3 月 1 日開始施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于
142、2015 年 5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第69 次常務會議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通過,2021 年 2 月 1 日開始施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發布,2016 年 10 月 9 日開始施行)鹽城市安全生產條例鹽城市安全生產條例(鹽城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通過,經江蘇省第十
143、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批準,2020 年12 月 1 日開始施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 年第 14 次局務會議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通過,2020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 2000 年 12 月 24 日通過,2001 年 1 月 10 日開始施行,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第二次
144、修正)78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331 號于 2001 年 12 月 10 日公布,2002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國務院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第三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392 號于 2003 年 11 月 23 日公布,2004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國務院于 2017 年 3 月 1 日第四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國務院第 46 次常務會議于 2001 年 10 月 31 日
145、通過,2002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 447號于 2005 年 8 月 31 日公布,2005 年 12 月 1 日開始施行,國務院于2022 年 3 月 29 日第五次修訂)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2 年第10 次室務會議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通過,2022 年 9 月 1 日開始施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發布,2017
146、年 4 月1 日開始施行)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聯合發布,標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聯合發布,2019 年 3 月 1 日開始施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生態環境部與79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聯合發布,2021 年 7 月 1日開始施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貯存污染
147、控制標準(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聯合發布,2023 年 7 月 1 日開始施行)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聯合發布,2020 年 6 月 1 日開始施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生態環境部于 2012年 12 月 24 日發布,2013 年 3 月 1 日開始施行)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聯合發布,2023 年 7月 1 日開始施行)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生態環境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聯合發布,2017 年 10 月 1 日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