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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文本本郎溪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郎溪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 6 月月目錄第一章總則.1第二章規劃目標與規模預測.3第三章源頭減量規劃和分類管理規劃.6第五章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規劃.10第六章建筑垃圾利用及處置規劃.13第七章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規劃.17第八章建筑垃圾監督管理規劃.18第八章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發展規劃.25第八章規劃近期重點建設規劃.27第九章規劃實施保障.28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第一章第一章總總
2、則則第第 1 條條 規劃編制背景規劃編制背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強郎溪縣建筑垃圾全方位全周期全過程管理,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持續發展。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特編制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項目(2023-2035 年)(以下簡稱本規劃)。第第 2 條條 指導思想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以資源化為導向,按照國家、安徽省對于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最新要求,全面構建環境友好、韌性
3、安全、綠色低碳、智慧科學的全生命周期環境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分類收集、促進源頭減量、健全收運體系、提高處理能力、完善規章制度、加強監督管理,有效提高建筑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處置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第第 3 條條 規劃依據規劃依據1.法規規章法規規章(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 年修訂);(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 年修訂);(3)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 年修訂);(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 年修訂);(5)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訂);(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
4、18 年修訂);(7)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 年修訂);(8)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5139 號);(9)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17 年修訂);(10)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15 年);(11)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2006 年);(12)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21 修正);(13)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14)安徽省實施辦法;(15)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2.規范性文件規范性文件(1)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 號;(2)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國務院 2015 年 4 月;(
5、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 號;(4)“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5)“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發改環資2021969 號;(6)“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國辦發2018128 號;(7)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 號;(8)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建督函2024185 號)。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3.標準規范標準規范(1)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 50337-2018);(2)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
6、CJJ27-2012);(3)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4)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 27-2012);(5)建筑廢棄物再生工廠設計標準(GB/T 51322-2018);(6)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 134-2019);(7)市容環衛工程項目規范(GB55013-2021);(8)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 2025-2012);(9)建筑垃圾轉運處理電子聯單管理標準(T/CECS 1210-2022);(10)建筑垃圾減量化設計標準(T/CECS 1121-2022);(11)建筑垃圾就地分類及處理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4.相關規
7、劃及技術文件相關規劃及技術文件(1)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暫行規定;(2)郎溪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第第 4 條條 規劃原則規劃原則(1)全面調研,深入分析編制前應充分開展實地調研,全面了解掌握建筑垃圾主要源頭類型、產生量、利用量和處置量情況以及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和場所的規模和布局情況,梳理分析地區建筑垃圾利用和處置存在的問題與矛盾。(2)目標導向,補齊短板聚焦建筑垃圾優先源頭減量化、充分資源化利用、全程無害化處理,以強化分類管理和全過程管理、降低建筑垃圾處理壓力、提升綜合利用水平、促進資源化產業發展、防范建筑垃圾環境污染風險等方面為重點,加快補齊相關治理體系和基礎設施短板。
8、(3)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立足當前需求,兼顧長遠發展,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狀況,合理確定建筑垃圾轉運調配、資源化利用、堆填、填埋處置等消納設施和場所的建設目標和工程規模,確保所產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利用和處置,推進產消平衡。(4)全程謀劃,推進分類根據建筑垃圾分類利用情況,科學預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等各類建筑垃圾產生量,加強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利用、分類處置等各環節的銜接配套,推進建筑垃圾精細化分類分質利用和全過程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填埋處置量。(5)強化銜接,充分論證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規劃的銜接,強化環 境、社會影響分析和預防,系統謀劃、科學論
9、證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和場所的空間 布局,充分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防范“鄰避”問題發生。(6)系統推進,綠色低碳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及碳達峰碳中和等重大戰略部署下,系統謀劃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任務,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目標,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加快構建建筑垃圾循環利用體系,推進城市綠色低碳轉型。第第 5 條條 規劃范圍規劃范圍規劃范圍為郎溪縣行政管轄范圍規劃范圍為郎溪縣行政管轄范圍,包括包括 3 個街道和個街道和 9 個鎮個鎮。具體是郎步街道具體是郎步街道、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3郎川街道、鐘橋街道、建平鎮、梅渚鎮、濤城鎮、十字鎮、畢橋鎮
10、、新發鎮、飛郎川街道、鐘橋街道、建平鎮、梅渚鎮、濤城鎮、十字鎮、畢橋鎮、新發鎮、飛鯉鎮、凌笪鎮、姚村鎮。鯉鎮、凌笪鎮、姚村鎮。第第 6 條條 規劃期限規劃期限規劃期限規劃期限:2024-2035 年年。近期規劃至近期規劃至 2030 年年,遠期規劃至遠期規劃至 2035 年年,與與郎郎溪縣溪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年)期限保持一致期限保持一致。規劃基期年為規劃基期年為 2023 年年。第第 7 條條 分類對象分類對象本規劃中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進行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過程中所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淤泥及其他廢棄物。依
11、據國家和安徽省標準,建筑垃圾可分五類,分別為: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1)工程渣土: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道橋等在建設過程中開挖土石方產生的棄土。(2)工程泥漿:鉆孔樁基施工、地下連續墻施工、泥水盾構施工、水平定向鉆及泥水頂管等施工產生的泥漿。(3)工程垃圾: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道橋等在新建、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混凝土、瀝青混合料、砂漿、模板等棄料。(4)拆除垃圾: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道橋等在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石材、金屬、木材等廢棄物。(5)裝修垃圾:各類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氣混凝
12、土砌塊、金屬、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廢棄物。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4第二章第二章規劃目標規劃目標與規模預測與規模預測第第 8 條條 規劃規劃目標目標加快構建規范有序、安全衛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運系統,逐步建立縣域統籌、布局合理、技術先進、資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處理系統,推動形成鏈條完整、環境友好、良性發展的建筑垃圾產業體系,著力建設建筑垃圾全過程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管控機制,建立數字化綜合監管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源頭、運輸、終端全過程閉環管理,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治理模式,提高建筑垃圾處理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水平。第第 9 條條 分期目標分期目標
13、近期目標近期目標(20242030 年年):重點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專項運輸、專項處理利用體系,加強源頭分類、控源減量,實現縣域內建筑垃圾從源頭到處置的全過程管控;加快提升各鄉鎮街道建筑垃圾規范化分類、收集、運輸水平,建立切實可行的建筑垃圾管理機制。對現狀建筑垃圾處理設施進行評估及優化,建立與城市發展相協調的建筑垃圾處理系統,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率,建立處理工藝經濟可行、處理設施配置合理、技術可靠、環保達標、國內領先的建筑垃圾收運處理系統,實現建筑垃圾從產生到消納全過程的信息化控制和管理。遠期目標遠期目標(20312035 年年):建立縣域統籌、布局合理、技術先進、資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
14、垃圾處理系統;建立規范有序、安全衛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運系統;形成鏈條完整、環境友好、良性發展的建筑垃圾產業體系。形成建筑垃圾全過程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管控機制,實現建筑垃圾從產生到消納的全過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管理。使郎溪縣域各鄉鎮街道建筑垃圾申報核準率、收運率、密閉化運輸率、綜合利用率、安全處置率等指標得到全面提升,郎溪縣成為全國建筑垃圾治理模范城市,力爭實現“無廢城市”目標。第第 10 條條指標體系指標體系表表 1 建筑垃圾規劃指標體系建筑垃圾規劃指標體系序序號號指標類指標類別別指標內容指標內容近期目標近期目標(20302030 年年)遠期目標遠期目標(20352035 年年)1減量
15、化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t/萬 m)300按照省級下達指標2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t/萬 m)200按照省級下達指標3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比例(%)30按照省級下達指標4資源化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90按照省級下達指標5無害化建筑垃圾收運率(%)1001006建筑垃圾密閉化收運率(%)1001007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置率(%)1001008數字化建筑垃圾運輸車衛星定位裝置接入率(%)1001009工程項目視頻監控接入率(%)10010010建筑垃圾消納場所視頻監控接入率(%)10010011建筑垃圾電子轉移
16、聯單閉環率(%)9598指標說明:1.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指標解釋: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與施工現場面積的比值。計算方法: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t/萬 m)=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t)施工現場面積(萬 m)2.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
17、本5指標解釋:建成區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與施工現場面積的比值。計算方法: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t/萬 m)=建成區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t)施工現場面積(萬 m)3.建成區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建成區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指標解釋:建成區裝配式建筑面積與新建建筑面積的比值。計算方法:建成區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建成區裝配式建筑面積新建建筑面積100%4.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指標解釋:一定時期內當地建筑垃圾直接利用以及資源化利用體積量,占同期建筑垃圾產生
18、總體積量的百分比。計算方法: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利率(%)=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總量建筑垃圾產生總量100%。5.建筑垃圾收運率建筑垃圾收運率指標解釋:指使用合法建筑垃圾運輸車車輛收運且規范處置建筑垃圾總量與建筑垃圾申報處置核準總量的比率。建筑垃圾收運總量基于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來計算。收運建筑垃圾總量及申報處置核準總量范圍均為統計周期內完成處置的項目。計算方法:建筑垃圾收運率(%)=使用合法建筑垃圾運輸車車輛收運且規范處置的建筑垃圾總量領取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的建筑垃圾總量100%。6.建筑垃圾運輸車衛星定位裝置接入率建筑垃圾運輸車衛星定位裝置接入率指標解釋:指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衛星定位裝置按規定要
19、求接入監控平臺的數量與全部從事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總數的比率。計算方法:建筑垃圾運輸車衛星定位裝置接入率(%)=接入監控平臺運輸車數量全部運輸車數量100%。7.工程項目視頻監控接入率工程項目視頻監控接入率指標解釋:指按規定要求安裝的視頻監控接入省建筑垃圾系統的工程項目數量與應安裝監控的工程項目數量的比率。建筑面積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項目應安裝監控。計算方法:工程項目視頻監控接入率(%)=接入監控的工程項目數量應安裝監控的工程項目數量100%。8.建筑垃圾消納場所視頻監控接入率建筑垃圾消納場所視頻監控接入率指標解釋:指已將符合要求的視頻監控接入省建筑垃圾系統的建筑垃圾消納場所數量與所有實
20、際運行的建筑垃圾消納場所數量的比率。建筑垃圾消納場所,包括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所、填埋處理場所、資源化利用場所,場所數量以省建筑垃圾系統入庫數量為基準。計算方法:建筑垃圾消納場所視頻監控接入率(%)=接入視頻監控的消納場所數量實際運行消納場所數量100%。9.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閉環率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閉環率指標解釋:指按規定閉環運行的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數量,占全部電子轉移聯單數量的百分比。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數量以省建筑垃圾系統實時生成的電子轉移聯單數量為基準。計算方法: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閉環率(%)=閉環運行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數量全部電子轉移聯單數量100%。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
21、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6第三章第三章源頭減量規劃和分類管理規劃源頭減量規劃和分類管理規劃第第 11 條條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目標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目標根據本規劃制定的指標體系,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目標如下:1、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到 2030年不高于 300 噸/萬平方米(近期目標);2、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到 2030年不高于 200 噸/萬平方米(近期目標);3、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比例到 2030 年比例不少于 30%(近期目標)。(一)開展綠色策劃(一)開展綠色策劃(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22、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建設單位建筑垃圾減量化的首要責任。(2)實施新型建造方式:)實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優先選用綠色建材,實行全裝修交付。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術在工程設計和施工中的應用。(3)采用新型組織模式:)采用新型組織模式:指導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中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二)實施綠色設計(二)實施綠色設計(1)樹立全壽命期理念:)樹立全壽命期理念:統籌考慮工程全壽命期的耐久性、可持續性,鼓勵設計單位采用高強、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環材料以及先進適用技術體系等開展工程設計。(2)提高設計質量:)提高設計質量:設計單位應根據地
23、形地貌合理確定場地標高,開展土方平衡論證,減少渣土外運。選擇適宜的結構體系,減少建筑形體不規則性。提倡建筑、結構、機電、裝修、景觀全專業一體化協同設計,保證設計深度滿足施工需要,減少施工過程設計變更。(三)推廣綠色施工(三)推廣綠色施工(1)編制專項方案編制專項方案:施工單位應組織編制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明確建筑垃圾減量化目標和職責分工,提出源頭減量、分類管理、就地處置、排放控制的具體措施。(2)做好設計深化和施工組織優化:)做好設計深化和施工組織優化:施工單位應結合工程加工、運輸、安裝方案和施工工藝要求,細化節點構造和具體做法。優化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確定施工工序,推行數字化加工和
24、信息化管理,實現精準下料、精細管理,降低建筑材料損耗率。(3)強化施工質量管控:)強化施工質量管控: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嚴格按設計要求控制進場材料和設備的質量,嚴把施工質量關,強化各工序質量管控,減少因質量問題導致的返工或修補。加強對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護,避免二次損壞。(4)提高臨時設施和周轉材料的重復利用率提高臨時設施和周轉材料的重復利用率:施工現場辦公用房、宿舍、圍擋、大門、工具棚、安全防護欄桿等推廣采用重復利用率高的標準化設施。鼓勵采用工具式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體系,推廣應用鋁模板、金屬防護網、金屬通道板、拼裝式道路板等周轉材料。鼓勵施工單位在一定縣域范圍內統籌臨時設施和周轉材料的調配。(5)
25、推行臨時設施和永久性設施的結合利用推行臨時設施和永久性設施的結合利用:施工單位應充分考慮施工用消防立管、消防水池、照明線路、道路、圍擋等與永久性設施的結合利用,減少因拆除臨時設施產生的建筑垃圾。(6)實行建筑垃圾分類管理:)實行建筑垃圾分類管理:施工單位應建立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與存放管理制度,實行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分類處置。鼓勵以末端處置為導向對建筑垃圾進行細化分類。嚴禁將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7)引導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再利用:)引導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再利用:施工單位應充分利用混凝土、鋼筋、模板、珍珠巖保溫材料等余料,在滿足質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實際需求加工制作成各類工程材料,實行循環
26、利用。施工現場不具備就地利用條件的,應按規定及時轉運到建筑垃圾處置場所進行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7資源化處置和再利用。(8)減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減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單位應實時統計并監控建筑垃圾產生量,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鼓勵采用現場泥沙分離、泥漿脫水預處理工藝,減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排放。(四)實施分類減量(四)實施分類減量1.拆除垃圾源頭減量拆除垃圾源頭減量(1)在設計階段考慮未來建筑物的拆除在設計階段考慮未來建筑物的拆除:在設計階段考慮未來建筑物拆除這一思路的提出為建筑物拆除提供了一種替代方法它不僅能減少建筑垃圾
27、的產生量,還能為建筑物的拆解、材料的回收運輸等制造新的商機。(2)做好舊建筑的處置評價工作:)做好舊建筑的處置評價工作:科學地做好舊建筑的處置評價工作,通過科學和適當的方法選擇正確的舊建筑處理方案。不僅能節約資源,也能減少建筑垃圾的產量。(3)優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優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通過分離拆解或者分類別拆解,或采取建筑物的選擇性拆解或者解構拆解,可有效的提高舊建材的再生利用率2.裝修垃圾源頭減量裝修垃圾源頭減量通過推廣全裝修房、改善施工工藝和提高施工水平等多種方式,從源頭上減少裝修垃圾的產生量。3.工程垃圾源頭減量工程垃圾源頭減量(1)優先使用綠色建材:)優先使用綠色建材:綠色建材與傳
28、統建材相比,在材料物質上,不僅無毒害、無污染,而且不損害人體健康;在生產原料上,大量使用固體廢棄物,節約了天然原材料;在其生產過程中,釆用了低能耗的先進制造技術和無污染的生產工藝;而且在今后建筑拆除時綠色建材也可以再次重復使用。(2)發展預制裝配式建筑:)發展預制裝配式建筑:與傳統的結構相比,裝配式結構有利于節約建材原材料、減小建材的損耗、避免各種建材構件因尺寸不合而二次加工、切割等產生廢料,減少了施工階段的建筑垃圾量。4.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源頭減量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源頭減量縣域土方調配:工程渣土和少量工程泥漿可采用縣域土方調配的方式,減少最終產生的需要處理和填埋消納的總量。如該片區內土方調配
29、無法平衡的則進一步在其他片區進行土方協調平衡,實現縣域調配,處置能力共享。第第 12 條條建筑垃圾源頭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源頭污染防治要求(一)環境保護要求(一)環境保護要求(1)減少廢棄物產生:)減少廢棄物產生:施工單位應優化施工方案,采用先進的施工技術和設備,盡量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通過精確計算材料用量,避免過度使用,減少建筑廢棄物的生成。(2)合理分類與存放:)合理分類與存放:建筑垃圾應按照不同的類型和性質進行分類存放,防止不同性質的垃圾相互污染。對于可回收和可利用的材料,應單獨存放,以便于后續的回收利用工作。(3)控制揚塵污染:)控制揚塵污染:施工現場應設置有效的防塵設施,如灑水裝置、
30、擋風墻等,以減少施工過程中的揚塵污染。同時,對于易產生揚塵的材料,應采取遮蓋、封閉等措施,確保揚塵得到有效控制。(4)減少噪聲和振動:)減少噪聲和振動:施工單位應選用低噪聲、低振動的施工設備和工藝,確保施工活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最小化。在噪聲敏感縣域,應采取降噪措施,如設置隔音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等。(5)控制污水排放:)控制污水排放: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污水排放,確保施工廢水經過處理后達到排放標準。同時,加強施工現場的雨水收集和利用,減少對自然水源的依賴。(6)建立監測與報告制度:)建立監測與報告制度:施工單位應建立施工現場環境監測與報告制度,定期對施工活動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監測和評估。一旦
31、發現環境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向相關部門報告。(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1)嚴格管理施工現場:)嚴格管理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在清理施工垃圾時,應搭設封閉式專用垃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8圾道,禁止凌空隨意拋撒,以減少揚塵的產生。同時,施工現場道路應使用不易產生揚塵的材料鋪設,并定期灑水清掃,防止道路揚塵。(2)加強物料管理加強物料管理:對于袋裝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飛揚的細顆散體材料,應存放在庫內或采取遮蓋措施,防止揚塵。散裝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細顆粉狀材料,應存放在固定容器散裝罐內,沒有固定容器時,應設封閉式庫存放,并具備可
32、靠的防揚塵措施。(3)推廣使用環保建材:)推廣使用環保建材:使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低的涂料、無甲醛的板材等環保建材,以減少建筑垃圾產生和大氣污染。(4)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污染源排放控制和監管,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減少建筑垃圾源頭的大氣污染。(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1)設備選擇與管理)設備選擇與管理1)優先選用低噪聲級的設備機械,例如低噪音挖掘機、電鋸等,避免使用高噪聲設備;2)對于產生高聲級的設備,應設法安裝隔聲裝置,并建立封閉的操作棚,以減少噪聲的擴散;3)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降低
33、因設備老化或故障產生的噪聲。(2)施工時間管理)施工時間管理1)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標準,禁止推土機、挖掘機等高噪聲設備在夜間 22:00至凌晨 6:00 施工,特別是在居民區、學校等敏感縣域內;2)晝間施工應避免在午休時間使用大型機械,如果特殊需求,必須在夜間進行有噪聲污染的作業,應事先填寫申請報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提前通知附近居民。(3)施工方法優化)施工方法優化1)盡量使用商品混凝土代替水泥攪拌站,減少現場攪拌產生的噪聲。2)在建筑垃圾收集階段,設置合理的垃圾分類分區,減少垃圾運輸車輛在工地內部;行駛距離和頻率;3)選擇低噪音、低振動的運輸車輛,并對車輛進行定期維護保養。(4)施
34、工場地布置)施工場地布置1)將設備盡量放在建筑工地的中心,以最大限度減輕施工機械對周圍環境的影響;2)在施工場地周圍設置簡易隔聲屏障,阻斷聲音的傳播,減輕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5)人為噪聲控制1)倡導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制度,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2)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保持施工現場的秩序和安靜。(四)水環境污染防治(四)水環境污染防治(1)源頭控制)源頭控制1)合理規劃施工縣域:在項目規劃初期,應合理規劃施工縣域的選擇,盡量遠離水源地、水體和水生態保護區,以減少對周邊水環境的影響。2)監督材料管理:嚴格控制施工現場的材料管理,確保材料儲存區合理,防止材料
35、暴露在雨水中,避免水中的有害物質溶解和擴散。3)控制建筑垃圾產生:采取垃圾分類、封裝和及時清運等措施,防止建筑垃圾進入水體。(2)施工過程管控)施工過程管控1)管理施工排水口:加強對排水口的管理,確保排出的廢水經過必要的凈化處理后,再排放至外部水體或污水處理站。2)嚴格控制土方開挖:在土方開挖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和泥漿進入水體。例如,可以使用護坡、擋土墻等結構來阻擋土壤和泥漿的流動。3)設置車輛沖洗池:車輛在沖洗干凈后方可出場,嚴禁車輛帶泥上路。不具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9備條件設置沖洗池的施工現場,應派專人沖洗車輛并將廢水收集至污水池。郎溪
36、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0第第五五章章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規劃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規劃第第 13 條條收運模式收運模式(一)收運主體(一)收運主體(1)建筑垃圾運輸服務企業)建筑垃圾運輸服務企業1)在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并取得營業執照。2)取得郎溪縣交通運輸部門核發的普通貨運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3)具有封閉停車場,場地面積與車輛數相匹配,可租賃,停車場內設門衛室,安裝視頻監控(出入口視頻監控接入郎溪縣交通運輸信息中心監管平臺),場地道路硬化,出入口設過水池、沖洗平臺、抑制揚塵裝置等配套設施。4)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辦公場所。5)具備完善的行政、
37、安全生產、車輛設備、揚塵控制及保潔、教育培訓等管理制度。(2)建筑垃圾運輸服務企業車輛及設備)建筑垃圾運輸服務企業車輛及設備13)企業自有的車輛、設備應注冊在本企業名下,并在郎溪縣公安、交通等部門取得相應證照。2)建筑垃圾運輸服務企業所屬車輛應按照規定統一車身顏色,噴印企業名稱、標志、編號,粘貼反光標貼,安裝頂燈和具有反光功能的放大號牌,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衛星定位系統、行車記錄儀、轉彎和倒車語音提示、防卷入安全護欄等設備,相應數據信息接入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和郎溪縣交通運輸信息中心監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和部門執法聯動。3)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從事其它運輸業務應遵守相關管理規定。(3)建筑垃圾運
38、輸服務企業從業人員)建筑垃圾運輸服務企業從業人員1)有專門從事建筑垃圾運輸服務的經營管理隊伍。2)駕駛、操作人員數量應與企業車輛、設備至少按 1:1 的比例配置。(二)收運流程(二)收運流程運輸單位需要收運建筑垃圾的,應當在運輸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清運)核準證后,方可從事建筑垃圾運輸,并傾倒至已獲備案的建筑垃圾消納場所。在限時禁行的路段或縣域通行時,須經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批準并取得通行證后,方可通行。運輸建筑垃圾的車輛不得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第第 14 條條分類收集要求分類收集要求(一)裝修垃圾(一)裝修垃圾(1)較大的裝修工程,可在施工前編
39、制完成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專項方案。(2)住宅裝修合同應明確業主、施工單位關于裝修垃圾分類收集的職責。(3)裝修垃圾應袋裝收集。無機裝修廢料(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等)不應與有機雜物、金屬等混雜。有害垃圾應按相應處理要求收集處理,嚴禁混放。(4)住宅小區應設置專門的裝修垃圾堆放點。(5)非住宅裝修工程,裝修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二)拆除垃圾(二)拆除垃圾(1)大型拆除工程施工前,可編制拆除垃圾資源化利用專項方案,根據拆除工程資源化利用專項方案實施分類收集。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1(2)建(構)筑物拆除前應清除、騰空內部可移動設施、設備、家具等物品。
40、(3)附屬構件(門、窗等)可先于主體結構拆除,分類堆放。(4)拆除的混凝土梁、柱、樓板構件或其他預制件可統一收集。(5)磚瓦宜分類堆放,完整的磚瓦可再利用。(三)工程垃圾(三)工程垃圾工程垃圾可根據建設工程資源化利用專項方案實施分類收集,并符合下列要求:(1)在建設工程施工前,可編制工程垃圾資源化利用專項方案。樁基工程的工程樁樁頭、基坑工程的臨時支撐可統一收集?,F場破碎、分離混凝土和鋼筋時,混凝土和鋼筋應分類堆放。(2)道路混凝土或瀝青混合料應單獨收集。(3)其他工程垃圾不應與工程樁樁頭、支撐或道路混凝土、瀝青混合料混雜。(四)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四)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1)表層耕植土不宜和其
41、他土類、建筑垃圾混合。(2)可用作建筑原材料的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礫)石、巖石等,宜分類收集。(3)少量工程泥漿應通過工程現場設置的泥漿池收集,嚴禁未加處置的泥漿就地或隨意排放。規模較大的建設工程,泥漿宜預先固化處理。第第 15 條條分類運輸要求分類運輸要求根據郎溪縣的實際情況,建筑垃圾采用“分類投收、分類運輸、分類利用、分類處置”的模式,使郎溪縣的建筑垃圾能及時的收集、運輸、處理,從而進一步提升城市的市容市貌。建筑垃圾收運、處理全過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垃圾和危險廢物。建筑垃圾進入收集系統前宜根據收運車輛和收運方式的需要進行破碎、脫水、壓縮等預處理。(一)運輸車輛要求郎溪縣建筑垃
42、圾運輸車輛要求如下表所示,表表 2 建筑垃圾運輸方式一覽表建筑垃圾運輸方式一覽表運輸方式運輸類型備注載質量大于 10t 的棄土運輸車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應密閉運輸,非密閉車輛應進行加蓋改裝,并全部安裝運輸車輛車載衛星定位系統;積極推廣使用新型智能新能源渣土運輸車輛載質量 5t15t 的棄土運輸車拆除垃圾小型運輸車輛裝修垃圾(二)運輸路線要求建筑垃圾運輸一般采用建筑垃圾收集點次要道路/主要道路建筑垃圾處置設施的路線,運輸路線需經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筑垃圾收運路線的應遵循以下原則:(1)收運路線起始點宜位于工地或停車場附近;(2)收運路線的選擇應盡可能緊湊,避免重復或斷續;(3)收運路線應能平
43、衡工作量,使每個作業階段、每條線路的收集和運輸時間大致相等;(4)收運路線應避免在交通擁擠的高峰時間段收集、運輸建筑垃圾;(5)收運路線應盡量避免穿越城區,盡量減少對城市環境的影響。收運車輛必須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進行車輛等級、車廂密閉改裝年檢、辦理城區通行證。收運車輛通過加裝行駛裝卸記錄儀裝置接入“集運系統”實現信息化的管理和監控。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2第第 16 條條裝修垃圾收集點規劃裝修垃圾收集點規劃(一)建設布局(一)建設布局(1)建筑工地)建筑工地每個新建公用縣域的臨時收集點可在工地臨時設置。用地面積需在 30 平方米以上,場地平
44、整并硬質化,裝卸垃圾時應灑水降塵。建設工程的實施主體應將建筑垃圾進行分類裝袋捆扎,堆放到指定的臨時堆放點,定期聯系清運公司將建筑垃圾外運處置。(2)城市住宅小區)城市住宅小區城市管理區內的每個新建住宅小區應按照“點位布局合理、方便居民群眾、交通運輸便捷”的原則至少設置一處集中投放點。在三無小區或者條件有限的縣域,探索采用定時、預約上門收集等方式解決居民裝修垃圾的臨時堆放問題。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或單位應設置裝修垃圾收集箱,箱體宜具有科學投放、費用結算、預警監測等智能管理功能。(3)行政村)行政村行政村根據建筑垃圾產生量情況、交通條件和地理位置合理選址建設建筑垃圾集中投放點。未建設建筑垃圾集中投放點
45、的村莊,居民產生的建筑垃圾應運輸至附近的臨時堆放點進行堆放。(4)其他)其他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沿街經營店鋪等可不設置裝修垃圾投放點,產生的裝修垃圾探索采用定時、預約上門收集等方式。(二)建設要求(二)建設要求裝修垃圾投放點的設置應符合新建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置標準(DB33/T1222-2020)的相關要求。(三)投放要求(三)投放要求裝修垃圾應按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兩種進行分類,按照“宜裝袋則裝袋、宜捆扎則捆扎”原則投放,并符合下列要求:(1)裝修中廢棄的混凝土、砂漿、石材、磚瓦和陶瓷等應袋裝,投放至指定的裝修垃圾投放點。(2)裝修中廢棄的金屬、木料、塑料、玻璃等應捆扎或袋裝,投放
46、至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點(3)裝修中廢棄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有害垃圾投放點。不應將生活垃圾、醫療垃圾、園林垃圾等固體廢棄物與裝修垃圾混合投放。(4)投放人在完成裝修垃圾投放時,應保持投放點的環境衛生干凈、整潔。(5)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應負責投放點的設置,包括且不限于選址、建造及環境衛生等方面。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3第第六六章章建筑垃圾利用及處置規劃建筑垃圾利用及處置規劃第第 17 條條建筑垃圾利用及處置方案建筑垃圾利用及處置方案(1)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與拆除垃圾性質相似,采用“資源化利用為主,消納為輔”的處理模式,可資
47、源化利用的建筑廢物進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再生利用,最大化實現資源化利用。(2)裝修垃圾規劃近期,裝修垃圾在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進行人工分選后,可資源化利用的建筑廢物進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再生利用,危險廢棄物及有害垃圾進入危廢處理設施處理,可燃物進入垃圾焚燒廠進行處理。(3)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工程渣土和經固化、脫水處理后的工程泥漿可用于資源化利用、域內平衡、跨縣域調劑平衡、生態修復利用、場地平整和無害化填埋處置?,F有工程渣土資源化利用設施可利用工程渣土制機制砂,其余工程渣土、工程泥漿進入消納場進行處置。第第 18 條條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要求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要求(一)選址要求(一)選址要求
48、(1)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規劃要求。(2)新建設施選址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具有滿足建設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2)交通便利,具備水電市政等配套設施;3)應遠離居民區、文教區、醫院、商業區、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等環境敏感縣域,環境保護距離應滿足環境影響評價要求。(3)新建設施宜與靜脈產業園、生態資源循環利用基地等統籌考慮選址。(二)功能配置及布局(二)功能配置及布局(1)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應包括主體設施和輔助設施。1)主體設施應包括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再生產品生產設施、原料及成品貯存設施等。2)輔助設施應包括通風除塵和降噪設施、廠區道路及計量設施、供配電設施、給排水和廢
49、水處理設施、設備維修設施、車輛沖洗設施、消防設施、數字化管控設施、辦公生活設施等。(2)設施總體布局應以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再生產品生產設施為主體進行布置,其他各項設施應按建筑垃圾處理流程和功能分區進行合理布置。(3)設施廠區道路布置應人、貨分流,且物流清晰順暢。(4)資源化利用設施綠地率不得低于 20%。(三)工藝技術要求(1)處置工藝應滿足安全、環保、節能、高效、循環、低碳要求,并根據處理規模、原料組分、成品要求,選用不同的設備組合。(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資源化利用生產工藝宜包括:破碎、除土、磁選、篩分、風選、水浮選、人工分揀等環節。(3)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生產工藝宜包括:預分揀、破碎(袋
50、)、篩分、磁選、風選、人工分揀等環節。(4)分選工藝應根據建筑廢棄物組分的不同特性,采用人工/智能揀選、篩選、磁選、風選、水浮選、光電分選等方法。分選宜以機械分選為主,人工分選為輔,鼓勵采用智能分揀。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4(5)當采用濕法工藝或水洗工藝時,生產廢水應循環利用。(6)產塵設備和輸送皮帶應密封,并對產生粉塵的設備和節點采取收塵和除塵措施。物料堆場應采取噴淋、霧炮等降塵措施。(7)設備布置應采取減震和降噪措施。(8)原料堆場貯存時間不應小于 7 天,再生制品堆場貯存時間不應小于各類產品的最低養護時間,再生材料堆場貯存時間不宜小于 15 天
51、,堆料堆高不宜超過4 米。剩余物中可燃物應日產日清。(9)生產車間內應分別設置檢修、人行、車行專用通道,并滿足安全需要。(10)使用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超過標準 CJJ/T134 的規定,應對設備進行更換或技術改造,使其滿足能耗要求。(11)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資源化利用率不宜低于 95%。(12)裝修垃圾應提高資源化利用率,剩余物數量不宜高于裝修垃圾處置數量的 20%。(四)公用設施要求(四)公用設施要求1、建筑及結構要求(1)主體設施車間應封閉,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2)建(構)筑物的防火設計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有關規定。(3)車間各類平臺、
52、基坑和水池臨空周邊、垂直運輸孔洞應設置防護欄桿,欄桿凈高度不應小于 1.2 米。(4)車間內地溝、地坑應設置集水坑。(5)物料堆場應設置鋼筋混凝土擋墻,高度宜大于 5 米。(6)原料和成品堆場、生產車間等應采用混凝土地面硬化。(7)地面設計應滿足堆料和設備的地基承載力要求。建筑結構除應滿足風荷載、雪荷載、地震作用要求外、還需滿足設備及車輛荷載,操作荷載下的安全要求。(8)廠房結構布置時,大型設備基礎、獨立構筑物等應與廠房柱網基礎分開,堆場內部結構柱應設置防沖撞設施。(9)利用已有建筑的,新增建筑結構應盡量與既有建筑結構設縫脫開,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新增基礎對既有建筑基礎的不利影響。2、供配電、
53、給排水和通風要求(1)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當生產、生活用電被切斷時,應保證消防用電持續運行。(2)場內應設置配電間或獨立的配電控制柜(配電控制箱),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配電控制箱應可靠接地并做等電位聯結。(3)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消防水泵、危險環境的應急照明以及工藝要求的重要設備電源應作為二級負荷。(4)當廠站總安裝功率大于 250kW 時,應設置變配電所;當廠站總安裝功率大于 2000kW 時,應根據用電負荷分布情況合理設置總變配電所或增設分變配電所。(5)給水設計應滿足生產、生活和消防用水水量、水壓的要求。(6)應設置廠房內部地坪、道路及車輛沖洗水供水及收集系統。(7)消防設計應
54、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等相關規定。滅火器的設置應滿足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規定。已有設施應按照國家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5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完善消防設施,消火栓、噴淋和滅火器等系統應能正常啟用。(8)資源化利用設施生產用水宜采用循環用水。(9)資源化利用設施生產縣域宜采用排水溝收集廢水。并應根據生產工藝的需求建設生產廢水處理及循環利用系統,實現生產廢水循環利用和零排放。(10
55、)資源化利用設施應設置雨水收集系統,初期雨水應處理后才能外排。(11)廠房優先采用自然通風,車間工作溫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的相關要求。3、信息化與數字化要求(1)各類設施應按要求安裝電子稱重、道閘和車牌識別、視頻監控等數字化管控設備。(2)各類設施數字化管控設備應確保在線接入“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3)各類設施數字化管控設備應 24 小時在線,遇到問題應在 48 小時內完成修復并向發證機關報告。(4)各類設施廠區周界圍墻、主要道路、出入口、和重點縣域應設置監控攝像機。(5)發生人工緊急報警或入侵報警時,監控攝像系統應具備自動調出報警位置或附近的圖像,并可
56、進行回放操作的功能。(6)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應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進出料、庫存、生產運營及生產臺賬的一體化管理,設施信息管理系統運行數據應本地化保存三年。(7)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控制計算機和控制機柜的供電電源應使用不間斷電源,不間斷電源的電源容量應滿足設備在斷電情況下持續運行不少于 120 分鐘的要求。(8)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應設置智慧大屏系統,并滿足視頻上墻、工控數據上墻的需求。(9)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應配備環境監測、視頻監控、工藝運行在線監控系統。(五)環境保護要求(五)環境保護要求(1)各類污染物防控應符合國家現行法規標準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已有臨時設施應按照
57、環境影響現狀評價要求完善各類污染物防控措施。(2)廢水排放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規定;含粉塵廢氣排放應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規定;噪聲排放應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規定。(3)剩余物處置方案應按照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審批的去向和環境影響評價的相關要求執行,禁止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建筑垃圾和剩余物。(4)在產生廢水、粉塵和噪聲的生產設施上應當設置固定監測點。監測設施應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并按照規定進行維護,確保監測工作正常。第第 19 條條裝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裝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規劃郎溪縣收集的裝修垃圾在屬地完成處置
58、工作。規劃郎溪縣裝修垃圾處置方式為資源化利用。裝修垃圾資源化工藝技術方案為:預處理綜合分選+骨料類再生建材制備+可燃物外運焚燒+惰性物質外運合規處理。第第 20 條條拆除垃圾(含工程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拆除垃圾(含工程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規劃郎溪縣收集的拆除垃圾在屬地完成處置工作。根據 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134-2019),拆除垃圾應優先考慮資源化利用,拆除垃圾處理及利用優先次序為:資源化利用、堆填、填埋處置。規劃郎溪縣拆除垃圾處置方式為資源化利用。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6第第 21 條條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漿)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工程渣
59、土(含工程泥漿)處理設施建設規劃規劃郎溪縣工程渣土采用“工程回填、地坪抬升、土地復耕、資源化利用”等多種綜合利用方式的處置模式。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7第第七七章章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規劃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規劃第第 22 條條存量建筑垃圾安全及環境影響存量建筑垃圾安全及環境影響存量建筑垃圾在堆放過程中垃圾中的細菌、粉塵隨風飄散,造成對空氣的污染;在外界因素的影響下,這些建筑垃圾堆存在崩塌,阻礙道路等安全隱患;由于建筑垃圾中也含有少量易燃物,因此存在火災隱患。第第 23 條條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機制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機制(一)治理范圍(一)治理范圍郎溪縣轄
60、區范圍,覆蓋城鄉全部公共空間。重點為城鄉結合部,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鐵路、公路、城市道路等干道沿線,重要橋梁周邊,廢棄工礦、丘陵荒坡等空曠地,河流(湖泊)和水利樞紐等,以及跨省、市域非法運輸處置行為。垃圾類型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離田農業生產廢棄物等各類固廢。(二)治理內容(二)治理內容1、非正規堆放問題各類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樞紐內一定規模的漂浮垃圾。一類問題指:體積在 500 立方米以下生活垃圾、體積在 5000 立方米以下建筑垃圾、500 立方米以下的工業固體廢棄物、3 噸以下的危險廢物及 500 立方米以下的農業生產廢棄物,堆放時間小于 6
61、個月;二類問題指:垃圾體積大于一類問題規?;蚨逊艜r間超過 6 個月。全面開展立體排查,各類問題實現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查處、及時銷號,嚴防新增點位產生。2、非法運輸處置問題未取得核準,擅自運輸、處置垃圾,造成環境污染或安全隱患的各類違法行為。以源頭非法出土、末端非法消納、未經核準擅自運輸為重點,依法從嚴追究單位主體責任及相關人員個人責任。(三)具體機制夯實屬地防控責任。郎溪縣負責實施轄區內常態化防控、排查、整治、驗收、銷號等長效機制。一是組織街道(鄉鎮)及相關部門實施網格化管理。二是充分發揮信訪投訴、數字城管、有獎舉報平臺等各類平臺作用。規范點位整治。應實施清單管理,明確問題、整改舉措、整
62、改時限、責任單位,做到“一點一方案”,逐一整改。建立溯源追責制度。對排查發現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非法運輸處置問題應同步建立執法懲處機制,強化溯源取證,積極實施“一案三查”立案查處。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8第第八八章章建筑垃圾監督管理規劃建筑垃圾監督管理規劃第第 24 條條管理制度機制建設管理制度機制建設(一)聯合執法制度(一)聯合執法制度城市管理、住建、生態環境、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門應全面落實聯勤聯動機制,在切實強化日常執法管理的基礎上,定期和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整治。(二)建筑垃圾全過程監管制度(二)建筑垃圾全過程監管制度建設項目在規劃設計階段應同步編
63、制建筑垃圾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等專項方案。同時,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理,工程建設單位要將建筑垃圾運輸和處置費用納入工程預算,保證運輸和處置經費。工程施工單位應估測建筑垃圾產生量并編制處置方案。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工位應按有關規定,優化建筑設計,科學組織施工,合理利用建筑垃圾。進一步規范裝飾裝修垃圾的收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工作,研究出臺裝飾裝修垃圾管理規定及措施。(三)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三)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從事建筑垃圾處置活動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建筑垃圾處置許可。工程施工單位應編制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方案,報所在地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四)電子轉移聯單制
64、度(四)電子轉移聯單制度1.相關方責任與義務相關方責任與義務(1)移出人、承運人、接收人在建筑垃圾轉移過程中應當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建筑垃圾,并對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承擔責任。(2)移出人、承運人、接收人應當在省建筑垃圾系統進行注冊登記,如實準確填寫相關信息。(3)移出人應當對轉移的建筑垃圾進行計量,通過省建筑垃圾系統發起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在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中如實填寫轉移建筑垃圾的種類、數量等信息。轉移工程類建筑垃圾的,移出人還應當依法與符合條件的承運人、接收人簽訂書面合同,并可在合同內明確清運處置費用實施聯單結算規定。(4)
65、承運人應當核實移出人填寫的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確認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中承運人名稱、運輸工具及其牌號等信息,并將建筑垃圾運抵至接收人場所。(5)接收人應當核實移出人、承運人信息以及擬接收的建筑垃圾的種類、數量等信息,在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中如實填寫是否接收的意見,以及利用處置方式和接收量等信息。(6)移出人、接收人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由個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運輸單位處置。2.聯單運行與管理聯單運行與管理(1)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實行全省統一編號,編號由 20 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第一至八位數字為日期代碼;第九至十四位數字為移出地(市、區)級行政區劃代碼;其余六位數字以移出地(市、區)級行
66、政區為單位進行流水編號。(2)移出人應當對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進行分類轉移,并應堅持以末端處理為導向,對建筑垃圾進一步細化分類收集后實施轉移。(3)采用聯運方式轉移建筑垃圾的,前一承運人和后一承運人應當明確運輸交接的時間和地點。后一承運人應當通過省建筑垃圾系統核實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確定的移出人信息、前一承運人信息及建筑垃圾相關信息。(4)接收人應當對運抵的建筑垃圾進行核實驗收,并在接收之時通過省建筑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19垃圾系統確認接收。運行完成的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可作為建筑垃圾清運處置費用結算依據。(5
67、)通過管道等非交通運輸工具轉移建筑垃圾的,移出人、接收人應當自轉移之日起,每 10 個工作日在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填寫期間轉移的建筑垃圾種類、數量等信息。(6)跨省轉出建筑垃圾的,移出人應當按照建筑垃圾跨省轉移批準或者同意備案的內容,通過省建筑垃圾系統填寫、運行建筑寫垃圾電子轉移聯單,并在接收人確認運抵信息后 5 個工作日內,通過省建筑垃圾系統上傳接收憑證。移出人可以按照建筑垃圾跨省轉移批準或者同意備案內容在有效期內多次轉移建筑垃圾。(7)因特殊原因無法通過省建筑垃圾系統填寫、運行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的,可以先使用紙質轉移聯單,并于轉移活動完成后 10 個工作日內在省建筑垃圾系統補錄建筑垃圾電
68、子轉移聯單相關信息。(五)特許經營制度(五)特許經營制度探索特許經營制度,以區為單元進行特許經營、鼓勵行政區之間聯合特許經營。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運輸和生產企業進行特許經營,鼓勵有實力的企業進入建筑垃圾資源化領域,對具備一定規模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企業進行財政鼓勵補貼,提高企業生產的積極性;由政府發放經營許可,每五年進行一次資質評估,規范市場監管;對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在應用層面建立相關制度或政策,保證再生產品能用盡用。(六)平衡清運市場價格,探索(六)平衡清運市場價格,探索市區市區消納政策制度消納政策制度將工程渣土、清表垃圾的消納場所原則上由政府或國有企業主導建設、運營和管理,也可鼓勵社會資源
69、進行聯營合建,遏制任意抬高消納傾倒費用行為,平抑清運市場價格。強化各地區的協調溝通,探索市區消納的政策制度。(七)綠色付費制度(七)綠色付費制度按照“誰產生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探索建立相關制度。對建筑垃圾處置收費制度進行調研,結合當前市場情況,建立建筑垃圾處置收費制度,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在處置過程中管理活動和跨區消納產生的環境污染補償。(八)建筑垃圾智能運輸車輛推廣應用制度(八)建筑垃圾智能運輸車輛推廣應用制度研究出臺建筑垃圾智能運輸車輛應用推廣政策,研究政府補貼和綠色審批,創新服務,加強監管,全面推廣建筑垃圾智能運輸車輛的應用。(九)激勵制度(九)激勵制度(1)加快研究建筑垃圾資源化利
70、用的財政補貼措施。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納入政府相關資金扶持政策范圍內。對符合國家資源化利用鼓勵和扶持政策的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2)加強源頭減量監督,包含建筑垃圾的就近平衡方案、源頭分類情況、源頭利用情況等。(3)加強過程運輸監督,包含運輸安全、運輸作業規范、運輸環保措施等。(4)加強終端處置監督,包含建筑垃圾填埋場、綜合利用廠等建筑垃圾終端處理設施處置作業是否符合相關技術規范、消納指標是否達到要求、終端處置是否無害化、生態修復措施是否自然生態等。(5)設立專門的投訴舉報窗口或平臺,鼓勵群眾對建筑垃圾偷倒亂排,違法運輸等行為進行監督。第第 25 條條部門職責分工部門職責分工公安部門負責
71、:做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道路通行審批及批后監管,加強對工程運輸車輛通行秩序管理。負責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包括對運輸車輛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行駛,負責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和清運核準運輸線路審批工作。依法查處職責范圍內的建筑垃圾污染環境案件。建立跨區域案件信息通報及執法協作機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0制。負責為其他執法部門提供必要的執法保障。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轄區內固體廢物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職責范圍內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案件,及時向各級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通報跨區域建筑垃圾貯存、處置及利用信息。住建部門:負責督促住建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制定項目環境
72、評價文件并及時履行審批備案手續,督促開工前制定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及時備案,跨省際區域貯存、處置及利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項目需取得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批準、備案手續。負責實施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加強施工工地現場管理。指導和督促其他在建工程建筑垃圾產生情況進行摸底,做到項目數量清、項目位置清、渣土產生量清、責任主體清。負責暫未啟動項目建設地塊的建筑垃圾管控、清理及生態修復。負責督促住宅小區建筑垃圾臨時貯存點設施建設,規范收集、運輸、處置體系建設。交通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超載超限等違法行為。應當加強公路檢查點、貨運港口建筑垃圾運輸監管及動態跟蹤,及時通報并配合生態環境、公安
73、、城市管理等部門依法查處建筑垃圾違法行為。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會同各級人民政府及管委會對適合建設建筑垃圾貯存消納場的區域進行排摸,并進行規劃布點,落實場所用地;對國有儲備土地場地平整項目建筑垃圾規范化處置和在耕地違法傾倒行為進行監管、查處。水務部門:負責督促水利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制定項目環境評價文件并及時履行建筑垃圾審批核準手續,督促開工前制定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及時備案,跨省際區域貯存、處置及利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項目需取得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批準、備案手續。充分發揮河長制機制作用,開展江河、湖泊、河流、渠道、水庫等常態巡查,及時發現違法傾倒建筑垃圾行為,及時通報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74、建筑垃圾隨意傾倒至河湖水域等違法行為。負責暫未啟動項目建設地塊的建筑垃圾管控、清理及生態修復。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督促涉農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制定項目環境評價文件并及時履行審批備案手續,督促開工前制定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及時備案,跨省際區域貯存、處置及利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項目需取得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批準、備案手續。對破壞耕地種植條件進行技術鑒定,協助有關部門查處。負責暫未啟動項目建設地塊的建筑垃圾管控、清理及生態修復。林業部門:負責轄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及國有林場范圍內建筑垃圾亂傾倒、亂堆放等違法行為的監管,及時通報并配合生態
75、環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依法查處建筑垃圾違法行為。負責清理區域內無主堆放建筑垃圾清理及生態修復。第第 26 條條全過程數字化治理建設全過程數字化治理建設(一)全過程信息化平臺概況1、平臺構建目標為提高監管水平啟動利用互聯網技術,建設統一的建筑垃圾市級監管平臺。以實現以下目標:(1)建立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目錄,規范運輸市場;通過共享有許可資質的運輸企業信息,便于對建筑工程的有效監管和客觀考核;(2)建立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種類、數量、去向的電子明細記錄表,促進從產生、運輸到處置全過程規范、有序;(3)通過共享建設工程許可信息、運輸車輛、消納場所等相關信息,方便相關委辦局、政府部門、企業共享利用建筑
76、垃圾綜合管理信息;(4)建立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企業目錄,構建再生產品供銷平臺,促進建筑垃圾再生產產業化和再生產品的規?;褂?;(5)通過建筑垃圾產、消明細記錄表,準確掌握建筑垃圾產、消量,為垃圾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1消納場所的設置規劃提供決策參考依據。2、平臺構建原則(1)業務架構設計上應滿足以下原則:1)業務平臺化,各業務互相獨立;2)核心業務與非核心業務需要分離;3)主流程與輔助流程需要分離。(2)應用框架應滿足以下原則:1)一切以穩定為中心,數據、架構要簡單、清晰,不要過度設計;2)應用需要盡可能解耦,穩定部分與易變部分要分離;3)業務需要抽象
77、化,應用只依賴服務抽象,不依賴服務細節;4)服務要能自治,服務能被獨立修改、部署、發布和管理(3)數據架構設計應滿足以下原則:1)確保數據的及時性、一致性、準確性和完整性;2)數據與應用需要分離,用系統不能直接訪數據庫,只能通過服務訪問數據庫;3)數據設計需要考慮支持數據異構,必要時可以使用數據異構解決性能問題;4)數據使用時需要考慮數據讀寫分離,不同業務域的數據需要做分期隔離;(4)平臺要求采用分布式結構進行開發設計,技術架構滿足以下原則:1)系統服務可以被監控,流量可以被監控;2)應用出現問題時,要求能回到上一個版本,或者功能應用可以回滾,功能可以開光、降級;3)流量超過預期時,應用系統可
78、以選擇水平擴展;4)架構需要確保系統安全性,具有足夠防攻擊能力,避免單點設計,有高可用性和容錯性。建筑垃圾信息平臺需要與眾多異構的信息系統進行信息交互,同時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用戶需求的增加,平臺應該能夠增加相應的功能模塊,因此平臺還必須滿足可擴展性。3、平臺界面和子系統(1)建筑垃圾全過程信息化管理系統需要建立綜合管理與循環利用信息共享平臺,平臺內包含 6 個不同功能的信息管理子系統:1)建筑垃圾源頭信息管理系統;2)建筑垃圾減量調配信息系統;3)建筑垃圾分類處置信息管理系統;4)建筑垃圾運輸信息管理系統;5)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信息管理系統;6)建筑垃圾處置場所信息管理系統。(2)平臺包含
79、10 個不同的瀏覽和操作界面,包括:產出管理、運輸管理、處置管理、執法監督、市區平衡、交易撮合、督辦管理、社會服務、報表管理、后臺管理。(二)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物聯網設備技術對接規范產廢建設工程、運輸企業、運輸車輛、中轉場所、消納場所的視頻監控、號牌識別、車貨稱重檢測、車載衛星定位裝置等物聯網設備實現與省建筑垃圾系統的對接與共享。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其數字化管理系統,實現與省建筑垃圾系統聯網。1、監控視頻類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2(1)適用范圍:建設工地、固定消納場、臨時消納點、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直接利用場所、資
80、源化利用企業等的監控視頻。(2)對接方式:1)將各場所接入本地視頻平臺;2)視頻平臺建設單位提供平臺相關對接接口,并配合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開發方完成對接工作;3)若當地未部署視頻平臺,請先搭建視頻平臺;2、車載設備類(1)適用范圍:渣土車、泥漿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等的車載定位和監控視頻。(2)對接方式:1)各地區以市級或縣為單位準備政務云資源;2)與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開發方聯系進行車載平臺部署工作;3)待車載平臺部署完成后,由當地車載設備廠商將設備接入車載平臺。3、稱重地磅、車牌抓拍類(1)適用場地:建設工地、固定消納場、臨時消納點、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直接利用場所、資源化利用企業
81、等的稱重地磅和車牌抓拍。(2)對接方式:1)各地區以市級或縣為單位準備政務云資源;2)與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開發方聯系進行物聯網通信平臺部署工作;3)待物聯網通信平臺部署完成后,由當地設備廠商配合建筑垃圾監管系統開發商將設備接入物聯網通信平臺。(三)新增裝修垃圾數字化管理板塊裝修垃圾數字化管理平臺應具備以下功能:(1)“產廢統攬”模塊,歸集資規、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關于產權變更、裝修備案等信息數據,通過特定算法,建立產廢模型,形成住宅、商鋪等裝修垃圾產源及產量分布圖,直觀呈現全市垃圾產生變化情況,為裝修垃圾投放點位布局提供依據。(2)“上門收運”模塊,采取“生活小區個性化預約、企業單位租賃
82、式預約”等多種服務模式,群眾線上預約收運服務,平臺根據用戶地址,自動匹配就近車輛實現到點收運。(3)“定點投放”模塊,根據全市裝修垃圾產出分布情況設置智能回收箱。用戶通過掃碼開箱,投遞后箱體智能稱重并顯示回收費用,用戶在線支付完成垃圾投放。智能回收箱滿溢則發出提示并生成“清運任務單”,自動匹配并發送至附近清運車輛進行垃圾收運及箱體更換。(4)“運輸企業管理”模塊,將郎溪縣裝修垃圾運輸企業全部納入應用統一管理,直觀顯示公司名稱、地址、規模大小以及旗下運輸車輛型號、運輸司機等信息。同時,根據司機清運速度、違章發生率等指標,構建裝修垃圾運輸司機和企業評價體系,針對不達標的企業及司機,不允許其進駐平臺
83、接單收運。(5)“運輸管控”模塊,連通 GPS 衛星定位信息和安裝在車輛四周視頻監控設備,歸集車輛運行路線和車輛運輸視頻信息。通過畫面智能捕捉技術,實時監測垃圾運輸情況,一旦發現偷倒行為,應用自動發出告警至綜合執法部門。執法人員可通過軌跡追溯功能對偷倒點進行取證,對偷倒行為進行處置。(6)“投訴舉報”模塊,群眾可通過拍照、文字等形式對裝修垃圾情況投訴舉報,舉報信息由平臺自動流轉至郎溪縣智能化數字城管系統,并由所屬市轄區執法人員進行核實并開展處置工作,處置結果同步回傳應用并通過短信等形式反饋至舉報人。(7)“AI 研判”模塊,連通小區及安裝在生活垃圾投放點和智能回收箱周邊攝像頭,利用監控設備 A
84、I 智能分析算法,實時抓取每個監測點的違規投放實況及投遞人容貌信息。如投遞人出現亂堆放行為,監控設備將自動提取相關視頻證據,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3并發送信息由綜合執法工作人員協同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處置結果反饋至應用。(8)“來料監測”模塊,連通處置企業進閘口的“智能稱重”設備,歸集運輸車輛載重數據。設定誤差值,應用自動比對訂單收運數據和進站載重數據,一旦數據誤差超過設定值,則發出警報至綜合執法部門,并由處置企業第一時間進行核實反饋。裝修垃圾經過分揀、拆解、破碎后,進行資源化再利用。對可再生物,經處置企業制作成再生骨料、磚塊等產品后,運往建材市場
85、銷售;對無法再利用物,則對運輸車輛實現全程管控并送往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焚燒處置。第第 27 條條建筑垃圾應急處理預案建筑垃圾應急處理預案(一)規劃目標及原則建筑垃圾應急預案主要目標是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建筑垃圾環境衛生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突發事件應對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減少事故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建筑垃圾環境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劃的原則如下:(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災害事故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采取各種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建筑垃圾環境衛生管理水平。(2)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城市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
86、善工作機制,形成整體合力,提高對災害事故發生發展過程的綜合管理和緊急處置能力。(3)平戰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把平時的應急管理與戰時動員相結合。(二)組織機構及職責(1)組織機構:按照“精簡、統一、高效”要求,設立建筑垃圾應急預案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預案工作。應急預案指揮部設總指揮 1 名,副總指揮若干名,包括街道及鄉鎮環衛機構分管領導。(2)主要職責:研究確定建筑垃圾應急預案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部署并總結年度工作,指導建筑垃圾應急預案項目建設,在發生建筑垃圾環境衛生事故和必要時,決定啟動應急指揮中心,并實施組織指揮。(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臺風應急預
87、案接到臺風天氣預報(1015 分鐘內),對建筑垃圾設施進行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和防風加固。臺風過后,對建筑垃圾設施損壞情況進行勘察,損壞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2)暴雨及洪水應急預案接到暴雨及洪水預報(1015 分鐘內),對建筑垃圾設施進行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做好排澇和雨后環境衛生整治準備工作,并準備相關設備、車輛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確保雨后準時到位。暴雨及洪水過后及時了解市轄區建筑垃圾設施受損情況,及時上報。(2)事故災害應急預案1)交通事故污染應急預案發生交通事故后(1015 分鐘內),積極參與救援,第一時間報警、呼叫救護、協助保持現場、維護秩序等;另一方面迅速了解、判斷事故已發生和可能發生的道路
88、污染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向上級報告,要求進入應急處理狀態。清除污染時,要在道路前防 100m 處放置警示牌,提示過往車輛減速謹慎駕駛,環衛工人穿戴反光服,并設置警示燈,迅速開展污染清除作業,恢復道路原貌后再撤離現場。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42)環衛設施爆炸、坍塌等事故應急預案開展建筑垃圾設施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環境安全隱患,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演練,加強環境應急能力保障建設。若遇建筑垃圾設施爆炸、坍塌等事故,積極組織傷員救治,控制事態加劇發展,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制定針對性控制措施,并加強人員撫恤
89、和社會輿論引導等相關工作。3)易燃易爆物質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前端建筑垃圾分類,做好建筑垃圾收運、運輸和處置全過程臺賬記錄,從源頭上避免易燃易爆物質進入建筑垃圾收運處理體系?;馂幕虮ㄊ鹿拾l生后,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現場處理。若有人員傷亡,首先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災范圍擴延或爆炸程度加??;事態無法控制或進一步惡化或有連鎖事故發生的苗頭,應立即通知消防隊,并及時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發生后,開展事故原因調查,針對實際情況制定糾正措施。(3)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遇到突發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在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嚴把建筑垃圾運輸及處理各個環節,加強建筑垃圾設施防疫消毒工作,堅決切斷建筑垃
90、圾病毒面源傳播途徑。1)加強一線崗位防疫培訓的基礎上,建立工作人員進出檔案制度,做好出入控制和體溫檢測,并配備足量防疫防護裝備,確保一線作業安全有序。2)全面消毒環衛基礎設施,重點加強中轉站、轉運站等建筑垃圾設施的消毒和保潔力度,嚴禁醫療廢棄物混入建筑垃圾處理系統。3)加強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檢查,嚴禁建筑垃圾運輸過程中有地漏、吊掛等現象,確保防范疫情在建筑垃圾處置環節出現問題。4)對疫情控制市轄區產生建筑垃圾,以屬地為區分,進行專車運輸,指定專人駕駛,配置消毒用具,從出車、收運、卸料等環節均實施消毒。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5第第八八章章建筑垃圾資源
91、化利用產業發展規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發展規劃第第 28 條條規劃目標規劃目標加快推進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并以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生產、質量提升和推廣應用為目標,強化政策支持,完善標準體系,打通建筑垃圾產生、資源化利用、產品應用的各個環節,積極構筑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體系,不斷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助力打造優質人居環境,彰顯共同富裕生態之美。第第 29 條條產業發展重點產業發展重點(一)強化項目建設保障(一)強化項目建設保障1.強化規劃保障強化規劃保障??茖W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2.優化發展環境優化發展環境。對符合條件
92、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開通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加快項目用地、規劃、環評等相關手續辦理。(二)大力推進分類利用(二)大力推進分類利用1.加快推進分類利用。加快推進分類利用。加快推進建筑垃圾精細化分類分質利用。第第 30 條條產業質量管控產業質量管控1.建構產品質量體系建構產品質量體系。加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質量標準體系。2.提升產品競爭力提升產品競爭力。鼓勵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根據市場需求,不斷提升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的競爭力。3.加強產品質量檢測加強產品質量檢測。生產單位應對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按照原材料檢測的相關標準要求進行質量和應用性能檢測,確保各項指標符合要求。產業支持策略
93、(一)積極拓寬應用領域(一)積極拓寬應用領域1.全面拓展應用領域。全面拓展應用領域。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種類及可適用工程部位,按照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執行。2.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充分發揮政府性資金建設項目的示范作用,引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推廣應用工作。(二)做好各方協同推廣(二)做好各方協同推廣1.明確項目的各方主體責任明確項目的各方主體責任。使用政府性資金建設的工程項目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的,各方主體在各自環節共同做好推廣使用。2.明確項目的管理部門責任。明確項目的管理部門責任。(三)完善支持政策措施(三)完善支持政策措施1.嚴格制度執行。嚴格制度執行
94、。加大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推廣應用力度。2.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依法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環境保護稅等稅收優惠政策。3.加大評優力度加大評優力度。對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的工程在工程建設項目獎項評選和申報綠色建筑中予以優先推薦。(四)持續強化科技創新(四)持續強化科技創新1.加強科學研究與技術合作。加強科學研究與技術合作。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藝和產品規范化、標準化,擴大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應用范圍,提高產品附加值。2.支持創新發展。支持創新發展。建立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應用標準體系。3.
95、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研發、應用等關鍵技術研究項目優先列入市科技計劃項目。(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61.優化市場環境優化市場環境。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和引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參與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利用、分類處置等全過程。2.加大產業培育力度加大產業培育力度。配合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示范企業和示范項目培育,培育一批技術裝備水平好、產品市場競爭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示范企業和示范項目。3.助推助推“無廢城市無廢城市”建
96、設。建設。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建設納入“無廢城市”星級評定內容,鼓勵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積極參與“無廢城市”年度最佳案例、“無廢細胞”的評選。(六)保障措施(六)保障措施1.強化組織領導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應用。2.強化數字賦能強化數字賦能。依托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加快推動安徽省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的推廣應用。3.強化宣傳引導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借助新聞媒體和網絡,爭取公眾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社會參與的自覺性和積極性。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7第第八八章章
97、規劃近期重點建設規劃規劃近期重點建設規劃第第 31 條條近期工作規劃近期工作規劃(1)規劃近期重點開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工作,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加強建筑垃圾治理,對未按審批路線運輸建筑垃圾、未在指定處理設施消納處理建筑垃圾等行為依法處理;對未經審批的建筑垃圾堆放點予以取締、查處,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消除安全隱患后依法對場地進行平整、復綠。(2)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及分類工作,完善建筑垃圾收集設施,促進建筑垃圾就近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的綜合利用和資源集約節約。第第 32 條條實施計劃實施計劃表 8-1 工程建設投資計劃及投資估算表序號設施名稱規劃內容投資匡算(萬元)1裝修垃圾集中投放點新建。城市管理
98、區新建住宅小區原則至少一處,各行政村根據情況單獨建設或合建,約建設 50 個。10002建筑垃圾臨時收集點新建。每個建筑工地都應當在其作業區建設建筑垃圾臨時收集點。10003建筑垃圾臨時轉運點新建,用于鄉鎮建筑垃圾轉運5004渣土臨時調配場用于渣土臨時調配,中轉500總投資3000郎溪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 年)文本28第第九九章章規劃實施保障規劃實施保障第第 33 條條組織保障組織保障強化組織領導??h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把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納入年度計劃和重點工作清單,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編制專項工作規劃,明確目標任務,確定部門職責,研究制定
99、本地建筑垃圾治理相關制度與配套政策,確保工作順利推進。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加強對本地相關工作的指導,對工作不力的按照工作權限進行約談或問責。第第 34 條條制度保障制度保障應制定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資源化處理廠和消納場等設施的運營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涉及垃圾治理流程的管理動作和配套實施細則。應出臺建筑垃圾治理監督激勵機制,對各級部門的工作可執行“一月一調度,一季一排名,半年一通報,一年一考核”的管理制度。應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構建建筑垃圾的管理閉環。第第 35 條條技術保障技術保障(一)充實建筑垃圾治理崗位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加強專業學習、技術培訓和信息交流工作。建立一線作業人員的作業技能培
100、訓、作業資格認證、等級評定等制度,保障人員專業操作技能,提高專業化水平。(二)加強信息技術應用,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時效。搭建覆蓋建筑垃圾的信息化管理平臺,建立起從源頭到終端的全鏈條管理體系。第第 36 條條用地保障用地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建設詳細規劃中應落實建筑垃圾處理設施的布局、選址和用地規模需求,在土地出讓和審批中應明確相關設施的配置標準。適宜采用靈活用地的設施,可通過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落實用地保障。相關垃圾轉運設施、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或改造提升方案,應征求環境衛生、綜合執法等牽頭管理部門的意見。大中型垃圾轉運設施、處理設施
101、的建設單位應在設施建設前到環保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第第 37 條條資金保障資金保障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中所涉垃圾收集、轉運與處置設施、設備的采購、發放、配置、安裝費用,及由于垃圾分類增加的人員培訓、宣傳督導、獎勵補助及設施設備運行成本應納入本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市發展改革(物價)部門應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建設項目,并會同市財政、環衛、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建筑垃圾處理運營成本、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科學制定建筑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并應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和差別化收費的原則,不斷完善建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逐步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部分建筑垃圾的收運處置都具有市場屬性,可通過市場化模式引入社會
102、資本參與。管理中應拓寬融資渠道,積極采取多渠道、多種模式、多層次的融資。發揮財政投入的撬動作用,完善稅收優惠引導作用,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引進競爭機制,推進市場化。此外,在加大資金投入之前,政府部門應對相應的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收運和處理設施的建設及運行進行風險評估,確保資金使用效益。第第 38 條條公眾參與保障公眾參與保障應建立和完善公眾參與制度,積極發動、組織引導群眾參與管理監督工作,形成廣泛的群眾基礎,涉及群眾利益的規劃、決策和項目,應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及時公布項目建設重點內容,擴大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大力開展群眾性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團體作用,積極組織和引導公民從不同角度、以多種方式積極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