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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當前: 如何保護好您的 員工、業務、 并肩前行? 從稅法、出入境管理法及勞動法角度解析新冠病毒爆發期間的業務可持續性規劃 2020年2月 1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迎接冠狀病毒挑戰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nCoV)在中國大陸及其他地區的傳播,各企業都 在著手進行企業持續性計劃(BCP)的審核和實施。 在保障員工安全
2、的前提下,保持業務的持續性是企業的目標。與此同 時,企業需要考慮通過控制成本來保護企業,維護工作崗位,從而平 穩地度過即將到來的經濟寒冬期。 這些舉措勢必會影響員工,并可能引發一系列復雜的合規性問題。企 業的人力資源部門和財務部門需協力展開以下工作: - 確定員工的所在地,安全性,以及能否開展工作。 - 啟動應對措施從而有效地管控企業持續健康運作的相應成本。 - 解決以下疫情可能引發的對企業和員工的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個人所得稅、雇主申報和扣繳義務 -公司稅 -出入境 -勞動法 首先,我們從董事會成員及管理團隊的視角來分析一些關鍵問題。 保護員工的同時為企業的業務做好準備 保護 員工 人員管
3、理 將員工從新冠病毒集中爆 發的區域轉移到其他國家 或地區 維持 業務 運作 現金流管理 在特殊時期采取成本控制,保 留工作崗位并維持業務運轉 出入境 員工是否能在被轉移的國家或 地區工作? 確保員工持有或能及時協助辦 理工作許可 勞動法 措施及操作的合法性 一切以確保員工利益為前提 個人及 企業稅 成本預算 了解相關的稅務風險及企業的 義務 2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
4、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大局問題 員工現在身在何處?是否安全? 哪些員工對于企業持續運作至關重要?他們能否在現在所處的位置開展工作? 企業是否需要提供備選工作地點?員工是否想要搬離? 企業是否有必需的遠程工作基礎設施及配套的政策和機制以確保合規操作? 需要采取哪些措施來保護企業及其現金流? 勞動合同或薪酬條款變更 勞動法 合同的修改是否合法?從勞動法的角度, 在哪些地區會產生影 響, 及什么樣的影響? 是否需要征求員工的意見及認同? 哪些信息需要以文件形式記載? 稅務/出入境 公司提供的福利或一次性津貼應如何納稅?在哪里納稅? 在需要減少產能的情況下,離職補償金
5、或用于激勵員工接受非 全日制工作安排的款項等,是否要做特殊稅務處理? 一些款項的延遲發放是否也會有相應的稅務處理? 變更勞動合同條款是否會影響外派員工可繼續在派駐國工作的 資格?(例如:如預測員工的工資可能達不到工作許可證要求 的最低工資,是否需提前向外專局報備) 跨境員工管理 出入境角度 員工被遷移的國家或地區是否允許該員工工作? 員工是否需要辦理就業證件? 個人及雇主稅務角度 員工是否會在當地產生個人所得稅義務? 雇主是否有相應的登記、申報和扣繳義務? 當地是否有社保繳費要求? 公司稅角度 被遷移的員工是否會因為在新派駐地開展工作而為雇主在當 地構成常設機構, 從而引發諸如常設機構的工商登
6、記、企業 所得稅或增值稅的風險? 討論開始 如何維護員工 的利益? 3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4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7、“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背景情況 員工可能希望從中國大陸搬離,或者企業可能想把核心員工遷移 到其他國家、地區工作以確保企業能持續運作。企業需要考慮是 把員工轉派至異地還是僅是遠程工作 。這兩種安排的影響不盡 相同 。 個人所得稅 員工可能會在新的工作地產生納稅義務,即便他的家庭或實際辦 公地點在別處。 員工如果只是短暫的停留,可能可以依賴該國家/地區的本 地法獲得稅務豁免。但如果超過了規定的時間,或者不符合 免稅條件,除非適用國際稅收協定,該員工的任職受雇所得 將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如員工所在地與其稅收居民所在地有稅收協定,則該
8、員工可 能可以免稅。 員工是否有個人所得稅義務,或者雇主是否有為其辦理稅務 登記、申報或扣繳義務? 員工的稅收居民身份可能會在轉派國家/地區逗留的期間里 有所改變,如不提前規劃可能會產生負面的稅務影響(尤其 是一些剛離開原駐國又返回的員工)。 如員工意外受困于某個地方,可以查看是否有天數計算方式 在緊急情況或不可抗力因素的情況下是否允許例外。 在某些地區,納稅義務也包含社會保障或養老方面的繳款。 關注要點 一些稅收協定可能就因為一些國家僅就征收外籍人士在當地 獲得的收入(例如:無住所個人享受6年免征境外所得稅) 的規定,而不認定該外籍人為該國的稅務居民從而限制該個 人可享受稅收協定中的一些待遇
9、。另外,如該個人在新的派 駐地所產生的工資成本最終由集團在該國支付或承擔,該個 人也因此無法享受免稅待遇。 對于可能具有雙重稅務居民身份的個人需要特別留意。 183天往往是個人在一個國家地區構成稅務居民的界限。 超過此界限則會產生個人所得稅,并失去稅收協定的免稅待 遇。 -超過183天即產生納稅義務,除非其它特殊情況。 -低于183天并不等于沒有納稅義務。 某些國家/地區引用經濟雇主的概念,這就意味著稅收協定 的豁免不再適用,尤其是當地的實體在員工的任職受雇過程 中獲益的情況。 在降低個人稅務風險和引發更大的常設機構風險之間,企業 需要權衡利弊(詳見“公司稅角度的考慮“章節)。 外籍人士返回其
10、原駐國時也需重新判斷其稅務居民的身份, 不論預期停留時間的長短。判斷稅務居民身份時,可能需要 同時考慮居住天數以及“稅務居所”。 請參閱附錄中的中國大陸及香港簽署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與 地區清單,以及根據國內法的規定免稅待遇對于居住天數的要求。 重新安置員工并開展工作 5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重新安置員工工作
11、公司稅角度的考慮 在另一個國家/地區開展經營活動的個人可能會觸發公司稅的納 稅義務。 個人在該國家停留或開展的活動是否觸及納稅申報義務(例 如,在該國家/地區內開展商業活動)。當地的法律法規又 是如何定義的? 是否能通過稅收協定來減免該地區產生的納稅義務? 根據開展活動的性質,可能要求在某地區進行工商登記或者 其他稅務登記,如增值稅/消費稅。 移民角度的考慮 員工需要有在某個地區開展工作的權利。這取決于個人身份, 譬如該個人是本國國民。否則,外國公民需要先取得工作許 可。 勞動法 某些國家/地區的勞動法不接受勞動合同外包。因此,在某 些國家/地區工作時,員工受到工作地的法律管轄而非勞動 合同簽
12、署的法律管轄。 在境外工作時,須特別留意當地的法律問題。 關注要點 如有適用的稅收協定,則短期內受協定保護。如沒有適用的 稅收協定,則按國內法的規定為準,免稅待遇可能適用于較 低的居住天數標準。 當居住天數超過183天,構成常設機構的可能性將增加。在 某些情況下,這是一條非常明確的條件,而另一些情況下, 天數僅僅是營業地“永久性程度”的一項準則。 某些活動更有可能產生納稅義務。需要謹慎從事可能產生收 入的活動。高風險的活動包括經常性地簽訂合同,或者提供 服務超過183天。 應制定相關政策紀律,盡可能防止此類活動。 妥善記錄員工的職務、職責范圍以及享受其提供服務成果的 法律實體可有助于降低風險。
13、 如員工需要申請工作許可,則可能需要幾個星期的時間方能 投入工作。在此期間需要制定相應的應急計劃。 如何維護公司 的利益? 6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7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14、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變更派遣安排 背景情況 派遣安排通常是為了應對臨時性任務。而在流行病傳播期或處于 其他危機的時候,雇主或接受派遣的員工可能希望對派遣安排作 出變更,以確保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個人所得稅 因派遣期結束而引起結束任職的款項支付以及費用報銷。企 業應確定相應的稅務影響及申報要求。 可能引起出發地的離境申報和稅務清算,以及抵達地的入境 申報和稅務登記。 出入境 從一個國家/地區結束任職并離開前,可能需要完成證件的 注銷。外國人永久離開中國大陸的,須注銷其居留證
15、件。 勞動法 如需終止派遣安排,應遵守派遣協議中的終止條款。在很多 情況下,由雇主或雇員提出終止派遣安排的相對應條款可能 會不同。如終止條款沒有明確規定派遣終止后的責任歸屬 (比如租金和遣返費用),雙方應設法調解并通過簽署相關 書面協議達成一致, 解決爭議。 如同時有多位派遣員工同時提出調回原駐國的申請時,請務 必注意安排的公平性,避免被指控歧視。 -在中國大陸,就業歧視分為:性別歧視、種族歧視、 殘疾歧視、傳染病患者歧視和農民工歧視。 -在香港,公認的歧視類別有:性別歧視、婚姻狀況歧 視、懷孕歧視、殘疾歧視、家庭歧視和種族歧視。 8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
16、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無薪或部分帶薪假期 背景情況 在動蕩時期,讓員工休無薪假期或者部分帶薪假期是一種可行的 降低成本的方法。如果使用得當,一旦商業環境恢復正常,雇主 可以實現降低成本的同時又消除因員工解雇而重新尋聘員工的 需要。 個人所得稅 一般來說,無薪或部分帶薪假期除了根據減少的薪酬而減少 應納稅所得額外,不會產生重大的稅務影響。 根據休假地點的不同,可能會在休假地
17、點產生納稅義務,類 似于員工在當地工作。請參閱“重新安置員工并開展工作” 章節。 出入境 如果員工在境外休假,并且在休假期間工作需要辦理工作許 可。請參閱“重新安置員工并開展工作”一節。 企業也應及時地審核雇傭條款是否需要修改,以便確認是否 需要向有關部門報備及確保不違反用工條件。 勞動法 中國大陸 在中國大陸,無薪/部分帶薪假期不受法律認可。因此只有 在員工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員工同意休無薪/部分帶薪假期,但如 員工起訴,則該協議可能無法執行。如員工愿意休無薪/部 分帶薪假期,則應將所有溝通信函記錄在案,避免爭議。 香港 與此相反,在香港有雇主提供無薪/部分帶薪假期的歷
18、史。 但這一安排應在合同中規定,避免發生糾紛。 選擇員工休無薪/部分帶薪假期時,雇主應注意避免被指控 歧視。在香港,公認的歧視類別有:性別歧視、婚姻狀況歧 視、懷孕歧視、殘疾歧視、家庭歧視和種族歧視。 如果員工被迫休無薪/部分帶薪假期,員工可以起訴雇主違 反勞動合同且/或推定解雇。 9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延期雇
19、傭或延期發薪 背景情況 在動蕩時期,雇主通常會停止勞動力的擴張。在極端的情況下, 雇主會延期聘用新員工,甚至是延期發薪。 個人所得稅 一般來說,延期聘用或延期發薪,其相應的納稅義務也隨之 延后。但也有例外情況,如員工有權獲得收入,則從稅務角 度可在該時點確認為收入。在香港,原則上在真正獲得收入 之前是無需繳稅的,但相關細節并不明確。 延期支付遠程工作的員工的薪酬可能會引起收入來源的問題, 即收入需分配至該員工所工作過的不同地點。 公司稅 延期發薪也可能使公司的稅前扣除隨之延期。另外,如果員 工在延期發薪期間發生集團間的調動,也會引起由哪個公司 承擔其薪酬費用的問題。 勞動法 中國大陸 大多數聘
20、書都記錄有赴任日期,一旦雙方簽字,雇主要提出延 期是極為困難的。單方面延期聘用可能導致員工提出索賠。 拖欠工資是違反勞動法的。逾期支付工資的,員工有權單方面 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可能同意公司延期支付工資,但并不代表免除雇主的責任。 香港 在香港,延期發薪可能引發的問題與上述類似。 在困難時期,延期聘用在香港是很常見的。但是雇員有權拒絕 雇主提出的延期聘用請求。 如果員工同意公司延期支付工資,雙方應簽訂協議,避免將來 發生糾紛。 10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21、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裁員和解雇 背景情況 在經濟下滑時期,雇主可能會考慮裁員和解雇員工。無論是在現 階段或是將來經濟狀況好轉后,除了運營所面臨的困難以外,還 可能涉及勞動法、稅務以及出入境的問題。 個人所得稅 公司需要向員工發布離職通知。 離職所支付款項的稅務處理方法因國家/地區而異,且取決 于款項的性質。因此,公司需將終止協議妥善記錄在案。 同時還應考慮跨境稅收問題。 出入境 雇主可能需要將終止雇傭關系通知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 雇傭關系的終止也可能影響員工及其家人繼續在
22、當地居留的 權利。 在香港,終止雇傭關系并不終止員工在香港居留的權利(直 至其所持有的簽證到期),但如不能適當延期簽證就無法開 始新的任職(通知雇主變更)。 勞動法 中國大陸 流行疾病的傳播或是其他因素導致業務下滑不是法律所認可的 裁員理由。大規模裁員必須事先得到當地勞動局的批準。 在中國大陸,終止雇傭關系必須告知原因。操作不當則可能導 致員工復職或需要向員工支付離職補償金。 雇主不能因為員工處于試用期就隨意解雇員工。必須說明員工 未通過試用期的原因。 香港 解雇員工必須按照合同中的解雇條款執行。 對于高管員工,通常簽訂單獨的協議以避免爭議。爭議通常圍 繞限制性契約的可執行性。 當雇主可能無理
23、由解雇香港的員工,需要特別留意,以免非法 解雇。 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可以支付離職補償金。雇主不得無故將裁 員混淆為解雇,從而避免支付離職補償金。 附錄 11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12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24、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居民身份(僅對來源于中國境內收入征稅的除外) 澳大利亞 比利時 丹麥 芬蘭 法國 德國 中國香港 新西蘭 荷蘭 俄羅斯 瑞士 中國臺灣 英國 備注: 此列表并非完整列表還有33個國家或地區適用本規定,另有2個國 家或地區尚未生效。 居民身份(不受征稅范圍限制) 巴西 加拿大 意大利* 日本 韓國 馬來西亞 挪威 新加坡 西班牙* 瑞典 泰國 美國 * 已變更至新的協定(已簽署尚未生效) 備注:此列表并非完整列表還有50個
25、國家或地區適用本規定。 中國大陸已與110個國家或地區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安排。對于派遣至中國大陸工作的外國人來說,以下國家或地區較為常見。 與中國大陸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與地區 (常見) 13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阿爾巴尼亞 阿爾及利亞 安哥拉 阿根廷 亞美尼亞 澳大利亞 奧地利 阿塞拜疆 巴林 孟加
26、拉國 巴巴多斯 白俄羅斯 比利時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博茨瓦納 巴西 文萊 保加利亞 柬埔寨 加拿大 智力 克羅地亞 古巴 塞浦路斯 捷克 丹麥 厄瓜多爾 埃及 愛沙尼亞 俄塞俄比亞 芬蘭 法國 加蓬 格魯吉亞 德國 希臘 中國香港 匈牙利 冰島 印度 印度尼西亞 伊朗 愛爾蘭 以色列 意大利 牙買加 日本 卡塔爾 哈薩克斯坦 肯尼亞 韓國 科威特 吉爾吉斯斯坦 老撾 拉脫維亞 立陶宛 盧森堡 中國澳門 馬其頓 馬來西亞 馬耳他 毛里求斯 墨西哥 摩爾多瓦 蒙古 摩洛哥 尼泊爾 新西蘭 尼日利亞 挪威 阿曼 巴基斯坦 巴布亞新幾內亞 波蘭 葡萄牙 羅馬尼亞 俄羅斯 沙特阿拉伯 塞爾維亞和黑山
27、 塞舌爾 新加坡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亞 南非 西班牙 斯里蘭卡 蘇丹 瑞典 瑞士 敘利亞 中國臺灣 塔吉克斯坦 泰國 荷蘭 菲律賓 剛果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突尼斯 土耳其 土庫曼斯坦 英國 美國 烏干達 烏克蘭 阿聯酋 烏茲別克斯坦 委內瑞拉 越南 贊比亞 津巴布韋 與中國大陸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與地區 一覽表(完整) 14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
28、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奧地利 白俄羅斯 比利時 文萊 柬埔寨 加拿大 中國大陸 捷克 愛沙尼亞 芬蘭 法國 根西島 匈牙利 印度 印度尼西亞 愛爾蘭 意大利 日本 澤西島 韓國 科威特 拉脫維亞 列支敦士登 盧森堡 中國澳門 馬來西亞 馬耳他 墨西哥 荷蘭 新西蘭 巴基斯坦 葡萄牙 卡塔爾 羅馬尼亞 沙特阿拉伯 西班牙 瑞士 泰國 阿聯酋 英國 越南 個人所得稅享受免稅需要在香港交稅 下列國家或地區的協定中要求個人在香港交稅后方能享受免稅待遇: 比利時 法國 根西島 英國 現行有效的協定國家與地區 與中國香港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與地區 15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
29、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60 天 香港 印度尼西亞 馬來西亞 新加坡 90 天 中國大陸 印度 新西蘭(92天) 中國臺灣 美國 (美國來源所得須低于3,000美元) 沒有最低門檻 澳大利亞 柬埔寨 加拿大 法國 德國 日本 韓國 菲律賓 瑞士 泰國 英國 越南 在上述國家工作時,即使是短暫停留,也須通過稅收協定來取得所得稅 豁免待遇。 更多商
30、旅人士在各國稅收門檻及稅率等稅務稅務信息與簡介,請瀏覽畢馬威網站: https:/home.kpmg/xx/en/home/insights/2012/11/thinking-beyond-borders.html 按地區評估個人所得稅風險 聯系方式 16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17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
31、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中國香港 施禮信 (Murray Sarelius) 個人服務主管合伙人 畢馬威中國 T: +852 3927 5671 E: 蕭維強 個人服務合伙人 畢馬威中國 T: +852 2143 8785 E: 賴綺琪 稅務總監 畢馬威中國 T: +852 2978 8942 E: Alex Ma 資深律師 符莎莉律師事務所 與
32、畢馬威律師事務所聯合 T: +852 2685 7825 E: Matthew Fenwick 稅務合伙人 畢馬威中國 T: +852 2143 8761 E: 何沛霖 稅務總監 畢馬威中國 T: +852 3927 5570 E: 18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中國大陸 周波 稅務合伙人 畢馬威中國 T: +86
33、(021) 2212 3458 E: 王婷 稅務總監 畢馬威中國 T: +86 (021) 2212 3387 E: 肖鑫 稅務總監 畢馬威中國 T: +86 (021) 2212 3273 E: 蔣鳴 稅務總監 畢馬威中國 T: +86 (021) 2212 3459 E: 上海 19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 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中國
34、大陸 彭曉峰 稅務合伙人 畢馬威中國 T: +86 (010) 8505 7516 E: 吳春芳 稅務總監 畢馬威中國 T: +86 (020) 3813 8606 E: 廣州北京 張曉 稅務總監 畢馬威中國 T: +86 (010) 8508 7507 E: 盧山 稅務總監 畢馬威中國 T: +86 (0755) 2547 1141 E: 深圳 周博 稅務總監 畢馬威中國 T: +86 (010) 8508 3360 E: 所載資料僅供一般參考用,并非針對任何個人或團體的個別情況而提供。雖然本所已致力提供準確和及時的資料,但本所不能保 證這些資料在閣下收取時或日后仍然準確。任何人士不應在沒有詳細考慮相關的情況及獲取適當的專業意見下依據所載資料行事。 2020 畢馬威稅務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責任公司,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畢馬威企業咨 詢(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外商獨資企業, 以及畢馬威 香港合伙企業,是與瑞士實體 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 “畢馬威國 際” ) 相關聯的獨立成員所網絡中的成員。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中國香港印刷。 畢馬威的名稱和標識均屬于畢馬威國際的商標或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