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澄觀智庫:中國共享經濟規制報告(2018-2022)(26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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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頁 共 26 頁2022 年 9 月北京總報告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目錄引引言言.1一、共享經濟行業發展歷程及現狀一、共享經濟行業發展歷程及現狀.2二、共享經濟規制歷程及現狀二、共享經濟規制歷程及現狀.4(一)共享經濟規制歷程.41.2015-2018 年:初步探索 摸著石頭過河.42.2018-2019 年:風雨兼程 破釜沉舟強規制.73.2020 年至今:疫情之下 輾轉騰挪穩大局.8(二)共享經濟規制總體情況.81.共享經濟規制環境進一步完善.82.共享經濟規制體系進一步完備.113.既有規制措施之偏差得到相應調整.16三、共享經濟未來發展及規制趨勢三、共享經濟未來發展及規制

2、趨勢.18(一)共享經濟發展趨勢.181.共享經濟業態持續豐富.182.共享經濟開始步入盈利時代.193.更加關注社會公平,平衡新舊業態權益。.19(二)共享經濟規制趨勢.191.延續既有規制思路,繼續完善配套制度.192.升級規制理念,搭建聯合規制體系.213.持續優化營商環境.214.強化平臺企業合規建設.22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 頁 共 26 頁引引言言1978 年,美國得克薩斯州立大學的社會學教授馬科斯費爾遜(MarcusFelson)和伊利諾伊大學社會學教授瓊斯潘思(Joe L.Spaeth)共同發表了名為群落結構和協同消費:基于日常生活方式(Community Str

3、ucture and CollaborativeConsumption:A 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一文。這篇文章中首次提出了“協同消費”這一概念,這一概念可以被理解為是“共享經濟”概念的前身。1984 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馬丁威茨曼(Martin L.Weitzman)率先提出了“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的概念。2011 年,美國自由職業聯盟的創始人薩拉霍洛維茨(SaraHorowitz)撰寫了 共享經濟:一場靜悄悄的革命(Occupy Big Business:The Sharing Economys Quiet Revolution)一文

4、;同年,美國時代周刊將“共享經濟”列為改變世界的十大想法之一。未幾,“共享經濟”一詞也開始在中國被頻繁熱議。2015 年 10 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指出“堅持創新發展,發展分享經濟”;同年 12 月,習近平主席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開幕式講話中表示“中國正在發展分享經濟,支持基于互聯網的各類創新”。2016年起,“共享經濟”連續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2017 年,“共享”一詞入選中國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2017 年度中國媒體十大流行語”。共享經濟的大規模興起和普及是社會經濟發展、科技發展和文化發展多重因素合力作用的結果。工業革命使人類的物質生活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5、同時也帶來了產能過剩的問題。產能過剩是共享經濟得以發展的前提,沒有資源的“過?!?,共享行為就無從談起。智能手機、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新科技的力量讓“共享經濟”演變成了一場深刻的信息技術革命。平臺經濟順應而生,在線平臺的力量豐富了分享主體和客體,激活了分享主體的積極性,讓“共享”行為更加簡單便捷,使共享經濟步入“萬物皆可共享、人人皆可參與共享”的新紀元?!胺窒怼薄肮蚕怼毙袨楣艁碛兄?。共享經濟大規模興起以前,也存在著“以租代買”行業、知識共享平臺等經濟形態??梢哉f,“共享經濟”不但是一場對傳統經濟模式的革新,也是一場資源革命和信息技術革命。除此之外,資本在共享經濟發展道路上扮演的角色也不可忽略。資

6、本憑借其敏銳的嗅覺,積極投身參與了共享經濟的發展。共享經濟聚合用戶和吸引流量的巨大威力必定會吸引以趨利為本的資本的目光。反之,資本的投入也有力地推動了共享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2 頁 共 26 頁那么,“共享經濟”究竟是怎樣一種經濟模式?經過近些年的發展與沉淀,“共享經濟”的概念已較為固定和統一。國家信息中心將“共享經濟”定義為“利用互聯網平臺將分散資源進行優化配置,通過推動資產權屬、組織形態、就業模式和消費方式的創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便利群眾生活的新業態型模式”?!肮蚕斫洕钡奶攸c主要為強調所有權與使用權的相對分離和強調供給側與需求側的彈性匹配。共享經濟橫跨眾多

7、行業、涵蓋了巨大的公司列陣和眾多工作崗位,其種類包括產品共享、空間共享、知識技能共享、勞務共享、資金共享、生產能力共享等,涵蓋了衣食住行、學習、旅游等領域。共享經濟能夠在中國發展壯大有著其內在邏輯。首先,中國經濟處于轉型發展期,亟需發展新動能。共享經濟的優勢之一是實現閑散資源和供需配置方式的最優化。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共享經濟能夠快速且精準地實現供需雙方匹配,滿足市場主體的多樣化需求。其次,中國享有網民大國紅利。2016年 8 月,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第 38 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 2016 年 6 月,中國網民規模達 7.1 億,手機網民規模達 6

8、.6億,互聯網普及率達 51.7%;2022 年 8 月,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第 50 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 2022 年 6 月,我國網民規模達到 10.5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 74.4%。再次,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加之我國資源約束趨緊、環境保護形勢嚴峻,共享經濟很好地順應了中央綠色發展理念。一、共享經濟行業發展歷程及現狀一、共享經濟行業發展歷程及現狀從 2015 年“元年”,到 2017 年“豐盛之年”,到 2019 年“深度調整之年”,再到 2022 年“沉淀之年”,不管是業態模式,還是法律規制,中國的共享經濟正在逐步探索一條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

9、之路。在我國,共享經濟的發展主要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第一階段,引領創新發展引領創新發展,持續高速增長階段持續高速增長階段?!笆濉逼陂g,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階段,中國經濟面臨創新能力不強和部分行業常能過剩嚴重等眾多難題。為此,黨中央和政府推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國家信息中心: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2022),最后訪問時間:2022 年 9 月 1 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十四五”規劃名詞解釋之 85|共享經濟,https:/ 年 9 月 1 日。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3 頁 共 26 頁核心位置,同時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發展新引擎。共享經濟

10、的熱浪從海外傳導至中國后,不但國外共享經濟企業陸續打入中國市場,而且國內也涌現出大量共享經濟企業。美國的 Uber(優步)、Airbnb(愛彼迎)率先打入中國市場,本土的滴滴出行、摩拜單車、小豬短租也陸續成立并迅速成長。自共享經濟興起至 2018 年,國內共享經濟市場交易規模、融資規模、參與人數均持續高速增長。據統計,2018 年共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為人民幣 29,420 億元,比上年增長 41.6%;平臺員工數為 598 萬,比上年增長 7.5%;共享經濟參與者人數約 7.6億人,其中提供服務者人數約 7500 萬人,同比增長 7.1%。截至 2018 年底,全球 305 家獨角獸企業中有中國

11、企業 83 家,其中具有典型共享經濟屬性的中國企業 34 家,占中國獨角獸企業總數的 41%。經過幾年的迅速發展,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民宿等已經成為共享經濟領域中新業態新模式的代表行業,成為推動國內經濟結構優化、促進消費方式轉型的新動能。同時,該階段也是我國共享經濟規制的探索階段,共享經濟規制體系經歷了從無到有的過程。共享經濟在對社會經濟發展產生深遠影響的同時,由于其異于傳統商業形態的特點,對我國既有法律規制體系帶來了挑戰與沖擊。具體而言,立法具有滯后性,我國規制體系的形成亦滯后于規制對象的發展速度。由于規制者難以預見共享經濟之新業態的出現,進而可能將針對傳統商業模式形成的規制體系簡單套用到

12、共享經濟上,由此對共享經濟之規制面臨“規制不足”與“過度規制”的雙重風險。因此,如何創新共享經濟規制體系,是共享經濟在我國得以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擺在我國規制者面前的一大課題。第二階段,深度調整,逐步成熟,繼續發展。第二階段,深度調整,逐步成熟,繼續發展。2018 年是共享經濟規制歷程中具有標志性意義的一年。這一年,共享經濟部分領域問題集中爆發,尤其是共享單車領域的重大變化引起了社會對共享經濟發展走向的討論和反思,這也導致了規制成為 2018 年共享經濟行業的重中之重。2019 年是共享經濟深度調整的一年,共享經濟市場、企業經營和資本陸續開始回歸理性,行業開始注重可持續發展。國家對于共享經

13、濟規范發展的力度進一步加大,積極完善規制環境,優化營商環境,制定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政策。2020 年突發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年突發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共享經濟總體來講保持著穩中有進的態勢共享經濟總體來講保持著穩中有進的態勢。國家信息中心: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2019),https:/ 年 9 月 1 日。同上。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4 頁 共 26 頁雖然疫情的不確定性為共享經濟帶來一定的風險,但危中藏機,共享經濟憑借自身的韌性和優勢,在有效激發市場需求,紓困市場主體,保障就業民生,穩住經濟大盤等方面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為確保疫情期間共享經濟能最大化發揮其韌

14、性和潛力,政府面向中小企業實施了包括降低企業資金壓力、提供融資支持、減免稅收、延遲繳納社保等多項支持政策,多方面幫助中小企業渡過疫情難關。在此階段,共享經濟不但已經完成了在此階段,共享經濟不但已經完成了“中國化中國化”,成功發展出,成功發展出了了一批經營穩一批經營穩定的本土共享經濟企業,憑借互聯網技術等科技的創新優勢,成為了社會經濟定的本土共享經濟企業,憑借互聯網技術等科技的創新優勢,成為了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動能;而且在疫情反復之下,在保主體促就業穩民生方面也發揮了重發展的新動能;而且在疫情反復之下,在保主體促就業穩民生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要作用。二、共享經濟規制歷程及現狀二、共享經濟規制歷程

15、及現狀(一)共享經濟規制歷程(一)共享經濟規制歷程1.2015-2018 年:初步探索年:初步探索 摸著石頭過河摸著石頭過河共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新”不但體現在理念模式和技術手段方面,也體現在制度規制方面。2018 年之前,我國對共享經濟的規制只是一個開端,是一個初步探索的過程。在這一階段,規制的重點在于表明中央對發展共享經濟的肯定態度、逐步厘清“共享經濟”的定義和范圍,并對如何規制共享經濟提出總原則和基本要求,為日后進一步完善規制體系、細化規制措施奠定良好基礎。但是,因“摸著石頭過河”而不可避免在規制策略選擇上存在一些偏差。2018 年之前,我國對共享經濟之規制經歷了從無到有的過程

16、,這一階段共享經濟之規制主要呈現出以下兩大特點:一方面,共享經濟在國家頂層戰略中的定位逐步確立,共享經濟在政策上一方面,共享經濟在國家頂層戰略中的定位逐步確立,共享經濟在政策上得到認可,共享經濟之規制理念逐漸明晰。得到認可,共享經濟之規制理念逐漸明晰。2015 年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將共享經濟作為國家經濟戰略,表明了對共享經濟的重視。2016 年,共享經濟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被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由此拉開了我國共享經濟規制的序幕,國家層面鼓勵共享經濟的規制政策相繼出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 2017 年 7 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

17、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發改高技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5 頁 共 26 頁20171245 號),其對共享經濟的重要意義進行了闡釋,即“分享經濟作為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下涌現的新業態新模式,正在加快驅動資產權屬、組織形態、就業模式和消費方式的革新。推動分享經濟發展,將有效提高社會資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眾生活,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意義”。作為我國共享經濟規制發展過程中的里程碑文件,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 圍繞市場準入、行業規制、營造發展環境等進行了全面部署,并確立了以“鼓勵創新,

18、包容審慎”為核心的經濟發展共享原則和政策取向,為推動共享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隨后,地方層面如重慶、浙江、天津、江蘇、甘肅等地區紛紛緊隨中央的步伐,出臺了鼓勵共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另一方面,針對不同行業領域的共享經濟業態,配套政策初步形成。另一方面,針對不同行業領域的共享經濟業態,配套政策初步形成。我國共享經濟的配套政策,以對網約車這一典型共享經濟業態的規制為開端。2016年 7 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 號),給予網約車合法地位,并對網約車提出規范發展、規范經營的要求;同月,交通運輸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網絡

19、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即所謂的“網約車新政”,正式賦予網約車合法地位,使得我國成為了全球范圍內第一個實現網約車合法化的國家,為網約車的規制搭建了制度架構。隨后,地方層面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各地政府相繼以規范性文件,甚至是地方政府規章的形式出臺了網約車規制細則,就駕駛員的條件、車輛標準和營運要求、市場定價以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發放條件這幾個方面作了細化規定。在“網約車新政”之后,我國針對共享經濟的規制體系不斷完善,共享單車、民宿等共享經濟業態相繼被納入規制體系,共享經濟開始逐步擺脫野蠻生長之狀態,而步入到規范發展階段。隨著共享單車的迅猛發展,實踐中出現了共享單車過度投放、亂停亂

20、放之現象,大大超出了城市非機動車可停放區域承載之能力,加快暴露出城市道路規劃、交通管理方面的問題。共享單車的出現為城市治理提出了新要求。這一背景下,2017 年 8 月交通運輸部等 10 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7109 號),成為繼“網約車政策”后在交通出行領該暫行辦法于 2019 年被修訂,刪去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的“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并對個別文字作相應調整。劉奕:以監管體系優化促進網約車行業健康發展,載中國觀察2019 年第 19 期,第 56-59 頁。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6 頁 共 26 頁域推出的

21、又一項規制政策,其不僅明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俗稱“共享單車”)是移動互聯網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而且針對共享單車的車輛停放等實踐中較為突出的問題進行了規范。這一指導意見充分體現了“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規制思路和原則,不僅獲得了共享單車企業的支持,也獲得社會各界較多的贊同。此后,自 2017 年 4 月成都市頒布全國首部地方性管理規范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于鼓勵共享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以來,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南京、濟南、武漢、成都、昆明、??诘仁鄠€城市分別出臺了針對共享單車的管理規則。共享民宿在我國的興起與發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無章可循

22、的。對此,2017年國家旅游局出臺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其作為我國首部對共享民宿行業標準作出規范要求的國家標準,對相關定義、評價原則、基本要求、安全管理、環境和設施、衛生和服務、等級劃分七個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在共享民宿行業的發展有一定指導意義。與此同時,相配套的法律規范性文件也在進一步修訂中,如 2017 年發布的旅館業治安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將“民宿”納入管理范圍。又如 2017 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國家旅游局聯合印發了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切實加強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推動農家樂(民宿)健康發展。在此基礎上,由于旅游法授權省一級

23、政府就居民從事的旅游經營的住房管理問題制定細則,地方層面陸續出臺的旅游產業相關服務配套制度,對民宿產業發展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如浙江省 2017 年 1 月 5 日正式實施關于確定民宿范圍和條件的指導意見對民宿的范圍、條件和經營管理等事項作了詳細規定。與此相配套的還有浙江省民宿(農家樂)治安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浙江省農家樂經營戶(點)旅游服務質量星級評定辦法 等規定,共同為民宿行業在浙江省的發展保駕護航??傮w上,2018 年之前我國共享經濟的規制只是一個開端,即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的過程,由于是“摸著石頭過河”,難免在規制策略選擇上出現一些偏差。具體而言,作為共享經濟規制的綱領性文件,關于促進

24、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規定由各地區、各部門制定規制共享經濟的實體性規則,由此必然導致規制的“碎片化”,而這與共享經濟之跨行業、跨地區和網絡性特征相悖。以上規制策略在網約車這一共享經濟業態上體現得尤為明顯。具體而言,從“網約車新政”的實質內容來看,其在很大程度上是將規制網約車的權力下放到地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7 頁 共 26 頁方政府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不僅明確網約車行業采用經營許可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三證”管理的許可模式,還規定“城市人民政府對網約車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需符合“城

25、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而地方政府在規制網約車時,或是為維護出租車行業之既有利益,或是在受傳統規制策略之慣性作用下,而對網約車之運行在駕駛員條件、車輛標準等方面設置了諸多限制性條件,前者如地域限制、戶籍限制,后者如車軸間距、車型、車長、車寬、車高以及發動機功率甚至車輛的排放量等方面的限制。高準入門檻客觀上降低了網約車行業的供給能力,推動一部分從業者重新轉回地下。此外,對共享經濟規制之難題還體現在新商業模式與舊法律制度不適應性上。共享經濟是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以使用權分享為主要特征,整合海量、分散化資源,滿足多樣化需求的經濟活動總和。這表明共享經濟涵蓋了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多種新

26、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并催化了平臺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因此,用戶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押金規制、平臺責任界定等難題日益凸顯;新業態與傳統屬地管理模式之間的矛盾也日益顯現。2.2018-2019 年:風雨兼程年:風雨兼程 破釜沉舟強規制破釜沉舟強規制2018 年之后,我國對共享經濟之規制有了新的發展,逐步形成一條有中國特色的共享經濟法律規制之路。這一年,共享經濟部分領域問題集中爆發,甚至一度被公眾輿論熱議,社會、市場和公眾對規制制度的呼聲更為高漲和堅定。也是在這一年,民宿領域出臺了首個行業自律標準。行業開始主動運用自身的力量優化行業服務環境,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例如,共享經濟交通出行領域的發展在 201

27、8 年速度明顯放緩,增速從 2017 年的 57%下降至 23%,其中共享單車領域出現的重大變化引發了公眾對于共享經濟的反思和熱議。在資本短時間大量涌入的背景下,短短兩年時間,共享單車領域先后經歷了“彩虹大戰”和“兩強爭霸”,暴露出了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不清晰不成熟、城市公共管理不足、平臺規制欠缺、法律規制滯后等痛點問題。痛點問題如何解決對規制部門是不小的挑戰,解決不當則可能會打擊公眾、市場和資本對整個共享經濟發展前景的信心。國家信息中心: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2019),http:/ 年 9 月 1 日。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8 頁 共 26 頁2019 年,共享經濟進入深度調整階段,

28、市場交易規模和直接融資規模都出現了大幅下降。共享經濟的經營行為和資本都逐步回歸理性,從追求規模和速度發展轉向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民宿的增長速度開始后來居上,成為增長速度最快的領域。共享經濟發展情況良好亦有利于法律規制的完善更新。2019 年,國家層面推進了共享經濟標準化建設,并針對平臺經濟發展制定了相關政策。進入2019 年,對于共享經濟的規制也從“摸著石頭過河”過渡到“完善細化補充”的階段。2018 年,共享經濟在穩就業方面作用初顯,在助力解決過剩產業工人再就業問題的同時,也為貧困地區勞動力就業作出貢獻。2019 年,在共享經濟和直接融資規模均出現下降趨勢的情況下,共享經濟領域的就業仍保持了較

29、高水平的增長,由此也帶來了勞動關系認定難、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難、傳統社會保險體系與靈活就業不相容的問題。3.2020 年至今:疫情之下年至今:疫情之下 輾轉騰挪穩大局輾轉騰挪穩大局2020 年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對共享經濟來說可謂是喜憂參半。交通出行、共享民宿、共享辦公等依托線下活動完成整個交易的領域交易規模出現下降;僅依托線上完成服務交易的互聯網醫療、網絡餐飲等領域的交易規模則出現增長。在國內發展改革穩定要求和疫情沖擊的雙重壓力下,共享經濟表現出強健的韌性,不但在創新方面繼續有所突破,還在穩民生保就業、推動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方面表現優異。因此,我國繼續采取了“堅持發展共享經濟、加快出

30、臺共享經濟領域相關配套規章制度”的政策。(二)共享經濟規制總體情況(二)共享經濟規制總體情況在此背景下和在總結經驗與反思此前的教訓之基礎上,我國對共享經濟之規制有了新的發展,逐步形成一條有中國特色的共享經濟法律規制之路完善共享經濟規制環境,完備規制體系,落地規制舉措。對此,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論述:1.共享經濟規制環境進一步完善共享經濟規制環境進一步完善行業的可持續正向發展離不開良好的政策環境。共享經濟的發展涵蓋了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多種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并且加速了平臺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捌脚_”,簡而言之,是利用互聯網等科技手段,搭建在供需雙方之間的一座橋梁。共享經濟的良性發展首先需要

31、推進平臺的合規化。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9 頁 共 26 頁(1)電子商務法出臺電子商務法出臺2018 年以來,我國共享經濟規制的一大發展是電子商務法的制定并正式實施,電子商務法通過將共享經濟平臺作為調整對象,為共享經濟平臺的合規化提供了基本依循,為我國共享經濟的規制提供了更為堅實的法律依據。具體而言,共享經濟在誕生之初被廣泛認為是平臺經濟的延伸。共享經濟的要義在于閑散資源使用權之暫時性轉移,在最大程度上發揮市場中既有資源之利用效益,以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至于閑散資源使用權之暫時性轉移則又是藉由互聯網第三方平臺實現的,即共享經濟之下是由互聯網第三方平臺在閑置資源之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間建

32、立起聯系,提供一個供需雙方之間交易閑散資源的“場所”。從這一意義上說,共享經濟亦屬平臺經濟,即依托第三方平臺進行資源交易的商業模式。顯然,無論是 Airbnb 還是 Uber 等共享經濟企業,都具有典型的平臺經濟之特征,共享經濟平臺本身并不生產產品以供交易,而僅促成供求雙方或多方之間的交易。概言之,共享經濟發軔于互聯網第三方平臺,互聯網第三方平臺是共享經濟不可或缺的要素。電子商務法以電子商務活動、電子商務經營者為調整對象,進而有助于實現共享經濟平臺的規范化。具體而言,根據電子商務法第 2條規定,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僅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絡提供

33、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受電子商務法之調整?!坝纱吮砻?,起草組專家前瞻性地考慮到電子商務是一個寬泛的領域,例如,電子商務、搜索引擎、操作系統、通訊社交、共享經濟、智能服務、游戲直播等平臺,都可以被涵蓋在電子商務的概念之中,均可以納入電子商務法規制范疇”?!半娮由虅铡敝拍钤谕庋由虾w共享經濟平臺,由此共享經濟平臺需遵守電子商務法為電子商務活動所設定的一系列行為規則。那么,作為立法的調整對象,共享經濟平臺在電子商務法中又是如何定位的呢?電子商務法第 9 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34、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則是指在電子商務中為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供交楊東:也是平臺經濟競爭法,載法制日報2019 年 9 月 4 日,第 11 版。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0 頁 共 26 頁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其核心要義是不直接介入用戶之間的交易,但創設和決定用戶之間的交易模式和規則,并撮合用戶之間的交易,而這與共享經濟平臺等新業態之特點具有相當的契合性。從電子商務法的規定看,其“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義務

35、和責任作了細致規定,包括市場準入、網絡安全、交易信息留存、消費者權益保護、信譽評價、競價排名廣告、知識產權通知-刪除規則等”,由此對共享經濟平臺的規范發展提供了依循??梢灶A見,共享經濟平臺之合規化管理將成為我國共享經濟規制之重點發展方向。(2)優化營商環境、規范發展平臺經濟優化營商環境、規范發展平臺經濟新業態發展的好壞與營商環境的優劣緊密相關。2015 年 10 月 2 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55 號),決定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并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的管理要求。該制度的建

36、立,旨在賦予市場主體更多的主動權,落實市場主體自主權和激發市場活力,形成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的市場環境,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為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供更大空間。2022 年 4 月,為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大市場的意見,其中要求“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2019 年 10 月,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國務院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該條例確定了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

37、包容審慎的規制政策,并應當針對其性質、特點分類制定和實施相應的規制規則和標準。優化營商環境不但包括建立清晰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還包括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確保市場主體擁有公平競爭的權利。隨著共享經濟行業的發展壯大,共享經濟依托的平臺也同時開始擴張起來,產生了一批大型平臺企業。由于立法的滯后性,2008 年起實施的反壟斷法中并未針對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法進行規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需要,2020 年 1 月公布的修訂草許多奇:在線短租平臺的性質與法律責任,載互聯網金融法律評論2018 年第 1 輯,第 154-156 頁。齊愛民、張哲:共享經濟發展中的法律問題研究,載求是學刊2018 年第 2

38、 期,第 97-108 頁。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1 頁 共 26 頁案(征求意見稿)首次增設了互聯網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認定依據的相關規定;2022 年正式實行的反壟斷法也保留了征求意見稿中的相關規定。上文提到,共享經濟在誕生之初被廣泛認為是平臺經濟的延伸,因此規范發展平臺經濟可以說是規制共享經濟的基石。規范發展平臺經濟,具體包括創新規制模式、規制平臺算法、提高平臺企業合規發展水平、降低平臺企業運營成本等眾多面向。2019 年 8 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實施了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旨在聚焦平臺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和保障力度,創新規制理念和方式,

39、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的規制要求,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該指導意見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為降低企業合規成本,提出各部門要合理設置行業準入規定和許可,優化審批流程;實行包容審慎的規制政策,明確各方責任,更好地保護各方權益;推動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環境;強化平臺經濟發展的法治保障,完善平臺經濟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加快破除制約平臺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3)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共享經濟逐漸滲透至生活服務的方方面面,大型平臺企業中匯聚了大量用戶的個人信息數據,包含了用戶的身份證號、家庭地址、單位地址、手機號碼、銀行卡賬號等隱私信息,同時也包含了用戶的交易信息數據。企業

40、在收集數據環節可能存在未經用戶同意收集、過度收集的情況,在數據存儲環節可能存在數據泄露的安全隱患,在運用數據時可能存在不恰當使用的行為。例如,企業利用并對用戶數據行為進行分析,進而構建用戶畫像,從而進行廣告精準投放進行“殺熟”。2021 年 11 月,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實施。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個人信息保護做了全面規定,包括個人信息處理的基本原則、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關系、對政府機關與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的不同規制方式及其效果、協調個人信息保護與促進信息自由流動的關系、個人信息保護法在特定行業的適用問題、關于敏感個人信息問題、法律的執行機構、行業自律機制、信息主體權利、跨境信息交流問題、法律責任問題

41、等。個人信息保護法聚焦于民事權利保護,為個人信息處理者設定了大量法律義務,更容易觸發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制。2.共享經濟規制體系進一步完備共享經濟規制體系進一步完備共享經濟作為一種新業態,發展異?;钴S,這就決定了共享經濟發展過程中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2 頁 共 26 頁的新問題可能層出不窮,由此需要針對這些新問題不斷出臺新的規制政策。2018年以來,我國共享經濟規制體系進一步發展,既體現在宏觀層面規制理念的明晰,還表現在微觀層面對不同共享經濟業態規制策略的豐富以及規制網絡之織密上。首先,我國共享經濟規制理念進一步明晰。首先,我國共享經濟規制理念進一步明晰。2017 年國家發改委等八部

42、門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圍繞市場準入、行業規制、營造發展環境等進行了全面部署,并確立了以“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為核心的經濟發展共享原則和政策取向。為加快實施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有效應對共享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2018 年 5 月,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發出關于做好引導和規范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8586 號),進一步提出了構建綜合治理機制、推進實施分類治理、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市場準入限制、加強技術手段建設、推動完善信用體系、合理利用公共資源、保障個人信息安全、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加強正面宣

43、傳引導、完善應急處置保障等 11 個方面之要求,為我國對共享經濟之規制指明了具體方向。2019 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進一步明確要“堅持包容審慎規制,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促進平臺經濟、共享經濟健康成長”。2020 年 9 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32 號),提出“順應新型消費發展規律,加快出臺電子商務、共享經濟等領域相關配套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分行業分領域的管理辦法,有序做好與其他相關政策法規的銜接”。其次,為回應實踐中層出不窮的共享經濟新業態,我國共享經濟規制體系其次,為回應實踐中層出不窮的共享經濟新業態,我國共享經濟規制體系不斷

44、開辟新的領域。不斷開辟新的領域。具體而言,2018 年以來,我國共享經濟新業態不斷涌現。我國共享經濟逐步溢出交通出行、共享民宿領域,而延伸至生活服務、知識技能、醫療診斷等多個細分領域,并漸成規模。為回應實踐中出現并壯大的豐富多彩的共享經濟新業態,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新的規制政策,使得共享經濟規制體系涵蓋的對象由之前的網約車、共享單車、民宿拓展到互聯網醫療、網絡餐飲等新業態。如在互聯網醫療領域,2018 年 4 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 號);2018 年 7 月,為落實上述意見文件,國家衛健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

45、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2020 年開始持續至今的新冠肺炎疫情,讓共享醫療行業的價值得以凸顯。在共享出行、民宿和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3 頁 共 26 頁辦公三大傳統領域交易規模均出現下降的情況下,共享醫療市場規模大幅增長。在疫情背景下,互聯網醫療為公眾醫療健康提供了便捷化、多元化的選擇。為進一步保障患者權益,方便患者更好地享受醫保及互聯網醫療的服務,2020 年 10月,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醫保局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45 號)。該指導意見在穩步拓展醫保支付范圍、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政策、強化

46、“互聯網+”醫療服務規制措施等方面作出了重要指示。2022 年 2 月,國家衛健委和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制定并發布了互聯網診療規制細則(試行),這是互聯網醫療行業第一個全國范圍的規制細則,標志著互聯網醫療從高速發展轉向高質量發展。該細則首先確立了互聯網診療規制的基本原則,并對開展互聯網治療活動的醫療機構提出了從醫療人員到業務活動方面的規制要求。如在線外賣領域,2018 年 1 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出臺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2018 年 7 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

47、的意見,要求所有提供網上訂餐服務的餐飲單位必須有實體店經營資格,并要求嚴格落實網絡訂餐平臺責任,保證線上線下餐飲同質同標。由此共享經濟規制體系將共享醫療、共享餐飲等共享經濟新業態納入到法治化軌道上來。最后,針對網約車、共享單車、民宿等傳統共享經濟業態,進一步織密了最后,針對網約車、共享單車、民宿等傳統共享經濟業態,進一步織密了規制之網絡規制之網絡。共享經濟想要步入健康良性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就不能夠僅僅依賴集中式專項整治行動,長遠而言,還需要建立長效化的規制機制。就網約車而言就網約車而言,為細化和落實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駕駛員資格的要求,2018 年 3 月,交通運輸部會同

48、公安部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規制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32 號),明確了駕駛員背景核查的內容、流程以及部門分工,公安機關與交通運輸部門的協作。2018 年 5月和 8 月,河南鄭州和浙江溫州連續出現兩起順風車司機殺人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同年 9 月 10 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和公安部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交辦運2018119 號),立即開展行業安全大檢查、加強網約車和順風車平臺駕駛員背景核查等一系列措施。為加強網約車規制信息交互平臺的運行管理工作,規范數據傳輸,提高網約車行業規制效能,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網

49、絡預約出租汽車規制信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4 頁 共 26 頁息交互平臺運行管理辦法;為加強對網約車行業的服務考核,交通運輸部發布了出租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為強化網約車行業的事中事后規制,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障乘客合法權益,交通運輸部先后關于加強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行業事中事后聯合規制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規制的指導意見 等規定,分別就平臺運營數據傳輸、駕駛員背景核查、合乘安全、服務質量考核、事中事后聯合規制工作流程進行了規范,由此回應了網約車運行實踐中的突出問題,填補了網約車規制的漏洞。就共享民宿而言就共享民宿而言,2018 年 10 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完

50、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8-2020 年),方案指出進一步放寬服務消費領域市場準入,鼓勵發展租賃式公寓、民宿客棧等旅游短租服務。2018 年底,我國共享民宿領域首個行業自律性標準共享住宿服務規范正式發布,其“首次對共享住宿、平臺企業、房東、房客等行業術語進行了明確界定,并對平臺企業、房東和房客三方主體進行了相應約束和規范;該服務規范不僅適用于鄉村民宿,還包括分散于城市社區中的民宿。同時,針對目前行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和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如城市民宿社區關系、入住身份核實登記、房源信息審核機制、衛生服務標準、用戶信息保護體系、黑名單共享機制、智能安全設備的使用等,也提出了具體的內容規

51、范,并結合智能安全硬件設施的使用等技術創新和未來發展趨勢展開前瞻性引導”。2019 年,文化和旅游部發布旅游民宿行業標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分別從民宿的定義、評價原則、基本要求、安全管理、等級劃分條件等方面對民宿行業發展提供了指導性意見,對我國民宿行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2020 年 7 月,國家發改委、中央網信辦等 13 部門印發的關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發改高技20201157 號)明確提出“鼓勵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領域產品智能化升級和商業模式創新,發展生活消費新方式,培育線上高端品牌”,這是“鼓勵發展共享住宿”首次被

52、寫入我國政府文件。2020 年 9 月,為整體提升全國鄉村民宿服務質量水平,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制定了鄉村民宿服務質量規范。2022 年 7 月,國家標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正式頒布(GB/T 41648-2022),為旅游民宿管理部門和經營者提供了規范的、可參照的依據,對規范行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促進旅游彭曉菲:正式發布,載燕趙都市報2018 年 11 月 20 日,第 23 版。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5 頁 共 26 頁民宿行業的高質量發展。上述標準的發布提升了共享民宿服務的標準化和品質化,規范行業發展秩序。我國雖尚未對共享民宿在國家層面進行立法,但多個地方政府已經依據我國旅

53、游法第 46 條規定,通過在相關立法中采用專門條款或單獨立法的模式對民宿的定義、開辦要求和程序、經營規范等做出了相應的規范,實際上也走出了一條國家原則上承認民宿、地方先行探索民宿管理辦法的合法化路徑。各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二線城市以及旅游資源豐富的城市陸續出臺鼓勵和支持民宿發展的政策文件,浙江省早在 2016 年頒布實施的浙江省旅游條例就明確提出了有關民宿的概念;廣東省則出臺了省級層面規范民宿的政府規章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北京、重慶、海南、蘇州、成都、濟南等地也紛紛出臺了有關民宿的規范性文件。就共享單車而言就共享單車而言,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綠色發展,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54、了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 年版),提出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以及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納入共享交通設施建設和運營之中,同時規定完善包括步行交通系統建設、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建設、公共自行車租賃點建設、都市綠道建設、道路交叉口路燈優化、路段過街設施建設、慢行系統優化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和運營。這也表明中央延續了支持共享單車發展的頂層設計。為了促進交通運輸新業態健康發展,加強用戶押金和預付資金管理,有效防范用戶資金風險,2019 年 5 月,交通運輸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交通運輸新業態用戶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確立了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原則上不收取用戶押金,同時規定了對確有必要收取押金的押金

55、管存方式、收取押金的額度以及退回押金的時限。在共享單車發展得如火如荼之時在共享單車發展得如火如荼之時,共享電動車也在悄然興起共享電動車也在悄然興起。但與共享單車行業的發展相比,共享電動車行業的發展道路則略顯曲折。不同主管部門對于共享電動車的發展策略呈現較為矛盾的態度。2017 年發布的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有關部門表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然而在關于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 4141 號(工交郵電類 381 號)提案答復的函中,交通運輸部充分肯定了共享電動車的優勢,并且對相關行業的發展持鼓勵的態度。2019 年 2 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聯合出

56、臺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 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 號),有關部門提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6 頁 共 26 頁出要將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納入共享交通設施建設和運營之中。2019 年 3 月,在市場規制總局等三部門聯合出臺的 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國市監標創201953 號)中,有關部門又強調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清理共享電動自行車?!?020 年在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1441 號(工交郵電類 154 號)提案答復的函中,公安部則認為,目前應當保持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車政策的連續性。中央關于共享電單車發展的政策和方針的不確定性為行業發展

57、帶來了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也導致了全國各地對共享電單車態度及政策制定的不統一。例如北京、上海、鄭州、寧波、成都等城市在其發布的地方規范性文件中對共享電單 車 均持否定的不發展態度,昆明和長 沙表示共享電單車必須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并遵守當地電動自行車管理規范。3.既有規制措施之偏差得到相應調整既有規制措施之偏差得到相應調整前文談到,我國共享經濟規制在初始階段由于缺乏經驗可循,難免在規制策略選擇上出現一些偏差。隨著規制經驗的不斷累積和“試錯”,2018 年以來,既有規制策略逐步被重新審視,其中的偏差亦得到相應調整。例如,前文所提到的地方網約車規制細則對網

58、約車之過度規制,究其根源在于規制者將針對出租車的舊的規制措施套用到網約車這一全新的經濟形式上,由此不僅背離了共享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和要求,亦與國家鼓勵共享經濟的政策導向相悖。由于地方網約車規制細則,沿襲對傳統出租車的規制手段對網約車進行了諸多限制,使“打車難、打車貴”現象再度出現,甚至迫使一些網約車司機轉入黑車市場。這一情境下,地方政府逐漸意識到,有必要針對網約車規制細則中科學性有所欠缺之條款進行修正,而這與地方網約車規制細則“暫行辦法”之定位恰相契合。以洛陽市的實踐為例,2017 年發布的洛陽市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試行辦法在施行兩年之后得到了修訂,主要目的是給網約車的運行“松綁”,以回歸網約車

59、所體現的共享經濟本質與特性。修訂之后洛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試行辦法從平臺、車輛、司機等維度全方位降低網約車從業準入門檻。如不再要求裸車價為出租車均價 1.5 倍以上,車輛軸距高于市區主流出租車即可,車齡也由不超 3 年卞亞璇:共享經濟的規制策略,載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19 年第 3 期,第 90-94 頁。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7 頁 共 26 頁修改為不超過 5 年、行駛里程不超過 10 萬公里。洛陽市為網約車“松綁”的做法在實踐中并不鮮見。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國共有 254 個城市(含 4 個直轄市和 250 個地級市)發布網約車規制細

60、則。其中有 87 個城市沒有對軸距作出限制或者規定車價達標則不限制軸距,有 47 個城市在網約車規制細則中沒有規定駕駛員需要具備戶籍、居住證、社保等條件,由此給網約車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間。近兩年還有多地對網約車司機的戶籍或者居住證條件做了改變,對車輛條件進行了調整。2018 年共享單車經歷了一次行業大洗牌,洗牌開端是因“兩強爭霸”主角之一 ofo 單車相繼被曝出存在資金鏈緊張、供應商債務、私自挪用用戶押金等一系列嚴重問題,并被多家企業以合同糾紛為由告上法庭。長期以來,我國共享經濟行業大多采用收取使用押金的運營模式,押金從幾十到幾千元不等,一物多押的方式使押金規模巨大,形成“資金池”。由于

61、大部分共享經濟企業未將押金未交由第三方存管,且缺乏風險準備金制度,如果出現資金鏈斷裂、平臺跑路等情況,消費者押金無處索要,或出現押金兌付危機。加之在共享單車興起之時,由于立法客觀存在的滯后性,國家尚未制定關于押金規制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少共享單車企業肆意使用押金。實踐中,這種“退押金難”的情況并不鮮見,“ofo 押金難退”的新聞就將共享單車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事實上,規制部門對于共享經濟企業收取押金之運營模式在早先采取的是模擬兩可之態度,如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規定,“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換言之,共享單車企業既可收

62、取押金,也可不收取押金。但 2018 年以來,中央對待共享經濟企業收取押金之運營模式持原則上不支持的態度。為了將共享經濟的發展引入規范、科學的軌道,同時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19 年 5 月,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交通運輸新業態用戶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運營企業原則上不收取用戶押金,確有必要收取的,應當為用戶提供運營企業專用存款賬戶和用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兩種存管方式,供用戶選擇。同時,為減少個人資金損失,對用戶的押金和預付資金收取規定了限額。此外,2019 年 11 月,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加強預付式消費市場管理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等康二聰:洛陽修改網約車細則,很

63、多標準都降低了,https:/ 年 9 月 1 日。搜狐網:淺析共享經濟押金問題,https:/ 年9 月 1 日。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8 頁 共 26 頁7 份文件,旨在針對預付式消費市場加強規范,其中涉及共享單車、網約車等在內的交通運輸新業態。具體到其他地方層面的規范性文件,各地普遍要求,各共享單車企業應當將用戶押金與企業自有資金嚴格區分開來,在當地銀行開設專門的押金賬戶并且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嚴禁各共享單車企業擅自挪用用戶押金。至此,業界也形成了共享單車用車免收押金的共識。三、共享經濟未來發展及規制趨勢三、共享經濟未來發展及規制趨勢盡管我國在共享經濟領域的發展,無論是業態模

64、式,還是法律規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共享經濟的發展仍然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首先,根據“十四五”期間“高質量發展”的主體思路,共享經濟不但將繼續承擔創新發展、綠色發展的重任,還必須實現高質量的發展。共享經濟新業態的萌生,也是對規制創新能力的再考驗。其次,共享經濟發展面臨嚴峻復雜的外部環境。全球經濟下行,加之疫情尚未結束,共享經濟發展面臨更大的不確定性。要實現“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目標,有必要對現有共享經濟之業態模式加以完善鞏固。因此,更有必要對現行共享經濟之規制進行補充完善。(一)共享經濟發展趨勢(一)共享經濟發展趨勢1.共享經濟業態持續豐富

65、共享經濟業態持續豐富共享經濟橫跨了眾多行業、涵蓋了巨大的公司列陣和眾多工作崗位,是一個具有高度彈性的經濟業態,涵蓋了生活服務的方方面面。同時“共享”行為本身也會激發創新能力。長此以往,消費者的消費理念被逐漸重塑,根據消費者的消費趨勢,未來將有更多行業轉變經營模式加入共享經濟的行列。例如共享衣櫥,美國二手租衣平臺 Rent the Runway 已于 2021 年在美國納斯達克掛牌上市,該平臺主要為消費者提供舞會、排隊禮服和日常服裝的租借服務;國內也出現了共享衣櫥模式的企業衣二三。中新網:制度、監管、趨嚴 2019 年共享經濟作別野蠻生長,http:/ 年 9 月 1 日。例如廈門市 2020

66、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四條(四)款規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轄區內開戶銀行監測運營企業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存款賬戶情況以及提供用戶資金風險警示”;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運營企業原則上不得收取用戶押金。確有必要收取的,應當提供運營企業專用存款賬戶和用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兩種資金存管方式,供用戶選擇。運營企業不得挪用用戶押金”。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19 頁 共 26 頁2.共享經濟開始步入盈利時代共享經濟開始步入盈利時代共享經濟發展前期,因市場競爭激烈,各企業之間需快速搶占市場份額,部分企業采取大量投放、低價競爭、高額補貼等方式吸引大量

67、用戶群體,給公眾造成了“共享經濟是免費經濟”的錯誤印象。以共享單車行業為例,ofo 單車率先推出了“百萬單車免費騎”活動,之后摩拜單車和 ofo 單車先后進行了“紅包車”“免費騎”“免押金”等“價格大戰”。共享單車行業發展至“三足鼎立”時代后,拉開了整個行業漲價的序幕,摩拜單車、青桔單車、哈啰單車先后宣布漲價,在最近一次漲價后,青桔單車 7 天、30 天和 90 天騎行卡的無折扣價分別上漲至 10 元、25 元和 75 元,而哈啰單車與美團單車上述三種騎行卡的無折扣價則分別達到了 15元、35 元和 90 元。解決通勤“最后一公里”難題的單車價格要跟通勤本身費用一樣多,讓廣大單車用戶直呼“騎不

68、起了”。在經過“燒錢”的價格戰階段,共享經濟企業的運營開始回歸理性,逐漸步入盈利時代。低價戰略雖然能在短期內獲得大量用戶,但同時也會使企業背上沉重的經營負擔,長此以往該經營模式必定是難以為繼。共享經濟行業是市場經濟參與主體,雖然具備一定的公共服務屬性,但最終是以盈利目的。加之,政府規制的日益完善也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成本,行業漲價是必然之理。3.更加關注社會公平,平衡新舊業態權益。更加關注社會公平,平衡新舊業態權益。有觀點認為共享經濟將會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平問題,例如平臺用工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障的困境、新業態傳統行業份額的擠占和對其發展空間的沖擊、平臺經濟背后導致的算法歧視等。不可否認的是,這是經濟、

69、技術創新過程中的必然現象,是經濟升級轉型的必經之路,也是因立法滯后性帶來的階段性現象。這些社會不公平問題,以及新舊業態權益沖突問題,主要依靠立法規制加以解決,行業自律加以輔助。隨著立法規制的跟進與完善、行業發展日趨成熟,緩解和彌合由共享經濟引發的社會不公平問題將會成為共享經濟發展新趨勢。(二)共享經濟規制趨勢(二)共享經濟規制趨勢1.延續既有規制思路,繼續完善配套制度延續既有規制思路,繼續完善配套制度2021 年 3 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培育壯大人工智能、大數據.促進共享經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2022 年,國家發改委發布“十四

70、五”市場規制現代化規劃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20 頁 共 26 頁提出“探索符合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經濟特點的規制模式”“完善網約車、共享單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規制規則和標準”;“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深化共享經濟在生活服務領域的應用,拓展創新、生產、供應鏈等資源共享新空間”“深入發展共享經濟,鼓勵共享出行等商業模式創新”。以上文件表明中央對共享經濟,不但延續了舊有以上文件表明中央對共享經濟,不但延續了舊有“支持發展支持發展”的頂層的頂層設計設計,同時也更加注重發展對共享經濟的同時也更加注重發展對共享經濟的“創新發展創新發展”“健康成長健康成長”和和“新型

71、規制模新型規制模式式”。對于公共交通出行、共享民宿等傳統共享經濟行業,中央也表現出繼續支對于公共交通出行、共享民宿等傳統共享經濟行業,中央也表現出繼續支持的態度。持的態度。2021 年 2 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 號),提出“提高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有序發展出行、住宿等領域共享經濟,規范發展閑置資源交易”。共享經濟規制在保障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上仍有發展空間共享經濟規制在保障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上仍有發展空間。上文提到,共享經濟在穩民生保就業方面表現十分搶眼,但平臺用工相關的勞動保障制度體現尚未建立。勞動保障制度應根據社會經濟的變化進行差異

72、化改革,應根據平臺用工的就業特點改變舊有勞動關系認定的方法。2021 年 7 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6 號),確立了“有勞動關系”“無勞動關系”外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第三類勞動者,這保證了無論平臺經營企業采用哪種用工模式,都應該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承擔一定的雇主責任。2021 年,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的“十四五”信息化規劃也中提出“健全適應共享平臺靈活就業的政策體系等配套措施和要求”。共享民宿行業的法律規制探索仍有較大空間。共享民宿業目前沒有高位階的立法用以指導。相比網約車行業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

73、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層面僅提供了有關容許共享民宿行業發展的政策性文件,尚未出臺共享民宿行業規制的專門性法規文件,無法為地方政府制定相關的管制規范提供了有效的指導。共享民宿業則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全國性立法或法律解釋。規制依據缺失將造成全國各個地方制度政策及執法不統一的現象。共享經濟承擔著“十四五”期間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任,同時也是提升社會經濟數字化轉型的重要抓手。對于共享經濟可能產生的新業態新模式,規制者應具備一定的敏感度,做好隨時規制新業態的準備,在總結以往規制經驗教訓的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21 頁 共 26 頁基礎上,及時對新出現的業態和模式進行合理規制,在滿足對新業態新

74、模式的合理規制下,促進共享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共享經濟在生活服務領域的滲透,對共享經濟規制的出臺速度、全面性及共享經濟在生活服務領域的滲透,對共享經濟規制的出臺速度、全面性及細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細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笆奈濉逼陂g,我國將開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并將加快發展健康、養老、托育、文化、旅游、體育、物業等服務業。這意味著共享經濟極有可能滲透至生活服務領域的方方面面,互聯網平臺將更大地發揮其優化配置閑散資源的優勢。對于新業態的規制,需要吸取早先頂層政策過于粗放、配套政策遲于跟進的經驗教訓,進一步深入研究。頂層政策過于原則化且配套政策過于滯后將導致地方政府自由裁量權

75、過大,導致企業疲于應對,經營壓力和成本高升,進而不利于共享經濟全行業的正向發展。2.升級規制理念,搭建聯合規制體系升級規制理念,搭建聯合規制體系就目前情況而言,對于共享經濟的規制通常涉及多個部門。就網約車、共享兩輪車而言,規制部門涉及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規制、公安、人力資源等,容易出現“多頭規制”“九龍治水”的規制現象。各規制部門之間缺乏有效協同,既不利于政策制定的一致性,也不利于政策的有效施行,嚴重影響治理效能。政府部門之間應建立合作規制機制,防止政出多門,確保政策制定和實施政府部門之間應建立合作規制機制,防止政出多門,確保政策制定和實施的一致性,保證共享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一致性

76、,保證共享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同時,政府也應該善用行業自治的力量,鼓勵行業出臺行業規范,或與行同時,政府也應該善用行業自治的力量,鼓勵行業出臺行業規范,或與行業協會開展合作規制業協會開展合作規制。行業協會對營造共享經濟有序健康發展的環境也應承擔這重要責任。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強調要“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出臺行業服務規范和自律公約,開展糾紛處理和信用評價,構建多元共治的規制格局”。行業協會具備大量實踐經驗,對行業發展規律和機制都較規制者更為熟悉,政府也可采取聯合行業協會及企業,實現共同規制。政府提高行業在規制中參與感也能夠督促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促進行

77、業良性發展。實踐中,存在不少一味追求企業盈利而忽略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肆意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消費者隱私權,擾亂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引發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3.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22 頁 共 26 頁近年來,中央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作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2015 年國家決定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發布會不定期更新發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實施“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政策,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發布市場準入性質的負

78、面清單。然而在共享兩輪車領域,國內部分城市為共享單車企業進入當地市場設置了較高的門檻。一些地方政府甚至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將本地今后某一時期內共享單車或者共享電動車的經營權進行打包出售,或簡單粗暴的以“價高者得”的拍賣方式來確定中標企業。希望進入當地市場的共享單車企業必須參加政府或者相關職能部門舉行招標活動或拍賣會,通過公開競爭的方式獲得該經營權。雖然此舉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政府的收入,緩解了地方政府在經濟下行背景下所面臨的壓力,但是卻給共享兩輪車企業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使得整個行業的經營成本陡增,正常經營難以為繼。更重要的是,這種通過拍賣經營權為共享兩輪車進入市場設定門檻的行為其實是在實

79、質上設定了行政許可,明顯違反了行政許可法和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4.強化平臺企業合規建設強化平臺企業合規建設2021 年 7 月 4 日,因滴滴出行 APP 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 APP。4 天后,網信辦等 7 部門聯合進駐滴滴,繼續進行網絡安全審查。2021 年 12 月 3 日,滴滴在美國退市。滴滴網絡安全審查持續了整整一年,2022 年 7 月 21 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網絡安全法 數據安全法 個人信息保護法 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 80.26 億元罰款

80、。加強平臺企業的合規建設是完善共享經濟規制體系必不可少的環節。引導共享經濟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不能僅依靠強規制的力量。平臺企業不僅是用戶數據的匯聚地,也是共享經濟運作行為的匯聚地,市場準入、主體資格、競爭行為、數據管理、平臺用工等都需要被納入合規化管理的范疇。新京報: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滴滴出行”App 被下架,https:/ 年 9 月 1 日。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23 頁 共 26 頁作者楊啟哲 澄觀治庫研究員李爍 澄觀治庫研究員王靜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卿 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研究院教授、澄觀治庫高級研究員張紅 北京師范大學法務辦公室主任、教授王軒 廣州大學數字

81、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澄觀治庫執行主任、高級研究員吳小亮 澄觀治庫主任、高級研究員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澄觀治庫第 24 頁 共 26 頁北師大法學院,前身為 1995 年哲學系設立的法學專業,2002 年成立的法律系,2005 年成立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2006 年正式成立法學院。在全球權威的 QS 大學排行榜 2020 年法學專業排名位列中國大陸地區第 9位、全亞洲第 21 位。同時還是全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法學院是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專業齊全,已形成從本科生、碩士生到博士生的三級人才培養格局,培養所有層次的專業人才。下設 7 個教研中心、15 個研究中心和 4 個刑

82、事法交流中心。處于跨越式發展階段的法學院依托北京師范大學這一享譽海內外的著名學府,秉承“德育英才,法行天下”的院訓精神,將繼續堅持高起點、研究型、國際化的發展特色,著力培養一流的法律實務人才和法學高端研究人才,致力于把學院建設成為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法學教學科研機構。澄觀治庫(CG Think Tank)由一群致力于經濟、法律、科技交叉研究的中青年學者組成,重點研究證券金融、生物醫藥、高端制造、文化媒體、網絡平臺、數據算法等領域的政府規制、企業合規以及未來成長。治庫通過舉行沙龍、論壇、圓桌會議、會展、公益活動、訪談、專業調研、培訓等多種形式的活動,為政府、企業、科研機構和社會組織等搭建溝通交流的平臺。治庫定期發布研究規劃、政策評估、風險預判、以及證券金融規制、自媒體規制、大數據治理、人工智能與算法、生物安全法律規制等研究報告,為國家治理、政府治理、企業治理提供具有獨立性和前瞻性的研究成果,為各界提供政策法律綜合咨詢建議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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