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伴隨我國汽車保有量的上升、智慧化城市建設的不斷推進以及新建、改建停車場數量的增加,市場對智慧停車管理系統的需求愈加旺盛,行業發展潛力較大。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大,部分實力雄厚的智慧城市運營商、安防領域企業進入智慧停車管理這一細分市場,同時原有市場競爭對手在產品創新和產品技術研發上逐年加大投入,使得產品更新的周期不斷縮短,行業內的競爭日趨激烈。在此形勢下,公司作為一直專注從事智慧停車場整體解決方案的企業,在產品的更新、技術的研發、項目的拓展方面上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同時逐年加大了研發投入。但隨著行業競爭的加劇,公司存在產品無法及時滿足客戶需求導致市場占有率快速下降、盈利水平嚴重下滑的風險。公司生產智慧
2、停車管理系統等設備所需的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較高,公司采購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電子類材料、成品外購類組件、五金塑料類材料和其他材料等。上述原材料大多為通用件或者工藝相對簡單的定制件,行業競爭較為充分,市場比較成熟,廠商眾多,公司可選擇的范圍也較大。但若電子類材料、成品外購類組件、五金塑料類材料等主要上游行業因產能受限或成本上升而提價,且公司未采取合理有效的應對措施,將可能直接推升公司原材料的采購價格,從而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 17%的法定稅率(2018 年 5 月起為 16%
3、稅率、2019 年 4 月起為 13%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 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據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 號)規定,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在 2017年 12 月 31 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子公司廈門軟研自 2017 年起盈利,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故2018 年免征企業所得稅,2019 年和 2020 年作為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第一年和第二
4、年,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率為 12.5%。該政策將在 2022 年到期,即廈門軟研2022 年不再適用 12.5%的企業所得稅率。同時,廈門軟研 2020 年 12 月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三年,在 2020-2022 年期間可以適用 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2、2018 年 12 月,科拓股份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三年,在 2018-2020年期間適用高新技術企業 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3、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 2018 年 7 月 11 日聯合頒發的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 號),自 2018 年 1 月1 日至 2020 年
5、12 月 31 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 50 萬元提高至 100 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 100 萬元(含 100 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 2019 年 1 月 17 日聯合頒發的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 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減按 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 100 萬元但不超過300 萬元的部分,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18-2020 年,公司部分子公司屬于小型微利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