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四項制度 《暫行辦法》側重于數據安全、內容合規和知識產權保護三方面。針對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行為,設置了四項新制度。對 AIGC 技術提供者的法律責任做出了規定,其中包括算法評估和備案,數據標注,標識義務,實名認證,防沉迷設置及科學引導義務,投訴接收處理機制,服務穩定性要求,以及模型優化義務。 其它 下載Excel 下載圖片 原圖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