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2 月 9 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簡稱“136 號文”),決定推進新能源全電量入市、實現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136 號文提出建立市場外的差價結算機制,以 6 月 1日作為存量項目與增量項目的劃斷線,存量項目機制電價按現行價格政策執行,不高于當地煤電基準價,而增量項目的機制電價由各地每年組織已投產和未來 12 個月內投產、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項目自愿參與競價形成。伴隨新能源裝機及發電占比的逐步增加,同時新能源發電存在高波動性特征,增量項目的機制電價大概率將低于存量項目,故部分集中式光伏項目或存在搶裝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