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產印花稅是指對住宅不動產轉讓所征收的稅項,其中具體包括買方印花稅、賣方印花稅與買方額外印花稅。買方印花稅與賣方印花稅按照累進稅率執行,對于真正“剛需”住房的交易買賣不會產生較大的負擔,賣方額外印花稅則對打擊房產投機的有重要的意義。賣方印花稅于 2011 年政府為使房地產市場降溫而推出,同時隨著私人住宅市場的房價漲幅較大后,稅收征收制度兩度變更并越來越嚴格。賣方額外印花稅對公民、永久居民及外國人、非個人主體購買住宅額外稅率不一致。目前新加坡正執行著超嚴格房產印花稅制度,對公民在購買第一套不征收,第二套住宅實行 12%稅率,第三套及更多時實行 15%;永久居民購買第一套住宅 5%,第二套及更多時 15%;外國人在新加坡購買住宅則實行 20%稅率;非個人主體購買住宅實行 25%稅率,同時房地產開發商需要再額外繳納 5%。賣方額外印花稅的推出及后續的嚴格化對平抑房價起到了較重要的作用,堅決打擊房地產市場的過熱,也側面說明了新加坡政府經濟發展不依賴房地產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