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企業變壓器出海主要通過三類途徑。出口:公司通過自己的海外團隊,或者經銷商、代理商進行設備直接或間接出口,所需成本較低。EPC 模式:承包方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總承包,并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負責。包括直接對國外新能源項目進行 EPC、跟隨中國 EPC 企業出海,總價合同可以規避價格變化風險。特別地,“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帶來機遇,基于“一帶一路”國家經濟發展階段及其用電需求情況,中國變壓器企業可以跟隨電網或大型央企 EPC 項目出海。FDI 模式:企業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包括綠地投資、跨國并購等),享受當地優惠政策,繞過部分貿易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