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E二級市場啥意思?
PE二級市場(Private Equity Secondary
Market)就是PE進行交易的市場、PE流通市場,主要是指PE投資者將自己已經實際出資的出資份額以及尚未出資的出資承諾轉讓給其他投資者的交易市場;或者PE的管理者將投資于一家、數家或全部被投資企業的權益出售給其他投資者的交易市場。在發達國家中,PE二級市場已經成為私募股權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2、PE二級市場主要特征
(1)對于買賣雙方而言,PE二級市場的賣方是LP或PE基金,LP出售的是已經發生的合伙企業的實際出資份額以及尚未發生的實際出資承諾,PE基金出售的是其擁有的某一家或數家所投企業的股份權益。PE二級市場的買方統稱為其他投資者,如專做PE二級市場交易的FOF基金等。

(2)從交易目的來說,對于買方即新的投資者來說,這是一次全新的投資機會,一次可能以較低價格購買較高投資價值的機會,換言之PE二級市場為這些買方提供了交易的途徑與橋梁。對于賣方而言,這是一次變現的機會,自己擁有的固定資本(出資份額或者投資企業的權益)得以流轉,換言之PE二級市場為賣方解決了不時之需,而且提供給賣方將變現的現金再投資于其他更具有增值潛力的產品之中。此外,PE二級市場還給買賣雙方提供了高拋低吸的投機機會,因為PE二級市場屬于一個多次交易市場,即可以進行再次銷售。
(3)對于交易對象而言,在交易結構和流程的設計過程中,因交易對象的不同,因此所依據的法律規范也將有所不同。LP出售的是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出資份額或合伙人權益,交易過程主要依據《合伙企業法》等法律規范;PE基金出售的是被投資企業中的權益,即一般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交易過程主要依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等法律、法規。
(4)從交易私密性的角度來說,保密性與非公開性在PE二級市場獲得更多的強調與關注。PE一級市場雖然也強調非公開性和非公眾參與性,但與其他金融產品一級市場沒有太大區別,往往一級市場都具有非公開性和非公眾參與的特征,如股票一級市場。但是,對于二級市場而言,PE二級市場較之其他金融產品的二級市場卻有著天然的不同,與股票等二級市場的公開性和公眾參與性不同的是,PE二級市場不像股票等二級市場呈現的公開性和公眾參與性,它延續一級市場的非公開性和非公眾參與性。
3、PE二級市場發展階段
有國內研究者將二級市場的發展具體劃分為了三個階段,分別為:
第一階段(1982-2003年):在PE二級市場的第一波浪潮中,美國風險投資基金的創建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1982年,Dayton
Carris成立VCFA Group,這是首支PE二級市場的基金,之后才出現了如Landmark Partners、Coller
Capital等二級市場的PE基金,PE二級市場由此開始其發展之路。第一個投資全球二級市場的PE基金則到1998年才由Coller
Capital成立。受2000年互聯網泡沫危機的影響,大型金融機構紛紛出售旗下的直接投資組合,PE二級市場出現了第一波增長浪潮。2000年,Coller
Capital與Lexington Partners從Nat
West手中購買了PE投資組合,價值超過10億美元。這是全球首個超過10億美元的PE二級市場交易。PE二級市場的發展主要得益于PE一級市場的迅猛擴張,而交易活動通常發生在最大型以及最主流的基金公司之間。
第二階段(2004-2007年):2004年至2007年間,兩個大的因素推動了PE二級市場的快速發展:一是全球PE一級市場受到實體經濟快速恢復的帶動,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態勢;二是2000年美國互聯網泡沫破滅和2011年“9·11”恐怖襲擊,導致經濟出現衰退,投資者不愿意長期持有長期金融資產,更傾向于高流動性的金融資產,以加快資金循環,降低投資風險。供求兩旺使得PE二級市場經歷了快速發展,從小規模演變成具有突出功能的高效市場。PE二級市場的參與者數量與種類開始增加,除了PE二級市場上的買家和賣家外,一些專業的投行與和中介機構也大量介入,使得PE二級市場變得更加成熟和有效。PE二級市場也改變了過去單純折價出售的情況,一些較好的資產組合能夠以實際凈資產價值,甚至高于其實際價值的價格出售。PE二級市場由此開始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
第三階段(2008年至今):PE二級市場的第三波浪潮由金融危機而推動,從供求多角度改變了市場的格局。從賣方的角度,由于受到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PE二級市場交易額經歷了短暫下滑,但迅速回升,在某種程度上,金融危機反而成為二級市場發展的推手,PE二級市場的供給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