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在治療慢性病方面有著獨特的優勢,為推動中醫藥的發展,近年來,國家方面頻繁發布相關政策,推動行業積極發展。以下將梳理2019-2022年最新國家中醫藥政策,以供參考。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發揮中醫藥在維護和促進人民健康中的獨特作用、大力推動中藥質量提升和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中醫藥傳承與開放創新發展、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等促進中醫藥行業良好發展的措施。
2020年9月,國家藥監局發布了《中藥注冊分類及申報資料要求》,不再僅以物質基礎作為劃分注冊類別的依據,而是支持基于中醫藥理論和中醫臨床實踐經驗評價中藥的有效性;新增“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注冊分類,促進古代經典名方向中藥新藥的轉化。中藥增加功能主治”的申報路徑由原來的補充申請改為納入新藥申報范疇,旨在鼓勵二次開發。
2020年12月,國家藥監局發布了《國家藥監局關于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對臨床定位清晰且具有明顯臨床價值,用于重大疾病、罕見病防治、臨床急需而市場短缺、或屬于兒童用藥的中藥新藥申請實行優先審評審批。對治療嚴重危及生命且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的疾病以及國務院衛生健康或中醫藥主管部門認定為急需的中藥,藥物臨床試驗已有數據或高質量中藥人用經驗證據顯示療效并能預測其臨床價值的,可以附條件批準。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中應急所需的已上市中藥增加功能主治實施特別審批。
2021年1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中醫藥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中醫藥產業的長期投資力度。鼓勵各級政府依法合規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中醫藥領域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的擔保力度。加快推進中藥審評審批機制改革。以中醫臨床需求為導向,加快推進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成果轉化。
2021年5月,商務部、國家中醫藥局等7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支持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從完善體制機制、創新支持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拓展國際合作空間、加強人才培養和激勵五個方面提出18條具體政策措施,支持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推動中醫藥服務走向世界。提升中醫藥國際影響力。
2021年7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等3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的意見》,將中西醫結合工作納入醫院評審和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建設;開展綜合醫院科室間中西醫協同攻關,聚焦癌癥、心腦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形成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
2021年12月,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發布了《基于“三結合”注冊審評證據體系下的溝通交流技術指導原則》,針對在中醫藥理論、人用經驗、臨床試驗相結合的中藥注冊審評證據體系下研發的中藥新藥,提出不同注冊分類臨床方面溝通交流要點,突出了人用經驗在“三結合”審評證據體系中的關鍵地位。
2021年12月,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大醫保對中醫、中藥的覆蓋;中藥飲片保留25%加成,中醫醫療服務、院內制劑價格松綁。中醫醫療機構可暫不實行DRG。
2022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
,提出建設優質高效中醫藥服務體系、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建設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高水平中醫藥傳承保護與科技創新體系、推動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等十大任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支持和促進中醫藥發展,推動將中醫藥相關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2022年6月,國家中醫藥局、教育部、人社部、國家衛健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對各層次中醫藥人才培育給出政策性傾斜,增加醫療機構中醫藥資源配臵。2025年,實現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醫師配置不低于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臵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三級綜合醫院按照要求設臵中醫門診和中醫病房,床位數不低于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

以上梳理了近年來國家方面關于推動中醫藥發展制定的政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政策解讀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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