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指的是按照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將數字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表達”。2018 年,BIS
下屬支付及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提出了一個“貨幣之花”的概念模型,從發行人是中央銀行還是非中央銀行、貨幣形態是數字還是實物、廣泛獲取還是受限獲取的可獲取性及基于賬戶還是基于代幣的實現技術四個方面對數字貨幣進行分類,如圖所示

2 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數字貨幣的區別
(1)法定數字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是以法幣數字化存在的形式,是基于國家信用且由各國央行直接發行的數字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在相關報告中,定義法定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數字形式。
法定數字貨幣實現形式有兩種,既能夠基于傳統中央銀行集中式賬戶體系發行,即基于價值(Value);也能夠不基于賬戶,以類似比特幣一樣記于名下的一串特定密碼學與算法構成的數字,也就是基于代幣(token)。
按照不同的應用場景,發定數字貨幣可以劃分為批發端央行數字貨幣、零售端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批發端央行數字貨幣在銀行間支付清算、金融交易結算等方面應用;零售端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在社會公眾中流通。
國際清算銀行將發定數字貨幣分為了 CB 結算賬戶通用(基于賬戶體系+零售端),CB 數字代幣通用(基于代幣體系+零售端)和 CB
數字代幣批發模式(基于代幣體系+批發端)。
(2)私人數字貨幣
私人數字貨幣和發定數字貨幣最大的不同在于沒有國家信用背書、是按照社群的認可度為背書的數字貨幣。其發行與交易,都與社群對公示規則的認可密切相關。比特幣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社群加密數字代幣,此后產生了許多數字代幣,這些數字代幣主要在發行量、確認時間、使用算法等方面做了一些改變,本質上都屬于去中心化的社群加密數字代幣
3 央行數字貨幣怎么發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簡稱“DC/EP",是數字貨幣( Digital Currency
)和電子支付(ElectronicPayment)的合稱。2019年8月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指出,我國數字貨幣并不直接發到老百姓手里,而是采取雙層運營體系,讓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雙層運營體系中,第一層是中國人民銀行,第二層是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絡平臺公司等。第二級指定商業銀行主要有中國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建設銀行以及網商銀行(支付寶)。數字人民幣流通環節以企業及個人端為主,數字人民幣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這樣能夠使得享受數字人民幣服務的群體比銀行服務范圍更廣,對實現普惠金融有利。
在全球經濟體系中,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有兩種結構,一種是單層運行機制(直接型),零一種是雙層運行機制(間接型),最大的區別在內部交易的體量。當前運用單層運行機制的經濟體主要有瑞典、冰島、巴哈馬、挪威與丹麥,雙層運行機制的經濟體主要有中國、巴西、歐盟、東加勒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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