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認為,公司“研發合伙人”的明確定位是從成立之初的多次聯合研發與成立合伙公司模式的探索中逐漸沉淀而來的。2011年起,公司即與包括花園藥業在內的多家藥企進行聯合研發,以其在細分領域的研發技術優勢換取后續的藥品銷售分成權益。2015年,由于看好國內吸入制劑的發展前景,公司與杭州佳妍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立歐醫藥咨詢(上海)有限公司三方合伙成立浙江福瑞喜,擬發揮三方研發、生產、銷售的優勢。由于福瑞喜后續開展商業化生產工作需要追加大量投入,公司于 2018年退出合伙,并以技術成果轉讓以及受托研發服務的方式繼續與福瑞喜展開合作。我們認為,從早期的聯合研發到成立并退出合伙公司的經歷,體現了公司以實現研發價值共享最大化的商業模式逐步成型及其對于自身定位逐漸明確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