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逐步構建綠色金融組織體系,通過完善基礎設施為綠色金融的良性發展奠定基礎。截至 2022 年 9 月,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共設立綠色專營機構 231 家,逐步構建以銀行綠色專營機構為主、非銀行綠色專營機構為輔的組織體系。其中,浙江衢州、湖州的綠色專營機構分別達到 66 家、41 家,在數量上具有領先優勢。由于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成立時間不一,綠色專營機構的擴張路徑也存在差異。部分試驗區在政策扶持下機構數量有所提升,截止至 2022 年 2 月,甘肅蘭州新區在原有 3 家綠色支行的基礎上,新增綠色支行 2 家、綠色保險專營機構 4家,數量擴張的同時,非銀行業綠色專營機構的積極性得到提高;部分試驗區貫徹“邊申報邊改革”思路,在籌建過程中積極擴張綠色專營機構數量。例如,重慶在獲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前,全市金融機構已設立 16 個綠色金融專營部門或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