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華永道: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13頁).pdf》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普華永道: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13頁).pdf(13頁珍藏版)》請在三個皮匠報告上搜索。
1、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年一季度保險行 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2020年04月21日 保險及金融服務 伴隨新冠疫情蔓延以及全球經濟動蕩等客觀因素,保險行業 在2020年第一季度受到了多方位的影響,尤其是“開門紅” 期間的多個主要渠道的銷售活動受到極大挑戰。即使疫情對 保費收入的負面影響是短暫的,卻暴露漏了保險公司在渠道 依賴、營銷模式方面的深層次問題,并進而導致了合規壓力 增大。對于保險公司管理者而言,如何在該特殊的環境下緊 跟監管風向、嚴防合規漏洞、盡可能的減少和避免違規處罰 應成為保險公司重點關注事項之一。 為幫助企業更好地了解監管風向,保險及金融服務 團隊統計了自2020年
2、1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為止,中國銀 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針對保險機構的罰單數據,在 此基礎上進行了數據整理、數據分析、制圖等工作,并且以 不同險種、不同處罰事項等多個維度進行了深入分析,究其 根因,意在協助企業了解在疫情影響下最新的監管動態及監 管趨勢,促進保險機構合法合規經營。 前言 2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PwC 3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1. 2020年第一季度監管處罰總體情況 從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銀保監系統共開出470張監管處罰罰單,罰單總金額達7254.16萬元,涉及140家保險機構,3位高管被撤銷任職資格
3、,3家機構 被責令在規定時間內停止新業務,1家機構被吊銷牌照。其中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最高金額罰單,單筆處罰總額達338萬元,主要處罰事項 為電銷業務欺騙投保人、網銷業務欺騙投保人、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保險費率、提供及編制虛假報告、文件資料以及虛假列支費用等。 罰單數量罰單數量罰單金額罰單金額涉及涉及機構數量機構數量最高最高金額罰金額罰單單 338萬人保壽險470張7254.16萬元140家 財產險 4405.49萬 202張 壽險 1981.1萬 127張 中介機構 845.67萬 134張 其他 21.9萬 7張 備注1:監管處罰罰單分為作出處罰決定日期和處罰發布日期,本文均按處
4、罰發布日期進行統計。 備注2:本文僅統計銀保監會針對非銀機構發布的處罰罰單。 4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1. 2020年第一季度監管處罰總體情況(續) 前十大處罰前十大處罰類型類型罰單數罰單數量量金額(萬元)金額(萬元) 編制、提供虛假資料和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 以外的利益 1273430.69 虛構中介業務772741.67 虛列費用60885.7 財務數據不真實45667.4 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費率12571 欺騙投保人15477.5 農業保險承保、理賠資料不真實26345 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案件7152 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21136.6 未按規
5、定建立業務檔案878.7 備注:由于部分單張罰單內包含多個處罰事項,而罰單中的處罰金額未按照處罰事項進行 細分,因此針對某個處罰類型的罰單金額為整個罰單的金額。下同。 2020年第一季度監管處罰數據較2019年一季度的235張罰單,約3774萬元罰款相比, 不論是罰單數量還是處罰金額都呈現了大幅度增加。 2020年1-2月份罰單共計348張(占比74.04%),數量多且金額大。值得注意的是,其 中292張來自1月份,主要原因為其中的274張罰單(占比93.84%)處罰決定日期均在 2019年12月作出,而信息公布延遲到1月。 從罰款對象上來看,2020年第一季度監管對于140家保險機構罰款金額
6、累計高達 5871.76萬,對于個人罰款金額累計達1382.4萬。 從監管處罰的類型上看,2020年第一季度的前十大處罰類型包括編制及提供 虛假資料和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虛構中介業務、虛列費用、 財務數據不真實等,具體處罰金額和罰單數量詳見下表。 銀保監針對保險機構以及銀保監針對保險機構以及個人罰款金額分布個人罰款金額分布 保險機構個人 5871.765871.76萬萬 1382.41382.4萬萬 5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財產險 42.98% 壽險 27.02% 中介 28.51% 其他 1.49% 20202020年第一季度各險企類型的罰單年第一季度
7、各險企類型的罰單 數量分布(單位:張)數量分布(單位:張) 財產險壽險中介其他 財產險 60.73% 壽險 27.31% 中介 11.66% 其他 0.30% 20202020年第一季度各險企類型的罰單年第一季度各險企類型的罰單 金額分布(單位:萬元)金額分布(單位:萬元) 財產險壽險中介其他 2020年第一季度,銀保監系統開出的470張罰單中,財產險公司罰單數量和金額均為 最高,罰單數量達到202張,占比42.98%;罰單金額4405.49萬元,占比60.73%。 在罰單數量上,中介公司位居第二; 在罰單金額上,壽險公司位居第二。 1. 2020年第一季度監管處罰總體情況(續) 2020年第
8、一季度,銀保監會及各銀保監局針對財產險企業違規行為共開出了202張罰 單,涉及金額4405.49萬元; 針對財產險公司的處罰類型中,前五大處罰類型主要為虛構中介業務,編制、提供虛 假資料和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虛列費用,農業保險承保、理賠資料 不真實以及財務數據不真實; 針對財產險公司開出的罰單中,罰單數量最高的前五財產險公司為人民財險、平安財 險、陽光財險、太平洋財險、天安財險和中華聯合財險,罰單金額最高的前五家財險 企業為人民財險、平安財險、天安財險、陽光財險、大地財險; 其中,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收到罰單50張(占比24.75%), 罰單金額1165.5萬元(占比26.46%
9、),主要處罰原因為:農業保險承保、 理賠資料不真實,虛假列支費用,編制并提供虛假報表資料, 保險中介機構虛構保 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我們分析,農業保險承保與理賠資料不真實頻出的原因包括國 內農戶以小規模分散經營為主與傳統農業保險產品不適應,在近期極端災害和疫情影 響下,保險公司業務人員與投保人聯合欺詐等。 6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2. 2020年第一季度監管處罰情況細化分析 財產險 1165.5 717.59 632 479 330 214.2 195 135.5 95 80 5 36 1120 10 1810 11 54 0 10 20 30 40 50 60 0
10、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財產險公司財產險公司罰罰單數量及金額前十單數量及金額前十統計統計 (單位:萬元)單位:萬元) 罰單金額罰單數量 前五大處罰前五大處罰類型類型數量數量金額(萬元)金額(萬元) 虛構中介業務652511.5 編制、提供虛假資料和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 以外的利益 562187 虛列費用29468 農業保險承保、理賠資料不真實26345 財務數據不真實16354 7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前五大處罰類型前五大處罰類型數量數量金額(萬元)金額(萬元) 編制、提供虛假資料19659 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
11、費率13568 欺騙投保人14476.5 財務數據不真實18255.5 虛列費用16294 474 350.3 209 110.7 103.5 9189 84.8 78 65.511 35 8119 43 66 7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壽險壽險企業企業被被出具罰單數量及金額前十出具罰單數量及金額前十統計統計 (單位:萬元)單位:萬元) 罰單金額罰單數量 2020年第一季度,銀保監會及各銀保監局針對壽險公司違規行為共開出了127張罰 單,涉及金額1981.1萬元; 針對壽險公司的處罰類
12、型中,前五大處罰類型主要為編制、提供虛假資料,財務數據 不真實,虛列費用,欺騙投保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 已開出壽險類罰單中,罰單數量最高的前五壽險公司為中國人壽、中國人民人壽、工 銀安盛人壽、國華人壽、利安人壽,罰單金額最高的前五大壽險企業為中國人民人 壽、中國人壽、利安人壽、工銀安盛人壽、國華人壽; 其中:中國人壽收到罰單數量最多,達35張(占比27.56%),主要處罰 原因包括:編制虛假業務資料以及報表,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 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等,聘用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管人員以及虛列費用等等。 中國人民人壽收到罰單金額最高,達474萬(占比:23.93%)
13、,主要處罰原因包括: 虛掛營銷員業務、套取營銷員傭金,聘用被監管部門不予許可的人員、虛假記載保險 銷售人員信息等等。 2. 2020年第一季度監管處罰情況細化分析 壽險 代理 48.35% 公估7.49% 經紀 10.88% 保險銷售 33.28% 代理公估經紀保險銷售 2020年第一季度,銀保監會及各銀保監局針對中介機構開出罰單134張,罰款金額 845.67萬元。其中,代理機構收到罰單數量最多,達50張(占比37.31%),且罰款 金額最高,達408.9萬元(占比48.35%); 中介公司罰款原因多樣化,除一般保險公司普遍的處罰事項如編制或提供虛假財務資 料等外,還存在:未按規定辦理執業登
14、記、變更營業場所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告監管部 門、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營業資金使用不合規或未實 施托管、聘任不具任職資格人員開展業務、套取手續費、未開立獨立的 傭金收取賬戶、虛列傭金套取資金、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中介 機構特有的處罰類型; 我們分析,存在以上現象的主要原因為中介機構內部合規較傳統成熟保險公司而言較 差,保險銷售存在多樣灰色地帶,保險經營的界限不清晰,中介代理人員合規意識較 差等。 8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2. 2020年第一季度監管處罰情況細化分析中介機構 20202020年第一季度年第一季度中介中介機構罰單機構罰單 數
15、量分布數量分布 20202020年第一季度年第一季度中介中介機構機構 罰金分布罰金分布 代理 37.31% 公估 35.82% 經紀 5.97% 保險銷售 20.90% 代理公估經紀保險銷售 前五大處罰類型前五大處罰類型數量數量金額(萬元)金額(萬元) 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 牟取不正當利益 30255.7 編制或提供虛假財務資料22191.2 未按規定辦理執業登記25102.8 變更營業場所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告 監管部門 938.7 營運資金使用不合規或未實施托管914.8 9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3. 2020年第一季度監管處罰趨勢及應對 根據上述數據分析,
16、2020年第一季度 雖受新冠疫情影響,但監管機構對于 保險業機構的罰單數量和罰款金額卻 相比同期有所上升,顯示出了監管對 檢查力度、懲罰措施的加大以及對于 監督保險業合法合規經營的決心。預 期下一季度監管檢查工作將全面恢復 正常,罰單數量及罰單金額會繼續保 持比較高的水平。 監管機構對同一事項針對保險機構及 責任人的雙罰趨勢日趨明顯,公司法 定代表人、分級機構經理、代理人員 均出現在罰單中,針對個人開出的罰 單數量逐步增加。 12 監管處罰監管處罰將將 有序有序恢復恢復 機構與相關責任人員機構與相關責任人員 雙懲罰機制雙懲罰機制 10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機制完善措施
17、細化 意識加強工具優化 0101 從管理機制上,梳理內外部 監管及管理要求,建立健全 監管要求的應對機制,落實 崗位職責,完善制度體系。. 0202 承接監管要求,細化管理措施及加 強監督手段。如針對監管重災區的 編制虛假財務報告,需要從日常管 理措施、合規及審計檢查措施、績 效考核措施進行細化完善。 0303 加強保險從業人員的監管合 規意識,加強培訓管理和知 識宣貫,使合規管理意識落 實到人。 0404 優化及應用智能化工具及模型,將 合規及風險管理前置,將管理措施 嵌入到業務執行中。如針對代投保 人簽名問題,通過引入AI人臉識別 工具,確保投保人的真實性。 監管應對監管應對 3. 202
18、0年第一季度監管處罰趨勢及應對(續) 通過對2020年第一季度銀保監會針對保險公司發布的監管罰 單的統計分析,可以發現即使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 下,監管對于保險業的經營合規性以及經營成果真實性的檢 查和處罰力度并無明顯減弱。根據第23期全球CEO 年度調研2020年保險趨勢: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創新顯 示,對于影響保險貴公司增長前景的威脅調研中,54%的 CEO認為是監管要求,排名第一,高于網絡威脅(45%)以 及技術變革的速度(39%)。因此,保險公司應把握監管趨 勢、積極主動合規,從機制、措施、工具和人員上進行強化 完善。 為幫助保險機構實時跟進監管動態、了解行業合規新聞,普 華永道自今年
19、開始將會在每個季度結束后進行監管處罰信息 的分析和發布,如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歡迎聯系我們以及查 閱中國官方網站。 總結 11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聯系我們 12 I 2020年一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動態分析 楊豐禹楊豐禹 先生先生 中國風險與控制服務合伙人 電話:(0755) 82618186 郵件:P 劉曉莉劉曉莉 女士女士 中國風險與控制服務高級經理 電話:(0755)82618441 186 8200 3186 郵件:A 李肖君李肖君 女士女士 中國風險與控制服務經理 電話:(0755)82618248 郵件:D 周星周星 女士女士 中國保險業主管合伙人 電話:(10) 6533 7986 郵件:X 2020 版權所有。系指在中國的成員機構、網絡和/或其一家或多家成員機構。每家成員機構均為獨立的法律實體。詳情請見 免責聲明:本文章中的信息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可視為詳盡說明,亦不構成的法律、稅務或其他專業建議或服務。各成員機構不對任何主體因使用本 文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