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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目錄一、監管政策更新及要點解讀.1(一)泛金融業監管政策.3(二)銀行保險業監管政策.4(三)證券期貨業監管政策.7(四)反洗錢監管政策.8(五)其他行業監管政策.9二、監管處罰趨勢與分析.10(一)銀行業.10(二)保險業.11(三)證券業.12(四)反洗錢.13反洗錢監管政策方面,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對反洗錢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開展了審議工作并向全社會征求意見,二審稿新增了對新型洗錢風險的監測要求以及對個人隱私保護等的規定。其他行業監管政策方面,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為支付機構規范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金融監管
2、總局發布了關于部分非銀機構差異化適用公司治理等相關監管規定的通知,以明確對非銀機構適用公司治理管理規定的要求,同時也發布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以促進金融租賃公司的健康發展。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1一、各行業監管政策及要點解讀各個細分行業的國內金融監管政策主要內容如下:泛金融業監管政策方面,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加大金融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力度。國務院發布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旨在規范網絡數據處理活動、促進網絡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稱“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
3、總局關于印發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的通知,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嚴厲打擊金融犯罪。銀行保險業方面,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對未來我國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作出了全面系統的部署和規劃;金融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加強和改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的通知等政策,以促進銀行業、保險業規范發展,實現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目標。證券期貨業方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證協”)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發布或修
4、訂發布了期貨經營機構交易者適當性管理實施細則證券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準則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等管理規則,對證券期貨基金行業公司提出了管理指引。具體情況,可參見下述內容:類型文件名稱發布主體發布時間生效時間泛金融業監管政策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人民銀行等八部委8月25日8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的通知金融監管總局9月2日9月2日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9月24日2025年1月1日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金融監管總局8月16日/銀行保險業監管政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和改
5、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金融監管總局7月17日7月17日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金融監管總局7月22日8月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工作的通知金融監管總局8月2日8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金融監管總局8月2日9月1日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9月8日9月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的通知金融監管總局9月12日9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做好續貸工作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金融監管總局9月24日9月24日保險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征求意見稿)金融監管總
6、局8月2日/證券期貨業監管政策期貨經營機構交易者適當性管理實施細則中期協7月15日7月15日證券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準則中證協9月2日9月2日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中期協9月10日9月10日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證監會9月13日2025年1月1日關于修訂發布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的通知中證協9月20日9月20日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報送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證監會7月5日/反洗錢監管政策反洗錢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9月13日/其他行業監管政策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人民銀行7月9日7月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部分非銀機構差異化
7、適用公司治理等相關監管規定的通知金融監管總局9月10日9月10日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金融監管總局9月14日11月1日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2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3(一)泛金融業監管政策1.1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的通知8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旨在加大金融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力度。指導意見明確了四大項、十六小項的重要任務,包括:大力發展綠
8、色金融,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包括:充分運用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支持綠色債券發行;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構建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加大對長江水道航運低碳化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穩妥有序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氣候投融資試點推動綠色金融與科技金融、數字金融協同發展。包括:強化科技賦能綠色低碳發展;支持長江經濟帶產業梯度轉移;支持綠色低碳技術發展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養老金融協同發展。包括:精準支持“三農”、小微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支持扎實開展綠色低碳轉型過程中群眾就業和養老金融服務等工作;大力支持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扎實做好金融
9、風險評估和防控工作,牢牢守住風險底線。包括:提升綠色金融統計監測和評估能力;加強綠色低碳轉型領域風險防范化解;營造安全穩定的金融發展環境1.2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的通知金規202412號9月,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分為總則、案件定義、信息報送、機構處置、監管處置、監督管理、附則等七章,共四十五條,主要修訂內容包括:聚焦防范化解實質性風險。突出金融業務特征,提高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優化案件管理流程。前移案件管理工作重心,合理設置案件管理各環節時限要求,提升案件管理質效;強化重大案件處置。緊盯關鍵事、關鍵人、關鍵行為,對金
10、融機構各級負責人案件采取重點監管措施,對重大案件調查、追責問責、案情通報從嚴要求,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壓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指導金融機構制定并有效執行案件管理制度,加強重點環節管理,以案為鑒開展警示教育,及時阻斷犯罪鏈條和風險外溢1.3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七百九十號9月,國務院公布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簡稱“條例”)旨在規范網絡數據處理活動,保障網絡數據安全。條例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提出網絡數據安全管理總體要求和一般規定。要求對網絡數據實行分類分級保護,要求網絡數據處理者履行建立健全網絡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風險報告、安全事件處置等義務,禁止非法網絡數據處理活動 細化個人信息保護規
11、定。明確處理個人信息的規則和應當遵守的具體規定。要求網絡數據處理者提供便捷的支持個人行使權利的方法和途徑,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個人的合理請求 完善重要數據安全制度。明確制定重要數據目錄職責要求,規定網絡數據處理者識別、申報重要數據義務 優化網絡數據跨境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網絡數據處理者可以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的條件,規定未被相關地區、部門告知或者公開發布為重要數據的,不需要將其作為重要數據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明確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義務。規定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第三方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等主體的網絡數據安全保護要求(二)銀行保險業監管政策2.1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和改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
12、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金規20249號7月,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旨在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推動財險業向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實現互聯網財產保險高質量發展。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范疇。厘清業務邊界,金融消費者應通過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的銷售頁面獨立了解產品信息,并能夠自主完成投保行為 明確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的經營條件。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需滿足償付能力充足、風險綜合評級良好等基本條件 明確可以拓展經營區域的險種范圍。支持財產保險公司依托互聯網定場景開發小額分散、便捷普惠的財產保險產品,嚴控財產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方式拓展機動車輛保險的
13、經營區域,原則上不得將農業保險、船舶保險、特殊風險保險等通過互聯網方式拓展經營區域,嚴禁財產保險公司將線下業務通過互聯網方式拓展經營區域 明確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在經營規則、風險管理、內部管控、落地服務等方面的監管要求,重點對落地服務明確細化要求。要求建立獨立有效的風險內控體系,加強落地服務機構管理,強化對于政策性、屬地性強險種的落地服務要求1.4 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8月,金融監管總局起草了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辦法共五章六十五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明確辦法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基本原則、相關定義和監管主體等 合規管理職責。明確了董事會及高級管
14、理人員的職責,首席合規官及合規官的設置與職責,以及合規管理部門的職責與分工。要求金融機構在總部設置首席合規官,在省級(計劃單列市)分支機構或者一級分支機構設置合規官。強化業務條線的主體責任、合規部門的管理責任和內部審計的監督責任,做到有機統籌、有效銜接 合規管理保障。完善首席合規官及合規官、合規管理部門及人員履職的相應保障措施。要求金融機構為合規管理部門配備充足、專業的合規管理人員,通過合規人員的專業性提升合規管理的有效性。明確首席合規官及合規官的參會權、知情權、調查權、詢問權、建議權、預警提示權等履職保障 監督管理與法律責任。明確相關行政處罰及其他監管措施,對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特別是對董
15、事、高級管理人員、首席合規官及合規官等未能有效實施合規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追責,加大懲戒力度 附則。明確辦法施行日期及過渡期等事項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4 通知還強調了抓好政策細化落實的重要性,具體來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完善內部制度,統籌考慮履職過程、履職結果和損失程度等因素,明確普惠信貸業務不同崗位、不同類型產品的盡職認定標準,細化免責情形2.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金發202418號8月,金融監管理總局下發的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明確自今年9月1日起,新備案的普通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5%,
16、超過該上限的普通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2.5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21號9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若干意見”)。若干意見要求,深刻把握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內涵,牢固樹立服務優先理念,助力筑牢經濟安全網、社會保障網和災害防控網 若干意見強調,要嚴把保險市場準入關,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險業風險。要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積極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擴大健康保險覆蓋面,健全普惠保險體系,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平。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服務科技創新和現代化產業
17、體系建設,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要持續健全保險市場體系,持續深化保險業重點領域改革,持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要提升產品定價精準性,提高數智化水平,增強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要健全央地協同工作機制,深化部際協調聯動,強化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政策協同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52.2 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金規202410號7月,金融監管總局發布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簡稱“辦法”),旨在防范和化解保險欺詐風險,提升保險行業全面風險管理能力,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促進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反欺詐工作目標是建立“監管引
18、領、機構為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四位一體的工作體系,反欺詐體制機制基本健全,欺詐違法犯罪勢頭有效遏制,行業欺詐風險防范化解能力顯著提升,消費者反欺詐意識明顯增強 明確反欺詐監管職責,規定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應定期對保險機構欺詐風險管理體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價,對相關行業組織反欺詐工作進行指導 明確保險機構反欺詐職責任務,從組織架構、內部控制、風險識別與處置、信息系統和數據管理、宣傳教育等方面予以規范。對政策性保險欺詐風險管理提出特別要求 明確相關行業組織反欺詐職責分工,規定大數據反欺詐基本流程和各參與主體職責 明確反欺詐對外協作要求,規定與公安司法機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地方
19、政府職能部門在行刑銜接、聯合執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強合作2.3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工作的通知金規202411號8月,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旨在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普惠信貸管理機制,推動普惠信貸持續健康發展。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普惠信貸業務出現風險后,經過有關工作流程,認定相關人員盡職履行職責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責任,包括內部考核扣減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責任 通知提出了鼓勵擔當、盡職免責、失職追責問責的原則,分別列舉了應免責情形、可減免
20、責情形和不得免責情形 通知規范了盡職免責工作機制。要求銀行在盡職免責工作流程中增加“申訴”環節,并強調不得因被評議人申訴而加重其責任認定結果,推動銀行暢通申訴渠道,更好保護信貸人員權益 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至中型企業,期限暫定為三年 優化風險分類標準,對依法合規、持續經營、信用良好,無欠息逃廢債等不良行為的企業,貸款辦理續期時,不因續貸單獨下調風險分類 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續貸盡職免責相關制度,優化工作流程,切實為信貸人員松綁減負2.8 保險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征求意見稿)8月,金融監管總局就保險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監管定期監測固定
21、收益類資產不良率、風險資產占比、損失資產占比等指標,有針對性地開展風險提示、進行早期干預,并逐步將風險分類結果納入機構分類監管以及非現場監測等,提升監管制度協同性。此次修訂主要內容包括五方面:提升制度約束力。明確保險公司管理責任,強化全面風險管理,提升資產風險分類的制度約束力 完善固定收益類資產分類標準。調整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數、減值準備比例標準等,與商業銀行保持一致;增加利益相關方風險管理狀況、抵質押物質量等內容,豐富風險分類標準的內外部因素 完善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風險分類標準。明確定性和定量標準,要求穿透識別被投資企業或不動產項目相關主體的風險狀況,根據底層資產出現風險情形占比以及預
22、計損失率指標來判斷資產分類檔次 完善組織實施管理。優化了風險分類的“初分、復核、審批”三級工作機制,明確了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 增加外部約束。新增審計條款,要求保險公司進行內外部審計,壓實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責任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62.6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的通知金辦發202499號9月,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從四方面提出18條工作要求。加強統籌管理,要求金融機構明確移動應用管理牽頭部門、建立移動應用臺賬、完善準入退出機制、控制移動
23、應用數量 加強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金融機構規范移動應用的需求分析、設計開發、測試驗證、上架發布、監控運行等環節,強化移動應用與運行環境的兼容性、適配性管理 落實風險管理責任,要求金融機構落實移動應用備案、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外包管理、業務連續性及個人信息保護等監管要求 加強監督管理,要求金融監管總局各級派出機構加強移動應用監管工作2.7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做好續貸工作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金規202413號9月,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做好續貸工作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簡稱“通知”),旨在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豐富續貸產品,優化貸款服務模式,完善續貸產品種類,切實提升小微
24、企業金融服務質量。通知共七條,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將續貸范圍從部分小微企業擴展至所有小微企業,貸款到期后有真實融資需求,同時存在臨時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均可申請續貸支持 明確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及農戶經營性貸款等均可以續期 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至中型企業,期限暫定為三年3.4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證監會公告202413號9月,證監會修訂發布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以下簡稱“風控指標規定”),旨在進一步完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體系,推動證券公司落實全面風險管理要求,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促進證券公司高質量發展。與現行風險控制指標體系相比,風控指
25、標規定主要調整完善了以下內容:對證券公司投資股票、做市等業務的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予以優化,進一步引導證券公司充分發揮長期價值投資、服務實體經濟融資、服務居民財富管理等功能作用 根據證券公司風險管理水平,優化風控指標分類調整系數,支持合規穩健的優質證券公司適度提升資本使用效率,更好為實體經濟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對證券公司所有業務活動納入風險控制指標約束范圍,明確證券公司參與公募REITs等新業務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提升風險控制指標體系的完備性和科學性,夯實風控基礎 對創新業務和風險較高的業務從嚴設置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加強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有效性3.5關于修訂發布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的通知中
26、證協發2024212號9月,中證協發布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進一步壓實投行“看門人”責任,強化對保薦代表人的聲譽約束,在證監會指導下,協會對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進行了修訂,此次修訂旨在強化對保薦代表人的聲譽約束,并將“申報即擔責”要求落實到位,促進提升執業質量。根據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中證協對A類名單進一步完善,增加了項目撤否信息,并在A、B、C三類名單基礎上新增一項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D(暫停業務類)。調整后的分類名單將促進保薦代表人更加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邊界和執業風險,更加盡職盡責地開展工作,有助于加快保薦代表人的優勝劣汰,強化自律約束,提升行業整體的執業質量。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
27、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7(三)證券期貨業監管政策3.1期貨經營機構交易者適當性管理實施細則7月,中期協發布期貨經營機構交易者適當性管理實施細則(簡稱“適當性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與2017年7月1日實施的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相比,本次修訂保持自律規則整體框架和主要內容不變,其中調整內容有兩點值得期貨經營機構注意:一是進一步明確了經營機構每年抽取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適當性回訪;二是明確了交易者低買高的禁止情形。3.2 證券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準則中證協發2024192號9月,中證協修訂發布了證券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準則(簡稱“準則”),修訂后,準則共包含六方面內容,一是誠實
28、守信,專業盡職;二是以義取利,珍惜聲譽;三是穩健審慎,致力長遠;四是守正創新,益國利民;五是依法合規,廉潔自律;六是尊重包容,共同發展。3.3 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9月,中期協修訂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簡稱“細則”),細則在近年內不斷修訂完善,一方面緊跟中國證監會打擊“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公平公正”的政策導向,一方面也體現出對廉潔從業管理的重視和要求細化。本次細則修訂主要完善了以下幾方面:增加公司治理層是否履行了廉潔管理的監督職責 增加了個別違反廉潔從業需要向協會報告的事項。例如“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定系受賄犯罪的行賄人”時要上報協會
29、規范化描述協會自律性管理具體涵蓋的事項,在這些事項辦理過程中均不能存在禁止性行為 強化公平競爭,對謀取不正當利益做出更加具象化的描述 增加如違反細則時協會應當從重處理的情形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83.6 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報送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48號7月,證監會制定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報送管理規定(簡稱“信披規定”)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信披規定主要有如下內容:明確披露備份平臺 明確基金合同應約定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無法履行信批義務的安排 要求基金合同應明確約定穿透披露底層資產的安排 明確托管人及服務機構可直接向投資者披露信息
30、的情形 明確月報、季報和年報披露時限及內容(四)反洗錢監管政策4.1反洗錢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反洗錢法修訂草案的二次審議稿(簡稱“二審稿”),標志著我國反洗錢法律體系即將迎來一次歷史性的飛躍。與初稿相比,二審稿在多個方面進行了重要調整與優化,不僅拓寬了反洗錢的監管范圍,增強了監管措施的有效性,還顯著提高了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彰顯了我國打擊洗錢犯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堅定決心。相較初稿,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增加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家有關機關發布洗錢風險指引,及時監測與新領域、新業態相關的新型洗錢風險 增加規定反洗錢監測分析機構健全監
31、測分析體系,提升反洗錢監測水平 增加規定金融機構應當關注、評估新業務等帶來的洗錢風險,根據情形采取相應措施,降低洗錢風險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9(五)其他行業監管政策5.1 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令2024第4號7月,中國人民銀行出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旨在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切實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更好發揮非銀行支付機構服務實體經濟作用。實施細則共六章、七十七條,包括總則,設立、變更與終止,支付業務規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旨在細化條例規定,為支付機構規范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主要內容有:明
32、確行政許可要求。按照條例設置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細化支付機構設立、變更及終止等事項的申請材料、許可條件和審批程序,持續提升監管規則透明度,優化營商環境 細化支付業務規則。明確支付業務具體分類方式和新舊業務許可銜接關系,實現平穩過渡。規定用戶權益保障機制和收費標準調整要求,充分保護用戶知情權、選擇權 細化監管職責和法律責任。明確重大事項和風險事件報告、執法檢查等適用的程序要求。強化支付機構股權穿透式管理,防范非主要股東或受益所有人通過一致行動安排等方式規避監管。此外,還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的處罰權限和措施 規定過渡期安排5.2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部分非銀機構差異化適用公司治理等相關
33、監管規定的通知9月,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部分非銀機構差異化適用公司治理等相關監管規定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主要涉及金融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貨幣經紀公司等五類非銀機構,明確其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監管規定要求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完善關聯交易管理機制、持續增強資本管理能力、提升內部管理水平、著力健全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通知從公司治理規定、關聯交易規定、資本管理規定等方面對非銀機構提出調整適用。在公司治理上,通知提出,對于同一股東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合計全資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非銀機構,不強制要求董事會人數最少為五人。對于股權較
34、為集中的非銀機構,對同一股東及其關聯方提名的董事數量占比,不限制在三分之一以下,并可結合實際合理確定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的人數。在有效保障全體主要股東的董事、監事提名權的基礎上,不限制其再提名獨立董事、監事。同時還允許未上市的非銀機構不設置董事會秘書。在關聯交易上,通知明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由董事會下設的專業委員會承擔關聯交易管理、審查和風險控制等職責。汽車集團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開展相關消費信貸業務涉及廠商貼息的,不適用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關于關聯交易審議和披露的規定。同時,相關非銀機構應當按照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其他規定,加強對此類業務活動的管理。除此之外,在資本監管檔次劃分標準上,通知提出
35、,并表口徑調整后表內外資產余額小于100億元人民幣并且境外債權債務余額為0的非銀機構,適用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第三檔商業銀行相關監管規定;其他非銀機構適用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第二檔商業銀行相關監管規定。5.3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4年第6號9月,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防范金融風險,優化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辦法共有9章。主要修訂內容如下:修改完善主要出資人制度。提高金融租賃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金要求,增強風險抵御能力;新增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金融資本
36、投資運營公司和境外制造業企業三類主要出資人類型;適當提高主要出資人的總資產、營業收入、注冊資本等市場準入標準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強化主要出資人的股東責任 強化業務分類監管。按照業務風險程度及所需專業能力差異,進一步厘清基礎業務和專項業務范圍,刪除非主業、非必要類業務,嚴格業務分級監管 加強公司治理監管。全面貫徹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出臺的關于公司治理、股東股權、關聯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監管法規和制度要求,進一步明確了金融租賃公司黨的建設、“三會一層”、股東義務、薪酬管理、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監管要求 強化風險管理。明確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充足、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以及重大關聯交易等方面
37、的監管要求,優化增設部分監管指標,明確監管評級、監管強制措施等方面要求 規范涉外融資租賃業務。明確相關業務經營規則,明確金融租賃公司在境外設立項目公司作為專項業務進行管理 完善業務經營規則。針對業務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補充完善轉受讓融資租賃資產、聯合租賃、固定收益類投資、保理融資、合作機構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具體經營和管理規則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10二、監管處罰趨勢與分析(一)銀行業1、三季度整體處罰趨勢2024年三季度,銀行業收到監管機構開具的監管罰單處罰金額環比上季度均有所下降,罰單數量有所上升。以罰單金額計算,監管機構在三季度對于銀行業的主要處罰對象類別
38、排名靠前的分別為農村金融機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罰單數量在全國區域分布,主要集中在浙江省、福建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2、處罰類型分布:2.1 處罰事項:2024年三季度,罰單涉及主要處罰事項為信貸業務違規、內控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缺失、消保管理不到位等。三季度,罰單涉及主要處罰事項以罰單數量計算,如下表所示:2.2 處罰業務:2024年三季度,罰單涉及業務主要集中在票據業務、存款業務、理財業務、信用卡業務等。以罰單數量計算,具體如下表所示:2.3 處罰機構:2024年三季度,從被處罰機構類型分析,主要集中在農村金融機構、大型國有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以處罰金額計算,具體如下表
39、所示:數據來源:安永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公示數據整理統計。信貸業務違規,53%內控管理不到位,12%公司治理缺失,12%消保管理不到位,7%其他,16%涉及業務處罰分析票據業務,37%理財業務,15%存款業務,10%信用卡業務,8%其他,30%涉及處罰業務分類分析數據來源:安永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公示數據整理統計。農村金融機構,48%大型國有銀行,27%城市商業銀行,13%其他,12%受罰機構處罰金額分析數據來源:安永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公示數據整理統計。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11(二)保險業1、三季
40、度整體處罰趨勢2024年第三季度的大額罰單有所下降,且三季度在罰單數量、處罰機構、處罰人員方面較二季度有所下降,但強監管態勢并未發生改變,保險合規永遠在路上。本季度主要處罰機構分布于壽險公司、財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主要處罰事由為:財務或業務數據不真實、銷售誤導、未按規定開展業務、內控管理不善、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條款費率、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其他利益、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等。2、處罰類型分布2.1 處罰事項:2024年第三季度,監管處罰頻次較高的事項為:財務或業務數據不真實、銷售誤導、未按規定開展業務、內控管理不善、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
41、案的條款費率、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其他利益、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等。以處罰頻次計算,如下圖所示:財務或業務數據不真實包括:虛列費用、編制虛假資料、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內控管理不善包括:內控管理不到位、內控機制不健全、未按規定進行職業登記和管理、未建立完整規范的業務檔案、未嚴格執行公司管理規定、因管理不善導致許可證遺失、超業務范圍經營其他業務等。銷售誤導包括:欺騙投保人、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2.2 處罰機構類型:2024年第三季度,從被處罰機構類型分析,罰單涉及主要處罰機構仍為財險公司、壽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其他類型公司(如養老保
42、險公司等)收到處罰較少。其中壽險公司和財險公司占比約為78%,保險中介公司(含保險經紀、保險公估、保險代理和保險銷售)占比約為18%。數據來源:安永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示數據整理統計。財務或業務數據不真實,34%銷售誤導,10%內控管理不善,10%未按規定開展業務,10%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條款費率,10%其他,26%處罰事項分類壽險公司,44%財險公司,34%保險中介公司,18%其他,4%處罰機構分類數據來源:安永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示數據整理統計。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12(三)證券業1、三季度整體處罰趨勢2024年三季度,證券業收到監管機構開具
43、的監管罰單數量和處罰金額環比上季度均呈下降趨勢。2024年三季度,證券業絕大多數罰單以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等行政監管措施作為處罰內容。2、處罰類型分布2.1 處罰事項:2024年三季度證券業收到監管機構開具的罰單中,以罰單數量計算,排名靠前的主要包括投行業務未勤勉盡責、適當性管理不到位、監管報送不及時不準確等事項。2024年三季度,證券業收到罰單的處罰事項,以罰單數量計算,具體如下圖所示:數據來源:安永根據證監會、上交所、深交所網站公示數據整理統計。2.2 罰單開具機構:2024年三季度,證券業收到的罰單主要來自于證監會派出機構,合計超過89%,其余罰單的開具機構為深交所和上交所。以罰單數量計
44、算,具體如下圖所示:2.3 罰單處罰對象:2024年三季度,證券業收到的罰單主要處罰對象類別為證券公司(包括本部及分支機構),證券投行子收到四張監管罰單,而證券資管子收到兩張監管罰單。以罰單數量計算,具體如下表所示:投行業務未勤勉盡責,18%適當性管理不到位,11%監管報送不及時不準確,10%其他,61%處罰事項分類證監會派出機構,89%深交所,9%上交所,2%罰單開具機構分類數據來源:安永根據證監會、上交所、深交所網站公示數據整理統計。證券公司,93%證券投行子,5%證券資管子,2%罰單處罰對象分類數據來源:安永根據證監會、上交所、深交所網站公示數據整理統計。(四)反洗錢1、三季度整體處罰趨
45、勢2024年三季度,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行業反洗錢相關罰單數量與2024年二季度相比有所下降,處罰金額環比呈下降趨勢;處罰金額與罰單數量同比亦呈下降趨勢,主要處罰機構分布于商業銀行、支付機構。2、處罰類型分布2.1 處罰事項: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反洗錢相關罰單涉及主要處罰事項為:客戶身份識別/盡職調查履行不到位、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開立假名、未履行大額/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客戶身份資料/交易記錄保存不完整等。以處罰金額計算,如下圖所示:2.2 處罰機構類型:2024年三季度,以罰單金額計算,罰單涉及主要處罰機構為銀行和支付機構,其中對銀行的處罰占比約為全部罰單的79%,對支付機構的處
46、罰占比約為全部罰單的11%,其余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期貨公司等的合計處罰占總量的10%。以處罰金額計算,如下圖所示:數據來源:安永根據人民銀行等網站公示數據整理統計。數據來源:安永根據人民銀行等網站公示數據整理統計。2024年三季度金融行業監管政策與處罰分析|13客戶身份識別/盡職調查履行不到位,40%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或開立假名、匿名賬戶,27%未履行大額/可疑交易報告義務,17%客戶身份資料/交易記錄保存不完整,16%處罰事項分類銀行79%支付機構11%其他10%處罰機構分類欲了解更多政策解讀信息及業務咨詢歡迎聯系我們:安永團隊可提供的服務:安永作為全球頂尖的專業咨詢機構之一,長期立足
47、于中國,我們的專業團隊擁有豐富的內控合規管理與反洗錢咨詢經驗,能在內控合規管理與反洗錢咨詢方面給予金融企業一整套的支持與服務,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內控合規體系建設、合規專題落地、合規管理有效性評估、內控合規檢查、反洗錢體系與制度建設、洗錢風險評估、反洗錢檢查、監管政策解讀與培訓等。希望我們的專業和優質的服務能助力您的企業更加合規、穩健、有效地發展。本材料是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編制,并非旨在成為可依賴的會計、稅務、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請向您的顧問獲取具體意見。吳健合伙人安永(中國)企業咨詢有限公司+86 21 2228 3965jerry-朱非墨合伙人安永(中國)企業咨詢有限公司+86 21 222
48、8 6524+86 139 0182 7388henry- Ernst&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加盟該全球組織的各成員機構均為獨立的法律實體,各成員機構可單獨簡稱為“安永”。Ernst&Young Global Limited 是注冊于英國的一家保證(責任)有限公司,不對外提供任何服務,不擁有其成員機構的任何股權或控制權,亦不擔任任何成員機構的總部。請登錄 。2024 安永(中國)企業咨詢有限公司。版權所有。APAC no.03020986ED None本材料是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編制,并非旨在成為可依賴的會計、稅務、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請向您的顧問獲取具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