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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許多公共衛生專業人士預計,雇主將在推動大量美國人接種COVID-19疫苗,以實現對席卷美國和世界的病毒的群體免疫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因此,雇主能否要求工人接種新的疫苗,作為重返工作場所的一個條件,這是一個非常令人感興趣的問題,大多數人都在等待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的消息,這些要求是否會侵犯雇員的醫療和隱私權。2020年12月16日,EEOC發布了關于這一問題的官方指導意見。答案是,除了一些例外,雇主可能會要求雇員接種COVID-19疫苗,作為重返工作場所的一個條件。1然而,這一點至關重要,雇主應注意如何實施任何COVID-19疫苗接種要求,并遵守適用的宗教和殘疾相關例外(如美國殘疾人法案
2、(ADA)2和19643年民權法案第七篇),以避免違反這些就業歧視法。根據EEOC的殘疾考慮,雖然ADA對雇主要求所有工人接受體檢的能力進行了限制,但EEOC在K.1中給出了指導。規定體檢是“通常由衛生保健專業人員或在醫療環境中進行的程序或測試,以尋求有關個人身體或精神損害或健康的信息?!比欢?,EEOC指南也警告說,“疫苗接種前的醫學篩查問題很可能會引出殘疾的信息”,根據ADA,這些問題與殘疾有關。因此,如果管理強制性疫苗的雇主或其承包商提出此類問題,則“雇主必須證明這些與殘疾相關的篩查查詢是與工作相關且符合業務需要的”(EEOC指南,K.2.)為了滿足這一標準,雇主需要“有合理的信念,根據客觀證據,不回答問題因而沒有接種疫苗的雇員將對其本人或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構成直接威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