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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年來,中國可變發電量增長迅速,2018年底累計裝機容量達到359GW,占全國總裝機容量的19%。最初的重點放在最低成本的可變發電發展上,導致中國北方太陽能和風力發電量的大幅增長,現在已經讓位于更加關注用可再生發電服務中國的負荷中心,以及更有效地將可再生能源整合到整個電力系統中。關注規模和速度在2006年至2015年中國可變發電量擴張的早期階段,國家政策關注這些資源的快速發展,采用上網電價和成本分攤制度。但是,由于缺乏對變量生成規模和布局的指導,導致了較大的區域差異。在資源豐富的中國北方,包括新疆、甘肅和內蒙古,可變發電的發展速度要快得多。這種集中開發,加上缺乏對一體化的重視,導致這些地區風能
2、和太陽能的大幅削減。這種快速發展伴隨著補貼短缺:通過可再生能源附加費向消費者收取的補貼資金未能覆蓋高水平的發展。管理規模和布局2016年,針對這些問題,國家能源局開始將可變發電政策的重點從規模和速度轉向質量。2016年和2017年,它開始監測各省風能和太陽能發電項目的發展情況。在年可變發電量削減率超過20%的地區,不允許新安裝公用設施規模的風能或太陽能(截至本文撰寫之時,2020年)。2018年,國家能源局出臺了限制可變發電年裝機容量的政策,需要政府補貼。雖然可變發電的累計裝機容量仍然集中在華北、西北和東北地區(2018年,這些地區的總容量占全國總容量的71%),但新安裝的可變發電的位置正在向東北、東北、東北和東北轉移,以及中國中部地區的負荷中心。2015年至2018年間,中國中部和東部地區(其中大部分為分布式發電)的風電和太陽能裝機容量所占比重分別上升至40%和39%。2019年,國家能源局頒布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在每個省份的總用電量中規定可再生能源的最低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