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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數字人民幣運營體系的設計根據中央銀行承擔的不同職責,法定數字貨幣運營模式有兩種選擇:一是單層運營,即由中央銀行直接面對全社會提供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維護服務。二是雙層運營,即由中央銀行向指定運營機構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指定運營機構負責兌換和流通交易。數字人民幣采用的是雙層運營模式。人民銀行負責數字人民幣發行、注銷、跨機構互聯互通和錢包生態管理,同時審慎選擇在資本和技術等方面具備一定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指定運營機構,牽頭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服務。在人民銀行中心化管理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其他商業銀行及機構的創新能力,共同提供數字人民幣的流通服務。具體來說,指定運營機構在人民銀行的額度管理下,根據客戶
2、身份識別強度為其開立不同類別的數字人民幣錢包,進行數字人民幣兌出兌回服務。同時,指定運營機構與相關商業機構一起,承擔數字人民幣的流通服務并負責零售環節管理,實現數字人民幣安全高效運行,包括支付產品設計創新、系統開發、場景拓展、市場推廣、業務處理及運維等服務。在此過程中,人民銀行將努力保持公平的競爭環境,確保由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以充分調動參與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雙層運營模式可充分利用指定運營機構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實現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同時,由于公眾已習慣通過商業銀行等機構處理金融業務,雙層運營模式也有利于提升社會對數字人民幣的接受度。數字人民幣錢包的設計1.按照客戶身份識別強度分為不同等級的錢包。指定運營機構根據客戶身份識別強度對數字人民幣錢包進行分類管理,根據實名強弱程度賦予各類錢包不同的單筆、單日交易及余額限額。最低權限錢包不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以體現匿名設計原則。用戶在默認情況下開立的是最低權限的匿名錢包,可根據需要自主升級為高權限的實名錢包。2.按照開立主體分為個人錢包和對公錢包。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開立個人錢包,按照相應客戶身份識別強度采用分類交易和余額限額管理;法人和非法人機構可開立對公錢包,并按照臨柜開立還是遠程開立確定交易、余額限額,錢包功能可依據用戶需求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