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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用婚姻家庭法律法規匯編常用婚姻家庭法律法規匯編廣州市律師協會廣州市律師協會第十屆第十屆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 編編二二二年一月二二二年一月廣州市律師協會第十屆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廣州市律師協會第十屆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業務指引編撰工作小組業務指引編撰工作小組組組長:長:宋萬俊副組長:副組長:官金福張小偉成成員:員:林傳富李潔彬閆豐華趙琦嫻許杰民曾雅妮余瑋瑋鄧雪萍楊莉周鳳婷李燕玲張雄敬本編分工:本編分工:主要編撰主要編撰:鄧雪萍 曾雅妮陳乙芳陳婧參與編撰:參與編撰:張磊文 李楚翔徐國棠宋偉強劉子杰翟春歌審審稿稿:李燕玲 賴以立1前前 言言隨著民法典的頒布與實施,人民群眾對學習民法典中
2、涉及婚姻家庭相關法律知識的意識越來越強。民法典以一系列制度安排,促進家庭和諧,使家庭文明建設成為新時代中國法治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隨著時代變化,婚姻家庭中呈現出一些新問題,民法典在既有原則和價值基礎上,以審慎精神回應婚姻家庭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橐黾沂虏粌H是律師的業務,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是一生的課題。廣州市律師協會第十屆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結合辦案過程中常用的婚姻家庭法律法規,特編輯了本部常用婚姻家庭法律法規匯編,整理了民法典實施一年以來有效的、常用的、涉及廣東省的婚姻家庭法律法規匯編。一方面,方便各位法律同行檢索,節省時間;另一方面,我們也希望能起到普法的作用,為婚姻家事專業領域貢獻微薄的智慧
3、和力量!廣州市律師協會第十屆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2022 年 1 月 28 日2目目 錄錄一、法一、法 律律.4 4(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選).4(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19二、行政法規二、行政法規.3131(一)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復.31(二)婚姻登記條例.34(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40(四)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涉外婚姻幾個問題的請示的通知.42三、部門規章三、部門規章.4545(一)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45(二)全國婦聯、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
4、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關于做好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的意見.58(三)民政部關于印發的通知.68(四)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辦法.90(五)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95四、司法解釋四、司法解釋.103103(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103(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繼承編的3解釋(一).121五、地方規定五、地方規定.128128(一)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的通知.128(二)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婚姻登記工作的規范.133(三)廣州市婚姻登記機關管理工作規范.202(四)廣州市婚姻登記工作應急處理預案.228(五)廣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業務操作指引.236六、行業規
5、范六、行業規范.267267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婚姻家庭法律業務操作指引.267七、指導案例七、指導案例.308308案例一:支持離婚家務勞動補償權.308案例二:分手暴力可構成犯罪.310案例三:管教子女應有分寸.312案例四:家庭不是法外之地.313案例五:人身保護令不是紙老虎.314案例六:探視權應合理行使.315案例七:施暴者不宜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317.4一、一、法法 律律(一)(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選)主席令第四十五號主席令第四十五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通
6、過,現予公布,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2020 年 5 月 28 日第五編第五編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第一章第一章一般規定一般規定第一千零四十條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文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5 號【發布日期】2020.05.28【實施日期】2021.01.01【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法律5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
7、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第一千零四十四條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于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第二章第二章結結婚婚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
8、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6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
9、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
10、規定?;橐鰺o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7第三章第三章家庭關系家庭關系第一節第一節夫妻關系夫妻關系第一千零五十五條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六條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第一千零五十八條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第一千零六十條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
11、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8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
12、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13、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9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第二節第二節父母子女關系和其他近親屬關系父母子女關系和其他近親屬關系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
14、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條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第一千零七十條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
15、女或者10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第一千零七十三條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第一千零七十四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第一千零七十五條有負
16、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第四章第四章離離婚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11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
17、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
18、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12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
19、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0、。1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
21、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14(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第五章第五章收收養養第一節第一節收養關系的成立收養關
22、系的成立第一千零九十三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條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一)孤兒的監護人;(二)兒童福利機構;(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五條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可能嚴重危害該未成年人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將其送養。第一千零九十六條監護人送養孤兒的,應當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愿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第一千零九十七條生父母送養子女,應當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
23、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15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周歲。第一千零九十九條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條第三項、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三項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條規定的限制。華僑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條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名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
24、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零一條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應當夫妻共同收養。第一千一百零二條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第一千一百零三條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條第三項、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三項、第一千零九十八條和第一千一百條第一款規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零四條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應當雙方自愿。收16養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第一千一百零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
25、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h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第一千一百零六條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第一千一百零七條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撫養人與被撫養人的關系不適用本章規定。第一千一百零八條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第一千一百零九條外國人依法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
26、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并與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前款規定的證明材料應當經收養人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17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一十條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第二節第二節收養的效力收養的效力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
27、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的姓氏,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條有本法第一編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規定情形或者違反本編規定的收養行為無效。無效的收養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三節第三節收養關系的解除收養關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
28、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18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
29、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19(二)(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文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98 號【發布日期】2021.10.23【實施日期】2022.1.1【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法律主席令第九十八號主席令第九十八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
30、次會議于2021年10月23日通過,現予公布,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一章第一章總則總則第一條為了發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增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為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對其實施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第三條家庭教育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20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
31、化,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第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國家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第五條家庭教育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三)遵循家庭教育特點,貫徹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協調一致;(五)結合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的措施。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指導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機制??h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組織、協調、指導、
32、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統籌協調社會資源,協同推進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并按照職責分工承擔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務??h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廣播電視、體育、新聞出版、網信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家庭教育工作。21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將相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鼓勵和支持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第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揮職能作用,配合同級人民政府及其
33、有關部門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聯動機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第九條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殘疾人聯合會、科學技術協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結合自身工作,積極開展家庭教育工作,為家庭教育提供社會支持。第十條國家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依法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務活動。第十一條國家鼓勵開展家庭教育研究,鼓勵高等學校開設家庭教育專業課程,支持師范院校和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加強家庭教育學科建設,培養家庭教育服務專業人才,開展家庭教育服務人員培訓。第十二條國家鼓勵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為家庭教育事業進行捐贈或者提供志愿服務,對符合條件的,依法給予稅收優惠。國家對
34、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第十三條每年 5 月 15 日國際家庭日所在周為全國家庭教育宣傳周。第二章第二章家庭責任家庭責任第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22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協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第十五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及其他家庭成員應當注重家庭建設,培育積極健康的家庭文化,樹立和傳承優良家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構建文明、和睦
35、的家庭關系,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特點,以下列內容為指引,開展家庭教育:(一)教育未成年人愛黨、愛國、愛人民、愛集體、愛社會主義,樹立維護國家統一的觀念,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養家國情懷;(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愛幼、熱愛家庭、勤儉節約、團結互助、誠信友愛、遵紀守法,培養其良好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意識和法治意識;(三)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成才觀,引導其培養廣泛興趣愛好、健康審美追求和良好學習習慣,增強科學探索精神、創新意識和能力;(四)保證未成年人營養均衡、科學運動、睡眠充足、身心愉悅
36、,引導其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五)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導其珍愛生命,對其進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網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詐騙、防拐賣、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其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23(六)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念,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獨立生活能力,養成吃苦耐勞的優秀品格和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第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尊重其參與相關家庭事務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合理運用以下方式方法:(一)親自養育,加強親子陪伴;(二)共同參與,發揮父母雙方的作用
37、;(三)相機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四)潛移默化,言傳與身教相結合;(五)嚴慈相濟,關心愛護與嚴格要求并重;(六)尊重差異,根據年齡和個性特點進行科學引導;(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勵;(八)相互促進,父母與子女共同成長;(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方式方法。第十八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在孕期和未成年人進入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等重要時段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第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與中小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社區密切配合,積
38、極參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共同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24第二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離異的,應當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阻礙另一方實施家庭教育。第二十一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委托他人代為照護未成年人的,應當與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聯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學習、生活情況和心理狀況,與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第二十二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第二十三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因性別、身體狀況、智力
39、等歧視未成年人,不得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脅迫、引誘、教唆、縱容、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第三章第三章國家支持國家支持第二十四條國務院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并及時頒布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省級人民政府或者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編寫或者采用適合當地實際的家庭教育指導讀本,制定相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規范和評估規范。第二十五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統籌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臺,開設公益性網上家長學校和網絡課程,開通服務熱線,提供線上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減輕義務25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
40、負擔,暢通學校家庭溝通渠道,推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隊伍,加強對專業人員的培養,鼓勵社會工作者、志愿者參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需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確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對轄區內社區家長學校、學校家長學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進行指導,同時開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務人員隊伍建設和培訓、公共服務產品研發。第二十九條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應當及時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務。對于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家庭教育責任存在一定困難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應當根據具體情況
41、,與相關部門協作配合,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第三十條設區的市、縣、鄉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當地實際采取措施,對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檔立卡,提供生活幫扶、創業就業支持等關愛服務,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創造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務,引導其積極關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26第三十一條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第三十二條婚姻登記機構和收養登記機構應當通過現場咨詢輔導、播放宣傳教育片等形式,向辦理婚
42、姻登記、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宣傳家庭教育知識,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第三十三條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安排的寄養家庭、接受救助保護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第三十四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對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雙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第三十五條婦女聯合會發揮婦女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知識,通過家庭教育指導機構、社區家長學校、文明家庭建設等多種渠道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實踐活動,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第三十六條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可以依法設立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可以采取政府補
43、貼、獎勵激勵、購買服務等扶持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教育、民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進行指導和監督。第三十七條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應當將家風建設納入單位文化建設,支持職工參加相關的家庭教育服務活動。27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校園和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應當將家庭教育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第四章第四章社會協同社會協同第三十八條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可以依托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立社區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配合家庭教育指導機構組織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識宣傳,為未成年人的父母
44、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第三十九條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工作計劃,作為教師業務培訓的內容。第四十條中小學校、幼兒園可以采取建立家長學校等方式,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特點,定期組織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并及時聯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加。第四十一條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根據家長的需求,邀請有關人員傳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識和方法,組織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促進家庭與學校共同教育。第四十二條具備條件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提供支持。第四十三條中小學校發現未成年學
45、生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的,應當及時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并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發現未成年學生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28第四十四條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科學養育指導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第四十五條醫療保健機構在開展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預防接種等服務時,應當對有關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展科學養育知識和嬰幼兒早期發展的宣傳和指導。第四十六條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美術館、科技館、體育場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和愛國主義教
46、育基地每年應當定期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傳、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開發家庭教育類公共文化服務產品。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應當宣傳正確的家庭教育知識,傳播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營造重視家庭教育的良好社會氛圍。第四十七條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應當加強自律管理,制定家庭教育服務規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第五章第五章法律責任法律責任第四十八條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單位,以及中小學校、幼兒園等有關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絕、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或者非法阻礙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
47、育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勸誡制止,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委托他人代為照護未成年人,有關單位發現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適用前款規定。第四十九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29發現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實施犯罪行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情況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第五十條負有家庭教育工作職責的政府部門、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主管單位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一
48、)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職責;(二)截留、擠占、挪用或者虛報、冒領家庭教育工作經費;(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第五十一條家庭教育指導機構、中小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違反本法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職責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第五十二條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一)未依法辦理設立手續;(二)從事超出許可業務范圍的行為或作虛假、引人誤解宣傳,產生不良后果;(三)
49、侵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合法權益。第五十三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家庭教育過程中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30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第六章附則附則第五十五條本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1二、行政法規二、行政法規(一)(一)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跨省通辦省通辦”試點的批復試點的批復【發布部門】國務院【發文字號】國函
50、202148 號【發布日期】2021.4.30【實施日期】2021.6.1【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國務院規范文件民政部:你部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請示收悉?,F批復如下:為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滿足群眾在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推進婚姻登記制度改革,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同意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陜西省西安市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試點地區,相應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目錄附后)。調整后,雙方均非本地戶籍
51、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試點期限為 2 年,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32附件:國務院決定在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地區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有關規定目錄國務院2021 年 4 月 30 日33附件國務院決定在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地區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有關規定目錄婚姻登記條例調整實施情況第四條第一款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十條第一款內地居民自
52、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調整后,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試點過程中,民政部要指導試點地區進一步加強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升級改造,著力提升婚姻登記信息化水平;充分發揮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公共支撐作用,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完善婚姻登記信息數據庫,確?;橐龅怯浀臏蚀_性;編制婚姻登記辦事指南,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實務培訓,依法有序開展試點工作;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
53、現和解決突出問題,防范和化解各種風險。34(二)(二)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條例【發布部門】國務院【發文字號】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令第 387 號【發布日期】2003.08.08【實施日期】2003.10.1【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行政法規(國務院令第三百八十七號國務院令第三百八十七號)婚姻登記條例 已經 2003 年 7 月 30 日國務院第 16 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200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偫頊丶覍毝臧嗽掳巳栈橐龅怯洍l例婚姻登記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婚姻登記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
54、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35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臺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第三條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員應當接受婚姻登記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橐龅怯洐C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
55、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第二章結婚登記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
56、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36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
57、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第六條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37第八條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第九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婚姻登記機
58、關請求撤銷其婚姻的,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二)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橐龅怯洐C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
59、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38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
60、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第四章婚姻登記檔案和婚姻登記證第十五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橐龅怯洐n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第十六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后,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
61、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第五章罰則第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婚姻登記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39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為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二)玩忽職守造成婚姻登記檔案損失的;(三)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發結婚證、離婚證超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的。違反前款第(三)項規定收取的費用,應當退還當事人。第六章附則第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可以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為男女雙方均居住于駐在國的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
62、。第二十條本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證由國務院民政部門規定式樣并監制。第二十一條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領結婚證、離婚證應當交納工本費。工本費的收費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并公布。第二十二條本條例自 200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994 年 1 月 12 日國務院批準、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發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同時廢止。40(三)(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字號】國辦發1994104 號【發布日期】1994.12.06【實施日期】1994.12.06【時效性】現行
63、有效【效力級別】國務院規范性文件(國辦發(國辦發19941994104104 號)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一些從事涉外婚姻介紹的機構及某些不法分子為了牟取暴利,串通境外人員,借介紹婚姻之名,將我國一些婦女騙出境外,釀成不少悲劇,嚴重損害了我國的民族尊嚴和民族感情。為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保障我國婦女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的聲譽,經國務院批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嚴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任何個人不得采取欺騙手段或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對已成立的從事或變相從事
64、涉外婚姻介紹的機構,由民政部門會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聯合進行清查,一經查出,堅決取締;對在婚姻介紹活動中采取欺騙手段或牟取暴利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者,要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對本通知下發后仍繼續從事涉外婚姻介紹的單位和以營利為目的從事41這種婚姻介紹的個人,一經發現,由民政部門會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沒收非法所得并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情節嚴重且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懲處。同時,當地人民政府要追究其主管部門或掛靠單位及其負責人的行政責任。任何人如發現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的單位和采取不正當手段從事涉外婚姻介紹的個人,可向各級民政、公安部門舉報。我駐外使、領館如發現國內的單位或個人串通
65、境外人員從事不正當的涉外婚姻介紹活動,應及時報告民政部和外交部。二、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新聞媒體不得播放或刊登涉外征婚廣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張貼或散發此類征婚廣告。三、加強國內婚姻介紹歸口管理。目前,國內婚姻介紹由于缺乏歸口管理,出現了放任自流的狀況,這也是導致涉外婚姻介紹混亂的原因之一。為此,今后凡申請成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的,應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民政部門要對國內婚姻介紹活動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本通知內容由民政部負責解釋。國務院辦公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六日42(四)(四)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國務
66、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涉外婚姻幾個問題的請示的通知全部關于涉外婚姻幾個問題的請示的通知【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字號】國辦發198463 號【發布日期】1984.08.03【實施日期】1984.08.03【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國務院規范性文件(國辦發(國辦發198419846363 號)號)一九八四年八月三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涉外婚姻幾個問題的請示,已經國務院批準,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附:關于涉外婚姻幾個問題的請示關于涉外婚姻幾個問題的請示國務院:自頒布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
67、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以后,各方面反映是好的,辦事效率也有所提高。但仍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F將我們的意見報告如下:一、提高對中外通婚的認識。目前仍有一些單位和個人對中央領導同志關于中外通婚要“放寬、快辦”的指示理解不深,“左”的思想影響仍存在。有的把中國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視為受資本主義的影響,視為不正43當的行為,甚至加以阻撓。應該看到,中外通婚在我國歷史上早已存在,不同國籍的人互相通婚,在近代更是通常的事情。我國已把“禁止破壞婚姻自由”寫入憲法,只要男女雙方符合我國婚姻法和關于中外通婚規定的條件,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干涉。因此,建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央各部門要在干部中進行宣傳教育,
68、加深對中央領導同志關于中外通婚指示的理解,排除“左”的思想干擾,增強法制觀念,嚴格按照國務院批轉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關于修訂中國人同外國人結婚問題的內部規定的請示的通知(國發1983128 號文件)的規定辦事,以保證中外通婚的正常進行。二、清理過去關于限制中外通婚的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頒發后,有些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對過去限制中外通婚的規定沒有進行相應的清理,一些老的規定沒有廢除,影響著新 規定的貫徹執行。因此,我們建議,一切國家機關,應以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為依據進行一次清理,凡與此相違背的規定,一律撤銷。關于學生、學徒工,在學習、學徒或見習期間
69、不準結婚的規定,也適用于涉外通婚問題;涉外工作單位可以作出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與外國人談戀愛,違反者可予以辭退的規定,對違反本單位規定者應按本單位規定處理。但對他們的結婚問題,仍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對要求在中國境內登記結婚的當事人,其所在單位(包括退學或辭退后的原所在單位)應按照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向涉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證明,由涉外婚姻登記機關依照國家規定,審查是否準予登記結婚。單位對當事人同外國人結婚有異議的,可同時將意見通知涉外婚姻登記機44關,供其審查時參考。對拒不出具證明的單位,涉外婚姻登記機關有權代表政府進行督促。涉外婚姻登記機關,應嚴格按照國務院批轉民政部、外交部、公安
70、部關于修訂中國人同外國人結婚問題的內部規定的請示通知(國發 1983 128 號文件)精神辦理涉外婚姻登記。遇有重大疑難問題,應會同外事、公安、國家安全部門共同研究確定。三、關于掌握重大機密人員不準同外國人結婚問題。目前在掌握上有偏嚴的現象。我們認為:所謂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主要是指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機密和科技尖端機密的人員。他們所知機密泄露后,對國家安全不利或將損害國家的重大利益。對于不準與外國人結婚的單位的人員,及其他單位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都應事先進行教育,宣布不準和外國人談戀愛,不準同外國人結婚的規定。如果本人不聽從教育、不服從規定,由本單位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屬于掌握重大機密的人
71、員,應予調離或解雇,并在其所掌握機密失效后,方準許與外國人結婚。對國家機關、科研、企事業單位掌握一般對外保密事項,一旦泄露,在一定時期內會使我們在政治上或經濟上遭受一定損失的工作人員,如果與外國人談戀愛,應要求他們必須事先向組織報告,對要求同外國人結婚的人,應先調離工作崗位,間隔一定時間后,方準許與外國人結婚。間隔時間的長短,應由所在單位根據其所知保密事項的失效時間,實事求是地確定。間隔時間確定后應正式通知當事人,教育他們在此期間內不得向外國人泄露所知保密事項。對國家機關、科研、企事業單位不掌握對外保密事項的一般工作人員,不能視為掌握重大機密人員。他們和外國人通婚的問題,按一般公民對待。以上報
72、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45三、部門規章三、部門規章(一)(一)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 中有關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發布部門】民政部【發文字號】民發2020116 號【發布日期】2020.11.24【實施日期】2021.01.01【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部門規范性文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將于 2021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根據民法典規定,對婚姻登記有關程序等作出如下調整:一、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請求撤銷業務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
73、條第一款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币虼?,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的撤銷婚姻申請,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四條第三款、第五章廢止,刪除第十四條第(五)項中“及可撤銷婚姻”、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中“撤銷受脅迫婚姻”及第七十二條第(二)項中“撤銷婚姻”表述。二、調整離婚登記程序46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千零七十七條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離婚登記按如下程序辦理:(一)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1.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2.符合婚姻登記工作
74、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3.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附件 1)。(二)受理?;橐龅怯泦T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員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并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員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橐龅怯泦T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附件 2)。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
75、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附件 3)的,應當出具。(三)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47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附件 4)。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附件 5),并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并存檔。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76、四)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橐龅怯洐C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和第五十七條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橐龅怯洐C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附件 7)的,應當出具。(五)登記(發證)?;橐龅怯洐C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八條至六十條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橐龅怯泦T在當事人持有的兩份
77、離婚協議書上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橐龅怯浱幠暝氯铡钡拈L方形紅色印章并填寫日期。多頁離婚協議書同時在騎縫處加蓋此印章,騎縫處不填寫日期。當事人親自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原件存檔?;橐?8登記處在存檔的離婚協議書加蓋“登記處存檔件年月日”的長方形紅色印章并填寫日期。三、離婚登記檔案歸檔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建立離婚登記檔案、形成電子檔案。歸檔材料應當增加離婚登記申請環節所有材料(含附件 1、4、5)。四、工作要求(一)加強宣傳培訓。要將本通知納入信息公開的范圍,將更新后的婚姻登記相關規定和工作程序及時在相關網站、婚姻登記場所公開,讓群眾知悉婚姻登記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78、,最大限度做到便民利民。要抓緊開展教育培訓工作,使婚姻登記員及時掌握通知的各項規定和要求,確?;橐龅怯浌ぷ饕婪ㄒ酪庨_展。(二)做好配套銜接。要加快推進本地區相關配套制度的“廢改立”工作,確保與本通知的規定相一致。要做好婚姻登記信息系統的升級,及時將離婚登記的申請、撤回等環節納入信息系統,確?;橐龅怯洺绦虻挠行с暯?。(三)強化風險防控。要做好分析研判,對通知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和問題要有應對措施,確保矛盾問題得到及時處置。要健全請示報告制度,在通知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重要問題和有關情況,要及時報告民政部。本通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民政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民發2015230 號)
79、中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49知為準。附件:1.離婚登記申請書2.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3.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4.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5.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6.離婚登記聲明書7.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8.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民 政 部2020 年 11 月 24 日50附件 1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登記申請書(受理編號:區劃代碼+六位流水號)男方姓名:_國籍:_身份證件號碼:_常住戶口所在地:_手機號碼:_女方姓名:_國籍:_身份證件號碼:_常住戶口所在地:_手機號碼:_我們于_年_月_日,在_登記結婚,結婚證字號_現因_申請離婚。我們雙方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
80、達成協商一致的意見,雙方均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上述申請內容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法律責任。申請人(簽名并按指紋):_年_月_日申請人(簽名并按指紋):_年_月_日受理人(簽名):_年_月_日51附件 252附件 3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_、_:你們于_年_月_日向本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申請,因欠缺下列中劃的要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非雙方自愿;未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商一致的意見;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申請;男女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或者中國駐外使(領)
81、館辦理的;本婚姻登記機關不具有管轄權;缺男女方戶口簿;缺男女方身份證;缺男女方結婚證或者相關證明材料;男女方身份證不在有效期內;男女方常住戶口遷出后未重新落戶;男女方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不一致;其他(注明原因)?;橐龅怯洐C關(印章)_年_月_日53附件 4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N0:區劃代碼+六位流水號)申請人姓名:_國籍:_身份證件號碼:_手機號碼:_常住戶口所在地:_對方姓名:_國籍:_身份證件號碼:_手機號碼:_常住戶口所在地:_我們于_年_月_日向_婚姻登記處提出離婚登記申請,現因下列中劃的原因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協商一致;男
82、女雙方自愿維持婚姻關系;本人對方不愿離婚;其他(需注明具體原因)。申請人:_受理人:_(簽名并按指紋)(簽名)_年_月_日_年_月_日54附件 555附件 6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登記聲明書我們雙方自愿離婚,謹此聲明:男方姓名:_國籍:_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民族:_職業:_文化程度:_身份證件號碼:_常住戶口所在地:_女方姓名:_國籍:_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民族:_職業:_文化程度:_身份證件號碼:_常住戶口所在地:_我 們 于 _ 年 _ 月 _ 日 登 記 結 婚,結 婚 證 字 號:_,離婚原因是_。我們于_年_月_日提出離婚登記申請,現離婚冷靜期屆滿,我們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
83、事項協商一致且共同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法律責任。聲明人:_年_月_日(簽名并按指紋)_監誓人:_年_月_日(注:聲明人簽名須在監誓人面前完成)56附件 7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_、_:你們于_年_月_日到本婚姻登記機關正式辦理離婚登記,因欠缺下列中劃的要件,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非雙方自愿;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未達成書面協議;男女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的;本婚姻登記機關不具有管轄權;缺男女方戶口簿;缺男女方
84、身份證;缺男女方結婚證;缺男女 2 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張;男女方身份證不在有效期內;男女常住戶口遷出后未重新落戶;男女方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不一致;其他(注明原因)?;橐龅怯洐C關(印章)年月日57附件 8離登記審查處理表離登記審查處理表申請人姓名(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身份證件號碼國籍民族職業文化程度離婚原因提供證件材料審查意見申請日期年月日登記日期年月日離婚證字號離婚證印制號承辦機關名稱登記員簽名年月日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男方:年月日女方:年月日備注58(二)(二)全國婦聯、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全國婦聯、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
85、部關于做好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的意見政部、司法部關于做好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的意見婚姻家庭關系是基礎社會關系,婚姻家庭和諧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和前提。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的歷史時期,傳統婚姻家庭觀念和穩定性受到沖擊,相關矛盾糾紛易發多發,有的甚至引發刑事案件乃至重大命案,嚴重損害家庭成員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為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做好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增強政治
86、責任感,提高工作預見性,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以調解為重要渠道,以防范婚姻家庭糾紛激化引發命案為重點,健全完善預防化解婚姻家庭糾紛工作機制,【發布部門】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發文字號】婦字201713 號【發布日期】2017.03.17【實施日期】2017.03.17【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部門規范性文件59引導社會公眾建立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二)基本原則。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發揮人民法院、公安、司法行政、
87、民政等部門職能作用,發揮婦聯組織的工作優勢,完善銜接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為群眾化解婚姻家庭糾紛提供多元、便捷的服務。堅持預防為主,把群眾滿意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預測預警預防能力,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努力做到發現在早、防范在先、處置在小,著力建設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注重從源頭上減少婚姻家庭糾紛的產生,以家庭平安促進社會平安。堅持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婚姻家庭糾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扎實開展基層婚姻家庭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一)健全婚姻家庭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各級綜治組織要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切實做好調查研究、組織協調、督導檢查、考評、推動等工作,深化“平安家庭”
88、建設,推進婚姻家庭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針對婚姻家庭糾紛,推動建立集中排查調處和經常性排查調處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并將分析研判婚姻家庭糾紛作為會議的重要內容,及時掌握婚姻家庭糾紛總體情況,對可能引發惡性案事件的苗頭性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工作責任,推動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以農村地區為重點,根據本地區婚姻家庭糾紛發生規律特點,組60織力量加強春節前后和農民工返鄉期等重點時段的專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行動。推動基層組織健全完善農村留守老人、婦女、兒童關愛幫扶體系,重點關注有兩地分居、招婿、失獨、婚姻關系變化、扶養關系變
89、動、發生遺產繼承等情況的家庭,定期了解情況,對家庭關系不和的主動上門做工作、給予重點幫扶,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措施實,有效預防矛盾糾紛的發生、激化。推動加大對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的培育扶持力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支持律師事務所或其他具有調解功能的組織根據當事人的需求提供婚姻家庭糾紛多元化解服務并適當收取費用。(二)充分發揮綜治中心和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治中心建設與管理規范要求加強各級綜治中心建設,發揮其平臺作用。確保到 2020 年,在鄉鎮及以上地方各級綜治中心,通過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婦聯等單位派
90、員入駐辦公,或依托綜治信息系統、綜治視聯網進行信息共享和可視化辦公,全部建立婚姻家庭糾紛多元化解的協作聯動工作機制;縣鄉兩級綜治中心全部建立婦女兒童維權站或婚姻家庭糾紛專門調處窗口,為相關工作開展提供必要場所;村(社區)綜治中心,全部建立矛盾糾紛調處室,并與警務室(站)、相關調解組織工作實現銜接,及時發現、處置婚姻家庭糾紛。推進基層綜治中心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站)建設,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引入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咨詢師、社會工作師等專業隊伍,就婚姻家庭問題開展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等工作。推動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全覆蓋,發揮其“底座”作用。整合條線資源,設立綜61合網格員,將定期入戶走訪
91、、排查上報、先期處置婚姻家庭糾紛作為網格員的重要職責。組織社區工作者、網格員及平安志愿者、“五老人員”等社會力量,發揮好他們的人緣、地緣優勢,推動工作進一步向樓棟(院落)、家庭延伸,第一時間發現并處置婚姻家庭糾紛。(三)切實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參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進一步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深入社區、家庭、群眾,及時排查發現婚姻家庭糾紛的苗頭和線索,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化解穩控。要積極貫徹落實反家庭暴力法,依法處置家庭暴力行為,嚴防矛盾激化升級。進一步加強與綜治組織、司法行政機關、人民法院、婦聯等單位及有關調解組織的銜接配合,有條件的公安派出所
92、等基層執法單位可以設立人民調解室,及時調解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最大限度預防一般性婚姻家庭糾紛轉化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四)有效發揮婦聯組織在家庭和社區的工作優勢。各級婦聯組織要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和家庭美德教育,推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組織開展“建設法治中國 巾幗在行動”、尋找“最美家庭”等活動,建好各級婦聯信訪接待室,暢通 12338 婦女維權服務熱線,拓展網絡等渠道,及時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投訴。推進城鄉社區“婦女之家”、縣鄉兩級綜治中心婦女兒童維權站建設,協助調處婚姻家庭糾紛及其他涉及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案件,做好矛盾排查、心理疏導、糾紛調解、信訪
93、代理、法律幫助、困難幫扶等工作。發揮婦聯的組織和人才優勢,加大與相關單位的62銜接配合力度,推進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積極參與婚姻家庭糾紛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工作。三、加強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一)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根據矛盾糾紛化解需要,因地制宜推進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鼓勵在縣(市、區),由婦聯組織會同司法行政機關等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選聘法律、心理、社會工作等領域的專家、實務工作者和婦聯維權干部等擔任人民調解員,建立專家庫,調解疑難糾紛。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遍及城鄉、熟悉社情民意的優勢,選聘專兼職調
94、解員,配備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力量,逐步增強調解工作的專業性,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就地化解婚姻家庭糾紛?;橐黾彝ゼm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要以方便群眾為原則選擇辦公地點和辦公場所,有條件的基層綜治中心應當為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提供辦公場所,辦公場所應懸掛統一的人民調解標牌和標識,公開人民調解制度及調委會組成人員。(二)著力建設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司法行政機關要與婦聯組織合作加強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設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調解員公益崗位,彌補專職調解力量的不足。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專業指導,把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員納入司法行政系統培訓計劃。通過舉辦培訓班、案例研討等
95、形式,組織開展社會性別意識、法律、心理、社會工作等多方面的專業培訓,支持調解員獲得法律職業資格、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婚姻家庭咨詢師、心理咨詢師等資63質,增強調解員促進男女平等、堅持兒童利益優先以及保護家庭弱勢群體利益的意識,提高調解員專業能力和素質,打造一支專業水平過硬、調解技能嫻熟的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隊伍,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以及婚姻家庭輔導等工作領域發揮積極作用。(三)切實加強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經費保障。推動落實人民調解法和財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見等相關規定,各級地方財政安排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和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提高保障標準,建
96、立動態增長機制。加快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把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按照規定的購買方式和程序積極組織實施,并逐步加大購買力度。建立健全“以案定補”、“以獎代補”等辦法,引導激勵調解員愛崗奉獻,落實好因公致傷致殘、犧牲人民調解員的醫療、生活救助和撫恤優待政策。鼓勵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通過吸納社會捐贈、公益贊助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渠道籌措經費,提高保障水平。四、大力推進結婚登記頒證和婚姻家庭輔導工作(一)加強結婚登記頒證工作。民政部門要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婚前教育工作,讓婚姻當事人在接受教育中慎思明辨,培養成熟理性的婚姻觀念,掌握經營婚姻家庭的技巧。要在堅持自愿、免
97、費的前提下,深入推進結婚登記頒證工作,讓當事人在莊重神圣的頒證儀式中感悟婚姻家庭所蘊含的責任與擔當。(二)推進婚姻家庭輔導工作。民政部門要加強婚姻家庭輔導室建設,發揮好社會組織和專業人才隊伍的積極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64方式,開展婚姻家庭輔導工作?;橐龅怯洐C關應圍繞群眾需求,在堅持事前告知、自愿接受的前提下,免費提供心理疏導、糾紛調解、法律咨詢等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預防和化解糾紛,促進婚姻家庭的和諧穩定。要善于運用互聯網、手機等新載體,不斷擴大婚姻輔導工作受眾,提高婚姻輔導工作實效。五、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一)穩步推進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人民法院要總結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
98、經驗,研究制定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規程,積極推動健全婚姻家庭案件審判組織和審判隊伍,設立家事審判庭和家事審判團隊,選任符合條件的家事主審法官,聘用、培養家事調查員、心理輔導員等審判輔助人員。加強家事審判工作人員調解技能、心理學知識等方面的系統培訓。加強硬件設施配置,提升業務裝備配備水平。針對家事審判特點,著眼于修復家庭關系,堅持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則,從審判組織、隊伍建設、證明標準、制止家庭暴力、家庭財產申報、訴訟程序等多方面進行家事審判專業化探索,逐步形成不同于財產類案件的審判模式。(二)把調解貫穿婚姻家庭訴訟全過程。人民法院要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完善特邀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名
99、冊制度,通過委托調解、委派調解、特邀調解做好婚姻家庭案件調解工作。鼓勵相關調解組織在訴調對接平臺設立調解工作室,辦理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調解的案件,推動構建司法、行政和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模式。積極試行家事案件調解前置制度,落實離婚等案件應當調解的規定,65把調解貫穿于訴前、訴中、訴后全過程。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鼓勵雙方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六、強化工作支持(一)加強信息化建設。依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化綜合平臺,按照相關數據和技術標準,建設在線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完善信息溝通機制,推動綜治組織和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婦聯等單
100、位相關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數據的共享共用,做好婚姻家庭糾紛的在線受理、統計、督辦、反饋等工作。依托“雪亮工程”建設,拓展和聯接相關視頻會議、視頻通信系統,逐步延伸至村(社區),開展視頻調解等工作,使專業矛盾糾紛調解資源向基層延伸。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糾紛網上專家庫,建立在線法律咨詢、在線調解和訴訟案件在線立案、在線審判系統,滿足人民群眾對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的需求。開發應用平安建設移動客戶端、平安建設微信公眾號等,建立激勵機制,鼓勵網格員、志愿者和廣大群眾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時上報矛盾糾紛,提升隱患發現能力,逐步探索為群眾提供“掌上咨詢”“掌上調解”等服務。通過加強信息化支撐,構建“互聯網”婚姻家庭
101、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格局,推動各單位建立更為靈活的對接協作、跟蹤服務制度,使矛盾糾紛在不同發展階段、不同情況下,都有相應的力量介入開展工作,確?!懊癫晦D刑、刑不轉命”。(二)嚴格落實責任。貫徹實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堅持獎懲并舉,充分運用通報、約談、掛牌督辦、一票否決權制等責任督導和追究措施,66壓實各地各有關部門預防化解婚姻家庭糾紛的責任。發揮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的作用,完善“平安家庭”考評標準,堅持問題導向,將因婚姻家庭糾紛引發“民轉刑”重大命案等情況作為“平安家庭”考評的重要指標,引導強化命案防控意識和防控責任。加強督導檢查,對于因婚
102、姻家庭糾紛引發的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包括本數,下同)命案,省級綜治組織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工作組進行督查,督促當地分析原因,找準癥結,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限期進行整改。對發生因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一次死亡 6 人以上命案或一年內發生因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命案超過 3 起的市(地、州、盟),要納入本?。▍^、市)公共安全、治安問題相對突出的市(地、州、盟)核報范圍。(三)營造良好氛圍。以貫徹落實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為重點,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家庭暴力。倡導夫妻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敬老愛幼,互助友愛
103、,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大力開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注重用典型案例和“大白話”“身邊事”釋理說法,努力為建設和諧婚姻家庭關系營造良好法治氛圍。加強村居(社區)公共法律服務,推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重點加強面向農村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工作,使廣大群眾享受到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務,進一步增強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維護權益的意識。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通過制訂完善村民公約、社區公約,發揮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事理事會等作用,引導農67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革除高額彩禮等陋習,樹立文明新風。全國婦聯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2017 年 3 月 17
104、日68(三)(三)民政部關于印發民政部關于印發 的通知的通知【發布部門】民政部【發文字號】民發2015230 號【發布日期】2015.12.08【實施日期】2016.02.01【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部門規范性文件民發民發20152015230230 號號第一章第一章總總則則第一條為加強婚姻登記規范化管理,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制定本規范。第二條各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本規范,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婚姻登記工作。第二章第二章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第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行政職能的機關。第四條婚姻登記機關履行下列職責:(一)
105、辦理婚姻登記;(二)補發婚姻登記證;(三)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五)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第五條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69(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二)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
106、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三)現役軍人由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橐龅怯洐C關不得違反上述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第六條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本規范要求設置婚姻登記處。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設置、變更或撤銷婚姻登記處,應當形成文件并對外公布;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設置、變更或撤銷婚姻登記處,應當形成文件,對外公布并逐級上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相應調整婚姻登記信息系統使用相關權限。第七條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設置的婚
107、姻登記處分別稱為:?。ㄗ灾螀^、直轄市)民政廳(局)婚姻登記處,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縣(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70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h、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設置多個婚姻登記處的,應當在婚姻登記處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第八條婚姻登記處應當在門外醒目處懸掛婚姻登記處標牌。標牌尺寸不得小于 1500mm300mm 或 550mm450mm。第九條婚姻登記處應當按照民政部要求,使用全國婚姻登記工作標識。第十條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刻制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印章和鋼印。專用印章和鋼印為圓形,直徑 35 mm
108、?;橐龅怯浌ぷ鳂I務專用印章和鋼印,中央刊“”,“”外圍刊婚姻登記處所屬民政廳(局)或鄉(鎮)人民政府名稱,如:“省民政廳”、“市民政局”、“市區民政局”、“縣民政局”或者“縣鄉(鎮)人民政府”?!啊毕路娇盎橐龅怯泴S谜隆?。民政局設置多個婚姻登記處的,“婚姻登記專用章”下方刊婚姻登記處序號。第十一條婚姻登記處應當有獨立的場所辦理婚姻登記,并設有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可合并為相應數量的婚姻登記室?;橐龅怯泩鏊鶓攲挸?、莊嚴、整潔,設有婚姻登記公告欄?;橐龅怯浱幉坏迷O在婚紗攝影、婚慶服務、醫療等機構場所內,上71述服務機構不得設置在婚姻登記場所內。第十二條
109、婚姻登記處應當配備以下設備:(一)復印機;(二)傳真機;(三)掃描儀;(四)證件及紙張打印機;(五)計算機;(六)身份證閱讀器。第十三條婚姻登記處可以安裝具有音頻和視頻功能的設備,并妥善保管音頻和視頻資料?;橐龅怯泩鏊鶓斉鋫浔匾墓卜赵O施,婚姻登記當事人應當按照要求合理使用。第十四條婚姻登記處實行政務公開,下列內容應當在婚姻登記處公開展示:(一)本婚姻登記處的管轄權及依據;(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則以及夫妻的權利、義務;(三)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的條件與程序;(四)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條件與程序;(五)無效婚姻及可撤銷婚姻的規定;(六)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七)婚姻登記員職責及其照片、編號;(八)
110、婚姻登記處辦公時間和服務電話,設置多個婚姻登記處的,72應當同時公布,巡回登記的,應當公布巡回登記時間和地點;(九)監督電話。第十五條婚姻登記處應當備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及其他有關文件,供婚姻當事人免費查閱。第十六條婚姻登記處在工作日應當對外辦公,辦公時間在辦公場所外公告。第十七條婚姻登記處應當通過省級婚姻登記信息系統開展實時聯網登記,并將婚姻登記電子數據實時傳送給民政部婚姻登記信息系統。各級民政部門應當為本行政區域內婚姻登記管理信息化建設創造條件,并制定婚姻登記信息化管理制度?;橐龅怯浱帒攲⒈4娴谋据爡^未錄入信息系統的婚姻登記檔案錄入婚姻登記歷史數據補錄系統。第十八條婚姻登
111、記處應當按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管理婚姻登記檔案。第十九條婚姻登記處應當制定婚姻登記印章、證書、紙制檔案、電子檔案等管理制度,完善業務學習、崗位責任、考評獎懲等制度。第二十條婚姻登記處應當開通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功能和咨詢電話,電話號碼在當地 114 查詢臺登記。具備條件的婚姻登記處應當開通互聯網網頁,互聯網網頁內容應當包括:辦公時間、辦公地點;管轄權限;申請結婚登記的條件、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申請離婚登記的條件、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程序和需要的證明材料、撤銷婚姻的程序等內容。73第二十一條婚姻登記處可以設立婚姻家庭輔導室,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公開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
112、庭輔導員,并在堅持群眾自愿的前提下,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橐黾彝ポo導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之一:(一)社會工作師;(二)心理咨詢師;(三)律師;(四)其他相應專業資格。第二十二條婚姻登記處可以設立頒證廳,為有需要的當事人頒發結婚證。第三章第三章婚姻登記員婚姻登記員第二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配備專職婚姻登記員?;橐龅怯泦T人數、編制可以參照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標準確定。第二十四條婚姻登記員由本級民政部門考核、任命?;橐龅怯泦T應當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進行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婚姻登記員培訓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其他人員不得從事本規范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工作?;橐龅怯泦T培訓考核
113、合格證明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統一印制?;橐龅怯泦T應當至少每 2 年參加一次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舉辦的業務培訓,取得業務培訓考核合格證明?;橐龅怯浱帒敿皶r將婚姻登記員上崗或離崗信息逐級上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上報的信息及時調整74婚姻登記信息系統使用相關權限。第二十五條婚姻登記員的主要職責:(一)負責對當事人有關婚姻狀況聲明的監誓;(二)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結婚、離婚、補發婚姻登記證、撤銷受脅迫婚姻的條件;(三)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簽發婚姻登記證;(四)建立婚姻登記檔案。第二十六條婚姻登記員應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熟練使用婚姻登記信息系統,文明執法,熱情
114、服務?;橐龅怯泦T一般應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橐龅怯泦T上崗應當佩帶標識并統一著裝。第四章第四章結婚登記結婚登記第二十七條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第二十八條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當事人男年滿 22 周歲,女年滿 20 周歲;(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六)雙方自愿結婚;(七)當事人提交 3 張 2 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75(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第二十九條內地居
115、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第三十條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
116、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第三十一條香港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一)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二)香港居民身份證;(三)經香港委托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76第三十二條澳門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一)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二)澳門居民身份證;(三)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第三十三條
117、臺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一)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二)本人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三)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第三十四條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
118、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第三十五條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77(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第三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二)查驗本規范第二十
119、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三)自愿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紋;(四)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第三十七條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第三十八條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的填寫:(一)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項目的填寫,按照下列規定通過計算機完成:1.“申請人姓名”:當事人是中國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寫;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當事人護照上的姓名填寫。78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按照身份證件上的出
120、生日期填寫為“年月日”。3.“身份證件號”:當事人是內地居民的,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當事人是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的,填寫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證號,并在號碼后加注“(香港)”、“(澳門)”或者“(臺灣)”;當事人是華僑的,填寫護照或旅行證件號;當事人是外國人的,填寫當事人的護照或旅行證件號。證件號碼前面有字符的,應當一并填寫。4.“國籍”:當事人是內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的,填寫“中國”;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護照上的國籍填寫;無國籍人,填寫“無國籍”。5.“提供證件情況”:應當將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證明逐一填寫,不得省略。6.“審查意見”:填寫“符合結婚條件,準予登記”。7
121、.“結婚登記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填寫為:“年月日”。填寫的日期應當與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一致。8.“結婚證字號”填寫式樣按照民政部相關規定執行,填寫規則見附則。9.“結婚證印制號”填寫頒發給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印制的號碼。10.“承辦機關名稱”:填寫承辦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處的名稱。(二)“登記員簽名”:由批準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員親筆簽名,不得使用個人印章或者計算機打印。79(三)在“照片”處粘貼當事人提交的照片,并在騎縫處加蓋鋼印。第三十九條結婚證的填寫:(一)結婚證上“結婚證字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國籍”“登記日期”應當與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相應項目完全一致。(二
122、)“婚姻登記員”:由批準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員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親筆簽名,簽名應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個人印章或者計算機打印。(三)在“照片”欄粘貼當事人雙方合影照片。(四)在照片與結婚證騎縫處加蓋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鋼印。(五)“登記機關”:蓋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印章(紅?。?。第四十條婚姻登記員在完成結婚證填寫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對、檢查。對填寫錯誤、證件被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將證件報廢處理,重新填寫。第四十一條頒發結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一)向當事人雙方詢問核對姓名、結婚意愿;(二)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三)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
123、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中簽名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80代按指紋。(四)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五)祝賀新人。第四十二條申請補辦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第四十三條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第四十四條婚姻登記員每辦完一對結婚登記,應當依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應當存檔的材料進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現原始材料丟失、損毀情況。第四十五條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
124、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第五章第五章撤銷婚姻撤銷婚姻第四十六條受脅迫結婚的婚姻當事人,可以向原辦理該結婚登記的機關請求撤銷婚姻。第四十七條撤銷婚姻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報批-公告的程序辦理。第四十八條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81(三)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 1 年;(四)當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2.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3.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的相關材料,或者人民
125、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第四十九條符合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處按以下程序進行:(一)查驗本規范第四十八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二)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簽名并按指紋。(三)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第五十條婚姻登記處擬寫“關于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符合撤銷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批準,并印發撤銷決定。第五十一條婚姻登記處應當將關于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并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 30 日。第五十二條婚姻登記處對不符合撤銷婚姻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撤
126、銷原因,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第五十三條除受脅迫結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請求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82第六章第六章離婚登記離婚登記第五十四條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第五十五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六)當事人各提交 2 張 2 寸
127、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第五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并進行筆錄,筆錄當事人閱后簽名。(二)查驗本規范第五十五條規定的證件和材料。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并提供加蓋查檔83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三)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
128、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紋;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四)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上現場簽名;婚姻登記員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XXXX 婚姻登記處 XX年 XX 月 XX 日”的長方形印章。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當事人因離婚協議書遺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記機關復印其離婚協議書的,按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查閱婚姻登記檔案。離婚登記完成后,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第五十七條婚姻登記員對
129、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分別參照本規范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填寫。第五十八條婚姻登記員在完成離婚證填寫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對、檢查。對打印或者書寫錯誤、證件被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將證件報廢處理,重新填寫。84第五十九條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一)向當事人雙方詢問核對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二)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中簽名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三)
130、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橐龅怯浱帯?。注銷后的結婚證復印存檔,原件退還當事人。(四)將離婚證頒發給離婚當事人。第六十條婚姻登記員每辦完一對離婚登記,應當依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應當存檔的材料進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現原始材料丟失、損毀情況。第六十一條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第七章第七章補領婚姻登記證補領婚姻登記證第六十二條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
131、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第六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應當按85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序進行。第六十四條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三)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身份證件;(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
132、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系,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系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第六十五條婚姻登記員受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查驗本規范第六十四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二)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紋;86(三)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四)申請補領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提交 3 張 2 寸雙方近期
133、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請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提交 2 張 2 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第六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審查,符合補發條件的,填寫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參照本規范第三十八條規定填寫。第六十七條補發婚姻登記證時,應當向當事人詢問核對姓名、出生日期,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中簽名并按指紋,將婚姻登記證發給當事人。第六十八條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采信。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到法定婚齡,通過非法手段騙取婚姻登記,其在申請補領時仍未達法定婚齡的,婚
134、姻登記機關不得補發結婚證;其在申請補領時已達法定婚齡的,當事人應對結婚登記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婚姻登記機關補發的結婚證登記日期為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之日。第六十九條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離婚或喪偶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結婚證;當事人辦理過離婚登記的,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復婚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離婚證。第七十條婚姻登記機關對不具備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第八章第八章監督與管理監督與管理87第七十一條各級民政部門應當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本級民政部門設立的婚姻登記處和下級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監督檢查。第七十二條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婚姻登記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
135、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為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二)違反程序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發放婚姻登記證、撤銷婚姻的;(三)要求當事人提交婚姻登記條例和本規范規定以外的證件材料的;(四)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者增加收費項目的;(五)玩忽職守造成婚姻登記檔案損毀的;(六)購買使用偽造婚姻證書的;(七)違反規定應用婚姻登記信息系統的。第七十三條婚姻登記員違反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給當事人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由婚姻登記機關承擔對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并對承辦人員進行追償。第七十四條婚姻登記證使用單位不得使用非上級民政部門提供的婚姻登記證。各級民政部門發現本行政區域內有使用非上
136、級民政部門提供的婚姻登記證的,應當予以沒收,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和行政責任。第七十五條婚姻登記機關發現婚姻登記證有質量問題時,應當及時書面報告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國務院民政部門。第七十六條人民法院作出與婚姻相關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后,當88事人將生效司法文書送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司法文書復印件存檔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婚姻登記信息系統?;橐龅怯洐C關應當加強與本地區人民法院的婚姻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婚姻信息數據庫。第九章第九章附附則則第七十七條本規范規定的當事人無配偶聲明或者證明,自出具之日起 6 個月內有效。第七十八條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婚姻登記的,“結婚證字號”填
137、寫式樣為“Jaaaaaa-bbbb-cccccc”(其中“aaaaaa”為 6位行政區劃代碼,“bbbb”為當年年號,“cccccc”為當年辦理婚姻登記的序號)?!半x婚證字號”開頭字符為“L”?!把a發結婚證字號”開頭字符為“BJ”?!把a發離婚證字號”開頭字符為“BL”??h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設立多個婚姻登記巡回點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明確字號使用規則,規定各登記點使用號段。鄉(鎮)人民政府辦理婚姻登記的,行政區劃代碼由 6 位改為 9 位(在縣級區劃代碼后增加三位鄉鎮代碼),其他填寫方法與上述規定一致。對為方便人民群眾辦理婚姻登記、在行政區劃單位之外設立的婚姻登記機關,其行政區劃代碼由省級人
138、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前四位取所屬地級市行政區劃代碼前四位,五六位為序號(從 61 開始,依次為 62、63、99)的方式統一編碼。第七十九條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的“本人無配偶證明”等89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翻譯成中文。當事人未提交中文譯文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橐龅怯洐C關可以接受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文本。第八十條本規范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實施。90(四)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辦法(四)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辦法【發布部門】民政部【發文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 45 號【發布日期】2012.08.08【實施日期】2012.10.01
139、【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部門規章(20122012 年年 8 8 月月 8 8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 4545 號公布)號公布)第一條 為規范邊民婚姻登記工作,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婚姻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邊民是指中國與毗鄰國邊界線兩側縣級行政區域內有當地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中國與毗鄰國就雙方國家邊境地區和邊民的范圍達成有關協議的,適用協議的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在中國邊境地區辦理婚姻登記。第四條 邊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邊境地區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邊境地區婚姻登記機關
140、應當按照便民原則在交通不便的鄉(鎮)巡回登記。第五條 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在中國邊境地區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中國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91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中國邊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證明材料:(一)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毗鄰國邊民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一)能夠證明本人邊民身份的有效護照、國際旅行證件或者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
141、(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由毗鄰國邊境地區與中國鄉(鎮)人民政府同級的政府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第七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第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92第九條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辦法關于結婚登記的規定。第十
142、條 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不成立夫妻關系。第十一條 因受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邊民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其婚姻。受脅迫方應當出具下列證件、證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證件;(二)結婚證;(三)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四)公安機關出具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受脅迫方為毗鄰國邊民的,其身份證件包括能夠證明邊民身份的有效護照、國際旅行證件或者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件?;橐龅怯洐C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第十二條 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
143、在中國邊境地區自愿離婚的,應當共同到中國邊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三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證明材料:(一)本人的結婚證;(二)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93除上述材料外,辦理離婚登記的中國邊民還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毗鄰國邊民還需要提供能夠證明邊民身份的有效護照、國際旅行證件或者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十四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
144、事行為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第十六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辦法關于結婚登記的規定。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中國邊民可以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毗鄰國邊民可以持能夠證明邊民身份的有效護照、國際旅行證件或者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中國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p>
145、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94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995 年頒布的中國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管理試行辦法(民政部令第 1 號)同時廢止。95(五)(五)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發布部門】民政部,國家檔案局【發文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檔案局令第32 號【發布日期】2006.01.23【實施日期】2006.01.23【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部門規章民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民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 3232 號號現發布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民政部
146、部長 李學舉 國家檔案局局長 毛福民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第一條 為規范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婚姻登記檔案是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結婚登記、撤銷婚姻、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憑證作用的各種記錄。第三條 婚姻登記主管部門對婚姻登記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并接受同級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第四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履行下列檔案工作職責:(一)及時將辦理完畢的婚姻登記材料收集、整理、歸檔;(二)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橐龅怯洐n案的齊全完整;96(三)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提高婚姻登記檔案的保
147、管水平;(四)辦理查檔服務,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告知婚姻登記檔案的存放地;(五)辦理婚姻登記檔案的移交工作。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含復婚、補辦結婚登記,下同)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一)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二)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或者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出國人員、華僑以及外國人提交的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的各種證明材料(含翻譯材料);(四)當事人身份證件(從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下同)復印件;(五)其他有關材料。第六條 辦理撤銷婚姻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一)婚姻登記機關關于撤銷婚姻的決定;(二)撤銷婚姻申請書;(三)當事
148、人的結婚證原件;(四)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五)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六)其他有關材料。97第七條 辦理離婚登記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一)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二)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三)當事人結婚證復印件;(四)當事人離婚協議書;(五)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六)其他有關材料。第八條 辦理補發婚姻登記證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一)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二)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記錄證明或其他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四)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五)當事人委托辦理時提
149、交的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委托書,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六)其他有關材料。第九條 婚姻登記檔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記性質分類?;橐龅怯浶再|分為結婚登記類、撤銷婚姻類、離婚登記類和補發婚姻登記證類四類。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歸入撤銷婚姻類檔案?;橐鰺o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在當事人原婚姻登記檔案的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的“備注”欄中注明有關情況及相應的撤銷婚姻類檔98案的檔號。第十條 婚姻登記材料的立卷歸檔應當遵循下列原則與方法:(一)婚姻登記材料按照年度歸檔。(二)一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材料組成一卷。(三)卷內材料分別按照本辦法第五、六、七、八條規定的順序排列。
150、(四)以有利于檔案保管和利用的方法固定案卷。(五)按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對案卷進行分類,并按照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順序排列。(六)在卷內文件首頁上端的空白處加蓋歸檔章(見附件 1),并填寫有關內容。歸檔章設置全宗號、年度、室編卷號、館編卷號和頁數等項目。全宗號:檔案館給立檔單位編制的代號。年度:案卷的所屬年度。室編卷號:案卷排列的順序號,每年每個類別分別從“1”開始標注。館編卷號:檔案移交時按進館要求編制。頁數:卷內材料有文字的頁面數。(七)按室編卷號的順序將婚姻登記檔案裝入檔案盒,并填寫檔案盒封面、盒脊和備考表的項目。檔案盒封面應標明全宗名稱和婚姻登記處名稱(見附件 2)。檔案盒盒脊設置全宗號、
151、年度、婚姻登記性質、起止卷號和盒號等項目(見附件 3)。其中,起止卷號填寫盒內第一份案卷和最后一份案卷99的卷號,中間用“”號連接;盒號即檔案盒的排列順序號,在檔案移交時按進館要求編制。備考表置于盒內,說明本盒檔案的情況,并填寫整理人、檢查人和日期(見附件 4)。(八)按類別分別編制婚姻登記檔案目錄(見附件 5)。(九)每年的婚姻登記檔案目錄加封面后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編制目錄號(見附件 6)。第十一條 婚姻登記材料的歸檔要求:(一)當年的婚姻登記材料應當在次年的 3 月 31 日前完成立卷歸檔;(二)歸檔的婚姻登記材料必須齊全完整,案卷規范、整齊,復印件一律使用 A4 規格的復印紙,復印件
152、和照片應當圖像清晰;(三)歸檔章、檔案盒封面、盒脊、備考表等項目,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鋼筆填寫;婚姻登記檔案目錄應當打??;備考表和檔案目錄一律使用 A4 規格紙張。第十二條 使用計算機辦理婚姻登記所形成的電子文件,應當與紙質文件一并歸檔,歸檔要求參照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02)。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保管期限為 100 年。對有繼續保存價值的可以延長保管期限直至永久。第十四條 婚姻登記檔案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移交:(一)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形成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在本單位檔案部門保管一定時期后向同級國家檔案館移交,具體移100交時間由雙方商定。(二)
153、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鄉(鎮)人民政府形成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向鄉(鎮)檔案部門移交,具體移交時間從鄉(鎮)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每年的婚姻登記檔案目錄副本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送。(三)被撤銷或者合并的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按照前兩款的規定及時移交。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當經公
154、證機關公證;(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五)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101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七)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于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第十六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鑒定銷毀應當
155、符合下列要求:(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對保管期限到期的檔案要進行價值鑒定,對無保存價值的予以銷毀,但婚姻登記檔案目錄應當永久保存。(二)對銷毀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建立銷毀清冊,載明銷毀檔案的時間、種類和數量,并永久保存。(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派人監督婚姻登記檔案的銷毀過程,確保銷毀檔案沒有漏銷或者流失,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民政部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附件 1:歸檔章式樣附件 2:檔案盒封面式樣附件 3:檔案盒盒脊式樣附件 4:備考表式樣附件 5:婚姻登記檔案目錄式樣結婚登記檔案目錄撤銷婚姻檔案目錄離婚登記檔案目錄102補發婚姻登記證檔案目錄
156、附件 6:婚姻登記檔案目錄封面式樣103四、司法解釋四、司法解釋(一)(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家庭編的解釋(一一)【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發文字號】法釋202022 號【發布日期】2021.01.01【實施日期】2021.01.01【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8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0 年 12 月 29 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157、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5次會議通過,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104一、一、一般規定第一條 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所稱的虐待。第二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條
158、 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四條 當事人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二二、結婚第六條 男女雙方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
159、民法典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105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第八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依據本解釋第七條的原則處理。
160、第九條 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其中,利害關系人包括:(一)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第十條 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訴訟時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案件后,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準許。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106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
161、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未達成調解協議的,應當一并作出判決。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經審理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并依法作出確認婚姻無效的判決。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關系分別受理了離婚和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案件的,對于離婚案件的審理,應當待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案件作出判決后進行。第十四條 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系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的規定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十五條 利害關系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婚姻無效的,利害關系人為原告,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為被告。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為被告。
162、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準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第十七條 當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的三種無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十八條 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107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所稱的脅迫。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系當事人本人
163、。第十九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受脅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不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第二十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所規定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是指無效婚姻或者可撤銷婚姻在依法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依法確認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并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第二十二條 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除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處理。三、夫妻關系第二十三條
164、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第二十四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108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第二十
165、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第二十七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第二十八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
166、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109第三十條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第三十一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十二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第三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
167、三十四條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后,主張由另一方按照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承擔相應債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十六條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110第三十七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所稱相對人知
168、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第三十八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四、父母子女關系第三十九條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否認親子關系,并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否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第四十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應視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
169、定。第四十一條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第四十二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第四十三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11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
170、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171、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第四十七條 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112第四十八條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
172、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條 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第五十一條 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第五十二條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并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五十三條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第五十四條 生父與繼母離婚
173、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113第五十五條 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
174、持。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第五十九條 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第六十條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114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五、離婚第六十二條
175、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銷其監護資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監護人;變更后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第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應當準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第六十四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前三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第六十六條 當事
176、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一方請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后,認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書面通知其恢復探望。第六十七條 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撫養、教育、保護義務的法定監護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115中止探望的請求。第六十八條 對于拒不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或者組織,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但是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
177、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第七十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
178、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116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
179、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用于證明前款規定的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議材料,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伙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伙人的,當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其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形
180、分別處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117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購買權,但同意該合伙人退伙或者削減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結算后的財產進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購買權,又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或者削減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伙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第七十五條 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該個人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時,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后,由取得
181、企業資產所有權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二)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資產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愿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
182、尚未取得完全所有118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83、第七十九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第八十條 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基本養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納部分及利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八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
184、的,119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后另行起訴。第八十二條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第八十三條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第八十五條 夫妻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人
185、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第八十七條 承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20第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
186、應當將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就此單獨提起訴訟。(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并審
187、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九十條 夫妻雙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六、附則第九十一條 本解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21(二)(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繼承繼承編的解釋(一)編的解釋(一)【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發文字號】法釋202023 號【發布日期】2021.01.0
188、1【實施日期】2021.01.01【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825 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0 年 12 月 29 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5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為正確審理繼承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
189、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一、一般規定第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時開始。宣告死亡的,根據民法典第四十八條規定確定的死亡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122第二條 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以將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第三條 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后,如果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沒有抵觸,遺產分別按協議和遺囑處理;如果有抵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抵觸的遺囑全部或者部分無效。第四條 遺囑繼承人依遺囑取得遺產后,仍有權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的規定取得遺囑未
190、處分的遺產。第五條 在遺產繼承中,繼承人之間因是否喪失繼承權發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判決確認其是否喪失繼承權。第六條 繼承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不論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均可確認其喪失繼承權。第七條 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當確認其喪失繼承權。第八條 繼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或者第二項所列之行為,而被繼承人以遺囑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確認遺囑無效,并確認
191、該繼承人喪失繼承權。123第九條 繼承人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當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情節嚴重”。二、法定繼承第十條 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適當的遺產。第十一條 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第十二條 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系養兄弟姐妹,可以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192、。被收養人與其親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第十三條 繼兄弟姐妹之間的繼承權,因繼兄弟姐妹之間的扶養關系而發生。沒有扶養關系的,不能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繼承了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第十四條 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第十五條 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以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124女的養子女可以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第十六條 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
193、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第十七條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以適當分給遺產。第十八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無論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第十九條 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者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第二十條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可以分給適當遺產的人,分給他們遺產時,按具體情況可以多于或者少于繼承人。第二十
194、一條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可以分給適當遺產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受到侵犯時,本人有權以獨立的訴訟主體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十二條 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愿意盡扶養義務,但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明確表示不要求其扶養的,分配遺產時,一般不應因此而影響其繼承份額。第二十三條 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雖然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分配遺產時,可以少分125或者不分。三、遺囑繼承和遺贈第二十四條 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第二十五條 遺
195、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當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第二十六條 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認定該部分遺囑無效。第二十七條 自然人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的真實意思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以按自書遺囑對待。第二十八條 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
196、囑人立遺囑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后來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不影響遺囑的效力。第二十九條 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者遺贈,如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者其他繼承人請求,人民126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產的權利,由提出請求的繼承人或者受益人負責按遺囑人的意愿履行義務,接受遺產。四、遺產的處理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繼承案件時,如果知道有繼承人而無法通知的,分割遺產時,要保留其應繼承的遺產,并確定該遺產的保管人或者保管單位。第三十一條 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回。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后死亡
197、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第三十二條 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第三十三條 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遺產管理人或者其他繼承人表示。第三十四條 在訴訟中,繼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要制作筆錄,由放棄繼承的人簽名。第三十五條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第三十六條 遺產處理前或者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不予承認。第三十七條 放
198、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127第三十八條 繼承開始后,受遺贈人表示接受遺贈,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轉移給他的繼承人。第三十九條 由國家或者集體組織供給生活費用的烈屬和享受社會救濟的自然人,其遺產仍應準許合法繼承人繼承。第四十條 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與自然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后,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導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用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導致協議解除的,則應當償還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已支付的供養費用。第四十一條 遺產因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時,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可以分給適當
199、遺產的人提出取得遺產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當視情況適當分給遺產。第四十二條 人民法院在分割遺產中的房屋、生產資料和特定職業所需要的財產時,應當依據有利于發揮其使用效益和繼承人的實際需要,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進行處理。第四十三條 人民法院對故意隱匿、侵吞或者爭搶遺產的繼承人,可以酌情減少其應繼承的遺產。第四十四條 繼承訴訟開始后,如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既不愿參加訴訟,又不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應當追加為共同原告;繼承人已書面表示放棄繼承、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表示放棄受遺贈或者到期沒有表示的,不再列為當事人。五、附則第四十五條 本解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28五、地方規定
200、五、地方規定(一)(一)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 的通知的通知【發布部門】廣東省民政廳【發文字號】粵民發202169 號【發布日期】2021.05.26【實施日期】2021.05.26【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地方工作文件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民辦發20218 號)要求,省民政廳制定了廣東省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民政廳2021 年 5 月 26 日廣東省婚姻登記廣東省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婚姻登記
201、“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民辦發20218 號),制定廣東省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如下:一、指導思想129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要求,以人民群眾需求為導向,以創新服務供給方式為途徑,以優化服務資源配置為手段,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穩妥有序推進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二、試點地區和試點期限(一)試點地區在廣東省全省范圍內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
202、跨省通辦”試點。(二)試點期限試點期限為 2 年,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三、試點內容(一)涉及調整實施的行政法規相關規定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復,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有關“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規定,第十條第一款有關“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規定。在廣東省內,將內地居民結(離)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130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
203、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調整后,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二)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三)辦理機關辦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業務的機關為全省各市、縣(市、區)級婚姻登記機關。鄉鎮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業務的,由各地級以上市民政部門確定并報省民政廳備案。四、工作要求(一)加強組織領導
204、,健全保障機制各地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積極爭取把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納入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好人員、場地、經費等保障。要加強科學研判、過程管理,跟蹤評估實施效果,及時發現和解決突出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平穩有序推進。(二)加強隊伍建設,確保依法辦理各地民政部門要根據轄區內常住人口和經常居住人口數量,積極協131調相關部門,通過調劑、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配備足夠的婚姻登記員,確?;橐龅怯洝翱缡⊥ㄞk”人員保障到位。要及時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業務培訓,讓婚姻登記員及時掌握“跨省通辦”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確?;橐?/p>
205、登記“跨省通辦”依法辦理到位。要根據試點工作要求,及時修訂婚姻登記辦事指南,列明受理條件、證件材料要求、辦理流程等內容,在相關網站、婚姻登記場所公開,讓人民群眾廣泛知悉,確?;橐龅怯洝翱缡⊥ㄞk”當事人知曉到位。(三)加強監督指導,推廣預約辦理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大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宣傳力度,引導人民群眾通過粵省事、廣東民政微信公眾號、廣東省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提前預約。要加強監督和指導,確保各婚姻登記機關預約量設置科學合理、動態調整,盡最大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婚姻登記服務需求。(四)推進智能化建設,完善歷史數據各地民政部門要在 2021 年 5 月底前完成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窗口高拍儀、身份證讀卡器、人
206、臉識別、指紋識別、電子手寫屏等外接設備的配置。要加快婚姻登記歷史數據的查漏補缺、去重糾錯、信息完善,在 2021年年底前完成 1978 年以來的現存婚姻登記歷史檔案的數據補充和完善,在 2022 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婚姻登記歷史檔案的補充和完善,并同步實現歷史紙質檔案的電子化。(五)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應急處置各地民政部門要充分利用政府和民政部門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婚姻登記場所等渠道,廣泛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政策宣傳132和政策解讀,擴大知曉度,引導群眾全面、客觀看待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形成正確的社會預期。要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密切關注社會輿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輿論
207、導向,如發生突發事件迅速啟動預案穩妥處置。各地民政部門在執行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省民政廳。133(二)(二)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婚姻登記工作的規范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婚姻登記工作的規范【發布部門】廣東省民政廳【發文字號】粵民規字20185 號【發布日期】2018.11.20【實施日期】2019.01.01【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地方規范性文件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民政局: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婚姻登記工作,我廳制定了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婚姻登記工作的規范的通知,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廣東省民政廳2018 年 11 月 20 日目錄總則1總體要求2婚姻登記機關3婚姻登記員4證件(證明)材料和照片
208、要求5登記表格填寫6婚姻登記證填寫7監督管理134分則8結婚登記9撤銷婚姻10離婚登記11補領婚姻登記證12婚姻登記檔案13婚姻登記信息化建設和管理14結婚登記頒證服務15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附則16附則附錄 A1離婚協議書(參考樣板)和印章的樣式2結婚證失效印章的樣式3補領后原婚姻證失效印章的樣式4補辦結婚登記情況說明5離婚登記詢問筆錄6戶口簿婚姻狀況登記情況聲明書7無法提供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等證明材料聲明書8廣東省婚姻登記機關在線帳戶登記表1359廣東省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個人在線帳戶登記表10簡約式頒證流程總則1 總體要求1.1 為加強婚姻登記規范化管理,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婚姻家庭
209、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范。1.2 全省各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民政部文件和本規范,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婚姻登記工作。2 婚姻登記機關2.1 婚姻登記機關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行政職能的機關。2.2 婚姻登記機關履行下列職責: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2.3 管轄權限2.3.1 婚姻登記管轄劃分:136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
210、,辦理雙方或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經省民政廳確定的市、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的婚姻登記。經省人民政府確定的省級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雙方或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區域內的內地居民的婚姻登記?,F役軍人由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2.3.2 補領婚姻登記證管轄劃分:當事人遺失、損毀結婚證或離婚證的,可以向以下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已撤銷的,由接管該轄
211、區婚姻登記業務工作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的內地居民間、涉港澳臺居民或涉外國人的婚姻登記辦理權限已取消,或當事人的人員身份已變更的,當事人按現人員身份到接管相應業務權限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137申請補領結婚證的,可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補領離婚證的,可到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一方或雙方為現役軍人的,可到現役軍人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所在地或另一方非現役軍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2.3.3 婚姻登記機關不得違反上述規定越權辦理婚姻登記,依法經批準開展異地辦理
212、婚姻登記的除外。2.4 設置婚姻登記機關2.4.1 申報流程鄉鎮人民政府設置婚姻登記機關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縣民政部門報地級以上市民政部門;經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地級以上市民政局報省民政廳,省民政廳報送省人民政府確定。省級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設置婚姻登記機關的,經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管理委員會同意后,報地級以上市民政部門;經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地級以上市民政局報省民政廳,省民政廳報送省人民政府確定。設置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轄區內的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華僑和外國人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
213、的,由業務主管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報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級報省民政廳確定。地級以上市或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設置138(含增設)婚姻登記機關的,另行規定。2.4.2 設置婚姻登記機關申報材料:業務主管部門向上級民政部門的請示;當地政府對民政部門請示事項的批復或意見;業務主管部門關于設置婚姻登記機關的可行性和婚姻登記機關場地建設、設施設備配置情況的報告;機構編制委員會對婚姻登記機關機構性質、人員編制、領導職數核定的批文,或者涉及婚姻登記機關機構性質、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內容的三定方案;其他申報輔助材料??h、市民政部門增設婚姻登記機關的,申報材料同上。2.5 撤銷婚姻登記機關2.5
214、.1 申報流程同本規范第 2.4.1 款規定。2.5.2 申報材料業務主管部門向上級民政部門的請示;當地政府對民政部門請示事項的批復或意見;其他申報輔助材料。2.6 變更婚姻登記機關名稱婚姻登記機關因所在行政區域變更、業務主管部門變更等原因需要更改婚姻登記名稱的,報當地機構編制部門辦理更改手續后,逐級報省民政廳備案。2.7 經省人民政府或省民政廳批準設置或撤銷婚姻登記機關后,申請設置139或撤銷婚姻登記機關的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形成文件,對外公布。2.8 婚姻登記機關名稱設置由地級以上市民政局設置的婚姻登記機關名稱為“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由縣級民政部門設置的婚姻登記機關名稱為“縣(
215、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由鄉(鎮)人民政府設置的婚姻登記機關名稱為“縣(市)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市區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由社會事務局、民政和人力資源保障局等承擔婚姻登記工作職責的部門設置的縣級婚姻登記機關名稱為“縣(市)社會事務局(或民政和人力資源保障局等)婚姻登記處”,“市區社會事務局(或民政和人力資源保障局等)婚姻登記處”。市、縣級民政部門增設多個婚姻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增設的婚姻登記機關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名稱為“縣(市)民政局(地名)婚姻登記處”,“市區民政局(地名)婚姻登記處”?!暗孛敝富橐龅怯洐C關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的名稱,下同。2.9 場地設置
216、2.9.1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設置在交通便利處,有獨立的場所辦理婚姻登記,內設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在同一窗口辦理的,應設置獨立登記室。1402.9.2 有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設置頒證廳和婚姻家庭輔導室,在堅持群眾自愿的前提下,為有需要的當事人頒發結婚證、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2.9.3 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符合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標準中的 3A 以上標準,辦公面積不少于 230。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有獨立的場所辦理婚姻登記,功能區設置齊全,辦公面積不少于80,具備能夠使用省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實時辦理婚姻登記的網絡條件。2.9.4 候登大
217、廳應當設立公示牌和公告欄;公示各類申請書示范樣板;設立宣傳資料展架,配備飲水機、意見箱等。2.9.5 婚姻登記機關實行政務公開,下列內容應當在婚姻登記機關公開展示:本婚姻登記機關的管轄權及依據;婚姻法的基本原則以及夫妻的權利、義務;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的條件與程序;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條件與程序;無效婚姻及可撤銷婚姻的規定;婚姻登記費停征通知;婚姻登記員職責及其照片、編號;婚姻登記機關辦公時間、服務電話和監督電話;結婚登記頒證儀式內容、流程、注意事項和特邀頒證員姓名、頒證日期;141婚姻家庭輔導工作規章制度、流程,輔導員姓名、照片、專業特長。2.9.6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備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
218、登記條例、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本規范及其他有關文件,供婚姻當事人免費查閱。2.9.7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有獨立的辦公場所,不得設在婚紗攝影、婚慶服務、醫療等機構場所內,上述服務機構不得設置在婚姻登記場所內(含婚姻登記和婚姻服務不同樓層交叉設置)?;橐龅怯洐C關不得從事任何經營性活動,不得收取任何費用。2.9.8 婚姻登記機關大門外應當懸掛婚姻登記工作標識、單位標牌和對外辦公時間公示牌。單位標牌尺寸不得小于 1500mm300mm 或者 550mm450mm。2.10 設施設備配置2.10.1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配備以下設備: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證件及紙張打印機;計算機;身份證閱讀器;其他應備
219、設備。2.10.2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安裝具有音頻和視頻功能的設備,并妥善保管142音頻和視頻資料,保管期限不少于 1 個月。2.10.3 具備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開通互聯網網頁,互聯網網頁內容應當包括:辦公時間、辦公地點;管轄權限;申請結婚登記的條件、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申請離婚登記的條件、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程序和需要的證明材料、撤銷婚姻的程序、婚俗文化等內容。2.11 辦公時間2.11.1 婚姻登記機關在周一至周五應當對外辦公,國家法定節假日或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全民公共假期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或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2.11.2鼓勵和倡導婚姻登
220、記機關在周六、周日、法定節假日提供婚姻登記服務。各級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加班調休、加班補助制度、婚姻登記員優先評優等制度,保障婚姻登記員的合法權益。2.12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預約登記服務制度,并加強宣傳,為預約當事人提供優先服務。當事人可通過網絡、電話或現場辦理婚姻登記預約。2.13 印章2.13.1 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等應當刻制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印章和鋼印?;橐龅怯浌ぷ鳂I務專用印章和鋼印為圓形,直徑 35mm;印章和鋼印中央刊“”;“”外圍刊婚姻登記機關所屬民政局、社會事務局、民政和人力資源保障局或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名稱??h、不設區的市、市轄區1
221、43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設置多個婚姻登記機關的,按照第 2.8 款相關規定刊名;“”下方刊“婚姻登記專用章”。2.13.2 離婚登記手續辦畢后,婚姻登記員在當事人所持的離婚協議書上加蓋以下印章(附錄 A1):印章為長方形;內刊“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橐龅怯浱幠暝氯铡?。第一排刊“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第二排刊單位全稱(名稱應當和第 2.8 款相關規定一致,下同),第三排刊“年月日”;印章尺寸為 6.5cm2.5cm。2.13.3 婚姻登記員將離婚證頒發給當事人前,應當在當事人的原結婚證上加蓋以下印章(附錄 A2):印章為長方形;內刊“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橐龅怯浱幠暝氯铡?。第一排刊
222、“雙方離婚,證件失效?!?,第二排刊單位全稱,第三排刊“年月日”;尺寸為 6.5cm2.5cm。2.13.4 當事人在補領結(離)婚證時,提交原結(離)婚證的,在該證上加蓋以下印章(附錄 A3):印章為長方型;內刊“已重新補領,此證失效?;橐龅怯浱?年144月日”。第一排刊“已重新補領,此證失效?!?,第二排刊單位全稱,第三排刊“年月日”;尺寸為 6.5cm2.5cm。3 婚姻登記員3.1 主要職責負責對當事人有關婚姻狀況聲明的監誓。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結婚、離婚、補發婚姻登記證、撤銷受脅迫婚姻的條件。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簽發婚姻登記證。建立婚姻登記檔案。3.2 配備要求3.2.1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配
223、備專職婚姻登記員,學歷為大學??埔陨?。3.2.2 各級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等應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婚姻登記員。年婚姻登記量 900 對以下的,婚姻登記員不少于 2 名;年婚姻登記量 900-4000 對的,婚姻登記員不少于 3 名;年婚姻登記量 4000 對以上的,原則上每增加 1000 對,增加 1名婚姻登記員;婚姻登記窗口配置數量,不少于婚姻登記員總數的 70%;周六、周日或法定節假日提供婚姻登記服務的,在應配人員基礎上,根據增加的工作時間和婚姻登記量增配 1-3 名婚姻登記員;1453.3 上崗和管理3.3.1 婚姻登記員由婚姻登記機關業務主管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任命?;橐龅怯泦T應
224、當由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進行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婚姻登記員資格證書,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其他人員不得從事本規范第 3.1 款規定的工作?;橐龅怯泦T應當至少每 2 年參加一次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舉辦的業務培訓,取得業務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各級民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婚姻登記員的綜合素質教育、日常業務培訓。3.3.2 婚姻登記員資格證書、業務培訓考核合格證按省民政廳統一格式印制,由地級市以上民政局統一編號、頒發。編號填寫樣式:婚姻登記員資格證為“地級以上市名稱+婚登+3 位數編號”,即“婚登號”,如“廣州婚登 001 號”;業務培訓考核合格證為“地級以上市名稱+婚登訓+3 位數編號”,
225、即“婚登訓號”,如“廣州婚登訓 001 號”?;橐龅怯泦T資格證書遺失的,按原持有證件號補發。各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人員管理制度,對婚姻登記員和工作人員入職、離職、退休等信息造冊備案。3.3.3 婚姻登記員應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熟練使用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統一著制式服裝,形象莊重,行為規范,語言文明,熱情服務,佩戴婚姻登記員信息標識、在辦公桌面擺放人員信息工作臺牌。1464 證件(證明)材料和照片要求4.1 登記時提交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4.1.1 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時,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身份證件:內地居民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證的
226、,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現役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應當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和香港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應當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和澳門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應當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和本人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華僑應當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有效旅行證件;外國人應當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4.1.2 辦理結婚登記時,軍人、港澳臺同胞、華僑、外國人應當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現役軍人應當提交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香港居民應當提交經香港委托公證人
227、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147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澳門居民應當提交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臺灣居民應當提交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臺灣居民委托第三人辦理的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前款聲明,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接受。華僑應當提交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
228、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外國人應當提交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4.1.3 辦理離婚登記時,當事人應當同時提交: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內地居民同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只提交中文文本。4.1.4 辦理撤銷婚姻時,當事人應當提交: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148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的相關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4.2 證件材料要求4.2.1 當事人提
229、交的戶口簿,應當包含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有按照規定加蓋的戶口專用章和戶口登記的日期。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無法提供戶口首頁的,可以提供加蓋戶口簿保管單位公章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當事人提供的集體戶口常住人口登記卡(表)包含戶口住址、當事人個人信息、戶籍專用章等內容的,可不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戶口在遷移期間的,當事人應當先辦理落戶手續,領取戶口簿,再辦理結婚登記。4.2.2 居民身份證應當在有效期內,損毀不能辨認、被剪角或照片與本人相貌發生較大變化難以辨識的,當事人應當先辦理新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再辦理結婚登記。4.2.3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
230、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或戶口簿上無當事人公民身份號碼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戶口登記機關更正戶口簿或領取新的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公民身份號碼分別為 18 位和 15 位的,18位公民身份號碼減去第 7、第 8 和第 18 位數字后,與 15 位公民身份號碼一致的,視為一致。4.2.4 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顯示的姓名、性別、149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再辦理結婚登記。4.2.5 服刑人員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時,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身份證明材料。4.3 證明材料要求4.3.1 持有兩個以上國家(
231、或地區)身份證件的當事人,其合法入境身份視為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身份,應當提供與身份相應的證件證明材料。4.3.2 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由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出具的,應當經當地有權公證機構公證。4.3.3 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4.3.4 外國人、華僑提交的證明未載明當事人無配偶的,不能單獨作為無配偶證明使用,應當同時附有以下材料一并作為無配偶證明使用:當事人持“婚姻無障礙”、具備“婚姻法律能力”證明的,應當一并提交該國有權機關出具的上述證明即指當事人無配偶的證明材
232、料;當事人持“婚姻查找無記錄”、“婚姻查找記錄”(當事人同時提交離婚判決書等離婚證件)、婚姻狀況欄為空白或者無婚姻狀況欄的戶籍證明的,應當一并提交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或者認證的本人無配偶聲明。有關國家明確該國出具的“婚姻無障礙”、具備“婚姻法律能150力”、“婚姻查找無記錄”等證明即指當事人無配偶,經民政部文件確認的,可以作為無配偶證明使用。4.3.5 本規范規定的當事人無配偶聲明或證明自出具之日起 6 個月內有效。證明注明的有效期小于 6 個月的,以注明的有效期為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提交的無配偶證明,有效期自當地公證機構公證之日起算。華僑
233、提交的無配偶證明,有效期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或驗證之日起算。外國人提交的無配偶證明,有效期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驗證之日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之日起算。4.3.6 身份變更、婚姻登記等歷史信息證明不受期限限制。4.3.7 人員身份變更證明要求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為內地居民,申請離婚登記時非內地居民的,應提交相應的身份變更佐證材料:離婚時身份已變更為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的,提交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變更證明、公證機構出具的身份變更公證書或者其他有權部門出具的身份變更有效證明等。離婚時身份已變更為外國人的,提交原戶口登記機關出
234、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和該國駐華使(領)館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身份變更有效證明。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為華僑,辦理離婚登記時為外國人的,151應當提交該國駐華使(領)館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身份變更有效證明。4.3.8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為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身份已發生變更的,由現所屬國家(地區)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證明。4.3.9 華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換領新護照的,應當同時提交辦理結婚登記時使用的舊護照;無法提交的,應當提交有權機關出具的護照號碼變更證明。新護照上已載明舊護照號碼的,可不提交上述證件或者材料。4.3.10 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
235、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當事人未同時提交證件證明材料中文譯文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橐龅怯洐C關可以接受由當事人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文本。4.4 婚姻登記證照片要求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補領結婚證時,應當提交雙人彩色合影;辦理離婚登記、補領離婚證時,應當提交單人彩照。4.4.1 婚姻登記證照片應當符合以下要求:為近 6 個月內拍攝;正面像,頭和臉不歪斜或側轉,頭發不遮擋五官;不戴有色眼鏡、婚紗,不戴頭飾、帽子,少數民族當事人是否免冠從習俗;不穿露肩或吊帶上衣;152照片應為同一底版,背景為紅色;頭部應占照片的 2/3?;橐龅怯洐C關可以拒絕使用婚紗照、劇照、藝術
236、照、濃妝照、表情夸張及穿戴有損嚴肅性服裝飾物的照片。4.4.2 照片數量及標準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補領結婚證的,提交雙方合影照片 3 張,大小為 2 寸(寬 5.3cm高 3.5cm)。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補領離婚證的,提交本人單人照片 2 張,大小為 2 寸(寬 3.5cm高 5.3cm)5 登記表格填寫5.1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按照下列規定填寫:“申請人姓名”:當事人是中國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寫;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護照或者國際旅行證件上的姓名填寫;“性別”:按照身份證件上的性別填寫;“國籍”:當事人是內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的,填寫“中國”;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護照
237、或者國際旅行證件上的國籍填寫;無國籍人,填寫“無國籍”;“出生日期”:按照身份證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寫;“民族”:當事人是內地居民的,按照戶口簿填寫;當事人是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的,按照實際填寫;當事人是外國人的,不填寫;153“職業”:按照實際填寫;“文化程度”:按照實際填寫;“身份證件號”:當事人是內地居民的,填寫公民身份號碼,其中現役軍人填寫公民身份號碼和軍人身份證件號;當事人是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的,填寫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證號,并在號碼后加注“(香港)”、“(澳門)”或者“(臺灣)”;當事人是華僑的,填寫護照或者旅行證件號;當事人是外國人的,填寫護照或者國際旅行
238、證件號;證件號碼前面有字符的,應當一并填寫;“常住戶口所在地”:當事人是內地居民的,應當按照戶口簿“住址”一欄填寫,現役軍人填寫出具軍人婚姻登記證明的部隊名稱及其所在地行政區域(現役軍人在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登記的,同時填寫入伍前常住戶口住址);當事人是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的,按照實際填寫;“婚姻狀況”:按照實際填寫“未婚”、“離婚”或者“喪偶”;“聲明人”:當事人本人在監誓人面前親筆簽名并按指紋;“聲明日期”:按照實際填寫,應為辦理結婚登記當天;“監誓人”: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親筆簽名;“監誓日期”:按照實際填寫,應與當事人聲明日期一致。5.2婚姻登記機員可
239、以將雙方當事人信息輸入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后,通過計算機完成第 5.1 款第 1 至 10 個項目的填寫。5.3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按照下列規定填寫:1545.3.1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項目的填寫要通過計算機完成:“申請人姓名”:當事人是中國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寫;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當事人護照或者旅行證件上的姓名填寫?!俺錾掌凇保菏褂冒⒗當底?,按照身份證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寫為“年月日”?!吧矸葑C件號”:當事人是內地居民(含軍人)的,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當事人是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的,填寫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證號,并在號碼后加注“(香港)”、“(澳門)”或者“(臺灣)”;當事人是華僑的,填
240、寫護照或旅行證件號;當事人是外國人的,填寫當事人的護照或旅行證件號。證件號碼前面有字符的,應當一并填寫?!皣保寒斒氯耸莾鹊鼐用?、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的,填寫“中國”;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護照上的國籍填寫;無國籍人,填寫“無國籍”?!疤峁┳C件情況”:應當將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證明逐一填寫,不得省略?!皩彶橐庖姟保禾顚憽胺辖Y婚條件,準予登記”?!敖Y婚登記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填寫為:“年月日”。填寫的日期應當與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一致?!敖Y婚證字號”:填寫式樣按照民政部相關規定執行,填寫規則見附則?!敖Y婚證印制號”:填寫頒發給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印制的號碼。155“承辦機關名稱”:
241、填寫承辦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的名稱。備注欄:當事人為軍人的,填寫軍人證件號碼。如有必要,可以填寫雙方當事人聯系電話。5.3.2“登記員簽名”:由批準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員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者簽字筆親筆簽名。5.3.3 在“照片”處粘貼當事人提交的照片,并在照片和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騎縫處加蓋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鋼印。5.4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聲明書參照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參照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填寫。5.5 婚姻登記員和當事人的簽名要求5.5.1 應當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者簽字筆書寫,不得使用個人印章或者計
242、算機打印,不得空白。5.5.2 簽名應當字體工整,容易識別,過于潦草、無法辨認的,應當使用正楷字重新簽署。5.5.3 當事人簽名、按指紋不得由他人代替。5.6 當事人按指紋要求:5.6.1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使用右手大拇指按指紋。5.6.2 右手大拇指殘缺的,使用其他手指按指紋,指紋采集順序為:左手大拇指、右手食指、左手食指、右手中指、左中指、右手無名指、左手156無名指、右手小指、左手小指。5.7 當事人盲人或不會簽名的,可以只按指紋;當事人手指殘缺或無指紋的,可以只簽名。5.8 婚姻登記員要對當事人無簽名、無按指紋或更換右手大拇指以外手指按指紋的原因和處理結果進行記錄,由當事人閱后或向
243、當事人宣讀后確認無誤的,當事人簽名或按指紋。當事人是盲人或文盲不能書寫“上述內容已閱無誤”的,婚姻登記在詢問內容中增加宣讀內容的條款。6 婚姻登記證填寫6.1 結婚證的填寫:結婚證上“結婚證字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國籍”、“登記日期”應當與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相應項目完全一致。離婚證上“離婚證字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國籍”、“登記日期”應當與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相應項目完全一致?!盎橐龅怯泦T”一欄由批準該登記的婚姻登記員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者簽字筆親筆簽名。在結婚證“照片”欄粘貼當事人雙方合影彩色照片。在離婚證“照片”欄粘貼
244、持證當事人單人彩色照片。在照片與婚姻登記證騎縫處加蓋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鋼印?!暗怯洐C關”:蓋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印章(紅?。?。1576.2 婚姻登記員在完成婚姻登記證填寫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對、檢查。對填寫錯誤、證件被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將證件報廢處理,重新填寫。6.3 婚姻登記證字號6.3.1 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婚姻登記的,“結婚證字號”填寫式樣為“Jaaaaaa-bbbb-cccccc”(其中“aaaaaa”為 6 位行政區劃代碼,“bbbb”為當年年號,“cccccc”為當年辦理婚姻登記的序號)?!半x婚證字號”開頭字符為“L”?!把a發結婚證字號”開頭字符為“BJ”?!把a發
245、離婚證字號”開頭字符為“BL”。6.3.2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設立多個婚姻登記機關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明確字號使用規則,規定各登記處使用號段。6.3.3 鄉(鎮)人民政府辦理婚姻登記的,行政區劃代碼由 6 位改為 9 位(在縣級區劃代碼后增加三位鄉鎮代碼),其他填寫方法與上述規定一致。7 監督管理7.1 各級民政部門應當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本級民政部門設立的婚姻登記機關和下級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監督檢查。7.2 婚姻登記證由省民政廳統一印制,各級婚姻登記機關不得使用非省民政廳印制的婚姻登記證?;橐龅怯洐C關業務主管部門發現本轄區有使用非上級民政部門提供的婚姻登記證的,應當予以沒收,并追究
246、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和行政責任。7.3 婚姻登記機關發現婚姻登記證有質量問題時,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上級158民政部門。7.4 婚姻登記機關及婚姻登記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為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等情況除外);違反程序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發放婚姻登記證、撤銷婚姻的;要求當事人提交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和本規范規定以外的證件材料辦理婚姻登記的;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玩忽職守造成婚姻登記檔案丟失或損毀,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購買使用偽造婚姻證書的;違反規定應用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的;違反婚
247、姻登記檔案管理規定的。7.5 婚姻登記員違反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給當事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處分或者撤銷婚姻登記管理員資格,并由婚姻登記機關承擔對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對承辦人進行追償。分則8 結婚登記8.1 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8.2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159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當事人男年滿 22 周歲,女年滿 20 周歲;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當事人雙方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雙方自愿結婚;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 4.1 款規定的有效身
248、份證件、證明材料。8.3 婚姻狀況聲明審核當事人對個人婚姻狀況的聲明應當與戶口簿和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的記載一致。8.3.1 當事人聲明為“未婚”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欄記載內容應當為“未婚”、“無記錄”或空白等,同時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上沒有其任何婚姻登記信息。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欄記載內容為“離婚”、“喪偶”、配偶姓名等,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上沒有其任何婚姻登記信息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戶口登記機關更正。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欄記載為“未婚”“無記錄”或空白等,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上有當事人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信息的;當事人確是未婚,應當先到記錄該結婚或離婚信息的婚姻登記機關更正相關信息后,再
249、辦理結婚登記;當事人實際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喪偶的,當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做出聲明,婚姻登記機關按本規范第 8.3.2 款或第 8.3.3 款規定審核當事人的婚姻狀況聲明;當事人實際婚姻狀況為已160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辦理結婚登記。8.3.2 當事人聲明“離婚”,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欄記載內容應當為“離婚”,記載為其他內容的,有以下佐證材料之一,婚姻登記機關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上的離婚登記信息;當事人提交的離婚證;當事人提交的訴訟離婚生效司法文書;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離婚檔案復印件或證明;其他可以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佐證材料。8.3.3 當事人聲明“喪偶”,戶口簿上的“
250、婚姻狀況”欄記載內容應當為“喪偶”,記載為其他內容的,當事人同時提交配偶死亡證明,或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可查到其配偶死亡信息,婚姻登記機關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死亡證明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因死亡而注銷戶口的資料等。8.4 結婚登記辦理程序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如認為有必要,可以分開詢問,并進行筆錄,當事人閱后在筆錄上簽名并按指紋、書寫日期。查驗本規范第 4.1 款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材料。自愿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各自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或者按本規范第 5.2 款規定打?。?。161當事人現場復述聲
251、明書內容或宣讀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的宣誓詞,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簽名。當事人要求宣讀其他內容的,應當提早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書面申請,并經婚姻登記機關審閱、同意。8.5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等規定的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8.6 頒發結婚證程序頒發結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向當事人雙方詢問核對姓名、結婚意愿;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見證當事人本人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中簽名并按指紋;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
252、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祝賀新人。8.7 補辦結婚登記和復婚登記8.7.1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和補辦結婚登記情況說明(附錄 A4),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8.7.2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1628.8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9 撤銷婚姻9.1 受脅迫結婚的婚姻當事人,可以向原辦理該結婚登記的機關請求撤銷婚姻。9.2 撤銷婚姻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報批公告的程序辦理。9.3 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婚姻登記機
253、關具有管轄權;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 1 年;9.4 符合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機關按以下程序進行:查驗本規范第 4.1.4 款規定的證明材料。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簽名并按指紋。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9.5 婚姻登記機關擬寫“關于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符合撤銷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批準,并印發撤銷決定。1639.6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關于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
254、事人雙方,并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 30 日。9.7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撤銷婚姻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撤銷原因,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9.8 除受脅迫結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請求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10 離婚登記10.1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10.2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 4.1.1 和 4.1.3 款的證件證明材料。10.3 一方當事人為重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辦理離婚登記。10.4 當事人結婚登記
255、時未達到法定婚齡,申請離婚登記時已達到的,當事人應當補領結婚證后,再辦理離婚登記。10.5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程序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并進行筆錄(附錄 A5),筆錄當事人閱后簽名、按指紋、書寫當天日期。查驗本規范第 4.1.1 和 4.1.3 款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164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夫妻雙方應當在婚姻登記員的見證下,在離婚協議上簽名、按指紋、書寫當天日期。10.6 離婚協議書簽定要求協議書內容應當包括雙方當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件類別和號碼、結
256、婚登記日期、辦理結婚登記機關、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等。協議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無侵犯或限制對方和第三方權益事項。無婚生子女、無財產、無債權債務的,離婚協議書也應當載明,不得省略。女方懷孕期間主動提出離婚的,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女方主動提出離婚、雙方當事人對胎兒的處理意見。決定不終止妊娠的,還應當載明胎兒出生后的撫養問題處理意見。離婚協議書應當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有條件的地區,離婚協議書應當使用計算機打印?;橐龅怯洐C關不得替當事人打印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由當事人手寫的,應當使用黑色墨水鋼
257、筆、簽字筆書寫,另復印兩份,原件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離婚協議書上任何內容有涂改的,均應當重新打印或者書寫。165離婚登記完成后,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橐龅怯泦T在當事人所持的離婚協議書上加蓋第 2.13.2 款規定的印章,并填寫登記日期。多頁離婚協議書騎縫處同時加蓋該印章,不填寫日期?;橐龅怯洐C關存檔的離婚協議書不蓋印章。10.7 婚姻狀況審核當事人戶口簿的婚姻狀況記載應當為“已婚”或對方當事人姓名。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欄為空白或記載為“未婚”、“未說明”等,男女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并提交雙方結婚證或第 10.8.2 款證件證明材料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
258、為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戶口簿的婚姻狀況記載為“離婚”,當事人提供雙方結婚證或第 10.8.2 款證件證明材料的,并且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無該結婚的離婚記錄、該結婚登記后的再結婚記錄、補辦結婚記錄的,雙方當事人作出婚姻關系仍存續的聲明(附錄 A6)后,婚姻登記機關可以為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橐龅怯浶畔⒐芾硐到y有該結婚登記的離婚記錄,或當事人已訴訟離婚的,不予辦理離婚登記。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欄登記配偶姓名,但與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信息不一致的,當事人提供與該姓名相關的離婚證、法院生效司法文書等佐證材料,或者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上有與該姓名相關的離婚登記信息的,且上述離婚證件或離婚登記信息的生效日期
259、在現所提交的結婚證的登記日期之前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為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16610.8 當事人遺失結婚證的離婚登記要求10.8.1 當事人丟失了一本結婚證的,作出書面遺失聲明,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10.8.2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結婚登記不在本省辦理,或在本省辦理、但在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無法查詢其結婚登記信息的,當事人可以先補領結婚證,再辦理離婚登記;也可以提供加蓋結婚登記經辦單位印章或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或結婚登記證明),并作出書面遺失聲明,婚姻登記機關予以辦理離婚登記。結婚登記是在本省內辦理,并在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內查詢到的相關結婚登記
260、信息,與當事人填寫的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內容一致的,當事人作出書面遺失聲明,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上顯示的相關信息辦理離婚登記,并從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相應的加蓋水印的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等信息資料用以存檔。10.9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身份證件、證明材料、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10.10 頒發離婚證程序頒發離婚證,婚姻登記員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向當事人雙方詢問核對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等;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167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中簽名并按指紋、書寫當天
261、日期。在當事人的結婚證有照片頁面騎縫加蓋第 2.13.3 款規定的印章。注銷后的結婚證原件退還當事人,復印件存檔。將離婚證頒發給離婚當事人。10.11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11 補領婚姻登記證11.1 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或婚姻登記證上的個人信息與現持有的有效身份證件上的個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11.2 婚姻登記機關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序進行。11.3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262、當事人在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或離婚;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 4.1.1 款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或經辦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加蓋印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16811.4 申請補領結婚證(離婚證)時,當事人仍持有的原結婚證(離婚證)的,應當同時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原結婚證(離婚證)。11.5委托補領婚姻登記證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11.5.1 委托補領時應當提交的證件材料:經公證機關公證的
263、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委托人提供第 4.1.1 款規定的身份證件。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內有委托人的身份證件的復印件的,可以不提供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證件。11.5.2夫妻雙方委托補領結婚證的,可以各自委托一人,也可以同時委托同一人。11.6 婚姻登記檔案查證11.6.1 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屬實的,視為婚姻登記檔案查證屬實,可不提交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婚姻登記檔案證明: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婚姻登
264、記證;婚姻登記在本省轄區內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在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內可以查詢到相關婚姻登記信息,并與當事人填寫的申請補領169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登記信息內容一致的;在本婚姻登記機關補領過婚姻證,再次補領的。11.6.2 婚姻登記機關通過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查證當事人婚姻登記檔案的,應從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上打印加蓋水印的相應的原“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發婚姻證審查處理表”等信息資料用以存檔。11.7 結婚登記檔案無法查證11.7.1 當事人無法提供結婚登記記錄、檔案證明或第 11.6.1 款證明材料的,在申請補領結婚登記證時,應提交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或經辦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遺失、
265、損毀等情況的證明,證明時間段應該與當事人聲明登記結婚的時間段吻合,并同時提供以下證明之一的,予以辦理補領手續: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證明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結婚登記日期、經辦婚姻登記機關;工作單位、衛生計生、房管、公安等有關部門存檔的并加蓋存檔部門公章的結婚證復印件、夫妻關系證明等證明材料。11.7.2 當事人在 1980 年 11 月 11 日婚姻登記辦法頒布實施前辦理結婚登記的,原婚姻登記的檔案保管部門或經辦婚姻登記機關遺失、損毀或無保管該時間段婚姻登記檔案,又不出具相關證明的,可以由當事人對辦理結婚登記、結婚登記檔案查找無果等情況作出書面說
266、明(附錄A7),按本規范第 11.11 款規定補領結婚證。11.8 離婚登記檔案無法查證170離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婚姻登記機關確認屬實的,且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的,予以補領離婚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或經辦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遺失、損毀的證明,證明時間段與當事人聲明登記離婚的時間段吻合;衛生計生、房管、公安、工作單位等有關部門存檔的、并加蓋存檔部門公章的離婚證復印件。11.9 身份證件信息查證當事人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時,所持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或身份證件號碼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分別按照下列情形處理:11.9.1 內地居民記載著當事人公民身份
267、號碼的婚姻登記檔案:所記載的姓名、出生日期或公民身份號碼信息與當事人所持身份證件上的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身份信息變更證明,并書面說明原因。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接受。未記載當事人公民身份號碼的婚姻登記檔案:所記載的姓名、出生日期與當事人所持身份證件上的不一致,且當事人無法提交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身份信息變更證明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說明原因,同時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兩名近親屬出具的證明和親屬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其他證據;因姓名使用同音字、非規范漢字,出生日期使用公歷農歷等原因,導致現持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與婚姻
268、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書面說明原因后,可不出具以上證明。171因書寫錯誤,導致所持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或公民身份號碼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說明原因。已與公安等部門聯網,并可通過共享平臺查證相關變更信息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1.9.2 軍人現役軍人所持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或軍人證件號碼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由團級以上部隊在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備注欄予以說明,或出具證明。退伍軍人或者轉業軍人所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一致,婚姻登記檔案上的“身份證件號”一欄填寫軍人證件號碼的,書面說明原因后,可不提交身份信息
269、變更證明;所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應當同時提交本人退伍或轉業前所在部隊、現人事檔案保管部門或戶籍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信息與現持有身份證件記載信息為同一人所有,或者其他經婚姻登記機關查驗有效的證明材料。11.9.3 華僑當事人持中國護照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婚姻登記檔案記載的姓名、出生日期與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一致,婚姻登記檔案上的“身份證件號”一欄填寫護照號碼的,書面說明原因后,可以補領婚姻登記證。11.9.4 人員身份變更或護照更換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時為內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
270、居172民、華僑、外國人,補領婚姻登記證時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或者外國人、華僑換領新護照等導致所持證件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本規范第 4.3.7 款至第 4.3.9 款的規定提交證件、證明材料。11.10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到法定婚齡、通過非法手段騙取婚姻登記的,申請補領結婚證情形:11.10.1 其在申請補領時仍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得補發結婚證??筛嬷斒氯艘婪ㄏ蛉嗣穹ㄔ荷暾埿婊橐鰺o效。11.10.2 其在申請補領時已達法定婚齡的,當事人應對結婚登記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婚姻登記機關補發的結婚證登記日期為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之日。1950 年 5 月 1 日至 19
271、80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結婚的,法定婚齡按照“年頭”計算。自當事人出生當年算起,男方達到第 20 個“年頭”且女方達到第 18 個“年頭”的 1 月 1 日,為雙方達到法定婚齡之日。1980 年 12 月 31 日前結婚,但到 1980 年 12 月 31 日仍未達到當時法定婚齡的,按照 1981 年 1 月 1 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計算法定婚齡,男滿 22 周歲且女滿 20 周歲,為雙方達到法定婚齡之日。11.11 婚姻登記員受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查驗本規范第 4.1 款規定的相應證件;如有必要,可以詢問當事人相關情況,并進行筆錄,由當事人閱后簽
272、名、按指紋并書寫日期。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并173按指紋。委托他人辦理的,由受托人在“聲明人”一欄簽署委托人姓名、受托人的姓名并按指紋、書寫當天日期?;橐龅怯泦T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11.12 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填寫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審查,符合補發條件的,填寫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上的個人信息按照當事人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時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上的個人信息填寫。一方當事人補領離婚證且無法提交對方當事人現持有的身份證件
273、的,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的對方信息按照離婚登記檔案上記載的內容填寫,離婚登記檔案上無對方身份證件號碼的填寫“無證件號”。根據當事人申請補領的原因,在婚姻登記證的備注欄分別填寫:“結(離)婚證遺失,補發此證。年月日”“結(離)婚證損毀,補發此證。年月日”“結(離)婚證與身份證件上個人信息不一致,補發此證。年月日”11.13 補發婚姻登記證應當按照下列步驟進行:向當事人或被委托人詢問核對姓名、出生日期;見證當事人或被委托人親自在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中簽名并按指紋;174當事人提交原結婚證或離婚證的,在該證有照片的內頁上加蓋本規范第 2.13.4 款規定
274、的印章。注銷后的婚姻登記證原件退還當事人,復印件存檔;將補領的婚姻登記證發給當事人。11.14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補發: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時,婚姻登記檔案查找不到也無相關證明,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無法明確表達本人婚姻意愿的;當事人按照當地風俗習慣擺酒結婚、未曾辦理結婚登記的而申請補領結婚證的;經辦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聲明登記日期內的婚姻登記檔案號連貫完整,但查無當事人婚姻登記檔案且當事人不能提供婚姻登記證的;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申請補領時已離婚或喪偶的;當事人辦理過離婚登記,但申請補領時已辦理復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在訴訟離婚生效后,申請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在港澳臺地區或
275、外國依據當地法律締結婚姻或解除婚姻關系的;當事人的婚姻或者婚姻登記已被宣告無效或者撤銷,要求補領結婚證或離婚證的;當事人的婚姻屬于無效婚姻,無效情形尚未消失,申請補領結婚證的;一方當事人申請補領結婚證的;同一對當事人重復辦理的結婚登記(含同一當事人使用不同身175份證件辦理的結婚登記),申請補領結婚證的;其他不符合補發條件的。12 婚姻登記檔案12.1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民政部國家檔案局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利用本部門經辦的婚姻登記檔案。12.2 收集整理婚姻登記員每辦完一對結婚、離婚、補領登記,應當依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應當存檔的材料進行整理、保存,
276、不得出現原始材料丟失、損毀情況。當天形成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當天完成歸檔,確實需要延遲的,最遲不超過 5 個工作日。12.3 歸檔婚姻登記檔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記性質分類,分為結婚登記類、撤銷婚姻類、離婚登記類、補發婚姻登記證四類。歸檔按照結婚登記、撤銷婚姻、離婚登記、補發結婚證和補發離婚證分類歸檔。人民法院作出與婚姻相關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后,將生效司法文書送達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司法文書建檔、歸檔,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有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將婚姻登記檔案掃描并存到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中。當事人提交了結(離)婚電子證件照片的,可以直接存入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中。1
277、76在辦理婚姻登記過程,婚姻登記機關可以現場為婚姻當事人拍攝頭像,并存入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中,作為婚姻登記電子檔案資料。12.4 保管婚姻登記檔案保管年限為 100 年,有歷史價值的應當長期保管。12.5 利用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橐霎斒氯顺钟泻戏ㄉ矸葑C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寫明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安全等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經辦人工作證件可以查閱相關
278、婚姻登記檔案。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所函、當事人授權委托書,可以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在訴訟過程中的,應當同時提供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立案通知或補充材料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公民作為訴訟代理人的,在訴訟過程中,持本規范第 4.1 款身份證,街道、居委、用人單位等機構出具的符合公民代理條件的證明(或前款規定的委托書),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立案通知書或補充材料通知書等,可以查閱與訴訟案件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機關在審查經辦人合法身份證件、其他單位組織提供的單位介紹信,確認177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p>
279、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于當場查閱;要求復印檔案的,復印內容應當與申請事由有關;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本規范第2.13.2 款規定的印章方為有效。12.6 建設設備設施建設: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檔案室,配備相關設施設備,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水、防塵、防蛀、防污染、防高溫等工作。內部管理建設: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制定婚姻登記印章、證書、紙制檔案、電子檔案等管理制度,完善業務學習、崗位責任、考評獎懲等制度。13 婚姻登記信息化建設和管理13.1 省級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用于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管理婚姻登記信息、婚姻登記機構和婚姻登記工作人員信息等,供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業務管理人員和持
280、婚姻登記員資格證的在崗婚姻登記員使用。13.2 各地民政部門和婚姻登記機關要求辦理開通或注銷在線帳戶,變更在線用戶的權限,修改或刪除登記系統上的信息,導出和導入數據等業務,應該通過省級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業務問題管理”流程逐級申請。13.3 帳戶權限分配178根據各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職責和工作需求,設置省市縣三級管理員帳戶、婚姻登記員帳戶和臨時帳戶,權限分層設置。省級管理員帳戶:省級管理員由省民政廳負責婚姻登記工作相關人員擔任,開通省級管理員帳戶和權限,負責婚姻登記系統運維,在線帳戶的開通、注銷或變更。地級以上市管理員帳戶:地級以上市民政局的主管科(處)室領導、婚姻登記機關負責人擔任管
281、理員,開通地級以上市管理員帳戶,負責審核全市婚姻登記機構和工作人員帳戶開通、注銷或變更的申請,管理、修正和維護本市辦理的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婚姻登記數據臺帳??h級管理員帳戶:縣級局的主管科(股)室領導、婚姻登記機關負責人擔任管理員,開通縣級管理員帳戶和權限,負責申報全縣婚姻登記機關和婚姻登記員帳戶開通、注銷或變更,全縣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員、婚姻登記、歷史檔案補錄的信息管理、修正和維護,婚姻登記網上預約數量設置,以及婚姻登記數據臺帳管理?;橐龅怯泦T帳戶。各級婚姻登記員按崗位權限依法辦理國內居民、涉港澳臺同胞、涉華僑或涉外國人員的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完整、準確采集信息并保存到婚姻登記信息管
282、理系統,及時檢查、核對、更正錄入的信息。臨時帳戶,用于補錄歷史檔案信息。各級婚姻登記機關可按工作需求申請開通臨時帳戶,使用期最長為一年,到期自動停止使用,仍然需要使用的,按新增臨時帳戶申請開通。使用期未滿一年,需要中止使用的,逐級向省民政廳提出申請。17913.4 在線帳戶開通、注銷或變更婚姻登記機關帳戶:申請單位在省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業務問題管理”提出申請,并將蓋有單位公章的廣東省婚姻登記機關在線帳戶登記表(附錄 A8)上傳到附件欄中,逐級報省民政廳審批辦理。開通縣級婚姻登記機關帳戶的,申請單位為地級以上市民政部門;開通鄉鎮級婚姻登記機關帳戶的,申請單位為縣級民政部門;注銷或變更婚姻登記
283、機關帳戶的,申請單位為本級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開通、變更婚姻登記機關帳戶的,婚姻登記機關在系統上的帳戶名稱應當與機構編委成立批文上的名稱一致?;橐龅怯泦T帳戶或管理員帳戶:由帳戶所有人所在婚姻登記機關或民政部門在省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業務問題管理”提出申請,并將蓋有本級民政部門公章的廣東省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個人在線帳戶登記表(附錄 A9)上傳到附件欄中,經地級以上市管理員審核后,逐級報省民政廳審批辦理。開通婚姻登記員帳戶的,需要同時上傳婚姻登記員的婚姻登記資格證書和學歷證的復印件。13.5 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經辦婚姻登記數據進行修改或刪除的,當天辦理的,經辦婚姻登記員可以修改,
284、管理員可以刪除;經辦時間超過 1天的,通過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業務問題管理”申報,由地級以上市民政部門負責修改或刪除?;橐龅怯洐C關應當將本轄區的婚姻登記歷史檔案信息錄入省級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180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加強與本地區人民法院的婚姻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婚姻信息數據庫。13.6 設施設備要求各級民政部門應當按照實際工作需求配置相關設備及網絡環境,制定婚姻登記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橐龅怯洐C關不得擅自修改網絡設備參數設置、增加網絡用戶和改變網絡環境。確需要增加、修改或改變網絡環境的,應以書面方式逐級上級省民政廳,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各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使用計算機辦理婚姻登記,每位婚姻登記員應
285、當配備一套電腦和打印機。13.7 監督管理省級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實行一人一帳戶一密碼制度,使用和管理責任由帳戶所有人承擔。系統帳戶不得多人共用,不得挪作他用。各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使用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實時在線辦理婚姻登記業務,對經辦的婚姻登記信息負有審核、輸入、保存、維護等責任?;橐龅怯泦T取得婚姻登記員資格證書后方可申請開通系統帳戶。管理員、婚姻登記員因退休、調離、輪崗等已經離崗的,應當在管理員、婚姻登記員獲批準退休、調離、輪崗當天,逐級申報省民政廳注銷,杜絕出現人員離崗帳戶繼續使用、帳戶不注銷導致信息泄露等情況出現。民政部門婚姻登記工作分管局領導、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工181作分管領導
286、和婚姻登記機關負責人對本級婚姻登記機關系統使用擔當監管責任。14 結婚登記頒證服務14.1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設置結婚登記頒證廳,提供免費頒證服務,引導當事人參加結婚頒證儀式,倡導健康家庭倫理、婚姻文化、文明婚俗。14.2 場地建設婚姻登記機關應按照國家等級 3A 以上標準設置頒證廳。頒證廳室內布置應當寬敞、明亮、整潔,裝飾應體現莊重、神圣、溫馨、浪漫,配備必要的燈光、音響等設備;室外應張貼頒證倡議書、頒證流程、注意事項等。14.3 婚姻頒證員14.3.1 主要職責是為婚姻當事人主持頒發結婚證儀式。14.3.2 頒證員可以是婚姻登記員,也可以是政府購買服務的合同制人員,由地市級以上民政部門進行業
287、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婚姻頒證員資格證書,方可從事頒證工作?;橐鲱C證員由婚姻登記員擔任的,可以在頒證現場見證當事人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領證簽名并按指紋”一欄中簽名、按指紋;由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制人員擔任的,僅主持頒證儀式。14.3.3 婚姻頒證員資格證書由省民政廳統一印制。14.4 特邀頒證師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建立特邀頒證師制度,邀請、聘請地方領導、182金婚老人、社會名人、熱心公益事業人士等為特邀頒證師。特邀頒證師的姓名、職業和頒證日期可對外公告。特邀頒證師由民政部門組織實施邀請、聘任,不需要進行業務培訓,但應熟悉頒發結婚證儀式的內容、基本流程和要求。特邀頒證師僅向新婚當事人頒發結婚證。14
288、.5 婚姻頒證員工作要求應當著婚姻登記機構工作裝。頭發保持干凈、整齊,長短適宜。頒證過程中儀態須穩重端莊,自然大方,體現莊重、得體、自然的風格。要準確使用普通話,口齒清晰,也可以應新婚當事人要求,使用地方方言。要注意控制頒證場所氣氛,在證書正式頒發給新人前應以莊重嚴肅為主;在證書頒發后,應以溫馨喜慶為宜。在祝福新人時,要做到正視對方,目光柔和,表情自然,笑容真摯。為當事人頒發結婚證,應尊重當事人的民族習俗、宗教信仰。14.6 頒證服務要求遵循婚姻當事人自愿原則,事先應當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頒發結婚證以突出婚姻當事人為主,堅持規范化與個性化相結合原則?;橐龅怯洐C關可提供簡約式、婚禮式或集體式頒證
289、服務。簡約183式頒證或集體式頒證應當日?;??;槎Y式頒證服務可根據實際預約安排?;橐龅怯洐C關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提前申請,安排個性化頒證儀式。14.7頒證流程14.7.1 簡約式頒證(附錄 A10)頒證員向當事人及來賓問好,并做自我介紹。宣布頒證儀式開始。詢問當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結婚意愿。告知當事人領取結婚證的法律意義,以及夫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頒證方案引導當事人宣讀新婚誓言。把結婚證頒發給雙方當事人。向婚姻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祝福當事人。宣布頒證禮成,感謝來賓。頒證過程,當事人可根據自身需要增加互換信物、拍照、攝影等環節,頒證員應當允許。14.7.2 婚禮式頒證當事人提
290、前預約,并與頒證員溝通,確定個性化頒證的基本方案。在普通頒證的基礎上,按照當事人意愿,增加個性化環節。鼓勵創新有利于婚姻家庭和諧的特色頒證方式。18414.7.3 集體式頒證頒證員向當事人及來賓問好,并做自我介紹。宣布頒證儀式開始。開展集體頒證的導語,包含頒證時間、目的、意義,請當事人自報名字詢問全體當事人的結婚意愿。告知當事人領取結婚證的法律意義,以及夫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引導當事人一齊宣讀新婚誓言??梢栽黾拥胤筋I導、金婚夫婦、社會名人等作為證婚人證婚等其他環節。逐個向當事人頒發結婚證,或請特邀頒證員、頒證嘉賓一起為新人頒證。祝福當事人,宣布頒證禮成,感謝來賓。14.8 婚姻登記機關應建立以
291、當事人滿意為核心的頒發結婚證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定期評估頒發結婚證儀式質量和水平,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制定并采取改進措施,不斷提高服務質量。15 婚姻家庭輔導服務15.1 為促進家庭和睦、社會和諧,婚姻登記機關開展婚姻家庭輔導工作,免費為當事人提供婚姻家庭關系方面的輔導服務。15.2 婚姻家庭輔導工作內容18515.2.1 婚前輔導幫助輔導對象明晰自己及配偶的人生觀、價值觀、婚戀觀,建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了解原生家庭對婚姻的影響;婚前心理評估或心理輔導婚前心理調適建議;婚姻發展規律的知識指導。15.2.2 婚姻家庭關系輔導婚姻、家庭質量評估;婚姻、家庭沖突調適;情感危機處置;親子關系指導;重大變故
292、處置。15.2.3.離婚勸導和調適現狀評估;原因分析;挽救婚姻評估;離婚心理、情感、行為等調適。15.2.4.法律咨詢婚前法律咨詢;婚內法律咨詢;離婚法律咨詢。18615.2.5 其他與婚姻家庭關系相關的輔導、咨詢服務。15.3 婚姻家庭輔導對象結婚當事人離婚當事人轄區內婚姻家庭及其成員。15.4 婚姻家庭輔導室設置應當設置在婚姻登記機構辦公場地內;每間輔導室使用面積不低于 15;具有較強的私密性;室內布置應當溫馨舒適,配備辦公桌、椅、談話的沙發、茶幾、檔案柜、心理輔導設備等;室內懸掛接受輔導須知、輔導服務流程、輔導員簡介、投訴建議電話等,張貼有關婚姻和諧、家庭和睦的宣傳畫、箴言;室外設有醒目
293、的指示牌,方便識別。15.5 開展方式婚姻登記員考取相關專業資質兼任家庭輔導員;政府購買服務;公開招募志愿者等方式開展婚姻家庭輔導工作。15.6 婚姻家庭輔導員具備社工師、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咨詢師或律師資格;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一定社會閱歷。15.7 婚姻家庭輔導員應佩戴工作證上崗,工作證應載明輔導員姓名、照187片、專業特長、服務機構等信息。15.8 婚姻家庭輔導方式以個案輔導為主、小組活動和集中輔導為輔?;橐龅怯洐C關可定期舉辦婚姻家庭輔導講座,講座主題、主講人、時間和地點應提前對外公布。有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提供網頁、微信咨詢服務。15.9 在婚姻登記機關內開展的輔導服務
294、的工作時間應與婚姻登記機關工作時間相一致?;橐龅怯洐C關對婚姻家庭輔導員實行考勤,如實記錄婚姻家庭輔導員出勤、遲到、早退、缺勤、請假等情況?;橐龅怯洐C關應當與擔任婚姻家庭輔導工作的人員簽訂輔導工作保密協議。15.10 婚姻家庭輔導工作堅持自愿接受、免費服務、保護隱私原則。輔導員開展一對一輔導工作前,應告知當事人隱私保護事項,并與輔導對象簽訂隱私保護協議。15.11 婚姻家庭輔導員應如實記錄婚姻家庭輔導情況,填寫婚姻家庭輔導工作記錄表,一事一記,并妥善保管。15.12 輔導服務結束后,婚姻家庭輔導員在征得服務對象同意的前提下,確定回訪時間,提供回訪服務。15.13 婚姻家庭輔導員應當建立輔導檔案,
295、一事一檔,并妥善保管,定期移交婚姻登記機關?;橐黾彝ポo導員對輔導情況進行統計,定期統計數據、匯總情況報婚姻登記機關。18815.14 婚姻登記機關監督婚姻家庭輔導員服務的開展,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建立婚姻家庭輔導檔案管理制度,對婚姻家庭輔導員基本信息、輔導工作情況、工作記錄和統計等內容進行管理。15.15 婚姻家庭輔導服務應自覺接受服務對象、婚姻登記機構及行業協會的監督,積極采取改進措施,不斷提升服務質量。附則16 附則16.1 本規范規定的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未規定為復印件的,是指當事人提交該證件、證明材料原件。16.2 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有涂改、內容缺失或者不能辨認的,婚姻登
296、記機關不予接受。16.3 本規范規定的“周歲”,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從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算。16.4 兩個內地居民在外國依照締結地法律結婚,只要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系在中國境內有效。凡在外國締結的婚姻關系被認定為有效的,當事人不必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或者承認手續。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的婚姻證件在中國境內使用,應當經中華189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16.5 結婚登記或者補領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均不通曉漢語的,應當自帶翻譯人員;離婚登記或者補領離婚證的一方當事人不通曉漢語的,應當自帶翻譯人員。翻譯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
297、實翻譯,并確認當事人已知曉無誤,在需要署名的文件、材料上親筆簽名、書寫日期。16.6 當事人為聾啞人且為文盲的,應當由手語翻譯人員向婚姻登記員轉達當事人結婚意愿,或者離婚意愿和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見,并作筆錄,由手語翻譯人員在筆錄上簽名、按指紋、書寫當天日期,與手語翻譯人員身份證件復印件一起存檔。當事人為聾啞人且為文盲,經手語翻譯人員幫助仍不能明確表達結婚意愿,或離婚意愿和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見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17 本規范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有效期 5 年。190附錄附錄 A AA1: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參考樣板)男方:張三,身份證件號碼:123456
298、789123456789女方:李四,身份證件號碼:123456789123456789我們雙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現因(原因)自愿離婚,并達成以下協議:1、我們自愿離婚。2、婚生女兒張五(913 年 6 月 7 日出生)歸女方撫養,男方每月支付人民幣 3000 元,直至張五獨立生活止。3、位于廣州市越秀區路街號房歸女方所有。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5、本協議書為男女雙方自愿簽訂,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我們自愿離婚,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完全同意本協議書的各項安排,亦無其它不同意見。協議人:男方(簽名):日期:女方(簽名):
299、日期: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年月日191A2A2:結婚證失效印章樣式:結婚證失效印章樣式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年月日192A3A3:補領后原婚姻證失效印章的樣式:補領后原婚姻證失效印章的樣式已重新補領,此證失效。市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年月日193A4:補辦結婚登記情況說明補辦結婚登記情況說明我們自年月日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至今,從未在任何地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也未再與第三方辦理結婚登記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前,(男方姓名)婚姻狀況是(未婚、離婚、喪偶),(女方姓名)婚姻狀況是(未婚、離婚、喪偶)。我們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相
300、應的法律責任。我們已知曉:弄虛作假騙取離婚證的當事人,個人信息將作為“失信人”被列入“信用黑名單”,受到人民法院、教育、公安、司法、衛生計生、海關、稅務、工商、人民銀行、公務員局等多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聲明人:男方女方日期:年月日194A5A5:離婚登記詢問筆錄離婚登記詢問筆錄詢問地點:婚姻登記處當事人:,身份證件號碼:詢答筆錄內容:1.請問你是否完全自愿離婚?答:是否2.請問你所提供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件、結婚證是否為本人所有,且至今有效?答:是否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請問你們是否都具有完全民事行
301、為能力,沒患有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ㄖ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13 條)?答:是否4.請問你是否曾發現你的配偶患有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答:是否5.請問你是否清楚并完全同意你們提交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答:是否1956.離婚登記完成后,婚姻登記機關將不予受理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申請,包括變更子女姓名、子女撫養權、房產地址、房產所有權、債權債務安排等內容,你是否已清楚?答:是否7.請問你是否還有其他問題補充說明嗎?答:是否筆錄人簽名:日期:上述內容為本人所答,情況屬實,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當事人簽名并按指紋:日期:(注:該筆錄內容不得涂改,否則作廢
302、。)196A6A6:戶口簿婚姻狀況登記情況聲明書戶口簿婚姻狀況登記情況聲明書我們現就(當事人姓名)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作出以下聲明:我們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后,從未在任何地方、任何單位辦理離婚手續,至今仍保持夫妻關系。(戶口簿“婚姻狀況”登記錯誤當事人的姓名)在我們結婚前的婚姻狀況為(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未婚、離婚、喪偶或 已 婚),戶 口 簿 上“婚 姻 狀 況”登 記 為,是 因為。我們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們已知曉:弄虛作假騙取離婚證的當事人,個人信息將作為“失信人”被列入“信用黑名單”,受到人民法院、教育、公安、司法、衛生計生、海關、稅務、工商
303、、人民銀行、公務員局等多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聲明人:、日期:年月日197A7A7:無法提供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等證明材料聲明書無法提供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等證明材料聲明書我們(男方姓名)和(女方姓名)于年月日在省市婚姻登記處辦理(結/離婚)登記,于年月日到省市(單位名稱)查找該登記檔案。該單位檔案管理人員稱,該單位存放著婚姻登記處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婚姻登記檔案,但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的婚姻登記檔案(損毀、遺失、部分缺失),無法查找到我們的婚姻登記檔案,也不能出具我們婚姻登記檔案(損毀、遺失、部分缺失)證明。我們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們已知曉:弄虛作假騙取補領婚姻登記證的當事人
304、,個人信息將作為“失信人”被列入“信用黑名單”,受到人民法院、教育、公安、司法、衛生計生、海關、稅務、工商、人民銀行、公務員局等多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聲明人:(男方)(女方)聲明日期:年月日198A8A8:廣東省婚姻登記機關在線帳戶登記表廣東省婚姻登記機關在線帳戶登記表填報單位(蓋章):填報日期:婚姻登記機關名稱(全稱)辦公地址本單位網址機構機構性質(在對應欄打“”):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批準成立時間:年月日編辦核編人數共人,其中主任名,副主任名婚姻登記員擬配置人數轄區戶籍人口:萬人共人,其中公務員編人,參公管理事業編人,全
305、額核撥事業編人,差額核撥事業編人,自收自支事業編人,聘用人。已取得婚姻登記員資格人199學歷:研究生人,本科人,大專人,中專人,高中人,職高人,其它設施配備辦公場地:總面積平方米,其中結婚登記區平方米,離婚登記區平方米,候登記區平方米,頒證室平方米,檔案室平方米電腦臺,打印機臺,身份證識別系統套,預約服務有無在已配有的設備后打: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電視機,排隊叫號系統,電子滾動顯示屏,服務評價系統,監控系統。200A9A9:廣東省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個人在線帳戶登記廣東省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個人在線帳戶登記A10A10: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照片)學歷畢業院?,F任職務與級別帳戶類別專職婚姻登記
306、員管理員帳戶聯系方式單位電話:個人手機:婚姻登記員證獲取時間年月婚姻登記員證書編號婚姻登記員親筆簽名頒證員證獲取時間年月頒證員證書編號編制屬性參公事業編制 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差額撥款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事業編制 行政臨聘 雇員 其他編制所屬單位婚姻登記機關其他單位承辦業務國內婚姻登記涉港澳涉臺涉華僑涉外申請項目新增用戶刪減用戶其它縣(市區)級民政局審核(蓋章)日期:年月日地級以上市民政局審核(蓋章)日期:年月日201簡約式頒證流程簡約式頒證流程頒證員:今天是年月日,是個神圣的日子,我很高興能為兩位新人頒發結婚證?,F請兩位鄭重回答我的問題:請問您是先生嗎?(男方回答)請問您愿意娶女士為妻嗎?(男方回答
307、)請問您是女士嗎?(女方回答)請問您愿意嫁先生為妻嗎?(女方回答)頒證員:請二位共同宣讀結婚誓言。新人宣讀:我們自愿結為夫妻,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共同肩負起婚姻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諒互讓。今后,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富有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青春還是年老,我們都風雨同舟,患難與共,相濡以沫,鐘愛一生!我們一定能不忘初心,堅守今天的誓言!頒證員(特邀頒證師):經審查,你們符合結婚登記的條件,現頒發結婚證給你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你們的婚姻關系已經在這一刻成立了。我衷心祝福你們,祝你們婚姻美滿,家庭幸福!2
308、02(三)(三)廣州市婚姻登記機關管理工作規范廣州市婚姻登記機關管理工作規范【發布部門】廣州市民政局【發文字號】穗民2019283 號【發布日期】2019.10.12【實施日期】2019.10.12【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地方規范性文件各區民政局:為進一步加強婚姻登記“全城通辦”創新服務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加強婚姻登記機構管理、文明服務禮儀和應急突發事件處理等工作,我局制定了廣州市婚姻登記機關管理工作規范廣州市婚姻登記工作應急處理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落實。執行中如遇到問題,徑向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反映。廣州市民政局2019 年 10 月 12 日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民發2
309、015230 號)和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婚姻登記工作的規范(粵民規字 2018 5 號)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婚姻登記機關管理工作標準,細化辦公時間、預約輪候、告知指引等工作要求,制定本規范。一、辦公時間各婚姻登記機關在周一至周五應當對外辦公,國家法定節假日、本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外辦公時間可與本區政務服務大廳對外辦公時間一致,辦公時間調整經區民政局同意后報市民政局備案。周203六上午(其他法定節日期間的周六上午除外)和元旦、五一、中秋、國慶節當天對外辦公。有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逐步優化周六、周日對外辦公方式,進一步提升便 民利民服務水平。二、場地管理婚姻登記機關要規范服務場地音像記錄管理制度
310、,確保音像設備全覆蓋對外服務場所(如候登區、填表區、登記室、家庭文化活動室等),音像記錄信息應在 24 小時內儲存至指定平 臺或儲存器。應在服務場所醒目位置張掛提示牌,告知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已步入監控區,工作人員已開展音像記錄。有條件的逐步完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條件,將相關音像資料保存半年以上?;橐龅怯洐C關要嚴格落實婚姻登記處與婚姻服務機構人員、場地、收費、服裝“四分開”,嚴禁在婚姻登記服務場所內宣傳或開展營利性服務,嚴禁在婚姻登記服務場所內、大門口宣傳和開展任何營利性服務。三、預約制度各婚姻登記機關要積極推行預約服務制度,結合本區窗口數量、人員安排、場地容量等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常規預約量,優先辦
311、理已預約申請,優先辦理老人、傷殘人士、軍人、優撫對象等特殊對象申請。在婚姻登記服務場所的咨詢臺、登記室等區域醒目位置張掛婚姻登記預約服務溫馨提示(樣稿見附件 1-1)。有條件的區要積極推行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和結婚登記頒證服務預約制度,開發微等候系統及時反饋預約排隊情況,方便群眾安排等候時間,避免扎堆。四、一次性告知204婚姻登記咨詢時,應一次性全面準確地告知當事人所應知曉的全部內容,一次性告知能否辦理、材料是否完整齊全、條件是否具備和辦公地址時間等相關信息。當事人要求書面告知的,出具 廣州市_區婚姻登記處一次性告知書(樣稿見附 件 1-2)?;橐龅怯涋k理時,因當事人手續、材料等不完備,或不符合法
312、定要求而不予受理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辦事手續、材料等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當事人要求書面告知的,依照當事人申請事項按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出具不予辦理 結婚登記告知書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按照本規定出具不予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告知書(見附件 1-3)。上述告知書一式兩份,一份交當事人,一份經當事人簽收后由經辦單位留底備查。當事人不需要書面告知的,可口頭告知。有條件的婚姻登記處可向當事人短信發送溫馨提示,告知辦事材料清單、注意事項、辦公信息等。五、學習輪值各婚姻登記機關要制定年度學習計劃,開展政治理論、政風行風、法律法規學習和窗口服務技能培訓,以及熱點難點問題研討。原則上每周召開工作例會,總
313、結一周工作情況、交流經驗做法,探討個案處理,不定期組織專題學習或實地調研,交流學習兄弟單位先進經驗,著力提升隊伍綜合素質。市民政局每半年組織一次婚姻登記業務交流,學習領會最新政策文件 精神和先進經驗,研究新問題、新情況,統一標準做法。各婚姻登記機關要保證婚姻登記員每兩年至少參加一次上級民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考核、交流或調研等活動。205各婚姻登記機關要建立周六、元旦、五一、中秋、國慶節當天輪值工作制度,以及婚姻登記員評優評先制度,落實加班 輪休、補休制度,保障婚姻登記員合法權益。六、著裝統一婚姻登記工作人員統一著婚姻登記工裝,包括襯衣、外套、裙子、褲子、鞋子等?;橐龅怯浌ぱb式樣統一,春秋裝、
314、夏裝、冬裝各不少于 2 套,標準可參照市民政局關于全市婚姻登記員統一定制工作服裝的通知(穗民2011271 號)中的相關標準,費用可按現行市場物價水平適當調整。有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可為結婚頒證員專設頒證服裝,可將婚姻登記輔助工作人員的工裝要求納入合作協議。工作人員上崗時應統一佩掛工作徽章或工作牌,黨員應佩戴黨徽。七、文明禮儀婚姻登記機關應營造莊嚴溫馨、文明和諧婚姻登記氛圍,保持辦公場所整潔衛生,辦公物品分類定位擺放,有序整齊,樹立婚姻登記機關良好形象?;橐龅怯泦T儀容儀表應莊重得體、整潔大方,要站姿挺拔,坐姿端莊,行姿穩重,精神飽滿。接遞材料時,要雙手接遞,材料正面朝上,點頭示意或道謝,不得漫
315、不經心。交談時要互相正視,耐心傾聽,態度誠懇親切,聲音大小適宜,語調平和沉穩,服務用語文明禮貌,多用敬語、敬稱,如“您”、“請”、“謝 謝”、“對不起”、“再見”等(示例見附件 1-4)。八、投訴處理206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信訪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及時處理 群眾投訴,無法處理的不得拖延,必須及時逐級上報。因未一次性告知辦事材料程序、未正確解釋法律法規、法律法規適用錯誤等問題產生的投訴視為有效投訴,要責令經辦人向當事人致歉,認真排查整改?;橐龅怯洐C關不得將職責范圍投訴轉第三方購買服務機構辦理。九、印章臺賬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指定一名在編人員負責婚姻登記專用 印章(含鋼?。┑谋9?、使用工作;婚姻登記
316、專用印章(含鋼?。┲荒苡糜诨橐龅怯浄ㄒ幰幎ㄓ猛?,不得挪作他用。各婚姻登記機關要建立臺賬管理制度,安排專人在指定電 腦上負責臺賬導出、整理和利用,不得將臺賬通過互聯網或手機傳輸。臺賬只能用于民政社會事務統計工作或婚姻登記業務內部管理,不得挪為他用。十、檔案管理各婚姻登記機關要按照相關規定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健全婚姻登記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移交利用管理制度,安排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原則上當天形成的檔案,當天完成歸檔,因婚姻登記高峰期等原因延遲的,最遲不超過 5 個工作日??赏ㄟ^購買服務等形式,組織歷史婚姻登記檔案補錄和核對工作,提高廣東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歷史婚姻登記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橐龅怯?/p>
317、機關的政務公開、場地布局、設施設備、印章規 格、賬號管理、培訓上崗等工作依照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婚姻登記工作的規范和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做好全省207婚姻登記機關形象標識運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執行。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四)四)廣州市婚姻登記工作應急處理預案廣州市婚姻登記工作應急處理預案一、總則(一)制定目的。為有效應對婚姻登記高峰期工作和系統故障、消防安全、衛生安全、治安安全等突發事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確?;橐龅怯洐C關能夠快速、規范、有效地采取各種緊急應對措施,保障婚姻
318、登記工作順利穩妥開展。(二)制定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婚姻登記工作的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三)適用范圍。在我市行政轄區內婚姻登記登記機關發生的大面積影響正常辦公進度和秩序、影響辦事群眾和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等緊急情況使用本預案。二、工作原則(一)堅持確保安全原則。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度、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責任明確到具體崗位和工 作人員,確保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安全?!景l布部門】廣州市民政局【發文字號】穗民2019283 號【發布日期】2019.10.12【實施日期】2019.10
319、.12【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地方規范性文件229(二)堅持全面預防原則。各區民政局和婚姻登記處要高度重視婚姻登記風險排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按相關部門要求做好消防安全、醫療衛生、治安事件、網絡故障、高峰登記等方面應急處置工作,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要提前籌備,配備有效的消防安全、衛生醫療等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更換清理,定期組織消防等安全演練,培訓工作人員掌握逃生自救技能。鼓勵配備專業專職安保力量,提高安保工作水平,最大程度降低事件發生幾率,減少突發事件對婚姻登記工作的影響,確?;橐龅怯浌ぷ靼踩行蚍€妥開展。(三)堅持依法行政原則。對因高峰期和系統故障導致滯留大量群眾等待辦事的,要做好材
320、料審核和登記工作,依法依規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在廣東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統辦理登記并發證,不得出現離線登記等違規現象。(四)堅持分級響應原則?;橐龅怯洐C關發現消防、衛 生、治安、系統故障等問題的,要即刻報請本級婚姻登記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應對處置,本級無法及時有效處置的,要及時向上級婚姻登記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反映情況,協調相關部門配合處置,快速安撫、疏散人群,確?;橐龅怯浌ぷ靼踩行?。三、組織機構各區民政局要成立婚姻登記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保證婚姻登記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組長由各區民政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婚姻登記業務分管領導擔任,組員由負責安全、宣傳、社會事務、網絡信息保障的科室
321、主要負責人和婚姻登記處主任擔任。230主要職責:1.傳達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婚姻登記應急工作服務保障和 30 應對突發事件的指示精神,統一組織、領導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突發情況,積極協調公安、城管、衛生、電力、科信等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事件發生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共同做好治安、交通、醫療急救、供電、網絡等應急工作。3.制定應急事件應對方案,對可預見應急事件盡早積極應對,減輕臨場壓力;組織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各種情況和問題,制定處理方案措施。4.組織開展應急工作的信息報送和新聞報道工作,并決定對外信息發布口徑及發布時間、方式等。5.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
322、上報相關事故處理結果。四、預警響應和處理(一)高峰期婚姻登記應急處理婚姻登記機關當日預約量為日均登記量 3 倍以上視為出現婚姻登記高峰期,預警分為 I 級、級和級三個等級。日均登記量=上年度婚姻登記總量/全年婚姻登記工作日婚姻登記總量包括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和補發婚姻登記證數量。1.級預警 啟動條件:婚姻登記機關預約量為日均登記量 3 倍以上的。預警處理:(1)取消婚姻登記員休假,增設登記窗口;協調區民政局調配支援力量協助做好復印、引導、維持秩序等保障工作。提前增設登記231窗口并安裝好打印機等硬件設備。(2)協調安排臨時候登區,擴大候登面積,疏導人群;制作溫馨提示、場地指引等公示牌。(3)發送
323、溫馨提示短信等,及時提醒辦事材料,告知現場辦事溫馨提示,按時分批次到場,避免擁擠,減少現場停留。(4)協調安排充足物業、保潔管理力量,加強停車疏導力度。(5)上下午均提前開門辦公,及時辦理完未預約臨時到場登記量,減輕等候壓力。2.級預警 啟動條件:婚姻登記機關預約量為日均登記量 4 倍以上 的。預警處理:(1)級預警處理的(1)、(2)、(3)、(4)項措施。(2)上下午均提前 30 分鐘開門辦公,及時辦理完未預約臨時到場登記量,減輕等候壓力。(3)調用婚姻登記備用力量,提前開展高峰期婚姻登記業務培訓,掌握常規材料審核要點,設置資料審核專窗提前預審所有材料。(4)開展結婚登記集體頒證工作,約每
324、 20-30 分鐘為 5-10 對新人組織一次集體頒證。安排專門工作小組管理頒證秩序。(5)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提前報備高峰期登記的情況,加大治安維穩的防控力度。3.I 級預警 啟動條件:婚姻登記機關預約量為日均登記量 5倍以上的。預警處理:(1)級預警處理的(1)、(2)、(3)、(4)項措施。(2)級預警處理的(3)、(4)、(5)項措施。232(3)在級預警基礎上再適當延長辦公時間,及時辦理完未預約臨時到場登記量,辦理完所有到場等候申請;如預計 18:00 都無法完成所有到場登記申請的,16:00 提前向市民政局反映,指引當事人到人少的區辦理登記。(4)設立高峰期婚姻登記材料預審制度,設置審
325、核專窗提前預審所有材料。(二)婚姻登記系統故障應急處理1.啟動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因電力故障、網絡故障或廣東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系統”)故障等原因導致所有窗口無法依法依規辦理婚姻登記的。2.預警處理:(1)區級設施設備故障 A.系統發生故障,即刻與上級或其他區婚姻登記機關溝通,僅本區無法登陸省系統的,為區級設施設備故障。B.通知區民政局工程師迅速排查故障原因,并進一步協調相關部門加緊搶修。C.對所有在場等候群眾解釋故障情況,并表達歉意;為愿意改期的當事人安排其他時間,為愿意繼續等候群眾做好 資料審核、表格填寫、提供茶水、播放婚姻家庭輔導相關宣傳視頻,轉移群眾注意力,安撫情緒。D.確定
326、兩小時以上無法恢復辦公條件的,勸所有到場群眾和已預約未到場群眾安排其他時間辦理登記;在婚姻登記服務場所門口和咨詢臺張貼系統故障情況的溫馨提示;為愿意繼續等待群眾提供便利服務。233E.咨詢、查檔、核查等業務照常開展;或開展檔案整理、個案學習等工作。(2)市級設施設備故障A.全市婚姻登記機關無法登陸省系統,外地市能正常辦理婚姻登記的,為市級設施設備故障。B.市民政局協調相關部門迅速排查故障原因,并協調加緊搶修。C.區級設施設備故障處理的 C、D、E 項措施。(3)省級設施設備故障A.全省婚姻登記機關無法登陸省系統,為省級設施設備故障。B.及時向省民政廳事務處和省系統工程師反應系統問題,持續跟進系
327、統搶修情況。C.區級設施設備故障處理的 C、D、E 項措施。(三)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啟動條件: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事故。2.預警處理:(1)發生火災報警鈴響的情況。一是工作人員立即疏導在場的當事人到戶外;二是工作人員馬上查看監控畫面;三是逐層每個房間查看,務求及時發現火源。如未發現火源,及時向物管的消防負責人報告和問詢相關情況,如屬警報誤報,由物管消防人員及時排查故障。(2)發生小范圍火災,工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采取撲救措施,利用場所內消防設備器材進行現場自救、撲救。必要時,應切斷電源,防止觸電。(3)發生較大范圍火災,自身的消防器材設備和人員不能撲滅234的,工作人員應迅速將登記場所內
328、人員通過安全通道疏散,采取相關措施控制火勢蔓延,及時撥打消防電話 119 求助,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4)發生人員傷亡時,工作人員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及時撥打消防部門 119、衛生部門 120 和公安部門 110 電話求助,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5)火災事故后,應急領導小組應組織相關人員清理現場和消防設施的修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工作秩序,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負責交事故原因、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四)疾病衛生事件應急處理1.啟動條件:個體突發疾病或易傳染流行病期間。2.預警處理:(1)當事人突發疾病。即刻聯系婚姻登記機關最近的醫院,請求幫助;另一方面及時撥打“120”
329、電話組織搶救。(2)易傳染流行病期間。保潔人員應定期開展婚姻登記場所內衛生消毒工作,發生傳染病疫情、群眾性不明原因疫情等,及時與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取得聯系,做好預防工作,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3)當疫情確定后,應急領導小組應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婚姻登記機關應急事件總體方案和相應措施,同時服從當地衛生防疫部門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五)治安事件應急處理1.啟動條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公場所內發生激烈爭吵、打架、斗毆、集體鬧事等事件影響婚姻登記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2352.預警處理:(1)發生打架、斗毆或集體鬧事,妨礙正?;橐龅怯浌芾砉ぷ髦刃?,工作人員無法獨立處理的。A疏散圍觀人員,防止事態
330、擴大,立即上報局應急領導小組。B撥打 110,請求公安機關的協助。C警察到場處理前,做好人員穩控工作及現場的保護工作,遇有人身傷害的,迅速報 120 轉送就近醫院救治。D警察到場后,全力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相關的調查取證工作,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治安、刑事涉案人員一律交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C事情處理完畢后,詳細記錄事件的時間、原因、經過及處理結果,并及時將以書面形式上報市民政局,必要時可以讓目擊群眾出具書面的事情經過并簽字存檔,調取事發當時的監控錄像并封存,以備日后查證。(2)婚姻登記當事人妨礙正?;橐龅怯浌芾砉ぷ髦刃?,可由工作人員獨立處理的。A疏散圍觀的群眾,防止其他當事人擴大事件。
331、B工作人員與保安人員一起先行將鬧事人員分隔開。C安撫當事人情緒,宣傳解釋與糾紛相關法律法規,勸離當事人。236(五)五)廣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業務操作指引廣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業務操作指引【發布部門】廣州市司法局【發文字號】無【發布日期】2019.08.20【實施日期】2019.08.20【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地方規范性文件各區司法局、市法律援助處、市律師協會、各律師事務所:為更好地指導和規范我市法律援助律師辦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質量,結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實際并參考行業規范,我局制定了 廣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業務操作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
332、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市法律援助處反映。廣州市司法局2019 年 8 月 20 日總則為有效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規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廣州市法律援助實施辦法237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本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引。第一條 本指引所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是指廣州市法律援助機構(以下簡稱“法援機構”)根據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
333、“申請人”)的申請,或者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的通知,對經濟困難或其它特殊案件的未成年人免費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活動。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法律援助人員,是指由法援機構指派或者安排,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及其他人員。第三條 法援機構應當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人員專業隊伍,依法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第四條法律援助人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法律援助辦案規定,做好會見、閱卷、調查取證、解答咨詢、參加庭審、法庭教育等工作,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第五條 法律援助人員接受指派后,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延遲或自行終止所承辦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項。法律援助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財物,不得利用從事法律援助的機會謀取各類直接或間接利益。第六條 法律援助人員應當注重優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以貫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