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第39號(131頁).pdf》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第39號(131頁).pdf(131頁珍藏版)》請在三個皮匠報告上搜索。
1、 20202 24 4 年年 0101 月月 (第(第 3 39 9 號)號)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0202 24 4 年年 0101 月月 (第(第 3 39 9 號)號)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目 錄 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訂草案)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訂草案).1 1 黃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黃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1818 銅陵市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銅陵市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 .2424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4141 銅陵市關于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銅陵市關于加強招商引
2、資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 .4747 銅陵市經開區關于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指銅陵市經開區關于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導意見 .5050 澠池縣“科創飛地”模式招商澠池縣“科創飛地”模式招商引資獎勵辦法引資獎勵辦法 .5353 八師石河子市新能源產業鏈招商引資普惠性政八師石河子市新能源產業鏈招商引資普惠性政策策 .5959 綏德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綏德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6262 昌吉高新區招商引資政策黃金十條昌吉高新區招商引資政策黃金十條 .6464 巴彥淖爾市招商引資促進高質量發展優惠政策巴彥淖爾市招商引資促進高質量發展優惠政策 .8181 大朗鎮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
3、的意見(大朗鎮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8383 馬鞍山市關于招商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馬鞍山市關于招商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2023 2023 修訂版)修訂版).8888 平遙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平遙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9191 岳陽經開區招商引資項目入區管理辦法岳陽經開區招商引資項目入區管理辦法 .9696 漯河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漯河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 .100100 乳山市招商引資獎勵扶持政策乳山市招商引資獎勵扶持政策 .103103 泰來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泰來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105105 昆明高
4、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促進產業投資若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促進產業投資若干政策(試行)干政策(試行).109109 康巴什區出臺金融招商引資及產業扶持六條措康巴什區出臺金融招商引資及產業扶持六條措施施 .116116 精河縣招商引資優惠辦法(試行)精河縣招商引資優惠辦法(試行).121121 汕頭市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獎勵辦法汕頭市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獎勵辦法 .126126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 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訂草案)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訂草案)來潮:河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維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5、,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適用范圍】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工作。本條例所稱營商環境,是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第三條【基本原則】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經營主體需求為導向,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數字化建設為支撐,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為各類經營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第四條【經營主體權利義務】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障各種所有制
6、經濟平等受到法律保護。經營主體依法享有自主決定經營業態和模式的權利、人身和財產權益受保護的權利、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對營商環境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的權利。經營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履行安全、質量、生態環境保護、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定義務,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循國際通行規則。第五條【國家機關職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統籌推進機制,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和人民團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各級人
7、民政府應當推進建立與監察機關、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的優化營商環境協同工作機制。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 第六條【部門職責】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是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推動、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優化營商環境日常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明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推動本行政區域內優化營商環境工作??h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第七條【容錯機制】鼓勵各級國家機關在法治框架內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未達到預期效果,但是符合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規定,未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予以
8、免責或者減輕責任。第八條【營商環境評價】省人民政府應當完善以經營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建立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機制,建設全省統一的營商環境監測平臺,跟蹤營商環境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定期組織開展營商環境評價。省人民政府應當規范營商環境領域評價工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委托或者隸屬的研究機構、社會團體等評價機構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結合營商環境評價結果,調整、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經營主體負擔。第九條【獎懲機制】縣
9、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獎懲機制,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損害營商環境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第十條【宣傳引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引導,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首創經驗和典型做法進行宣傳解讀,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營造人人優化營商環境、尊商親商安商的良好社會氛圍和輿論氛圍。第十一條【京津冀協同】本省加強與北京市、天津市和其他地區的交流合作,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 深化商事制度協同改革,推進協同監管,強化政務服務合作,促進跨境貿易協同開放發展,推動知識產權全鏈
10、條協同保護,破解制約區域經營主體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共同營造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促進區域協同發展。第二章 市場環境 第十二條【負面清單】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經營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國家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市場準入效能評估體系,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及時排查、清理或者廢除市場準入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第十三條【公平競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法定職責,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預防和制止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
11、場環境。第十四條【不沖突、不歧視政策】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制定的涉企政策進行清理、整合,對不符合市場規律、不適應現實需要和發展趨勢、不具備兌現條件、不明確兌現流程的涉企政策進行修改、廢止,避免部門間政策沖突,加強政策協調性。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發展的政策。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保障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獲取和使用資金、技術、數據、人力資源、土地使用權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不得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第十五條【便利登記】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一業一證、證照聯辦、一證多址等改革,推行企業登記全程網上辦理,實行一次認證、全網通辦,為企業開
12、辦和經營提供便利。在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經營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最大限度尊重經營主體登記注冊自主權。第十六條【便利退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優化經營主體注銷登記的辦理流程,規范辦理時限,精簡申請材料,建立線上注銷服務專區、線下注銷服務綜合窗口,集中受理營業執照、稅務、社會保險等各類注銷業務申請,一次辦結注銷相關事項。對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 或者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企業,登記機關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經營主體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
13、,歇業前向登記機關備案,歇業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3 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七條【中介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取消區域性、行業性或者部門間中介機構執業限制、限額管理,培育專業性中介機構,發揮中介機構法律服務、審計鑒證、招標投標、資產評估、資信評估、管理咨詢以及代理等服務作用。對依法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對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得轉為中介服務,未納入清單管理的中介服務事項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行政機關不得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機構,不得干預經營主體選取中介機構。鼓勵通過政府購買中介服務方式為經營主體提供服務。推進中
14、介服務事項納入河北省政務服務平臺,實行機構選擇、費用支付、報告上傳、服務評價等全流程線上辦理,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建立中介機構懲戒和退出機制,依法查處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者報告、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違反業務規范和職業道德、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第十八條【參與國際貿易】支持經營主體發展對外貿易,參與境外投資活動??h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為經營主體提供下列服務:(一)搭建對外貿易、境外投資交流平臺;(二)提供出口、投資國家和地區相關政策法規以及國際慣例的信息;(三)通報、預警有關國家和地區政治、經濟和社會重大風險以及對外貿易預警信息,并提供應對指導;(四
15、)組織對外貿易、境外投資、貿易摩擦應對、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培訓;(五)與對外貿易、境外投資相關的其他服務。第十九條【發揮工商聯作用】各級工商業聯合會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協助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優化營商環境的服務和指導工作,完善適應經營主體發展需要的服務載體和機制,發揮宣傳政策、反映訴求、維護權益的作用。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 第二十條【行業協會商會】培育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商會,依法規范和監督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行業協會商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加強內部管理和能力建設,為經營主體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行業協會商會向會員
16、收取會費的標準,應當依照章程規定經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行業協會商會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不得干擾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損害經營主體權益,不得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者利用行政資源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經營主體入會。第二十一條【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經營主體。政府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不得違法限定潛在供應商或者投標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組織形式,不得違法要求潛在供應商或者投標
17、人設立分支機構,不得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地、供應商等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或者投標人。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電子監管系統,全面推進招標投標交易、服務、監管等活動全流程電子化,推動招標投標領域數字證書兼容互認和電子保函的應用,加快省際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互聯互通。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監管,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第二十二條【收費目錄清單】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實施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收費目錄清單
18、向社會公開,并實行動態調整,接受社會監督。對能夠統一收費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集中統一收取。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保證保險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鼓勵采取承諾制方式免予繳納招標投標保證金,降低經營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執行目錄清單之外的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得以各種方式強制經營主體贊助捐贈、訂購報刊、接受指定服務。第三章 政務環境 第二十三條【政務服務事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依法編制并公布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實施規范,公開辦事指南,實行同一事項無差別受
19、理、同標準辦理。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條件應當明確、具體,不得設定模糊性條件和兜底條款。對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政務服務事項實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應當實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制度,并遵守下列規定:(一)優化前置服務,實施政務服務事項申報輔導;(二)按照辦事指南的規定辦理政務服務事項,不得對經營主體提出規定以外的要求,不得額外增加或者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三)能夠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獲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經營主體提供;(四)已經在線收取規范化電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請人再提供紙質材料;(五)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現場核查、技術審查、聽證論
20、證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安排,不得推諉、拖延;(六)申請人在線下辦理業務時,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要求其先到線上預約或者在線提交申請材料。第二十四條【線下辦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政務服務中心,實行進駐事項負面清單制度,除場地限制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均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并實質運行??h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將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權委托政務服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行使,推行“一窗無差別綜合受理”。根據實際需要統籌設立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村、社區便民服務站,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為經營主體提供便利。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 第二十五條【線上辦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
21、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規范網上辦事服務、辦事指引,提升網上辦事深度,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一網通辦、好辦易辦。整合政務服務移動端應用,推廣河北省政務服務集成自助終端,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就近辦”。第二十六條【證明事項】證明事項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對通過法定證照、法定文書、書面告知承諾、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能夠辦理,或者能夠被其他材料涵蓋、替代以及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不得設定證明事項??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并公布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有關
22、部門、公用企業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各地區、各部門之間應當加強證明的互認共享,避免重復索要。第二十七條【惠企政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匯集涉及經營主體的法律法規政策等各類信息,加強直接面向經營主體的推送、發布和解讀引導,及時為經營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公布惠企政策目錄清單,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惠企政策;確需企業提出申請的惠企政策,應當合理設置并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手續,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第二十八條【稅費服務】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應當采取下列繳納稅費便利措施:(一
23、)推動納稅事項全省通辦;(二)優化完善稅務信息系統,為經營主體提供財務報表與稅務申報數據自動轉換服務;(三)簡化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申報程序,在法定要求外原則上不再設置流轉環節;(四)對經營主體進行納稅提醒和風險提示;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五)逐步推行各項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合并申報,網上繳納;(六)推行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及其他電子票據。各級稅務機關應當依法執行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保障經營主體及時享受減稅、免稅、出口退稅等有關稅收優惠,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第二十九條【親清政商關系】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常態
24、化政企溝通機制,健全經營主體訴求反饋機制,通過下列方式及時聽取和回應經營主體意見訴求,依法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一)組織經營主體座談,通報經濟運行等情況,聽取意見建議;(二)定期深入經營主體和行業協會商會,為經營主體提供政策咨詢;(三)邀請經營主體開展調研,了解行業發展現狀;(四)組織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相關人員參加經貿交流、產業提升、人才培養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模式等活動;(五)組織或者應邀參加旨在幫助企業解決發展重大問題的其他活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規范政商交往行為,主動作為、靠前服務,不得干擾經營主體正常經營活動,不得增加經營主體負擔。第三十條【工程項目審批
25、】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創新集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模式,實行統一受理、多規合一、多評合一、多測合一、并聯審批,提高審批效能。第三十一條【不動產登記】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發展改革、公安、稅務、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信息互通共享機制。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與公用企業事業單位等互通共享不動產登記相關信息,推進不動產登記與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廣電、通信等過戶、立戶業務實現聯動辦理。第三十二條【跨境貿易】口岸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要求,對進出口貨物申報、艙單申報和運輸工具申報業務提供“單一窗口”服務,推進監管信息和物流運輸服務信息互聯互通,實現無紙化通關,
26、涉及國家秘密的特殊情況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 除外。組織編制并公布口岸收費目錄,口岸經營服務企業不得在目錄以外收取費用。海關、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精簡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和單證,優化通關流程,能夠退出口岸驗核的,全部退出;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經營主體,實行先驗放后檢測、先放行后繳稅、先放行后改單管理。鼓勵企業提前申報通關,提前辦理單證審核,對于提前申報通關存在差錯的,按照有關容錯機制處理。第四章 要素環境 第三十三條【項目落地保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項目落地保障機制和承諾辦結制度,實行項目跟蹤服務責任制,可以組建專班或者指定工作人員全程代辦、無償幫辦,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審批、要素保障、建設
27、和生產經營中的相關問題。第三十四條【供地標準】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向經營主體供應土地應當執行國家的土地供應政策,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建(構)筑物權屬清晰;(二)用地面積符合建設用地標準和集約用地要求;(三)安置補償落實到位;(四)沒有法律、經濟糾紛;(五)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明確;(六)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條件??h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優化對用地規劃、項目招商、土地供應、供后管理和退出等各環節的協同監管,實行產業用地全周期管理機制。第三十五條【數據資源開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共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需求導向、依法有序、分類分級、
28、安全可控的原則推進公共數據開放。鼓勵優先開放對民生服務、社會治理和產業發展具有重要價值的數據。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應當遵循依法規范、促進流通、合理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則,加強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數據要素質量,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激發數據要素潛能。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 第三十六條【公共服務】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公用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開收費范圍、收費標準、服務標準和服務時限等內容,實行報裝全流程網上辦理,向經營主體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以指定交易、拖延服務等方式強迫經營主體接受不合理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不得設置與技術規范無關的非必要前
29、置條件。第三十七條【融資擔保支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融資支持制度,健全風險分擔機制,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鼓勵綜合應用風險補償、保費補貼、代償補償等手段,降低中小微企業擔保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率不得高于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與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第三十八條【金融支持】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基金公司的設立和發展。支持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上市融資等方式進行融資,做好上市企業后備資源的篩選、培育、輔導和服務工作。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可持續、保本微利的原則,建立差異化的中小微企業利率定價機制,為民營企
30、業、中小微企業開發創新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鼓勵征信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發展,支持金融機構在信貸審批、風險防范、證券發行、信用擔保、保證保險等領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務產品。第三十九條【金融機構規范】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收費行為,向社會公開設立企業賬戶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辦理時限,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未按照規定進行服務價格信息披露;(二)向經營主體違規收取服務費用;(三)轉嫁依法依規應當由金融機構承擔的費用;(四)在融資服務中不落實對中小微企業收費優惠政策;(五)在授信中對中小微企業設置歧視性規定;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六)在信貸審批時,強制企業購買保
31、險、理財、基金或者其他資產管理產品等;(七)強制設定條款或者協商約定將企業的部分信貸資金轉為存款;(八)除存單質押貸款、保證金類業務外,將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九)設置其他不合理的限制條件。第四十條【人才保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創新完善人才培養使用、選拔評價、激勵保障機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網絡,通過政策和資金扶持吸引創業創新人才,在職稱評定、薪酬分配、醫療社保、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保障或者便利。強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為經營主體提供用工余缺調劑、職稱評定、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等服務。推進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工作,暢通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渠道,完善以市場評價為導向的
32、職稱評審標準。允許技術實力較強的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單獨或者聯合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自主評審。支持經營主體引進外籍高層次人才,為外籍人才停留居留、往返簽證、出入境通關等提供便利。第四十一條【創業創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有利于創業創新的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建立創業創新政策集中發布平臺,統籌安排各類支持創業創新的資金,推進公共技術服務,發展創業孵化服務,強化創新服務支撐,鼓勵經營主體進行創業創新。鼓勵、支持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技術研發中心、產業研究院、中試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推進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第四十二條【獎勵補貼
3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科學合理、合法合規、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涉及經營主體的財政獎勵、補貼政策,向社會公開政策依據、適用范圍、發放程序和時限等,并嚴格規范發放程序。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時限發放財政獎勵、補貼,并通過門戶網站等渠道及時公布最終發放對象及其相關情況、發放標準、發放金額以及監督投訴渠道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2 等??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直達機制作用,推動涉企資金直達快享。加大涉企補貼資金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第五章 法治環境 第四十三條【政策制定和調整】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制定涉及經營主體經濟
34、活動的規定時,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定與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充分聽取經營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對涉企政策進行調整的,應當根據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但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將有礙施行的除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統籌協調、合理把握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等的出臺節奏,全面評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疊加或者相互不協調對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第四十四條【行政裁量】有關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對有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法定行政執法事項中的原則性規定,或者具有一定
35、彈性的行政執法權限、裁量幅度等內容進行細化量化,并向社會公布施行的具體執法尺度和標準。行政機關制定、修改行政裁量權基準,應當依法依規,且不得超出上級行政機關劃定的階次、幅度,無法定依據的,不得增加經營主體的義務或者減損經營主體的權益。第四十五條【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推行告知、提醒、勸導等執法方式,對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第四十六條【柔性執法】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按照鼓勵創新和發展的原則,針對新技術、新
36、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性質和特點,分類制定和實行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留足發展空間,同時確保質量和安全,不得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3 第四十七條【雙隨機一公開】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行業和領域外,實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開展行政檢查,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監管執法資源,精簡整合檢查事項,推行聯合抽查檢查,提升協同監管能力,減少對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同一部門對經營主體實施多項檢查的,應當合并進行。兩個以上部門對同一經營主體實施不同行政檢查且可以同時開展的,原則上應實行跨部門聯合檢查。
37、聯合檢查協調組織存在困難的,本級人民政府應當明確由一個部門組織實施聯合檢查。依托“互聯網+監管”平臺,推動各部門監管業務系統互聯互通、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和應用,推行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第四十八條【清理整頓】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維護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開展清理整頓、專項整治等活動,應當嚴格依法進行,合理確定實施范圍和期限。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并報經有權機關批準外,不得在相關區域采取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經營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實施有關措施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企業或者向社會公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十九條【知識產權保護
38、】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會同司法機關完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促進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有效銜接,依法查處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保障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第五十條【破產府院聯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與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常態化企業破產工作協調聯動機制,構建政府主導風險管控與事務協調、法院主導司法程序的一體化處置模式,支持具備破產條件的企業及時進行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協調解決企業破產過程中涉及的破產企業信用修復、各類財產的接管與處置、企業注銷、職工安置與社保轉移、稅費辦理、風險防范和融資支持等有關
39、問題,保障破產管理人依法履職,降低破產成本,提高破產效率。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優化破產案件程序流程,構建簡單破產案件快速審理和繁簡分流審理機制,逐步推進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有序銜接,探索建立重整識別、預重整等破產拯救機制,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工作在完善經營主體拯救和退出機制等方面的作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4 用。第六章 信用環境 第五十一條【政務誠信】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履行向經營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員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確需改變政策承諾、合同
40、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經營主體因此受到的損失依法予以公平、合理、及時的補償??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依法通過兌現財政政策、補償損失、補辦手續等方式,解決項目建設、土地使用、財政政策兌現等遺留問題。遺留問題處理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制度,將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河北)并向社會公開;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懲戒力度,重點治理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政府失信行為。第五十二條【商務誠信】經營主體應當增強法治意識和契約精神,加強信用自律,遵守行業信用規約和職
41、業道德準則,誠實履約、公平競爭。鼓勵經營主體建立健全內部信用管理制度,防范信用風險。第五十三條【司法公信】司法機關應當加強司法公信建設,強化內部監督,完善制約機制,推進司法公開,嚴格公正司法。審判機關應當提升司法審判信息化水平,推進案件信息公開,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提高審判和執行效率。檢察機關應當創新檢務公開的手段和途徑,發揮法律監督作用,促進誠信建設。第五十四條【社會誠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誠信文化的宣傳普及,提高誠信意識,弘揚誠信文化,履行文明公約,宣傳先進典型,引導社會公眾遵循誠信原則,守法履約,恪守承諾。第五十五條【拖欠治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應當提高賬款支付效營商環境與
42、招商政策匯編 15 率,不得以內部人員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約定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延遲支付賬款??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拖欠賬款定期披露、勸告指導、主動執法制度;完善拖欠賬款投訴處理和信用監督機制,加強對惡意拖欠賬款案例的曝光;完善拖欠賬款清理與審計、督查、巡視等制度的常態化對接機制,防止和糾正拖欠經營主體賬款的行為。第五十六條【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國家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對按照規定認定的信用狀況良好的信用主體,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可以采取下列激勵措施:(一)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綠色通道”等便利服務;
43、(二)在實施政府優惠政策中,在同等條件下列為優先選擇對象;(三)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依法依約給予信用加分、提升信用等次;(四)在日常監督管理中,優化檢查方式、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五)在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旅游等領域,給予重點支持和優先便利;(六)在信用網站或者相關媒體上進行宣傳推介;(七)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激勵措施。國家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應當按照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依法實施失信懲戒,不得擴大清單內懲戒措施的適用對象范圍,不得加重懲罰。地方性法規對失信懲戒措施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五十七條【信用修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
44、規定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明確失信信息修復的條件、標準、流程等要素。對于符合信用修復條件、完成信用修復的經營主體,有關政府部門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停止公示其失信信息,終止實施懲戒措施。鼓勵經營主體通過糾正失信行為、履行法定義務、消除不利影響并作出信用承諾等方式,修復自身信用。第七章 監督保障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6 第五十八條【人大監督】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采取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質詢、詢問、代表視察等方式,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營商環境的監督。第五十九條【行政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督導范圍,通過專項督查、日常督查等方式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45、以及下級人民政府優化營商環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責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以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省人民政府各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指導、監督。有關部門應當對所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優化營商環境情況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予以處理。第六十條【審計監督】各級審計機關應當依照審計權限,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營商環境評價可以運用審計部門的相關審計成果。第六十一條【檢察監督】檢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行政執法的法律監督,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損害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依法督促其糾正;推進
46、涉案企業合規建設、評估和審查,推動經營主體合規守法經營。第六十二條【輿論監督】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對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六十三條【社會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優化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協會商會代表、經營主體代表以及律師、新聞記者等有關社會人士作為義務監督員,對營商環境進行社會監督。第六十四條【投訴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及時受理有關投訴舉報,按責轉辦、限時辦結、跟蹤督辦。對實名舉報的,在規定的時限內反饋投訴舉報人,并為投訴舉報人保密。被投訴的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以稅務稽查、市場監管、城管執法、安全檢查、環
47、保檢查等行政執法手段對投訴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結果應當納入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第八章 法律責任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7 第六十五條【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責任】違反本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權機關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的;(二)在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中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對經營主體進行限制或者排斥的;(三)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機構的,干預經營主體選取中介機構的;(四)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或者執行目錄清單之外的收費的;(五)強制經營主體贊
48、助捐贈、訂購報刊、接受指定服務的;(六)未按照規定辦理政務服務事項,額外增加或者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的;能夠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獲取的材料,仍然要求經營主體提供的;已經在線收取規范化電子材料,仍然要求申請人再提供紙質材料的;(七)推諉、拖延現場踏勘、現場核查、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八)申請人在線下辦理業務時,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要求其先到線上預約或者在線提交申請材料的;(九)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設定證明事項的,索要證明事項清單之外的證明的;(十)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的;(十一)未履行向經營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
49、各類合同的,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員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的;(十二)擅自擴大全國失信懲戒措施適用對象范圍的,擅自加重懲罰的;(十三)對投訴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十四)干擾經營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十五)其他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8 違反第一款規定,給經營主體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對經營主體有多收、不應收取費用的,應當予以退回;給經營主體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六十六條【公用企業事業單位責任】違反本條例規定,供電、供水、供熱、供氣、廣電、通信等公用企業事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強迫經營主體接受不合理條
50、件或者向經營主體收取不合理費用的,由有關行政機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第六十七條【中介機構責任】違反本條例規定,中介機構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者報告、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違反業務規范和職業道德、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的,由有關行政機關依法查處。第六十八條【機關單位拖欠責任】違反本條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賬款的,由其上級機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第九章 附 則 第六
51、十九條【施行日期】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黃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黃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來源:黃山市人民政府辦 第一條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第三條 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一網通辦”,轉變政府職能,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9 第四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
52、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優化營商環境的第一責任人。市、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本行政區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推動、監督檢查優化營商環境日常工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第五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產業引導政策,并向社會公開。聚焦打造大黃山世界級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加強規劃統籌、大項目引領、全域聯動,大力發展休閑度假經濟、創意經濟、體育賽事經濟、康養經濟等,積極推進旅游
53、與多業態融合發展。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考核與激勵機制,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七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通過舉辦新安茶會、常態化派出企業服務專員等方式,聽取市場主體的反映和訴求,依法幫助其解決問題。第八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宣傳,營造全社會重視營商環境的良好社會生態。每年 11 月 1 日為黃山市營商環境日。第九條 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揚徽商優良傳統,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履行安全、質量、生態環境保
54、護、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義務。第十條 行業協會商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加強內部管理和能力建設,弘揚企業家精神,及時反映行業訴求,規范行業秩序,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鼓勵和支持各類行業協會商會參與長江三角洲等區域行業協會商會聯盟或者產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0 業聯盟,積極開展招商推介、調研交流等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工作。第十一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不得另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可以依法平等進入。第十二條 按照國家規定推進
55、證照分離改革,禁止違法設置市場主體登記前置許可條件。拓展企業開辦平臺功能,實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員工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醫保開戶、銀行預約開戶等事項“一網通辦”。除涉及前置許可外,對申請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市場主體開辦手續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結。市場監管和相關部門應當優化市場主體注銷、變更登記辦理流程。第十三條 實行登記、交易、繳稅以及水、電、氣過戶等事項“一網通辦”。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推進全業務類型“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對申請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常見登記類型,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應當確定具體常見登記類型,并向社會公布。第十四條 不
56、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托互聯網提供不動產登記信息以及地籍圖可視化查詢服務,便利不動產轉移登記。第十五條 實施迎客松英才計劃,建立健全人才培養、選拔評價、激勵保障機制,通過“迎客松”杯創意創新創業大賽等各類平臺,落實政策和資金扶持,吸引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實施開放、便利的人才引進政策,為各層次人才提供引進落戶、住房醫療以及社會保障、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一站式服務。實施“徽商回歸”工程,鼓勵在外技術勞動者和創業者返鄉創業;支持大師工作室建設,培養新時代徽州工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完善企業用工供需對接平臺,提升安徽皖南旅游人才市場功能,深化皖南旅游人才聯盟合作交流,為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提
57、供服務,引導有需求的企業開展共享用工合作。第十六條 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落實國家差異化監管政策,引導金融機構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1 增加中小微企業融資規模和比重,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優化黃山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黃山市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等平臺,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與金融機構共享市場監管、稅務、不動產登記、環保等政務數據和電力、供排水、燃氣、網絡等公用事業數據。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推進新型政銀擔合作,建立風險分擔補償機制。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提供優惠的融資擔保費率。第十七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
58、部門應當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創新服務,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引導企業以及其他社會力量投入創新創業活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企業間的產學研用對接活動,加快技術轉移市場與體系建設。第十八條 公共資源交易實行目錄管理,依法公開交易目錄、規則、程序、結果和監管等信息,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及時獲取有關信息、平等參與交易活動。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推行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降低市場主體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鼓勵并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按照有關規定為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第十九條 建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制度。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
59、關部門應當及時公布“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清單,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確需企業申報的,減少申報材料、優化申報流程、簡化審批環節。第二十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不兌現政策承諾,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延遲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市場主體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第二十一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不得違反合同約定拖欠市場主
60、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也不得在約定付款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2 方式之外變相延長付款期限。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拖欠賬款行為防范和治理機制,通過加強預算管理、專項清理、審計監督、責任追究等措施,防范和治理拖欠市場主體賬款行為。第二十二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統籌推進“一網通辦”工作,通過機制流程再造與信息技術支撐應用協同,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應當納入“皖事通辦”平臺在線辦理。有關部門應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細化量化政務服務標準,編制政務服務辦事指南,明確事項辦理條件、辦事材料、辦理流程、容缺受理等內容
61、,線上辦理和線下辦理標準應當一致,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辦事指南規定之外的申請材料。第二十三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和信息共享應用工作機制,實行政務數據資源統一目錄管理,做到共享為常態、不共享為例外。推進電子印章在政務服務、公用事業服務等領域的應用。電子證照和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材料可以作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依據,市場主體在申請辦理各類政務服務、公用事業服務時可以選擇使用電子材料。有關部門已收取規范化電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請人再提供紙質材料。第二十四條 有關部門應當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依法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列明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政府部門、公用事業
62、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按照國家規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行告知承諾制且申請人自愿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有關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辦理條件、辦理要求、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等內容;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辦理條件且愿意承擔不實承諾法律責任的,有關部門可以當場作出決定。有關部門應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承諾人的承諾履行情況進行核查。發現未履行承諾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達到條件的,撤銷決定,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信用信息平臺。第二十五條 建立政務服務事項容缺受理工作機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容缺受理事項以及申請材料清單。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3 對具備基本條件、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
63、合法定條件,次要條件或者次要申報材料有欠缺的服務事項,先予受理進行審查,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齊的材料;申請人在規定時限內補齊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要求的,應當作出決定。第二十六條 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不同領域特點和風險等級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實施全覆蓋、全過程重點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針對其性質、特點分類制定和實施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措施,引導其健康規范發展。第二十七條 對市場主體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
64、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第二十八條 依照國家規定,實行信用信息異議處理和修復制度。有關部門對市場主體提出異議的信用信息,經核查屬實的,應當及時處理。鼓勵市場主體通過主動履行義務、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利影響等方式,修復自身信用。第二十九條 建立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訴訟相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推廣使用“作退一步想”工作法,為市場主體提供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調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資源,在勞動爭議、知識產權、生態環境保護、金融、商事等領域創新法律服務內容、形式和供給模式,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高
65、效的法律服務。第三十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與人民法院健全府院聯動機制。支持司法機關全面依法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依法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盡量減少對市場主體生產經營的不當影響。第三十一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暢通營商環境投訴維權渠道,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皖事通”、政務服務網等平臺接受市場主體的投訴、舉報,實行統一接訴、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第三十二條 市、縣兩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采取聽取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詢問、質詢、作出決議決定等方式,督促同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推動營商環境不斷優化。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4
66、第三十三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擅自增加或者變相增加辦事環節、辦事材料、辦事時限,或者違法實施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侵犯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依法追究責任。第三十四條 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法治框架內探索營商環境改革創新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具備下列情形的,可以按照規定免除或者減輕責任:(一)符合國家和省確定的改革方向和政策取向,有利于改革創新和高質量發展;(二)決策及其執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三)相關人員履行了勤勉盡責義務且未謀取非法利益;(四)未惡意串通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五)未造成嚴重后果,并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第三十五條 違
67、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銅陵市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銅陵市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 來源:銅陵市營商環境組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0-30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銅陵市銅陵市 一、企業開辦注銷領域 圍繞服務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延伸企業開辦服務鏈條,提升集成服務質效,深入推進企業準入、注銷“一件事一次辦”改革,企業開辦注銷領域進入全省靠前位次。1加強企業開辦、注銷相關事項集約協同,依托一體化數據基礎平臺,整合企業開辦、注銷、全程
68、電子化、“一照通”“一業一證一碼”等系統,通過“皖企通”統一對外提供服務;分類分項進行優化組合,形成企業準入、變更、注銷等多場景應用。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5 深入推進企業高頻證照辦理、變更等“一件事一次辦”改革。探索在相關行業領域企業登記流程中,嵌入環境許可告知性提示。2深化企業開辦集成服務改革,延伸企業開辦平臺功能,依托“皖企通”接入水電氣開戶和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羚羊工業互聯網平臺。探索建立企業身份碼。3進一步便利企業開立銀行賬戶,自然人、法人等通過線上平臺申請營業執照時,經企業授權同意后,線上平臺將有關基本信息和銀行開戶預約信息實時推送給申請人選定的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生成企業預約賬
69、號,并通過線上平臺推送給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戶銀行根據預約需求,按規定為企業開立賬戶后,及時將相關信息通過線上平臺推送至相關部門。優化企業開辦涉稅事項辦理流程,加快實現實名驗證、清稅等信息實時共享。4拓展電子證明應用和信息共享,建成運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等系統。對新設立的企業,通過電子營業執照免費發放一套電子印章。持續提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電子檔案系統公示、展示信息運用認可度和覆蓋面。5推動“個轉企”增量提質,允許保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成立日期,各類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可延續使用,免收各類換證費用。全面推開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核驗登記,
70、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運用大數據和電子圍欄技術,強化對“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的管控,規范市場主體登記代理行為。6便利企業分支機構、連鎖門店信息變更,大型企業分支機構辦理人員、經營范圍等不涉及新辦許可證的信息變更時,在所屬省轄市內可實行集中統一辦理。深入推進企業跨縣(市、區)“一照多址”、高頻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一證多址”等改革。7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對高頻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開展“告知承諾、先證后核”改革試點。對消防、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等涉及現場審查核驗的事項,推行“證前指導”服務。8全面推開“證照并銷”改革試點,對于市場主體登記后置審批、備案等事項,按照成熟一批、納入一批的原則,與營業執照進行
71、一并注銷,部門間通過信息共享,互認注銷結果信息。全面推開“強制注銷”改革試點,對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已屆滿 3年,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繳稅費(滯納金)及罰款且無其他未辦結涉稅事項、未領用發票(含代開發票)或已繳銷發票及稅控設備,無在繳社保人員和拖欠工資記錄,無登記在冊的不動產權利,無在訴案件和待執行案件,無股權質押或被凍結的企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6 業,經 60 日公告無異議后,可由登記機關依據職權實施強制注銷。9便利破產企業簡易注銷,允許破產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指定破產管理人決定書、注銷登記申請書、營業執照正副本直接辦理破產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簡易注銷登記,無需經過簡易注銷
72、公告程序。登記機關不對破產企業是否存在未清繳稅款進行審查。營業執照無法全部繳回的,可由破產管理人出具相關說明,無需另行公告。破產管理人辦理破產企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時,相關登記申請材料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可由破產管理人負責人簽字或加蓋管理人印章。10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試點改革。以推進名稱自主申報制、住所申報承諾制以及經營范圍標準化表述制等“三項制度”為重點,選擇在有條件的縣區開展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通過登記確認商事主體資格和一般經營資格,加快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明確、監管到位的新模式。11實施市場主體代位注銷試點改革。建立代位注銷機制。解決因出資人或主管單位已經注銷或者
73、被撤銷,導致企業難以辦理注銷登記的,可以由該出資人或主管單位的繼受主體或者投資主體代為辦理,進一步釋放市場資源,解決企業“退出無門”的困境。12依托電子營業執照系統,推行“市場主體身份碼”。積極推進“一碼集成”項目建設,全面推進市場主體身份碼實施應用,以電子營業執照推廣應用為切口,運用多源數據為市場主體精準“畫像”。二、工程建設項目報建領域 鞏固提升用地清單制、多測合一、聯合驗收等改革成果,聚焦難點、堵點、痛點深化改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持續提速增效,工程建設項目報建領域進入全省靠前位次。13簡化實行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出具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即視為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不動產
74、登記等相關部門在線核驗并獲取驗收意見書,企業無需再單獨提交。14推進工程項目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和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體系建設。15打造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有”綜合服務窗口,實現“有求必應、有問必答、有難必幫、有訴必解”。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7 16提升為企服務精準度,建立健全“一個項目一張審批流程圖”工作機制。三、獲得電力領域 持續推進電力報裝簡審批、降成本,全面推廣“三零”“三省”服務,獲得電力領域進入全省靠前位次。17落實電網投資界面延伸到建筑區劃紅線要求,對符合條件的高壓普通用戶,逐步取消設計審查、中間檢查和外部工程實施環節,試點將辦理環節壓縮為“用電申請、供電方案答復、竣工驗收
75、與裝表接電”。18全面落實低壓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工程、20kV 及以下用戶 200 米以內電力接入工程審批告知承諾制,2 個工作日內完成,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將 35kV 用戶電力接入工程納入并聯審批,原則上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并聯審批結果實現線上查詢、下載打印。19鞏固 160kW 及以下容量小微企業低壓接入改革成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小微企業低壓接入容量提高至 200kW。持續清理規范用電領域收費,深入推進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電力接入工程“零投資”。20擴大共享電子證照類型,推動居民“刷臉辦電”和企業“一證辦電”常態化。深化電子簽章技術應用,實現服務需求提出、供電方案答復、供電合同簽約、服
76、務質量評價、竣工資料提交等全流程線上辦理。21建立健全供電可靠性管制機制,推廣不停電作業技術,規范公布停電、供電基礎設施供應質量、可靠性和可持續性等信息。提升配電自動化覆蓋率,在配網運維巡視中試點無人機應用。全市城網用戶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 1.5 小時,農網用戶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 4.7 小時。完善服務中斷或供給不足等補償或賠償機制。22 建立重點項目統一調度服務機制。深化重點項目跟蹤服務,提級管控。將 35kV及以上、10kV 報裝容量在 10000kVA 的項目納入重點項目統一調度服務池。建立高壓業務送電計劃執行表,跟蹤協調送電任務,完善專業橫向協同機制,保障客戶按期送電。四、不動產登記領
77、域 深入開展“互聯網+不動產登記”,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辦事材料只減不增,加快推進辦事材料電子化,探索開展綠色登記,不動產登記服務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8 23實現共享信息嵌入式集成應用,提升共享信息數據質量。建立健全地籍數據庫,推進地籍數據信息實時共享。24深入推進不動產登記全業務類型“一網通辦”“掌上辦理”,深化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合同、電子簽名等應用,運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各部門業務,實現申請材料、完稅證明等材料無紙化,打造“綠色登記”新模式。持續深化“二手房轉移登記與水電氣聯動過戶一件事”改革,提高水電氣聯動過戶質效。探索推行存量房“帶押過戶”服務模式。25使
78、用不動產單元碼作為地塊唯一標識,實現“一碼關聯”信息共享集成。健全完善地籍調查更新機制,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可視化查詢,市、縣數據全覆蓋。26 推進工業項目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一次性繳清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后“交地即發證”。已辦理不動產登記且利用現狀無變化的廠房、倉庫,申請轉移登記即時辦結。27優化不動產非公證繼承手續,對確實難以獲取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的,可由申請人書面承諾(依法依規被列入各類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申請人不適用)。五、納稅服務領域 持續深化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加快實現稅費政策“直達快享”、辦稅繳費便利便捷、稅費申報簡化優化,納稅領域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28推進研發費用加計扣
79、除政策落實協同共治,加強企業研發立項、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等信息共享,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應享盡享”。29推廣稅企直連服務。實現進銷項發票信息、各稅種稅款日常申報、涉稅資料和數據、稅收政策、管理事項和預警指標、涉稅管服人員直連互通。30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數據共享,開放數據入口,推動實現企業年度報告“多報合一”。31推進簡易處罰事項網上辦理,實現違法信息自動提醒、處罰全流程網辦、處罰結果實時傳遞。32創立稅費服務新機制。制定并實施稅收營商環境基本情況、先進案例、比學趕超“三張表”和稅費服務事項簡事易辦、網事輔辦、難事特辦“三清單”制度。拓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29 展非接觸式辦稅機制,
80、推動依申請事項和高頻依職權事項全部網上辦,紙質發票和證明類事項全部自助辦,線上事項全部遠程輔助辦。33創優稅費服務新舉措。探索實施“前臺服務+共治”“中臺監管+執法”“后臺控制+保障”全域聯動服務,推動解決稅費服務工作聯動不足、協同不暢、質效不優、推進不齊等突出問題。運用全國納稅人供應鏈查詢功能,主動為企業牽線搭橋,推動稅費服務增值提效。34創設稅費服務新載體。優化拓展“辦不成事”反映窗口、“都能辦”窗口功能,貫通實施首問責任制、說“不”提級管理、“兜底辦”服務。探索構建“熱線+窗口+云上+工單”分布式服務場景,打造“問、辦、查、評、送”一體化服務新模式。六、跨境貿易領域 持續深化通關便利化改
81、革,推進監管機制創新,提升“單一窗口”質效,降低通關成本,實現出口整體通關時間、進口整體通關時間進一步壓縮,跨境貿易領域保持全省靠前位次。35 完善省 RCEP 企業服務公共信息平臺功能,提供關稅查詢、原產地證書申請、成員國市場準入咨詢、遭遇技術壁壘阻礙反饋等公共服務,助力外貿主體充分運用RCEP 規則擴大貿易規模、優化產業鏈供應鏈布局。36拓展提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構建中高端消費品保稅展示交易、新型易貨貿易等平臺。探索建立長三角一體化海關跨關區風險布控協同處置機制。37壯大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建設使用海外倉 16 個以上,跨境電商交易額增長30%以上。38探索在銅陵口岸推行“聯動接卸”改革
82、。優化 RCEP 原產地簽證服務,開展RCEP 統計監測預警分析。39大力拓展中國(安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特色服務,宣傳輔導出口企業通過“單一窗口”申請退稅,通過“全程網上辦”、“流程跟蹤辦”、“稅庫銀聯網辦”等有效措施,擴大出口退稅“無紙化”試點范圍,支持出口企業靈活選擇數字化、影像化或紙質化方式留存保管出口退(免)稅備案單證。40壓縮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由 5 個工作日壓縮至 4 個工作日以內。一、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保持在 3 個工作日以內。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0 41加強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建成一座 7000 平米鋼結構庫,更好服務外貿散貨裝卸
83、及集裝箱裝拆箱業務。42推動建成跨境電商海關監管區分揀線及公共服務平臺,發展外貿新模式,實現跨境電商 1210 模式落地。43強化口岸、貨場、專用線等貨運領域收費監管,加強國際航行船舶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管理,依法規范船公司、船代公司、貨代公司等收費行為。44推動直航通關便利化提升,統籌協調海關、邊檢、海事等口岸管理部門,進一步優化直航通關流程,持續暢通直航通道,提升國際物流效率、縮短通關時間,今年在做好直航出口的同時,探索在長江豐水期開通進口直航。七、辦理破產領域 推進破產審判改革創新,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推動企業破產市場化、法治化運行,著力提升辦理破產整體質效,辦理破產領域進入
84、全省靠前位次。45深入推行破產預重整制度,建立健全庭外重組與司法重整銜接機制。優化重整企業在稅務、金融、市場監管、招投標等重點領域信用修復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為具有營運價值的破產重整企業提供必要的紓困融資。46全市范圍推廣破產案件辦理平臺,實現線上債權申報、文書審批、債權人會議、網絡拍賣和資金監管,提高破產處置效率。47破產案件受理后,第一時間確定破產管理人。由管理人查詢破產企業存款、車輛、不動產、證券、對外投資等財產。如需法院協助,可向承辦案件法院申請。48 破產管理人持管理人決定書以及身份證明即可以在全市各家法院查詢破產涉訴涉執案件,在檔案室查詢紙質檔案,無需其他材料。八、獲得信貸領域 深化
85、普惠金融大數據應用,優化金融產品模式和服務創新,進一步推進普惠金融擴面增量、提質降本,強化產業鏈整體融資支持,獲得信貸領域進入全省居中靠前位次。49推動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與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深度對接,實現用戶互認、業務互通、數據共享和產品統一,完成省市金融平臺一體化建設。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1 50推動小微企業貸款增量擴面,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新增小微企業貸款 100 億元以上。持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中期流貸及個體工商戶貸款投放力度。51 建立普惠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設立普惠型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增強銀行敢貸、愿貸信心,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
86、個體工商戶獲貸率和便利度。健全政府引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綜合運用擔保、風險補償等方式降低信貸風險。52開展普惠金融顧問試點,建立普惠金融顧問專家庫和服務團隊。推行“單一窗口”一站式融資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企業融資服務窗口并向園區延伸,方便企業就近辦理業務。53鼓勵商業銀行全面提供簡易開戶免費服務,對銀行賬戶服務、人民幣結算、電子銀行、銀行卡刷卡等高頻基礎服務減費讓利,拓寬抵質押物范圍,提高貸款抵押率。54根據“管行業必須管融資”工作要求,市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定期摸排本行業有融資需求的小微企業白名單,由市金融監管部門推送至銀行業金融機構并督促對接,提升小微
87、企業獲貸率。定期通報信貸投放相關數據,對進展緩慢的銀行開展約談。55加大網上金融服務大廳宣傳力度,優化完善“網上金融服務大廳”服務功能,創新金融服務方式,發揮政府在銀企合作中的引導和引領作用,為銀行、企業牽線搭橋,提供精準高效的金融服務,有效調動金融資源,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回歸本源,助力我市中小微企業獲得信貸。56數字賦能“五進”工作,推動金融助企紓困政策規范落實。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穩經濟助企紓困工作,組織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開展進園區、進街道、進社區、進鄉鎮、進商圈的“五進”活動,進一步提升“五進”工作質效。金融助企紓困工作專班依托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五進專區”,督促縣、區(市經開區)、銀行業
88、金融機構高度重視線上“五進”工作,充分利用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五進專區”功能,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注冊省金融服務平臺,推動線上發布融資需求和反映融資問題,推進問題平臺化歸集、數字化歸類、清單式分辦,提升市場主體融資需求滿足率。57深度實施“金融添翼”行動計劃,再度擴容“存貸掛鉤”考核資金,修訂完善“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辦法”,切實發揮政府性資金在調動金融機構信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2 貸投放積極性方面的引導作用。九、保護中小投資者領域 持續推動上市公司規范信息披露,強化公司治理,加強行為約束,保護中小投資者水平保持全省靠前位次。58強化與證券監管部門的協同配合,督促在銅上市公司按規定進
89、行信息披露,引導上市公司提高經營獨立性、運作合規性、內控有效性等治理水平。按照市場化原則,依法有序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和債券違約風險。搭建上市公司交流平臺,鼓勵上市公司善用資本力量,健康平穩發展,充分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59完善創新多元解紛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行業商協會、仲裁機構等第三方作用,加大涉中小投資者案件調解力度,提升糾紛化解效能。60積極開展多種形式資本市場普法宣傳活動,加快投資者教育基地建設,以基地為依托,加強宣傳引導,提升保護中小投資者效果。十、執行合同領域 持續提升訴訟質效,著力創優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執行合同領域持續全省先進水平。
90、61完善精細化審判管理。以公正和效率為目標,狠抓法定審限內結案率,尤其是民商事案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充分應用智慧法院成果,嚴格控制審限變更,做到對變更類型、事由、期限嚴格審核把關。做好長期未結案件清理,對已形成的分析成因、確定清結路線,一年半以上不滿三年案件要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不出現三年以上案件。62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進訴源治理,強化源頭預防,拓展解紛力量,探索機制創新,提升訴前調解工作實效,新收民事、行政一審案件實現全年負增長。切實深化分調裁審,繼續推進要素式審判和二審獨任制審理,擴大速裁范圍,提升審判質效,強化類案快辦。大力提升訴訟服務,堅持“首問負責制”,實行“
91、一次性告知”,強力推進審判輔助各項平臺應用水平,強化司法作風建設。63完善不動產查解封司法服務線上辦。完善不動產查解封司法服務流程,通過“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管理平臺,法院執行法官線上提交查解封申請,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后臺處理,法院以此處理結果作為辦理完畢回執。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3 64健全涉產權和企業家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態化糾錯機制,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開展涉民營企業羈押必要性審查、涉企經濟犯罪“掛案”清理等專項行動、審慎辦理涉企職務犯罪,依法保障科技創新。深化涉民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管理機制,深入開展涉民企業虛假訴訟專項監督治理。十一、勞動力
92、市場監管領域 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強化企業用工保障,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強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持續開展對標提升行動,勞動力市場監管領域進入全省靠前位次。65進一步推廣“無欠薪示范工程項目”創建評選,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無欠薪標準化管理。將根治欠薪工作從“抓監管”向“監管與激勵相結合”轉變,獲得“無欠薪示范工程”企業可優先享受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信用管理加分、資金扶持等優惠政策。66推動勞動就業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強化企業用工保障,優先保障重點產業及重大項目人才供給,促進供需精準對接,著力解決用工結構性矛盾。推進實名制幫扶工作有效落實,促進特殊群體就業,實施萬名大學生來銅實習計劃
93、。67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深化校企合作,推進技工強市建設,培養更多高技能人才,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 2000 人。探索建立市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儲備庫,為博站建設提供梯隊式培養,新建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 家,累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 25 人以上。68持續優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開展社會保險參保權益類事項“省內通辦”試點,實現省內社會保險參保權益類事項“就近辦”“方便辦”。加大“社銀一體化”服務網點建設力度,擴展“社銀一體化”服務事項,努力打造步行 15 分鐘、鄉村輻射 5 公里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便民服務圈。十二、政府采購領域 充分發揮“徽采云”平臺作用,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政
94、府采購領域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69深化“徽采云”平臺推廣應用,推動完善全省政府采購“一張網”。鼓勵引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4 導供應商、金融機構開展“政采貸”融資。70持續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暢通投訴渠道,加大問題查處力度,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加強代理機構從業管理,規范開展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和集采機構考核,不斷提升代理機構專業化水平。71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規范預留中小企業份額比例,按規定支付中小企業合同款。在采購文件中落實國家有關政府采購促進綠色發展政策要求,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72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工作。建立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體
95、系,開展采購需求調查、采購需求編制、采購實施計劃、采購需求審查等環節全過程管理,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73加力推行政府采購標書范本。修訂完善我市政府采購工程類等項目招標(采購)標書示范文本,推進示范文本在政采購領域中的應用。74加快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采購人應加強政府采購合同管理,盡量縮短采購合同簽訂時間,采購雙方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放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簽訂,提高政府采購效率。75簡化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條件形式審查,實行“承諾+信用管理”準入,供應商書面承諾符合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資格條件且無稅收繳納、社會保障等失信記錄,采購組織機構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等證
96、明材料。十三、獲得用水用氣領域 加快推進供水供氣辦理和質量監測全省一體化、信息化改革,持續優化用水用氣報裝“一網通辦”,進一步簡化報裝手續、降低辦理成本、提升服務質量,獲得用水用氣領域保持全省先進水平。76推進用水用氣申請報裝、故障報修、過戶銷戶等高頻事項“全程網辦”“一網通辦”。加強用水用氣服務統籌和標準化集成,提供統一服務。強化身份證、營業執照、不動產權證書等信息共享,實現用水用氣“零材料”報裝。77優化用水用氣報裝前置服務,完善提前介入機制,規范現場勘察、設計和外線工程施工等全過程管理。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5 78嚴格落實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用水用氣接入“零費用”要求,持續清理規范用
97、水用氣收費,加大違規增加或變相增加用戶負擔等問題查處力度。79完善水電氣網(寬帶)聯合報裝機制,實現一表申請、一口受理、聯合踏勘、一站服務、一窗咨詢。十四、招標投標領域 持續打造規范高效、公平公正的招投標市場體系,縱深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達到全省靠前位次。80依托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持續推進市場主體信息庫與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信息資源共享。推動營業執照、建設工程相關證書等電子證照和電子簽章廣泛應用。81持續開展招投標制度清理,破除各類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置的門檻、不合理限制和差異化待遇,保障企業依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8
98、2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83強化招投標全鏈條監管,提升“互聯網監管”水平,暢通投訴渠道,常態化機制化治理招投標領域串通投標等突出問題,規范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行為,強化中標人履約管理。84全力構建全流程、全體系、全要素的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體系,推進信用信息在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的應用。85探索實行首違容錯機制,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信用處理,進一步擴大招投標市場主體受惠面。86探索推行交易活動全流程“幫辦代辦”服務機制,設置“幫辦代辦”服務窗口,明確“幫辦代辦”服務事項范圍和流程,
99、提高交易事項辦理的便捷度。十五、政務服務領域 以工業互聯網思維改造優化政務服務流程,發展高效協同的數字政務,依托全省一體化數據基礎平臺,全面推進“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6 持續提升服務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政務服務領域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87用好城市大腦數字底座,積極參與省一體化數據基礎平臺迭代工程、三端能力提升工程、數據工程、場景創新工程等“四大工程”,加快同全省一體化數據基礎平臺的系統對接,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數據治理,提升數據共享和開放能力,支撐“數據賦能”。88組織開展“全省一單”在政務服務平臺落實工作,根據省級統一發布實施的“全省一單
100、”模板要求,全面徹底、不折不扣的落實完成涉及層級及區域的實施清單相關要素整改工作,同時積極梳理反饋問題清單和要素,助力省級全面推進實現同一事項在省內同一層級同標準辦理。89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面推動進駐事項在政務服務中心全流程實質運行、集中審批,強化受理、審批、辦結全環節閉環式管理,推行“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實現更多事項當場辦理、簡單事項即時辦結。90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全面梳理滬蘇浙等地區助企便民“一件事一次辦”事項,研究推進機制創新、流程重塑,2023 年 3 月底前形成年度基礎清單,上半年實現常態運行。常態化清單化對標學習全國先進地區特別是滬蘇浙政務服務事項運行機制和模式,
101、通過“借鑒+創新”方式,加快實現更多助企便民政務服務集約集成、便捷高效、首創首用,達到全國先進水平,持續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91持續推進智慧政務服務能力建設,深化服務事項辦理全過程智能預填、智能預審、智能審批。深入推進公共政策兌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92建立健全企業訴求直達機制,做到企業訴求“一口收辦”、閉環管理,設立12345 政務熱線營商環境監督分線,常態化開展“優環境、促發展”等現場集中辦公活動,廣泛征集、及時辦理市場主體意見建議和問題訴求。93建立健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公安服務綜合窗口,實行“前臺綜合收件、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實現治安、戶政、交管、出入境等政務服務事項現場
102、辦理。94推出“小銅幫你辦”幫辦代辦服務。對行動不便的老、弱、病、殘、孕等特殊群體,現役、退役軍人等,因客觀原因不能前往市政務服務中心辦事的,均可就幫辦代辦清單內事項提供幫辦代辦服務申請。幫辦代辦人員根據服務需求進行上門服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7 務,讓群眾“少跑腿”,把政務服務窗口搬到群眾家門口。95推出“多跨協同+一件事一次辦”集成套餐服務。圍繞“醫、食、住、行、文、教”等領域拓展場景應用,高質量都推進業務系統對接、數據匯聚共享,按照 一件事理念重構業務流程,實現至少 2 項跨部門、跨系統、跨層級辦理的“多跨協同+一件事一次辦”集成套餐服務。十六、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領域 強化高價值
103、發明專利培育,構建完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和助企便民服務體系,持續提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工作效能,力爭達到全省居中靠前位次。96在全省新興產業和安徽特色優勢產業等領域,發現和培育一批技術價值高、市場前景好、行業競爭力強的高價值專利。97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點布局,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法律援助、代理援助等基礎性公共服務。持續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糾紛調解、仲裁、公證組織建設,提升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能力。完善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助力企業“走出去”。98強化數字賦能知識產權治理,全面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一件事一次辦”集成服務改
104、革。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99 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擔保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視同信用貸款實行前置補償。100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建設,深入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實施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職務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101推進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建設,建成市縣兩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實現縣(區)維權援助工作站全覆蓋,各縣區在工業園區、大型企業、專業市場等新增維權援助工作站不少 1 家。102建立上市后備企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制,推動企業進入高質量高速度發展。103實施建立擬上市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站、探索數字知識產權登記制度、探索建立知識產
105、權維權援助基金等創新舉措。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8 104加大專利申報力度。采取保存量、促增量等措施,每個月對發明專利年費進行檢索通報,督促專利權人及時繳納年費,防止失效。105推動全市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審批“三合一”,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106貫徹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建立知識產權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的通知,建立在線訴調對接聯席會議制度,推動調解組織、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完善知識產權訴訟制度。107強化落實省法院、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成都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暢通知識產權訴訟與調解對接。108 推動全市范圍內第一審知識
106、產權案件管轄重新布局,實現知識產權審判“重心下沉”。在新增的具有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法院持續深入推進“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十七、市場監管領域 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環節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效能,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市場監管領域力爭進入全省靠前位次。109深入實施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擴大多部門聯合監管范圍和比重,推行“一業一查”部門聯合抽查模式,實現監管信息共享互認,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110健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機制,完善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加強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綜合運用。全面推行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替代無違法違規證明,實現“應替盡替”。111深入探索
107、實施觸發式監管、信用懲戒緩沖、抽查容錯等包容審慎監管模式,為市場主體發展留足空間。強化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規范實施審慎認定、失信懲戒、修復退出,降低市場主體嚴重失信率。112依托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在“皖政通”打造移動監管專區,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移動監管區域全覆蓋。聚焦安全生產、食品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深入推進非現場監管、移動監管。深化審管聯動試點,消除審批、監管信息壁壘、銜接不暢,發揮審管聯動集聚合力。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9 113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和反壟斷執法,及時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問題。開展醫藥、互聯網等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114健全行
108、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等。完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體系,進一步擴大市場主體受惠面。嚴禁未經法定程序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杜絕“一刀切”“運動式”執法。加強不當執法案例歸集通報,推動以案釋法、以案糾偏。115建立健全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形成訴前調解、督促敗訴案件履行、推動被執行人案件執結、失信被執行人案件動態清零、定期核驗反饋等工作閉環,加大政務誠信訴訟案件執行力度,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入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治理,加大企業投訴辦理力度,落實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116進一步提升對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企事業單位運營的信息化監管
109、水平,推動公用企事業單位按規定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對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以各種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117推行失信警示提醒機制。建立失信警示提醒制度,將失信處置由事后懲戒向事前預防延伸,在年報公示、信用懲戒、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等環節,綜合采取電話告知、短信提醒、信函提示、上門走訪、警示約談等方式,對信用風險較高或可能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市場主體進行警示提醒,預防市場主體因疏忽大意等原因導致記名失信記錄、受到失信懲戒,引導市場主體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依法誠信經營。118深
110、化信用“喚醒”服務。暢通信用修復渠道,完善協同聯動、一網通辦、限時辦結機制。建立行政處罰決定書與信用修復告知書(提示函)“兩書同送”工作機制。在全省率先實現企業信用修復到期信用平臺短信提醒,讓需要修復的企業及時進行信用修復。119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提升質量管理水平。落實質量認證制度改革,鼓勵民營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投資檢驗服務,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申請相關資質,面向社會提供檢驗檢測服務。120落實省推進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工作舉措,引導外貿生產企業入駐“三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0 十八、包容普惠創新領域 持續推進創新創業、人才流動、市場開放、基本
111、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綜合立體交通等領域高質量發展,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包容普惠創新整體水平進入全省居中靠前位次。121持續推進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評估、報告等工作。2023 年底前新增培育認定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2 家,爭創 1 家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力爭工作實物量產出有更大提升。122深入推進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創建,新增 1 家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工作實物量產出明顯提升。123持續推進企業上市倍增計劃,新增上市企業 1 家、報審企業 3 家。搶抓北交所高質量擴容增量機遇,加大專精特新企業對接北交所上市培育力度,力爭取
112、得更大成效。124 新增公辦幼兒園學位不少于2070個,開設23歲托班的幼兒園不少于10%,推動有延時服務需要的幼兒全覆蓋。125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外資企業服務體系。健全重大外商投資協調推進機制,為在銅從事投資、創業、科研、經貿等活動的境外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營造吸引外資良好環境。126深入推進綠道、街頭綠地、口袋公園建設,2023 年新增、改造城鎮園林綠地面積 220 萬平方米,新增口袋公園 9 個,新增綠道 30 公里。127推動物流降本增效,持續降低社會物流總費用占 GDP 的比重。128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明確失信信息修復的條件、標準、流程等要
113、素。鼓勵市場主體通過糾正失信行為、履行法定義務、消除不利影響或者作出信用承諾等方式,修復自身信用,2023 年,我市將在全省率先實現企業信用修復到期信用平臺短信提醒,讓需要修復的企業及時進行信用修復。129完善信用信息查詢環節。將信用核查系統嵌入政務服務大廳辦事窗口,在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政務服務、政府采購、公共資源交易、政府資金安排、企業投融資服務等事項中設立信用信息查詢環節,將市場主體的信用記錄、公共信用綜合評分、第三方信用評價報告等作為重要參考,優化公共資源配置,防范決策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1 風險。130做好 R&D 研發經費投入統計。認真做好省對市考核工作,力爭 R&
114、D 投入指標爭先進位。實行重點企業 R&D 投入統計監測,做到“一對一”上門輔導,做好科研機構研發統計工作。131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將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直接納入“科技貸”入庫名單,可享受免擔保、免抵押,最高 500 萬元三年期的科技貸款。依托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網,安排專人通過 QQ、微信、電話“一對一”指導企業,實現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咨詢、審核、推薦“一站式”服務。132發揮五個開發區經濟發展主陣地作用,建立全市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項目庫,加強技術合同登記工作日常聯系機制。133建立“通用+專業”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機制,強化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在雙隨機抽查中的應用,提升差異化監管運
115、用水平、提升監管的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134深入推進修復結果同步共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等部門信息系統。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培訓,指導督促縣(區)和部門進一步規范辦理修復。135完善物流樞紐網絡建設,推動銅化銅陵橫港智慧物流園開工建設、加快江北港區物流園等項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設新夢想省級冷鏈集配中心,持續推進銅陵(皖中南)B 型保稅物流中心高質量運行。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1-09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山東省山東省 為深入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
116、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國發202311 號),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2 特制定以下措施。一、提高利用外資質量(一)加大重點領域引進外資力度。支持跨國公司和國際科技組織在山東建設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支持省內專業性科技服務機構與跨國公司合作開展跨國技術轉移業務。鼓勵有條件的外資研發機構,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省科技廳牽頭,省商務廳配合)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建設省“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加強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產學研合作和創新人才培養,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聯合開展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應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
117、頭,省科技廳配合)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在山東開展境外已上市細胞和基因治療藥品臨床試驗,對已上市境外生產藥品轉移至山東生產的藥品上市注冊申請實施創新、快捷、常規“三通道”審批,進一步優化審評審批流程,對創新產品、重點建設項目實施優先審評審批。(省藥監局牽頭)(二)進一步拓展吸引外資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在山東設立投資性公司、地區總部,支持各市制定出臺相關政策。(省商務廳牽頭)加快推廣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業務,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幣按規定開展境內相關投資。(省商務廳牽頭,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國家外匯管理局山
118、東省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分局、山東證監局、青島證監局配合)(三)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區域均衡發展。推動省內區域間合作共建,探索共建人才培養、市場拓展、科技金融等服務平臺,推行異地孵化、飛地經濟、伙伴園區等模式,最大限度形成協同效應。創新“飛地”“飛企”模式,承接產業項目梯度轉移和創新成果產業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在境內進行整體性梯度轉移的外商投資企業,屬于高級認證企業的,經企業向所在地海關申請,青島、濟南海關為企業換發高級認證企業證書,繼續適用高級認證企業管理措施。(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牽頭,省商務廳配合)(四)完善外資項目建設推進機制。建立山東省穩外貿穩外資工作協調機制,加大重點行業、重點
119、領域利用外資力度。(省商務廳牽頭)重點推動總投資 10 億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資項目申報國家重點外資項目專班,總投資 1 億美元以上的外資項目申報列入國家重點外資項目,爭取國家層面政策支持。(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3 對符合相關產業政策的外資項目,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外貿外資穩規模優結構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辦字202381 號)有關規定,加強用地、用能、污染物排放指標等要素保障,加快項目落地實施。(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配合)推動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外商投資企業更多使用綠電,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
120、工作,不斷擴大綠證交易規模。(省能源局、省商務廳牽頭)二、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五)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營商環境,依法查處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差別待遇等違法違規行為。暢通外商投資企業權益救濟渠道,外商投資企業可就政府采購活動中損害其權益行為依法提起質疑和投訴,各級財政部門應依法受理投訴并公平處理。(省財政廳牽頭,省商務廳配合)(六)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化活動。實行標準化政策一致、機會均等,保障外商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依法平等參加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標準制修訂工作。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制定企業標準并積極參與對標達標和企業標準“領跑者”活
121、動。(省市場監管局牽頭)(七)確保外商投資企業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出臺支持產業發展、擴大內需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必須經過公平競爭審查,不得通過限定品牌或以外資品牌為由排斥或歧視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產品和服務,不得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產品和服務享受政策設置額外條件。(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牽頭,省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三、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八)健全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機制。暢通侵權舉報受理渠道,強化涉企相關職能部門協同聯動,聯合查證涉外商投資相關謠言及虛假不實信息,加強涉侵害外商投資合法權益舉報線索的受理、研判、復核、轉辦工作。密切關注網上涉山東省外商投資領域敏感輿
122、情信息,深入開展“清朗”等系列專項行動,組織清理網上涉侵犯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虛假不實和侵權信息,堅決打擊惡意炒作行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站平臺和賬號。(省委網信辦牽頭)發揮全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作用,妥善處理外商投訴。(省商務廳牽頭)(九)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對案件進行繁簡分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4 流,進一步提升辦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質效。(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根據展會需要設立知識產權工作站,受理山東省參展產品版權登記申請和舉報投訴,暢通展前、展中、展后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商務廳配合)
123、加強醫藥集中采購領域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參加集中帶量采購或申報藥品和醫用耗材在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掛網時,須自主承諾相關產品不存在違反專利法等法律法規的情形。對于集中帶量采購和掛網采購中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的有關藥品和醫用耗材,加強部門溝通會商,通報相關醫藥產品信息和知識產權信息,切實維護社會公眾和權利人合法權益;對經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行政裁決或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定侵權的醫藥產品,對正在申報平臺掛網的涉事產品不予掛網,對已在平臺掛網或已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的,及時采取撤網、取消中選資格等措施制止侵權行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配合)(十)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持續組織開展
124、“劍網”專項行動,堅決打擊侵犯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行為,針對跨區域、鏈條化侵權違法行為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省委宣傳部、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壓縮辦案時限,提高維權效率。(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十一)規范涉外經貿政策法規制定。制定各類涉外經貿政策措施應充分考慮政策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依法聽取外商投資企業意見,按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貿易政策合規審查,并合理設置過渡期,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可預期性。(省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四、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十二)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外商投資企業高
125、管、外籍技術人員本人及家屬申請辦理居留許可時,在按規定核驗本人有效護照后,可不留存護照原件。(省公安廳牽頭,省委外辦配合)做好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等便利措施的落地落實,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引進外籍高級管理、技術人才提供出入境政策便利。做好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在全省公共交通、金融服務、醫療保障、互聯網支付等場景的便利化應用。(省公安廳牽頭,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分局、中國民航山東監管局配合)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5(十三)扎實推動數據出境安
126、全評估。貫徹落實國家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及配套細則,發布相關工作指引,指導和幫助外商投資企業有序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等工作,促進全省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省委網信辦牽頭)(十四)統籌優化涉外商投資企業執法檢查。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過程中,對信用風險低的外商投資企業進一步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省商務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配合)支持有條件的市統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等涉企執法檢查事項,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省應急管理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十五)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保障。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企業圓桌
127、會議制度,舉辦山東與跨國公司合作懇談會等政企溝通交流活動,更好發揮全省穩外貿穩外資服務平臺作用,及時協調解決項目簽約、建設、投產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商務廳牽頭)鼓勵銀行拓寬抵質押物范圍,創新抵質押擔保方式,綜合運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等,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依法合規高效為企業提供自貿協定優惠原產地證簽發工作。(省貿促會牽頭)建立原產地證書虛擬審簽中心,打造RCEP原產地證書審簽中心和上合示范區原產地證書審簽中心,推廣應用原產地證書智能審核和自助打印,提升外商投資企業享惠的便利化水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牽頭)五、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十六)強化外商投資
128、促進資金保障。支持各市加大對重點產業鏈引資項目資金支持力度,促進項目盡快落地實施。(省財政廳牽頭,省商務廳配合)對符合產業政策導向的外資項目,省、市財政按規定給予支持。(省商務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積極爭取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我省外資標志性大項目。(省商務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十七)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廣泛開展宣傳輔導,提供精準化、個性化納稅服務,積極引導境外投資者持續擴大在山東投資。(省稅務局、青島市稅務局牽頭,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配合)(十八)落實外商投資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成立外語團隊,組織開展個稅政營商環境與招商政
129、策匯編 46 策專題培訓,輔導外籍納稅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精準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省稅務局、青島市稅務局牽頭,省財政廳配合)開通綠色通道,建立“一對一”聯絡機制,簡化申報材料,縮短審核時間,指導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用足用好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和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省稅務局、青島市稅務局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配合)(十九)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國家鼓勵發展領域。符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享受相關扶持政策,支持各市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實施配套獎勵措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商務廳配合)對符合條件的鼓勵類
130、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前述設備進口的技術和配套件、備件,除相關不予免稅目錄所列商品外,依法予以免稅確認。(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配合)六、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二十)健全引資工作機制。聚焦日韓、歐美、東盟等重點國別地區,辦好跨國公司領導人青島峰會、儒商大會等重大經貿活動,積極參加商務部“投資中國年”活動。用好服務地方外資招引工作機制,為各市提供項目投資信息對接服務。(省商務廳牽頭)(二十一)便利境外投資促進工作。各市出訪計劃應優先保障“走出去”招商團組,對相關重點園區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執行招商等經貿任務,出訪批次數、人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
131、。開啟重大項目團組“因公簽證直通車”,持續推進省屬企業因公出國“一張表審批”試點工作,進一步簡化企業人員因公出國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更好地服務企業“走出去”執行招商等經貿任務。(省委外辦牽頭,省商務廳配合)(二十二)拓展外商投資促進渠道。支持各市依托省政府駐外經貿代表處,加強與商務部、中國貿促會駐外經貿和投資促進機構的溝通,優化全球招商網絡,提升海外招商成效。(省商務廳牽頭,省貿促會配合)(二十三)優化外商投資促進評價。持續改進利用外資評價辦法,注重引資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落實各市抓重大外資項目主體責任,加強外資招引工作統籌,切實真招商、招真商,防止外商投資促進“注水”造假和惡性競爭
132、行為。(省商務廳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7 牽頭)銅陵銅陵市市關于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 來源:銅陵市招商局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1-10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銅陵市銅陵市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招商引資政策體系,規范重大招商項目決策程序,提高招商引資質效,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一、適用范圍 1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 3000 萬元以上,且預期畝均稅收達到相應標準的工業項目(不含化工項目),畝均稅收標準為:樅陽縣 10 萬元,銅官區、義安區、郊區 12萬元,銅陵經濟技術
133、開發區 18 萬元。2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 1000 萬元以上,且投資強度超過 200 萬元/畝或預期畝均稅收超過 15 萬元/年的現代服務業類項目;新引進總投資 1000 萬元以上的現代農業項目;新引進年納稅 500 萬元以上的平臺型經濟項目。3新引進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項目,獲國家科技獎、省科技獎二等獎以上,以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填補國內空白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二、扶持政策(一)用地廠房保障 4各縣(園)區根據新引進項目的產業關聯度、投資強度、畝均效益、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等綜合指標,進行分類差異化供地(原則上總投資 1 億元以下工業項目不單獨供地,選擇現有廠房入駐或與現有企業合資合作)。對
134、于省、市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 70%執行。5鼓勵新引進項目建設多層廠房節約用地,對于建設二層廠房的可按照第二層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8 實際面積給予不高于 150 元/平方米獎勵,二層以上的每增加一層再增加 50 元/平方米獎勵。鼓勵新引進項目進駐現有廠房(場所),對于每千平方米年納稅額 50 萬元以上的項目,可按廠房(場所)年租賃價格 50%100%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 5 年,5 年內購買廠房的可給予銷售價格一定比例補助,最高不超過 10%。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可給予一定的裝修補
135、貼,具體標準由所在縣(園)區自行確定。(二)設備購置補貼 6對于新購置設備 1000 萬元以上,且畝均稅收超過落戶縣(園)區標準的項目,可視項目技術先進程度給予設備實際投資額一定比例的補助,最高不超過 15%。7對于科技含量高、產業帶動大的異地整體搬遷項目,可給予一定的搬遷補助。(三)財政貢獻獎勵 8對于新引進的工業項目,約定的建設期間內,對其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形成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給予全額獎勵。9對于新引進的項目,自經營年度(原則上以開具第一筆經營性稅票)起,連續 8 年給予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的 50%獎勵。從項目投產或運營后第四年開始,達到約定畝均稅收標準,成
136、為規上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方可繼續享受后續獎勵政策。10對于新引進年納稅 500 萬元以上的總部類、平臺類企業,所在縣(園)區可根據具體情況按一定比例給予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獎勵。11 對于新引進年納稅 1000 萬元以上項目,5 年內可對其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所得和個人股權交易所得納稅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部分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具體獎勵標準和人數由各縣(園)區自行確定。(四)金融扶持 12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新引進項目,市、縣(園)區可以股權、債權、委托擔保、貸款貼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則上單個項目股權投資最高不超過實收資本的 20%(不為第一大股東),期限不超過 5 年。(五)盤活存量獎勵 13嚴
137、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兼并重組政策,對投資主體并購重組我市現有企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49 業或購買閑置資產的,經認定符合產業政策且項目實施地在銅陵市的,所在縣(園)區可給予重組過程中交易雙方形成地方財力部分一定比例的獎勵;兼并重組后,原則上以被兼并企業前三年地方貢獻部分平均數為基數,重組企業新增地方財政貢獻部分視同新引進項目享受相關獎勵政策,具體由所在縣(園)區自行確定。(六)外商投資獎勵 14外資工業項目除與內資項目享受同等支持政策外,各縣(園)區還可給予相應獎勵,具體由所在縣(園)區自行確定。(七)其他獎勵 15對于引進的重大外資和十大新興產業總部項目,所在縣(園)區按中共安徽省委 安
138、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意見(皖發20229 號)第九條“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有關條款給予相應獎勵。三、附則 16本指導意見所列的各項扶持政策指在招商洽談中,根據投資方提出的不同要求,各縣(園)區可有針對性地給予相應優惠政策類別。某個項目具體可給予哪些優惠政策,需根據項目投資額、投資強度、技術含量、市場前景、投資貢獻等綜合因素,結合投資方要求,由各縣(園)區和投資方具體洽談,明確可給予哪些優惠政策,在投資協議中列明具體事項和對賭條件。各縣(園)區可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自身實際,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具體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17現有企業擴大生產規?;蛐律袭a業轉型項目,新增投資達到相應規
139、模的,項目落戶縣(園)區可根據具體情況,比照本指導意見給予扶持。18按照“誰收益、誰承擔”原則,各項扶持政策原則上由項目所在縣(園)區負責審核兌現,市級財政不參與超收分成。新引進項目同等享受我市涉企產業政策,涉及同一內容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19 各縣(園)區對符合主導產業且對經濟社會發展有明顯帶動作用的重大項目,經集體會議研究決定后可實行“一事一議”,銅陵市重大招商項目“一事一議”實施辦法另文印發。20各縣(園)區要建立完善招商引資容錯免責機制,對招商引資過程中出于公心、沒有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因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確等情形導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0 致工作失誤或過失
140、的,應堅持寬嚴相濟原則,給予容錯免責。21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期 3 年,由市招商服務中心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通知(銅政辦202017 號)同時廢止,已享受或已按照原政策簽訂協議的項目繼續按照原政策文件執行。銅陵市銅陵市經開區經開區關于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 來源: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委員會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09-26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招商引資政策體系,規范重大招商項目決
141、策程序,提高招商引資質效,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一、適用范圍 1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 3000 萬元以上,且預期畝均稅收達到相應標準的工業項目(不含化工項目),畝均稅收標準為:樅陽縣 10 萬元,銅官區、義安區、郊區12 萬元,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 18 萬元。2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 1000 萬元以上,且投資強度超過 200 萬元/畝或預期畝均稅收超過 15 萬元/年的現代服務業類項目;新引進總投資 1000 萬元以上的現代農業項目;新引進年納稅 500 萬元以上的平臺型經濟項目。3新引進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項目,獲國家科技獎、省科技獎二等獎以上,以及具有
142、自主知識產權填補國內空白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二、扶持政策 (一)用地廠房保障 4各縣(園)區根據新引進項目的產業關聯度、投資強度、畝均效益、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等綜合指標,進行分類差異化供地(原則上總投資 1 億元以下工業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1 項目不單獨供地,選擇現有廠房入駐或與現有企業合資合作)。對于省、市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 70%執行。5鼓勵新引進項目建設多層廠房節約用地,對于建設二層廠房的可按照第二層實際面積給予不高于 150 元/平方米獎勵,二層以上的每增加一層再增加 50 元/平
143、方米獎勵。鼓勵新引進項目進駐現有廠房(場所),對于每千平方米年納稅額 50 萬元以上的項目,可按廠房(場所)年租賃價格 50%100%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 5 年,5 年內購買廠房的可給予銷售價格一定比例補助,最高不超過10%。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可給予一定的裝修補貼,具體標準由所在縣(園)區自行確定。(二)設備購置補貼 6對于新購置設備 1000 萬元以上,且畝均稅收超過落戶縣(園)區標準的項目,可視項目技術先進程度給予設備實際投資額一定比例的補助,最高不超過 15%。7對于科技含量高、產業帶動大的異地整體搬遷項目,可給予一定的搬遷補助。(三)財政貢獻獎勵 8對于新引進的工業項
144、目,約定的建設期間內,對其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形成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給予全額獎勵。9對于新引進的項目,自經營年度(原則上以開具第一筆經營性稅票)起,連續 8 年給予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的 50%獎勵。從項目投產或運營后第四年開始,達到約定畝均稅收標準,成為規上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方可繼續享受后續獎勵政策。10對于新引進年納稅 500 萬元以上的總部類、平臺類企業,所在縣(園)區可根據具體情況按一定比例給予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獎勵。11 對于新引進年納稅 1000 萬元以上項目,5 年內可對其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所得和個人股權交易所得納稅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部分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145、具體獎勵標準和人數由各縣(園)區自行確定。(四)金融扶持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2 12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新引進項目,市、縣(園)區可以股權、債權、委托擔保、貸款貼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則上單個項目股權投資最高不超過實收資本的 20%(不為第一大股東),期限不超過 5 年。(五)盤活存量獎勵 13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兼并重組政策,對投資主體并購重組我市現有企業或購買閑置資產的,經認定符合產業政策且項目實施地在銅陵市的,所在縣(園)區可給予重組過程中交易雙方形成地方財力部分一定比例的獎勵;兼并重組后,原則上以被兼并企業前三年地方貢獻部分平均數為基數,重組企業新增地方財政貢獻部分視同
146、新引進項目享受相關獎勵政策,具體由所在縣(園)區自行確定。(六)外商投資獎勵 14外資工業項目除與內資項目享受同等支持政策外,各縣(園)區還可給予相應獎勵,具體由所在縣(園)區自行確定。(七)其他獎勵 15對于引進的重大外資和十大新興產業總部項目,所在縣(園)區按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意見(皖發20229 號)第九條“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有關條款給予相應獎勵。三、附則 16本指導意見所列的各項扶持政策指在招商洽談中,根據投資方提出的不同要求,各縣(園)區可有針對性地給予相應優惠政策類別。某個項目具體可給予哪些優惠政策,需根據項目投資額、投資強度、技術含量、市場
147、前景、投資貢獻等綜合因素,結合投資方要求,由各縣(園)區和投資方具體洽談,明確可給予哪些優惠政策,在投資協議中列明具體事項和對賭條件。各縣(園)區可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自身實際,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具體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17 現有企業擴大生產規?;蛐律袭a業轉型項目,新增投資達到相應規模的,項目落戶縣(園)區可根據具體情況,比照本指導意見給予扶持。18按照“誰收益、誰承擔”原則,各項扶持政策原則上由項目所在縣(園)區負責審核兌現,市級財政不參與超收分成。新引進項目同等享受我市涉企產業政策,涉及同一內容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3 19各縣(園)區對符合主導產業且對經濟社
148、會發展有明顯帶動作用的重大項目,經集體會議研究決定后可實行“一事一議”,銅陵市重大招商項目“一事一議”實施辦法另文印發。20各縣(園)區要建立完善招商引資容錯免責機制,對招商引資過程中出于公心、沒有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因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確等情形導致工作失誤或過失的,應堅持寬嚴相濟原則,給予容錯免責。21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期 3 年,由市招商服務中心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的通知(銅政辦202017 號)同時廢止,已享受或已按照原政策簽訂協議的項目繼續按照原政策文件執行。澠池縣“科創飛地”模式招商引資獎勵辦法澠池
149、縣“科創飛地”模式招商引資獎勵辦法 來源: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05-26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三門峽市三門峽市澠池縣澠池縣 為快速推進澠池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擬采用“科創飛地”模式招商引資,旨在打破地域界限,加強澠池縣與發達地區之間的跨區域合作,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和項目合理布局,推動產業集聚發展,實現合作共贏、利益共享?,F結合澠池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獎勵辦法。一、模式簡介 1.本獎勵辦法所指的“科創飛地”模式,是指孵化和產業化環節在空間上分離,研發孵化在發達地區、產業化在澠池縣的孵化載體(以下簡稱飛地孵化器)。其主要功能是
150、推介澠池縣優越的投資環境、發展潛力,將海外、國內一線城市等創新資源和高端人才、優質項目、高新技術成果等飛地孵化育成后,項目成果產業化放到澠池縣,助推澠池縣高質量發展。2.本獎勵辦法所指“飛地孵化器”,是指澠池縣在發達地區建設的眾創孵化平臺。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4 在孵企業采用的是轉化孵化型,即針對發達地區擬在澠池縣準備產業化發展落地項目,工商注冊在澠池縣,研發孵化在科創飛地、生產經營在澠池縣,財稅由科創飛地負責辦理并協助支持轉化落地和政策稅收支持,項目達到高新技術企業或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等條件后,將研發生產一體化落在澠池縣。3.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營、動態化管理”模式,聚焦發達地區的新
151、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新材料和高技術服務等“雙創”資源,服務澠池縣的科技創新。二、獎勵辦法 1.經營貢獻獎勵。按照“科創飛地”模式招引的所有企業完整自然年度納稅額計算,按其年度縣級財政貢獻的 85%給予獎勵。2.辦公用房補貼。通過“科創飛地”模式招引的企業在澠池縣注冊并開始納稅,每年給予 100 平方米房租全額補貼,超出部分由企業自行承擔。3.招商獎勵。通過“科創飛地”模式招引的企業在澠池縣注冊并開始納稅,每家以 5 萬元標準給予招商單位獎勵,以實際項目落地為準。4.飛地運營補貼。根據招引企業情況,飛地運營管理需配置 35 人運營團隊,具體產生的人力成本以當地實際情況為準。5.認定高新技術企
152、業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30 萬元獎勵;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1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雛鷹”企業,分別給予 5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 1 萬元獎勵,對連續三年認定的企業,給予 2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 50萬元、30 萬元、10 萬元獎勵,企業每新增認定一個上述國家級、省級中心,分別補助 10 萬元、5 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省、市創新聯合體,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縣級企業研發中心,給予 3
153、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等,分別給予 100 萬元、20萬元、1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市中試基地,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獎勵。6.貸款貼息。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澠池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的通知(澠政 2023 2 號)執行。對招商引進的中小型企業生產經營性銀行貸款,給予 50%貼息(期限為兩年,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5 7.安排就業扶持。通過“科創飛地”項目引進的企業,吸納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穩定就業并繳納社保的,給予企業 200 元/人/月的吸納就業補貼;吸納???、??埔韵聦W歷或
154、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并繳納社保的,給予企業 100 元/人/月的吸納就業補貼。8.高管人才補貼。通過“科創飛地”項目引進的企業,年納稅額在 50 萬元以上的,公司高管 5 年內按照其年度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縣級財政貢獻給予 100%獎勵,每家企業不超過 3 人。9.企業上市扶持。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企業上市掛牌的意見(澠政辦201834 號)執行。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 200 萬元;對實現買“殼”上市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縣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 150 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 80 萬元;在“新三板”掛牌企業成功轉板上市的,視
155、同上市,按上述獎補標準予以差額獎補;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交易板掛牌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 20 萬元;在展示板掛牌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 2 萬元。10.出口創匯扶持。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澠池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的通知(澠政20232 號)執行。首次年出口額達 200 萬美元、500 萬美元、1000 萬美元和 3000 萬美元的,分別一次性給予企業人民幣 10 萬元、15 萬元、40 萬元和 60 萬元扶持。11.創名牌扶持。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澠池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的通知(澠政20232 號)執行。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全國工業品牌培
156、育示范企業、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企業,給予 5 萬元獎勵。12.發展壯大獎勵。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 號)執行。從 2022 年起,對企業全口徑年實際上繳稅金首次突破 300 萬元的,給予 10 萬元獎勵;首次突破 500 萬元的,給予20 萬元獎勵;首次突破 1000 萬元的,給予 30 萬元獎勵;首次突破 2000 萬元的,給予 50 萬元獎勵;首次突破 3000 萬元的,給予 100 萬元獎勵;首次突破 5000 萬元的,給予 200 萬元獎勵;首次突破 1 億元的,給予 300 萬元獎勵;首次突破 5 億元的,給予
157、1000 萬元獎勵;首次突破 10 億元的,給予 2000 萬元獎勵。13.企業提質發展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6 示范企業,分別給予 20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制造業頭雁企業,給予 2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能碳管理示范企業和省級能效、水效“領跑者”企業,給予 10萬元獎勵。14.企業產品開發與創新獎勵。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 號)執行。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制造業創新中心,
158、分別給予 30 萬元、1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獎勵;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重大科技專項計劃的項目,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1 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省、市科技成果(含科技進步獎)的科技項目,分別給予 5 萬元、1 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認定的項目,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獎勵;對技術轉移輸出的企業,按照合同成交額的 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對購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發機構以技術轉讓方式向我縣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和發明專利的企業,按照合同成交額的 5%給予獎勵,最高不
159、超過 20 萬元。對企業實施的產學研合作項目,每項給予 2 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對首次填報研發費用統計數據 30 萬元以上,且建立研發費用專賬的企業,給予 1 萬元獎勵。對縣域內納入研發統計范圍企事業單位的數據填報人員,給予 5002000 元獎勵。15.企業知識產權創造獎勵。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 號)執行。對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給予補助,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每件分別給予企業 15萬元、10 萬元、5 萬元獎勵;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每件分別給予企業 15 萬元、10 萬元
160、、5 萬元獎勵;獲得省專利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每件分別給予企業 10 萬元、5 萬元、2 萬元、1 萬元獎勵;當年新增發明專利授權達10 件,給予 2 萬元獎勵,達 5 件,給予 1 萬元獎勵。16.企業智能化改造獎勵。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 號)執行。對企業實施以工業機器人、數控機床等智能裝備替代人工生產,提高生產效率和智能化生產水平的“機器換人”項目,按照整機購置或租賃費不超過 15%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對企業采用先進工業通訊方式進行設備互聯、數據互通、生產線全流程數字化改造,實現智能控制、在
161、線優化、人機交互的數字化改造、智能化提升項目。按其設備、軟件、研發實際投資不超過 30%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省、市智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7 能工廠,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市智能車間,分別給予10 萬元、5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省、市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分別給予 5 萬元、1 萬元獎勵。17.企業綠色化改造獎勵。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 號)執行。對企業實施節能、節水、清潔生產和基礎工藝綠色化改造,實現用地集約、生產潔凈、廢物再利用、能源低碳的綠色化改造項目,按照
162、設備、研發、軟件等實際投資不超過 30%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市綠色工廠,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獎勵。對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由 B 級晉級 A 級,C 級晉級 B 級的企業,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獎勵;對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引領性企業,給予5 萬元獎勵。18.企業高端化改造獎勵。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 號)執行。對不屬于上述改造范圍,但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加快技術研發、設備升級、工藝優化和安全達標的高端化改造項目,按照項目的設備、
163、軟件、研發等實際投資不超過 30%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19.企業技術標準建設獎勵。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 號)執行。企業成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主起草單位,且標準獲準發布實施,分別給予 15萬元、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獎勵;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且標準獲準發布實施,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獎勵。企業新通過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項目驗收,分別給予 5 萬元、3 萬元獎勵。20.企業質量管理提升獎勵。依據 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
164、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 號)執行。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長質量獎、省長質量獎提名獎、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質量標桿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創新管理提質增效示范企業、創新管理提質增效優秀企業、誠信示范創建企業,分別給予 5 萬元、2 萬元、2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工業企業質量信用 3A 級、2A 級企業,分別給予 5 萬元、1 萬元獎勵。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8 21.人才引進獎勵。原則上執行“三門峽市人才科技政策三十條
165、”:中共三門峽市委三門峽市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三發202119 號),以及“1+8”人才政策:中共三門峽市委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若干意見(試行)(三發201721 號)、關于印發等八個辦法的通知(三辦201749 號)等相關人才政策。三、政策實施 1.適用范圍。本辦法僅適用于采用“科創飛地”模式,通過澠池縣人民政府與相關機構合作的“飛地孵化器”,落地澠池縣的主導產業企業,不包括房地產企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ppp 項目。投資項目需符合澠池縣產業發展方向,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均需在澠池縣范圍內,且有健全的財務制度、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
166、算,依法經營且享受政策后 3 年不遷離澠池縣,不改變納稅歸屬地、不減少注冊資本。若被扶持企業違反本政策規定,澠池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有權追償扶持資金。2.獎勵原則。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上級出臺優惠政策和條件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3.重大項目可按具體情況實行“一事一議”。四、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縣商務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59 八師石河子市新能源產業鏈招商引資普惠性政策八師石河子市新能源產業鏈招商引資普惠性政策 來源:八師石河子市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1-09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
167、:行政地區:八師石河子市八師石河子市 一、稅收優惠政策(一)企業所得稅政策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 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二、項目落地政策(二)固定資產投資獎勵 1.對新引進實際固定資產投資規模 1 億元(含)以上新能源產業項目,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1%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 2000 萬元。2.對師市企業使用師市新能源產品進行延鏈深加工,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轉化率達到 40%以上的,給予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出讓金)1%的獎勵,轉化率達到 60%以上的,給予 2%的獎勵。單個企業
168、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三、經營貢獻政策(三)運營獎勵 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 70%以上的,自取得第一筆營業收入后,按企業對地方特定財政貢獻情況給予運營扶持,最高扶持額度為前 5 年按地方特定財政貢獻的70%進行獎勵,后 5 年按 35%進行獎勵。(四)開展經濟協作 鼓勵師市新能源產業企業購置當地生產的上游產品,鼓勵師市新能源建設單位采購本地企業制造的產品。對師市企業采購師市范圍內非本地企業關聯單位產品(煤炭、能源等除外)及服務進行就地轉化,或利用師市范圍內的工業固體廢棄物資源進行綜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0 合處置利用制造新能源相關產品的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年交易額達
169、200 萬元以上的,前兩年按當年采購額的 1%給予采購單位獎勵,以后年度給予超過上年度采購額部分的 0.6%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 200 萬元。四、用地政策(五)降低用地成本 1.對自治區、兵團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土地評估價的 70%執行。2.對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即國土空間規劃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外)的國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開發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業項目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分別按照不低于土地評估價的 15%、50%、70%執行。3.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即國土空間規劃城鎮
170、開發邊界范圍內)的國有未利用地,可分別按照不低于土地評估價的 50%、70%、90%執行。具體標準根據建設項目的產業類型以及投資強度、規模、貢獻等指標確定。(六)鼓勵集約用地 1.對于不新增建設用地擴建或新建的項目,按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金額(不含土地出讓金)的 10%予以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 200 萬元。2.對租用閑置廠房和辦公用房大于 4000 平方米的新增重點項目,按師市當期市場租賃價格均價的 100%給予項目公司最多 12 個月補貼。3.對企業租用閑置廠房用于生產的工藝內部裝修或改造的,根據產業類別給予不超過第三方評估的實際造價 40%的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 1200
171、 元/平方米,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4.對原有工廠智能化改造并通過專業認證機構驗收的,給予改造投資 10%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 200 萬元。5.經師市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國內領先的項目和延伸產業鏈的重點鼓勵類項目,土地出讓金可以分期繳納,最長期限不超過 1 年,項目土地出讓金地方實際可支配部分,可用于項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6.促進項目加快落地,減輕企業負擔。支持發展的新產業、新業態和工業類建設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1 項目用地,可以通過彈性出讓、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五、減輕企業負擔政策(七)降低能源成本 以戰略性新興產業
172、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 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 年第 1 號)為指導,對師市重點鼓勵發展的新能源產業項目進行用能扶持,綜合考慮產業方向、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地方特定財政貢獻等確定能源價格。六、創新創業政策(八)鼓勵技術創新 1.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級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 20萬元、10 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貫標、達標企業的,給予一次性 3 萬元獎勵。2.對制(修)訂國家標準的,按照排名進行獎勵,第一起草單位獎勵 30 萬元、第二起草單位獎勵 20 萬元、第三起草單位獎勵 10 萬元。(九)鼓勵創新成果產業化 1.對企業自主開發并實現產業化的新產
173、品新技術,獲得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重大技術創新專項資金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轉化)支持 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國家實際支持經費總額的 1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2.對獲得自治區、兵團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重大技術創新專項資金支持 300 萬元以上的企業,按自治區、兵團實際支持經費總額的 1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七、金融政策(十)企業融資上市獎勵 在享受兵團企業上市政策引導專項資金獎補的基礎上,師市對首次主板上市的企業,再次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的企業,再給予一次性獎勵 200 萬元;對在創業板、科創板
174、海外首發上市的企業,再給予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2 綏德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綏德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來源:綏德縣發改科技局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1-06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榆林市榆林市綏德縣綏德縣 第一條本政策適用于依法在我縣注冊、納稅、入統,具有 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招商引資企業(項目),且在我 縣投資建設對本縣經濟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項目。不適用于國 家最新出臺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禁止準入類項目,“兩高”項目,各類財政性投資、慈善性、公益性捐贈項目,風電、光伏 發電項目,煤炭、石油和天然氣開
175、采、房地產開發項目。對落戶 我縣的重大項目、優質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經縣招委會審定后,可給予更為優惠的政策。第二條用地補貼政策。對符合榆林市優先發展產業方向或 戰略性新興產業、畝均投資高于榆林市畝均效益評價(工業新增 項目規范指南推薦值)同類型 A 檔企業平均值的項目,投產后按 畝均投資高出平均值的百分比,給予土地出讓金總額同比例(最 高不超過 100%)資金補貼。對政府認定的特投資類項目,按 基準地價協議出讓,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購、租購結合等方式使用土地。第三條生產要素優惠政策。符合優惠政策條件的項目,項 目用電按政策優先享受直供電價或由縣財政按直供電價給予補 貼。項目用
176、水、用氣享受水、氣目錄最低價或由縣財政按水、氣目錄景低價給予補貼。第四條廠房保障優惠政策。對于入駐租用社區就業服務中心標準化廠房且年納稅達到 50 元/平方米、100 元/平方米、300 元/平方米、500 元/平方米的項目,按當年租金分別給予 5%、20%、50%、100%的租金補貼,補貼三年,同時可以綜合成本價購買標 準化廠房。入駐產業創新園區的項目,項目地的“七通一平”由 園區先行建設。(“七通一平”包括給水、排水、電力、道路、燃氣、電訊、網絡和場平)。第五條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 1000 萬元以上的一產、三產類內資項目,按照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 額(不含土地費用)的
177、5%給予獎勵;對新引進二產類內資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 3000-5000 萬元(含 3000 萬元)、5000 萬元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3 及以上,分別按照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1%、2%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 3000 萬元。第六條用工優惠政策。對新引進企業與員工簽訂一年以上 勞動合同且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新吸納就業人數達到 50 人以 上,按照高級職稱、中級職稱、技術工人分別給予用工企業 3000 元/人/月、2000 元/人/月、1000 元/人/月補貼。單個企業累計補貼三年,每年最多補貼 100 人。第七條外商投資獎勵。對外商在綏德縣設立的直接投資項 目,年投資額在
178、 100萬美元以上的新項目、50 萬美元以上的增 資項目,按其投資金額的 3%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 3000 萬元。第八條產業延鏈補鏈獎勵。鼓勵招商引資落地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上下游配套,給予延鏈補鏈企業一定獎勵。第九條引進人才獎勵。對招商引資落地企業引進的高層次 領軍人才、高級管理人才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引進一名(每 戶企業不超過8 名)分別給予企業 200 萬元、40 萬元獎勵,分 5 年等額兌付??h財政每年安排 300萬元人才資金池,用于引進高 精尖人才獎勵。第十條金融引導支持。對將公司注冊地、納稅登記地遷入綏德縣的外地上市公司、新三板創新層和基礎層掛牌公司,承諾 10 年不
179、從綏德縣遷出,分別獎勵 1000 萬元、300 萬元、200 萬 元,3 年內按照獎勵總額的 30%、30%、40%兌現。對符合產業規 劃、有資金需求的企業項目,縣招委會協助申請榆林招商引資風投基金或產業引導基金予以支持。第十一條支持中介招商。與綏德縣簽訂合作協議的招商中 介機構或個人,項目落地建成后,引進外資項目按實際利用外資 的 1%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引進農業(含農業加工)和社會服務類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工業類 內資項目,分別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4%、3%0、2%0 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第十二條強化營商服務支持。實行
180、投資項目前期手續“代 辦制”,入駐企業自協議簽訂后,按照政策規定最短時限協助企 業辦理各項落地手續,項目建設期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由歸口包抓服務單位協調解決。各種縣級審批手續由縣發改科技局(招商服務中心)指定專人全程代辦;市級以上審批手續由行業 主管部門指定專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4 人協調辦理,并由縣營商環境服務中心監督跟進。第十三條本政策兌現由項目業主向縣招委會辦公室提出申 請,初核后報縣招委會審定,屬于榆林市產業類項目招商引資 優惠政策的按程序報市招委會審定。在獎補支持政策兌現中,屬于市級政策的所涉資金按照市縣 5:5 比例從各自招商引資政 策兌現“資金池”兌付,屬于縣級政策的從
181、縣招商引資政策兌現“資金池”兌付??h財政每年列支 2000 萬元注入“資金池”,如本年資金不足時,不足部分按照項目開工時間先后列入下一年 兌付。同時滿足本政策及中、省、市其他優惠政策,或滿足本政 策多項獎勵優惠條件的,按照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兌現。所涉幣種皆為人民幣,獎勵、補貼等金額均為稅前金額。第十四條本政策由縣招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不溯既往,根據執行情況適時修訂。昌吉高新區招商引資政策黃金十條昌吉高新區招商引資政策黃金十條 來源:昌吉市高新區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23-10-31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昌吉市高新區昌吉市高新區 本
182、政策重點支持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科技、新能源、生物醫藥、醫療器械、新食品、紡織服裝等合法合規經營的戰略新興產業獨立法人單位,且項目投資強度和畝均產值符合高新區標準。第一條 生產廠房支持。對于盤活、購買高新區內生產經營場所實際交易金額達到 1000 萬元以上的企業,待企業經營期滿一年后,給予實際交易金額 2%的獎勵支持,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被高新區認定為產業發展核心環節的新建項目,在高新區范圍內租賃生產經營場所的,按照合同約定給予企業生產經營場所裝修費用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租賃生產經營場所的企業,企業年產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給予租金補貼:1.符合本政策支持的企業租賃區
183、內生產經營場所的,第一年給予 8 元/平方米/月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5 的租金補貼。2.自第 2 年開始,企業年度入統產值達到 8000 元/以上的,第 2-3 年,給予當年租金 8 元/平方米/月的補貼;第 4-5 年,企業年度入統產值達到 8000 元/以上且是有效高新技術企業或者企業年度產值達到 10000 元/以上的,給予 4 元/平方米/月的補貼。第二條 固定資產投資支持。新建工業項目自項目開工之日起前三年,每年根據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入統額(不含政府代建廠房投資)給予獎勵支持,其中:完成入統投資 0.2-0.6 億元(不含)的給予入統投資額 1.2%的獎勵;完成入統投資 0.61
184、 億元(不含)的給予入統投資額 1.5%的獎勵;完成入統投資 1-2 億元(不含)的給予入統投資額 1.8%的獎勵;完成入統投資 2-6 億元(不含)的給予入統投資額 2.1%的獎勵;完成入統投資 6 億元以上的給予入統投資額 2.4%的獎勵。單個項目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3000 萬元,新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兩年內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最高獎勵金額可上浮 10%。生產型企業擴能改造項目自項目開工之日起前兩年,每年根據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入統額給予獎勵支持,其中:完成入統投資 0.1-0.3 億元(不含)的給予入統投資額 0.8%的獎勵;完成入統投資 0.3-0.5 億元(不含)的給予入統投資額1
185、%的獎勵;完成入統投資 0.5 億元以上的給予入統投資額 1.2%的獎勵;世界 500 強企業、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落戶高新區且固定資產投資額超3億元的項目,高新區可委托第三方進行代建廠房,代建金額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 50%。第三條 知名企業支持。世界 500 強企業、中國 500 強企業、中國民營 500 強企業,央企、上市公司、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在高新區設立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除享受其他政策扶持外,對實際入統固定資產投資額在 3 億元以上的項目按入統投資額(不含土地出讓金和政府代建廠房投資)的 1再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萬元獎勵。第四條 總部經濟獎勵。對新引進昌
186、吉州域外擁有 2 個以上分支機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總部或總部型機構,世界 500 強、中國 500 強、中國民營 500 強、央企或行業百強企業在高新區新設立研發中心、采購中心、結算中心、外包中心等功能型總部的(房地產企業除外)企業,在高新區(含昌吉市核心區)租賃辦公場所的按同地段租金平均價格的 50標準給予補助,補助年限不超過 3 年;對自建辦公場所的,完成入統投資額達到 2 億元以上的,按實際入統投資額的 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 萬元。生物醫藥類總部經濟項目按本條獎勵資金總額上浮 10%執行(第二條與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6 第四條的獎勵政策不疊加享受)。第五條 企業
187、搬遷獎勵。從疆外搬遷至高新區且年主營業務收入超 1 億元的工業企業,其設備搬遷運輸費,按發票金額的 50%予以獎勵。固定資產投資 5000 萬元(含)以上的新引進項目需異地搬遷設備的,項目按期投產后,對購置期三年內的生產設備按照評估價格的 3%給予獎勵(其中:智能化、數字化設備按 5%計算),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第六條 助力企業發展獎勵。工業企業自注冊登記后,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企業給予 5 萬元的獎勵,次年企業主營營業收入增長 5%以上的,給予一次性 10萬元獎勵。對獲得州級以上科技創新項目、戰略新興產業專項的項目實施單位,按財政支持金額的 30%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 100
188、萬元。第七條 研發設備支持。對于企業用于研發投入所購置的先進儀器、檢測設備,一次性給予購置金額 8%的獎勵支持,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第八條 科研項目支持。鼓勵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支持重點企業自主或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區內其他中小企業圍繞關鍵領域開展核心技術攻關與前瞻性應用創新。對營業收入高、經濟貢獻大、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產業帶動性強的項目,積極推薦申報“兩區建設”專項資金,對于獲得區、州項目資金支持的企業,高新區再給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第九條 人才支持政策。貫徹落實昌吉州引進培育產業緊缺創新人才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人才政策。對企業招錄員工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
189、保險,且員工連續履行合同 6 個月以上,員工實際參加培訓,并取得行業從業資格證書的,按照 400 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給予崗前培訓補貼。第十條 招商激勵獎勵。鼓勵第三方參與高新區招商引資。經投資方和高新區招商部門共同確認的社會組織(包括企業、中介機構、商會、協會、行辦等組織)或個人(不含國家公職人員)初始引薦落地的固定資產投資在 3000 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按項目開工建設后兩年內固定資產投資入統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試行 3 年,具體由昌吉高新區管委會商務局負責解釋。昌吉高新區裝備制造產業招商引資專項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7 優惠政策 為加快
190、推動昌吉高新區裝備制造產業發展,依托特變電工科技城建設,圍繞輸變電產業延鏈、補鏈、強鏈,吸引聚集其他裝備制造產業發展,著力打造百億級裝備制造產業集群。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優惠政策。適用范圍:本政策僅適用于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核算均在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合法、合規經營的裝備制造類企業。第一條 高新區內裝備生產企業建設期間,采購工業企業建筑材料的,采購金額在 100-1000 萬元(不含)的給予 1%的獎勵支持;采購金額在 1000-3000 萬元(不含)的給予 1.2%的獎勵支持;采購金額在 3000 萬元以上的給予 1.5%的獎勵支持。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 120
191、萬元。第二條 對需建設潔凈車間的項目,在裝修完成后,給予最多不超過 150 萬元的一次性裝修補貼,其中:十萬級潔凈車間補貼 400 元/,萬級潔凈車間補貼 500 元/,千級潔凈車間補貼 800 元/。第三條 支持企業建設智能化、數字化車間。企業智能化、數字化車間建設完成投入使用后,對企業新購置的智能化、數字化設備按照發票金額的 5%給予獎勵支持,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第四條 鼓勵制造行業龍頭企業拓展產業鏈上下游,對企業牽頭引進的上下游企業,固定資產入統投資額在 3000 萬元以上的,龍頭企業在享受招商激勵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再給予其獎勵金額 20%的獎勵。第五條 對固定資產投資 1 億元以
192、上的工業企業,項目按期竣工投產且達到合同約定的經濟指標后,從當年開始給予生產用電 0.03 元/千瓦時的補貼支持,連續支持兩年,單個企業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試行 3 年,具體由昌吉高新區管委會商務局負責解釋。關于建設烏昌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 若干意見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8 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按照自治區黨委“133改革開放”工作部署,認真貫
193、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同意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批復(國函(2018 145 號)意見,把烏昌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自創區”)建設成為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政策試驗區、創新創業生態優化示范區、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新興產業集聚示范區、轉型升級引領區、科技創新國際合作先導區,支撐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引領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意見。一、加快特色優勢產業創新升級 1.培育創新型產業集群。加大產業政策扶持力度,引導鼓勵自創區跨區域的產業協同發展,組建跨園區多行業聯合的產業集群聯盟,形成一批產業鏈完備、技術水平領先的千億級或百億級規模產業集群。支持烏魯
194、木齊高新區重點培育安防信息產業集群、智能制造產業集群、生物醫藥產業集群、新材料產業集群等。支持昌吉高新區重點培育先進裝備制造產業集群、生物技術產業集群、節能環保產業集群、新材料產業集群等。支持石河子高新區重點培育通用航空產業集群、大數據信息產業集群、智慧農業產業集群等。2.打造創新型領軍企業。在自創區部署一批由企業牽頭的重大科技項目,突破產業關鍵核心技術。采取研發補助、股權投資、貸款貼息等多種政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培育一批引領產業轉型升級且具有顯著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加大對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的財政支持力度。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產業技術聯盟構建專利池,培育創新品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
195、承擔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造業創新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扶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對創新型領軍企業在技術研發、職稱評審、人才引進、用地用電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支持。任務分工:自治區科技廳牽頭,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兵團相關委辦局及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政府配合。二、激發企業自主創新活力 3.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引導和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采取事前備案、事后補助的方式予以支持。積極采用首購、訂購等非招標采購方式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對首次投放國內市場、具有核心知識產權但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的重大創營商環
196、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69 新產品采購力度。將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納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自創區所在地方政府對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入庫、重大科技成果獎勵、新型研發機構創建等給予一定獎勵。優化中小微企業創新環境,支持中小微企業開展創新活動。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落實困難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繼續降低社會保險費繳費費率。工業用地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等政策。自創區可優先落實國家有關支持科技型企業的最新減稅政策,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快速發展。4.引導企業開展國際創新合作。落實各項政策,鼓勵自創區創新型領軍企業開展跨國創新合作,引導有意向走出去的企業與新疆周邊
197、國家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合作。加大對境外投資財產、人員保險政策、人民幣跨境結算及“出口信用保險”等金融杠桿工具的政策宣傳與落實,降低境外投資風險。加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風險保護和預警防范。任務分工:自治區科技廳牽頭,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商務廳、自治區國資委、烏魯木齊海關,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兵團相關委辦局及鳥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政府配合。三、深化科技創新“放管服”改革 5.進一步下放科研項目管理權限。改革科技計劃管理,優化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制度,在自創區試點推行“材料一次報送”制度,合并科研項目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項目實施過程管理由項目承擔單位
198、負責。精簡信息和材料報送。減少實施過程中各項檢查評估活動。積極推行網上辦事大廳和一站式服務,實現“一網通辦、一窗核發”。強化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切實落實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自主權。實行科技項目立項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共同審核、項目評審與預算評審同步進行的機制。6.加快落實擴大科研自主權各項政策。自創區所在地政府及所屬單位,要按照關于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要求,加快清理本單位已有不符合國家及自治區科技創新政策的文件。授權各高校、科研機構自主調整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出臺適合本單位的各項具體操作辦法。建立健全科技政策落實考核機制,將科技管理制度、成果轉化收益、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等納入高校、科研機構
199、績效考核范圍,切實加大政策落實推進力度。任務分工:自治區科技廳牽頭,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財政廳,兵團相關委辦局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0 及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政府配合。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7.探索以事前產權激勵為核心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賦予科研人員一定比例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將事后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獎勵,前置為事前國有知識產權所有權獎勵,以產權形式激發職務發明人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動力。8.推行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模式。以技術交易市場為依托,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成果轉化,將技術供給方、技術需求方、技術中介整合在一起,集成技術、人才、政策、資金、服務等創新資
200、源,幫助高校、科研院所提高成果轉化效率和成功率。9.試點技術股與現金股結合激勵的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方利益捆綁機制。允許轉制院所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在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后,以“技術股現金股”組合形式持有股權,與孵化企業發展捆綁在一起,加快科技成果轉化。10.探索“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的訂單式研發和成果轉化機制。在自創區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研究機構組建產業研究院,建立“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的訂單式研發和成果轉化機制,有針對性為企業設計和實施研發項目,研發團隊全程參與企業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幫助企業突破發展急需的關鍵技術,提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供給的有效性。鼓勵疆內
201、與疆外企業、研發機構開展先進科技成果的適應性研發與成果轉化。11.健全知識產權轉化運用促進機制。圍繞重大產業規劃、高技術領域重大投資項目,完善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制度。加快建設知識產權綜合運營服務平臺,建立中國-中亞專利技術運營中心。支持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創新,鼓勵開展商標權、專利權混合質押融資,拓展企業融資途徑。加大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培育力度,推動企業知識產權提質增效。12.試行領導人員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機制。對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主持或參與完成科技成果并轉化的,經所在單位集體研究后,正職可從轉化收益中給予現金獎勵,其他人員可獲得現金、股份或出資等獎勵或報酬。對從職務科技成
202、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 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他人員獲得的現金、股份或出資比例等獎勵或報酬按現行法律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1 任務分工:自治區科技廳牽頭,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國資委、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新疆稅務局,兵團相關委辦局及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政府配合。五、加大創新人才支持力度 13.完善創新人才激勵政策。在自創區內開展自主職稱評審試點。全面下放高校人才引進自主權。擴大用人單位在科技人才專業技術服務評定和崗位聘用中的自主權。適當提高自創區高級職稱
203、崗位設置比例。支持建立新疆職教聯盟示范基地,加強技能型人才培養。開展創新人才分類評價,建立健全以科研誠信為基礎,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14.加大優秀人才支持力度。完善柔性人才引進機制,實行崗位聘任制和崗位績效工資制,實現業績與薪酬匹配,廣泛吸引國內外創新人才到自創區創新創業。對批準設立的企業院士工作站、企業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或科研工作站,由自創區所在政府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支持建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在外籍人才引進方面,符合條件的外國留學生可直接申請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將高級技術人才、技能大師納入創新人才引進目錄,對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來自創區創新創業和成果轉化的
204、創新人才及其團隊,按其所做貢獻給予獎勵。任務分工: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社廳牽頭,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科技廳、自治區外事辦、自治區科協,兵團相關委辦局及鳥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政府配合。六、完善創新投入保障機制 15.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力度。自治區、兵團要進一步加大自創區建設財政支持力度,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政府要給予自創區建設專項資金投入支持,統籌用于普惠性科技創新政策落實、主導優勢產業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平臺建設、人才引進等獎補支出。探索向三個國家高新區下放更多的經濟管理權限。鼓勵自創區開展科技創新券制度及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制度,建立開放共享后
205、補助機制。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使用開放共享科研設施設備的,財政給予適當補貼。16.強化多層次科技金融服務。充分發揮科技成果轉化基金、試驗區創新發展基金、中科援疆創新創業基金的支持和引導作用。鼓勵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2 子市在自創區依法依規設立創業投資、產業投資、天使投資等多種形式的各類基金,并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傾斜投資。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試點。鼓勵和培育有潛力的科技企業申報上市。支持合規產權交易場所為非上市科技企業提供股權登記、托管、掛牌、轉讓、融資等服務。鼓勵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實施差異化信貸政策和監管政策,提高對自創區科技企業不良
206、貸款容忍度和貸款撥備計提比例,建立科技金融容錯糾錯和盡職免責機制。鼓勵銀行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提供各類融資服務。設立中介服務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提供信用評級、知識產權評估、投融資擔保、財務咨詢等服務。探索新疆股權交易中心與新三板市場的合作對接機制。建立風險補償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資風任務分工:自治區科技廳牽頭,自治區財政廳、人民銀行鳥魯木齊中心支行、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證監會新疆監管局,兵團相關委辦局及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政府配合。七、擴大開放協同創新 17.深化東西部創新合作。深化新疆與科技部、中國科學院、深圳市四方聯合合作,加快落實四方合
207、作重大任務。發揮好部區會商機制,積極對接科技部加大自創區政策、重大項目、創新平臺、國際合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積極對接中國科學院,落實院區會商議題,推進落實一批重大創新項目和創新基地。對接深圳市開展互惠雙贏創新合作,支持深圳市企業及研究機構在新興產業、智庫基地、離岸孵化器及客什經濟開發區創新基地等方面開展合作。建立烏昌石國家自創區與其他國家自創區協同創新聯盟,促進資源共享、政策互鑒、人才培訓、干部交流和創新項目合作。支持自創區試點發展產業科技援疆“飛地經濟”模式。18.加強國際科技合作。支持自創區參與國家“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及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文化科教中心(科技中心)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等
208、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技術轉移中心等合作平臺,對參與建設的單位給予一定獎補。支持國外知名科研院所和創新型企業在自創區共建分支機構、研發中心、產業研究院等。支持疆內外科研機構聯合在中亞國家設立科技園區、科技示范基地、野外觀測網絡,加快中哈、中塔、中烏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建設。加快中國中亞科技合作中心建設,建立面向中亞區域的科研數據庫、資源庫、環境監測、質量標準共享及地震預測等網絡平臺。建設中亞科技基礎應用與科技信息服務平臺。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3 任務分工:自治區科技廳牽頭,中國科學院新疆分院,兵團相關委辦局及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
209、政府配合。八、建立健全管理體制 19.完善國家自創區建設領導體制。按照絲綢之路經濟帶創新驅動發展試驗區建設與烏昌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統一部署、統籌推進的原則,調整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新組建自創區建設領導小組,由自治區政府主席擔任組長。兩個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設立在自治區科技廳,承擔試驗區和自創區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政府要建立相應領導體制和相關機構,抓好任務對接落實。建立鳥昌石三地統籌協同推進機制,形成自治區統籌、地州市建設、區域協同、兵地融合、部門協作的運作機制和工作規范。20.發揮國家高新區主體作用。烏魯木齊高新區、昌吉高新區、石河子高新區是國家自主創新示范
210、區建設的核心區,承擔建設的主體責任。各高新區要積極主動爭取國家政策支持,開展成功政策復制推廣先行先試。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高新區管理辦法以及自治區、兵團園區管理辦法要求,完善各高新區管理體制,支持落實高新區的省轄地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和相關行政管理權限。探索建立三個高新區與自治區、兵團直屬部門直通車制度,在規劃、項目、土地、財政等方面予以重點保障和支持。支持三個高新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情況下組織編制新的園區規劃,按照國家建立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要求,將園區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支持自創區采取“一區多園”的空間布局方式,先期將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昌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克拉瑪依高新區、哈密
211、高新區、喀什經濟開發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阿拉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列入國家自創區的輻射帶動區范圍,支持烏昌石三個國家高新區采取聯盟協作、托管合作等多種方式對輻射帶動區開展創新合作。任務分工:自治區科技廳牽頭,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兵團相關委辦局及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八師石河子市政府配合。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區、兵團各級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權限和任務分工,研究提出年度工作落實方案。烏昌石三個國家高新區要結合各自實際,先行先試,制定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9 年 4 月 29 日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4 關于支持昌吉高新區建設烏
212、昌石國家 自主創新示范區的若干政策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同意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批復(國函2018145 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建設烏昌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若干意見(新政發201939 號),積極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現就支持昌吉高新區加快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制定如下政策。一、人才引進培育政策 1.加大人才引進支持力度。(略)2.完善人才引育配套服務。對符合 昌吉州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辦法(試行)(昌州黨辦發20174 號)條件的高新區高層次人才和企業高管,在其子女就學、醫療服務、遷移落戶、配偶安置、社會保障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州屬醫
213、院優先安排就診及入院就醫,優先協調落實隨遷家人就業崗位。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在我州購買首套自住用房的,使用公積金貸款時可優先辦理,并可執行昌吉州公積金貸款最高標準。二、科技成果轉化政策 3.強化重大科技成果帶動示范作用。對高新區內創新主體取得重大技術突破,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對相關產業發展具有較強帶動作用,預期可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技術轉移、成果轉化項目,當年給予 200 萬元財政資金支持,第二年、第三年以自創區科技創新基金投入方式給予最高 500 萬元支持。4.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對成功實現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企業,按具備資質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的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合同
214、中實際發生的技術交易額的 3%給予補貼,單個技術合同補貼金額最高 50 萬元,每個單位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150 萬元。三、企業創新發展獎補政策 5.支持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圍繞高新區重點規劃發展的產業,推動發展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產業園區,對企業創建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等,按投資額的 10%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配套支持。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5 6.支持創新主體集聚發展。對入選科技部發布的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落戶高新區的,分別給予 300 萬元、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高新區內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 20 萬元獎勵,對整體遷入高新區的疆外高新技術企業,按首
215、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給予獎勵。7.支持科技型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對高新區內企業研發項目通過稅務部門加計扣除備案確認的,給予企業當年度加計扣除可優惠稅款 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8.支持企業開展發明創造和標準研發。對高新區內企業當年獲專利授權達 15 件,且發明專利占比達 20%或實用新型專利占比達 80%的,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資助;對承擔制定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任務并通過批準發布的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15萬元、5 萬元一次性獎勵。四、鼓勵建設創新平臺政策 9.加大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力度。高新區內當年被認定為國家級和自治區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制造業
216、創新中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 100萬元、20 萬元。對高新區新獲批掛牌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 50 萬元、40 萬元、20 萬元資助。10.支持建設一批新型研發機構。鼓勵疆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及行業龍頭企業在高新區建立新型研發機構,對具有較高技術研發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當年被認定為自治區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的,給予一次性 30 萬元的獎勵。11.支持企業建立異地研發平臺。鼓勵高新區內企業根據戰略布局和創新需求在內地人才集中、科研能力強的城市重組或新設立科研機構和研發中心。對企業出資額不低于 1000 萬元,當年完成重組或新設立的異地研發平臺,給予企業出資額 5
217、%的補助支持,每個研發平臺最高補助 100 萬元。五、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 12.提升創新創業協同服務能力。在高新區內支持建設集創業孵化、創意設計、研究開發、技術中試、檢驗檢測、國際合作、企業融資等功能于一體的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對年度考核達到優秀的,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的補助獎勵。13.引導創新創業載體升級發展。對高新區當年獲得批復的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連續三年每年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運營補貼;對當年備案的國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6 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連續三年每年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運營補貼。六、資
218、金保障 14.州本級財政加大科技專項經費投入力度,支持昌吉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15.本政策涉及的獎補資金,由州本級財政統籌落實。本政策支持對象為工商、稅務、統計等在昌吉高新區,具有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且無不良記錄的獨立法人單位。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昌吉州人才引進培育“二十條措施”為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州”戰略,昌吉州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引進培育工作的 20 條措施,在人才引進培養、創新創業、服務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為建設中國式現代化新疆實踐典范地州提供有力人才支撐。01、聚焦自治區“八大產業集群”、昌吉州產業鏈
219、式集群發展需要,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依據,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對引進的領軍人才確定科研經費、住房用車、生活補助等支持政策及優惠待遇。02、引進人才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在首次聘任時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直接聘任至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符合調任條件的,可直接調任公務員,并安排相應職務職級。各類人才入選國家人才計劃、自治區“2+5”重點人才計劃,順利完成各項培養任務,取得職稱資格且符合崗位聘任條件的,可優先聘任至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其中入選自治區“天山英才”人才培養計劃的,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直接聘任至相應專業技術崗位。03、對昌吉州公立醫療機構全職引進急需緊缺專業的碩士、博士研
220、究生,給予20-50 萬元的生活補助。昌吉州公立教育機構新引進的全職優秀教師,入選昌吉州“名師”“名校長”的,年薪 30-100 萬元。04、對獲得國家、自治區立項的海外引智項目,按照國家、自治區支持項目經費的 20%予以配套支持,國家級不超過 10 萬元,自治區級不超過 5 萬元。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7 05、深入實施“千名碩士進昌吉”引才專項行動,通過考核招聘的方式為全州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專業、野外艱苦和鄉鎮(街道)崗位學歷要求可放寬至本科。06、實施“庭州英才”人才計劃,在科技、制造業、數字化、農業、醫療、教育等重點行業引進培養一批創新團隊及核心骨干人才。每個科技創新
221、團隊給予 20-50 萬元培養經費資助,每名骨干人才給予 5 萬元培養經費資助,每名引進人才給予 5-10萬元經費資助,其中 30%用于個人(團隊)生活補助。07、每年在機關、企事業單位設置 100 個在校大學生實習實踐崗位,對參加實習實踐活動的學生提供食宿、補貼往返交通費用,并按照本科階段每人每月 1000 元、碩士研究生階段每人每月 1500 元、博士研究生階段每人每月 2000 元發放實習補助。08、建立昌吉州重點產業鏈研究專員制度,通過聘任制公務員形式引進熟悉產業發展、具有創新能力的專業人才。聘任制研究專員采取協議年薪制,年薪 20 萬元以上。09、對攜帶創新技術、科技項目來昌從事創新
222、創業投資的人才,經評估后,給予項目金額 5%-20%的引導投資,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10、在昌吉州首次創辦個體工商戶及小微企業的人才,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 20 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3 年,并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11、實施重大科研創新項目“揭榜掛帥”機制,圍繞自治區“八大產業集群”和昌吉州重點產業鏈,張榜公布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需求,每個項目由州財政按照總研發費用的 40%予以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12、組織實施昌吉州人才創新創業大賽,對獲獎人員給予 5-20 萬元獎金資助,3年內可免費入住眾創空間、人才創業孵化平臺等機構,獲獎人員
223、項目轉化價值較大、市場前景廣闊的可享受最高 100 萬元的擔保貸款。13、鼓勵創建科研創新人才平臺,新創建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給予 300 萬元的經費資助,院士工作站、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 100 萬元的經費資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給予 50 萬元的經費資助,自治區級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科研創新基地給予 20 萬元的經費資助。1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創新基地引進青年博士開展課題研究,每人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8 每年給予 20 萬元經費支持,原則上對每名博士連續支持 2 年。鼓勵支持各領域專業人才創建高層次人才(技能大師)工作
224、室,州級人才工作室給予 5-10 萬元工作經費資助。15、新引進的高級技師、擁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個人當年對地方財政所作貢獻額度的 50%給予獎勵,獎勵期 3 年。16、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培育工程,在昌吉州注冊或設立分支機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年成功引進國家級緊缺創新人才 2 人以上,或自治區級緊缺創新人才、博士研究生 5 人以上,給予 20 萬元的資金獎勵。17、實施引進人才安居工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在昌工作期間,如無住房的,可免費提供“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 1 套;新引進博士研究生在州內工作地無住房和單位宿舍,因工作生活需要租房的,憑
225、租房合同可享受每人每月最高 2000 元的租房補助,補助期 3 年。擁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技師及以上技能等級的引進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或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可降至 20%。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購買昌吉州住房后,可享受與昌吉州繳存職工同等權益。使用商業貸款的,可協調商業銀行在現行貸款利率上降低 0.2%。18、建立昌吉州高層次人才庫,對入庫人才發放“庭州英才卡”,對持卡人員提供注冊經營、社保轉辦、落戶就學、醫療保健、訴求轉辦等方面的代辦代理服務,同時享受市內公交、景區門票等方面的優惠政策。19、籌建昌吉州人才發展集團,壯大人才工作力量,強化人才服務保障。20、
226、健全完善黨委聯系服務專家制度及專家人才“問政獻策”機制,州、縣市(園區)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人才比較集中的部門單位班子成員直接聯系 2-3 名專家,在謀劃戰略、推進改革、制定政策過程中充分聽取專家人才意見建議。昌吉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支持政策 一、企業創新發展支持政策 1.高新區設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用于支持企業創新活動,引導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專項資金下設 300 萬元的創業種子資金,以獎勵方式支持種子期科技型小微企業,單個企業獎勵額度不超過 20 萬元。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79 2.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 20萬元、10 萬元獎勵,復審
227、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 10 萬元、5 萬元獎勵。3.企業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外觀設計金獎,一次性給予 20 萬元的獎勵。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外觀設計優秀獎,一次性給予 10 萬元的獎勵。對獲得自治區級專利獎,一次性給予 1 萬元的獎勵。4.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 20 萬元獎勵;復審認定通過的,給予 10 萬元獎勵;對整體遷入高新區的州域外的高新技術企業,按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給予獎勵;被認定為國家級技術創新型示范企業的給予一次性 20 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自治區級“專精特新”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15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高新區認定
228、的專精特新”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根據高新區有關文件給予獎勵支持。對經認定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家給予 5000 元一次性獎勵。5.支持高新區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產學研”聯合研發團隊,開展“訂單式”研發或行業共性技術咨詢聯合攻關,按年度研發費用的 10%給予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支持年限不超過 3 年。6.被列入自治州級以上科技創新項目的,按財政支持金額的 30%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7.鼓勵企業研發認定首臺(套)技術裝備。對獲得或列入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并取得首臺業績突破的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研發實際總投入的 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229、。8.對入選科技部發布的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落戶高新區的,在享受州財政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再給予 30%的配套支持獎勵。9.對當年認定為國家級、自治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的,在享受州財政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再給予 30%的配套支持獎勵。10.對經國家、自治區、自治州認定的科技孵化器,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5 萬元獎勵。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立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孵化場地建筑面積超過 2 萬平方米的,給予 50 萬元一次性獎勵。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0 11.為入駐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提供 50 平方米以內辦公場所,免費使用 3年。對入駐
230、高新區的工業設計類專業服務機構,經認定為自治區級和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 50 萬和 100 萬元的獎勵。12.對落戶一年以上全額購買檢驗檢測儀器設備,投資額超過 1000 萬元以上的檢驗檢測企業,給予儀器、設備投資額 2%的補貼,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政策 13.獲得國家、自治區科技進步獎的企業,給予同級獎勵金額的 50%獎勵。企業被認定為自治區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的,在落實上級相關獎勵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 5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通過新產品、新技術鑒定的,每項給予 2 萬元一次性獎勵。14.對引進購買國內外先進適用技術在區內實施轉化,完成中試正式投產的,按照其技術轉
231、移交易額的 10%,給予最高 200 萬元的補助。三、人才引進培育支持政策 15.符合 昌吉州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辦法昌吉州重點人才計劃實施方案中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重點人才,按照辦法和方案相關規定給予獎勵。16.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高端人才、緊缺人才,在自創區其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 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17.在高新區新創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分別享受 50 萬元、40 萬元、20 萬元獎勵;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每引進 1 名博士,享受每年 10 萬元科研經費資助。四、企業上市支持政策 18.高新區內擬上市
232、企業,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輔導備案登記材料的,給予 10 萬元獎勵;取得中國證監會或交易所首次發行股票材料受理通知書的,給予 30 萬元獎勵;對首發上市企業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企業發行股票文件或同意企業股票注冊批復文件的,給予 200 萬元獎勵。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成功掛牌,給予 50 萬元獎勵。五、附則 19.本政策支持對象為工商、稅務、統計等在昌吉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1 實行獨立核算且無不良記錄的獨立法人單位。20.本政策由昌吉高新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巴彥淖爾市招商引
233、資促進高質量發展優惠政策巴彥淖爾市招商引資促進高質量發展優惠政策 來源:巴彥淖爾人民政府辦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2-3-3 政策性質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巴彥淖爾市巴彥淖爾市 為進一步提升招商引資質效水平,切實發揮好招商引資項目在做大經濟總量、培育發展動能、振興實體經濟中的關鍵作用,不斷增強招商引資競爭力,依據國家、自治區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優惠政策。第一條本優惠政策適用于依法在巴彥淖爾市注冊、納稅,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且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價款,下同)達到 1 億元(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業達到 3000 萬元)以上,投
234、資強度符合項目所在地區用地標準的新建項目。重點支持綠色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產業、新材料產業、裝備制造產業、生物醫藥產業、新型化工產業、生態環保產業、現代服務業等。一次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 10 億元以上或填補地區產業空白、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項目以及上市企業總部設立或搬遷至本市的,可按照“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第二條 享受政務服務綠色通道。投資項目辦理各類前期手續由投資促進部門全程代辦、職能部門限時快辦、監督部門跟蹤督辦。第三條 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免費提供“一張藍圖”、“區域評估”、“政府信息共享”等成果,落實“網上審批”、“聯合審批”,推進簡政放權、優化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第四條 保障
235、土地供應。對于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2 計劃,優先納入供地計劃,優先辦理用地手續。工業用地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分期供地等方式使用土地,并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對自治區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最低標準的 70%執行。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使用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第五條 固定資產投資獎勵。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按投資合同(協議)約定內容開工建設并投產運營后,經項目所在旗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甘其毛都口岸(統稱所在地區,下同)認
236、定,可以給予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按照企業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度的 3%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 3000 萬元。第六條 投資貢獻獎勵。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一次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 2億元(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業 6000 萬元)以上的,按合同(協議)約定內容建成投產,經項目所在地區認定后,從納稅年度起,可以連續五年給予獎勵。第七條 擴鏈技改獎勵?,F有企業不新增用地,且一次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000 萬元以上的擴鏈技改項目,按合同(協議)約定內容建成投產,經項目所在地區認定后可以給予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 3%的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第八條 重組并購獎勵。投資方一次出資 1 億元以上重組并購市內企
237、業,且股權不低于 51%,實現要約目標的,可以給予投資方收購資金一定比例的獎勵。對屬于重組并購資不抵債、長期虧損或僵尸企業,從重組并購恢復生產經營年度起,可以連續兩年給予獎勵。第九條 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獎勵。一次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 2 億元(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業 6000 萬元)以上的項目,可以給予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獎勵,項目所在地區可自行確定獎勵標準和人數;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子女可在巴彥淖爾市公立中小學選擇優質學校就讀。第十條 技能培訓獎勵。需要對新招員工進行崗前技能培訓的企業,且人數規模達到相關要求的,報當地就業部門組織指定第三方培訓機構給予免費培訓。第十一條 支持以商招商、機構招商。對企業、商會
238、、協會、第三方機構、個人等,引進重點支持產業,項目落成后,給予表彰及獎勵。第十二條 嚴格執行投資項目合同制管理,項目業主應與所在地區簽訂投資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3 合同(協議),約定投資項目強度、內容、規模、進度和退出情形,以及獎補的具體比例或額度、人數等,作為各類優惠政策兌現的依據。優惠政策享受主體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獲得獎勵(補貼)的,須全額退回所得,并按近期人民銀行公布的定期同檔存款利率支付利息。拒不退回及支付利息的,相關部門將其失信行為納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第十三條 項目所在地區要設立招商引資專項資金,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本優惠政策中所有獎補資金均從招商引資專項資金中解決,并
239、于次年兌現。本優惠政策所涉及幣種皆為人民幣,獎勵、補貼等金額均為稅前金額。第十四條 本優惠政策以各旗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甘其毛都口岸為實施主體,項目所在地可在本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制定更加精準、符合地區實際的實施細則、兌現流程,報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執行。第十五條 本優惠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行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適用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本優惠政策由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大朗鎮大朗鎮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來源:大朗鎮投資促進中心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0-23 政策性質
240、: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東莞市大朗鎮東莞市大朗鎮 為統籌做好全鎮招商引資工作,持續樹牢招商引資“第一要事”意識,用高質量招商推動產業布局加快調整、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實現高質量轉型發展?,F結合我鎮實際,提出如下意見。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凝聚形成全鎮一盤棋合力 優化招商工作體系。建立“一核心多節點”招商工作機制。由大朗鎮招商引資創新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鎮投資促進中心聯合鎮資產經營公司抽調熟悉業務人員組建大朗鎮招商服務中心,負責推動招商資源優化配置,挖掘招商引資項目源,促進投資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4 項目招引、洽談、評估、落地工作。由鎮投資促進中心提供指導,務求打造
241、一支作風過硬、熟悉產業政策、懂得談判技巧的專業化招商隊伍,提升我鎮招商引資水平。同時堅持“全域招商”理念,利用好村一級的優勢,由鎮招商服務中心統籌各村(社區)組建村級招商服務辦,充分摸底存量及增量招商載體,確保精準對接轄區內的土地、廠房資源,暢通鎮村招商信息網絡,打造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精簡高效的招商工作體系,促進招商政策、活動、平臺、資源、信息協同優化。優化考核評價機制。建立“月排位、季通報、年考核”“賽馬”晾曬機制,定期通報各村(社區)招商引資任務指標完成情況,營造爭先進位的良好工作氛圍。加大督查力度,實施一般項目定期督查、重點項目不定期督查機制。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績效評價辦法,將招商引資
242、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各村(社區)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干部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在招商引資日??己酥?,排名靠后的村(社區),由鎮主要領導約談其主要負責同志。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后三位的村(社區),在大朗鎮村(社區)工作考評中扣 3 分。進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有效調動招商積極性 獎勵招商引資項目引薦人。對于向我鎮招商引資部門提供真實有效的項目投資意向信息,將投資項目成功引薦到我鎮落戶的,且項目符合我鎮產業發展方向的國內外個人、團隊或法人單位予以獎勵。獎勵標準包括引薦項目租賃物業獎勵、引薦內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獎勵、引薦外資項目獎勵。1、引薦項目租賃物業獎勵。引薦項目租賃我鎮鎮屬物業、農村集體物業和鎮內
243、其他制造業用房,分別給予獎勵。(1)租賃鎮屬物業和農村集體物業。引薦項目租賃鎮屬物業或農村集體物業(該物業應提前申請納入我鎮招商資源庫),租賃面積不低于 5000 平方米(含),租賃期不低于 3 年,且同意合同約定落戶后年營業收入達到 1 億元(含)以上且年財政貢獻(年財政貢獻是指企業當年在我鎮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總額,不含關稅。下同)不低于 200 萬元(含),給予一個月租金獎勵(租金標準參考市場評估價格),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項目簽訂租賃合同后,項目引薦人可申請獎勵總額的 50%;項目投產后達到合同約定效益標準,項目引薦人可申請獎勵總額的 50%(達產考核期為5 年)。此項獎勵
244、由物業權屬單位支付。(2)租賃鎮內其他制造業用房。引薦項目租賃鎮內其他制造業用房(該物業應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5 提前申請納入我鎮招商資源庫),租賃面積不低于 5000 平方米(含),租賃期不低于 3年,且同意合同約定落戶后年營業收入達到 1 億元(含)以上且年財政貢獻不低于 200萬元(含),一次性給予一個月租金的 20%獎勵(租金標準參考市場評估價格),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此項獎勵由鎮設立專項資金支付,確認項目投產后達到合同約定效益標準,兌付獎勵,達產考核期為 5 年。2、引薦內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獎勵。引薦承諾固定資產投資 1 億元(含)以上的內資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萬分
245、之三給予獎勵,單個投資項目累計最高獎勵 300 萬元。項目完成約定固定資產投資的 50%,項目引薦人可申請獎勵總額的 50%;項目完成約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引薦人可申請獎勵總額余下的 50%。1 億元(含)以上 30 億元(不含)以下項目獎勵由鎮、項目落戶所在村(社區)或鎮屬公司按 6:4比例分擔;30 億元(含)以上項目獎勵由市鎮村(社區或鎮屬公司)按 1:0.6:0.4 比例分擔。3、引薦外資項目獎勵。引薦新設立的三年內實際使用外資 1000 萬美元(含)以上項目(已納入外資統計且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為準,僅包括貨幣及有形資產出資),按實際使用外資金
246、額的萬分之五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1000 萬美元(含)以上 5000 萬美元(不含)以下項目獎勵由鎮、項目落戶所在村(社區)或鎮屬公司按 6:4 比例分擔;5000萬美元(含)以上項目獎勵由市鎮村(社區或鎮屬公司)按 1:0.6:0.4 比例分擔。4、以上 3 項獎勵可累加,但不能與市政策同時享受。符合市政策獎勵條件的按市政策執行。獎勵目標責任單位及工作人員。充分調動全鎮各部門(單位)、鎮屬企業、村集體工作人員招商引資工作積極性,提升招商引資工作實效,營造以“招商論英雄”的濃厚氛圍,推動全鎮招商引資工作高質量發展,堅持把招商引資考核作為季度考評、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
247、要組成部分,加大獎勵力度,激勵先進,促進后進。1、對部門(單位)優秀招商引資人員進行獎勵(1)公務員及編制人員 鎮每年設立一定數量名額,對年度招商引資項目洽談、促進、落實及服務保障工作第一線的優秀公務員及編制人員,授予“大朗鎮招商引資工作先進標兵”榮譽證書;并在組織備案,干部選拔任用中優先提拔使用。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6(2)選拔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個人 一是相關部門(單位)聘員。鎮每年設立一定數量名額,對在年度招商引資工作表現優秀的聘員,授予“大朗鎮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個人”榮譽證書。獲得榮譽證書的聘員工資檔次晉升一檔或晉升上一檔工資檔次所要求的工作年限縮短 1 年;同時在組織備案,干部選拔任
248、用中優先提拔使用。二是鎮資產經營公司等鎮屬企業工作人員。由鎮資產經營公司每年推薦一定數量工作人員,授予“大朗鎮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個人”榮譽證書,并獎勵每人 5000 元,所需經費從鎮資產經營公司每年安排的招商引資經費中列支。公司獲得榮譽稱號且符合備案條件的人員,可在組織備案,優先提拔使用。2、對優秀村(社區)及招商引資人員進行獎勵 各村(社區)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招商引資經費,鼓勵一線招商干部探索創新,積極開展專業化精準招商。(1)優秀村(社區)集體,將招商引資工作納入鎮重點工作之一,在大朗鎮村(社區)工作考評方案中作為加分指標。在招商引資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至第五名的村(社區)得優秀等次,在大朗
249、鎮村(社區)工作考評中加 6 分;第六至第十名的村(社區)得良好等次,在大朗鎮村(社區)工作考評中加 3 分。(2)優秀村(社區)工作人員,對年度考評排名前 10 名的村(社區)優秀招商引資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相關村(社區)每年可推薦一定數量工作人員,授予“大朗鎮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個人”榮譽證書,并由所在村(社區)獎勵每人 5000 元,所需經費從該村(社區)招商引資經費中列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支持落戶企業發展 設立新落戶工業企業租金補助。鼓勵鎮外優質工業企業落戶大朗。對新落戶工業企業(在我鎮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根據其營業收入及財政貢獻,給予租金補助,從落戶大朗年度起可最長補
250、助 3 年。1、對投產后年營業收入達到 1 億元(含)及以上的工業企業,且當年財政貢獻不低于 200 萬元(含)的,每年按當年該企業的財政貢獻鎮級留成部分的 20%作為租金補助,每年租金補助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2、已享受低成本產業空間優惠政策的企業不重復資助。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7 設立重點招商園區(低成本空間)扶持補貼。加快統籌鎮內優質產業低成本空間,鼓勵符合條件的產業園申報東莞市重點招商園區(低成本空間)或大朗鎮重點招商園區(低成本空間)。經批準入駐市重點招商園區(低成本空間)的新引進高成長性項目或入駐鎮重點招商園區(低成本空間)的新引進優質制造業項目享受場地租金減免,減免年限
251、最多為 2 年。1、租賃場地享受補貼的面積標準:研發辦公場地補貼 1000 平方米,生產場地補貼 2000 平方米。2、投產后年營業收入達到 1 億元(含)及以上,且年財政貢獻不低于 200 萬元(含),享受場地租金減免 10%,每平方米補助最高不超過 2 元;投產后年營業收入達到 2 億元(含)及以上,且年財政貢獻不低于 400 萬元(含),享受場地租金減免20%,每平方米補助最高不超過 4 元;投產后年營業收入達到 3 億元(含)及以上,且年財政貢獻不低于 600 萬元(含),享受場地租金減免 30%,每平方米補助最高不超過 6 元。支持優質企業磋商交易。集體資產交易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
252、由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與特定意向人磋商達成交易。1、符合各級政府產業規劃導向政策或連片開發的項目;2、特定意向人屬于市、鎮劃定的重點企業,其年營業收入達到 1 億元(含)以上且其年財政貢獻不低于 200 萬元(含);3、租用集體經濟組織資產進行經營的企業需要配套的專用設施,或企業利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資產擴大生產規模;4、其他特殊項目。支持續約經營促進持續發展。對于符合誠信經營、按時交租的集體資產承租項目,原交易合同到期前 1 年內,可按要求進行續約交易。原承租方由于增資擴產、升級改造的,經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可提前 1 年以上辦理續約交易。做好引進企業人才子女入學保障。進一步做好我鎮優質引進
253、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的服務,以企業上年度數據作為依據,以鎮統計辦及稅務局提供數據為準。每年提供一定數量公辦學位指標,新引進的企業租賃廠房面積不低于 5000 平方米(含),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 1 億元(含)及以上且財政貢獻不低于 200 萬元(含)可于次年提出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8 申請,擇優安排。入學指標的適用對象為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的管理及技術人才的子女。推動人才住房籌集分配。為加強營造有利于吸引和培育人才的生活環境,促進更多優質企業人才在我鎮安居樂業,我鎮提供一定的人才安居房和三限房資源。符合市相關政策文件制定標準的企業和人才,享有優先選房權。附則 鎮財政每年設立1000萬元人民幣專
254、項資金。若當年申報補助資金超出1000萬元,即按年度限額折算比例支付,當年年度專項資金的期末結余,不作下一年度結轉。本意見中各項條款由大朗鎮投資促進中心及東莞市財政局大朗分局負責解釋。各項獎勵、申領和發放流程等操作辦法,由大朗鎮投資促進中心另行制訂。馬鞍山市關于招商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馬鞍山市關于招商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2023 2023 修訂版)修訂版)來源:馬鞍山市招商局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09-27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馬鞍山市馬鞍山市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全市招商引資支持政策,提高我市招商引資工作實效,促
255、進產業集聚,現制定全市招商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指導意見。一、適用范圍(一)本指導意見所支持的招商引資項目,需在我市實際運營。(二)所支持的招商引資項目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符合我市產業導向以及各載體對項目投資強度、經濟貢獻等相關規定。二、支持標準 獎勵支持政策根據投資方落地的不同需求,有針對性地給予相應方式,并非單個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89 招商項目享有所有支持方式。同時支持獎勵與企業經濟貢獻或者固定資產投資相結合,原則上總量最高不突破其十年內對我市經濟貢獻總額的 60%或不高于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 30%。對符合馬鞍山市招商引資大項目認定導則的大項目,可“一事一議”。三、支
256、持方式(一)固定資產投資支 持對新設項目固定資產原則上可按固定資產(包括房產、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企業用于基本建設、更新改造、大修理和其他固定資產投資等)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二)設備搬遷補貼 對科技含量高、產業帶動大的的異地搬遷項目,可給予一定的搬遷補貼。(三)土地廠房支持 1.對在產業集聚區內需要獨立選址用地 1.5 公頃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達到一定數額以上(國家級開發區 1 億元或省級開發區 6000 萬元)的單個工業項目,可給予土地等要素傾斜;其他工業項目原則上不再供地,可購買或者租賃標準化廠房。2.對需要租賃廠房或場所的項目,可按其裝修改造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
257、;可給予一定的租金補貼,年限原則上不超過 5 年。3.對需要購買政府及所屬園區持有廠房或場所的項目,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評估確定房款。4.對主導產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或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好和投資規模大、產出效益優的項目,確需代建廠房或場所的項目,可由載體根據項目需要出資代建,并通過合同約定由投資方在一定年限內回購。5.對于需要潔凈廠房裝修的項目,可根據潔凈廠房的等級和面積給予一定的裝修補貼,原則上潔凈廠房等級須達到萬級以上。(四)綜合貢獻獎勵 對新設項目,根據落戶后企業的產銷規模、經濟貢獻、技術進步、產業帶動等,確定企業綜合貢獻考核獎勵標準,可給予一定年限、數額的獎勵,獎勵金額不超
258、過企業對地方經濟貢獻的一定額度,重大項目獎勵年限原則上不超過 10 年。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0(五)外資獎勵對 新設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超過 1 億美元(含 1 億美元),可按不超過企業 1 個年度內實際到位外資金額 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 150 萬元。(六)金融支持 積極幫助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新上企業通過新型銀政擔合作擔保方式或銀擔總對總模式進行融資,屬高新技術企業或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向有關金融機構或其他合法機構申請資金需求的,可給予擔保和貼息。貼息按照一定年限且不超過貸款時點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七)基金支持 鼓勵各縣區、開發園區向市政府引導基金申請
259、設立產業發展引導子基金,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招商引資項目以及培育企業上市。支持基金可按約定回報適時退出,招商項目納入引導基金儲備項目庫。具體按照政府引導基金暫行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八)總部及研發機構支持 鼓勵企業在馬鞍山設立總部、銷售中心、各類研發機構等,可給予企業初設獎勵、經濟貢獻獎勵、自建或租用辦公場地補助、研發補貼等。(九)“一事一議”政策 經載體集體會議研究決策,對符合主導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大,且對經濟社會發展有明顯帶動作用的重大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十)其他政策支持 涉及招才引智、創新發展、企業運營、企業上市、外貿進出口、倉儲物流等方面支持,按市級出臺的其他相關政策執行
260、。四、監督責任 各載體對本地涉及招商引資的政策進行全面梳理,認真查找和解決招商引資政策中存在的問題,重點清理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堅決糾正拼政策、拼資源、拼環境、拼地價、拼人力等行為,杜絕招商引資中的惡性競爭。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1 各載體與投資方簽訂招商引資合同時,應將所給的各項支持政策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銷售收入、經濟貢獻、產業帶動、環保責任、項目實施進度等綜合指標統籌考慮,實行雙向約束,依法合規兌現政策。同時,各載體應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履約監督,擔負起監督責任,未按合同履行的,對已兌現的獎勵支持要依法予以追回。五、附則 1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指導意見中所
261、列出的各項支持政策原則上由受益載體負責兌現,兌現時的具體標準、時間節點、額度等由各受益載體按照招商引資合同的約定執行。對存在特定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不予享受相關獎補政策。2各載體根據本指導意見(修訂版),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各自的招商引資支持政策。3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市投資促進中心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之前出臺相關招商引資政策與本指導意見(修訂版)不一致的,以本意見(修訂版)為準。若國家、省出臺相關新的規定,按國家、省規定執行。平遙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平遙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來源:平遙縣招商局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晉中市平遙縣晉中市平
262、遙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加大投資項目的服務與保護力度,吸引更多投資者以資金、技術、人才、觀念和現代化管理等形式投資平遙,加快高質量轉型發展的國際旅游城市建設進程,根據省、市招商引資有關文件政策規定,借鑒國內其他先進發達地區政策,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優惠政策。第二條 按照山西省招商引資重點產業指導目錄,以新基建、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新產品、新業態的“六新”產業為要求,我縣重點鼓勵發展以下產業:高端裝備制造業、新材料產業、數字產業、新能源產業、新能源汽車、現代煤化工產業、節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2 能環保產業、生物產業、軍民融合產
263、業、輕工紡織業、現代服務業包括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特色現代農業、農副食品加工、文化旅游業、“雙創”孵化新產業新業態等重點領域的投資。第三條 對于符合優惠條件的工業類項目,畝均稅收(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原則上不低于 12 萬元,畝均投資強度(不含土地價,下同)原則上不低于 200 萬元。第四條 對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機構或個人)的審核確認由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第二章 土地獎勵 第五條 對符合優惠條件的文旅類項目(不包括房地產板塊),以項目土地出讓收入凈收益為測算基數給予獎勵。該獎勵按項目進度分批次實施。(一)固定資產投資額度在 1-5 億元(含 1 億元)的,按下列方式給
264、予獎勵:1.項目開工入統后按基數的 30%給予獎勵。2.項目建設主體封頂后按基數的 40%給予獎勵。3.項目竣工運營后按基數的 30%給予獎勵。(二)固定資產投資額度在 5 億元以上(含 5 億元)的,按下列方式給予獎勵:1.項目開工入統后按基數的 50%給予獎勵。2.項目建設主體封頂后按基數的 30%給予獎勵。3.項目竣工運營后按基數的 20%給予獎勵。文旅項目開發企業自持比例不得低于 20%,自持時限從竣工驗收完成之日起不少于 10 年。第六條 對符合我縣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額度在 1 億元以上(含 1億元),且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 24 個月內建成投產的,按 10 萬元/畝
265、標準對企業進行獎勵;12 個月內建成投產的,按 12 萬元/畝標準給予獎勵。第三章 租金優惠 第七條 對租賃辦公用房的落戶企業,在實際投資完成額達到協議投資額后,自項目投產之日起 5 年內,按核定租用面積,以每月 30 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對租賃廠房、宿舍用房的落戶企業,視具體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3 第八條 鼓勵建設孵化器(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租賃式廠房以及辦公場所等設施,對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租賃行政事業單位設施的,自項目運營之日起 3 年內,減免設施使用租金。第九條 鼓勵高校院所、企業等法人單位及有實力的個人建設運營眾創
266、空間、孵化器(孵化基地)。對建筑面積 500 平方米以上的,建設運營主體實際發生的改造裝修費用,一次性按 120 元每平方米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第四章 招才引智獎勵 第十條 鼓勵科技研發人員、轉型創新科研團隊來我縣落戶。凡是落戶我縣的研發團隊、研發的項目(產品)獲得國家級、國際級專利證書,或者獲得國家級、國際級發明獎勵,并在我縣生產、示范推廣的項目,經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組織專家團隊審定,一次性給予研發人(或團隊)50 萬元的專項獎勵資金。第十一條 鼓勵引進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高科技產業人才,認真落實省、市關于引進高級人才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在我縣任職期間的企業高管和產
267、業高科技人才,自產生個人所得稅年度起五年內,每年給予適當獎勵。第十二條 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高科技產業人才等國內外高端人才免費提供不超過120 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按每月 20 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同等面積的租房補貼),在縣內工作達 10 年的,贈予公寓產權。對經縣組織、人社部門認定的其他杰出人才,5年內免費提供不超過 100 平方米人才公寓(或按每月 20 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同等面積的租房補貼)。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高科技產業人才的認定由縣人才管理部門負責。第十三條 針對我縣企業發展需要,進行專項培養、定向培養等“一對一”教學工作,并且能實現每年留企就業人數超過 100 人的駐平職業學院(校
268、),即可獲得縣政府 10-20 萬元的獎勵;超過 300 人的,可獲得 50 萬元的獎勵。第五章 招商中介獎勵 第十四條 鼓勵各類商會、中介機構、企業、個人參與我縣的招商引資工作,積極為我縣引薦項目。凡引薦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達到 1 億元以上(含 1 億元)的,且投產運營后,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具體獎勵辦法按照平遙縣招商中介獎勵政策細則(試行)執行。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4 第六章 激勵政策 第十五條 對投資新辦符合我縣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方向的重大產業項目和科技創新項目,經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的可優先享受省、市產業投資基金扶持。第十六條 對當年新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中小企
269、業,在省、市資金支持基礎上,當年縣財政一次性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補。對年工業增加值增幅達到20%且絕對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縣政府給予 10 萬元獎補。第十七條 縣財政每年設立招商引資獎勵資金,列入當年預算,專項用于對獎勵政策的兌現與落實。第十八條 除企業自愿履行社會責任外,任何單位不得巧立名目向企業亂攤派、收取費用,不得增加企業負擔。第七章 政策兌現流程 第十九條 申請 投資項目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每年 12 月底前向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結合享受獎勵的類型,提供以下相應材料:1.投資合同(原、復印件);2.申請書;3.項目批準文件
270、(項目核準、備案材料復印件);4.企業營業執照等證照副本(復印件);5.土地出讓金支出票據(復印件);6.項目投資明細、固定資產投資明細;7.項目資金到賬證明,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用于生產經營性固定資產購建的原始發票、銀行匯款單等(復印件);8.項目開工建設、投產證明;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5 9.其他需提交的印證資料。第二十條 審核 招商引資獎勵申請、審定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每年 3 月底前,將符合獎勵條件的獎勵申請,提請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第二十一條 兌現(一)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集體
271、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后出具紀要文件。(二)根據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紀要文件,縣財政局將獎勵資金及時撥付到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三)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收到縣財政局撥付的獎勵資金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企業兌付獎勵資金。(四)申領企業獲得的獎勵資金應依法納稅(由受獎企業自行依法繳納)。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單個項目的獎勵同時符合同類型多項獎勵條款的,按最優條款給予獎勵,不重復計獎。已享受市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本政策疊加享受本縣級政策。第二十三條 投資規模和投資進度的認定委托第三方合法驗資機構進行審核。第二十四條 享受本政策的項目單位不得擅自改變
272、土地用途或出租、轉讓土地,如遇特殊情況需變更的應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報縣政府批準。項目單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出租、轉讓土地的不再享受優惠政策。第二十五條 對無特殊原因且經營期未滿提前關閉,抽逃資金或投資額不能按期到位的外來投資企業,相關部門可取消其享受扶持的資格,并全部收回已扶持的各種優惠獎勵資金,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二十六條 對我縣引進的科技含量高、輻射帶動影響大,對相關聯產業帶動作用強的項目,經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特殊優惠。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6 第二十七條 本政策適用于招商引資項目,即山西省域外企業、機構組織和自然人在我縣
273、通過注冊企業直接投資或與我縣相關企業開展合作,簽訂具有一定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或正式合同(不包含意向、框架合作協議和備忘錄)的項目。山西省內(含本縣)企業在我縣擴大生產、增加投資或新建項目的,參照執行本政策。第二十八條 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而不相適應,則以上級政策為準。第二十九條 本政策由平遙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第三十條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平遙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平遙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和平遙縣招商中介獎勵政策細則(試行)的通知(平政發202318 號)文件同時廢止。岳陽經岳陽經開開區區招商引資項目入區管理辦法招商引資項目入區管理辦法 來源:岳陽經濟技術開發
274、區政府辦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0-20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招商引資項目管理,提高招商引資項目質量,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 號)湖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關于進一步實施精準招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湘商發202216 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入區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相關規定,符合本區產業定位和產業規劃。積極引進先進裝備制造、
275、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及其應用、航空及通航、新能源、新材料、現代物流、總部經濟等產業項目。第三條 項目入區條件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7(一)新入區的供地項目,需同時滿足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在 2 億元以上、畝均投入在 400 萬元以上、容積率 1.2 以上、畝均年稅收 30 萬元以上、畝均年產值 500 萬元以上。(二)不能達到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項目,分類指導入駐專業產業園。(三)鼓勵企業總部、區域性或功能性總部、平臺經濟類項目入駐。(四)不能達到本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但滿足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好、帶動效益強的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報區工委、管委會審定。第二章 項目入區程序
276、 第四條 供地項目入區程序(一)區經濟合作局根據項目單位出具的包括投資主體情況、選址條件、建設內容、用地面積、投資規模、產出情況、建設周期、政策支持等內容的項目計劃書,商區產業發展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等相關部門對項目環境保護和安全監管、產業發展趨勢、產業關聯度、投入產出、承載能力等方面進行預審。(二)預審通過的項目由分管招商的區工委負責人牽頭,區經濟合作局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形成系統介紹項目所屬產業的發展趨勢、投資業主情況、項目投資情況、建設內容、產出帶動效益、相關訴求、落地要素保障等內容的考察報告,并提出明確具體的意見。(三)初步意見報區工委、
277、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原則同意后,由區經濟合作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對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并出具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對投資體量大、用地面積大、支持資金額度大的項目進行專家評審。(四)區經濟合作局根據洽談情況起草項目入區協議書,協議書包含項目開工、竣工、投產時間、主要規劃指標以及固定資產投資額、產值、稅收等經濟指標的相關約定。初稿起草后,召集區產業發展局、區財政局、區開發建設局、區司法局、區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分局等相關單位召開專題會議討論,各部門單位對入區協議初稿會簽出具書面意見。區經濟合作局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區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最終由區工委會研究審定。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8(五)供地
278、項目選址由區自然資源局牽頭,召集區經濟合作局、區開發建設局、區土地儲備中心、區生態環境分局等相關部門結合項目單位選址意向進行討論、現場察看,形成項目擬選址意見,報區工委、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審定。(六)總部經濟和平臺經濟等項目參照供地項目執行。第五條 入駐專業產業園程序 由項目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區經濟合作局、區產業發展局、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等職能部門和專業產業園運營單位對照專業產業園入區管理辦法進行審查;對于享受普惠政策的一般項目和區內存量項目入駐專業產業園的,由區經濟合作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形成意見后,上報分管招商的區工委負責人審定;對于符合“一事一議”標準的項目,按照供地產
279、業項目程序上報區工委會研究審定。第三章 履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成立履約監管領導小組 成立由分管招商的區工委負責人擔任組長,區經濟合作局、區產業發展局、區財政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區自然資源局、區開發建設局、區人才服務中心、區稅務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司法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履約監管領導小組,區經濟合作局局長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區履約監管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招商項目履約和守規管理工作,負責對招商項目的入區協議履行和行政法規遵守情況進行監管,有權根據項目單位履約和守規情況采取約談、函告等手段督促整改,以及下達相關履約處理決定,必要時采取法律訴訟手段督促企業履約
280、。第七條 建立履約監管項目庫 區經濟合作局牽頭建立和管理履約項目庫。項目庫錄入 2019 年起所有簽約入區項目的基本信息、經營現狀數據、累計稅收和政策性支出情況,并將入庫項目按照履約完畢、履約情況良好、部分履約、履約情況差、未履約進行分類管理。新入區項目按照信息錄入模板錄入履約監管項目庫后,根據項目建設運營和后續協議履約情況實行動態更新。第八條 實施項目全周期監管(一)在項目開工階段,由項目首席代辦單位、區自然資源局、區開發建設局、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99 區應急管理局等職能部門對照協議約定和項目土地出讓合同,對開工時間、規劃指標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進行核查;(二)在項目建設階段,
281、由項目首席代辦單位、區開發建設局、區應急管理局等職能部門對照協議約定對項目建設進度、安全生產情況開展進行監管;(三)在項目竣工投產階段,由區產業發展局、區自然資源局、區開發建設局、區應急管理局等職能部門對照協議約定對項目竣工投產時間以及區經濟合作局、區生態環境分局結合項目竣工驗收情況的項目環保、規劃指標、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進行核查;(四)項目進入經營發展階段后,根據區產業發展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由區經濟合作局對照協議約定對項目的產值稅收、外貿進出口數據、就業情況等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進行動態監管。第九條 簽訂的項目入區協議、土地出讓合同分別由區經濟
282、合作局、區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監管履約情況,根據不同的違約情形,采取通知項目方限期整改、約談項目方、取消優惠政策兌現、收回項目用地等措施。第十條 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特殊原因等其他客觀情形致使項目無法正常履約時,由項目單位向區管委會出具正式的書面情況報告,經區管委會研究同意后給予延長履約期限或其他形式的履約緩沖方案。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城市規劃范圍外項目管理按國家、省、市、區出臺的城市規劃范圍外項目相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區經濟合作局負責解釋。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省、市新出臺有關招商引資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從其規定。此前已入區的招商項目,按原入
283、區協議執行。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0 漯河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漯河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 來源:漯河市政府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1-13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漯河市漯河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激發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引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凝聚招商引資合力、拓寬招商引資渠道、優化招商引資環境,營造良好的招商引資氛圍,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堅持科學激勵、分類激勵的原則,建立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相結合的招商引資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類積極因素,提升招商引資質量和效率。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范圍為:(一)縣區人民政府
284、(管委會),市直及駐漯單位,駐外招商機構,招商人員;(二)漯河市招商大使、中介機構、在漯投資企業以及關心支持漯河的各界人士。依法依規不適用招商引資獎勵政策的單位、個人除外。第三章 獎勵標準 第四條對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及駐漯單位,駐外招商機構的獎勵標準為:(一)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在年度招商引資目標考核中居前 3 名的,授予“招商引資工作先進縣區”稱號,一次性分別獎勵資金 100 萬元、50 萬元、30 萬元。(二)市直及駐漯單位在年度招商引資目標考核中居第一方陣的,授予“招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1 商引資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引進億元以上項目、且實際投資 5000 萬元及以上的
285、,一次性獎勵資金 20 萬元。(三)駐外招商機構引進億元以上項目、且實際投資 5000 萬元及以上的,授予“先進駐外招商機構”稱號;引進項目實際投資億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獎勵資金20 萬元。第五條對招商人員的獎勵標準為:(一)在招商引資工作中作出積極貢獻的招商人員,授予“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并根據貢獻大小進行嘉獎、記功;(二)引進億元以上項目、且實際投資 5000 萬元及以上的,授予“招商之星”銀獎,一次性獎勵資金 3 萬元;(三)引進項目實際投資億元及以上的,授予“招商之星”金獎,一次性獎勵資金 6 萬元。第六條對漯河市招商大使、中介機構、在漯投資企業以及關心支持漯河的各界人士的獎勵標
286、準為:(一)積極提供招商線索,對我市招商引資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各界人士,授予“漯河市招商大使”稱號;招商大使引進億元以上項目、且實際投資 5000 萬元及以上的,按項目實際投資的 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二)中介機構以及關心支持漯河的各界人士引進億元以上項目、且實際投資 5000 萬元及以上的,按項目實際投資的 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三)在漯投資企業引進億元以上關聯產業項目、且實際投資 5000 萬元及以上的,授予“以商招商先進企業”稱號,按項目實際投資的 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四)項目疊加獎勵。突出項目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綠量”,引進項目
287、屬于世界 500 強企業、中國 500 強企業、國內上市公司、中央企業或由其控股公司直接投資,且屬于河南省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的,或投資額 50億元以上、且實際投資億元以上的,除按上述標準給予獎勵外,再追加獎勵 20 萬元。第四章 兌現方式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2 第七條招商引資工作先進縣區、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先進駐外招商機構、以商招商先進企業、漯河市招商大使等稱號,由市政府統一授予。第八條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及駐漯單位,市級駐外招商機構的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撥付??h區駐外招商機構、漯河市招商大使、中介機構、在漯投資企業以及關心支持漯河的各界人士的獎勵資金,
288、由項目隸屬地同級財政撥付。招商人員的獎勵資金由單位獲獎資金列支;單位未獲獎勵資金的,由項目隸屬地同級財政撥付。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中所稱“招商引資”,是指從省外、國(境)外引進的法人資本、民間資本等資金,不包括國家政策性貸款、政府直接投資和其他財政性資金;國(境)外投資項目到位注冊資本金,按照資金到位當日匯率折算等值人民幣計算獎勵。第十條本辦法中所稱“實際投資”,為項目注冊之日起兩年內累計到位注冊資本金或固定資產投資。其中,到位注冊資本金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為準;固定資產投資為項目在土地、設備、地上構建物、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投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第十一條本辦法第四
289、條所獎勵的資金,依照資金、財務管理規定依法使用??h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將資金的 50%以上撥付本地招商引資主管部門。第十二條本辦法中所稱“招商引資項目”,是經漯河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資工作周例會研判通過,并開工建設的億元以上單體產業項目。項目投資者不能就自身投資的項目申請獎勵,同一個項目只認定一個引進主體。第十三條本辦法中所稱“中介機構”,是指有正式登記注冊手續,從事招商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包括商會、協會、為企業提供咨詢服務的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等(不含政府部門)。第十四條獲獎者所獲獎金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所得稅。第十五條引進項目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特別重大的,報市政府同意,按“一事一議”
290、的原則進行獎勵。第十六條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勵的,追回全部獎金,并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涉及公職人員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3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相關條款實施動態調整和修訂。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乳山市招商引資獎勵扶持政策乳山市招商引資獎勵扶持政策 來源:乳山市招商局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1-15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乳山市行政地區:乳山市 近日,乳山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招商引資獎勵扶持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市商務局相
291、關負責人通報了有關工作情況,并回答了記者提問。招商引資是推動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是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集群化發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堅持把招商引資作為經濟工作的“一號工程”和生命線,樹立產業為王、項目為王、企業為王的意識,從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扶持政策、搭建招商平臺、組織招商活動等多個方面,推動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實現新突破。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支持和鼓勵外來投資者投資興業,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一系列招商引資獎勵扶持政策,進一步明確扶持方向和標準,對納入全市招商引資考核的相關企業和項目,根據完成的實物工作量或到賬外資金額,對項目和引薦
292、人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扶持。01 內資項目落戶獎勵 1.對考核認定的內資制造業項目,完成實物工作量 1000 萬元5000 萬元的,給予不高于 4%的獎勵扶持;完成實物工作量 5000 萬元(含)1 億元的,給予不高于8%的獎勵扶持;完成實物工作量 1 億元(含)以上的,給予不高于 10%的獎勵扶持。完成實物工作量 2 億元以上及世界 500 強、中國 500 強投資項目和利用海上風場、光伏等我市資源引進的產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政策。2.對考核認定的商貿綜合體、文化旅游、教育體育等生活性現代服務業項目,完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4 成實物工作量 1 億元以上的給予不高于 2%的獎勵扶持;
293、完成實物工作量 2 億元以上的,給予不高于 4%的獎勵扶持。02 外資企業到賬資金獎勵 1.凡當年實際到賬外資達到 50 萬美元的項目,對到賬企業進行獎勵。當年實際到賬外資 50 萬美元(含)500 萬美元的,按不高于到賬金額的 1%獎勵;到賬 500 萬美元(含)1000 萬美元的,按不高于到賬金額的 1.5%獎勵;到賬 1000 萬美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到賬金額的 2%獎勵。制造業、高技術產業、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5+5”十強產業項目到賬按獎勵標準的 1.5 倍予以獎勵;世界 500 強投資的項目,按獎勵標準的 2 倍予以獎勵。獎勵按最高標準執行,年度獎勵單個企業金額最高不超過 300
294、 萬元。特殊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獎勵。2.凡當年引進實際到賬外資達到 50 萬美元的項目,對項目引薦者進行獎勵。當年實際到賬外資 50 萬美元(含)500 萬美元的,按實際到賬外資的 2獎勵;到賬外資 500 萬美元(含)以上的,按實際到賬外資的 4獎勵。引進世界 500 強投資的項目,按獎勵標準的 2 倍予以獎勵。年度獎勵單個項目引薦者金額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提問&解答 招商引資工作事關地區發展。請問,我們下一步在加大招引外資方面有哪些規劃和打算?為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重點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加大新能源產業招引外資力度。搶抓海上風電產業推進機遇,抓好海上風電產業外資項目引進
295、,重點跟蹤服務好國電投、國華能源等外資大項目,將新能源產業利用外資作為我市利用外資的重要來源。進一步豐富利用外資模式。探索利用外資新模式,鼓勵企業增資擴股、利潤再投資和境外股東借款轉增資,充分發揮現有存量企業在資源、管理、渠道等方面的優勢,積極挖掘現有外資企業增資潛力,加強遞延納稅、重大項目獎勵等政策宣傳,引導外資企業以利潤、外債轉增注冊資本等渠道加大增資力度,有效推動外資企業膨脹發展。重點抓好制造業高技術項目落地及資金到賬。在鞏固傳統產業與新能源產業招商基礎上,重點加大對制造業和高技術項目招商力度,助力我市擴大利用外資規模。請問招商引資項目獎勵的兌現程序是什么?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5
296、 對項目形成實物工作量獎勵扶持,由市商務局牽頭負責,會同相關部門按以下程序落實兌現:項目引薦單位向市商務局提交兌現申請,同時提報項目投資決策決議及合同文本。獎勵扶持資金根據市考核辦、商務局等職能部門認定的項目實物工作量予以確認,扶持期一般不超過 3 年,投資規模過億元項目可延長 1 年。相關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項目達產后的獎勵資金原則上不超過企業年度地方經濟貢獻的總額,超過總額的,超額部分可順延一次,在下一年度兌現。泰來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泰來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來源:泰來縣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1-15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
297、行政地區:齊齊哈爾市泰來縣齊齊哈爾市泰來縣 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吸引和鼓勵產業項目投資,根據齊齊哈爾市加快轉方式調結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鼓勵支持政策,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政策。第一方面:生產加工型企業 第一條對新引進建設固定資產投資 1000 萬元以上且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生產加工型產業項目(綜合稅負在 3%以上),在合同約定建設期內,按項目實際到位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 5%10%的投資引導資金獎勵,用于支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第二條對新引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固定資產投資 1000 萬元以上的生產加工型產業項目,在企業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 2000 萬元并納入規上后,按項目固定資產
298、投資總額不超過 3%比例給予一次性投資獎勵。第三條對新引進年銷售收入 2000 萬元以上并納入規上的生產加工型企業,在企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6 業投產之日起三年內,按企業對公共財政貢獻額度的 50%給予資金獎勵,連續三年公共財政貢獻額度 150 萬元以上(含 150 萬元)企業,再延續獎勵兩年。對企業年度公共財政貢獻額度首次突破 100 萬元的,獎勵其核心團隊 10 萬元;首次突破 500 萬元的,獎勵其核心團隊 50 萬元;首次突破 1000 萬元的,獎勵其核心團隊 100 萬元。第四條對新引進建設固定資產投資 3000 萬元以上的生產加工型產業項目,按合同約定,對建設期內近三年新發
299、生的銀行固定資產貸款(須全部用于該項目建設)進行貼息,貼息額度不超過近三年貸款總額投產當年所發生的利息,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第五條鼓勵符合泰來經濟開發區有關環境保護、投資強度、產出效益、集約用地和科技含量等條件要求的產業項目及輕資產企業入駐經濟開發區工業地產,給予廠房地面、供暖等配套建設補貼。第六條設立人才引進獎勵資金,給予重點項目駐泰高管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貼,對年度公共財政貢獻額度達到 100 萬的企業,每年初由縣政府向企業法人代表發放,一般連續補貼不超過 3 年,單個企業單年具體支持額度不超過 60 萬元。突出重點行業、領域,組織多種形式、不同層次的高級研修班、專題培訓班。
300、對企業全職引進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碩士學歷學位兩證齊全),且在企業服務兩年以上、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分別給予每人 5 萬元、2 萬元補貼。第七條扶持現有工業企業增資擴產和技術升級改造,對依托現有企業增資 500 萬元2000 萬元(含 2000 萬元)的產業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到位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3%給予獎勵;增資 2000 萬元5000 萬元(含 5000 萬元)的產業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到位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5%給予獎勵;增資 5000 萬元以上的產業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到位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8%給予獎勵。第八條由國企、央企、上市企業等收購、兼并重組或盤活閑置資
301、產項目,對新的設備投入可給予不超過設備投資總額 5%給予獎勵。企業盤活投產后,產業升級效果明顯的,可根據對公共財政貢獻額度,按新增公共財政貢獻額度給予三年獎勵,第一年獎勵 50%,第二年獎勵 30%,第三年獎勵 20%。第九條對新引進在我縣注冊、實繳資本 3 億元以上(含 3 億元),在我縣域內外所轄分支機構不少于 2 個(其中域外分支機構不少于 1 個)的生產加工型總部企業,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7 且年度公共財政貢獻額度達到 200 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年度公共財政貢獻額度 50%的獎勵,獎勵期限為 5 年,如年增長率達到 5%以上的,再獎勵 2 年。在此基礎上,承諾十年以上經營期的
302、,給予辦公地點租房或購房補貼,補貼額度不超過 50 萬元,分兩次支付,第一次 50%,第二次 50%。第二方面:文旅商貿服務業企業 第十條對新引進建設固定資產投資 5000 萬元以上的文旅商貿服務業項目,在合同約定建設期內,完成約定投資后,按項目實際到位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 3%給予投資引導資金獎勵,用于支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第十一條綜合考量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拉動就業、社會繳費等定量指標,同時信用、環保、安全、信訪等不出現重大問題,在本地入統營業收入、地方綜合貢獻保持 6%以上增幅的前提下,年營業收入在 2000 萬元5000 萬元的按個人綜合貢獻的10%給予其核心團隊獎勵,年營業收入在 5
303、000 萬元1 億元的按個人綜合貢獻的 20%給予其核心團隊獎勵,年營業收入在 1 億元以上的按個人綜合貢獻的 30%給予其核心團隊獎勵。第十二條對新引進在我縣注冊、實繳資本 1000 萬元以上、在我縣域內外所轄分支機構不少于 2 個(其中域外分支機構不少于 1 個),本地年新增營業收入 5000 萬元以上的文旅商貿服務綜合體總部企業及本地年新增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的電商、網絡直播、數字服務、外貿服務、連鎖等總部企業或我縣現有的通過培育達到上述標準的,按個人綜合貢獻的 20%給予其核心團隊獎勵。第三方面:綜合保障政策 第十三條“六上”企業獎勵。對當年成功申報入庫的新投產規上工業企業,在省
304、政府一次性獎勵的基礎上,我縣再一次性獎勵其核心團隊 10 萬元。對當年申報入庫新投產有資質的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業、規模以上服務業的企業(含限上“大個體”),給予每戶企業獎勵 5 萬元。對新增成長型“六上”企業(含限上“大個體”)獎勵資金標準與新投產入庫企業相同,給予每戶企業獎勵 5 萬元,縣級獎勵資金分兩年支付,成功申報入庫當年獎勵 50%,第二年年底企業仍在“六上企業”中,再獎勵 50%。對我縣“分轉子”重組晉限、“個轉企”的市場主體,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5 萬元、2 萬元。第十四條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含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等重大研發機構,給予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305、108 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和企業院士工作站)給予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對新認定的頭雁工作站和省級科技孵化器給予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全面落實國家科技創新政策,重點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減免、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兌現。對我縣首次通過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ㄊ校┴斦淮涡元剟畹幕A上,我縣再一次性獎勵其核心團隊 10 萬元。對首次通過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2 萬元,復審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1 萬元。第十五條鼓勵企業上市,對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
306、企業(泰來縣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在?。ㄊ校┴斦剟畹幕A上,我縣再給予一次性補助 100 萬元;在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新三板)上市的,在?。ㄊ校┴斦剟畹幕A上,給予一次性補助 50 萬元。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后,將注冊地遷回我縣并承諾 10 年不遷離的,獎勵 30 萬元;主要生產經營地設在我縣并承諾 10 年內不遷離的,獎勵 50 萬元。第十六條本政策由泰來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個別重點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獎勵兌現工作由縣財政局負責,同一企業若享受本政策與其他政策重復時,可選擇受益高的政策,同一性質獎勵支持政策不予重復享受;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招商優惠政
307、策文件同時廢止,已投產項目和在建產業項目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執行原優惠政策。此文件與上級法律、文件不一致時,按上位法及上級文件執行。本政策由縣政府授權縣經合局負責解釋。泰來縣招商引資獎懲辦法(試行)第一條公務員提供固定資產投資 1000 萬元以上(含 1000 萬元)的生產加工型項目線索并簽約的,年度考核評定優秀或記三等功,評優晉級不占用所在單位指標。第二條公務員提供固定資產投資 1000 萬元以上(含 1000 萬元)的生產加工型項目線索并按合同約定投產的,由所在黨組(黨委)推薦提名,優先給予提拔重用或晉升職級。第三條事業單位職工提供固定資產投資 1000 萬元以上(含 1000 萬元)的生產
308、加工型項目線索并按合同約定投產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職稱;提供固定資產投資5000 萬元以上(含 5000 萬元)或兩個 1000 萬元以上(含 1000 萬元)的生產加工型項目線索并按合同約定投產,優先提拔重用或調任公務員隊伍。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09 第四條自然人提供固定資產投資 1000 萬元以上(含 1000 萬元)的生產加工型項目線索并按合同約定投產的,固定資產投資 10005000 萬元(不含 5000 萬元)的,給予 5的獎勵;固定資產投資 5000 萬元以上(含 5000 萬元)的,給予 1%的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300 萬元。第五條沒有提供招商線索的單位,年度考核不予
309、評定優秀等次,科級干部和一般干部評為優秀等次的比例相應降低一個檔次。年度內出現領導崗位空缺,不予在單位內部考慮人選。第六條全縣范圍內擇優選調一定數量的優秀干部到產業項目一線掛職鍛煉,工作經歷作為考核評價使用的重要參考。第七條業績突出的重點項目勤務員,年度考核評定優秀等次,不占用單位指標。在晉升職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第八條每年二月末前,縣委、縣政府成立聯合考核組對上一年度招商引資獎懲進行考核??h委組織部牽頭考核干部業績,紀委監委、財政、審計、經合等部門考核固定資產投資,三月末前完成兌現相關政策。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促進產業投資若干政策(試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促進產業投
310、資若干政策(試行)行)來源:昆明國家高新區招商局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11-03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行政地區:云南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云南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為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 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2036 號),緊扣“全面建成面向南亞東南亞的區域性創新型特色園區”目標定位,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推進產業聚集,促進園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一、目標和范圍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0(一)總體目標。堅持引進和培育園區
311、主導產業為導向,擴大增量和培育存量相結合、產業發展和生產要素保障相結合,高質量推進招商引資,為全面建成面向南亞東南亞的區域性創新型特色園區提供保障。(二)適用范圍。本政策主要適用于在昆明高新區正常經營的企業,或其他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及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的企業及機構。對科技含量高,帶動性強、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貢獻大的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二、具體政策(一)實繳注冊資本獎勵 1.內資企業(1)新注冊內資落戶獎勵:注冊當年實繳到位注冊資本金達到 5000 萬元及以上并納入市年度招商考核認定,按實繳到位注冊資本金 1%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600 萬元。(2)存
312、續內資企業增資擴股獎勵:因股東增資擴股并納入市年度招商考核認定,實繳到位注冊資本金 5000 萬元(含)1 億元的,給予 3的獎勵;實繳到位 1 億元及以上的,給予 4的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300 萬元。(3)企業因股份發行募集資金在億元以上,所募集資金納入市年度招商考核認定,認定資金按 1的標準予以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300 萬元。(4)新引進世界 500 強、中國 500 強或民營 100 強,并經市年度招商考核認定,在內資實繳到位資金獎勵標準的基礎上,再提高 0.5%的獎勵幅度,最高獎勵不超過2500 萬元。2.外資企業 實際利用外資獎勵:當年實繳到位資金 100500 萬美元(不含
313、其他股東貸款)以內的,按實繳到位資金的 2%予以獎勵(人民幣);當年實繳到位資金達 500 萬美元(不含其他股東貸款)及以上,按實繳到位資金的 3%予以獎勵(人民幣)。單個企業最高獎勵 2000 萬元(人民幣)。新引進外資為世界 500 強,并經市年度招商考核認定,在外資實繳到位資金獎勵標準的基礎上,再提高 0.5%的獎勵幅度,最高不超過 2500萬元(人民幣)。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1(二)產業發展扶持 3.用地類項目(1)當年新引進用地類產業項目,用地政策以具體項目簽訂的招商引資協議中確定的內容為準。(2)固定資產投資總額 1 億元(含)以上的新引進用地項目,項目在約定時間內竣工投產
314、并達到招商引資協議約定、畝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產出稅收等要求的,前三年按照形成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 100%、90%、80%給予獎勵。后三年以前三年地方經濟貢獻最高的年度為計算依據,對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給予 100%獎勵。(3)以上引進項目為世界 500 強(以美國財富雜志評選的為準)、中國 500強(以中國企業聯合會公布的為準)一級、二級以上總部,分別再給予 300 萬元、200萬元,200 萬元、100 萬元獎勵,此獎勵與實繳注冊資本金獎勵可疊加享受。4.非用地類項目(1)新進區企業經濟貢獻獎勵。對首次引進非用地類的企業,年度形成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 10 萬元及以上的企業,第一年按當年
315、形成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的 70%給予獎勵;第二年按形成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的 60%給予獎勵;第三年按形成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的 50%給予獎勵。此條政策與廠房及寫字樓政策任享其一。(2)廠房及寫字樓政策 房租補貼 自企業投產之日起 3 年內,對租用高新區東區直屬國有企業建設運營的標準化廠房,單位面積固定資產投資達到 3000 元/平方米且年度上繳綜合稅收達到 480 元/平方米以上的企業,給予標準化廠房租金“三年減半補貼”政策;對單位面積固定資產投資達到 4000 元/平方米且年度上繳綜合稅收達到 600 元/平方米以上的企業,給予標準化廠房租金“三年全額補貼”政策,具體按“先收后補、按年結算”
316、方式辦理。裝修期免租金政策 對租用高新區東區直屬國有企業建設運營的標準化廠房,承租人自廠房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享有 3 個月免租金裝修期。固定資產投資補助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2 對租用高新區東區直屬國有企業建設運營的標準化廠房,單位面積固定資產投資高于 5000 元/平方米的企業,按照每平方米超出部分的 1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寫字樓租金補貼 當年新引進的科技型企業(研發機構或平臺、中心),租賃高新區西區或東區國有樓宇、回租樓宇、總部樓宇或廠房自用并實際辦公經營的,自注冊年度起連續 3 年,東區寫字樓按 20 元/月/平方米的標準、標準廠房按 10
317、元/月/平方米的標準予以扶持,西區辦公樓宇按 10 元/月/平方米的標準予以扶持,原則上每家企業每年享受扶持面積不超過 1000 平方米(建筑面積),實際繳納租金低于扶持標準的,按實際繳納額度予以扶持。對符合昆明高新區主導產業,購買區屬國有辦公樓宇和標準廠房,并形成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的企業給予扶持獎勵。購買東區或西區 500 平方米及以上辦公樓宇的,分別給予每平方米 100 元、300元的補貼獎勵,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購買東區或西區 1000 平方米及以上標準廠房的,分別給予每平方米 100 元、200元補貼獎勵,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三)招商中介扶持 對經管委會選聘并簽訂招商代理
318、委托協議的招商中介(包括企業與自然人)給予獎勵。5.引入內資(1)注冊資本類內資項目實際到位省外資金 5000 萬元及以上的按 1標準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2)用地及廠房類內資項目實際到位省外固定資產投資資金 5000 萬元及以上 1億元以下的按 3標準給予獎勵;1 億元及以上 5 億元以下的按 4標準給予獎勵;5億元及以上的按 5標準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6.引入外資 對當年實際利用外資到位 200 萬美元及以上的按 4標準給予獎勵。屬世界 500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3 強、中國 500 強、民營 100 強的按當年實際利用外資總額的 6標準給予獎勵(按
319、資金到位當日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7.招商平臺(1)高新區內樓宇辦公或標準化廠房面積在 3 萬平方米(含)以上的總部樓宇或產業園,可作為二級招商平臺;(2)招商平臺考核當年引入單一主體實繳省外注冊資本在 5000 萬元以上,累計達到 5 億元的給予 50 萬元一次性獎勵,累計達到 10 億元以上的,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3)招商平臺入駐企業合計形成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首次突破 500 萬元(含)的,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入駐企業合計形成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首次突破 1000萬元(含)的,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入駐企業合計形成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
320、首次突破 1 億元(含)的,給予 500 萬元一次性獎勵。以上項目獎勵條款不疊加享受,且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 500 萬元。(四)培育園區新型消費業態 8.對年度社會消費品零售額達到 2-5 億元(含 2 億元、不含 5 億元),且較上年度同比增長 5%、10%、20%、30%的限上社零企業;分別給予 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度社會消費品零售額達到 5 億元(含 5 億元)以上,且較上年度同比增長 3%、8%、15%、20%的限上社零企業,分別給予 10 萬元、20萬元、30 萬元、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9.對年度限額以上批發業銷售額達到 5-10
321、億元(含 5 億元、不含 10 億元),且較上年度同比增長 5%、10%、20%、30%的限上批發企業,分別給予 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度限額以上批發業銷售額達到 10 億元(含 10億元)以上,且較上年度同比增長 3%、8%、15%、20%的限上批發企業,分別給予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五)產業協作獎勵 10.對工業企業采購區內非股權關聯企業生產產品用于生產加工,累計金額超過300 萬元的,按照全年實際采購交易額的 1%給予補助,補助上限為 100 萬元。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4 11.對工業企業采購檢測、
322、研發設計、知識產權交易等無股權關聯的企業提供科技技術服務超過 50 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 5 萬元獎勵。(六)股權投資及融資鼓勵 12.支持各類股權投資機構在高新區落地。對在高新區設立或從市域外新遷入的合伙制股權投資企業,按照企業實際募集資金規模,給予其委托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管理資產規模一次性落戶獎勵:實際募集資金 1 億元(含)以上的,獎勵 10 萬元;5億元(含)以上的,獎勵 50 萬元;10 億元(含)以上的,獎勵 100 萬元;20 億元(含)以上的,獎勵 200 萬元;30 億元(含)以上的,獎勵 300 萬元。13.鼓勵股權投資。對在本區新設立或從昆明市外新遷入的億元以上合伙制股
323、權投資企業,按照企業實際募集資金規模并投資高新區企業,給予其委托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管理資產規模一次性投資獎勵:每投資 5000 萬元,給予 10 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14.股權分紅(轉讓)獎勵。對企業因股東股權轉讓以及股權分紅部分對高新區地方經濟貢獻大于(含)100 萬元人民幣的,按 50%給予獎勵。15.融資支持。對新引進億元以上有融資需求的項目(企業),并且融資用于高新區項目,可為企業提供不超過 100 萬元的融資擔保服務費。(七)技術成果轉化支持 16.對兩院院士、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專家等符合認定條件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帶技術、創新成果到高新區進行產業化并新注冊的科技創新型企
324、業,對兩院院士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的開辦補助、對高層次人才一次性給予 50 萬元的開辦補助。(八)優化營商環境政策 17.項目專班服務 對認定為昆明高新區億元以上重點項目的用地企業,由昆明高新區成立項目服務專班,安排專人協助企業注冊、項目規劃申報、土地招拍掛等相關工作,直至項目投產。18.子女教育保障 入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對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端人才在子女入托或就學方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5 面,開通“綠色通道”,由高新區協調相關部門統籌安排。19.生產要素保障(1)對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方向的用地企業,高新區免費提供地形圖。(2)對簽訂項目合作協議的項目在取得項目用地半年內實際開
325、工,并在協議約定期內竣工的企業,給予施工臨時用水、用電初裝費 50%的補貼。20.政策兌現服務。對申報獎勵的企業,承諾提供資料最少,申報環節最簡,專班服務保障,條件成熟即兌現。三、其他(一)本政策資金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嚴格執行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并接受高新區財政、審計、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二)企業年度所獲扶持原則上不高于其形成高新區本級可用財力。企業落戶注冊資本金獎、招商中介獎、技術成果轉化支持不對標地方經濟貢獻。(三)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重大勞資糾紛、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引發較大群體性事件的,企業嚴重違法失信或被嚴重行政處罰的
326、,不享受本政策。(四)對于非用地類項目獎勵,已享受樓宇版政策的,不可與此政策中的非用地類項目政策疊加享受。已簽訂用地項目合作協議或“一事一議”項目及關聯公司按約定執行。(五)本政策如與國家、云南省后續出臺的相關政策法規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和云南省相關規定執行,政策申報為次年兌現上一年度獎勵。(六)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試行三年。高新區內其他政策中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原則上不重復享受高新區同類政策。本政策由昆明高新區管委會(部門)負責解釋。昆明高新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昆高開委發 20205 號)及實施細則同時廢止。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6 康巴什區出臺金融招商引資及產
327、業扶持六條措施康巴什區出臺金融招商引資及產業扶持六條措施 來源:康巴什區金融辦 發布時間:發布時間:2023-09-26 政策性質:招商優惠政策性質:招商優惠 行政地區: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行政地區: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 為推進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現代金融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中發201913 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十四五”金融發展與改革規劃的通知(內政辦發202148 號)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21306 號)等文
328、件精神,結合康巴什區發展實際,特制定以下六條激勵措施。第一條 鼓勵金融機構集聚(一)新設或遷入的經銀保監部門批準的銀行機構,法人機構按其首次實繳資本的 2%給予落戶獎勵,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2000 萬元;一級(自治區級)分行直接獎勵 1000 萬元,二級(市級)分行直接獎勵 100 萬元,支行(旗區級)直接獎勵10 萬元。對單獨注冊設立的隸屬于金融機構全國性總部的金融配套服務機構,如信用卡中心、票據處理中心、支付結算中心、信息技術中心、業務營運中心、研發中心等,給予落戶獎勵 200 萬元。(二)新設或遷入的經銀保監部門批準的保險機構,法人機構按其首次實繳資本的 2%給予落戶獎勵,累計獎勵
329、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單獨注冊的分支機構按獎勵前一會計年度保費收入的 0.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對單獨注冊設立的隸屬于保險公司總部的電話銷售中心、呼叫中心、理賠運營中心等保險后援中心和保險經紀公司,給予落戶獎勵 100 萬元,對貢獻特別突出的可“一事一議”獎勵。(三)新設或遷入的經銀保監部門批準的信托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總部或其子公司,按其實繳資本的 2%給予落戶獎勵,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四)新設或遷入的經證監部門批準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公募基金管理機構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7
330、 及其專業子公司等法人機構,按其首次實繳資本的 2%給予落戶獎勵,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上述機構新設或遷入的市級以上分公司,單家機構給予落戶獎勵 100 萬元,營業部給予落戶獎勵 10 萬元。(五)新設或遷入的經人民銀行批準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按其首次實繳資本的 2%給予落戶獎勵,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六)新設或遷入的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或備案認可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機構、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授權地方人民政府監督管理的具有金融屬性的其他經營性組織,按其首次實繳資本的 2%給予落戶
331、獎勵,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第二條 支持金融機構壯大(一)符合第一條規定的金融機構,在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自新設或遷入之日起 5 年內,享受落戶獎勵未達到上限的,在相關獎勵措施有效期內增資的,按照新增資本的 1.5%給予獎勵,累計享受的獎勵以該機構類型相對應的落戶獎勵上限為限。獎勵措施出臺前已入駐的金融機構在政策有效期內增資的參照本條獎勵措施執行。(二)各銀行機構,在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法人機構貸款余額較上一年度增長的,按照新增加額的 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非法人機構按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村鎮銀行進行
332、分類,分別以一級(自治區級)分行、二級(市級)分行、支行(旗區級)較上一年度貸款增長率進行排名,同類同級排名第一的,按新增加額的 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三)各保險機構,在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按保費收入較上一年度增長率進行排名,排名第一的,按照保費收入增加額的 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四)小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及其他地方金融組織發展壯大激勵,在自主申報基礎上對行業內業務增長領先的機構參照其經濟社會貢獻給予獎勵。(五)金融機構在農牧業特色金融、現代能源金融、綠色金融、科創金融、開放金融等領域取得突破性創新,在自主申報基礎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第三條 促
333、進私募基金投資 營商環境與招商政策匯編 118(一)新設或者遷入的私募基金管理及其專業子公司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且注冊滿一年按其實繳資本的 2%給予落戶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二)新設或者遷入的基金,其管理人及托管行均在康巴什區的,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后,按出資或募集規模(以實際到位資金,扣除各級政府出資份額計算)的 0.2%給予基金管理機構募資獎勵,總額不超過 100 萬元。(三)康巴什區注冊的基金,其托管行也在康巴什區的,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鄂爾多斯市范圍內企業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 1%給予基金管理機構投資獎勵,投向康巴什區本地注冊企業的本項獎勵不超過 200 萬元,投向鄂爾多斯市內其它旗區注冊企業的本項獎勵不超過 50 萬元?;鹜顿Y于外地企業后將其遷入康巴什區的,視同投資于康巴什區企業給予基金管理機構獎勵。(四)注冊于康巴什區指定金融集聚區的股權投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