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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減稅降費.1二、金融支持.15三、勞動保障.16四、旅游業.18五、工業.23六、批零住餐.29七、優化審批流程.32八、優化市場準入.39九、農業.40十、科技創新.42 1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市場準入等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國家政策。結合我區實際,梳理以下落實措施:一、減稅降費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享受主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對月銷售額 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2、免征增值稅?!鞠硎軛l件】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以 1 個月為 1 個納稅期的,月銷售額未超過 10 萬元。以 1個季度為 1 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 30 萬元。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 10 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 10 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 2 售額免征增值稅。4.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稅政策。5.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 10 萬元的,免
3、征增值稅。6.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 10 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 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 年第 1 號)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增值稅政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增值稅政策【享受主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 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
4、 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鞠硎軛l件】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3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3.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超過 10 萬元的,適用 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 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 年第 1 號)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享受主體】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
5、3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1.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2.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鞠硎軛l件】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 50%4 的納稅人。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 50%的納稅人。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 號印發)執行。3.加計抵減政策適用所稱“銷售
6、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其中,納稅申報銷售額包括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免稅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即征即退項目銷售額?;椴檠a銷售額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計入查補或評估調整當期銷售額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4.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 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
7、3 年第 1 號)、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39 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 87 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19 年第 31 號)5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享受主體】居民個人【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
8、535 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 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 號)第四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 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相關條件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鞠硎軛l件】居民個人取得符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 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9、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 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 號)第四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 6 的通知(財稅2016101 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相關條件的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2 號)滬港通、深港通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滬港通、深港通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享受主體】內地個人投資者【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0、 12 月 31 日,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和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鞠硎軛l件】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和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2 號)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部分減半征收萬元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個人所得稅政策【享受主體】7 個體工商戶【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11、2 月 31 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鞠硎軛l件】1.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2.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3.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4.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并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6 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
12、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3 年第 5 號)小型微利企業減征企業所得稅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減征企業所得稅政策【享受主體】小型微利企業 8【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減按 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 100 萬元但不超過 300 萬元的部分,減按 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鞠硎軛l件】小型微利企業是指
13、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300 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 300 人、資產總額不超過 5000 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6 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2023
14、年第 6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 9 策的公告(2022 年第 13 號)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享受主體】除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以外,其他行業企業均可享受?!緝灮輧热荨科髽I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 2023 年 1 月1 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 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 200%在稅前攤銷。上述政策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鞠硎軛l件】1.適用于
15、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2.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可按照規定進行稅前加計扣除。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 10 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3)企業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
16、測試分析、維修維護。(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3.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4.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5.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 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
17、際發生額的 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6.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11 7.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集中研發的項目,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發費用的分攤方法,在受益成員企業間進行分攤,由相關成員企業分別計算加計扣除。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7 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
18、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 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 年第 40 號)、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 號)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政策【享受主體】自用或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的物流企業以及向物流企業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的出租方【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
19、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 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鞠硎軛l件】12 1.物流企業是指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為物流、倉儲或運輸的專業物流企業。2.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同一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 6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制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
20、工業原材料的倉儲設施。3.倉儲設施用地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4.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倉儲的土地,不屬于規定的減稅范圍,應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5 號)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分檔減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分檔減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享受主體】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優惠內容】13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21、年 12 月 31 日,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 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 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 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 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鞠硎軛l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 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或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 1%以下。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8 號)符合條件的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符合條件的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2、政策【享受主體】符合條件的企業【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職職工人數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鞠硎軛l件】企業在職職工人數在 30 人(含)以下。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 14 告(2023 年第 8 號)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享受主體】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單位【優惠內容】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 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 2024 年底。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按照國務院辦
23、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 號)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 2024 年底?!鞠硎軛l件】1.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不區分行業,也不區分企業類型,所有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均可享受。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 號)有關規定,確定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地區范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 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19 號)
24、15 二、金融支持持續提升企業信貸便利度,搭建全天候在線融資咨詢服務平臺。小店區范圍內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均可登錄“e 優小店”(網址:HTTP:/WWW.XDJFH.COM/XDCMS/),享受普惠、公平、便捷、優質的融資需求服務。對經批準占用城市道路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太原市財政局、太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轉發 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的通知的通知(并財綜202028 號)根據省財政廳、市財政局相關文件要求,下發關于充分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依規公開政府采購項目意向,發揮政府采購需求的統領作用,提高政府采購價格評審優惠幅度等方面的政
25、策,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小店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小財通202233 號)16 全區各預算單位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采購項目特點,不受行政級次、地區限制(太原市市、縣(區)兩級的預算單位及集中采購機構),自主委托試點范圍的集中采購機構代理政府采購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采購人指定集中采購機構。集中采購機構應當接受采購人的委托,按法定程序組織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此外,根據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有限競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對于2022-2023 年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中貨物、服務框架協議項目和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26、全區各預算單位還可委托省級集中采購機構組織政府采購程序(試點時間: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小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集中采購機構有限競爭試點工作的通知(小財通202317 號)為進一步深化我區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保護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與“互聯網+政府采購”相適應的政府采購救濟渠道。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 94 號)的有關規定,山西政府采購平臺(以下簡稱政府采購平臺)新增“項目質疑管理”功能。小店區財政局關于政府采購項目全面實施
27、在線質疑的通知(小財通202320 號)17 三、勞動保障創業擔保貸款:對小店轄區內屬于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 號)規定的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 15%(超過 100 人的企業達到 8%)并與其簽訂 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推薦其申請政府扶持最高額度為 300 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191 號);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 太原市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資格核實工作操作實施辦法 的通知(并人社發 202029 號)大力開展企
28、業職工培訓。緊貼重大產業、重點領域企業(含電商平臺企業及新業態企業)生產實際需要,重點面向技能崗位職工(含在崗勞務派遣人員、注冊地在我市的企業分公司用工、個體工商戶用工、民辦非企業用工)采取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轉崗轉業培訓、技能競賽、在線學習等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工作。支持企業利用班前班后工間休息時間組織理論教學;突出技能實操的實用性,針對企業現有的生產工藝、設備,以提高勞動生產率為主要目的,開展崗位技能實操訓練。鼓勵企業組織職工開展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 18 級評定考前培訓,組織一線職工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要結合地方產業發展、重點企業用工
29、,加大市縣屬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力度,提升企業競爭力。企業職工培訓不少于3 天,其中,理論教學占總學時的比例為 30%,實操訓練占 70%,補貼標準為每人 300 元。2023 年太原市推進“人人持證,技能山西”建設工作方案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 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 2024 年底。在?。▍^、市)行政區域內,單位及個人的費率應當統一,個人費率不得超過單位費率。關于轉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發202343 號)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
30、發201913 號)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 2024 年底。關于轉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發202343 號)19 四、旅游業對新引進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含土地購置費)達到 1 億元及以上的文化產業園區、鄉村旅游和旅游景區等文化旅游項目,按項目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費)的 5%給予不超過 1000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對利用老舊建筑資源改建的文化旅游類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含土地購置費)在 1000 萬元及以上,按項
31、目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費)的 10%給予不超過 500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社會資本在我市新建休閑露營地,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費)不低于 1000 萬元,通過驗收投入運營,給予一次性補助 100 萬元,由市和項目所在縣(市、區)按 1:1 分擔。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對社會資本投資我市文化或旅游類重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 20 10 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專項政策支持。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
32、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旅游度假區、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文旅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給予一次性獎勵 200 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旅游度假區、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文旅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給予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對新評定為國家AAA級旅游景區、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國家 AAAAA 級旅游景區,分別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100 萬元、200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對新評
33、定為國家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酒店,分別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對新入選或評定的國家級、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旅游 21 休閑街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50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對新評定的全國鄉村旅游重點鎮(鄉)、重點村一次性分別獎勵 100 萬元、50 萬元。對新評定的省級 AAAA 級、AAA 級鄉村旅游示范村一次性分別獎勵 30 萬元、20 萬元。對新評定的國家甲級旅游民宿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對新
34、評定的國家乙級旅游民宿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對新評定的國家丙級旅游民宿、黃河人家、太行人家和市工農業旅游點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上述旅游點每年招商引資金額達到 500 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新增規模以上入統且正常生產經營、履行填報義務的文化旅游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1 億元、5 億元、10 億元、20億元等關口(以此類推),且當年盈利的文化旅游企業,分別給 22 予管理團隊年主營
35、業務收入 2%的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對新入選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保護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30 萬元、10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投資額 5000 萬元以上的文化創意產業參考其對我市就業的貢獻情況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吸納本市轄區內人員就業數 200人以上(含 200)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150 人以上(含150)200 人以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15 萬元;100 人以上(含 100)1
36、50 人以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50 人以上(含 50)100人以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5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被國家文化部門評定為文化品牌的,經認定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被省文化部門評定為文化品牌的,經認定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23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被認定為國家級動漫企業、獲得政府出版部門版號后正式上線運營的網游研發企業,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
37、202224 號動漫企業在我市立項生產、我省版權登記的原創影視動畫產品,在中央、省級電視臺播出的,二維產品分別按每分鐘 2000元、1000 元,三維產品分別按每分鐘 3000 元、2000 元給予原創企業一次性獎勵。在中央電視臺播出的,每部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在省級電視臺播出的,每部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 萬元。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24 號 24 五、工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0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創新能力建設補助。太原市小店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新獲批國家智能制造標桿企業
38、、省級智能制造標桿項目、省級智能制造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太原市小店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首次入規的工業企業,項目投產當年給予企業每戶 30 萬元的獎勵,入規后連續 2 年未退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的,給予每戶 5 萬元獎勵;連續 3 年未退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的,給予每戶 10 萬元獎勵。太原市小店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25 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企業一次性獎勵 15 萬元。太原市小店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 25 鼓勵“四上”企業和“專精特新”
39、企業進行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對經省級認定的規范化股改企業一次性獎勵10 萬元。太原市小店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上年度工業總產值在 2 億元以下的規上工業企業,年增長較去年增速高 50 個百分點以上,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上年度工業總產值在 2-10 億元的規上工業企業,年增長較去年增速高 30 個百分點以上,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上年度工業總產值在 10 億元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年增長較去年增速高 20 個百分點以上,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太原市小店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全國軟件百強、互聯網百強的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給
40、予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太原市小店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對首次通過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 級、4 級、5 級認證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 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運行維護標準、云計算服務能力標準符合性評估一級、二級、三級的企業,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獎勵。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級的,獎勵其差額部分。太原市小店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 26 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每戶最高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太原市小店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以下辦法適用于在小店區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
41、資格,且符合集聚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和社會組織(統稱企業)。對在小店區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區外法人單位,注冊資本1000萬元及以上且年營業收入超過 2000 萬元的,按照其實際到位注冊資本金的 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且獎勵總額不超過企業當年對區財政的貢獻額。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鼓勵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區外法人單位入駐集聚區內的標準廠房和辦公用房,區政府按年給予辦公場地租金補貼。其中,150平方米以內免房租,150 平方米至 500 平方米房租減半補貼,補貼期不超過 3 年,減免房租總額不超過企業當年對區綜合貢獻。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信息技術應用創新領域企
42、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 1 億元、2 億元、3 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50 萬元、100 萬元、150萬元,獎勵總額不超過企業當年對區綜合貢獻。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 27 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產品或技術通過相關公共服務平臺適配驗證且實現產業化的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研發生產項目;鼓勵企業申報省級信創項目研發獎勵,在獲得省級獎補的基礎上,按照省獎勵金額的 2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鼓勵和支持集聚區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所提供的創新型產品和服務,在公共消費領域給予優先采購。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支持基于國產自主芯片的硬件、
43、軟件產品研發生產、應用遷移、適配測試、信息服務在能源、金融、政務、教育、醫療、電力、交通、旅游、司法等領域及“水暖煤農”等北方特色行業的應用項目,鼓勵企業申報太原市相關部門遴選產品應用示范項目,在獲得市級獎補的基礎上,按照市獎勵金額的 2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且獎勵總額不超過企業當年對區綜合貢獻。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支持企業建設基礎性、支撐性公共服務平臺,鼓勵企業申報省級相關單位組織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獎勵,在獲得省級獎補的基礎上,按照省獎勵金額的 2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 20萬元。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 28 支持行業協會、聯盟、專業機構或企業在
44、集聚區舉辦信創領域行業性大賽、產業大會、產業論壇、交流培訓等活動,營造發展環境,培育市場氛圍;在獲得省級獎補的基礎上,按照省獎勵金額的 20%予以獎勵,每場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鼓勵支持企業積極拓展省外信創市場,企業在集聚區內研發生產的信創產品中標省外項目的,按實際合同額的 1%給予獎勵,同一企業每年享受獎勵不超過 100 萬元。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鼓勵區內企業單位的高管、科研人員、專業人才、退休、離職人員等參與我區招商引資工作,對引薦投資項目到小店區,并實質性促成企業落戶的引薦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除外),企業注冊資本超過 5000
45、萬元、實繳資本超過 2000 萬元且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 2000 萬元的引薦人,按照實際營業收入的 2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投資引薦獎勵上限為 10萬元。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 1 年,每年組織申報兌現一次,符合本政策扶持條件的企業,同時又滿足小店區其他扶持政策條件的,可按最優政策申報,不得重復享受;同一項目的同一 29 事項或本政策中的同類扶持獎勵政策不能重復申請,按照就高原則執行。有效期屆滿或期間有關法律政策依據發生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適時予以評估修訂。本文件由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負責解釋,相應實施細則由小店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小店區信創產業集
46、聚區管委會另行制定。小店區“信創產業集聚區”實施方案 30 六、批零住餐省級政策: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聚焦商貿、文旅、康養、交通、科技、信息等服務業重點領域,深入實施市場主體培育工程,加快培育服務業領軍龍頭企業。加大潛力企業培育力度,引導企業快速成長,對年度新增納入統計部門一套表平臺統計的服務業調查單位,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由省、市財政按 5:5 比例負擔。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推進服務業提質增效 2023 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培育發展首店經濟,支持引入國際、國內一線品牌在我省開設全球首店、中國(內地)首店、華北首店、山西首店,擇優分別給予適當獎勵。支持商業綜合體和街區運營管理機
47、構引進一線品牌開設首店,對于成功引進并簽訂 2 年以上入駐協議的,給予適當獎勵。支持國際國內品牌在晉舉辦具有國際、國內較大影響力的新品首發、首秀活動,打造新品集聚地,按宣傳推廣總費用,給予適當獎勵。山西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消費品市場體系建設2023 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31 市級政策:期限:企業于 3 月 30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 月 30日前向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進行申報;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于 4 月 10 日、7 月 10 日、10 月 10日、2024 年 1 月 10 日前向市商務局報送初審通過的項目。(一)支持優化城市服務網點對
48、開設由連鎖店,并進行特許經營備案的品牌連鎖零售企業總部,2021 年以來在我市城區每新增 1 家直營或特許加盟門店獎勵 5 萬元。(原有便利店重新裝修或原有加盟店改作直營便利店不予補助)。(二)支持連鎖品牌向農村延伸對開設有連鎖門店,并進行特許經營備案的品牌連鎖零售企業總部,2021 年以來拓展我市縣級市場,以直營或加盟方式在縣城(太原市主城區之外的區域)新建連鎖店,每新拓展一家直營或特許加盟門店獎勵 7 萬元。(原有便利店重新裝修或原有加盟店改作直營便利店不予補助)。(三)加快連鎖零售新舊動能轉換對連鎖零售企業總部上年度新建、改建物流配送中心、鮮食工廠,增加快捷早餐、即食、鮮食、果蔬、半成品
49、、乙類非處方藥品等商品品類,按照投資規模的 10%給予補貼,上限不超 1000萬元。太原市商務局關于做好 2023 年度太原市促進連鎖零售 32 高質量發展項目的通知期限:自發布之日(2023 年 6 月 16 日)起,有效期三年。(一)給予老字號認定獎勵規范開展老字號認定工作,深入挖掘老字號資源,強化宣傳引導和重點培育。組織開展“太原老字號”認定工作,推薦申報“中華老字號”“三晉老字號”,進一步擴大老字號市場主體隊伍。對經商務部、省商務廳、市商務局新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三晉老字號”“太原老字號”分別給予不超過 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創新發展有成效、社零指標有貢獻、響
50、應政府號召有行動的老字號給予總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組織老字號工作成績明顯的縣(市、區),視情況給予不超過 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二)鼓勵老字號傳承發展鼓勵行業協會、研究機構和老字號企業等,運用文字、圖片、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信息化手段,對老字號傳承人及傳統手工技藝、發展史料和老字號紙質、照片、音像、實物、口述檔案等進行收集、記錄、整理和保護。鼓勵有條件的老字號企業和社會組織建設體現行業特色、反映民俗文化、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專題博物館、展覽館。鼓勵向公眾免費開放。視情況給予相關單位不超過 5 萬元的補助。(三)激發老字號創新活力鼓勵和支持老字號加快技術改造、設備更新
51、升級,推進現代 33 生產方式,創新研發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內涵、城市記憶,適應市場需求的新產品和服務,開拓新市場。鼓勵老字號跨界融合發展,開發文化創意創新產品,提供定制化服務,延伸老字號品牌價值。鼓勵老字號采取合作、授權等方式,吸引社會力量參與老字號文化創意產品研發、生產、經營。按照研發產品創新、經營模式創新、品牌影響創新項目投入額不超過 50%的獎勵,憑有效發票據實補助,本項封頂 20 萬元/年/家老字號。(四)支持老字號開拓市場鼓勵引導我市老字號積極參加老字號博覽會、進博會、消博會、服貿會等會展交流活動,參加老字號嘉年華、晉情消費、非遺購物節等形式多樣的消費促進活動,鼓勵電商平臺設立老字號
52、等國潮品牌專區,線上線下聯動,充分利用雙品網購節、全國網上年貨節等網絡促銷活動,提升老字號知名度和影響力。給予參展的老字號標準展位費50%的補貼和不超過3000元/家的食宿費、交通費、物流費等參展綜合費用補貼,憑有效發票據實補助,本項封頂 3 萬元/年/家老字號。(五)開展老字號宣傳推介鼓勵行業協會和老字號企業舉辦老字號大會、論壇、峰會或展銷活動,匯聚全市“中華老字號”“三晉老字號”“太原老字號”企業,開展形象宣傳、技藝展示、新品發布、優惠促銷等活動。對組織老字號企業參加省內外影響力較高的展會、論壇或在我市舉辦老字號宣傳推廣活動并取得積極成效的中介機構、行業組織,34 對其活動費用給予不超過
53、50%的獎勵,憑有效發票據實補助,單項活動封頂 20 萬元。(六)扶持老字號人才培訓鼓勵老字號技藝傳承人、技術骨干收徒傳藝,擴大學習傳承傳統技藝工藝人才基礎,引導有條件的老字號企業與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行業協會等合作共建,開展人才培訓和技藝交流。鼓勵老字號傳承人參加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研修培訓計劃等培訓項目,提升技藝技能。對經認定的老字號專有技藝傳承等內容培訓,按實際培訓費指出的 50%給予實際承辦單位補助,憑有效發票據實補助,最高補助額不超過 5 萬元/年/家。太原市商務局、太原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推動太原市老字號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期限:自 2020 年 10 月 30 日
54、起,有效期至 2025 年 3 月 23日。(一)信息服務業對辦公使用面積分別超過 5000 平方米、3000 平方米、1000平方米,入駐電商企業不少于 50 戶、30 戶、20 戶,且入駐率超過 80%,正常運營 1 年以上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給予組織管理機構一次性 10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的獎勵,其中用于運營管理機構的獎勵不低于 50%。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一次性分 35 別獎勵 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對電商企業在我市運營的獨立交易平臺給予獎勵,上年實現電子商務交易額 5000 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 100 萬元
55、;電商服務商上年實現服務性收入 200 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 80 萬元;服務電商實現出港 500 萬件以上的快遞物流企業,獎勵 50 萬元;開設網店上年實現網絡零售額 1000 萬元以上的企業或個人,獎勵 20 萬元。在此基礎上,電商交易額、服務性收入、出港快件數或網絡零售額每增加 10%,增加獎勵 5%,獎勵合計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對于經認定的、運營時間一年以上、服務于電子商務企業的技術服務平臺、數據分析平臺、人才服務平臺、物流服務平臺、金融服務平臺等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上一年度服務企業不少于 500 戶的,給予一次性 100 萬元的獎勵;上一年度服務企業不少于 300 戶的,一次
56、性獎勵 50 萬元。為消費者提供本地生活服務類的電商平臺,年服務個人消費用戶不少于 500 萬人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年服務個人消費用戶不少于 300 萬人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年服務個人消費用戶不少于 100 萬人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二)商貿服務對銷售額增速超過全市增速且銷售額超過 100 億元、按年銷售額增長速度等綜合考量排名前 10 名的批發企業,零售額超過 36 20 億元、按年零售額增長速度等綜合考量排名前 10 名的零售企業,分別給予 2060 萬元獎勵。按照排名,第 13 名給予 30萬元獎勵,第 46 名給予 25 萬元獎勵,第 710
57、 名給予 20 萬元獎勵。對營業額增速超過全市增速且營業額超過 1 億元、按年營業額增長速度等綜合排名前 10 名的住宿、餐飲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 30 萬元的獎勵。按照排名,第 13 名給予 20 萬元獎勵,第 46 名給予 15 萬元獎勵,第 710 名給予 10 萬元獎勵。對實施集中收銀的企業,根據營業額規模給予最高不超過200 萬元的獎勵。對新入庫的商業綜合體和商品交易市場,按照營業額規模分別給予前三名 150 萬元、100 萬元、50 萬元的獎勵。對全年營業額超 2 億元且同比增長、營業面積在 20000 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百貨企業,給予企業實際支付房屋租賃費的 50%最高不超過 50
58、 萬元的房租補助。對全年營業額超 2 億元且同比增長、營業面積在 15000 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企業,給予企業實際支付房屋租賃費的 50%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的房租補助。(三)總部經濟對新引進的企業總部,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后,實繳注冊資本在10億元及以上的補貼5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510億元(含5 億元)的補貼 300 萬元;實繳注冊資本 15 億元(含 1 億元)的補貼 100 萬元。關于印發太原市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意見實施細 37 則的通知期限:本辦法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起施行,有限期五年。(一)對商管公司實施獎勵對商管公司推動所屬商戶達限入統的,每入統 1 家,獎
59、勵商管公司 1 萬元。(二)對入統商戶實施獎勵1、首次入統獎勵。2021 年新入統商戶按照山西省服務業提質增效 2021 年行動計劃和太原市服務業提質增效 2021 年行動計劃的規定執行入統獎勵政策。以后新入統商戶執行當年省市首次入統獎勵政策。2、入統連續獎勵。對 2021 年以后(含 2021 年)商戶入統后每年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不低于上一年的,文件有效期內實行連續 3 年在庫獎勵,每年獎勵批發類企業 20 萬元,零售類企業 10 萬元,住宿餐飲企業 5 萬元,并逐年發放到位。3、在庫滿 3 年獎勵。對 2021 年以前入統的商戶,近 3 年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逐年遞增的,給予商戶
60、一次性獎勵 5 萬元。4、對于符合上市條件的商戶,在享受入統獎勵的基礎上,同時在企業上市、融資方面享受市金融辦既定優惠政策。5、對于同一主體的同類型獎勵,采取“就高獎勵”原則,不重復獎勵。太原市商務局 太原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太原市推動批 38 發市場城市商業綜合體達限入統獎勵辦法的通知區級政策:區樓宇經濟管理部門每年組織開展“樓宇入駐總部企業”認定,認定為“樓宇入駐總部企業”的,給予最高 20 萬元獎勵。新入駐商務樓宇的總部企業,依據太原市小店區加強招商引資促進高質量發展五十條(試行)相關規定執行。之后按已入駐商務樓宇的總部企業獎勵標準執行。區樓宇經濟管理部門每年組織開展“樓宇入駐重點企業”認定
61、,認定為“樓宇入駐重點企業”的,給予最高 15 萬元獎勵。新入駐商務樓宇的重點企業,依據太原市小店區加強招商引資促進高質量發展五十條(試行)相關規定執行。之后按已入駐商務樓宇重點企業標準執行。太原市小店區促進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2023 年修訂)鼓勵批零住餐類商貿企業壯大鼓勵批零住餐類企業壯大,達到一定規模的批零住餐類企業分別獎勵 3 萬元、2 萬元、1 萬元。鼓勵批零住餐類商貿企業發展(一)(一)鼓勵批發類商貿企業持續發展鼓勵批發類商貿企業持續發展1、年度銷售額達 30 億元及以上的批發企業,對全區經濟高 39 質量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3 萬元。2、年度銷售額 10
62、億(含)-30 億元的批發企業,對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2 萬元。3、年度銷售額 5 億(含)-10 億元的批發企業,對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1 萬元。(二)(二)鼓勵零售類商貿企業持續發展鼓勵零售類商貿企業持續發展1、年度零售額達 10 億元及以上的零售企業,對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3 萬元。2、年度零售額 5 億(含)-10 億元的零售企業,對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2 萬元。3、年度零售額 1 億(含)-5 億元的零售企業,對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1
63、萬元。(三三)鼓勵住餐類商貿企業持續發展鼓勵住餐類商貿企業持續發展1、年度營業額達 0.5 億元及以上的住餐企業,對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3 萬元。2、年度營業額 0.3 億(含)-0.5 億元的住餐企業,對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2 萬元。3、年度營業額 0.1 億(含)-0.3 億元的住餐企業,對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1 萬元。太原市小店區促進全區批零住餐企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修訂稿)40 七、優化審批流程便利開辦登記。優化企業開辦全程網辦平臺功能,出臺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服務指南,加快推行企業開辦“一網通
64、、一窗辦、半日結、零成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746 號)、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的通知(國市監注2020129 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室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7 號)施行“申請人承諾制”改革。在區域范圍內具有 8 家及以上實體門店,且各門店經營項目、工藝流程布局、設備設施相同或相近的企業(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單位食堂),經企業總部住所地行政審批管理部門向小店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提出評審申請并通過評審后,其在小店區范圍內新開辦門店均適用告知承諾制許可。太原
65、市小店區關于連鎖門店食品經營許可試行告知“申請人承諾制”改革的通知(小店營商辦字20221 號)施行行政審批“大綜窗”改革。將企業服務、工程建設項目、41 社會事務三類綜合窗口整合為“大綜窗”,實現“一個窗口受理、一套資料辦理、一個窗口出件”新模式,進一步便利企業開辦及相關事項辦理。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 號)施行社保、醫?!按缶C窗”改革。對社保、醫保開展“大綜窗”改革,推動實現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一窗受理、一號通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 號)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深入推進以
66、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為主要方式的“證照分離”改革,逐事項明確細化辦事流程指引、事中事后監管辦法等改革舉措。一體推進“照后減證”“證照聯辦”“多證合一”,切實做到“準入可營”。推動涉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 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室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7 號)優化個體工商戶開辦服務,個體工商戶開辦服務全面進駐鄉 42 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2022 年年底前實現個體工商戶開辦業務全程網辦,個體工商戶增幅達到 20%以上。出臺“個轉
67、企”辦法,將“個轉企”程序由注銷個體工商戶再新設公司,改革為直接變更登記。關于印發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全力促進市場主體倍增 30 條工作措施的通知(晉市監發202226 號)、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原市創新提升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程行動方案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17 號)打造“五級五同”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將政務服務標準化改革延伸至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村(社區)便民服務代辦點,實現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一體聯動的標準化場景。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 號)實施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
68、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對依規備案、進行歇業公示的企業設立“休眠期”。合理設置休眠條件和程序,承認休眠期間企業合法存續地位,保證企業經營資格和主體資格的連續性。歇業期限累計不超過 3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 43 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746 號)、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太原市創新提升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程行動方案 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17 號)推進市場主體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全面實施簡易注銷、依職權注銷、代位注銷。建立簡易注銷登記容錯機制,對部分存在輕微異常狀態的市場主體,待其異常狀態消失后允許
69、再次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持續開展長期吊銷未注銷企業清理,進一步提高市場主體退出效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746 號)實施全區政務服務能力提升行動。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讓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有條件的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站實現標準化設置“服務事項全入駐”規范化運行。切實打通基層政務服務的最后一公里,構建 15 分鐘政務便民服務圈。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 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室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7 號)進一
70、步深化“一網通辦”。完善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加快推動 44 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互通、互認、互用,企業遷移登記網上辦、就近辦。2022 年實現 95%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可全程網辦。審批服務管理局辦理的企業登記注冊、市場準入、社會事務、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可全程網辦比達到 100%。實際全程網辦比達到 60%以上。通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辦理的各類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結果均通過系統共享互認,無需申請人提供紙質材料。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的通知(國市監注2020129 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室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
71、知(晉政辦發20227 號)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務。從市場主體需求出發,按照不同應用場景、業務情形,將涉及面廣、辦理量大、辦理頻率高、辦理時間相對集中的政務服務事項整合優化為“一件事”。實行“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網辦理、一口發證”。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 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室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7 號)全面推行“我來幫忙辦”工作模式。在市縣兩級政務大廳設置“我來幫忙辦”服務專區,成立“我來幫忙辦”服務工作專班,以申 45 請人“一次辦成”為目標,進一步優化幫代辦服務流程。
72、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開展全方位、立體化“保姆式”幫代辦服務。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室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7號)、關于印發 太原市小店區高標準打造“營商 e 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小店營商辦字20222 號)、關于印發太原市小店區優化營商環境“點對點”幫扶實施方案的通知(小店營商辦字20223 號)打造“一鏈式”服務企業全生命周期平臺“營商 e 站”。將“營商 e 站”以項目化管理方式推進實施,把各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職能、要素、資源優勢聚合起來,為企業全生命周期聚勢賦能,開展送營商理念、送政務公開、送金融服務、送法治服
73、務、送對點服務、送協調溝通的“六送”服務,形成“滴灌”服務系統,為企業減負提質增效。關于印發太原市小店區高標準打造“營商 e 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小店營商辦字20222 號)提升不打烊服務能力。持續拓展“智慧政務”優化升級 24 小時“自助區”功能。增加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各級政務服務場所自助終端設備,實現更多高頻熱點事項自助辦理。提升“全天候”政務服務能力。將更多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高頻事 46 項納入“小時不打烊”服務范圍。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 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室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
74、(晉政辦發20227 號)47 八、優化市場準入持續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持續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教育引導市場管理方、承租單位勇于承擔社會責任,印制 致全區業主(房東)減免租金的倡議書,鼓勵各市場主辦單位、房東采取減免租金、物業費順延租期等優惠措施等措施,為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提升監管效能,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監管效能,優化營商環境持續嚴厲整治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進一步完善整治涉企亂收費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重點領域收費的監督檢查。防止對服務業的各項助企紓困政策效果被“三亂”抵消。鼓勵服務行業采取多種手段開展促銷活動。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
75、干措施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33 號)48 九、農業對全區符合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 2021 年度鮮活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需求摸底調查的通知(晉農辦市發 2020270 號)和太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并農市場發20217 號)要求的項目給予獎補,省級對非貧困區域補助 30%,每個項目主體最高補助不超過 100 萬元,市級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的 30%予以獎補。對納入區級一產固投的冷鏈項目,在省、市補助的基礎上,區財政追加補助項目總投資的 20%。各級扶持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財審核定)的 50%。省級財政將對申報創建省級設施蔬菜標準化示范園的項目予以扶持(示范園設施內總面積不小于
76、 50 畝,補助 50 萬元)。山西省設施農業發展 2021 年行動計劃(晉政辦發2020113 號)、太原市 2021 年設施農業發展工作計劃(并政辦發202111 號)要求和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原市小店區 2021 年設施農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對新建設計存欄 500 頭以上、固定資產投入 1000 萬以上的奶(肉)牛規模養殖場,區財政獎勵 60 萬元;對新建設計存欄10000 頭以上、固定資產投入 2000 萬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49 區財政獎勵 120 萬元;對新建設計存欄 2000 只以上、固定資產投入 500 萬以上的肉羊規模養殖場,區財政獎勵 30 萬元;對
77、新建設計存欄 100000 只以上、固定資產投入 1000 萬以上的雞(鴨)規模養殖場,區財政獎勵 60 萬元。山西省設施農業發展 2021 年行動計劃(晉政辦發2020113 號)、太原市 2021 年設施農業發展工作計劃(并政辦發202111 號)要求和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原市小店區 2021 年設施農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50 十、科技創新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對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的企業給予 2 萬元補助(只補一次);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15 萬元補助。推動科技創業孵化體系提質增效。對新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
78、其運營單位20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其運營單位 25 萬元、20 萬元、15萬元補助。鼓勵科技創業孵化載體提升創新服務能力。對經認定(備案)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內入駐企業,符合首次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兩個條件之一,每有一家企業分別給予企業所入駐孵化載體運營單位 1 萬元、2 萬元補助。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原市小店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細則的通知(小店區政辦20199 號)對年銷售收入達到 300 萬元(含)以上且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 4(含)以上的企業,按其研究開發費用
79、的 10%給予補助,最高 200 萬元。對研發試制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的企業,按該產品近 51 年研究開發費用的 10%(屬軍民融合按 20)給予補助,最高300 萬元。對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的企業給予 3 萬元補助(只補一次),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10 萬元補助,對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 1000 萬元、2000 萬元、5000 萬元、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30 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補助。對申請國內發明專利、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單位,分別給予每件 2000 元、2 萬元補助。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給予每件 5000 元
80、補助。對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同一技術獲得多個國家授權的,最多按 5 個國家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按獲得第 1 個國家 5 萬元、第個國家.萬元、第個國家萬元、第個國家.萬元、第個國家萬元給予補助。對獲得首件國內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的企業,分別給予首件萬元、3000 元、2000元補助,對年專利申請達到 200 件、100 件和 50 件以上且發明專利占申請量 50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萬元補助。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的企業給予20 萬元補助,對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補助。對經有
81、關組織、部門公布的由企業主導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技術標準,分別給予標準主導制定企業 100 萬元、萬元、30 萬元、10 萬元補助。52 企業或企業科技人員作為項目第一完成單位(人)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等獎的,分別給予企業 50 萬元、20 萬元獎勵,作為參與單位(人)獲得上述獎項,減半獎勵。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引進的科技成果、專利技術屬國內首創并在太原市區域內成功轉化應用的,按企業對該項目支付的技術合同交易額的 30補助,最高 100 萬元,對引進先進科技成果并在三年內形成產品年新增銷售收入 2000 萬元以上的
82、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獎勵。在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等領域,經過申報、專家評審論證等程序,擇優確定一批由企業、中試基地、新型研發機構實施的中試熟化項目,按其投資額(不包括土地、廠房、工程等投入))及投資額到位進度、項目進度給予不超過30、最高 2000 萬元的引導支持。鼓勵省城高校、科研院所、縣(市、區)、綜改示范區及企業設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支持引進國內外高端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經認定的市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一次性給予 10 萬元補助。自認定后三年內,每年按其促成的技術合同交易額給予的獎勵,最高 100 萬元。鼓勵由企業牽頭,在高端裝備制造、大數據、新材料
83、、不銹鋼深加工、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領域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53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試點),分別給予 100 萬元、20 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 500 萬元、300 萬元補助,對軍民融合新建的上述創新平臺,補助上浮 20%。對新認定的國家“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孵化鏈條建設示范單位給予 200 萬元補助,對新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其運營單位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補助,其中對新備案的國家
84、級專業化眾創空間給予雙倍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其運營單位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加速器給予其運營單位 50 萬元補助。對上年度經國家科技部門考核,結果為良好(含)以上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其運營單位 30 萬元補助,對經認定(備案)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內入駐企業,符合首次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達到規上企業標準三個條件之一,每有一家企業分別給予企業所入駐孵化載體運營單位 2 萬元、3 萬元、5 萬元補助。太原市科技創新推動轉型升級若干意見實施細則(試行)(并政辦
85、發201821 號)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將主要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領域、擁有發明專利1項或其他知識產權4項以上、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 4%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培育庫 54 重點培育,對入庫兩年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 30 萬元獎勵,其中市級獎勵 20 萬元,縣(市、區)、開發區獎勵 10 萬元,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培育認定 1 個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其運營主體 5 萬元獎勵。對年度研發費用連續增長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經費總量和增量的10%給予獎勵,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 10 萬元,連續兩次認定的最
86、高獎勵 20 萬元,連續三次及以上的最高獎勵 50 萬元。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向山西省中部城市群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類創新平臺基地,全國范圍的國家級科研院所,以及納入省校合作范圍的高等院校購買測試檢測、科學數據、科技查新、生物(種質)資源等創新服務,市級科技創新券對每家企業每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 20 萬元,5 萬元(含)以內的按實際發生費用補助,超過 5 萬元的,超出部分按 50%的比例補助對高新技術企業牽頭建設并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山西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在省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分別一次性給予500 萬元、400 萬元、30
87、0 萬元獎勵。對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專利技術并在太原市域內成功轉化應用的,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按技術合同交易額實際發生額的 3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 100 萬元,對引進先進科技成果并在 3 年內形成產品年新增銷售收入 2000 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 55 產業化項目,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獎勵。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創新產品,經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聯審后,由市財政局納入市級政府采購目錄,在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政府采購和國有企業采購市,可采用首購、訂購等方式進行定向采購帶動企業新技術研發及產品迭代升級。對營業收入連續保持正增長,且上年度為近三個年度首次
88、達到 1000 萬元、2000 萬元、5000 萬元、1 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30 萬元、50 萬元和 100 萬元獎勵。鼓勵產業鏈“鏈主”企業和科技領軍企業牽頭建鏈、補鏈、延鏈、強鏈,集聚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化發展,對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當年營業收入 500 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 20萬元獎勵,500 萬元以上(含)1000 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 60萬元獎勵,1000 萬元以上(含)的,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獎勵,對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入的“鏈主”企業、科技領軍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每引進 1 家給予 5 萬元獎勵。中共太原市委辦公室、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并辦字202217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