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指導手冊(22頁).pdf》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指導手冊(22頁).pdf(22頁珍藏版)》請在三個皮匠報告上搜索。
1、 四川省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指導手冊(試行)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 年 6 月 前 言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快速發展,建筑垃圾大量產生,不僅破壞資源環境,更影響城市安全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 號)以及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與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川建行規20209號)等相關文件,為進一步加強四川省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工作,規范和指導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應用,編制單位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了本手冊,供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及建設、設計、施工、
2、監理、資源化利用企業等單位參考。在試行本手冊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四川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一環路北三段 55 號;郵編:610081;電話:028-83372502;E-mail:)。編制單位:四川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設工程消防和勘察設計技術中心 起 草 人:陳東平 史楊華 馮 敏 于 忠 喬振勇 胡彭超 余恒鵬 韓 舜 王兵兵 審 查 人:江成貴 張仕忠 高慶龍 李百毅 龍賢明 目 錄 1 總則.1 2 術語.2 3 基本要求.4 4 設計階段.6 5 施工階段.7 6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站建設.9 7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要求.11 附錄 A 引用標準
3、名錄.14 附錄 B 常用建筑材料參考密度表.15 附錄 C 資源化利用參考方案.16 附錄 D 施工現場建筑垃圾處置公示牌(示例).17 附錄 E 施工階段建筑垃圾出場統計表(示例).18 附錄 F 資源化利用場站建筑垃圾進場統計表(示例).19 1 1 總則 1.1 為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發展,促進建筑垃圾科學管理和處置,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制訂本手冊。1.2 本手冊適用于四川省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為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提供技術參考。1.3 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和四川省標準等規定。2 2 術語 2.1 建筑垃圾 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
4、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等的總稱。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道路等的廢棄物,不包括經檢驗、鑒定為危險廢物的垃圾。2.2 工程渣土 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基礎開挖過程中產生的棄土。2.3 工程泥漿 鉆孔樁基施工、地下連續墻施工、泥水盾構施工、水平定向鉆及泥水頂管等施工產生的泥漿。2.4 工程垃圾 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等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料。2.5 拆除垃圾 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等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棄料。其常見組分有金屬、混凝土、瀝青、磚瓦、輕質材料、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等。2.6 裝修垃圾 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2.7 再生集料 由建筑垃圾中的廢混凝土、廢砂漿、
5、廢石、廢磚瓦等通過資源化利用加工而成,用于生產混凝土、砂漿、磚瓦或道路墊層等3 的再生產品。分為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細骨料。2.8 資源化利用場站 對建筑垃圾實施資源化處理,生產各類再生產品的場所。2.9 再生集料取代率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建材產品中,再生集料用量占集料總用量的百分比(重量比)。2.10 再生產品 部分或全部利用再生材料生產的產品。2.11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建材產品使用率 建設項目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再生產品占建材產品總量的百分比(重量比)。2.12 綠色施工 在保證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人為本、因地制宜,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減少對環
6、境負面影響的施工活動。2.13 綠色建材 在全生命周期內可減少對自然資源消耗、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具有節能、減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環特征的建材產品。4 3 基本要求 3.1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過程中,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應采取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措施。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應遵循“源頭減量、分類管理、就地處置、排放控制”的原則。3.2 建設單位應明確建筑垃圾減量化的目標和措施,并納入招標文件和合同文本,將建筑垃圾管理處置費納入工程概算,統籌工程規劃、設計、施工、交付等階段,加強全過程管理,及時支付所需費用,鼓勵建立相應獎懲機制,監督和激勵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落實建筑垃
7、圾減量化的目標措施。3.3 建設單位應在施工前做好設計決策,盡量避免項目施工中變更建設內容和設計方案,造成建筑垃圾的增加。3.4 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建筑垃圾減量化要求,加強設計施工協同配合,保證設計深度滿足施工需要,減少施工過程設計變更,積極推進建筑、結構、機電、裝修、景觀等專業一體化、標準化設計,并明確再生產品的使用部位和技術指標。3.5 施工單位應編制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確定減量化目標,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工程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技術、管理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管理體系,落實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減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3.6 監理單位應審核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并
8、監督施工單位5 落實。3.7 鼓勵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定期組織本單位管理、技術等相關人員進行建筑垃圾減量化教育,提高從業人員建筑垃圾管理意識。鼓勵施工單位建立建筑垃圾處置公示牌制度,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建筑垃圾處置各責任單位,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3.8 鼓勵材料、產品供應單位采取相應措施,減少原材料的過度包裝。3.9 建筑垃圾應分類收集。對于無法實現自利用的建筑垃圾應委托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資源化企業進行處置。3.10 資源化利用場站的廠址選擇、功能布局、處置能力等應符合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134 和四川省相關標準規定。3.11 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應采用技術可靠、經
9、濟合理的技術和工藝,鼓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3.12 積極培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示范企業,鼓勵生產綠色建材產品,取得綠色建材標識(認證)。鼓勵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延伸上下游產業鏈,參與建筑垃圾的分類、收集和運輸,發揮企業技術創新和推廣的帶動作用,推動建筑垃圾再生產品規?;彤a業化應用。6 4 設計階段 4.1 建筑設計應考慮優先選用強度較高的結構材料,達到減少材料用量的目的。4.2 建筑設計應優化建筑物的集約空間,在達到同樣的可利用空間的條件下,使建筑材料耗量最小。4.3 設計人員應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從建筑全壽命周期和耐久性材料的合理選用綜合考慮,以避免因建筑使用壽命未
10、達到設計年限而被拆除。4.4 鼓勵采用 BIM 等信息化技術,提升設計質量,以減少源頭建筑垃圾的產生。4.5 設計單位應根據地形地貌合理確定場地標高,開展土方平衡論證,減少渣土外運。4.6 有條件的地區應盡可能采用預制裝配式結構,優先推行結構、節能、防水和裝飾一體化的裝配式結構體系,以減少現場作業產生的建筑垃圾。4.7 在設計階段應提出建設項目的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循環利用比例的指標要求。4.8 鼓勵采用能夠實現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的創新設計、施工技術與裝備應用。如建筑工程全裝修交付,項目基礎回填優先考慮設計采用本項目開挖基礎產生的渣土回填,建筑非承重墻材優先考慮設計選用建筑垃圾再生
11、建材產品等。7 5 施工階段 5.1 施工單位應制定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應包括對建筑垃圾類別、數量預估、分類處置途徑、排放控制和就近利用等內容,確定減量化目標,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工程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管理和保障措施。5.2 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的源頭減量應通過施工圖紙深化、施工方案優化、先進建造技術、永臨結合、周轉材料重復利用、施工過程管理等措施,達到施工過程減量化利用的目標。5.3 施工單位應與設計人員充分溝通,避免或減少施工過程中拆改、變更產生建筑垃圾。5.4 施工單位應根據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規范GB/T 50905、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GB/T 50640 和建筑
12、垃圾處理技術規范CJJ/T 134 等國家和行業現行標準的要求,制定綠色施工組織方案,合理配置資源要素,優化工藝流程,并按照方案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建筑垃圾減量可控。5.5 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建設的進度,對使用材料的采購、進場時間和批量、維護以及合理使用進行統籌安排,降低材料損耗率。5.6 具備建筑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置能力的項目,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根據場地條件,合理設置建筑垃圾加工區及產品儲存區。8 5.7 施工過程應嚴格實施建筑垃圾的分類收集、分類堆存,便于提高處理和利用效率。5.8 施工過程中應開展精準施工和標準化施工,盡量減少因施工不當導致的后續剔鑿、切割和返工作業產生建筑垃圾。
13、5.9 施工現場辦公用房、宿舍、工地圍擋、大門、工具棚、安全防護欄桿等臨時設施,宜采用重復利用率高的標準化設施。5.10 應結合物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全過程管理機制。鼓勵采用智慧工地管理平臺,實現建筑垃圾減量化管理與施工現場各項管理的有機結合。5.11 鼓勵采用“久代臨”方式施工,即先期采用永久性設施代替臨時設施使用。如先做永久性圍墻的基層代替臨時圍墻使用,先做永久性道路基層代替臨時道路使用,先做工程永久性消防水池代替現場雨水收集池使用等。5.12 工程槽土應分層分類開挖,便于資源化利用。表層土可作為環境綠化植土和復墾土,中、下層土可作為回填土,砂石層可作為即產即用
14、的原材料。5.13 鼓勵工程建設項目現場開展建筑垃圾零排放試點,對于大型或建設時間長的項目開展現場資源化處理臨時站點或移動站點建設。9 6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站建設 6.1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站的設立和布局應根據區域內建筑垃圾存量及增量預測情況、運輸半徑、應用條件等統籌確定。場站建設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循環經濟規劃要求,合理確定場站與城市、建筑垃圾產生區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地的距離。6.2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站的選址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有健全的環境衛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有條件的地區應優先考慮利用現有垃圾消納場。6.3 鼓勵建筑垃圾資源化
15、利用場站進行房屋拆遷、運輸、處置建筑垃圾和產品應用等產業鏈相關環節的整合,以資源化利用為主線,提高產業集中度,加速工業化發展。6.4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站的建設規模應與地區建筑垃圾的產生量相適應。大型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年處置能力不低于 100萬噸,中型不低于 50 萬噸,小型不低于 25 萬噸。6.5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站建設應采用節能、環保、高效的技術裝備。宜配備環境質量系統監測、視頻監控、設備生產運行在線監控系統。6.6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站應根據生產需要設置粉塵回收和儲存設備。廠區環境空氣質量應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 要求,且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10 6.
16、7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站應根據生產工藝的需求建設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實現生產廢水循環利用和零排放。應對噪聲污染采取防治措施,達到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2348的要求,且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6.8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應當配置獨立的質量檢驗部門和專職檢驗人員,健全質量檢驗管理制度,配備經過檢定合格、符合使用期限的相應檢驗檢測設備。6.9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生產的產品應明確標示為相應類型的再生材料或有再生材料的標識信息。11 7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要求 7.1 建筑垃圾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宜以現場處置與資源化利用為主,非資源化利用為輔。7.2 根據產生建筑垃圾的性
17、質,除就地利用、有價回收外,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方向主要有混凝土制品、無機混合料、再生骨料產品等。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具體方案可參考附錄 C。7.3 當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用于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礦物摻合料等時,其取代率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和規定。7.4 建筑垃圾應按成分進行資源化利用。土類建筑垃圾可作為制磚和道路工程回填等用原料;廢舊混凝土、碎磚瓦等可作為再生建材用原料;廢瀝青可作為再生瀝青原料。7.5 建筑垃圾處置及利用宜按以下規定確定:(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回填作為生活垃圾填埋場覆蓋用土資源化利用填埋處置;(2)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回填填埋處置;(3)裝修垃圾:分類資源化
18、利用填埋處置。7.6 施工現場難以就地利用的建筑垃圾,應制定合理的消防、防腐及環保措施。對不能就地利用的廢舊鋼材、舊模板、廢舊塑料等交專門回收公司進行加工和資源化處理,不能進行再生利用的部分裝修垃圾等應運至焚燒站進行“熱回收”,剩余不能“熱回12 收”的運至填埋場處理。7.7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站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不應接納未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條件以及不按照規定分類運送的建筑垃圾;(2)建筑垃圾的來源、種類、數量等情況,企業應及時做好統計臺賬工作;(3)不應接受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有毒有害污染土壤等非建筑垃圾;(4)不得對可資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直接填埋;(5)暫時不具備回填條件,且具有回填
19、利用或資源化再生價值的建筑垃圾可進入資源化利用場站。7.8 建筑垃圾再生原材料和再生產品的放射性要求應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的規定。7.9 進入建筑垃圾資源化場站的資源化率不宜低于 95%。7.10 再生原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不同類別、不同粒徑的再生原材料應分開運輸和堆放;(2)同一站區再生原材料和天然原材料應分開堆放;(3)再生原材料的生產原料及使用情況等信息應有詳細記錄。7.11 當資源化再生產品用于工程建設項目時,除應滿足相關標準外,還應遵循下列原則:(1)在滿足性能條件下,優先采用再生產品;13(2)建設項目范圍內的地面道路和停車場,優先采用再生
20、產品;(3)建設項目的基礎墊層、圍墻、管井、管溝、擋土墻及市政道路的路基墊層等部位,優先采用再生產品;(4)鼓勵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用途等信息明確使用再生產品的部位和比例,做到應用盡用。7.12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相關單位應嚴格根據相關標準,對其相應產品進行質量檢驗。7.13 混凝土(磚瓦)類再生處理、瀝青類再生處理、再生產品應用等處理工藝應符合工程施工廢棄物再生利用技術規范GB/T 50743、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 134 的規定。再生產品應符合再生骨料應用技術規程JGJ/T 24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混凝土和砂漿用再生細骨料GB/T 251
21、76、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無機混合料 JC/T 2281、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范JTG F41 等相關標準的規定。14 附錄 A 引用標準名錄 1、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134 2、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規范GB/T 50905 3、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GB/T 50640 4、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 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6、工程施工廢棄物再生利用技術規范GB/T 50743 7、再生骨料應用技術規程JGJ/T 240 8、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 9、混凝土和砂漿用再生細骨料GB/T 25176 10、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無機混合料JC
22、/T 2281 11、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范JTG F41 15 附錄 B 常用建筑材料參考密度表 名稱 密度(kg/m3)名稱 密度(kg/m3)瀝青 11501250 加氣混凝土 450750 瀝青混凝土 23002650 竹材 7001500 水泥混凝土 19502500 木材 500700 燒結普通磚 16001800 膠合板 600 空心磚 11801400 軟木板 150300 多孔磚 12001440 纖維板 6001000 鋼材 7850 石膏板 1050 鋁材 2700 粘土 8001100 水泥砂漿 17001900 塑料管材 9001500 保溫砂漿 300600 陶瓷
23、 20003000 玻璃 2500 天然石材 24002800 中粗砂 1550 碎石 15001800 細砂 1400 碎石土 1500 模塑聚苯板(EPS)1822 擠塑聚苯板(XPS)2235 16 附錄 C 資源化利用參考方案 序號 建筑廢棄物 主要成分 循環利用方案 1 開挖泥土、土方開挖 堆山造景、回填、綠化、復墾等 2 廢棄瀝青 再生瀝青砼等 3 廢混凝土 再生混凝土骨料、路基墊層、碎石樁、行道磚、砌塊、鋪裝板、護坡、排水溝、路緣石、混凝土摻合料、水泥制品用再生材料等 4 磚塊、石塊、碎石等 砌塊、墻體材料、路基墊層、再生混凝土、混凝土摻合料、水泥制品用再生材料等 5 磚塊 砌塊
24、、墻體材料、路基墊層、混凝土摻合料、水泥制品用再生材料等 6 砂漿 砌塊、填料、再生干混砂漿、混凝土摻合料、水泥制品用再生材料等 7 玻璃 高溫熔化生產玻璃、混凝土摻合料、水泥制品用再生材料等 8 金屬 廠外回收加工再次利用等 9 塑料管 粉碎作為下游原料等 10 竹、木料 廠外回收加工生產木工板、木質纖維等 11 其它 以無害化填埋為主 17 附錄 D 施工現場建筑垃圾處置公示牌(示例)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現場負責人 聯系電話 施工單位 項目負責人 聯系電話 排放管理員 聯系電話 監理單位 項目負責人 聯系電話 運輸單位 運輸管理員 聯系電話 運輸車輛牌照 消納場地址 監督機構 投訴熱線 1
25、8 附錄 E 施工階段建筑垃圾出場統計表(示例)填表日期 編號 建設單位 總承包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規模 開/竣工日期 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總工期:工程類型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市政設施 裝配式 是(裝配率%)否 裝修交付標準 精裝修(比例%)建筑垃圾類別 重量,t(體積,m3)備注 工程渣土 工程泥漿 工程垃圾 拆除垃圾 金屬類 無機非金屬類 混合類 其它 填表人(簽字):復核人(簽字):注:1.裝配率可參考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 51129。2.精裝修比例指精裝修面積占建筑面積的比例。3.備注中可注明建筑垃圾具體名稱。19 附錄 F 資源化利用場站建筑垃圾進場統計表(示例)填表日期 編號 資源化利用場站名稱 建筑垃圾來源地址 建筑垃圾來源項目名稱 運輸距離 建筑垃圾類別 新建建筑工程 拆除建筑工程 市政設施工程 重量,t(體積,m3)備注(可注明建筑垃圾具體名稱和擬再生利用用途)建筑垃圾 形式 工程渣土 金屬類 無機非金屬類 混合類 其它 填表人(簽字):復核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