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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任研究行為規范指引負責任研究行為規范指引(2023)科技部監督司編2023 年 12 月目錄一、研究選題與實施.1二、數據管理.3三、文獻引用.6四、成果署名.7五、成果發表.8六、同行評議.12七、倫理審查.14八、學術交流與合作.17九、知識產權保護.18十、培養與指導.19十一、監督管理.21 1 負責任研究行為規范指引負責任研究行為規范指引(2023)負責任的科學研究是推動科技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必然要求。為引導科研人員和科研機構、高等學校、醫療衛生機構、企業等(以下統稱“科研單位”)開展負責任的科學研究,科技部監督司組織編寫了負責任研究行為規范指引,
2、提出了科學研究實踐中應普遍遵循的科學道德準則和學術研究規范。一、研究選題與實施研究選題應堅持“四個面向”,突出問題導向,符合科技倫理要求與科技安全規定,避免簡單重復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脫離實際或盲目追求熱點,不得開展法律法規禁止的研究。研究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結題驗收應遵守相關規定,研究過程中應投入必要資源。(一)科研人員1.研究選題應考慮研究的科學性、創新性、應用性、可行性,經過充分的文獻回顧、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結合完成研究所必需的資源條件,尋求研究領域中的難點、疑點、空白點。不以驗證為目的的,應避免簡單重復他人已經開展過的研究。2 2.研究項目的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客觀。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
3、研究內容重復申報,未經同意不得將他人列為研究團隊成員。不得抄襲、買賣、代寫申報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報材料。3.應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編制研究經費預算,合理、審慎使用研究經費,不得將已完成研究的費用或與申報項目無關的費用列入預算。4.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向評審組織者及其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等尋求關照,謀取不正當利益。5.應確保投入研究所需的時間和精力,同期主持和主要參與的項目數量應符合相關資助方的限項規定。研究實施應嚴謹科學,方法和技術手段得當,嚴格履行任務書或合同義務,不得隨意降低目標任務和約定要求,不得違規將研究任務轉包、分包給他人,不得以不相關研究成果充抵
4、交差。6.在研究選題、項目申報、研究實施、結題驗收以及作為專家參與項目評審等活動中,應及時識別并主動聲明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以免影響研究或評審的客觀公正性,有損他人或社會公眾利益。7.應嚴格遵守相關安全保密、經費使用、資源和數據共享、知識產權歸屬等規定。依規合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參與研究實施。3(二)科研單位1.對項目申請人的科研誠信狀況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把關,將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作為申報必備條件。2.落實主體責任,提供必要的支撐條件,及時跟蹤研究進展,加強研究活動全流程管理。二、數據管理研究數據的采集、記錄應完整、準確、可追溯,保存和使用應符合專業規范和管理規定,確保數
5、據質量和數據安全。(一)科研人員1.應嚴格執行數據采集操作規范,選擇適當的數據采集方法,客觀、完整、準確地采集研究數據。2.及時準確記錄研究過程和實驗數據,保證研究記錄與數據的完整性、客觀性和可溯源性。不得有選擇地記錄、使用數據以獲得特定結果。3.采用書面記錄的,應選擇頁碼連續、符合保管要求的實驗記錄本;實驗產生的原始數據、圖表、照片等,應有序粘貼在實驗記錄本的相應位置并詳細標注。更正記錄應由原始記錄者進行,不得遮蓋原內容,說明更正理由并簽字。不得涂改數據或毀損記錄本中的任何部分。不得編造、篡改原始數據,或將經過人為處理后的數據作為原始數據保存。采用電子記錄的,應與實驗記錄 4 關聯并確保數據
6、及產生時間等未被人為更改。4.使用他人未正式發表的數據,必須事先征得數據所有者同意,并說明數據來源。5.數據的使用、傳播、復制、保存、刪除等應符合數據安全法 個人信息保護法 科學數據管理辦法等的要求。采集人體試驗數據或涉及隱私、保密的敏感數據,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倫理規范,在獲得相關人員知情同意或有審批權限機構審批同意后才能進行。未經同意不得將數據用于約定用途之外的目的,或將數據轉交、透露給其他機構或人員。6.在數據分析、加工時,應采用適當的分析方法和處理手段,以全面、清晰、準確地反映研究過程和研究結果,并在研究報告中詳細說明。7.在處理學術圖像時應遵照相應學科或學術出版單位的規范,并在發
7、表時指明對學術圖像進行處理的部分。不得變更、模糊、消除或歪曲原始學術圖像所包含的關鍵信息,不得對學術圖像進行不恰當或欺騙性處理,包括添加、移除或移動對象,去除或虛化背景等。拼接的組合圖片應添加明顯的各組圖分界線,或明確說明圖片拼接情況。不得使用非本實驗條件下獲得的其他圖片替代真實實驗圖片,不得不注明來源或出處直接使用他人研究成果中的圖片。8.研究成果發表后,提倡在不違反保密和知識產權規定的前 5 提下,以適當方式提交或開放共享所涉及的原始數據以及方法、試劑、軟件、源代碼等材料,提高數據應用價值。9.及時整理、保存、備份研究數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數據丟失、泄露、損毀或被篡改。10.按照學科領域或
8、所在科研單位規定妥善保存所有實驗記錄、實驗數據(包括未發表數據、陰性數據等)和實驗記錄本,遵照相關技術規范保存實驗樣本。論文等研究成果發表后 1 個月內,應將所涉及的實驗記錄、實驗數據等原始資料提交所在科研單位集中歸檔,或按照科研單位相關管理規定執行。11.項目負責人應對數據采集、保存和利用情況進行監督,對采集到的數據開展必要的檢查或驗證,確保數據可靠,在規定期限內恰當保存所有的記錄和原始數據。12.從研究數據中發現可能存在對公眾健康、生態環境、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或威脅的情況時,應及時、主動向相關部門報告。發布數據應遵守相關規定,保持透明客觀,避免有意突出、強調或隱瞞、忽略特定內容
9、。13.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及學術規范,依規合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處理文字、數據或學術圖像,防范偽造、篡改數據等風險。14.不得在未真實開展研究的情況下,通過向第三方機構或他人付費等方式獲取實驗研究數據。因不具備條件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實驗或數據采集時,應由科研人員提出實驗設計方案,并 6 根據第三方機構提供的原始實驗記錄和數據進行分析研究,在發表時應說明數據來源。使用第三方調查統計數據或相關公共數據庫數據應通過合法渠道獲取,并注明來源或出處。(二)科研單位1.建立研究數據的管理制度和質量控制體系,對數據的采集、匯交、保存、歸屬、使用、共享、保密、安全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嚴格執行。定期開展檢查,確保研
10、究活動的原始記錄及時、準確、完整,保存得當,做到可查詢、可追溯。2.提供研究數據存儲、管理、服務和安全等所需軟硬件設施、資金和人員等方面的保障。根據研究活動特點制作統一制式、連續編號、方便使用的原始記錄介質并妥善保存、歸檔。三、文獻引用科研人員應在項目申請書、結題報告及論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中明確區分自己與他人的研究成果,參考借鑒他人觀點或研究成果時應實事求是、力求準確,并以恰當方式標明來源。1.在研究中參考或借鑒他人學術觀點、研究思路、已發表作品的,應按照本學科通用標準或規范,以引用、注釋、致謝等方式注明。2.盡可能引用原始文獻,由于無法獲取原始文獻等原因確需引用其他作者所引用或歸納的原始文獻內
11、容的,應標注為轉引,并力求準確。7 3.引用他人文獻時確??陀^、準確,避免錯誤引用或斷章取義。不應對不熟悉的研究領域成果進行引用,不應在不了解研究內容或進展的情況下進行引用,不應有意歪曲、抬高或貶低他人學術觀點或研究發現。除批判性用途外,原則上不引用已撤稿文章。4.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特別是涉及事實和觀點等關鍵內容的,應明確標注并說明其生成過程,確保真實準確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對其他作者已標注為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一般不應作為原始文獻引用,確需引用的應加以說明。5.使用他人已發表圖表或圖片的,應事先取得版權所有者許可并在許可的范圍內使用,同時注明來源或出處。6.不應故意忽略、隱匿他人
12、已發表的相關重要文獻或對自己研究不利的文獻。7.不應在參考文獻中列入未參考過或與研究內容無關的文獻,包括不恰當地自我引用、與他人約定相互引用,或根據審稿人、編輯要求引用不相關文獻等。不得直接使用未經核實的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參考文獻。四、成果署名署名者應有實質性學術貢獻,即對研究思路、設計、實施、數據獲取、數據分析和解釋等有重要貢獻,或對重要知識性內容作出關鍵性修改等。對成果無實質學術貢獻的不得署名。8 1.所有署名者均應事先審閱并同意發表有其署名的成果,并對自己完成或參與部分的內容負責。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對成果真實性、可靠性負主要責任。2.所有署名者均應對成果有實質性學術貢獻,
13、不得掛名或冒名。發現自己被掛名或被冒名的,應主動提出質疑并要求更正。3.署名順序通常按照對成果所作貢獻大小排列,一般應由所有成果完成人共同決定,或遵循相關學科的署名慣例。4.對于不具有署名資格但對研究工作有貢獻或幫助的個人和組織,可通過致謝、注釋等方式說明其貢獻。5.對于受資助的研究成果,應按要求如實標注資助機構、項目名稱和批準號。對于受多個機構資助產生的項目成果,原則上按對成果貢獻的大小排序。不得標注與研究工作無關或虛假的項目。不得為了掩飾利益沖突而不披露資助來源、隱瞞真實作者信息或虛構署名。6.不得因成果完成人工作單位變化而隨意變更成果主要完成單位。不得虛構、偽造工作單位以及職務職稱等個人
14、信息。7.生成式人工智能不得列為成果共同完成人。應在研究方法或附錄等相關位置披露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主要方式和細節。五、成果發表發表或發布論文、專著及其他成果應完整陳述研究過程、清晰介紹研究方法、準確描述研究結論,按要求提交或共享相關數 9 據,便于他人重復驗證和判斷研究結果可靠性。(一)科研人員1.研究成果應首先經過同行評議的程序發表,或通過學術報告、學術研討、預印本等形式在科學共同體內進行交流。公布突破性研究成果和重大研究進展應經所在科研單位同意。未經科學驗證或同行評議的研究成果,不得向公眾傳播。2.應核實擬發表成果的出版單位、收錄成果的數據庫等情況,規避缺乏質量保證或虛假的出版單位。3.
15、不得將報告研究成果的同一篇手稿或基于同樣數據資料而只有微小差別的手稿同時寄投兩個及以上的出版單位進行發表。只有在收到拒稿通知,或超過規定審稿期限,或申請撤回投稿并得到出版單位確認后,才可以轉投其他出版單位。由多個作者共同完成的,在決定轉投前須經所有作者同意。4.不得將已發表的論文或其中的數據、圖片等再次發表,不得將多篇已發表論文各取一部分拼湊出“新成果”后發表。對確有必要再次發表的,須事先獲得已發表和待發表出版單位許可,再次發表時應在顯著位置作出說明,并注明原刊載處。5.不得將一項完整的研究成果拆分為若干成果發表,以維護相關成果的完整性、系統性、科學性和邏輯性,不得基于同一研究內容撰寫不同作者
16、署名的成果。6.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有責任保證所有署名者 10 均同意發表并認可最終成果。7.發表成果時應按要求聲明利益沖突并注明研究成果資助來源。(二)科研單位1.加強對科研人員發表研究成果的管理,建立研究成果發表的誠信承諾、原始數據資料匯交與核查、研究過程可追溯、研究成果檢查和報告等制度。對于財政性資金支持的項目,應督促科研人員按規定提交相關科技報告。對短期內發表多篇論文、取得多項專利等成果的,應依規加強核實核查。對科研人員擬發表涉及保密或敏感信息的成果,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查把關。2.對在被列入預警名單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研究成果的,應及時進行警示提醒;對發表在被列入“黑名單”學術期
17、刊上的研究成果,在各類評審評價中不予認可,且不予報銷相關發表費用。3.對本單位科研人員發表的學術論文等研究成果存在違背科研誠信要求情形的,應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要求其采取撤回論文等措施。(三)學術出版單位1.建立和完善同行評議、倫理監督、版權管理、學術規范承諾、撤稿退稿異議處理和利益沖突管理等制度,建立對編輯、編輯委員會成員、審稿人的管理和監督制度。2.通過“征稿啟事”“作者須知”等明確研究成果發表規范,11 可要求在發表成果時說明每位署名者的貢獻。3.應要求作者披露是否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說明具體的軟件名稱、版本和使用時間,并對涉及事實和觀點引證的輔助生成內容作出具體標注。4.已發表研究成
18、果的原始投稿、審稿意見、修改稿、往來通信以及編輯部拒稿或錄用決定等記錄應保存至少 3 年,以備核查。5.應檢測和甄別作者投稿中的科研失信行為,受理有關科研失信行為的投訴舉報。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或嚴重錯誤的稿件,應采取評論、關注、更正、撤稿等處理措施,并及時告知收錄該研究成果的相關數據庫和作者所在單位。6.合理選擇審稿人,督促審稿人認真、公正評審,并對其遵守科研誠信要求的情況進行相應監督與評估。提醒審稿人在審稿過程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應依規謹慎。不得對審稿人的合規評審施加不當影響,或無理由地否定、歪曲審稿人的審稿意見。7.編輯和審稿人不得擅自透露、公開討論、剽竊或占用作者未發表的研究成果,不得故
19、意拖延審稿或發表進度,不得利用出版程序、稿件內容謀取不當利益,不得為了提高期刊影響力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獻。8.遵守利益沖突相關規范要求,應要求編輯不得隱瞞與投稿人的利益關系,或有意選擇有潛在或實際利益關聯、利益沖突的審稿人評審稿件。12 六、同行評議同行評議是研究資源配置、研究成果驗收、研究成果發表、人才評價、科技獎勵、職稱晉升等工作的重要參考。評議活動組織者、評議人應保障同行評議過程的科學性、權威性、客觀性和公正性,營造良好同行評議生態??蒲腥藛T應積極參與同行評議活動。(一)評議人1.客觀、公正、嚴謹地開展評議工作,尊重被評議人的尊嚴和學術自主性,尊重不同的學術觀點,建設性地提出評議
20、意見和建議。評議意見中不得包含侮辱性、故意貶低或有失公允的文字或評論。評議意見不應受非學術因素的影響。2.應基于自身專業知識和能力參加同行評議,不參加對被評議事項或相關研究方向不熟悉或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評議工作。3.提供具體、翔實的評議意見,必要時說明理由或證據。不得請他人代評或代為撰寫評議意見。4.與被評議人之間存在利益沖突的,應主動向評議活動組織者說明情況,按要求主動回避或由評議活動組織者決定是否參加相關評議。5.嚴格遵守評議工作紀律,不得接受“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不得索取、收受利益相關方的禮物或其他饋贈。13 6.按要求對評議內容和過程保密。不擅自復制或擴散被評議材料,不得泄露
21、需保密的評議對象、專家意見、評議結論等信息。不得在同行評議程序之外使用或與他人分享、討論被評議對象的觀點、數據和方法等,未經允許不得采用被評議對象的觀點或數據,評議人不得要求被評議人引用本人文獻。7.在評議活動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應事先征得評議活動組織者同意,操作中應防止泄漏評議內容,如發生信息泄漏應及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8.評議過程中發現或有正當理由懷疑存在違反科研誠信、科技倫理、科技安全與保密等規定的,應及時向評議活動組織者反映。(二)被評議人1.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可靠、準確,并明確所有研究成果的來源或歸屬,不得不加說明地列入其他項目或其他人員的研究成果。2.認為評議人與自己存在利益
22、沖突的,應按程序向評議活動組織者提出,要求該評議人回避,并提供充分和可靠的理由。3.不干擾評議過程,不私下接觸或賄賂、威脅評議人、評議活動組織者。4.對評議結果有異議的,應依照相關程序提出復審申請。不得威脅、攻擊、報復評議人或評議活動組織者。(三)評議活動組織者 14 1.制定科學、公正、透明的評議規則與程序,建立評議人遴選、回避、工作監督和信用評價等制度。2.嚴格履職,及時發現、管控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維護評議獨立性,不以組織者或個人的意志或權威干擾評議人的正當評議。3.遵守保密要求,不得違規泄露評議對象或評議人名單、評議意見、評議結果等信息。4.對在評議中發現的科研失信行為,依照相關規定處
23、理。七、倫理審查科技倫理是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應當遵循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范。開展科技活動應遵循“增進人類福祉、尊重生命權利、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風險、保持公開透明”的原則,依規進行科技倫理風險評估或科技倫理審查。對違背科技倫理要求的行為,應主動報告、堅決抵制、嚴肅查處。(一)科研人員1.應學習科技倫理知識和相關管理規定,提高科技倫理意識,嚴守科技倫理規范,主動參與科技倫理治理。2.開展涉及以人為研究參與者、涉及實驗動物,以及不直接涉及人或動物,但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態環境、公共秩序、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帶來倫理風險挑戰的科技活動的,應按規定進行科技倫理審查。獲得批準后方可開展研究,且不
24、得超出批準的科技 15 活動實施方案規定的范圍。3.應公平、合理地選擇研究參與者,確保其納入和排除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恰當性、公平性。不得以誘導、脅迫、欺騙和其他不正當方式招募研究參與者。對涉及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智力障礙者、精神障礙者等特定群體的研究參與者,應予以特別保護;對涉及受精卵、胚胎、胎兒或可能受輔助生殖技術影響的研究,應主動詳細說明。4.應明確告知研究參與者或其監護人所有相關事項及應享有的權利,獲得知情同意書,確保知情同意過程規范,并嚴格履行與研究參與者或其監護人達成的協議或約定。5.涉及生物樣本的收集、儲存、使用及處置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對個人隱私數據、生物特征信息等處理應符
25、合個人信息保護等有關規定。6.應確保研究由具備相關資質的人員實施,確保研究風險最小化,避免對研究參與者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在試驗開始前有理由確信會導致死亡或傷殘等傷害的,不得進行試驗;在試驗過程中有跡象表明可能會導致死亡或傷殘等傷害的,必須立即中止試驗。7.開展涉及實驗動物的科技活動,使用實驗動物應符合替代、減少、優化原則,保證實驗動物的來源合法合理,飼養、使用、處置等技術操作要求符合動物福利標準。16 8.開展涉及突發重大公共事件等緊急狀態的科技活動,應遵守科技倫理應急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不得以緊急情況為由,回避科技倫理審查或降低科技倫理審查標準。9.開展納入倫理審查復核清單管理的科技活動,通
26、過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的初步審查后,應按規定通過所在科研單位報請所在地方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專家復核。10.需要進行科技倫理審查的國際合作科技活動,應通過合作各方所在國家規定的科技倫理審查后方可開展。(二)科研單位1.履行科技倫理管理主體責任,強化科技活動全過程的科技倫理監管和風險監測,主動研判、及時化解科技倫理風險。開展納入倫理審查復核清單管理的科技活動的,應加強動態跟蹤和倫理風險防控。2.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依規建立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為其履職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提供辦公場所和經費等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獨立開展科技倫理審查工作。3.健全本單位科技倫理審查監管機制和審查質量控
27、制、監督評價機制,指導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制定章程,建立審查、監督、保密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規范、工作規程和利益沖突管理機制,保障科技倫理審查合規、透明、可追溯。4.經常性開展科技倫理教育培訓,提高科研人員的倫理意識 17 和風險防控能力。八、學術交流與合作鼓勵科研人員充分交流學術觀點、研究思路和研究發現,并按相關要求開放共享研究數據和研究成果。合作開展研究,應加強了解、互相尊重、促進互信,認真履行己方責任、兌現承諾義務。通過充分協商,明確合作目的、項目指標、預期產出、各方權責、數據和知識產權的歸屬與使用、成果貢獻度的衡量依據等。1.開展學術交流,應發揚學術民主,尊重首創,堅持公開透明。不得
28、利用自身權威、地位或掌控的資源壓制他人學術觀點。2.開展學術批評或應對他人批評與質疑時,應本著科學精神和專業態度,開展理性質疑和批評,排除個人恩怨、利益沖突等非學術因素的影響,不宜公開發表過激言論,不輕易將科學分歧訴諸輿論或利用網絡輿論裹挾學術討論,不得進行人身攻擊、打擊報復。3.合作研究各方應事先通過協議等形式約定權利義務、責任與分工、經費分配、成果發表與署名、研究數據及成果的歸屬、知識產權安排和爭端解決機制等事項。研究的成本與收益應在合作各方之間合理分配。4.參與多學科或跨學科合作研究的各方應了解相關學科的研究規范和慣例。對不同學科之間存在的差異,應事先磋商并達成協議,確保合規性。18 5
29、.在合作研究中應確保數據來源合規,保證數據質量,必要時應驗證來自合作方的數據。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保密規定的原則下,相關研究數據、研究結果都應按約定對合作者公開。6.在國際合作研究中應嚴格遵守我國和合作方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科研管理與監督相關規定。發現或有正當理由懷疑合作方存在科研失信行為或違反科技倫理規范的,應立即告知合作方,必要時暫?;蚪K止合作。7.在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中需要提供相關數據的,須按相關要求履行報批程序,嚴格遵守科技保密和特定研究成果發表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九、知識產權保護開展科技活動,應尊重他人知識產權,遵守我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相關國際公約,加強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與
30、運用。(一)科研人員1.研究成果發表前,應充分考慮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方案,采用合理恰當的知識產權保護手段。采用專利保護的,專利申請應按照相關規定如實提供材料,不得編造、偽造、變造擬申請內容、實驗數據或夸大技術效果,不得抄襲、簡單替換、拼湊現有技術或現有設計。2.遵守國家和所在科研單位關于研究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及 19 利益分配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及時、主動向所在科研單位披露職務研究成果。3.尊重他人知識產權,不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對重要研究成果知識產權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妥善應對知識產權糾紛,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二)科研單位1.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探索建
31、立專業化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內設機構。2.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明確研究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及利益分配機制,激勵知識產權創造。積極促進研究成果轉化運用,維護科研人員合法權益。3.強化知識產權風險管理,提高科研人員知識產權風險防范意識,常態化開展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侵權風險排查工作。4.經常性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服務能力,營造尊重創造、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十、培養與指導導師、項目負責人應加強對學生和研究團隊成員的指導和監督??蒲袉挝粦⒅嘏囵B科研人員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和求真務實的科學精神,促進其恪守科學道德和科技倫理準則。(一)研究生導師和項目負責人1.踐行學高為師、身正為范要求,發揮言
32、傳身教作用,對學 20 生和研究團隊成員經常性開展科研誠信、科技倫理等教育和指導。2.應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對學生和研究團隊進行指導,并提供必要的研究資源支持。3.了解并監督學生和研究團隊成員的日??蒲谢顒?,跟進指導實驗進展、復核實驗記錄和數據、閱核研究手稿,對重要論文等研究成果的署名、研究數據真實性、實驗可重復性等進行誠信審核和學術把關。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默許學生和研究團隊成員實施科研失信行為或其他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4.堅持學術民主,尊重學生和研究團隊成員的學術見解、有關研究工作的合理要求。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識產權歸屬等方面侵占學生和研究團隊成員的合法權益。(二)學生和研究團隊成員1
33、.投入充足時間與精力完成導師或項目負責人安排的研究任務,尊重所在科研單位、導師、項目負責人的培養與付出。2.遵守科研管理規定和相關要求,及時向導師、項目負責人報告研究進展,按規定收集、保存實驗記錄、數據等,確保研究過程真實、透明和可追溯。3.使用所在科研單位或團隊項目的研究經費、實驗設備、數據資料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公布、發表或轉讓應遵守有關規定。4.畢業離?;螂x開所在科研單位、研究團隊之前,應按規定交還全部原始數據、圖片資料、實驗記錄、樣品等科研資料,未 21 經許可不得私自帶離。對于在原單位所獲得或接觸的數據使用權限,應當遵守原單位相關規定或事先約定。(三)科研單位1.具備條件的科研單位應
34、將科研誠信、科技倫理等納入課程體系,并配置相應師資。2.建立健全科研誠信、科技倫理等的教育培訓制度,在入學入職、職稱晉升、參與項目等重要節點開展科研誠信、科技倫理培訓,加強日常教育引導,為有需要的學生和科研人員提供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等方面的咨詢指導,對存在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人員及時進行提醒談話。3.鼓勵開展面向公眾的科研誠信、科技倫理等科普宣傳,引導公眾理性看待科技發展中的科研誠信與科技倫理問題。十一、監督管理堅持預防與懲治并舉、自律與監督并重,防范和懲處科研失信、違反科技倫理規范等違規失范行為??蒲袉挝粦袑嵚男兄黧w責任,科研資助機構應對所資助項目加強監管,科學共同體應發揮自律自凈作用,科
35、研人員應堅守底線、自覺踐行優良學風。(一)科研單位1.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將科研誠信、科技倫理等納入常態化管理。對違反項目申報實施、經費使用、評審評價等規定,違背科研誠信、科技倫理要求的,要敢于揭短亮丑,22 不遷就、不包庇,嚴肅查處,公開曝光。2.組織開展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本單位科研人員的重要學術論文等研究成果進行全覆蓋核查,核查工作應以 3-5 年為周期持續開展。3.配備相應專兼職人員,常態化開展涉及本單位科研人員的論文撤稿監測、實驗原始數據核查、科研誠信審核等工作。(二)科研資助機構1.將科研誠信、科技倫理等相關要求嵌入項目指南編制、評審立項、過程管理、結題驗收、監督評估等管
36、理全過程,建立完善預防、監督和查處機制,依規開展查處懲戒工作。2.資助項目批復前應對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開展科研誠信狀況審核,對列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且在處理期限內的,實行“一票否決”。3.指定內設機構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資助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評估,并依規采取終止項目、停撥或追回研究經費等相應處理措施。(三)科研人員1.發現或有合理理由懷疑他人有違反科研誠信規范、違背科技倫理要求等行為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向有關機構如實反映。2.應自覺接受學術監督,主動配合科研失信行為調查、項目管理檢查等工作。23 3.作為專家參與科研失信行為調查等監督管理活動時,應主動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
37、沖突并按規定回避。(四)科技類社會團體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科技類社會團體要主動發揮作用,在各自領域積極開展科研活動行為規范制定、誠信教育引導、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認定等工作,促進科研人員開展負責任研究,實現自我規范、自我管理、自我凈化。1.應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本領域科研活動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經常性開展職業道德和學風教育,發揮自律自凈作用。2.積極參與科研活動行為規范、科研失信行為認定標準等相關制度規范制定工作,將遵守科研誠信、科技倫理規范等作為發展會員、獎項評選、人才舉薦、院士推選、委托項目評價、青年支持工程等科技評價活動的重要條件。對違反科研誠信規范、違背科技倫理要求等的會員給予相應懲戒。3.主動接受主管部門或相關單位的委托,組織開展有關科研失信行為的學術調查活動。4.在所主辦會議和期刊中設置學術批評議題、專版等,倡導嚴肅認真的學術討論和評論,鼓勵青年科研人員大膽提出自己的學術觀點,積極與學術權威交流對話,營造自由、開放、平等的學術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