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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ornerstone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年報 2024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91給環境帶來積極的影響To Give PositiveEnvironmentalImpactANNUAL REPORT 2024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Stock Code:8391Cornerstone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I Annual Report 年報 2024Cornerst
2、one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GEM之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之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有意投資之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之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由於GEM上市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在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3、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報告之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之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目錄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公司資料3二零二四年摘要5主席報告書6管理層討論及分析12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34企業管治報告
4、42董事會報告書60獨立核數師報告78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85綜合財務狀況表87綜合權益變動表89綜合現金流量表91綜合財務報表附註93財務概要196公司資料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執行董事梁子豪先生(聯席主席)吳健威先生(聯席主席)(附註1)李民強先生(副主席)葉兆康先生(行政總裁)何家豪先生(財務總監)(附註2)Pan Wenyuan先生吳燕燕女士Sam Weng Wa Michael先生(附註3)非執行董事許培德先生(附註2)吳健威先生(聯席主席)(附註1)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嘉麗女士(附註2)李恆健先生(附註4)蘇詩韻女士(附註2)譚家熙先生楊碧華女士(附註2、5)阮
5、駿暉先生(附註3)朱曉蕙女士(附註3)高樹基先生(附註3)合規主任梁子豪先生授權代表梁子豪先生朱沛祺先生審核委員會李恆健先生(主席)(附註4)葉嘉麗女士(附註2)蘇詩韻女士(附註2)譚家熙先生阮駿暉先生(附註3)朱曉蕙女士(附註3)楊碧華女士(附註2、5)附註1: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由非執行董事調任為執行董事附註2: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獲委任附註3: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辭任附註4: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獲委任附註5: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辭任薪酬委員會葉嘉麗女士(主席)(附註2)梁子豪先生吳健威先生(附註2)李恆健先生(附註4)蘇詩韻女士(附註2)譚家熙先生朱曉蕙女士(
6、附註3)高樹基先生(附註3)楊碧華女士(附註2、5)提名委員會譚家熙先生(主席)梁子豪先生吳健威先生(附註2)葉嘉麗女士(附註2)李恆健先生(附註4)蘇詩韻女士(附註2)阮駿暉先生(附註3)朱曉蕙女士(附註3)楊碧華女士(附註2、5)公司秘書朱沛祺先生(CPA)香港主要營業地點香港九龍科學館道9號新東海商業中心11樓1107-11號辦公室註冊辦事處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 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公司資料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Conyers Trust Com
7、pany(Cayman)Limited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 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核數師德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香港上環德輔道中322號西區電訊大廈22樓2201室股份代號8391網址.hk二零二四年摘要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 總收入由78,100,000港元增加96.0%至153,100,000港元。毛利由14,200,000港元增加92.3%至27,300,000港元。經調整LBITD
8、A由45,000,000港元進一步收窄8.5%至41,200,000港元。認購總人數增加52.8%。用戶總數增加165.3%。來自Cornerstone HOME及GO的電動車充電收入增加326.3%。78.1153.1050100150200 56285902004006008001,000-45.0-41.2-46-45-44-43-42-41-40-395.623.905101520253019,03450,498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14.227.3051015202530百萬港元總收入Cornerstone HOME 認購人數百萬港
9、元經調整LBITDA百萬港元來自Cornerstone HOME 及GO的電動車充電收入 Cornerstone GO 認購人數 百萬港元毛利二三財年二四財年二三財年二四財年二三財年二四財年二三財年二四財年二三財年二四財年二三財年二四財年主席報告書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本人謹代表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提呈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報告。過去一年,對基石而言,乃砥礪前行、開拓新章之年。我們不僅進一步鞏固作為香港電動車充電服務領航者之地位,更於海外拓展中取得戰略性突破,進軍泰國市場。我們以Spark品牌於當地成功建構電動車充電網絡
10、,並於曼谷設立東南亞總部,引以為傲。在泰國,我們組建了一支實力雄厚的團隊,充分借鑑香港營運的經驗與能力,這對推動我們的計劃至關重要。此擴張更獲主要投資者鼎力支持,包括現有股東及基滙資本,彰顯彼等對我們視野與策略充滿信心。於二零二四年,基石迎來豐碩成果。受惠於全球電動車產業之蓬勃發展,以及我們於香港市場份額提升,收益較去年同期倍數增長。我們矢志不渝地推動創新、可持續發展及以客為本的解決方案,於瞬息萬變的市場生態中,成為驅動我們增長的重要引擎。持續增長領航市場於二零二四年,基石繼續拓展香港電動車充電市場版圖。旗下Cornerstone GO充電網絡覆蓋範圍顯著擴大,現已遍及全港103個據點,進一步
11、鞏固本港公共充電服務可信賴供應商之地位。值得關注的是,基石成功投得香港政府首批電動車充電站營運權,全面接管27個政府公共充電站日常運作,再次彰顯對我們實力的高度認可。此外,我們已如期完成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轄下33個指定物業的充電站安裝工程。配合我們於全港各區自資興建的電動車充電站,目前基石已構建全港覆蓋最廣、點位最密集的電動車充電網絡。於二零二四年,Cornerstone GO網絡總充電量達620萬千瓦,較二零二三年的120萬千瓦激增415.9%。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主席報告書Cornerstone HOME亦實現了顯著擴展,自二零二三年的36個住宅站點,躍升至二零二
12、四年的44個,按年增長達22.2%。我們的Cornerstone HOME用戶數量亦由二零二三年的562個攀升至二零二四年的859個,增幅高達52.8%。至此,基石已穩居香港家居充電服務供應商之冠,傲視同儕。財務方面,基石再次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績單。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們自EHSS及電動車充電系統服務銷售分別錄得收入60,300,000港元及64,800,000港元,按年增長顯著,充分反映了市場對我們服務及解決方案的需求日益增長。我們深化與中石化、新鴻基、港鐵、威信停車場、九巴、比亞迪及騰勢等主要客戶的合作關係,同時亦拓展與市場上新興重要企業的合作,進一步鞏固了我們作為電動車充
13、電解決方案可信賴供應商的地位。戰略合作與國際擴展並舉二零二四財年無疑是基石的里程碑式之年,而戰略性收購泰國Spark EV Company Limited(Spark)為我們的點睛之作。這項關鍵舉措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圓滿達成,不僅大幅加速了我們在電動車領域的擴展步伐,更進一步彰顯了我們對推動東南亞可持續出行的堅定承諾。Spark加強了與Bangchak Corpor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BCP)的合作關係,並正積極於BCP遍佈全國的1,000座加油站網絡中部署電動車充電站。首階段部署預計將於二零二五年中如期完成,為我們在東南亞市場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此次
14、合作充分體現了基石國際化擴展的能力,進一步彰顯我們在提供全方位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方面的專業實力。立足泰國,我們更以戰略眼光穩步拓展東南亞版圖,於柬埔寨、印尼及馬來西亞啟動潛力無限的新興業務佈局。這些市場蘊含龐大增長動能,我們有信心憑藉成熟的技術專長,在區域內建立穩固的市場地位。矢志打造可持續未來作為一家致力於環境可持續發展的企業,我們深知自身在推動低碳未來轉型中的關鍵作用。我們的承諾不僅僅是提供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更涵蓋了構建一個惠及社區與地球的可持續生態的全面願景。我們持續投入研發智能充電技術與節能基礎設施,確保我們的產品及服務不僅技術領先,更能為所有用戶提供便捷且可負擔的選擇。我們與行業領
15、袖及創新者建立戰略合作,這對於提升整體電動車生態至關重要。這些合作讓我們得以匯聚尖端科技的精華,並分享業界最佳實踐,共同邁向無縫連接、用戶至上的充電體驗願景。隨著我們不斷拓展網絡與服務版圖,我們始終秉持精益求精的精神,持續優化解決方案,以滿足消費者與企業不斷演變的需求。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主席報告書香港的電動車普及率位居全球前列,我們對其市場的持續增長充滿信心。我們相信,隨著私營與商業領域對電動出行的廣泛接納,市場對我們服務的需求將進一步提升。政府的積極政策,包括稅務豁免、電動車購車補貼以及對充電基礎設施的強力支持,將成為加速電動車普及的關鍵因素。這些措施不僅激勵消費者,
16、更為像我們這樣的企業提供了穩健的發展基礎。此外,電動商用車需求的蓬勃興起,為我們開闢了一條充滿希望的增長之路。企業日益尋求可持續解決方案,以實現其環境目標並應對不斷演變的法規要求?;研顒荽l,將透過提供量身定制的車隊電動化解決方案,引領這一轉型浪潮,最終為更清新的空氣與更可持續的城市環境貢獻力量。業務展望前方的征途充滿機遇,基石已整裝待發,準備把握香港及海外電動車行業的蓬勃增長。我們將持續投資於具戰略吸引力的地點,提供公共及私人電動車充電設施。我們深知,香港的電動車普及仍處於高速增長階段,充電設施的需求持續攀升,為區域內帶來無數商機與龐大的資本投入需求?;瘜﹄妱榆囆袠I及自身的充電技術能力
17、充滿信心。我們相信,我們的成功已吸引了資本市場的強烈關注,並獲得一群忠實投資者的鼎力支持,以及全球知名投資者的日益青睞。這份強力的支持,猶如市場對我們潛力的認可與嘉許,為我們未來的成長奠定了堅實的基石。此外,我們對基石股票的強勁潛力充滿信心。憑藉我們穩健的舉措與積極的市場前景,我們預計在不久的將來成功從香港創業板轉至主板上市。這一轉變將提升我們的市場能見度,吸引更多機構投資者關注,並為我們提供更廣泛的融資渠道,從而加速我們的增長策略。為進一步鞏固市場地位,我們將加強與電動車車隊運營商的合作,以確保充電資產享有穩定的基本需求。透過深化這些合作夥伴關係,我們旨在優化營運,確保業務的穩定性及可靠性,
18、從而提升客戶體驗及滿意度。我們對技術創新與營運卓越的堅定追求,將在電動出行這一充滿活力的領域中發揮關鍵作用。在深耕香港與泰國兩大主要市場的基礎上,我們將繼續探索其他地區的市場機會,承襲成功經驗。我們的使命是成為亞洲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的領航者,而我們正沿著清晰的戰略路徑穩健前行。我們洞見新市場蘊藏的無限潛力,將以此為支點拓展版圖,構築堅實的充電網絡,並打造全方位的解決方案。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主席報告書我們以立於全球電動出行轉型的浪尖潮頭為願景。我們深知,在推動創新的同時,必須肩負環境責任,為此,我們致力開發支持循環經濟的解決方案。我們構建覆蓋全面的智慧充電網絡,促進跨產業
19、協作,力求賦能消費者與企業作出更具可持續性的選擇。讓我們攜手擘畫更清潔、更綠色的未來圖景,讓電動出行不僅成為一種選擇,更成為一種標準。我們衷心感謝股東、客戶、員工及合作夥伴的持續信任與支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們正在為出行領域塑造一個更清潔、更綠色、更可持續的未來。聯席主席梁子豪謹啟香港,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電動車廢氣零排放1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 大幅減少運輸業之碳足跡電動車廢氣零排放1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1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業務回顧承襲過往數年的強勁勢頭,二零二四年再度成為電動車行業蓬勃發展的輝煌之年,無
20、論是香港還是整個亞洲。這一增長與全球趨勢相呼應,電動車的普及速度在全球範圍內加快,主要得益於以下幾個關鍵因素。首先,全球各地政府正逐步實施支持性政策,包括補貼、稅務優惠以及更嚴格的排放法規,以鼓勵電動車的普及。其次,汽車製造商在研發方面投入大量資源,推動技術進步,從而提升電動車的性能、增加續航里程並縮短充電時間。第三,市場上現已推出更多元化的電動車型號,滿足不同消費者的喜好和需求,從小型城市車到大型SUV及家用MPV應有盡有。這一多樣化的趨勢尤其顯著,得益於中國電動車品牌的崛起,這些品牌推出了大量具競爭力且價格實惠的車型。中國製造商推出的大型七座MPV及更廣泛的商用車型,包括輕型貨車、旅遊巴及
21、各種尺寸的貨車,大大擴闊了電動車在大眾市場的吸引力。這些因素疊加消費者對環保議題的日益關注,共同推動了電動車市場的快速擴張。香港尤其值得一提,憑藉其積極的政府政策和高企的電動車銷量,繼續保持全球領先的電動車普及市場地位,使其成為基石業務發展的理想重心。乘著市場機遇的東風,基石於二零二四年延續了其強勁的增長勢頭。本公司有效運用過往數年獲得的綠色融資協議,策略性地調配資金,全力推動擴展計劃,以應對市場對我們全方位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日益攀升的需求。這一戰略佈局不僅讓我們緊貼市場飛速發展的節奏,更進一步鞏固了我們作為行業領軍者的地位,為電動車市場提供多元化的充電解決方案,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電動車行業
22、正經歷日新月異的變革:電池技術不斷突破,實現更長續航與更快充電;充電基礎設施日益完善,充電點數量增加、充電速度提升,智能充電技術嶄露頭角;與此同時,新興商業模式層出不窮。面對這一充滿活力且瞬息萬變的行業格局,我們始終秉持創新精神,靈活應變,以確保在行業前沿穩步前行。香港政府推出的 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EHSS)在推動住宅樓宇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方面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於二零二四年,基石成功斬獲多個新項目,彰顯本公司對EHSS要求的深刻洞察及我們為住宅物業量身打造充電解決方案的專業能力。除EHSS外,基石更積極拓展與物業發展商及業主立案法團的合作關係,取得多個住宅項目的獨家電動車充電服務權。這
23、一策略不僅開拓了穩健的長期收入來源,更鞏固了我們的市場地位。1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基石旗下的公共充電技術平臺 Cornerstone GO,於二零二四年屢創佳績,進一步鞏固了其作為香港最大公共充電網絡的領先地位。這一市場領導地位的取得,離不開多管齊下的策略佈局。首先,基石積極拓展其充電網絡的覆蓋範圍,現已遍佈全港18區,涵蓋超過103個停車場及1,600個充電點,讓電動車駕駛者無論身處何地,都能輕鬆找到充電站。其次,基石與多家知名汽車品牌建立了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在車輛銷售與充電解決方案之間形成強大協同效應。這些合作使汽車品牌能夠將充電積分與車輛銷售捆綁,不
24、僅提升了客戶忠誠度,也為基石開拓了穩健的收入來源。再者,Cornerstone GO應用程式憑藉其簡潔易基石旗下的私人訂閱服務品牌 Cornerstone HOME,於二零二四年迎來爆發式增長,進一步鞏固了本公司在香港家用電動車充電市場的領先地位。這一增長背後,離不開幾大關鍵因素的推動。首先,家用充電的便利性日益受到私人電動車車主的青睞,免去了尋找公共充電站或在高峰時段爭搶充電位的煩惱。其次,隨著現代電動車續航里程和性能的不斷提升,加上充電技術的快速進步,家用充電已成為許多用戶更為實用且高效的選擇。通過與物業發展商及業主立案法團建立戰略合作,基石大幅擴展了其獨家電動車充電項目的規模。僅在二零二
25、四年,Cornerstone HOME便成功進駐8個住宅停車場,令專屬停車位總數增至15,000個。截至二零二四年,Cornerstone HOME的訂戶數量大幅增長,突破860戶,充分展現了便捷且可靠的家用充電解決方案日益受到市場歡迎的趨勢。1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用、網絡覆蓋廣泛及功能便捷的優勢,成為眾多香港電動車駕駛者的心儀之選。該應用程式的直觀界面提供實時充電位狀態、預約功能、簡便支付方式及用戶友好的導航系統,這些絲滑的用戶體驗和全面的功能,大大提升了該應用程式的普及率,進一步增強了客戶的忠誠度和偏好?;抖愣哪甑谝患境晒φ狭?27個政府授權
26、的電動車充電器,進一步擴展了Cornerstone GO的網絡規模,為用戶提供更廣泛且便捷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透過網絡擴展、品牌合作及用戶友好應用程式的戰略結合,Cornerstone GO不僅緊跟電動車市場的快速增長步伐,更穩坐香港公共充電領域的領導地位。泰國擴展 Spark EV的戰略佈局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基石達成了一項重要的戰略里程碑,正式成為泰國Spark EV Company Limited(Spark EV)的主要股東,這一進軍泰國的舉措,標誌著本公司在東南亞擴展策略中邁出了關鍵一步,並成功把握了泰國作為東南亞增長最快的電動車市場的蓬勃機遇。泰國電動車市場的迅猛發展,得益於多重關
27、鍵因素:作為眾多中國電動車品牌的製造樞紐,泰國吸引了多家企業在此設立生產基地,充分利用當地政府的優惠政策及區域內對電動車日益高漲的需求;與此同時,泰國道路上的電動車數量顯著攀升,尤其是商用電動車領域,包括網約車、物流貨車及巴士,正迎來強勁增長。這為成熟且可靠的電動車充電網絡提供了巨大的市場機遇。Spark EV作為泰國發展最快且最可靠的電動車充電服務供應商,憑藉其先進的充電站設施及對卓越用戶體驗的承諾,在市場中脫穎而出。其專屬移動應用程式提供全天候客戶支援,進一步提升了用戶滿意度。更重要的是,Spark EV並非孤軍作戰,它已與多家行業關鍵企業建立了牢固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包括泰國主要汽車品牌
28、、網約車平臺如Grab,以及知名物流公司。這些合作夥伴關係對於提升其充電網絡的使用率及確保長期成功至關重要。Spark EV的使命與基石在香港的Cornerstone GO一脈相承,旨在成為泰國最大的公共電動車充電網絡之一,提供全面且易於使用的充電解決方案,以滿足泰國電動車市場日益增長的需求。這一戰略性收購不僅為基石打開了進入泰國領先電動車充電網絡的大門,更顯著增強了本公司在這一快速擴展的東南亞電動車市場中的競爭優勢,並為未來在整個區域的進一步擴展奠定了堅實基礎?;谌驑I務運營方面取得了顯著增長,二零二四年的收入攀升至24,400,000港元,彰顯本公司國際化佈局日益取得成功。15基石科技
29、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得益於各業務板塊的卓越表現,基石於二零二四年取得了令人矚目的財務成績。本公司收入實現了爆發式增長,從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78,100,000港元,大幅增長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53,100,000港元,增幅接近一倍。這一強勁的收入增長主要歸功於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的持續熱銷、EHSS項目的重大貢獻,以及Cornerstone Home和GO收入的不斷攀升。此外,通過優化運營效率及實施戰略性成本管理,本公司成功提升了盈利能力。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調整綜合LBITDA較二零二三年同期減少了8.5%,從二零二三年的
30、45,000,000港元減少至41,200,000港元。這一財務表現充分彰顯了基石業務策略的有效性,以及其在快速擴展的電動車充電市場中把握機遇的能力。本集團亦將繼續積極尋求額外資金,包括債務及股本,以鞏固本集團的財務基礎、維持營運及推動未來擴展。展望基石已蓄勢待發,準備在二零二五年及未來繼續穩坐行業領導地位,並充分把握電動車充電行業的巨大增長潛力。全球電動車市場預計將持續強勁擴張,增量市場不斷湧現,存量市場也將迎來顯著增長。這一擴張趨勢得益於多重因素的推動:政府通過補貼及支持政策加大對電動車普及的支持力度;技術進步帶來更長續航里程、更快充電速度以及更先進的電池技術;消費者環保意識日益增強,對綠
31、色出行解決方案的需求不斷上升。戰略性收購Spark EV大幅增強了我們把握行業趨勢的優勢,為本公司在快速擴張的東南亞市場提供了穩固立足點,並加速區域擴展進程。這一擴展直接助力基石兌現其對脫碳及可持續交通的承諾。於住宅充電分部方面,Cornerstone HOME將持續擔當關鍵增長引擎。我們將加大力度拓展住宅充電網絡佈局,並持續聚焦提供無縫銜接且用戶友好的家用充電解決方案,緊貼電動車主日趨多元的需求,並以便捷性與易用性為核心亮點。Cornerstone GO將繼續作為我們公共充電策略的核心。我們將投入大量資源以擴展網絡、提升平臺功能並優化用戶體驗。我們將持續改進平臺,為電動車駕駛者提供絲滑的充電
32、體驗、便捷的預約與支付選項,以及流暢的導航系統。此外,我們還將推出新功能,包括升級版會員獎勵計劃,以提升用戶參與度與忠誠度,進一步鞏固我們的市場領導地位。地理擴展將繼續是我們的核心戰略重點。我們將立足我們在東南亞的現有佈局,積極把握亞洲高增長市場的機遇。我們在泰國的成功合作模式,結合Spark EV網絡的優勢,為加速區域擴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我們將積極尋求新的合作與投資機會,充分利用全球向電動出行轉型的趨勢,助力打造更綠色的交通未來。憑藉清晰的戰略藍圖、卓越的執行力以及對創新及可持續發展的堅定追求,基石不僅具備穩固市場領導地位的實力,更有能力進一步強化這一優勢。我們致力於推動電動車的廣泛普及,為
33、香港及亞洲打造更潔淨、更可持續的交通生態貢獻力量。我們堅守ESG原則,確保在砥礪前行的同時,始終踐行環境責任,致力於開創更綠色的未來。1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二四財年業績摘要電動車充電業務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增減比例(千港元)(千港元)(%)收益153,12678,13296.0服務成本(125,846)(63,908)96.9 毛利27,28014,22491.8行政及其他營運開支(68,492)(59,241)15.6 經調整LBITDA(41,212)(45,017)-8.5 於本年度,總收益為153,100,000港元,較二零
34、二三年的總收益78,100,000港元增加75,000,000港元或96.0%。於本年度,毛利為27,300,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的毛利14,200,000港元增加13,100,000港元或91.8%。於本年度,經調整LBITDA為41,200,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經調整LBITDA為45,000,000港元減少虧損3,800,000港元或8.5%。財務回顧收益於本年度,本公司持續錄得來自電動車充電業務之收益,其可分類為:銷售電動車充電系統 提供安裝服務收入 電動車充電收入 維修、租金及電動車充電諮詢收入於本年度,本集團收益大幅增加約75,000,000港元,漲幅為96.0%。該增加使
35、其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78,100,000港元幾乎翻倍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153,100,000港元。此令人印象深刻的增長乃由所有服務類別的顯著增長所推動,尤其是本地及海外銷售電動車充電系統增加33,400,000港元以及安裝服務收入增加21,100,000港元。以下部分提供對各收益類別的詳細分析,突出促成該積極表現的因素。1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收益明細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銷售電動車充電系統64,76531,402提供安裝服務收入60,27639,145電動車充電收入23,88
36、15,602維修、租金及電動車充電諮詢收入4,2041,983 總計153,12678,132 銷售電動車充電系統銷售電動車充電系統呈現穩健增長,由二零二三年約31,400,000港元增加106.2%至二零二四年的64,800,000港元。該顯著增長得益於我們在香港的本地銷量以及在泰國、柬埔寨、馬來西亞及印度尼西亞等地區的國際銷量。本地銷售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27,800,000港元增加49.6%至本年度的約41,600,000港元。該激增主要乃由於香港尋求全面的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的新客戶及現有客戶的訂單量增加。國際銷售對收益增長亦有顯著貢獻,於二零二四年達到23,200,
37、000港元,而二零二三年為3,600,000港元。提供安裝服務收入於二零二四年,安裝服務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39,100,000港元大幅增加54.0%至本年度的約60,300,000港元。該增長主要歸因於EHSS項目中標數量的增加。於二零二四年,基石共獲得11個EHSS項目,共覆蓋2,236個車位,而二零二三年則為9個項目及1,343個車位。電動車充電收入電動車充電收入延續上升軌跡,由二零二三年約5,600,000港 元 大 幅 增 長326.3%至 二 零 二 四 年 的 約23,900,000港元。該大幅增長主要由其公共充電網絡(Cornerstone GO)及 私
38、 人 訂 閱 計 劃(Cornerstone HOME)的用戶數量較去年顯著增加所推動。其公共充電網絡產生的收益於二零二四年達17,700,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的3,300,000港元增加436.4%。1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其私人訂閱業務產生的收益於二零二四年達6,200,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的2,300,000港元增加169.6%。維修、租金及電動車充電諮詢收入維修、租金及電動車充電諮詢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2,000,000港元大幅增加112.0%至本年度的約4,200,000港元。該增長主要歸因於為增加的電動車充電器網
39、絡提供的配套服務增加,以及Cornerstone BUSINESS旗下電動車車隊租賃服務的穩定運營。服務成本服務成本(主要包括與原材料、電力及間接成本有關的開支)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63,900,000港元增加96.9%至本年度的約125,800,000港元。該增長在很大程度上與本年度實現的收益大幅增長成正比。毛利及毛利率本集團的毛利出現顯著改善,於本財政年度達到約27,300,000港元,而於二零二三年則為約14,200,000港元。然而,毛利率輕微下跌至本年度的17.8%,較二零二三年的約18.2%僅下跌0.4個百分點。毛利增加可歸因於期內取得顯著收益增長,而毛利率輕微
40、下降則受各分部收益組合變動所影響。其他收入其他收入主要由利息收入及雜項收入組成,於本年度減少至約2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則為約600,000港元。該減少主要由於本年度利息收入減少以及並無錄得政府補助或補貼所致。與可換股票據有關的其他虧損於二零二四年,本集團錄得與可換股票據有關的其他虧損約73,100,000港元。其主要乃由於對二零二四年十二月發行的可換股票據中嵌入的可換股期權進行了估值。行政及其他營運開支行政及其他營運開支主要包括行政員工之員工成本及福利、租金及差餉、折舊、辦公室開支、董事酬金、辦公室物業之維修及保養費用、資訊科技維護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就二零二
41、四年而言,行政開支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59,200,000港元增加15.6%至本年度的約68,500,000港元。該增長主要由於業務擴張及整體通貨膨脹,導致員工成本略有增加,以及為支持我們不斷增長的電動車充電業務規模而導致的運營管理費用增加。值得注意的是,有關費用包括增加營銷、廣告、推廣費用及資訊科技開支。1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融資成本總融資成本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 的 約2,400,000港 元 增 加481.0%至 本 年 度 的 約14,200,000港元。該大幅增長主要由於本年度提取的新借款產生之利息開支增加。
42、應佔一間聯營公司之虧損於本年度,本集團錄得應佔一間聯營公司之虧損70,000港元,原因是投資於Spark EV產生虧損。本集團已注資約75,600,000港元,並收購Spark EV的 35.6%所有權權益。所得稅抵免本集團於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成立的實體分別獲豁免繳納司法權區的所得稅。於本年度,本集團於其中一間香港註冊成立附屬公司(由本集團管理層選出)之應課稅溢利受兩級制規限,即首2,000,000港元應課稅溢利將按8.25%徵稅,而2,000,000港元以上之應課稅溢利將16.5%徵稅。本集團其他香港註冊成立附屬公司之香港利得稅於本年度按其各自估計應課稅溢利的16.5%的標準稅率計算(二
43、零二三年:16.5%)。於本年度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分別錄得所得稅抵免約174,000港元及約172,000港元。本年度業績因此,本集團於本年度除稅前虧損錄得增加,為約144,4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約106,600,000港元),本年度虧損錄得增加,為約144,2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約106,400,000港元)。該虧損增加主要是由於 與可換股票據有關的其他虧損 增加,主要由於可換股票據估值的非現金性質。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本公司亦根據經調整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負債(LBITDA)用作額外財務計量評估經營表現,以為根據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
44、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呈列的綜合財務報表提供補充資料。透過該等財務計量,本集團的管理層可撇除其認為未能反映業務經營表現之項目的影響,評估其財務表現。2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經調整LBITDA於本年度,本集團產生若干一次性開支,對本年度業務經營表現並無指標性。因此,本集團透過撇除本集團若干非現金或非經常性項目之影響達致經調整LBITDA(經調整LBITDA)包括(i)與可換股票據有關的其他虧損;(ii)折舊及攤銷;(iii)融資成本;(iv)出售附屬公司之收益淨額;(v)以股份為基礎之支付開支;(vi)應佔一間聯營公司之虧損;及(vii)其他收入
45、。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除稅前虧損(144,403)(106,578)其他收益(194)(553)出售附屬公司之收益,淨額(4)(28,601)與可換股票據有關的其他虧損73,093股份為基礎之支付開支77,606折舊及攤銷16,04410,668應佔一間聯營公司之虧損70融資成本14,1822,441 經調整LBITDA(41,212)(45,017)由於上述原因,本集團經調整LBITDA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45,000,000港元減少約8.5%至本年度約41,200,000港元。2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流動資金、財務資
46、源及資本架構其他借款、租賃負債以及可換股票據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其他借款、租賃負債以及可換股票據總額約為194,4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65,8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債務權益比率(按債務淨額除以權益總額計算)約為114.4倍(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0.4倍)。債務淨額按扣除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後的借款及租賃負債總額計算。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資產負債比率(按借款總額除以權益總額計算)大幅增加至約156.4倍(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0.6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動比率(按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計算)
47、減少至約1.5倍(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2.3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錄得流動資產淨值約44,000,000港元,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流動資產淨值約53,700,000港元略有減少。流動資產淨值減少的主要原因乃由於流動負債增加,特別是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及其他借款增加,並被銀行結餘及現金及貿易應收款項增加部分抵銷。於本年度,本集團之營運主要由其業務營運產生之收益、認購股份等集資活動、可用現金及銀行結餘以及借款提供資金。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現金及銀行結餘約為52,3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23,400,000港元)。董事會
48、將在管理其現金及銀行結餘時繼續採用審慎財政政策,並維持穩健且充分之流動資金,以確保本集團為把握任何合適業務機遇作好準備?;蛉回搨刂炼愣哪晔氯蝗?,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資本承擔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已訂約但尚未撥備之重大資本承擔(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資產抵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抵押作為借款擔保的資產,包括:(i)物業、廠房及設備;(ii)合約資產;(iii)貿易應收款項;及(iv)若干銀行結餘。此外,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的股權已抵押作為本集團綠色貸款融資及可換股票據的擔保。該等已質押資產的總賬面
49、值為約235,6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134,000,000港元)。2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外匯風險本集團主要在香港經營。本集團面對之外匯風險甚微,原因為其大部分交易、資產及負債以功能貨幣(即港元)計值。因此,本集團面臨的外匯匯率波動風險並不重大,惟可換股票據以美元計值。我們將繼續監察貨幣匯率變動,並採取必要措施以減輕任何潛在影響。重大投資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CB Asset One Limited完成認購Spark EV 的35.6%股權。因 此,Spark EV被 指 定 為 本 集 團 的 聯 營 公 司。C
50、B Asset One的出資已通過可換股票據之所得款項提供資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之未來計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之任何計劃。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本集團於本年度並無任何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關連人士根據特別授權認購19,516,000股新股份(第三次認購事項)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本公司與非執行董事吳健威先生(吳先生)訂立認購協議(第三次認購協議),據此,吳先生已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發行及配發合共19,516,000股新普通股,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0.82港元。本公司普通股於第三次
51、認購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之收市價為每股0.70港元。認購股份於配發及發行時,將在各方面彼此及與認購股份配發及發行日期已發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認購股份之總面值為195,160港元。本公司有意將第三次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約15,700,000港元應用於進一步發展本集團之電動車充電業務。在此基礎上,每股認購股份之淨價格約為0.80港元。第三次認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須遵守GEM上市規則下之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第三次認購事項已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完成。根據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獲本公司獨立股東批準的特別授權,認購股份已經發行及配發。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2、所得款項淨額已悉數動用。2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有關第三次認購事項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之公佈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之通函。關連人士根據特別授權認購25,008,000股新股份(五月認購事項)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本公司與吳健威先生、梁子豪先生及李民強先生(統稱 認購人)訂立認購協議(五月認購協議),據此,認購人已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合共25,008,000股新股份,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0.64港元。每名認購人將認購8,336,000股新股份。於五月認購協議日期,本公司普通股於聯交所所報
53、之收市價為0.57港元。認購股份在配發及發行時,將在各方面於彼此之間及與認購股份配發及發行日期已發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認購股份之總面值將為250,080港元。五月認購事項之所得款項總額將為16,000,000港元。經扣除相關開支後,五月認購事項之估計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15,800,000港元?;洞嘶鶞?,每股認購股份之淨價格將約為0.63港元。本公司擬將五月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作本集團的營運資金及一般企業用途。董事會認為,五月認購事項為減少本集團債務及融資成本提供良機,並籌集額外資金以加強本集團之財務狀況。五月認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須遵守GEM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
54、。根據五月認購事項,達成或豁免(視情況而定)五月認購事項先決條件的最後截止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最後截止日期)。由於五月認購事項的若干先決條件未能於最後截止日期前達成,且五月認購協議的訂約各方未就進一步延長最後截止日期達成協議,故五月認購協議因此失效。有關五月認購事項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之公佈。建議向管理層發行新股份(管理層股份發行)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董事會決議向葉兆康先生、何家豪先生、吳思駿先生及劉偉恩先生(劉先生)(統稱為 承授人)頒發合共約64,761,950港元之表現花紅或等值之獎勵股份,按每股股份價格0.55港元計算
55、,共計117,749,000股獎勵股份,並根據獎勵股份特別授權以發行及配發新股份之方式進行,須符合歸屬條件。獎勵股份總面值約為1,177,490港元。2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十月七日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之公佈,本公司已分別與葉兆康先生(葉先生)、何家豪先生(何先生)及吳思駿先生(吳先生)(統稱 管理人員)訂立獨立服務合約,根據該等服務合約,每份服務合約均包含表現花紅,該花紅包括現金花紅及或根據其各自服務合約中所述表現目標發行之股份。在服務合約條款及條件之規限下,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已同意有條件地按每股0.55港元的價
56、格配發及發行合共19,384,000股酬金股份。酬金股份總面值約為193,840港元。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司普通股於聯交所所報之收市價為0.52港元。獎勵股份及酬金股份於配發及發行時,將在各方面於彼此之間以及與獎勵股份及酬金股份配發及發行日期已發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本公司已決定向承授人授出獎勵股份,以進一步激勵本公司管理層最大化本公司之長期利益,並強調基於表現的獎勵原則,以為本集團創造更多價值。同時,根據葉先生、何先生及吳先生之服務合約,於達成某些表現目標後,彼等可獲現金及或新股份之表現花紅。鑒於葉先生、何先生及吳先生各自達成其表現目標,本公司決定根據彼等各自之服務合約授出酬金股份。
57、由於獎勵股份及酬金股份將根據特別授權於股東大會上獲授出,獎勵股份及酬金股份之發行及配發須經股東批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章,承授人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擬發行之獎勵股份及酬金股份構成關連交易,須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下之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本公司與承授人及管理人員已互相同意終止管理股份發行。有關管理股份發行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之公佈。建議根據特別授權發行新股份予顧問(顧問股份發行)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建泉融資有限公司(顧問)訂立服務協議(顧問服務協議),據此,顧問將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58、。顧問有權收取每年2,750,000港元的財務諮詢費,自服務協議日期起每年支付。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合共25,000,000股顧問股份予顧問,作為顧問之服務費,每股價格為0.55港元。因此,顧問股份將根據特別授權配發及發行,並需經股東批準。顧問股份之總面值約為260,000港元。2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司普通股於聯交所所報之收市價為0.52港元。顧問股份於配發及發行時,將在所有方面在彼此之間及與顧問股份配發及發行日期已發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顧問為一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59、受規管活動之持牌法團,且是本公司委任的財務顧問。董事相信,顧問之資格及獲任命顧問將會對本公司及股東整體有利。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與顧問訂立終止協議,據此,本公司與顧問互相同意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終止服務協議,因此顧問股份發行亦告終止。有關顧問股份發行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之公佈。建議採納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董事會建議採納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該計劃將允許向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股份獎勵計劃股份,作為激勵,讓彼等有機會成為股東,並使彼等之利益與本公司利益一致,以表彰彼等對本
60、集團已作出或預期作出之貢獻。本公司授出股份獎勵計劃股份的能力為本公司提供另一種激勵手段,可更針對特定合資格承授人量身定制,並符合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之目的。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構成GEM上市規則第23章項下之股份計劃。根據GEM上市規則,涉及發放新股份之股份計劃須獲得上市發行人股東於股東大會批準。因此,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之採納須於股東週年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上獲得股東批準。於本報告日期,尚未召開股東大會以批準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有關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公佈。2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根據一般授權發行可
61、換股債券(可換股債券配售)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建泉融資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訂立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發行而配售代理同意按盡力基準促使不少於六(6)名獨立第三方承配人以現金認購本金總額為34,450,000港元之可換股債券(可換股債券),發行價為可換股債券本金總額之100%。若按初步換股價每股換股股份0.53港元悉數行使換股權,本公司將最多配發及發行65,000,000股新股份。換股股份於配發及發行後將在各方面與已發行股份擁有同等權益。每股換股股份之換股價將為0.53港元,其較股份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即於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
62、收市價每股股份0.66港元折讓約19.70%。換股股份的最高總面值為650,000港元。假設所有可換股債券均由配售代理成功配售,配售可換股債券之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32,700,000港元,將由本公司用於擴充香港電動車充電項目之資本開支及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從而為本公司未來的現金管理提供更多靈活性。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終止協議,據此,本公司與配售代理相互協定終止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起生效。有關可換股債券配售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之公佈。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八月配售事項)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本公司與配售
63、代理訂立配售協議(配售協議),據此,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透過配售代理按盡力基準,以每股配售股份0.53港元之價格配售最多65,000,000股配售股份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其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應為獨立第三方)。於配售協議日期於聯交所所報本公司每股普通股之收市價為0.66港元。配售股份在配發及發行時,將在各方面於彼此及與配售股份配發及發行日期已發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配售股份之總面值將為650,000港元。八月配售事項之所得款項總額將為34,500,000港元。在扣除開支後,八月配售事項的估計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32,700,000港元。在此基礎上,每股配售股份之淨價格將約為0.50港元。本公司擬將八月
64、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於擴大香港電動車充電項目之資本支出及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本公司將使用資本支出擴展香港電動車充電項目,並投資於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及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因此為本公司未來的現金管理提供更多靈活性。2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有關八月配售事項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及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之公佈。八月配售事項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完成。本公司已發行及配發合共47,820,000股配售股份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而彼等及彼等的最終實益擁有人,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均非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65、三十一日止年度,八月配售事項所得款項的動用情況分析載列如下: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動用的所得款項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動用的所得款項淨額悉數使用結餘的預期時間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一般營運資金24,00019,0005,000二零二五年一月 認購泰國公司普通股(普通股認購)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CB Asset One Limited(CB Asset One)與Spark EV Company Limited(Spark)訂立普通股認購協議(普通股認購協議),據此,CB Asset One有條件同意按全面攤薄基準認購Spark合共35.6%的普通股股權,
66、認購總價為180,000,000港元,據此雙方同意根據CB Asset One與Spark股東(不包括CB Asset One)的間將訂立的協議(股東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建立安排,特別是Spark完成後的股東權利及各股東的承諾及責任。於普通股認購協議完成後,Spark及其股東(包括CB Asset One)將訂立股東協議,以規定股東在作為合資企業的Spark中的權利及義務,並規範Spark的運營及管理,屆時CB Asset One將在全面攤薄基礎上持有35.6%的股份。根據普通股認購協議,CB Asset One將以現金出資合共180,000,000港元。CB Asset One目前無意向進一步
67、注資於Spark。2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認購事項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完成。本公司於Spark合共持有35.6%股權。因此,Spark將作為本公司的聯營公司入賬,且其財務業績將不會併入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有關普通股認購事項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之公佈,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月四日之通函。根據特別授權認購可換股票據(可換股票據認購事項)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本公司與Floryn Passie Limited(Floryn Passie)訂立可換股票據認購協議(可換股票據認購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發行而
68、Floryn Passie同意以現金認購本金總額為200,000,000港元的可換股票據(可換股票據),每股換股股份(換股股份)的換股價(換股價)為90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之80%或0.50港元中之較低者。根據每股換股股份的初步換股價0.50港元,於悉數行使可換股票據附帶的換股權後,將配發及發行合共400,000,000股換股股份(取決於換股限制),相當於(i)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41.95%;及(ii)於可換股票據悉數轉換後,經配發及發行400,000,000股換股股份擴大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29.55%??蓳Q股票據認購事項之所得款項總額將為200,000,000港元。經
69、扣除開支後,可換股票據認購事項之估計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199,500,000港元,其中(i)普通股認購的180,000,000港元,將作為Spark的資本支出及營運資金,用於在泰國Bangchak的加油站建設及運營超過600個電動車充電站的營運資金;以及(ii)剩餘的19,500,000港元將用於本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董事會認為可換股債券認購事項為擴展其業務至泰國及加強其在東南亞地區電動車充電業務版圖的良機??蓳Q股票據認購事項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完成。有關可換股票據認購事項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之公佈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月四日之通函。29
7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可換股票據將分為三期發行及分配。本公司已根據可換股票據認購協議之條款,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向Floryn Passie發行本金額為95,600,000港元的第一期票息為6.0%的可換股票據。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期可換股票據所得款項95,600,000港元已獲悉數動用。建議授出股份獎勵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董事會建議根據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授出獎勵(獎勵)。該等授出須待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批準採納二零二四年股份獎勵計劃後,方可作實。合共137,133,000股股份將以下列方式授予以下參與者(獲選參與者):姓名職銜職位獎勵股
71、份數目第一批獎勵股份葉先生行政總裁兼董事45,288,000劉先生本公司附屬公司之董事27,173,000何先生首席財務官22,644,000吳先生營運總監22,644,000 總計:117,749,000(第一批獎勵股份)第二批獎勵股份葉先生行政總裁兼董事9,058,000(自發行日期起計36個月的禁售期所限)何先生首席財務官5,797,000(自發行日期起計12個月的禁售期所限)吳先生營運總監4,529,000(自發行日期起計36個月的禁售期所限)總計:19,384,000(第二批獎勵股份)3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第一批獎勵股份受績效目標所限,而第二批獎
72、勵股份則受各獲選參與者的禁售期所限。上述所有獲選參與者均對本集團作出重大貢獻或表現良好。股東大會上批準授出獎勵後,本公司將盡快公佈授出獎勵當日的股份市場價格。獎勵股份的歸屬期應為12個月。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3.04(1)條,根據股份獎勵計劃向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其各自的任何聯繫人授出任何獎勵,須經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包括身為任何獎勵股份承授人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如有)批準。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向各自承授人授出獎勵股份已獲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批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3.04(2)及23.04(4)條,倘向本公司董事(不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或彼等的任何聯繫人授
73、出任何獎勵(不包括授出購股權)將導致於截至有關授出日期(包括該日)止12個月期間就向該人士授出的所有獎勵股份(不包括根據股份獎勵計劃條款失效的任何獎勵)已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合共佔已發行的相關類別股份的0.1%以上,則有關進一步授出獎勵須於股東大會上獲獨立股東批準,據此有關承授人及其聯繫人及本公司所有核心關連人士須於該股東大會上放棄投贊成票。於本報告日期,尚未召開股東大會以批準授出獎勵。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及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之公佈。3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關連交易(關連交易)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本公司與Spark訂立買
74、賣協議(買賣協議),據此,根據買賣協議之條款及條件,本公司同意出售而Spark同意購買74臺電動車充電設備(電動車充電器)。由於Spark為一間由基滙資本間接擁有約59.3%之非全資擁有公司,而基滙資本於行使可換股票據的轉換權後成為本公司主要股東,因此,買賣協議構成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項下本公司之關連交易。由於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且總代價少於10,000,000港元,因此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74(2)(b)條,買賣協議僅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而獲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股東批準規定。有關關連交易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75、之公佈。有關透過認購新股份清償貸款之關連交易(貸款資本化)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作為債務人)與梁子豪先生及吳燕燕女士(統稱 債權人)訂立股東貸款清償契據(契據),據此,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向債權人(或其代名人)發行及配發合共32,046,008股認購股份(認購股份),認購價(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0.50港元。該等債權人於契據項下應付的認購款項將透過資本化本公司應付該等債權人的股東貸款的全部款項償付。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作為債務人)合共結欠該等債權人160,023,004港元(股東貸款)。認購股份之總面值約為320,460港元。32,046,008股認購股份將根據於股東
76、特別大會上尋求獨立股東批準之特別授權而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於配發及發行後將在各方面與已發行股份擁有同等權益。3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認購價每股認購股份0.50港元等於股份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聯交所所報之收市價每股0.50港元;及等於股份於緊接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前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之平均收市價約每股0.50港元。由於貸款資本化將透過抵銷本公司欠債權人的股東貸款部分未償還本金的方式償付,故本公司將無法利用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所得的所得款項淨額。鑒於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本集團無法在不緊縮現有財務資源的情況下償還應付給債權的款項。貸款資本化使本集團
77、能夠在不使用現有財務資源的情況下清償其現有負債,並可避免現金流出。於本報告日期,尚未召開股東大會以批準貸款資本化。有關貸款資本化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之公佈。建議持續關聯交易(持續關聯交易)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本公司與Spark訂立總協議(總協議),內容有關Spark從本公司購買電動車充電設備、操作軟件及電動車充電設備安裝(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期限自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Spark就總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應向本公司支付之購買總額之建議年度上限(建議年度上限)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期間,截至二零二
78、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別為160,000,000港元、160,000,000港元及140,000,000港元,其乃根據Spark對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需求的估計,並參考於泰國各地建設電動車充電站之階段而釐定。由於Spark為一間由基滙資本擁有約59.3%之間接非全資公司,而基滙資本於行使可換股票據的轉換權後成為本公司主要股東,因此,總協議構成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項下本公司之關連交易。3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由於總協議項下交易之建議年度上限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GEM上市規則第20章)每年超過25%,且該建議年度上限高於10,
79、000,000港元,故該交易須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項下之申報、公佈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因此,本公司將尋求獨立股東批準總協議項下之交易。於本報告日期,尚未召開股東大會以批準持續關聯交易。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之公佈。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3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執行董事梁子豪先生(梁先生),43歲,於二零零七年在加拿大里賈納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學士學位。梁先生自二零零七年起擔任廣州市番禺區邦騰化工有限公司(一間主要從事生產工業不飽和樹脂、油漆及粉末塗料業務之公司)之主席。梁先生亦自二零一八年起擔任廣州番禺區宏豪投資有限公司(一間主要從事
80、提供投資諮詢服務及物業管理業務之公司)之主席。梁先生主要於中國負責制定印刷業務之投資策略及監察集資計劃及投資者關係。吳健威先生(吳先生),43歲,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並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調任為執行董事。彼於淡馬錫理工學院(新加坡)取得信息技術文憑。吳先生於投資及管理公司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彼目前為新加坡公司Chang Yuan Investments Pte Ltd、Chang He Holdings Pte Ltd及Champion Management Pte Ltd之行政總裁。彼之業務包括物業投資、資產管理、業務重組、酒店管理及電動汽車。彼主要負責監督其業務
81、表現及管理,並指導制定業務發展策略。於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在其管理及領導下,彼之業務於相關購買日期收購總值超過約150,000,000新加坡元之物業投資組合,包括在新加坡(i)位於Marine Parade及Paya Lebar之商業辦公室;(ii)位於Joo Chiat及North Canal之酒店;及(iii)位於Katong之零售、食品及飲料單位。吳先生主要負責就本集團策略性發展提供整體領導,以及監督董事會之管理。吳先生為執行董事吳女士之胞弟。李民強先生(李先生),57歲,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並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獲委任為本公司副主席。李先生分別於一九九零
82、年及一九九一年在加拿大Humber Colleg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nd Adavanced Learning取得機械工程技師 繪圖設計文憑及機電工程技師文憑。彼自一九九一年起擔任冠群金屬製品廠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主要從事製造小型金屬部件、電動工具及機械部件)之董事。彼亦自一九九四年起擔任冠群英企業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主要從事物業發展業務)之董事。李先生主要於香港負責制訂電動汽車業務之投資策略及監察集資計劃及投資者關係。彼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起擔任聯交所GEM上市公司亦辰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65)的執行董事兼主席。3
83、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葉兆康先生(葉先生),48歲,當前為本公司行政總裁。葉先生主要負責包括本集團日常運營及管理在內的執行功能。葉先生於二零零零年畢業於牛津大學基布爾學院,取得工程及計算機科學碩士學位。葉先生擁有逾10年管理經驗。加入本集團前,葉先生於二零零零年開始在一間國際管理諮詢公司麥肯錫公司擔任業務分析師,其後晉升為副董事。葉先生於二零一一年共同創辦於中國內地及香港設有校舍之英式寄宿學校墨爾文國際學校(亞太區)(Malvern College International(Asia Pacific),彼擔任管理委員會成員並領導學校整體方向。於二零一五
84、年至二零一八年,彼加入縱橫二千有限公司擔任集團行政總裁,該公司為一間總部位於香港之領先服裝零售商,於中國及亞洲13個國家擁有逾1,000個銷售點。於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葉先生獲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17)委任為K11文化產業業務首席執行官。彼負責管理新世界集團旗下親子相關業務之生態系統,包括專為家庭而設之購物商場及教育平臺。何家豪先生(何先生),44歲,自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起現任本集團首席財務官。何先生主要負責履行本集團的行政職能,包括日常業務及財務管理。何先生於二零零四年畢業於多倫多大學,獲得經濟及商業榮譽學士學位。何先生在資本市場及投資銀行業的職業生涯超過20年,並在不斷晉
85、升的高級職位中穩步發展。其職業生涯起步於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於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七年間獲得投資銀行的基礎經驗。其後,彼之經驗進一步拓展至香港的高盛,於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一年期間在公司財資部工作,專注於現金管理及資金解決方案,並在投資銀行部專門從事房地產交易。彼於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二年間在香港瑞士信貸進一步提升其投資銀行職業生涯。彼職業生涯中的大部分時間都奉獻於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一年間,擔任投資者關係主管近十年,負責監督投資者關係、企業財務及合規事務。最近,彼於Novotech Health Holdings Ltd擔任領導職位,負責所有投資者關係、合併與收
86、購(併購)及資本市場活動,並於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二年任職期間完成多個併購項目。何先生於二零二二年九月獲委任為基石科技的首席發展官,隨後於二零二三年五月獲委任為本集團的首席財務官。3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Pan Wenyuan先生(Pan先生),41歲,於二零二零年在新加坡溫莎管理學院取得酒店與旅遊管理大專文憑。彼自二零二零年起擔任Hao Yuan Wei Holdings Private Ltd.(一間於新加坡註冊成立之公司,主要於新加坡從事投資控股業務)之董事。彼負責發起交易、建構產品、執行及管理投資組合。彼過往曾擔任YS Development Pt
87、e.Ltd.(一間於新加坡註冊成立之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投資)之董事。彼於YS Development Pte.Ltd.主要負責投資顧問、項目發展及物色業務。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YS Development Pte.Ltd.由於業務終止而被撇銷註冊及解散。Pan先生主要於東南亞負責發展電動車充電業務。吳燕燕女士(吳女士),46歲,畢業於布拉德福德大學(University of Bradford),持有商業及管理學理學士學位。彼於管理及營運方面擁有逾15年經驗。彼現為廣東東恆家具集團有限公司、樂從鎮之東方國際家居匯展中心有限公司、廣東省佛山市長河房產有限公司、廣東省佛山市樂從國際會展中心有限
88、公司、廣東省佛山市樂從東方名匠家具有限公司及廣東省佛山正業貿易有限公司之董事。此外,彼為Singapore Chang He Holdings Pte Ltd、Singapore Chang Yuan Investments Pte Ltd、Singapore Hong Ri Investments Pte Ltd及Singapore Scott s Investments Pte Ltd之董事。吳女士為非執行董事吳健威先生的胞姊。非執行董事許培德先生(許先生),33歲,現任基滙資本之成長型股權主管、基礎設施副主管及氣候技術主管?;鶞筚Y本為一間私募股權基金管理公司,專注於亞太地區房地產市場及其
89、他高門檻市場。許先生擁有8年經驗,協助基滙資本建立成長型股權業務,在亞太地區部署超過800,000,000美元的股權承諾。許先生持有耶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院經濟學文學士學位。3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嘉麗女士(葉女士),52歲,於人力資源管理及發展方面累積超過25年經驗,該等經驗乃於不同行業的公司獲得。自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彼於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工作,該公司為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曾以股份代號:1019於聯交所上市,並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四日除牌)的附屬公司,最後職位為人力資源主管,負責監督人力資源部門的所有職能。自二零一一年
90、起,彼亦為宏達匯才策略有限公司(Connexions Consulting Ltd.)的創辦人及董事,該顧問公司為各行業的上市公司及中小型企業提供招聘及人力資源管理服務。葉女士於二零一四年獲得赫爾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並於一九九七年獲得提賽德大學(University of Teesside)人力資源管理文學士學位。彼亦為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會員。李恆健先生(李先生),60歲,為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會員。彼於金融及會計、集資、併購、重組及國際業務發展方面擁有逾30年經驗。彼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起為中糧肉食控股有限公司(現稱中糧家佳康食品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610)的獨
91、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起擔任中國蒙牛乳業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2319)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先生曾於多家香港上市公司擔任企業融資主管、投資者關係及併購總經理,包括於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期間擔任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800)的企業融資主管,及於二零一三年擔任新礦資源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31)的投資者關係及併購總經理。李先生亦曾在多家國際銀行任職並在香港及美國領導多項集資活動。於一九九四年三月至二零零四年六月期間,李先生為法國巴黎資本(亞太)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企業融資)。於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期間,李先生受聘於金榜
92、融資(亞洲)有限公司,並曾於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擔任洛希爾(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總經理(投資銀行)。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期間,李先生擔任香港上市公司首長四方(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30)的副總經理。李先生於一九八五年六月取得洛杉磯加州州立大學的會計學士學位及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取得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的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曾於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擔任清晰醫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406)的獨立非執行董事。3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蘇詩韻女士(蘇女士),49歲。彼於多間香港上市及大型公司工
93、作,累積逾20年法律經驗。自二零一七年起,彼擔任K11 Concepts Limited(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0017)之附屬公司)的法務主管。自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七年,彼擔任尼康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務主管。自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彼為LCW Management Limited的助理法務總監。自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五年,彼為葉氏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0408)的法務總監及公司秘書。蘇女士於二零零零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獲法律學士學位,並於一九九九年自倫敦國王學院取得法律碩士學位。彼為香港執業律師。譚家熙先生(譚先生),44歲,於二零
94、零二年七月自英國肯特大學取得會計及金融(計算機)文學士學位。譚先生於企業融資擁有逾12年經驗。彼現為禹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73)之全資附屬公司)企業融資部主任,及為可進行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之持牌人。自二零一八年十月四日起,譚先生亦獲委任為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達力環保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90)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獲委任為聯交所GEM上市公司裕程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489)之獨立非執行董事。高級管理層
95、吳思駿先生(吳先生),39歲,當前為本集團營運總監,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起生效。吳先生主要負責維持本集團的整體業務活動的效力及本集團業務策略計劃的執行效率。吳先生擁有逾10年管理經驗及曾於K11 Cultural Enterprise Businesses Group擔任新業務部主管,且曾獲長江和記實業(股份代號:0001)、CROCS(納斯達克股票代碼:CROX)、宏安集團(股份代號:1222)及銀迅集團委任管理職務。彼於制定業務策略及管理整體業務營運方面擁有豐富經驗,涉獵多個行業及市場之業務範疇。吳先生畢業於香港大學,取得理學學士學位,並為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及英國特許管理會計師公會會員
96、。3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鍾偉聰先生(鍾先生),54歲,現任我們電動車充電業務的國際業務及專項主管。彼主要負責國際市場開發及持續開發電動車充電技術。鍾先生於電動車充電行業積累逾13年經驗。彼為本地電動車充電行業赫赫有名之專家,為電動車行業提供先進電動車充電產品及全面產品解決方案。鍾先生曾參與及協助(包括但不限於)聯絡政府官員及行業持份者、促進電動車充電行業之整體業務以及透過備受贊譽之行業產品為一間法定機構建立行業領導地位及聲譽。鍾先生饒富經驗並應政府及多間香港藍籌運輸及電訊公司要求就電動車充電系統之大量研發活動提供意見。於一九九八年九月,鍾先生取得英國華
97、威大學之工程商務管理碩士學位。關進昇先生(關先生),39歲,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擔任電動車充電業務之銷售及業務發展主管。關先生擁有逾10年銷售管理經驗,曾任職香港寬頻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10),擔任主要客戶及策略項目的共同所有人及副總監。關先生曾獲委任為香港寬頻有限公司及香港科技探索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37)(前稱為CTI集團)之管理職務。彼於制定銷售策略、與企業客戶及商業夥伴共同創造商業價值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彼畢業於香港城市大學,獲工商管理及市場營銷學士學位。公司秘書朱沛祺先生(朱先生),40歲,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於香港之香港浸會大學獲頒工商管理學學士學位,主修會計。彼亦由二零一
98、一年二月開始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朱先生在會計及審計方面擁有逾10年的相關經驗,並在稅務、內部監控及於其他聯交所上市公司擔任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職位方面擁有經驗。彼目前擔任公司秘書,並為於聯交所主板及GEM上市的公司提供專業企業服務。自二零二四年九月起,彼現為中華銀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15)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為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4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隨時充電隨處充電4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減少空氣污染為清潔空氣及公共衛生作出貢獻企業管治報告4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常規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
99、其附屬公司(統稱 本集團)之企業管治常規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守則)之原則及守則條文制定。遵守守則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守則的守則條文。董事委任、重選及退任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細則)第108條,在每屆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當時三分之一董事(或如其人數並非三或三之倍數,則最接近但不少於三分之一董事人數之董事)應輪值退任,但每名董事須至少每三年輪值退任一次。根據細則第112條,由董事會委任以填補臨時空缺之任何董事任期僅直至其獲委任後本公司第一次股東週年大會,並須在該會議上重新選舉
100、。而由董事會委任以加入現存董事會之任何董事任期僅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並有資格重選。根據細則,吳健威先生、葉兆康先生、何家豪先生、吳燕燕女士、許培德先生、葉嘉麗女士、李恆健先生及蘇詩韻女士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董事,而彼等符合資格並願意膺選連任。擬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之董事,概無與本公司訂立本公司不可於一年內免付賠償(法定賠償除外)而終止之服務合約。4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遵守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規定準則本集團已採納GEM上市規則第5.46條至第5.67條之交易必守標準(交易標準),作為其本身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行為守則。經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
101、,各董事已確認彼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及直至本年報日期,彼已遵守交易標準。根據交易標準第5.66條,董事亦已要求任何本公司僱員或本公司附屬公司之董事或僱員,因其在本公司或附屬公司之職位或僱傭關係而可能掌握有關本公司證券之內幕消息者,不得在交易標準禁止交易期間買賣本公司證券,猶如其為董事一般。董事會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本年報日期之在任董事如下:董事會執行董事梁子豪先生(聯席主席)吳健威先生(聯席主席)(附註1)李民強先生(副主席)葉兆康先生(行政總裁)何家豪先生(首席財務官)(附註2)Pan Wenyuan先生吳燕燕女士Sam Weng Wa Michael先生(附註3)非
102、執行董事許培德先生(附註2)吳健威先生(聯席主席)(附註1)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嘉麗女士(附註2)李恆健先生(附註4)蘇詩韻女士(附註2)譚家熙先生楊碧華女士(附註2、5)阮駿暉先生(附註3)朱曉蕙女士(附註3)高樹基先生(附註3)附註1: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由非執行董事調任為執行董事附註2: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獲委任附註3: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辭任附註4: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獲委任附註5: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辭任4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董事之簡要履歷詳情載於年報第34頁至第39頁之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一節。何家豪先生、許培德先生、葉嘉
103、麗女士、蘇詩韻女士及楊碧華女士各自均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獲得GEM上市規則第5.02D條所指的法律意見,並確認各自均了解作為本公司董事的責任。李恆健先生已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獲得GEM上市規則第5.02D條所指的法律意見,並確認彼了解作為本公司董事的責任。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年報日期,本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規則第5.05(1)及(2)條及第5.05A條之規定。本公司認為,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均遵守GEM上市規則第5.09條所載之獨立評估指引。董事會之職能董事會監督本公司業務及事務之管理。董事會之主要職務是確保本公司之持續運作,並確保其管理方式既符合股東整體最佳利
104、益,又顧及其他持份者之利益。董事會已就本集團之管理及行政工作授予管理層權力及責任。本集團已採納內部指引,訂定須經董事會批準之事宜。除法定責任外,董事會審批本集團之策略計劃、主要營運項目、大型投資及撥資決定。董事會亦審閱本集團之財務表現、識別本集團業務之主要風險,並確保實行合適之機制管理該等風險。管理層獲授權處理本集團日常業務運作及行政職能。董事會亦根據守則獲授權企業管治之職能。董事會已審閱及討論本集團之企業管治政策,並對企業管治政策之有效性滿意。4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董事會是所有被視為對本集團重要的事項的最終決策機構,並直接或通過各董事委員會間接負責履行企業管
105、治守則守則條文第A.2.1條所載的企業管治職責,包括:(a)制定及檢討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b)檢討及監察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c)檢討及監察本公司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的政策及常規;(d)制定、檢討及監察適用於僱員及董事的行為守則及合規手冊(如有);及(e)審查本公司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情況及企業管治報告中的披露。董事會亦已將多項職責轉授予董事委員會。董事委員會之進一步詳情載於本年報下文。4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董事會會議及程序董事會成員將獲提供完備、充足及適時之資料,令彼等能妥善履行其職務。根據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5.
106、3條,定期董事會會議須給予全體董事最少14天通知,令彼等有機會出席會議。定期董事會會議通告、議程及開會文件須於合理時間內及會議前最少3天給予全體董事。董事可於會議上自由發表及分享其意見,而重大決定將僅於董事會會議上審議後方可作出。於建議交易或討論事宜中存在利益衝突或重大利益之董事不得計入會議法定人數內,並須就相關決議案投棄權票。會議後須撰寫完整會議記錄,初稿須先交全體董事給予意見,定稿方於下一次董事會會議通過。每名董事在適當情況下有權尋求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關本公司已舉行之董事會會議、審核委員會會議、薪酬委員會會議、提名委員會會議及股東大會之出
107、席情況詳情概述如下:董事會會議審核委員會會議薪酬委員會會議提名委員會會議股東大會執行董事梁子豪先生11/11不適用2/22/23/3吳健威先生(附註1)3/1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2/3李民強先生9/1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3/3葉兆康先生10/1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3/3何家豪先生(附註2)1/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Pan Wenyuan先生11/1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3/3吳燕燕女士8/1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3/3Sam Weng Wa Michael先生(附註3)10/10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3/3非執行董事許培德先生(附註2)0/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嘉麗女士(附註2
108、)0/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李恆健先生(附註4)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蘇詩韻女士(附註2)1/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譚家熙先生11/114/42/22/23/3高樹基先生(附註3)10/10不適用2/2不適用3/3阮駿暉先生(附註3)8/104/4不適用1/23/3朱曉蕙女士(附註3)10/104/42/22/23/3楊碧華女士(附註2、5)1/1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4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附註1: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由非執行董事調任為執行董事附註2: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獲委任附註3: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辭任附註4:於二零二
109、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獲委任附註5: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辭任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會亦檢討機制的實施及成效,確保董事會獲得獨立意見及建議。經考慮以下渠道,董事會認為本公司已建立有效的機制,確保董事會具備強大的獨立元素:有足夠的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佔董事會人數至少三分之一,且彼等均繼續為本公司投入足夠時間;獨立非執行董事與其他董事會成員享有同等地位;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透過定期會議分享其意見及觀點;主席與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在並無其他董事出席的情況下所舉行的週年大會,為主席提供有效平臺,聽取有關本集團各項事宜的獨立意見;應董事要求與管理層及其他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會主席)在會議外的互
110、動;及 獨立非執行董事將應合理要求獲提供獨立專業意見,以協助彼等履行對本公司的職責。董事委員會董事會已成立三個特設委員會(即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以監察本公司在特定方面之事務。董事委員會獲提供充足資源以履行其職責。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之書面職權範圍可於聯交所及本公司之網站查閱。4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審核委員會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成立審核委員會,並已遵守守則之守則條文制定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其中包括)(i)協助董事會就本集團之財務申報程序、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之有效性提供獨立意見;(ii)監控審核程序;(
111、iii)就委任及罷免外聘核數師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iv)監察任何持續關連交易;(v)確保符合相關法例及法規以及履行董事會委派之企業管治職能;及(vi)履行董事會指派之其他職務與職責。審核委員會目前由四名成員組成,即獨立非執行董事李恆健先生(主席)、葉嘉麗女士、蘇詩韻女士及譚家熙先生。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業績於呈交董事會批準前已由審核委員會審閱。審核委員會認為年度業績符合適用會計準則、GEM上市規則項下之規定及其他適用法律規定,且已充分作出披露。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審核委員會舉行四(4)次會議。審核委員會會議之出席詳情載於上文。於該會議上,審核委員會
112、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審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就年度審核計劃與核數師進行討論;評估核數師的審核工作及其審核費用;及 審閱本集團之融資及會計政策、持續關連交易及本集團之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並就此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4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薪酬委員會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成立薪酬委員會,並已遵守守則之守則條文制定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其中包括)(i)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所有薪酬政策及架構以及確立完善該等薪酬政策之正式及透明程序向董事提供推薦建議;(ii
113、)釐定所有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具體薪酬待遇之條款;及(iii)參照董事會不時議定之企業宗旨及目標以檢討及批準按表現為基準之薪酬。薪酬委員會目前由六名成員組成,即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嘉麗女士(主席)、李恆健先生、蘇詩韻女士及譚家熙先生以及執行董事梁子豪先生及吳健威先生。薪酬委員會之大部分成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之薪酬乃參考(其中包括)彼等之職責、責任及表現而釐定。薪酬委員會就個別董事及高級管理層成員之薪酬待遇向董事會作出推薦意見。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酬委員會舉行兩(2)次會議。薪酬委員會會議之出席詳情載於上文。於該會議上,薪酬委員會已審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薪酬待遇及表現以及董事之薪
114、酬政策,並就此向董事會提出推薦意見。提名委員會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成立提名委員會,並已遵守守則之守則條文制定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組成;物色具備適當資格成為董事會成員的人士;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並就與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有關的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提名委員會在評估候選人是否合適時須考慮多項因素,以就委任任何候選人加入董事會或重新委任董事會任何現有成員作出推薦意見,有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誠信;電動車充電行業的成就和經驗;5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 可投入時間及相關事務關注的承諾;及 董事會各方面之多元化
115、,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18歲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和服務年期等方面。上述因素僅供參考,並非盡列所有因素,亦不具決定性作用。提名委員會或會考慮其他因素,以確保董事會具備均衡之技能、經驗及多元化思維,以切合本公司之業務需要。提名委員會可酌情決定提名其認為適當之任何人士。提名委員會現時由六名成員組成,即獨立非執行董事譚家熙先生(主席)、葉嘉麗女士、李恆健先生及蘇詩韻女士以及執行董事梁子豪先生及吳健威先生。提名委員會之大部分成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員會舉行兩(2)次會議。提名委員會會議之出席詳情載於上文。於該會議上,提名委員會
116、檢討董事會之架構、規模及組成、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制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就此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董事會多元化董事會已採納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該政策),當中載列達致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方法,而提名委員會負責監察該政策的實施。於評估董事會組成時,提名委員會將考慮該政策所載有關董事會多元化的各個方面及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或專業經驗等。提名委員會將討論可能需要作出的任何修訂,並向董事會推薦任何有關修訂以供考慮及批準。董事會將每年檢討該政策的實施及成效,確保其持續有效。本集團亦將確保在招聘中高級員工時保持性別多元化,並投入更多資源於職業發展及培訓女性員工,旨在將其晉
117、升為本公司高級管理層或董事;並將繼續參考該政策整體,應用基於優點的委任原則。5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董事會重視本集團所有層面的多元化(包括性別多元化)。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僱員性別比例約為1男:0.52女。本集團於聘用僱員時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資歷、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年期,而本集團將確保實現勞動力的性別多元化。董事會認為僱員(包括高級管理層)性別比例盡如人意。然而,本集團仍將(i)定期審閱有關性別多元化的內部記錄;(ii)為本公司相關職位物色合適的女性候選人;及(iii)於招聘中高級員工時盡力確保性別
118、多元化,並投入更多資源於職業發展及培訓女性員工,旨在將彼等晉升為本公司高級管理層或董事。董事會目前由12名董事組成,其中三名為女性。董事會目前認為,其整體上符合GEM上市規則項下的多元化規定。然而,董事會將繼續把握機會,在物色到合適人選時逐步增加女性成員的比例,並將每年檢討該政策的實施及成效,確保其持續有效。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員會已檢討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考慮於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上候選的退任董事資歷、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組成以及檢討該政策。於物色及甄選合適的董事候選人時,提名委員會在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前,將考慮候選人的性格、資歷、經驗、獨立性及其他相關必要
119、標準,以配合企業策略及實現董事會多元化(如適用)。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之委任均有固定任期。根據本公司與獨立非執行董事訂立之委任書,譚家熙先生之任期為自委任日期起計三年。葉嘉麗女士、李恆健先生及蘇詩韻女士之任期為自委任日期起計兩年。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可由一方根據委任書提前發出書面通知予另一方予以終止。根據細則,每名董事均須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09條呈交之年度獨立性確認書,並認為於本年報日期,獨立非執行董事屬獨立人士。5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根據許培德先生(非執行董事)與本公司訂立之委任函
120、,許培德先生獲委任為期兩年,自委任日期起生效。非執行董事可由任何一方根據委任書提前發出書面通知予以終止,並須根據細則在輪值退任時重選連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與執行董事具有相同的細緻及技能責任和受信責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的職能包括但不限於:(i)參加董事會會議,對企業策略、企業表現、問責、資源、重要任命及行為標準等問題提出獨立判斷;(ii)在出現潛在利益衝突時發揮領導作用;(iii)應邀出任並積極參與委員會事務;(iv)出席本公司股東大會,並不偏不倚地了解股東之意見;及(v)審查本公司在達成協定的企業目標和宗旨方面的表現,並監察績效報告。董事就任須知及持續專業發展各新委任董事於
121、首次接受委任時均已獲提供正式、全面及特為其而設之就任培訓,以確保其恰當理解本公司營運及業務情況,及完全知悉董事根據法規及普通法、GEM上市規則、法律及其他監管規定須承擔之責任以及本公司業務及管治政策。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已參加由本公司香港法律顧問所舉行之就任培訓,內容有關彼等作為上市公司董事之職務及職責。5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本集團將不時安排及資助所有董事參加以內部培訓及研討會形式舉辦的持續專業發展,以便更新彼等知識和技能,了解本集團的業務,並更新彼等在上市公司董事角色、職能和職責的最新發展和變化,以及相關法規、GEM上市規則和企業管治常規
122、方面的技能和知識。同時鼓勵全體董事參加由法律顧問及或任何適當機構提供之相關培訓課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並要求彼等向本公司提供其培訓記錄。根據本公司存置之培訓記錄,各董事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年報日期接受之培訓(包括董事就任培訓)概述如下:董事姓名培訓類型梁子豪先生A及B吳健威先生A及B李民強先生A及B葉兆康先生A及B何家豪先生(附註1)A及BPan Wenyuan先生A及B吳燕燕女士A及BSAM Weng Wa Michael先生(附註2)A及B許培德先生(附註1)A及B葉嘉麗女士(附註1)A及B李恆健先生(附註3)A及B蘇詩韻女士(附註1)A及B譚家熙先生A及B阮駿暉先
123、生(附註2)A及B朱曉蕙女士(附註2)A及B高樹基先生(附註2)A及B楊碧華女士(附註1、4)A及B附註1: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獲委任附註2: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辭任附註3: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獲委任附註4: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辭任5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A:參加座談會會議論壇培訓課程B:閱讀有關經濟、一般商務、企業管治以及董事職務及職責之報章、期刊及最新資料公司秘書朱先生於二零一九年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其履歷詳情載於本年報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一節。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朱先生已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15條參加不少於
124、15個小時之相關專業培訓。董事及五名最高薪人士之薪酬有關董事及本集團之五名最高薪人士之薪酬詳情載於本年報之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2及13。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及本集團高級管理層之薪酬介乎下列酬金範圍:薪酬範圍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人數零至1,000,000港元91,0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42,000,001港元至3,000,000港元03,0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1薪酬政策本公司之薪酬政策主要包括固定部分(基本薪金形式)與可變部分(包括酌情花紅及其他獎勵報酬),並考慮彼等之經驗、職責級別、個人表現、本集團表現及整體市況等其他因素。55基石科技控
125、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薪酬委員會將每年舉行至少一次會議,討論薪酬相關事宜(包括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及檢討本集團之薪酬政策。已獲授權責任之薪酬委員會釐定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薪酬待遇。董事酬金董事酬金由薪酬委員會參考董事之職務、職責及表現以及本集團之業績後釐定。薪酬委員會之職務及職責詳情載於本企業管治報告 薪酬委員會 一段。董事對財務報表之責任董事有責任根據香港公認會計原則編製本集團各財政期間之綜合財務報表,從而公平公正地反映本集團狀況及於該期間之業績及現金流量。本公司核數師對財務報表之責任聲明,載於本年報所載之獨立核數師報告內。董事於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採納持續經營方式
126、,且並不知悉任何與事件或狀況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可能導致對本公司之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問。外聘核數師酬金本公司已委聘德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其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核數師。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對甄選、委任、辭任或解僱核數師並無異議。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德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向本集團提供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核數服務已付應付彼之費用為900,000港元。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本集團維持有效之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包括設有明確責任範圍及授權界線之部分組織安排,以及全面系統及監控程序,以始終保障本公司股東之投資及本集團之資產。本公司深明完善之內部監控及
127、風險管理對業務長期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本集團已設立管治架構並制定各架構角色之主要職責。董事會已將其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之職責(連同相關權力)轉授予審核委員會,而管理層已向審核委員會(及董事會)確認該等系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為有效及充足。5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董事確認彼等負責全面監督本公司內部監控、財務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並須持續監察其是否有效。董事會至少每年對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之有效性進行審閱。本公司致力提供合理保證,避免出現重大錯誤、損失或欺詐,為此已成立風險管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驟:識別風險:識別可能影響達成本集團目標之主要及重大風險;風險
128、評估:根據已識別風險之可能影響及出現有關風險之可能性作出評估及評核有關風險;減輕風險:制定有效之監管措施,務求減輕風險。每年進行或更新風險識別及評估,並記錄風險評估、評核結果及減輕各職能或營運風險之措施,並向董事會及管理層傳達以供審閱。然而,本集團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之設計旨在管理而非消除將會影響達成業務目標之風險,並僅可對重大失實聲明或損失提供合理而非絕對保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進行獨立審閱之員工的獨立顧問公司對本公司之內部監控系統(包括財務、營運及合規監控措施及風險管理職能)進行審閱。審核委員會已審閱由獨立顧問公司就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出具之內
129、部監控審閱報告,並認為其屬有效及充分。董事會透過考慮內部監控審閱報告及審核委員會進行之審閱(並同意有關審閱),評估內部監控系統之有效性。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尚未根據守則之守則條文第D.2.5條成立其內部審核職能。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已考慮獨立顧問公司編製之內部監控審閱報告並與本公司外聘核數師就審核財務報表過程中識別之任何重大監控缺陷進行溝通,以形成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之充足性及有效性之基礎。5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董事已檢討內部審核職能之需要,並認為鑑於本集團業務之規模、性質及複雜程度,委任外聘獨立專家進行本集團內部審核職能以滿足
130、其需要將更具成本效益。儘管如此,董事仍將繼續至少每年檢討並決定內部審核職能之需要。就處理及發佈內幕消息之程序及內部監控而言,本集團已不時採取多項措施,確保設有適當保障,以防止有任何違反有關本集團之披露規定,當中包括以下各項:資料僅限少數僱員於需要知道時查閱。掌握內幕消息之僱員充分知悉其保密責任。所有僱員均須嚴格遵守有關管理機密資料之僱傭條款。對保密項目設置代號名稱,使得提述有關項目時毋須直接引述項目本身,以降低意外洩密之可能性。此外,所有僱員均須嚴格遵守有關管理內幕消息之規則及規例,包括所有僱員如因其職位或僱傭關係而可能掌握有關本公司之內幕消息,均須遵守交易標準。股東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之權利根據
131、細則第64條,股東特別大會可由一名或多名股東要求召開,該等股東於提出有關要求當日持有本公司繳足股本不少於十分之一並有權在股東大會上投票。有關要求須以書面方式向董事會或本公司公司秘書提出,以要求董事會就有關要求所指明之任何事務之交易召開股東特別大會。有關大會須於提出有關要求後2個月內舉行。倘於提出有關要求後21日內董事會仍未召開有關大會,提出要求之人士則可以相同形式自行召開大會。與股東及投資者之溝通本公司已採納股東溝通政策,目標乃確保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可方便、平等和及時地獲得本公司公正及易懂之資料。5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本公司已設立以下多個途徑與股東溝通:(i)企
132、業通訊如年報、中期報告、季度報告及通函均以印刷形式刊發,同時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hk可供瀏覽;(ii)定期於聯交所及本公司之網站刊載公佈;(iii)於本公司網站提供企業資料;及(iv)股東週年大會及股東特別大會為股東提供平臺,向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反映意見及交流意見。本公司致力促進與投資者之關係,並加強與現有股東及有意投資者之溝通。本公司歡迎投資者、持份者及公眾人士提供意見。向董事會或本公司作出之查詢可郵寄至本公司於香港之主要營業地點。本公司已檢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東通訊政策的實施及成效,並認為若干少數股東已親自接觸本公司及知悉相關消息,故該政
133、策實屬有效。舉報政策本集團已為全體僱員及與本集團有業務往來的人士(包括客戶及供應商)制定舉報政策,以處理與欺詐或不道德行為或不遵守法律及本集團政策有關,並已經或可能對本集團財務、法律或聲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關注。彼等可親身或書面向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提出有關本集團任何事宜的可能不當行為的關注,公司秘書將在保密及匿名的情況下向審核委員會主席報告。審核委員會主席隨後應就該報告決定採取行動的過程,並有權轉授權力。反貪污政策本集團已制定其本身的反貪污政策,確保本集團董事及僱員遵守香港 防止賄賂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如適用)。該政策載列適用於本集
134、團所有層面的所有董事及僱員,以及與本集團有業務往來的外部人士及以代理或受託身份代表本集團行事的人士(如代理、顧問及承包商)的誠信及行為規定及政策或控制。本集團會不時檢討該政策,確保其仍屬適當。5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企業管治報告向董事會轉達股東查詢之程序股東可於任何時間以書面方式向董事會提出查詢及表達意見。聯絡詳情如下: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九龍科學館道9號新東海商業中心11樓1107-11號辦公室電話:(852)3793 4795傳真:(852)2283 2283電郵:.hk在適當之情況下,股東之查詢及意見將轉交董事會及或相關董事委員會,以解答股東之提問。股東於股
135、東大會上提出建議之程序根據細則第113條,任何人士(除退任董事或由董事會建議推選之人士外)概無資格於任何股東大會上膺選董事職位,除非股東發出一份書面通知表明有意提名該人士膺選董事職位,而該名人士亦發出一份書面通知表明願意參選,該等通知須不早於指定舉行選舉之股東大會通告寄發後翌日起至不遲於該股東大會舉行日期前7日止期間遞交至本公司總辦事處或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辦事處,而向本公司發出該等通知之最短期限為最少7日。股東提名人士參選董事之程序載於本公司網站。組織章程文件本公司第二份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大綱及細則)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獲採納,以遵守GEM上市規則的相關條文。大綱及細則的副本
136、分別刊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hk)。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大綱及細則並無進一步變動。董事會報告書6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提呈本董事會報告書連同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主要業務本公司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本集團從事為電動車及智能泊車提供電動車綜合充電解決方案(包括中央管理系統、電子付款整合系統、負荷管理系統及車牌識別系統)業務。其主要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載於本年報之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9。業務回顧及未來業務發
137、展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務回顧及未來業務發展載於本年報 主席報告書 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章節。風險及不確定因素各項金融風險已於本年報之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5披露。環境保護本集團深明其於業務活動中保護環境之責任。本集團已盡力遵守有關環境保護之法律及法規,並鼓勵僱員保護環境及提高員工及僱員之環境保護意識。遵守法律及法規本集團明白遵守監管規定之重要性及不遵守該等規定之風險。本集團持續審閱會影響本集團營運之新實施法例及法規。除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並不知悉任何對本集團業務產生重大影響之重大違法及
138、違規事件。招股章程所披露之所有不合規事件中能糾正者均已獲糾正。6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與僱員、客戶及供應商之主要關係本集團與其客戶維持良好關係。銷售員工會定期電話拜訪客戶並定期探訪客戶。倘收到客戶之任何投訴,將會匯報管理層,並會即時採取補救行動。本集團亦與其供應商維持良好關係。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接獲供應商投訴,亦無債務糾紛或未清償債務,所有債務均於到期日或之前或相互協定之較後日期清償。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存在薪金支付糾紛,且所有應計薪酬已於個別僱員之僱傭合約內訂明之相關到期日期或之前清償。本集團亦保證所有僱員經定期審閱調
139、薪、晉升、花紅、津貼及所有其他相關福利政策後均獲得合理薪酬。鑑於上文所述者及於本年報日期,概無出現任何將對本集團業務產生重大影響之情況或事件。僱員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於香港有79名僱員(包括董事)(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3名僱員)。為招聘、培養及挽留精英僱員,本集團向其員工提供具競爭力之薪酬待遇,包括內部晉升機會及績效花紅。本集團與其員工訂立標準僱傭合約,當中載列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本集團亦將定期檢討其員工之表現,並就員工之年度獎金、薪資檢討及晉升評估考慮該檢討。本公司亦已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有關購股權計劃之詳情載於招股章程附錄四 法定及一般資料 D.購股權計劃 一節。本集
140、團不時向各個部門提供不同培訓,以提升其行業、技術及產品知識,以及加深其對行業質量標準及工作安全標準之了解。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將不時審閱應付董事及本集團之高級管理層人員之薪酬待遇、花紅及其他報酬之條款。董事、本集團之高級管理層及僱員之薪酬一般參照彼等之職務、職責及表現釐定。6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業績及分派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業績以及本公司及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載於本年報第85至第88頁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股息政策本公司已採納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據此,本公司可透過現金或股份方式向本公司股東派發股息。
141、任何股息分配均應符合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細則)之規定,分配應實現連續性、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支付任何股息之建議視乎董事會之絕對酌情權而定,任何末期股息宣派須待股東批準後方可作實。在提出任何股息支付時,董事會亦應考慮本集團之每股盈利、投資者和股東之合理投資回報,以鼓勵彼等繼續支持本集團之長期發展、本集團之財務狀況和業務計劃,以及市場氣氛和情況。股息政策將不時進行審查,並不保證在任何特定時期內會提出或宣佈股息。董事會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 股息。財務概要本集團最近五個財政年度之已刊發業績以及資產及負債之概要載於本年報第196頁。該概要並
142、不構成本年報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之一部分。儲備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儲備變動載於本年報第89頁及第90頁之綜合權益變動表??晒┓峙蓛浔炯瘓F及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儲備及可供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儲備變動之詳情載於本年報第89頁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2。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任何可供分派儲備。6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物業、廠房及設備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物業、廠房及設備變動詳情載於本年報綜合
143、財務報表附註16。捐款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作出捐款22,8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9,200港元)。股本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本變動詳情載於本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1。董事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本年報日期之在任董事如下:執行董事梁子豪先生(聯席主席)吳健威先生(聯席主席)(附註1)李民強先生(副主席)葉兆康先生(行政總裁)何家豪先生(首席財務官)(附註2)Pan Wenyuan先生吳燕燕女士Sam Weng Wa Michael先生(附註3)非執行董事許培德先生(附註2)
144、吳健威先生(聯席主席)(附註1)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嘉麗女士(附註2)李恆健先生(附註4)蘇詩韻女士(附註2)譚家熙先生阮駿暉先生(附註3)朱曉蕙女士(附註3)高樹基先生(附註3)楊碧華女士(附註2、5)附註1: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由非執行董事調任為執行董事附註2: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獲委任附註3: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辭任附註4: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獲委任附註5: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辭任6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根據細則,吳健威先生、葉兆康先生、何家豪先生、吳燕燕女士、許培德先生、葉嘉麗女士、蘇詩韻女士及李恆健先生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
145、惟符合資格並願意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膺選連任董事。董事之服務合約擬於本公司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的董事概無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訂有本集團不可於一年內免付賠償(法定賠償除外)而終止的服務合約。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履歷詳情披露於本年報第34至第39頁之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一節。董事酬金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董事酬金詳情載於本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2。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09條作出之年度獨立性確認書。本公司認為,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屬獨立人士。董事收購股份或債權證之權利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
146、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概無於本年度之任何時間訂立任何安排令董事藉收購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團之股份或債權證而獲利。6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董事於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約之權益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時間,本公司或任何關連公司(控股公司、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概無訂立董事或與董事有關連之實體直接或間接於其中擁有重大權益之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約。股票掛鈎協議除於本年報 購股權計劃 一段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或該期間末並無訂立任何股票掛鈎協議,將會或可能導致本公司發行股
147、份,或要求本公司訂立任何將會或可能導致本公司發行股份之協議。主要客戶及供應商來自本集團五大客戶之收益及來自本集團最大客戶之收益分別佔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總收益約51.0%及約12.9%。本集團來自五大供應商之採購量及本集團來自最大供應商之採購量分別佔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總採購量約61.4%及約13.8%。就董事所深知,概無就董事所知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之董事、彼等之緊密聯繫人(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或任何股東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本集團任何五大客戶或供應商中擁有任何實益權益。關連及關連方交易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並無根據GEM上市規則
148、第20章須遵守任何申報、公告或獨立股東批準規定之關連交易。有關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關連方交易詳情,載於本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7。概無關連方交易為須遵守GEM上市規則項下之申報、公告及股東批準規定之關連交易。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證券。股息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6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優先購買權根據細則或開曼群島法例,並無規定本公司須按比例向現有股東發售新股份之優先購買權條文。管理合約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
149、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訂立或存在任何涉及整體或大部分業務之管理及行政合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聯法團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之權益及或淡倉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須(a)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或(b)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錄於該條例所指登記冊內之權益及淡倉;或(c)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至第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如下:(I)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
150、中之好倉所持股份或佔已發行股本董事姓名身份相關股份之數目之百分比吳健威先生(吳先生)實益擁有人受控法團權益288,111,225(附註1)30.21%實益擁有人10,400,000(附註5)1.09%梁子豪先生(梁先生)實益擁有人受控法團權益244,403,225(附註2)25.63%實益擁有人10,400,000(附註5)1.09%Pan Wenyuan先生(Pan先生)受控法團權益27,096,000(附註3)2.84%實益擁有人6,000,000(附註5)0.63%李民強先生(李先生)實益擁有人受控法團權益104,104,613(附註4)10.92%實益擁有人10,400,000(附註5
151、)1.09%6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所持股份或佔已發行股本董事姓名身份相關股份之數目之百分比吳燕燕女士實益擁有人47,550,0004.99%實益擁有人6,000,000(附註5)0.63%譚家熙先生實益擁有人1,040,000(附註5)0.11%葉兆康先生實益擁有人5,997,9050.63%吳思駿先生實益擁有人2,998,9530.31%附註:1.235,603,225股股份由Global Fortune Global Limited(Global Fortune)持有,而該公司由吳先生擁有51%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吳先生被視作於Global Fort
152、une所擁有權益之股份中擁有權益。吳先生亦直接持有52,508,000股股份。2.235,603,225股股份由Global Fortune持有,而該公司由梁先生擁有49%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梁先生被視作於Global Fortune所擁有權益之股份中擁有權益。梁先生亦直接持有8,800,000股股份。3.Pan先生擁有Silver Rocket Limited(Silver Rocket)的100%已發行股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Pan先生被視作於Silver Rocket所擁有權益之股份中擁有權益。4.17,392,000股股份及72,000,000 股股份分別由Tanner Ent
153、erprises Group Limited(Tanner Enterprises)及冠雙有限公司(冠雙)持有。李先生擁有Tanner Enterprises之100%已發行股本,而Tanner Enterprises則擁有冠雙之100%已發行股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先生被視作於Tanner Enterprises及冠雙所擁有權益之股份中擁有權益。李先生亦直接持有14,712,613股股份。5.該等股份為根據舊購股權計劃授予有關董事之購股權獲悉數行使後將予配發及發行之股份。6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II)於相聯法團股份或相關股份中之好倉董事姓名相聯法團之名稱
154、身份所持股份數目佔已發行股本之百分比吳健威先生Global Fortune實益擁有人5151%梁子豪先生Global Fortune實益擁有人49 49%Pan Wenyuan先生Silver Rocket實益擁有人1100%李民強先生Tanner Enterprises實益擁有人1100%附註:1.Global Fortune由吳先生合法及實益擁有51%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吳先生被視作擁有Global Fortune所擁有之權益。2.Global Fortune由梁先生合法及實益擁有49%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梁先生被視作擁有Global Fortune所擁有股份之權益
155、。3.Silver Rocket由Pan先生合法及實益擁有100%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Pan先生被視作擁有Silver Rocket所擁有之權益。4.Tanner Enterprises由李先生合法及實益擁有100%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先生被視作擁有Tanner Enterprises所擁有之權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無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須(a)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或(b)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
156、錄於該條例所指登記冊內之權益或淡倉;或(c)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至第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6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主要股東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中之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主要股東(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本公司之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條文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之權益及淡倉,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記錄於該條所指之登記冊內之權益及淡倉如下:主要股東名稱姓名身份股份數目佔已發行股本之百分比Global Fortune實益擁有人(附註1)235,603,2252
157、4.71%Tanner Enterprises實益擁有人受控法團權益(附註2)89,392,0009.37%冠雙實益擁有人(附註2)72,000,0007.55%AASPCF2022 GP,LP普通合夥人100,000,000(附註3)10.49%Abax Asian Structured Private Credit Fund 2022,LP實益擁有人100,000,000(附註3)10.49%Abax Global Capital受控法團權益100,000,000(附註3)10.49%Abax Global Capital GP 2022 Ltd.普通合夥人100,000,000(附註3)
158、10.49%Yang Xiang Dong受控法團權益100,000,000(附註3)10.49%Gateway Capital(Hong Kong)Limited投資經理79,704,000(附註4)8.36%Gaw Growth Equity Fund I GP Limited受控法團權益79,704,000(附註4)8.36%Gaw Growth Equity Fund I,LPF受控法團權益79,704,000(附註4)8.36%7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主要股東名稱姓名身份股份數目佔已發行股本之百分比Steady Flake Limited實益擁有人79
159、,704,000(附註4)8.36%Gaw Capital Growth Equity Fund(Flash)GP Limited受控法團權益191,200,000(附註5)20.05%Gaw Capital Growth Equity Fund(Flash)LPF受控法團權益191,200,000(附註5)20.05%Floryn Passie Limited實益擁有人191,200,000(附註5)20.05%附註:1.Global Fortune由吳先生及梁先生分別合法及實益擁有51%及49%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吳先生及梁先生被視作於Global Fortune持有的所有股份
160、中擁有權益。2.冠雙由Tanner Enterprises合法及實益擁有100%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Tanner Enterprises被視作於冠雙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擁有權益。3.其中100,000,000股股份指悉數行使本公司授出的認股權證後將予配發及發行的股份。根據AASPCF2022 GP,LP、Abax Asian Structured Private Credit Fund 2022,LP、Abax Global Capital、Abax Global Capital GP 2022 Ltd.及Yang Xiang Dong各自提交的權益披露通知,100,000,000股股
161、份由Abax Asian Structured Private Credit Fund 2022,LP(Abax Asian)持有。AASPCF2022 GP,LP(AAS)擔任Abax Asian的普通合夥人。Abax Global Capital GP 2022 Ltd.擔任AAS的普通合夥人。Abax Global Capital GP 2022 Ltd.由Abax Global Capital全資擁有,而Abax Global Capital由Yang Xiang Dong擁有59.8%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AAS,Abax Global Capital GP 2022 Lt
162、d.、Abax Global Capital及Yang Xiang Dong各自被視為於Abax Asian持有的100,0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4.其中21,000,000股股份指悉數行使本公司授出的認股權證後將予配發及發行的股份。5.該等股份為根據本公司授予之可換股票據獲悉數行使後將予配發及發行之股份。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概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實體(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本公司存置之登記冊內之權益或淡倉。71
16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購股權計劃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採納日期)舉行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採納本公司現有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而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採納之先前購股權計劃(舊購股權計劃)已於同日終止。於舊購股權計劃終止前授出之購股權將繼續有效,並可根據舊購股權計劃行使。以下為購股權計劃的主要條款之概要:1.購股權計劃之目的購股權計劃旨在讓本公司向經選定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購股權,作為彼等對本公司所作貢獻或潛在貢獻的獎勵及或回報。2.合資格參與者合資格參與者包括僱員參與者、服務提供者及相關實體參與者。各合資格參與者的資格應由董事會或董事委員會不時按個
164、別情況釐定。一般而言:i.就僱員參與者而言,董事會將參考現行市場慣例及行業標準,考慮(其中包括)彼等的一般工作表現、所投入時間、於本集團的服務年期、工作經驗、職責及或僱傭條件;ii.就服務提供者而言,董事會將考慮(其中包括)彼等的經驗及專業知識、向本集團提供服務的持續性及頻率、彼等參與推動本集團業務的程度,或(如適用)對本集團長期增長的貢獻或潛在貢獻。3.授出及接納購股權要約由授出日期起可供有關參與者接納,惟購股權計劃的有效期屆滿或購股權計劃根據其條文終止後,除非合資格參與者於接納時仍為合資格人士,否則該要約則不可再供接納。要約須列明授出購股權之條款。董事會可酌情決定,該等條款可能包括(其中包
165、括)可行使購股權前須持有該購股權之最短期限。接納要約之參與者(承授人)須就每次接納授出之購股權支付1.00港元予本公司作為代價,且該代價不予退還。7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4.股份認購價格認購價由董事會全權釐定,惟須至少為下列各項中之較高者:(a)聯交所於授出日期(該日必須為營業日)之每日報價表所列之股份收市價;(b)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營業日由聯交所發佈之每日報價表所列之股份平均收市價;及(c)股份面值。5.最高股份數目如未經股東批準,因根據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所將予授出之全部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發行之最高股份數目合共不得超過於採納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
166、(即88,623,939股股份)面值之10%(計劃授權上限)。計算計劃授權上限時,根據購股權計劃及(視乎情況而定)本公司有關其他購股權計劃之條款已告失效之購股權不得計算在內。因各承授人於直至授出之日止任何12個月期間行使根據購股權計劃所獲授之購股權(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之購股權)而已發行及將予發行之最高股份數目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之1%。6.行使購股權之期限購股權可於購股權期間內任何時間根據購股權計劃之條款行使。在購股權計劃仍然有效之期間內授出之購股權,在十年期間到期後將可根據彼等之授出條款繼續可予行使。7.購股權計劃之期限購股權計劃之期限為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開始起計十年。於本報告日期,購
167、股權計劃的餘下期限約為8.7年。有關購股權計劃之更多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通函附錄三。自採納日期起及於本報告日期,概無購股權根據購股權計劃獲授出、行使、註銷或失效。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購股權計劃可供授出的購股權數目為88,623,939份。根據購股權計劃,合共88,623,939股股份可供發行,相當於本公司於本年報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9.29%。7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根據舊購股權計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購股權(二零二三年:無)已授予本集團合資格參與者。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8、止年度,舊購股權計劃項下的購股權變動如下:購股權數目 承授人類別姓名授出日期行使價(港元)歸屬日期行使期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的結餘年內授出年內行使(附註1)年內失效年內註銷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結餘 董事主要股東梁子豪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4,400,0004,400,000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06,000,000李民強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
169、二十七日4,400,0004,400,000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06,000,000吳健威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4,400,0004,400,000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06,000,000吳燕燕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06,000
170、,000Pan Wenyuan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06,000,000譚家熙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440,000440,000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600,0007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購股權數目 承授人類別姓名授出日期行使價(港元)歸屬日期行使期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的結餘年內授出年內行使(附註
171、1)年內失效年內註銷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結餘 前董事劉偉恩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1,100,0001,100,000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06,000,000楊振宇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06,000,000Sam Weng Wa Michael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
172、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440,000440,000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06,000,000阮駿暉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440,000440,000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600,000朱曉蕙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440,000440,000二零二
173、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600,000高樹基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600,000600,0007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購股權數目 承授人類別姓名授出日期行使價(港元)歸屬日期行使期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的結餘年內授出年內行使(附註1)年內失效年內註銷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結餘 員工合計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1,916
174、,000-1,916,000合計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二年 四月一日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至 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1,116,0001,116,000合計二零二二年 六月十七日0.85二零二三年 六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七日至 二零三二年六月十六日1,600,000(300,000)1,300,000合計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 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3,600,0003,600,000高級管理層合計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1,200,0001,
175、200,000顧問合計二零二一年 一月二十八日0.54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三一年一月二十七日1,760,0001,760,000合計二零二二年 六月十七日0.85二零二三年 六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七日至 二零三二年六月十六日300,000300,000合計二零二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0.79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3,000,0003,000,000 總計80,952,000(300,000)80,652,000 附註:1.股份於緊接購股權獲行使日期前的加權平均收市價為零。2.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授出的
176、購股權可予發行的股份數目除以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發行股份的加權平均數為零。3.根據舊購股權計劃授出的購股權的估值詳情載於本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32。7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購股權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變動之進一步詳情載於本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2。於競爭業務之權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或任何彼等各自之緊密聯繫人(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概無從事與本集團業務直接或間接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或與本集團有任何其他利益衝突之任何業務,亦概不知悉任何該等人士與或可能與本集團具有任何其他利益衝突。董事酬金政策薪酬委員會已告成
177、立,以於每年考慮本集團之經營業績、個人績效及可資比較市場標準及慣例後,就董事及本集團高級管理層之所有薪酬審閱本集團之薪酬政策及架構。本公司已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作為對董事及合資格僱員之獎勵,有關詳情載於本年報 購股權計劃 一節。企業管治本公司致力於維持高水平之企業管治。有關本公司採納之企業管治常規資料載於本年報第42至第59頁之企業管治報告。充足公眾持股量於本報告日期及基於公開可得資料,就董事所深知,本公司具有GEM上市規則第17.38A條所規定之最低公眾持股量。獲準彌償條文根據細則,在適用法律及法規之規限下,各董事將可就彼等或彼等任何一方因履行彼等之職責或其職位之假定職責時所作出、同意作出或
178、未有作出之任何行動而將會或可能產生或蒙受之所有訴訟、成本、費用、損失、損害賠償及開支,獲得以本公司資產作出之彌償及保證,使彼等免受傷害;惟因彼等個人有欺詐或不誠實行為所產生或蒙受者(如有)除外。本公司已為本集團之董事及高級人員安排適當之董事及高級人員責任保險。7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董事會報告書核數師於過去3年,本公司核數師並無變動。德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將任滿告退,且合資格並表示願意應聘連任。本公司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一項決議案,以續聘德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報告期後事項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董事並不知悉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及直至本報告日期發
179、生任何須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代表董事會聯席主席梁子豪香港,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獨立核數師報告7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致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列位股東意見吾等已審核列載於第85至195頁之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 貴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此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截至該日期止年度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要會計政策資料及其他說明資料。吾等認為,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
180、報告準則)真實而公平地反映貴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及截至該日期止年度之綜合財務表現及綜合現金流量,並已按照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妥為編製。意見基礎吾等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計準則(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吾等就該等準則承擔之責任在本報告 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之責任 一節中闡述。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之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守則),吾等獨立於 貴集團,並已根據守則履行吾等其他道德責任。吾等相信,吾等所獲得之審計憑證能充足及適當地為吾等之審計意見提供基礎。關鍵審計事項關鍵審計事項為按照吾等之專業判斷,於吾等審核本期間之綜合財務報表而言至為重要之事項。吾等在審核整體
181、綜合財務報表及出具意見時已處理該等事項,吾等不會對該等事項另行提供意見。7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獨立核數師報告關鍵審計事項(續)關鍵審計事項吾等之審計如何處理關鍵審計事項商譽、電動車充電業務之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以及其他無形資產減值評估請參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9。鑒於管理層減值評估流程涉及之複雜性及重大判斷,貴公司將商譽、電動車充電業務之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以及其他無形資產估值作為一項關鍵審核事項。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9所詳述,釐定商譽、電動車充電業務之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以及其他無形資產減值金額須就商譽、電動車充電業務的物業、廠房及設備及使
182、用權資產及其他無形資產獲分配之現金產生單位(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價值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及由貴集團委聘一名獨立外聘估值師進行有關估值。使用價值乃基於電動車充電業務現金產生單位之現金流量預測並計及管理層所用包括現金流量預測所採用之折現率及收入增長率之關鍵假設。根據管理層評估,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於損益中分別確認商譽、電動車充電業務之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以及其他無形資產減值虧損(二零二三年:無)。吾等有關商譽、物業、廠房及設備、其他無形資產及使用權資產減值評估之流程包括:(a)瞭解管理層進行減值評估的方法,包括編製現金流預測及假設估計;(b)評估獨立外聘估值師的資格、能
183、力及客觀性;(c)評估使用價值估值模型之適當性並檢查其數學準確度;(d)通過與管理層的討論及經參考管理層對市場發展的預期,評估現金流量預測中所用(包括折現率及收入增長率)關鍵假設的適當性以及與可用最近期財務表現相比較;(e)進行關鍵假設的敏感度分析,並評估使用價值之潛在影響;及(f)評估現金流量預測的歷史準確度及年度實際表現以及現金產生單位的未來預測?;端M行之審計程序,吾等認為在商譽、電動車充電業務之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以及其他無形資產減值評估中使用之關鍵判斷及假設獲可得憑證支持。8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獨立核數師報告關鍵審計事項吾等之審計如何處理關鍵審計事項
184、安裝服務合約的收益確認請參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5及22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貴集團確認安裝服務合約收益約60,27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9,145,000港元),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提供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有關安裝服務的有關合約資產約為15,81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4,220,000港元)及並無合約負債(二零二三年:零港元)。提供安裝服務的收益乃透過計量 貴集團完成各合約所載履約責任的進度隨時間確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貴集團使用輸出法確認收益。經考慮 貴集團承諾向客戶轉讓的服務性質後,就各合約作出使用方法的決定。釐定不同項目迄今完成的安裝
185、工程的估計價值涉及重大管理層判斷及估計,可能對確認收益的金額及時間產生重大影響。由於收益及相關成本對 貴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重要性以及所涉及判斷及估計的重要性,吾等將該領域作為關鍵審計事項。吾等有關安裝服務合約收益確認的程序包括:(a)了解並評估安裝服務合約確認過程中關鍵內部控制的設計、實施及運作成效;(b)以抽樣基準查閱安裝服務合約的條款及條件,例如合約金額、施工期、履約責任、付款時間表及保留金等;(c)查閱本集團最新內部進度報告或由對手方發出的最新證書,並以抽樣基準比較安裝服務合約於本年度確認之合約收益;(d)以抽樣基準評估合約資產的適當性,並根據履行履約義務的進度重新計算收益;及(e)以抽
186、樣基準訪問項目經理以了解安裝服務合約的進度。根據所執行的審計程序,吾等認為安裝服務合約的收益確認時所應用的關鍵判斷及假設獲可得證據支持。關鍵審計事項(續)8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獨立核數師報告關鍵審計事項(續)關鍵審計事項吾等之審計如何處理關鍵審計事項可換股票據的估值請參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7及35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換股票據之公平值約為74,426,000港元。吾等已將可換股票據之估值確認為關鍵審計事項,原因為涉及金額龐大,且可換股票據之估值及相關披露需要依賴市場數據及模型技術,而該等技術依賴多種輸入。公平值乃由管理層參考本集團委聘之獨立合資格專業估值師(估值師
187、)所進行的估值而評估。當無可用可觀察的市場數據,或工具不具流動性時,必須根據最適當的來源數據進行估算。這些估計需作出重大判斷。此外,我們已識別可換股票據在公平值層級中的公平值披露為一個重點關注領域。此外,可換股債券的確認及計量涉及管理層的重大判斷及估計。關鍵會計判斷及估計不確定因素的主要來源,以及可換股票據估值的披露,已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27及35中。吾等有關可換股票據估值的流程包括:(a)審閱可換股票據的認購協議以了解條款,包括利率、轉換特性、到期日;(b)評估估值師的資格、能力、獨立性及客觀性;(c)評估所用估值方法及關鍵基準和假設的適當性,並與管理層及估值師討論這些基準和假設;(d
188、)根據吾等知識質疑關鍵假設的合理性;(e)審閱有關估值之重大判斷及估計和估值中使用之關鍵輸入的支持憑證;及(f)檢查估值及攤銷表中債務部分的數學準確性?;端M行的審計程序,吾等認為在可換股票據估值中使用的關鍵判斷及假設獲可得憑證支持。8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獨立核數師報告其他資料貴公司董事須對其他資料負責。其他資料包括年報內之資料,惟不包括綜合財務報表及吾等之核數師報告。吾等對綜合財務報表之意見並不涵蓋其他資料,吾等亦不對該等其他資料發表任何形式之鑒證結論。就吾等對綜合財務報表之審計而言,吾等責任是閱讀其他資料,在此過程中,考慮其他資料是否與綜合財務報表或吾等在審計過程中
189、所了解之情況存在重大抵觸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錯誤陳述之情況?;段岬纫褕绦兄ぷ?,如果吾等認為其他資料存在重大錯誤陳述,吾等需要報告該事實。在這方面,吾等沒有任何報告。董事及治理層就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之責任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編製真實而公平地反映情況之綜合財務報表,並對其認為為使綜合財務報表之編製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之重大錯誤陳述所需之內部監控負責。在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董事須負責評估貴集團持續經營之能力,並在適用情況下披露與持續經營有關之事項,以及使用持續經營為會計基礎,除非董事有意將貴集團清盤或停止經營,或別無其他實際之替代方案
190、。治理層須負責監督貴集團之財務報告過程。8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獨立核數師報告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之責任吾等之目標,是對綜合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之重大錯誤陳述取得合理保證,並根據吾等協定之委聘條款僅向閣下(作為整體)發出包括吾等意見之核數師報告,除此之外本報告別無其他目的。吾等不會就本報告之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合理保證是高水平之保證,惟不能保證按照香港審計準則進行之審計,在某一重大錯誤陳述存在時總能發現。錯誤陳述可以由欺詐或錯誤引起,如果合理預期其單獨或滙總起來可能影響綜合財務報表使用者依賴綜合財務報表所作出之經濟決定,則有關
191、錯誤陳述可被視作重大。在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之過程中,吾等運用專業判斷,保持專業懷疑態度。吾等亦:識別及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審計程序以應對該等風險,以及獲取充足及適當之審計憑證,作為吾等意見之基礎。由於欺詐可能涉及串謀、偽造、蓄意遺漏、虛假陳述,或凌駕於內部監控之上,因此未能發現因欺詐而導致之重大錯誤陳述之風險高於未能發現因錯誤而導致之重大錯誤陳述之風險。了解與審計相關之內部監控,以設計適當審計程序,惟目的並非對貴集團內部監控之有效性發表意見。評價董事所採用會計政策之合適性及作出會計估計及相關披露之合理性。對董事採用持續經營會計基礎之合適性
192、作出結論。根據所獲取之審計憑證,確定是否存在與事項或情況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對貴集團之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倘吾等認為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則有必要在核數師報告中提請使用者注意綜合財務報表中之相關披露。假若有關披露不足,則吾等應當修訂意見。吾等之結論是基於核數師報告日止所取得之審計憑證。然而,未來事項或情況可能導致貴集團不能持續經營。8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獨立核數師報告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之責任(續)評價綜合財務報表之整體呈列方式、結構及內容,包括披露,以及綜合財務報表是否公平地反映相關交易事項。就貴集團內實體或業務活動之財務資料獲取充足而適當之審計
193、憑證,以便對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吾等負責貴集團審計之方向、監督及執行。吾等為審計意見承擔全部責任。除其他事項外,吾等已與治理層溝通計劃之審計範圍、時間安排、重大審計發現等,包括吾等在審計中識別出內部監控之任何重大缺陷。吾等還向治理層提交聲明,說明吾等已符合有關獨立性之相關專業道德要求,並與其溝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認為會影響吾等獨立性之所有關係及其他事項,以及在適用之情況下,採取消除威脅之行動或適用之保障措施。從與治理層溝通之事項中,吾等確定對本期間之綜合財務報表之審計最為重要之事項,因而構成關鍵審計事項。吾等在核數師報告中描述該等事項,除非法律法規不允許公開披露該等事項,或在極端罕見之情況下,如
194、果合理預期在吾等報告中溝通某事項造成之負面後果超過產生之公眾利益,吾等決定不應在報告中溝通該事項。出具本獨立核數師報告之審計項目合夥人為劉鳴德。德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劉鳴德執業證書號碼:P07579香港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8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持續經營業務收益5153,12678,132服務成本(125,846)(63,908)毛利27,28014,224其他收入6194553出售附屬公司之收益,淨額38428,601與可換股票據有關的其他虧損7(73,093)行政
195、及其他營運開支(68,492)(59,241)股份為基礎支付開支(77,606)折舊及攤銷(16,044)(10,668)應佔一間聯營公司之虧損(70)融資成本8(14,182)(2,441)除稅前虧損(144,403)(106,578)所得稅抵免9174172 本年度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虧損(144,229)(106,406)已終止經營業務本年度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虧損10(18,014)本年度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144,229)(124,420)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8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以下應佔本
196、年度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本公司擁有人(144,229)(124,186)非控股權益(234)(144,229)(124,420)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本年度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來自持續經營業務(144,229)(106,402)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17,784)(144,229)(124,186)非控股權益應佔虧損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4)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230)(234)來自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基本及攤?。ǜ巯桑?5(15.77)(15.03)來自持續經營業務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基本及擁?。ǜ巯桑?5(15.77)(12.88)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財務狀
197、況表8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1674,97745,837使用權資產175,0788,009其他無形資產1831,45428,082商譽1930,08030,080投資聯營公司2075,530按金236,0675,047遞延稅項資產3012,0018,307 235,187125,362 流動資產存貨 216,1846,123合約資產2215,81914,220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及按金2367,22951,054銀行結餘及現金2452,25223,381 141,48494,778 流動負債合約負債223
198、,6011,056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2575,08436,806其他借款2616,023租賃負債282,7382,715應付前董事之款項37526 97,44641,103 流動資產淨值44,03853,675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279,225179,037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狀況表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非流動負債租賃負債282,6025,340撥備291,2071,207其他借款2698,61857,720可換股票據2774,426可換股票據衍生負債2788,275遞延稅項負債3012,8549,334 277,9827
199、3,601 資產淨值1,243105,436 資本及儲備股本319,5368,862儲備(8,293)96,582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1,243105,444非控股權益40(8)權益總額1,243105,436 第85至195頁之綜合財務報表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獲董事會批準及授權刊發,並由下列代表簽署:梁子豪李民強董事董事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綜合權益變動表8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本公司擁有人應佔 儲備 股本股份溢價資本儲備股份為基礎支付儲備累計虧損總計非控股權益權益總額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附註i)(附註ii)(附註iii)於
200、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7,370203,58717,80275,736(252,093)52,402(1,511)50,891 因股份認購發行股份(附註iv)55252,04452,59652,596因認股權證協議發行股份(附註v)94098,483(52,423)47,00047,000因購股權計劃發行股份(附註32)*39(13)2626權益結算股份支付之確認77,60677,60677,606本年度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124,186)(124,186)(234)(124,420)出售附屬公司(附註38)(17,802)17,8021,7371,737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86235
201、4,153100,906(358,477)105,444(8)105,436 因股份認購發行股份(附註vi)19615,80516,00116,001因股份配售發行股份(附註vii)47823,59924,07724,077歸屬於發行股份的交易成本(50)(50)(50)因購股權計劃註銷股份(125)125本年度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144,229)(144,229)(144,229)出售附屬公司(附註38)88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536393,507100,781(502,581)1,2431,243 *指少於1,000港元的金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90基石科技控股有
202、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權益變動表附註i:股份溢價指發行本公司股份所得款項淨額超出其面值之部分。根據開曼群島法律及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其可分派予本公司股東,惟本公司須有能力償付日常業務過程中到期應付之債務。附註ii:本集團之資本儲備指本集團旗下實體之已發行股本總額減去就集團重組收購相關權益(如有)已付之代價。由於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其兩間附屬公司(連同彼等各自之附屬公司)之100%股權,故資本儲備已獲解除。附註iii: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因其於本集團附屬公司精雅財經資訊有限公司之75%股權產生重大非控股權益(非控股權益)。於有關非控股權益之詳情載於
203、附註40。附註iv:於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合共20,000,000股認購股份已根據認購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按認購價每股認購股份0.62港元發行及配發予認購人。此外,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已根據認購協議之條款及條件按認購價每股認購股份1.144港元向認購人發行及配發合共35,200,000股認購股份。附註v: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及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合共16,000,000股認股權證股份、合共16,000,000股認股權證股份及合共62,000,000股認股權證股份已分別根據認股權證認購協議之條款及條件按認購價每股認購股份0.50港元發行及配發予認購人。附註vi:於二零二四年
204、五月十七日,根據認購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已按每股認購股份0.82港元之認購價向本公司執行董事發行及配發合共19,516,000股認購股份。附註vii: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根據配售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已按每股配售股份0.53港元之配售價向認購人發行及配發合共47,820,000股配售股份。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綜合現金流量表9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營運活動持續經營業務的除稅前虧損(144,403)(124,502)就下列項目作出調整: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9,0986,031使用權資產折舊2,9017,853其他無形資產攤銷4,04
205、53,029應佔一間聯營公司之虧損70就貿易應收款項確認之減值虧損,扣除撥回892,868利息收入(110)(327)融資成本14,1824,922還原撥備開支3股份為基礎支付開支77,606發行可換股票據虧損62,971衍生負債公平值虧損6,716出售附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之收益(4)(28,601)營運資金變動前之營運現金流量(44,445)(51,118)存貨增加(61)(2)合約資產增加(1,599)(13,944)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以及按金增加(17,246)(37,129)合約負債增加2,545209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增加22,4346,592 營運使用之現金(38,372)(95,
206、392)已收利息72207 營運活動使用之現金淨額(38,300)(95,185)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9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現金流量表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投資活動向關連方墊款(616)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38,208)(29,062)購買其他無形資產(1,291)(4,084)已付開發成本(6,126)(3,917)收購於聯營公司的投資(75,600)出售附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之現金流出淨額(4)(1,667)投資活動使用之現金淨額(121,229)(39,346)融資活動償還銀行及其他借款(6,810)提取銀行透支355新增借款53,624
207、62,516發行可換股票據,扣除發行費用92,384償還租賃負債(2,715)(7,809)來自發行股份之所得款項40,07899,695發行股份應佔之交易成本(50)(73)配售股份預收款項16,005已付利息(10,400)(3,256)(償還)來自前董事墊款(526)2,772 融資活動產生之現金淨額188,400147,39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之增加淨額28,87112,859於年初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23,38110,522 於年末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即銀行結餘及現金52,25223,381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附註9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
208、1.一般資料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以配售及公開發售方式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位於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本公司之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九龍科學館道9號新東海商業中心11樓1107-11號辦公室。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 本集團)主要從事在香港提供電動車充電業務。其主要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載於附註3
209、9。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亦為本公司之功能貨幣。2.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本年度強制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本年度,本集團已首次應用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並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開始之本集團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之下列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以編製綜合財務報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銷售及回租中的租賃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及相關對香港詮釋第5號(2020年)之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附有契約條款的非流動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第7號(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截至二零二
21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9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續)於本年度強制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續)於本年度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無對本集團於本年度及過往年度之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披露有任何重大影響。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以下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的修訂3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
211、間的資產出售或出資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年度改進 第11卷3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交換性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的呈列及披露41 於待定日期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2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3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4 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本公司董事預計,應用所有其他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可預見未來對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9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
212、要會計政策資料3.1 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綜合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此外,綜合財務報表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之適用披露。持續經營假設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虧損淨額約144,22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24,420,000港元)。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累計虧損為502,58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58,477,000港元)。於同日,本集團的其他借款以及可換股票據分別為114,64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57,720,000港元)以及74,426,00
213、0港元(二零二三年:零港元),而其現金及銀行結餘僅為52,25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3,381,000港元)。該等情況表明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其可能會對本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產生重大懷疑。儘管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其後截至綜合財務報表獲授權刊發日期當日出現上述情況,綜合財務報表仍假設本集團將繼續以持續經營基準營運而編製。為改善本集團之財務狀況、可即時動用之流動資金及現金流,以及讓本集團繼續以持續經營基準營運,本公司董事已採納若干措施及於綜合財務報表獲授權刊發日期當日已實行之其他措施,但不限於以下各項:(a)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與Floryn Passie Lim
214、ited(投資者)訂立可換股票據認購協議,該公司為Gaw Capital Limited的附屬公司,亦為本公司股東之一,認購本金總額最高為200,000,000港元。於本報告日期,已向投資者發行95,600,000元港可換股票據。(b)實施全面的政策,以透過削減成本及資本開支來監控現金流量;及(c)本集團控股股東吳健威先生、梁子豪先生、李民強先生及Pan Wenyuan先生已承諾,於必要時向本集團提供持續財務支持,以使本集團能夠履行其到期之財務義務。已從吳健威先生、梁子豪先生、李民強先生及Pan Wenyuan先生取得支持函件。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9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
215、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1 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續)持續經營假設(續)本公司董事(包括審核委員會成員)已審閱管理層編製的本集團現金流量預測。該現金流量預測涵蓋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至少十二個月期間。彼等認為,經考慮上述計劃及措施,本集團將有足夠營運資金滿足其經營需要,並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未來十二個月內償還到期債務。因此,董事確信,以持續經營基準編製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為適宜。倘本集團未能繼續按持續經營基準經營業務,則需要作出調整以將本集團資產之賬面值撇減至其可收回金額,並就任何可能出現的進一步負債作出撥備,並就任何可
216、能出現的進一步負債作出撥備,並將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債分別重新分類為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該等調整之影響並未於綜合財務報表內反映。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綜合基準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以及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所控制實體之財務報表。倘存在以下情況,則本公司取得控制權:可對投資對象行使權力;就來自參與投資對象之可變回報中承受風險或享有權利;及 有能力行使權力以影響其回報。本集團重新評估其是否取得投資對象之控制權若有事實及情況顯示上述三項控制元素之一項或以上出現變動。綜合附屬公司於本集團取得控制附屬公司時開始並於本集團失去控制附屬公司時終止。具體而言,於年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之收入及開支,會由本集團取
217、得控制之日起直至本集團終止控制附屬公司之日止包括在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個項目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及非控股權益。附屬公司的全面收益總額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及非控股權益,儘管此舉會導致非控股權益產生虧拙結餘亦不例外。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9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綜合基準(續)如有需要,附屬公司之財務報表會作出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採用之會計政策一致。所有有關本集團成員公司間交易之集團內部資產及負債、股本、收入、開支及現金流量已於綜合賬目時全數
218、撇銷。於附屬公司之非控股權益乃與本集團於附屬公司之權益分開呈列,前者代表其持有人按其於相關附屬公司資產淨額之比例於清算時有權獲得之現存擁有權權益。本集團於現有附屬公司之權益變動當本集團失去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時,該附屬公司的資產及負債以及非控股權益(如有)取消確認。收益或虧損於損益內確認,並按(i)已收代價公平值及任何保留權益公平值的總額與(ii)本公司擁有人應佔附屬公司的資產(包括商譽)及負債的賬面值的差額計算。所有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確認與該附屬公司相關的款項,將按猶如本集團已直接出售該附屬公司的相關資產或負債入賬(即按適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規定許可條文重新分類至損益或轉撥至另一類權益)。於失去
219、控制權當日保留於前附屬公司的任何投資的公平值,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在其後入賬時被列作初始確認的公平值或(如適用)於初始確認時於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的投資成本。商譽收購業務時產生之商譽按於收購業務(見上述會計政策)日期產生之成本減累計減值虧損(如有)列值。為進行減值測試,商譽會分配至預期可從合併之協同效應中獲益之本集團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即就內部管理目的而監察商譽之最低級別,且不大於經營分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9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
220、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商譽(續)獲分配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每年進行減值測試或每當有跡象顯示該單位可能出現減值時更為頻繁地進行減值測試。就報告期內收購事項產生之商譽而言,獲分配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於該報告期結束前進行減值測試。倘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之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值,則首先分配減值虧損以減低分配至該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之任何商譽之賬面值,然後根據該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內各資產之賬面值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資產。於出售相關現金產生單位或任何現金產生單位組別內之現金產生單位時,商譽之應佔金額會於釐定出售之損益金額時包括在內。當本集
221、團出售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內之現金產生單位)內之業務時,出售商譽金額會按所出售之業務(或現金產生單位)之相對價值及所保留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部分計量。於一間聯營公司之投資聯營公司指本集團對其具有重大影響的實體。重大影響指參與被投資方的財務及經營政策決定的權力,而非控制該等政策的權力。於聯營公司之業績與資產及負債乃按權益會計法計入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內。就權益會計法之目的而言,編製聯營公司之財務報表所用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於類似情況下進行交易及事件所用者一致。已作出適當調整,以使聯營公司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根據權益法,於聯營公司之投資初步按成本於綜合財務狀況表確
222、認,並於其後作出調整以確認本集團應佔聯營公司之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損益及其他綜全面收益以外的聯營公司資產淨值變動不會入賬,除非該等變動導致本集團持有的擁有權權益出現變動。當本集團應佔聯營公司之虧損超出本集團於該聯營公司之權益時(包括實質上成為本集團於該聯營公司之投資淨額一部分之任何長期權益),本集團取消確認其所佔進一步虧損。僅於本集團已產生法律或推定責任,或已代表該聯營公司支付款項之情況下,方會確認額外虧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9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於一間聯營公司
223、之投資(續)自被投資方成為一間聯營公司當日起,對聯營公司之投資採用權益法入賬。於收購一間聯營公司之投資時,投資成本超過本集團分佔該被投資方可識別資產及負債公平值淨額之任何部分確認為商譽,並計入投資的賬面值。倘本集團所佔的可識別資產及負債於重新評估後的公平值淨額高於投資成本,則會於收購投資期間即時於損益中確認。本集團會評估是否存在客觀證據證明於聯營公司的權益將會減值。於存在任何客觀證據時,投資(包括商譽)的全部賬面值將會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作為單一資產透過比較可收回金額(使用價值及公平值減出售成本之較高者)與其賬面值進行減值測試。任何確認之減值虧損均不會分攤至任何資產(包含屬投資賬面值之一部
224、分的商譽)。減值虧損之任何撥回乃按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確認,惟僅限於投資之可收回金額隨後增加。當本集團對聯營公司不再有重大影響,則入賬列為出售該被投資方之全數權益,產生之收益或虧損於損益中確認。當本集團保留於前聯營公司的權益及保留權益為一項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本集團按於該日的公平值計量該保留權益,而公平值乃視為其初步確認時的公平值。聯營公司賬面值與任何保留權益的公平值及出售聯營公司相關權益任何所得款項之間的差額,乃計入釐定出售聯營公司的收益或虧損。此外,本集團就該聯營公司先前確認於其他全面收益的所有數額(按相同基準),猶如直接出售該聯營公司的相關資產或負債予以入賬。因此,
225、倘該聯營公司先前確認於其他全面收益的收益或虧損會在相關資產或負債出售時重新分類至損益中,則本集團會於出售部分出售相關聯營公司時將此收益或虧損由權益重新分類至損益(作為重新分類的調整)。倘一間集團實體與本集團的聯營公司進行交易,與該聯營公司交易所產生的損益僅會在有關聯營公司的權益與本集團無關之情況下,方會於綜合財務報表確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0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客戶合約收益當(或當)本集團於完成履約責任時,即當特定的履約責任涉及的貨品或服務的 控制權 轉移至客
226、戶時確認收益。履約責任指一項明確貨品或服務(或一批貨品或服務)或一系列大致相同的明確貨品或服務。倘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控制權隨時間轉移,收益則可參考完成相關履約責任的進度而按時間確認:客戶於本集團履約時同時收取及享用本集團履約所提供的利益;於履約時,本集團的履約創建或增強客戶控制的資產;或 本集團的履約並未能創建對本集團具有替代用途的資產,而本集團有強制執行權收取至今已履約的款項。否則,收益將於客戶獲得明確貨品或服務控制權時確認。合約資產指本集團就換取本集團已向客戶轉讓的貨品或服務而收取代價的權利(尚未成為無條件),其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評估減值。相反,應收款項指本集團收取代價的無條件
227、權利,即代價到期付款前僅需時間推移。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0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客戶合約收益(續)合約負債指本集團因已向客戶收取代價(或代價金額已到期),而須向客戶轉讓貨品或服務的責任。與同一合約有關的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均按淨額基準入賬及呈列。銷售電動車充電系統之收益於貨品之控制權轉移(即產品交付予客戶)以及並無出現影響客戶接受產品之未履行責任時確認。當本集團就銷售電動車充電系統提供安裝服務時,貨品與服務高度相關,使本集團無法透過獨立轉移各貨品或服務履行其承諾。因
228、此,於銷售電動車充電系統時所綑綁之安裝服務不被視為明確服務。銷售貨品之收益於資產控制權轉移至客戶時(通常於安裝服務完成時)確認。提供安裝服務的收益於合約期間經參考完成履約責任的進度確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0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客戶合約收益(續)本集團根據與客戶訂立的合約提供安裝服務。該等合約於服務開始前訂立。根據合約條款,本集團須按合約規定於客戶指定地點提供服務,而客戶於本集團履約時同時收取及消耗本集團履約所提供的利益。因此,就各個別合約而言,提供安裝服務的收
229、益使用輸出法於一段時間內確認,即根據計量迄今已轉讓予客戶的服務價值。計量乃基於經測量師或客戶委任的其他代表核證的本集團迄今完成的安裝服務的測量,並按於各報告日期已進行但尚未核證的工程的估計價值作出調整。本集團管理層認為,輸出法將如實描述本集團履行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項下履約責任的表現。電動車充電器之電動車充電收入(前稱 訂購費收入)之收益隨時間確認,原因為履約責任於客戶同時接受及使用利益時達成。保養服務的收益於向客戶提供服務時確認。租賃服務的收益隨時間確認,原因為履約責任於客戶同時接受及使用利益時達成。電動車充電諮詢服務的收益隨時間確認,原因為履約責任於客戶同時接受及使用利益時達成。截至二
230、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0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租賃租賃之定義如果合約傳達了在一段時間內控制已識別資產使用的權利以換取代價,則該合約為租賃或包含租賃。對於因訂立或修改及於初步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日期或之後或因業務合併而產生之合約,本集團在適用之初、修改日或收購日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之定義評估合約是否為租賃或包含租賃。除非隨後更改合約的條款和條件,否則不會重新評估該合約。本集團作為承租人代價分配至合約之組成部分對於包含租賃部分和一個或多個其他租賃或非租賃部分的
231、合約,本集團根據租賃部分的相對單獨價格和非租賃部分的單獨價格綜合將合約對價分配給各租賃部分。非租賃部分按其相對單獨價格與租賃部分分開呈列。短期租賃及低價值資產租賃對於租期自開始日期起計為12個月或以內且並無包含購買選擇權的物業租賃,本集團應用短期租賃確認豁免。其亦就低價值資產租賃應用確認豁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資產租賃的租賃付款按直線基準或另一種系統性基準於租期內確認為開支。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0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租賃(續)本集團作為承租人(續)使用權資產使用權
232、資產的成本包括:租賃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在開始日期或之前支付的任何租賃款項,減去收到的任何租賃獎勵措施;本集團產生的任何初始直接費用;及 估計本集團在拆卸和拆除基礎資產,恢復其所在地點或將基礎資產恢復到租賃條款和條件所需要的成本。使用權資產按成本減去任何累計折舊及減值虧損計量,並就租賃負債的任何重新計量作出調整。就本集團於租期結束時合理確定獲取相關租賃資產所有權的使用權資產而言,有關使用權資產自開始日期起至使用年期結束期間計提折舊。在其他情況下,使用權資產按直線基準於其估計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較短者為準)內計提折舊。本集團於綜合財務狀況表內將使用權資產呈列為單獨項目。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3、止年度10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租賃(續)本集團作為承租人(續)可退還租賃按金已付可退還租賃按金乃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入賬並按公平值初步計量。於初步確認時對公平值之調整被視為額外租賃付款並計入使用權資產成本。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期,本集團按該日未付的租賃付款現值確認及計量租賃負債。於計算租賃付款現值時,倘租賃隱含的利率難以釐定,則本集團使用租賃開始日期的增量借貸利率計算。租賃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包括實質固定付款)減任何應收租賃優惠;視乎指數或利率而定的可變租賃付款,初步計量
234、時使用開始日期的指數或利率;根據剩餘價值擔保預期本集團應付的金額;購買選擇權的行使價(倘本集團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倘租期反映本集團會行使選擇權終止租賃,則計入終止租賃的罰款。於開始日期後,租賃負債就利息增長及租賃付款作出調整。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0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租賃(續)本集團作為承租人(續)租賃負債(續)倘出現以下情況,本集團重新計量租賃負債(並就相關使用權資產作出相應調整):租期有所變動或行使購買選擇權的評估發生變化,在此情況下,相關租賃負債
235、透過使用重新評估日期的經修訂貼現率貼現經修訂租賃付款而重新計量。租賃付款因有擔保剩餘價值下預期付款變動而出現變動,在此情況下,相關租賃負債透過使用初始貼現率貼現經修訂租賃付款而重新計量。本集團在綜合財務狀況表中將租賃負債呈列為單獨項目。租賃修訂租賃修訂倘出現以下情況,本集團將租賃修訂作為一項單獨的租賃進行入賬:該項修訂通過增加使用一項或多項相關資產的權利擴大了租賃範圍;及 調增租賃的代價,增加的金額相當於範圍擴大對應的單獨價格,加上為反映特定合約情況對單獨價格所作任何適當調整。就未作為一項單獨租賃入賬的租賃修訂而言,本集團基於經修訂租賃的租期,透過使用修訂生效日期的經修訂貼現率貼現經修訂租賃付
236、款來重新計量租賃負債,再減任何應收租賃獎勵。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0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租賃(續)本集團作為承租人(續)租賃修訂(續)本集團透過對相關使用權資產進行相應調整,對出租人的租賃負債的重新計量進行會計處理。當經修訂合約包含租賃部分和一個或多個其他租賃或非租賃部分時,本集團會根據租賃部分的相對單獨價格及非租賃組成部分的單獨價格綜合將經修訂合約中的代價分配至各租賃部分。本集團作為出租人租賃的分類及計量本集團作為出租人的租賃分類為融資或經營租賃。當租賃條款將相
237、關資產所有權附帶的絕大部分風險及回報轉讓予承租人時,合約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均分類為經營租賃。經營租賃的租金收入在相關租賃期內按直線法確認為損益。磋商及安排經營租賃所產生的初步直接成本計入租賃資產的賬面值,而有關成本於租期內按直線法確認為開支。將代價分配至合約組成部分當合約包括租賃及非租賃部分時,本集團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將合約代價分配至租賃及非租賃部分。非租賃組成部分根據其相對獨立售價與租賃組成部分分開??赏诉€租賃按金已收可退還租賃按金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入賬,並初步按公平值計量。初始確認時對公平值的調整被視為來自承租人的額外租賃付款。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38、10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租賃(續)本集團作為出租人(續)租賃修訂不屬於原條款及條件一部分的租賃合約代價變動作為租賃修訂入賬,包括透過減免或減少租金提供的租賃優惠。(i)經營租賃本集團自修訂生效日期起將經營租賃的修訂作為新租賃入賬,並將與原租賃有關的任何預付或應計租賃付款視為新租賃的租賃付款的一部分。就本集團依法解除承租人支付特定識別租賃付款責任的租金優惠而言,其中部分該等租賃付款按合約到期但尚未支付,而部分尚未按合約到期,本集團透過應用香港財務報表準則第9號的預期信貸虧損及終止
239、確認規定,將確認為經營租賃應收款項的部分(即按合約到期但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入賬,並就本集團於修訂生效日期尚未確認的租賃付款(即尚未按合約到期的租賃付款)應用租賃修訂規定。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0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外幣於編製各個別集團實體之財務報表時,以該實體功能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進行之交易乃按交易日期之現行匯率確認。於報告期末,以外幣計值的貨幣項目按該日的現行匯率重新換算。以外幣計值按公平值列賬的非貨幣項目按釐定公平值當日的現行匯率重新換算。以外幣歷史成本
240、計量的非貨幣項目不會重新換算。結算貨幣項目及重新換算貨幣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於產生期間在損益中確認。借款成本借貸成本於產生期間在損益中確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股本結算股份付款交易向董事及僱員授出之購股權付予董事及僱員之股本結算股份付款乃按權益工具於授出之日之公平值計量。於授出日期釐定的股本結算股份付款之款項的公平值並無計及所有非市場歸屬條件,乃於歸屬期間,基於本集團對將會最終歸屬的權益工具的估計,按直線法支銷,權益(購股權儲備)則相應增加。
241、基於對所有相關非市場歸屬條件的評估,於各報告期末,本集團會修訂其對預計將會歸屬的權益工具數量的估計。修訂最初估計的影響(如有)將於損益中確認,以使累積開支能夠反映經修訂後估計,並對購股權儲備作出相應調整。於購股權獲行使時,此前於購股權儲備確認之款項將轉撥入股份溢價。購股權於歸屬日期後被沒收或於屆滿日期仍未獲行使時,此前於購股權儲備確認之款項將轉撥入累計虧損。授予非僱員的股份購股權與僱員以外之人士進行之以權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乃按所收取貨品或服務之公平值計量,惟倘公平值無法可靠估計,則按所授出股本工具於實體取得貨品或對方提供服務當日計量之公平值計量。所收取貨品或服務之公平值確認為開支(除
242、非貨品或服務合資格確認為資產)。政府補助政府補助須待可合理保證本集團將符合補助之附帶條件並將會領取有關補助後方予以確認。就已產生開支或虧損應收作為補償之與收入有關之政府補助,或旨在向本集團提供即時財務資助(並不涉及日後相關成本)之政府補助,於應收期間在損益中確認。該補助於 其他收入 項下呈列。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退休福利成本向香港定額供款退休計劃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之責任在僱員提供服務使其有權獲得供款時確認為開支。計劃之資
243、產與本集團之資產分開,並由獨立管理之基金持有。短期僱員福利短期僱員福利以預期支付的福利未貼現金額及於僱員提供服務時確認。所有短期僱員福利確認為開支,除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另有要求或準予福利計入資產成本。應給予僱員的福利(如工資及薪酬、年假及病假)扣除任何已支付金額後確認為負債。稅項所得稅開支指即期及遞延所得稅開支的總和?,F時應付稅項乃按年內應課稅溢利計算。應課稅溢利有別於除稅前虧損,乃由於在其他年度之應課稅或可扣稅的收入或開支,以及永不須課稅或可扣稅的項目。本集團乃按於報告期末已施行或實際已施行的稅率計算即期稅項負債。遞延稅項乃就綜合財務狀況表內資產及負債的賬面值與計算應課稅溢利所用相應稅基的暫
244、時性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負債一般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額確認。倘很可能有應課稅溢利用於抵扣該等可扣減暫時性差額,則一般就所有可扣減暫時性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倘暫時性差額源自初步確認(業務合併除外)不影響應課稅溢利或會計溢利的交易的資產及負債,且交易發生時不產生同等的應課稅暫時差額及可扣減暫時差額,則有關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不予確認。此外,倘暫時性差額源自商譽的初步確認,則不會確認遞延稅項負債。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稅項(續)遞延稅項負債乃按於附屬
245、公司之投資而產生的應課稅暫時性差額確認,惟倘本集團可控制暫時性差額之撥回並預期該暫時性差額將不會在可見將來撥回者除外。與該等投資及權益有關的可扣稅暫時性差額所產生的遞延稅項資產僅於可能有足夠應課稅溢利可動用暫時性差額的利益,且預期於可見將來撥回時方會予以確認。遞延稅項資產賬面值於各報告期末檢討並減至不再可能有足夠應課稅溢利用於收回全部或部分資產的程度。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以報告期末前已頒佈或實際上已頒佈的稅率(及稅法)按預期於結算負債或變現資產期間適用的稅率計量。遞延稅項負債及資產計量反映本集團於報告期末按預期方式結算其負債或收回其資產的賬面值的稅務後果。就計量本集團確認使用權資產及相關租賃負債
246、的租賃交易遞延稅項而言,本集團首先釐定稅項減免是否歸屬於使用權資產或租賃負債。就租賃交易(其減稅歸屬於租賃負債)而言,本集團將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的規定分別應用於租賃負債及相關資產。本集團確認與租賃負債相關的遞延稅項資產,惟以可能有應課稅溢利可用於抵銷可扣稅暫時差額為限,並就所有應課稅暫時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負債。當有合法可執行權利將即期稅項資產與即期稅項負債抵銷,以及當它們與同一稅務機關對同一應課稅實體徵收的所得稅有關時,則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互相抵銷。即期及遞延稅項於損益中確認,惟項目於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於權益中確認者除外,若如是,即期及遞延稅項亦分別於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於權益中確認。倘即期稅項
247、或遞延稅項乃產生自業務合併之初步列賬,其稅項影響列入該業務合併之賬目。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物業、廠房及設備為生產或提供貨品或服務或因行政管理用途而持有之物業、廠房及設備為有形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乃按成本值減其後累計折舊及其後累計減值虧損(如有)列入綜合財務狀況表。折舊乃為以採用直線法予以確認以於估計可使用年期內撇銷資產成本減去其剩餘價值。估計可使用年期及折舊法於各報告期末予以檢討,而任何估計變動的影響則按預期基準入賬。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
248、於出售後或當預期持續使用該資產將不會產生未來經濟利益時終止確認。出售或棄置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產生的任何損益,乃按銷售所得款項與資產賬面值之間的差額釐定,並於損益內確認。無形資產單獨收購之無形資產單獨收購有限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按成本減累計攤銷及任何累計減值虧損列值。有限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攤銷按直線基準於其估計使用年期內確認。估計使用年期及攤銷方法於各報告期末審閱,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則按預期基準入賬。單獨收購無限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按成本減任何其後累計減值虧損列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
249、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無形資產(續)內部產生無形資產 研發開支研究活動之開支於產生期間確認為開支。於及僅於以下各項均已出現時,開發活動(或內部項目開發階段)產生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方獲確認:完成無形資產以使其可供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可行;有意完成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有能力使用或出售無形資產;無形資產產生潛在未來經濟利益之方法;有足夠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開發及使用或出售無形資產;及 無形資產於開發期內應佔之開支能可靠地計量。初始確認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之金額為自無形資產首次符合上述確認條件當日起產生之開支總額。倘無內部產生無形資產可予確認,則開發開支於產生期間於損益中確
250、認。初始確認後,內部產生無形資產會以與單獨收購之無形資產相同之基準按成本減累計攤銷及累計減值虧損(如有)呈列。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無形資產(續)於業務合併中所收購之無形資產於業務合併中所收購之無形資產與商譽分開確認,並按其於收購日期之公平值(被視為其成本)初始確認。初始確認後,於業務合併中所收購有限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以與單獨收購之無形資產相同之基準按成本減累計攤銷及任何累計減值虧損呈列。於業務合併中所收購無限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按成本減任何其
251、後累計減值虧損列值。無形資產於出售時或預期使用或出售該資產不會產生未來經濟利益時取消確認。取消確認無形資產所產生之收益及虧損按出售所得款項淨額與該資產賬面值之差額計量,並於取消確認該資產時於損益中確認。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減值於報告期末,本集團對其具有限可使用年期之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之賬面值進行評估,以確定是否存有任何顯示該等資產存在減值虧損之跡象。倘任何該等跡象出現,則會對相關資產之可收回金額作出估計,以釐定減值虧損程度(如有)。無期限可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減值測試,以判斷是否存在減值跡象。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
252、之可收回金額乃獨立估計,倘未能獨立估計可收回金額,本集團則估計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減值(續)於測試現金產生單位是否減值時,倘能識別出合理及持續之分配基礎,企業資產會分配至相關現金產生單位,否則便按能夠識別之合理及持續之分配基礎分配至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組別??墒栈亟痤~按企業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釐定,並與相關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之賬面
253、值作比較??墒栈亟痤~為公平值減出售成本與使用價值之較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將使用除稅前貼現率貼現至其現值,而除稅前貼現率為反映目前市場對金錢時間值之評估及未來現金流量估計並無調整的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特殊風險。倘若一項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估計低於其賬面值,該項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賬面值將扣減至其可收回金額。就無法按合理及一致基準分配至現金產生單位的企業資產或企業資產部分而言,本集團將一組現金產生單位之賬面值(包括已分配至該組現金產生單位的企業資產或企業資產部分之賬面值)與該組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作出比較。於分配減值虧損時,減值虧損會先作出分配,沖減任
254、何商譽(如適用)之賬面值,然後根據該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每一資產之賬面值之比例將減值虧損分配至其他資產。資產之賬面值不得減少至低於其公平值減去出售成本(如可計量)、其使用價值(如可釐定)及零中之最高值。原先將分配至該資產之減值虧損金額會按比例分配至該單位之其他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減值虧損即時於損益確認。倘其後撥回減值虧損,則將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之賬面值上調至其經修訂估計可收回金額,惟增加之賬面值不得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於過往年度並無確認減值虧損而已經釐定之賬面值。減值虧損撥回即時於損益確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7基石科技控
255、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於綜合財務狀況表呈列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包括:(a)現金,包括手頭現金及活期存款,不包括受監管限制而導致有關結餘不再符合現金定義的銀行結餘;及(b)現金等價物,包括短期(一般為三個月或以內到期)、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F金等價物乃為應付短期現金承擔而持有,而非用作投資或其他用途。就綜合現金流量表而言,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定義見上文),扣除須按要求償還且構成本集團現金管理組成部分的未償還銀行透支。該等透支
256、(如適用)於綜合財務狀況表呈列為短期借款。存貨存貨按成本及可變現淨值兩者之較低者列賬。成本按先入先出法計算??勺儸F淨值以於日常業務過程中之估計銷售價格減作出銷售所需之所有估計成本計算。銷售所需之成本包括直接歸屬於銷售的增量成本以及本集團進行銷售所必須產生的非增量成本。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撥備倘本集團因過往事件而須承擔現時法定或推定責任,且本集團很可能須履行該責任,並能可靠地估計所須承擔之金額,則須確認撥備。確認為撥備之金額乃按對於報告期末履
257、行現時責任所需代價作出之最佳估計計量,並計及有關責任之風險及不確定因素。當撥備按履行現時責任估計所需之現金流量計量時,其賬面值為有關現金流量之現值(如貨幣時間價值之影響重大)。還原撥備根據租賃條款及條件的要求,還原租賃資產至其原始狀態的費用的撥備於租賃開始日期按董事對還原資產所需開支的最佳估計進行確認。定期審閱估計值並根據新情況進行調整。金融工具於某集團實體成為工具合約條文之訂約方時確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所有正常購買或銷售之金融資產,按交易日之基準確認及取消確認。正常購買或銷售金融資產是指按照市場規定或慣例須在一段期限內進行資產交付之金融資產買賣。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9基石
258、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金融工具(續)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初始按公平值計量,但與客戶簽訂的合約產生之貿易應收款項除外,該等貿易應收款項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進行了初始計量。收購或發行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而直接產生的交易成本於初始確認時加入金融資產公平值內或自金融負債公平值內扣除(視適用情況而定)。實際利率法乃於相關期間內計算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的攤銷成本及分配利息收入及利息開支的方法。實際利率乃將估計日後現金收入及付款(包括所有支付或收取而其整體可構成實際利率、交易成本及其他溢價或貼現價
259、的費用)按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預期使用年期,或較短期間(倘合適)精確貼現至初步確認時賬面淨值的利率。金融資產金融資產的分類及其後計量符合以下條件的金融資產隨後按攤銷成本計量: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及 合約條款於指定日期產生之現金流量純粹為支付本金及未償還本金之利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金融工具(續)金融資產(續)金融資產的分類及其後計量(續)攤銷成本及利息收入其後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利息收入乃使用實際利息
260、法予以確認。利息收入乃對一項金融資產賬面總值應用實際利率予以計算,惟其後出現信貸減值的金融資產除外。就其後出現信貸減值的金融資產而言,自下一報告期起,利息收入乃對金融資產攤銷成本應用實際利率予以確認。倘信貸減值金融工具的信貸風險好轉,使金融資產不再出現信貸減值,於釐定資產不再出現信貸減值後,自報告期開始起利息收入乃對金融資產賬面總值應用實際利率予以確認。受限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項下金融資產的減值本集團根據預期信貸虧損(預期信貸虧損)模式對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可能發生減值評估的金融資產(包括貿易和其他應收款,合約資產,應收關連公司款項,存款以及銀行結餘)進行減值評估。預期信貸虧損金額於
261、每個報告日期更新,以反映自初始確認以來信貸風險的變動。全期預期信貸虧損指將相關工具的預期使用期內所有可能的違約事件產生之預期信貸虧損。相反,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將預期於報告日期後12個月內可能發生的違約事件導致之全期預期信貸虧損部分。評估乃根據本集團的歷史信貸虧損經驗進行,並根據債務人特有的因素、一般經濟狀況以及對報告日期當前狀況的評估以及對未來狀況的預測作出調整。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金融工具(續)金融資產(續)受限
262、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項下金融資產的減值(續)本集團通常確認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的全期預期信貸虧損。該等資產的預期信貸虧損乃個別就債務人及或使用準備矩陣和適當的組合進行集體評估。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團按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計量虧損撥備,除非當信貸風險自初始確認以來顯著增加,在此情況下,則本集團確認全期預期信貸虧損。應否確認全期預期信貸虧損乃根據自初始確認以來有否出現違約的可能性或風險顯著增加而進行評估。(i)信貸風險顯著增加於評估信貸風險自初始確認以來有否顯著增加時,本集團比較金融工具於報告日期出現違約的風險與該金融工具於初始確認日期出現違約的風險。作此評估時,本集團會考慮合理有理據的
263、定量及定性資料,包括過往經驗及毋須花費不必要成本或工作即可獲得的前瞻性資料。尤其是,評估信貸風險有否顯著增加時會考慮下列資料:金融工具之外部(如有)或內部信貸評級的實際或預期出現重大惡化;信貸風險的外部市場指標出現重大惡化,例如信貸息差大幅增加,債務人的信貸違約掉期價格大幅上升;業務、財務或經濟狀況的現有或預測不利變動而導致債務人履行其債務責任的能力大幅下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金融工具(續)金融資產(續)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須進行減
264、值評估的金融資產減值(續)(i)信貸風險顯著增加(續)債務人經營業績的實際或預期出現重大惡化;債務人監管、經濟或技術環境的實際或預期重大不利變動而導致債務人履行其債務責任的能力大幅下降。無論上述評估結果如何,本集團假設倘合約付款逾期超過30天,則信貸風險自初始確認以來已大幅增加,惟本集團擁有合理有理據的資料顯示情況並非如此,則作別論。儘管如此,倘債務工具釐定為於報告日期的信貸風險偏低,則本集團假設債務工具的信貸風險自初始確認以來並無顯著增加。倘出現以下情況,則債務工具被釐定為信貸風險偏低:i)具有低違約風險;ii)借款人擁有雄厚實力於短期內履行其合約現金流量責任;及iii)經濟及業務狀況的長期
265、不利變動可能但未必會削弱借款人履行其合約現金流量責任的能力。當債務工具的內部或外部信貸評級為 投資級別(按照全球理解之釋義),則本集團認為其具有低信貸風險。本集團定期監控用以識別信貸風險有否大幅增加的標準之效益,且修訂標準(如適當)來確保標準能在金額逾期前識別信貸風險大幅增加。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金融工具(續)金融資產(續)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須進行減值評估的金融資產減值(續)(ii)違約之定義就內部信貸風險管理而言,本集團認為違約事
266、件在內部制訂或得自外界來源的資料顯示債務人不大可能悉數向債權人(包括本集團)還款(未計及本集團所持任何抵押品)時發生。不論上文為何,本集團認為違約事件發生於該金融資產逾期超過90日,惟本集團擁有合理有理據的資料證明更寬鬆的違約標準更適合除外。(iii)信貸減值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在一項或以上事件(對該金融資產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構成不利影響)發生時維持信貸減值。金融資產維持信貸減值的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件的可觀察數據:(a)發行人或借款人陷入重大財政困難;(b)違反合約(如違約或逾期事件);(c)借款人的貸款人因有關借款人財政困難的經濟或合約理由而向借款人批出貸款人不會另行考慮的寬免;或(d)借款人將
267、可能面臨破產或其他財務重組。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金融工具(續)金融資產(續)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須進行減值評估的金融資產減值(續)(iv)撇銷政策資料顯示對方處於嚴重財困及無實際收回可能時(例如對方被清盤或已進入破產程序時),本集團則撇銷金融資產。經考慮法律意見後(倘合適),被撇銷的金融資產可能仍須按本集團收回程序進行強制執行活動。撇銷構成取消確認事項。任何其後收回在損益中確認。(v)預期信貸虧損之計量及確認預期信貸虧損之計量為違約概
268、率、違約損失率(即違約時的損失程度)及違約風險的函數。違約概率及違約損失率之評估依據過往數據及前瞻性資料作出。預期信貸虧損的估算乃無偏概率加權平均金額,以各自發生違約的風險為權重確定。本集團採用可行權宜方法,利用撥備矩陣估計貿易應收款項之預期信貸虧損,當中考慮到過往信貸虧損經驗,並按毋須付出不必要成本或努力所得之前瞻性資料作出調整。一般而言,預期信貸虧損為根據合約應付本集團之所有合約現金流量與本集團預期收取之所有現金流量(按初始確認時釐定之實際利率貼現)的差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
269、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金融工具(續)金融資產(續)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須進行減值評估的金融資產減值(續)就集體評估而言,本集團進行歸類時將考慮以下特徵:逾期狀況;債務人的性質、規模及行業;及 外部信貸評級(如適用)。管理層定期檢討分組,確保各組別的構成項目繼續擁有相似之信貸風險特徵。利息收入根據金融資產的賬面值總額計算,惟金融資產存在信貸減值,利息收入根據金融資產的攤銷成本計算。本集團透過調整所有金融工具的賬面值於損益確認其減值收益或虧損,惟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透過虧損撥備賬確認相應調整除外。匯兌收益及虧損以外幣計值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值以該外幣釐定,並於各報告期末按即
270、期匯率換算。對於不屬於指定對沖關係的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匯兌差額在損益中的 其他收入 項目(附註6)中確認為匯兌虧損淨額的一部分。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金融工具(續)取消確認金融資產本集團僅於自資產獲取現金流之合約權利到期時,或本集團將金融資產及資產所有權之絕大部分風險及回報轉讓予另一實體時取消確認金融資產。取消確認按攤銷成本計量之金融資產時,資產賬面值與已收及應收代價總和間之差額,於損益確認。金融負債及股本分類為債務或股本債務及股本工
271、具按所訂立之合約安排本質及金融負債及股本工具之定義而分類為金融負債或股本工具。股本工具一項股本工具為於扣除其所有負債後仍證明實體之資產有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股本工具按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收取之所得款項確認。金融負債所有金融負債其後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銷成本或採用以公平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計量。按攤銷成本列賬的金融負債金融負債(包括銀行及其他借款、應付有關連公司及前董事之款項以及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其後以實際利息法按攤銷成本計量。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基準及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3.2
272、重要會計政策資料(續)金融工具(續)可換股票據一項將以非固定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交換本集團固定數量的自有權益工具的轉換選擇權為轉換選擇權衍生工具。於發行日,債務組成部分及衍生工具組成部分均按公平值確認。於隨後期間,可換股票據的債務部分以實際利息法按攤銷成本計量。衍生工具組成部分按公平值計量,公平值的變動於損益中確認。與發行可換股票據相關之交易成本乃按其相對公平值比例分配至債務及衍生工具部分。與衍生工具組成部分相關的交易成本即時計入損益。與債務組成部分相關的交易成本計入債務組成部分的賬面值中,並使用實際利息法在可換股票據的期間內攤銷。外匯收益及虧損外匯收益及虧損就以外幣計值並於各報告期末按攤銷
273、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而言,外匯收益及虧損乃根據工具的攤銷成本釐定。該等外匯收益及虧損於損益內 其他收入 項目(附註6)確認為匯兌虧損的一部分。終止確認金融負債僅當本集團的責任獲解除、註銷或屆滿時,本集團方會終止確認金融負債。終止確認的金融負債的賬面值與已付及應付代價之間的差額於損益內確認。衍生金融工具衍生工具於衍生合同簽訂當日按公平值初步確認,其後於報告期末重新計量至其公平值。由此產生之收益或損失計入損益。衍生工具於剩餘期限超過12個月且無計劃於12個月內實現或結算者,則作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列示。其他衍生工具則作為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列示。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8基石科技控股
274、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關鍵會計判斷及估計不確定因素之主要來源在應用附註3所述之本集團之會計政策時,本公司管理層須對未能即時通過其他來源確定的資產及負債賬面值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該等估計及相關假設乃根據過往經驗及被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作出。實際結果或會與該等估計有所不同。該等估計及相關假設會持續檢討。因該等會計估計需作出的修訂將在該等估計的修訂期間(若該等修訂僅影響該期間)或修訂期間及未來期間(若該等修訂影響現時及未來年度)予以確認。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貸虧損撥備具重大結餘且出現信貸減值之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乃就預期信貸虧損單獨進行評估。此外,本集團採用撥備
275、矩陣以計算單項金額屬不重大之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貸虧損。撥備率按虧損模式相若之同組多名債務人之內部信貸評級而定。撥備矩陣乃根據本集團過往違約率,經考慮毋須付出過度成本或努力即可獲得之合理及可靠之前瞻性資料。於每個報告日期會重新評估過往可觀察違約率,並會考量該等前瞻性資料之變動。預期信貸虧損撥備對各項估計之變動相當敏感。有關預期信貸虧損及本集團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之資料分別於附註23及22披露。安裝服務的收益確認及合約資產確認提供安裝服務的收益乃透過計量本集團完成各合約所載履約責任的進度隨時間確認。本集團已使用輸出法估計隨時間達成的各項履約責任的進度,當中參考迄今完成的安裝工程價值(
276、由測量師或客戶委任的其他代表(統稱外部獨立人士)核證,或倘無法取得外部獨立人士的有關認證,則由本集團的內部技術人員評估)佔相關合約總合約價值的比例。倘情況出現任何變動,本集團會定期檢討及修訂合約進度的估計。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竣工但尚未核證的工程價值於附註22披露。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關鍵會計判斷及估計不確定因素之主要來源(續)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之估計減值釐定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有否減值須估計獲分配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之可收回金額,即使用價值或公平值減出售成本之較高者。計算
277、使用價值須本集團估計預期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將產生之未來現金流量及合適折現率,以計算現值。倘實際未來現金流量低於預期,或事實及情況有變導致下調未來現金,則可能出現重大減值虧損。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之賬面淨值分別為30,08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0,080,000港元)及31,45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8,082,000港元)。有關可收回金額計算之詳情於附註19披露。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之估計減值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減值(如有)呈列。於釐定資產是否減值時,本集團須作出判斷及估計,尤其是評估:(1)是否發
278、生事件或有任何跡象而可能影響資產價值;(2)資產之賬面值是否有可收回金額作支持,就使用價值而言,則基於持續使用資產而估計之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淨額;及(3)於估計可收回金額時之適當關鍵假設,包括現金流量預測及適當貼現率。當無法估計個別資產(包括使用權資產)之可收回金額時,本集團會估計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包括於可建立合理一致的分配基準時分配企業資產,否則可收回金額按已分配相關企業資產的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組別釐定。改變假設及估計(包括現金流量預測中之貼現率或增長率)可能對可收回金額造成重大影響。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使用權資產之賬面值為5,07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8,00
279、9,000港元)以及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賬面值為74,97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45,837,000港元)。根據管理層的評估,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考慮已確認使用權資產及物業、廠房及設備並無減值虧損(二零二三年:零港元)。使用權資產以及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減值詳情分別於附註19內披露。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關鍵會計判斷及估計不確定因素之主要來源(續)與可換股票據有關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平值於報告期末,本集團有關可換股票據的衍生金融工具乃根據獨立合資格專業估值師所進行的估值以公平值列示,為 88,275
280、,000 港元(二零二三年:零港元)。於釐定公平值時,估值師已應用二項式期權定價模型,其中涉及若干不可觀察輸入的估算,例如選擇權調整利差、股價波動率。與可換股票據相關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平值對該等估計值較為敏感。有關可換股票據相關衍生金融工具之資料於附註27及35披露。5.收益及分部資料分部資料就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而向本公司執行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資料集中於所提供服務類型。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擁有單一業務分部電動汽車充電業務,因為印刷業務分部已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作為已終止經營業務被出售。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1基石科技控股有
281、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5.收益及分部資料(續)分部資料(續)(i)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客戶合約收益劃分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持續經營業務電動車充電業務銷售電動車充電系統64,76531,402電動車充電收入23,8815,602提供安裝服務收入60,27639,145維修收入、租金收入及電動車充電諮詢收入4,2041,983 153,12678,132 收益確認時間於某一時間點66,25233,186隨時間86,87444,946 153,12678,132 來自印刷業務已終止經營業務之客戶合約收益零港元(二零二三年:45,729,000港元)於某一時間點確認。截至
282、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5.收益及分部資料(續)分部資料(續)(ii)分部資料持續經營業務 電動車充電業務二零二四年千港元來自外部客戶收益153,126分部業績(144,407)出售附屬公司收益4所得稅抵免174 本年度虧損(144,229)分部資產376,671 分部負債375,428 其他分部資料: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38,208服務成本125,846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9,098使用權資產折舊2,901其他無形資產攤銷4,045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
283、註5.收益及分部資料(續)分部資料(續)(ii)分部資料(續)持續經營業務已終止經營業務 電動車充電業務印刷業務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來自外部客戶收益78,13245,729123,861分部業績(43,943)(17,924)(61,867)未分配開支(91,236)出售附屬公司之收益28,601所得稅抵免82 本年度虧損(124,420)分部資產200,754200,754未分配資產19,386 資產總值220,140 分部負債(51,959)(51,959)未分配負債(62,745)負債總額(114,704)其他分部資料: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25,7613,30129,062服務成
284、本63,90838,933102,841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4,7271,3046,031使用權資產折舊2,9124,9417,853其他無形資產攤銷3,0293,029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5.收益及分部資料(續)分部資料(續)(ii)分部資料(續)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而本集團營運之主要地點為香港。本集團於報告期內來自外部客戶之收益均來自香港及海外,而本集團之所有資產及負債均位於香港。有關主要客戶之資料於相應年度個別貢獻佔本集團收益總額10%以上來自客戶之收益如下: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客戶A19,688客
285、戶B19,164客戶C16,940客戶D15,400客戶E不適用*9,500客戶F8,900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並未佔本集團收益總額超過10%。6.其他收入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利息收入110189政府補助(附註)278匯兌收益,淨額81雜項收入845 194553 附註: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確認政府補助278,000港元,其中255,000港元與香港政府的科技券計劃有關,餘下部分與香港政府的綠色就業就業計劃項下的大專畢業生資助項目有關。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7.
286、與可換股票據有關的其他虧損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發行可換股票據虧損62,971衍生負債公平值虧損6,716與可換股票據衍生工具組成部分有關的交易成本3,406 73,093 8.融資成本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其他借款利息13,2121,970租賃負債利息340471可換股票據利息630 14,1822,441 9.所得稅抵免本集團於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成立之實體獲豁免支付該等司法權區之所得稅。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香港立法會通過二零一七年稅務(修訂)(第七號)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引入利得稅兩級制。該條例草案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獲簽署成為
287、法律,並於翌日在憲報刊登。根據利得稅兩級制,合資格集團實體首2,000,000港元溢利之稅率為8.25%,而超過2,000,000港元的溢利之稅率為16.5%。未符合利得稅兩級制之其他集團實體的溢利繼續按16.5%的統一稅率計算。因此,於報告年度期間,首2,000,000港元估計應課稅溢利及超過2,000,000港元的估計應課稅溢利分別按8.25%及16.5%稅率計算香港利得稅。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9.所得稅抵免(續)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香港利得稅:即期稅項 遞延稅項抵免(附註30)(174)(172)所得
288、稅抵免(174)(172)年度之所得稅抵免可根據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之除稅前虧損對賬如下: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除稅前虧損(144,403)(106,578)按國內所得稅稅率計算之稅項(23,826)(17,586)不可扣稅開支之稅項影響16,78615,257毋須課稅收入之稅項影響(6)(4,768)未確認稅項虧損之稅項影響6,2065,653可扣稅暫時性差額之稅項影響6661,272 所得稅抵免(174)(172)遞延稅項之詳情載於附註30。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已終止經營業務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
289、日,本公司與Castle No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為買方,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訂立買賣協議(買賣協議)。Castle No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由本公司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梁子豪先生實益全資擁有,根據買賣協議,本公司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本公司兩間附屬公司(連同彼等各自從事印刷業務之附屬公司(出售附屬公司)之全部已發行股本,現金代價為1港元。出售事項已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成。出售附屬公司之收益詳情載於附註38。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的比較數字已經重列,以單獨披露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損益。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年內虧
290、損載列如下: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年內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虧損(18,014)出售附屬公司之收益(附註38)28,601 10,587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的已終止經營業務就經營活動使用13,065,000港元的現金流量、就投資活動使用523,000港元的現金流量及就融資活動使用7,475,000港元的現金流量。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已終止經營業務(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計入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業績如下: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收益45,729服務成本(38,933)
291、毛利6,796其他收益1,116銷售費用(3,375)行政及其他營運開支(19,980)融資成本(2,481)除稅前虧損(17,924)所得稅開支(90)年內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18,014)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年內虧損乃經扣除(抵免)以下各項後達致: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10,185核數師酬金315存貨成本38,933物業及設備折舊1,304使用權資產折舊4,941匯兌收益淨額(4)就貿易應收款項確認的減值虧損1,978 於出售日期所出售附屬公司資產及負債的賬面值於附註38披露。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3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1.本年度虧損
292、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本年度虧損乃經扣除(抵免)下列各項達致: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薪金及其他福利44,49341,752 定額供款計劃之供款1,4021,218 股份為基礎之支付開支24,913 員工成本總額45,89567,883 核數師薪酬850535存貨成本125,84663,908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9,0984,727使用權資產折舊2,9012,912其他無形資產攤銷4,0453,029匯兌虧損(收益)淨額391(81)就貿易應收款項確認之減值虧損89890股份為基礎之支付開支(與僱員無關)(附註)52,693 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份為基礎之支付
293、開支(與僱員無關)包括與本公司授出的認股權證及本公司授出的購股權有關的股本結算股份付款之款項分別約51,478,000港元及1,215,000港元。有關本公司所授出認股權證及所授出購股權的股本結算股份付款之款項詳情載於附註32。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2.董事酬金本公司之若干董事於報告年度自現時組成本集團實體收取薪酬,以作為彼等獲僱用作為此等實體董事或僱員之薪酬。於報告年度內,本公司董事已收及應收薪酬之總金額載列如下。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袍金薪金、津貼及實物福利酌情花紅股份為基礎之薪酬開支(附註xi)定
294、額供款計劃之供款總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執行董事梁子豪先生吳健威先生(附註i)Sam Weng Wa Michael先生(附註ii)李民強先生何家豪先生(附註iii)1762178Pan Wenyuan先生107107吳燕燕女士葉兆康先生(附註iv)3,240405183,663非執行董事吳健威先生(附註i)許培德先生(附註v)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嘉麗女士(附註vi)1313蘇詩韻女士(附註vi)1313譚家熙先生120120楊碧華女士(附註vii)1313阮駿暉先生(附註viii)107107朱曉蕙女士(附註viii)107107高樹基先生(附註viii)107107李恆健先生(
295、附註ix)5873,416405204,428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2.董事酬金(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袍金薪金、津貼及實物福利酌情花紅股份為基礎之支付開支(附註xi)定額供款計劃之供款總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執行董事梁子豪先生2,6872,687Sam Weng Wa Michael先生(附註ii)2,6872,687李民強先生2,6872,687劉偉恩先生(附註x)9322,687183,637Pan Wenyuan先生1202,6872,807吳燕燕女士2,6872,687楊
296、振宇先生(附註x)2,6872,687葉兆康先生(附註iv)3,680183,698非執行董事吳健威先生(附註i)2,6872,687獨立非執行董事譚家熙先生120269389阮駿暉先生(附註viii)120269389朱曉蕙女士(附註viii)120269389高樹基先生(附註viii)120269389 6004,61222,5723627,820 附註i:吳健威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辭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並獲委任為執行董事。附註ii:Sam Weng Wa Michael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附註iii:何家豪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
297、執行董事。附註iv:葉兆康先生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附註v:許培德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附註vi:葉嘉麗女士及蘇詩韻女士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附註vii:楊碧華女士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辭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附註viii:阮駿暉先生、朱曉蕙女士及高樹基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辭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附註ix:李恆健先生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附註x:劉偉恩先生及楊振宇先生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辭任本公司
298、執行董事。附註xi:金額代表在授出日計入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已歸屬購股權計算出的公平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2.董事酬金(續)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概無向任何此等董事支付酬金,作為吸引彼等加入或加入本集團時之獎勵或離職補償。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放棄或同意放棄任何薪酬之安排。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據購股權計劃本集團概無就董事之服務向彼等授出購股權。有關購股權之詳情載列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2。13.五名
299、最高薪僱員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一名董事(二零二三年:五名),其酬金詳情載於上文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2。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餘四名僱員(二零二三年:無)之酬金如下: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薪金、津貼及實物福利6,210定額供款計劃之供款70 6,280 彼等之酬金介乎下列範圍:僱員人數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3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概無向任何此等最高薪非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僱員支付酬金,作為吸引彼等加入或加入本
300、集團時之獎勵或離職補償。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任何此等最高薪非董事人士放棄或同意放棄任何酬金之安排。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4.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向本公司普通股股東派付或建議派付任何股息,而自報告年度結束以來亦無建議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二三年:無)。15.每股虧損(a)來自持續及已終止經營業務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之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按以下數據計算: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虧損:就計算每股基本虧損之虧損(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之本年度虧損)(144,229)(124,1
301、86)千股千股股份數目:就計算每股基本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914,598826,368 於報告年度,本集團已通過股份配售及認購發行股份,而普通股數目由886,239,399股增加至953,575,399股。有關詳情,請參閱附註31。由於購股權之假定行使將可能導致每股攤薄虧損減少,故於本年度及過往期間概無呈列每股攤薄虧損。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5.每股虧損(續)(b)來自持續經營業務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根據以下資料計算: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年內虧損(144
302、,229)(106,402)所使用的分母與上文所詳述用於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的分母相同。由於假設行使購股權將導致每股攤薄虧損減少,故並無呈列兩個年度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每股攤薄虧損。(c)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每股基本虧損為2.15港仙,乃根據年內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虧損17,784,000港元及上文詳述的分母計算。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6.物業、廠房及設備租賃物業裝修廠房及機器傢俬及設備汽車電動車充電系統總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成本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
303、日13,68071,10612,64218,519115,947 添置7571,1392,77724,38929,062取消綜合入賬附屬公司時撇銷(10,200)(71,106)(9,735)(91,041)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2374,0462,77742,90853,968 添置113,08035,11738,208自使用權資產轉撥359359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2374,0576,21678,02592,535 累計折舊及減值虧損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5,37471,10610,5521,25588,287 本年度計提2,231975872,7386,031取消綜合入
304、賬附屬公司時撤銷(6,158)(71,106)(8,923)(86,187)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472,604873,9938,131 本年度計提1,2735781,0196,2289,098自使用權資產轉撥329329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7203,1821,43510,22117,558 賬面值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5178754,78167,80474,977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7901,4422,69038,91545,837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6.物業、廠房及設備
305、(續)上述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按直線基準使用下列年利率計提折舊:租賃物業裝修10年或按租期(以較短者為準)廠房及機器5至10年傢俬及設備3至7年汽車5年電動車充電系統10年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減值評估詳情載於附註19。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7.使用權資產本集團作為承租人租賃物業機器汽車總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賬面值5,0785,078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賬面值7,8481618,009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折舊費用2,7701312,901轉撥至物業、廠房及設備303
306、0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折舊費用7,1705391447,853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短期租賃相關開支1,1181,352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4,1737,809出售附屬公司時撇銷19,270使用權資產減值評估詳情載於附註19。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8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7.使用權資產(續)本集團作為承租人(續)於報告年度及過往期間,本集團為其營運租用多個物業、機器及汽車。租賃合約為3至年之固定租期,但具有下文所述之續租及終止選擇權。租賃條款乃按個別基準進行協商,包含各種不同條件及條款。於釐定租賃條款及評估不可撤銷
307、期之長度時,本集團應用合約之定義並釐定可執行合約之期限。續租及終止選擇權本集團多個辦公室及倉庫之租賃具有續租及終止選擇權,以就管理本集團業務營運所用資產上盡可能提升經營的靈活性。大部分所持續租及終止選擇權僅可由本集團行使,並非由其出租人行使。本集團在租賃開始日評估是否合理確定行使續租選擇權或不行使終止選擇權。對於本集團不能合理確定不行使的續租選擇權以及本集團不能合理確定不行使的終止選擇權,該等未來租賃付款的潛在金額概列如下: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已確認租賃負債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計入租賃負債之潛在未來租賃付款(未貼現)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已確認租賃負債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308、三十一日並無計入租賃負債之潛在未來租賃付款(未貼現)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辦公室 香港4,7227,101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4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7.使用權資產(續)續租及終止選擇權(續)下表概列因行使本集團不能合理確定行使的續租選擇權以及不行使本集團不能合理確定不行使的終止選擇權,而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確認之額外租賃負債: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行使之終止選擇權可行使之終止選擇權租賃數目租賃數目辦公室 香港1 已確認之額外租賃負債(千港元)2,319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行使
309、之終止選擇權已行使之終止選擇權租賃數目租賃數目辦公室 香港1 已確認之額外租賃負債(千港元)2,206 此外,於發生承租人控制範圍內之重大事件或重大情況變動時,本集團重新評估是否能夠合理確定行使續租選擇權或不行使終止選擇權。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發生該等觸發事件。本集團作為出租人本集團根據經營租賃出租多輛汽車。租賃一般初步為期一年以內(二零二三年:一年)。概無租賃包括可變租賃付款。有關計入汽車之經營租賃項下該等汽車之分拆詳情以及期初及期末賬面值之對賬載於附註16。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8.
310、其他無形資產軟件開發成本技術註冊商標專利客戶關係總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成本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2,11114,5116,1534352,0081,60726,825添置4,0723,917128,001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6,18318,4286,1534472,0081,60734,826添置1,1746,12611257,417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35724,5546,1535592,0131,60742,243 攤銷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351,0671,487624576073,715本年度撥備4781,4516155118
311、32513,029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5132,5182,1021136408586,744本年度撥備7702,174615491862514,045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834,6922,7171628261,10910,789 賬面值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07419,8623,4363971,18749831,454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67015,9104,0513341,36874928,082 開發成本由內部產生。上述註冊商標、專利及技術乃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作為業務合併之一部分而收購。上述無形資產具有固定可
312、使用期限。有關無形資產乃於以下期間按直線法攤銷:軟件10年開發成本10年註冊商標1至10年專利10年技術10年客戶關係5至10年無形資產減值評估詳情載於附註19。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9.商譽收購Cornerstone EV千港元成本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080 賬面值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080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080 就減值測試而言,商譽已分配至一個獨立現金產生單位,其包括電動車充電分部之一間附屬公司。商譽之賬面值(扣除累計減值虧損)分配至下列單位
313、:商譽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電動車充電分部 Cornerstone EV30,08030,080 除商譽外,就減值評估而言,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以及產生現金流量之使用權資產(包括企業資產之分配)連同相關商譽亦已計入各自之現金產生單位。電動車充電分部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為144,625,000港元,乃根據使用價值計算方法而釐定。該計算方法使用基於管理層批準之10年期財務預算而作出之現金流量預測及17.17%(二零二三年:17.00%)之貼現率。電動車充電分部現金產生單位超過10年期間之現金流量使用2.0%(二零二三年:2.5%)之穩定增長率推算。該增長率基於相關行業增長預測得
314、出,且不超過相關行業之平均長期增長率。使用價值計算方法之其他主要假設與現金流入流出之估計有關(包括預算銷售及毛利率),而有關估計基於電動車充電分部現金產生單位之過往表現及管理層對市場發展之預期而作出。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管理層認為並無確認減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0.投資聯營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千港元於聯營公司之投資成本75,600分佔收購後虧損及其他全面開支(70)75,530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聯營企業的詳情如下:本集團持有的擁有權權益比例實體名稱註冊成立註冊國家主要營
315、業地點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主要業務 Spark EV Company Limited泰國泰國35.58%電動車充電業務附註: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本集團已注資約75,600,000港元並收購Spark EV Company Limited的35.58%股權。重大聯營公司之財務資料概要本集團重大聯營公司之財務資料概要如下。以下財務資料概要為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之聯營公司財務報表中的金額。在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中,聯營公司採用權益法入賬。Spark EV Company Limited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千港元流動資產86,552 非流動資產24,122 流動負債(7,206)非流動負
316、債(1,410)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0.投資聯營公司(續)重大聯營公司之財務資料概要(續)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千港元收益48 期內虧損(198)期內其他全面開支(198)期內全面開支總額(198)上述財務資料概要與該等財務報表所確認的於聯營公司權益賬面值的對賬:千港元收購時Spark EV Company Limited的資產淨值111,111本集團於Spark EV Company Limited權益的佔比35.58%收購時本集團應佔Spark EV Company Limited的資
317、產淨值39,533商譽36,067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應佔收購後虧損及 其他全面開支(70)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於Spark EV Company Limited權益的賬面值75,530 於聯營公司投資的減值測試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資Spark EV Company Limited的可收回金額乃採用折現現金流釐定,即未來10年期的估計現金流,折現率為17.17%。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4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1.存貨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原材料2,5562,996製成品3,6283,
318、127 6,1846,123 22.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註 千港元千港元合約資產(a)15,81914,220合約負債(b)3,6011,056 (a)合約資產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提供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之安裝服務15,81914,220 合約資產包括提供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安裝服務所產生的未開票金額,前提是已確認收益超過向客戶開票的金額。合約資產於該權利成為無條件時轉撥至貿易應收款項。本集團將該等合約資產分類為流動,原因是本集團預期將在其日常營運週期中變現該等資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5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
319、2.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續)(a)合約資產(續)合約資產之減值評估詳情載於附註35。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合約資產概無出現減值(二零二三年:無)。合約資產變動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於報告年初14,220276本年度添置14,78714,220本年度轉撥至貿易應收款項(13,188)(276)於報告年末15,81914,220 (b)合約負債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提供有關電動車充電之訂購服務3,4681,009向客戶提供銷售充電工具及設備13347 3,6011,056 合約負債指本集團轉移履約責任予客戶之責任,而本集團已就此自客戶收取代價。上述合約負債乃由於客
320、戶作出的預付款項所致。合約負債為本集團向客戶提供服務的責任,而本集團已就此向客戶收取代價。本集團於客戶支付代價時但於本集團向客戶提供服務前確認合約負債。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6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2.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續)(b)合約負債(續)合約負債變動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於報告年初1,056847年內確認為收益(1,056)(847)本年度添置3,6011,056 於報告年末3,6011,056 本集團預期分配至未履行履約責任之交易價格將於一年內確認為收益。23.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及按金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
321、港元貿易應收款項 客戶合約47,21935,929減:貿易應收款項減值撥備(1,393)(1,304)貿易應收款項,淨額45,82634,625 其他應收款項1,8071,589預付款項13,98512,898按金7,9106,989應收聯營公司款項(附註37)3,768 27,47021,476 總計73,29656,101 就報告而言分析如下:非流動資產6,0675,047流動資產67,22951,054 73,29656,101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7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3.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及按金(續)本集團一般授予於發
322、票出具日期起計最多60日之信貸期。向客戶提供之信貸期可基於多項因素而異,其中包括業務性質、本集團與客戶之關係及客戶之信用情況。於各報告年末,按發票日期劃分之貿易應收款項之賬齡分析如下: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0至30日23,58720,03331至60日13,23080861至90日1,382895超過90日9,02014,193 47,21935,929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貿易應收款項結餘包括賬面總值約為20,68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5,254,000港元)之應收款項,其於報告日期已逾期。於逾期結餘中,約2,57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0,418,0
323、00港元)已逾期90日或以上,而由於該等結餘主要來自具有良好信貸質素之客戶,因此並無被視為違約。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貿易應收款項之減值撥備變動如下: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於報告年初之結餘1,3042,179已確認之減值虧損892,868註銷(645)出售附屬公司時撇銷(3,098)於報告年末之結餘1,3931,304 於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其他應收款項並無逾期或減值,有關款項並無逾期記錄且為持續後續結算。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之減值評估詳情載於附註35。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8基石科技
324、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4.銀行結餘及現金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銀行結餘及現金按現行市場年利率介乎0.05%至0.375%(二零二三年:0.125%至1.00%)計息。銀行結餘之減值評估詳情載於附註35。25.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貿易應付款項45,85826,841 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10,5867,738應付關連公司款項(附註37)787配售股份預收款項16,005已收按金2,6351,440 29,2269,965 總計75,08436,806 貿易應付款項為免息及本集團一般獲授最長達90日之信貸期。本集團擁有金融風險管理政
325、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項均在信貸時間內結算。於報告年末,貿易應付款項按發票日期劃分之賬齡分析如下: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0至30日25,13917,06731至60日8,5832,48061至90日4,4967,294超過90日7,640 45,85826,841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9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6.其他借款於報告年末,本集團之其他借款詳情如下: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其他借款 無抵押16,023其他借款 有抵押98,61857,720 114,64157,720 上述其他借款的賬面值須於下列期間償還:一年內或按要
326、求償還16,023超過兩年但不超過五年之期間內98,61857,720 114,64157,720 到期款項乃基於貸款協議所載之預定還款日期。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其他借款均以港元及美元計值(二零二三年:均以美元計值)。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借款59,65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57,720,000港元)為有抵押、由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擔保、計息及須於提取日期起計36個月內償還。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際年利率為11.89%(二零二三年:年利率11.89%)。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新增四筆借款,其中兩筆來自股東,兩筆來自獨立第三方。就來自股東的
327、其他借款而言,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包括本金額15,66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無)及應付利息35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無)。其他來自股東的借款為無抵押、按年6%計息及須按要求償還。實際利率範圍介於7.42%至7.67%(二零二三年:無),由獨立估值師在自股東借款開始時釐定。就來自獨立第三方的其他借款而言,本集團已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分別籌集本金額為30,569,000港元及8,431,000港元的借款。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來自獨立第三方的其他借款總額為38,965,000港元,該等借款由董事擔保作抵押,按年利率12%計息,並須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償還
328、。實際利率為12.32%(二零二三年:無),由獨立估值師在借款開始時向獨立第三方確定。本集團定期監察其遵守貸款契諾之情況及根據貸款之時間表付款,並認為只要本集團繼續達到該等規定,銀行將不太可能行使其要求還款之酌情權。本集團管理流動資金風險之進一步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5。於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無違反與已提取融資有關之契諾。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60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6.其他借款(續)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融資總額為156,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55,610,000港元),包括已動用融資62,
329、4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62,244,000港元)及未動用融資93,6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93,366,000港元)。資產抵押於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就本集團的其他借款抵押以下類別資產: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物業、廠房及設備74,97745,837合約資產15,81914,220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及按金45,51956,101銀行結餘23,79917,817 160,114133,975 27.可換股票據有關交易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月四日之通函。認購人由基匯資本及或其聯屬公司管理及控制的基金控制。因此,基滙資本作為本公
330、司現有股東。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償還可換股票據之詳情載列如下:發行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可換股票據之本金總額:第一批可換股票據:95,600,000港元第二批可換股票據:51,300,000港元第三批可換股票據:53,100,000港元餘下本金額:第二批可換股票據:51,300,000港元第三批可換股票據:53,1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61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票面利率:年息6.00厘換股價:90天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的80%或每股換股股份0.50港元(以較低者為準)換股期:自可換股票據修改日期起至到期日的期間自動換股
331、限制:a.綜合息稅折舊攤銷前盈利於本公司財政年度每季最後一天結束之每12個月期間均高於零(0),及;b.本公司已完成於泰國建設1,000個經批準電動車充電站,並令訂戶滿意,及;c.建設經批準電動車充電站之總資本支出不超過770,000,000港元,及;d.於最後自動換股里程碑發生之日前90日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不少於每股1.0港元(根據可換股票據認購協議之條款及條件不時作出調整(調整換股價),抵押品:將其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本集團聯營公司Spark EV Company Limited的全部股權75,53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無)作為對訂戶的第一優先擔保權到期日:第一批可換股票據發
332、行日期的第五(5)個週年。所有可換股票據的到期日均相同??蓳Q股票據可由持有人自由轉讓,無需本公司同意。在發生違約事件(按可換股票據的條款及條件中定義)之情況下,可換股票據持有人可全權酌情向本公司發出違約事件贖回通知,要求本公司贖回當時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未償還可換股票據,而該等相關款項應立即按違約事件贖回價到期並可償還??蓳Q股貸款票據包含兩個組成部分,債務組成部分及衍生工具(包括轉換和提早贖回選擇權)組成部分。債務組成部分的實際利率為11.26%。衍生工具組成部分按公平值計量,公平值的變動於損益中確認。27.可換股票據(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62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
333、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7.可換股票據(續)本年度可換股票據之債務及衍生工具組成部分的變動載列如下:債務組成部分衍生工具組成部分千港元千港元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發行可換股票據77,01281,559交易成本(3,216)利息費用630公平值變動產生的虧損6,716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4,42688,275 28.租賃負債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應付租賃負債:一年內2,7382,715超過一年但不超過兩年之期間內2,6022,738超過兩年但不超過五年之期間內2,602 5,3408,055減:流動負債下所示12個月內到期結算的款項(2,738)(2,715)非流動負債下所示12個月後到期結算的款項2,6025,340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63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I 年報 202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9.撥備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就報告而言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