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 年辦法修改案例:草案研究歷時 1 年多,奠定現代節假制度的基礎。2007年我國國務院第二次修改規定節假制度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據新華社報道該流程由人社部率先開展專題研究、召開人大政協、中央及地方部門、專家學者等座談會以及廣泛聽取民意調查后歷時 1 年多制定《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經國務院辦公廳、副總理審批與司法部門合法性審查后于 11 月 9 日向社會公布,在 11 月 9 日-11 月 15 日期間就草案征求民意并進行調整。12 月 7 日國務院召開第 198 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時任總理溫家寶于 12 月 14 日簽署第 513 號國務院令正式發布相關文件,12 月 15 日由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2008 年部分節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落實調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