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給端:監管措施落地,加速行業出清。2010 年,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標志著支付行業納入持牌監管體系。在移動支付快速普及的背景下,部分機構和服務商采取降低準入標準來吸引更多商戶加入其支付網絡,導致大量虛假商戶、套碼等行為在行業內存在。為引導行業規范發展,央行通過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加大市場退出力度。2021 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 259 號文件《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大量不合規通道商、服務商被清退,第三方支付供給端規模顯著下降。自首次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起,中國人民銀行累計發放 271 張,截至 2025 年 4 月,牌照累計已注銷100 張。當前全國共 50 家機構擁有支付交易處理Ⅰ類牌照,其中僅 29 家擁有全國范圍的支付交易牌照,公司子公司國通星驛為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