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純的漲工資并不能促進消費,因為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并不代表著收入法 GDP中總的勞動報酬的提高。我們在衡量一國 GDP中居民部門工資收入的時候,使用的多是工資總額的口徑,即社會中所有勞動人口獲得的工資的總額。但如果社會中平均工資水平提高,但就業總量反而下降,全社會工資總額并沒有提高,也難以刺激總消費增長;同理,人均消費的改善并不意味著 GDP中消費占比的提升:因為另一部分人的就業狀況可能變得不容樂觀、邊際消費傾向減弱。從現實情況來看,勞動力是一種生產要素,當代表勞動力價格的工資水平上升時,追逐效益最大化的企業主會采用其他更便宜的生產要素來代替勞動力,這將會導致就業總量的下降。這也是為什么平均實際工資水平與居民工資總額占GDP比重之間存在著弱負相關關系——工資上漲的時候往往伴隨著工資總額占GDP比重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