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入調休制度,2000 年創立三大黃金周。2000 年經濟增長壓力倒逼政策由出口轉向內需,在保障生產效率的前提下,國務院于 1999 年首次修改制定于 1949 年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將原本 1 日的五一假期和 2 日的國慶假期均延長至 3 日,合計增加 3 天的法定節假日。同時引入調休制度,將春節、五一、國慶3 日假期與臨近的 2 個自然公休日拼接,并調整 2 個額外公休日合并假期(安排補班工作日),形成三大長達 7 日的旅游黃金周。黃金周的設立首次突破原有的 3天假期限制,有效擴大居民出行半徑與出行意愿,帶動交運基建、商貿活動、配套設施的建設開發與密切往來,長途旅行消費獲得制度上的兌現。至 2007 年三大黃金周合計接待游客 4.2 億人次,產生旅游收入 1816 億元,占全國總游客比重高達 25.9%,占全國旅游總收入高達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