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資產風險分類新規下金融投資資產質量值得關注。2023年 2月 11日,中國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聯合發布《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將風險分類對象由貸款擴展至承擔信用風險的全部金融資產,并明確了以債務人為中心的風險分類理念?!掇k法》主要內容包括:1)進一步明確分類資產的范圍,將銀行交易賬簿下的金融資產以及衍生品交易形成的相關資產排除在辦法適用范圍外;2)進一步厘清金融資產五級分類與會計處理的關系,明確已發生信用減值的資產為不良資產;3)進一步優化部分分類標準,對交叉違約、重組資產等條款進行調整與完善;4)進一步細化實施時間與范圍,合理設置過渡期,提出差異化實施安排?!掇k法》實施前,銀行的債券、債權投資是不強制進行五級分類并進行相應減值計提,《辦法》實施后銀行金融投資部分的風險也將逐步顯現,不同銀行之間差異將明顯加大?!掇k法》自 2023年 7月 1日起施行,2025年年底前完成存量業務的重分類。風險分類新規至今實施已超 1年,銀行金融投資資產質量表現需要更加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