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儲能產業支持政策
2021年9月30日《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國能發監管規〔2021〕49號,并網調度實質落地。
明確各種儲能電站接入電網、參與調度,其中:電源側儲能是指裝設并接入在常規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等電源廠站內部的儲能設施。電源側儲能接入電網參照常規電源接入電網。電網側儲能是指在專用站址建設,直接接入公用電網的儲能設施。電網側儲能接入電網參照常規電源接入電網。用戶側儲能是指在用戶內部場地或鄰近建設的儲能設施。用戶側儲能接入電網參照分布式發電接入電網。
2021年9月30日《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調度協議(示范文本)( 征求意見稿)》,并網調度實質落地。
進一步明確了可以并網的電化學儲能電站的范圍。(1)向公用電網充/放電的電化學儲能電站(系統)項目。(2)其他形式的充/放電設施(系統),如壓縮空氣、飛輪儲能、電動汽車充/換電站、智慧能源系統、微型電網等。
2021年9月28日《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國能發科技規〔2021〕47號,進一步規范管理。
對新型儲能項目管理堅持安全第一、規范管理、積極穩妥原則,包括規劃布局、備案要求、項目建設、并網接入、調度運行、檢測監督等環節管理進行了規范。要求:電網公平無歧視為新型儲能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新型儲能應具備一次二次系統,能夠實施監控運行工況,接受調度指令。
2021年8月24日《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確保項目安全運行。
明確安全責任主體,建立各環節安全管理機制。安全管理包括項目準入、生產與質量控制、設計咨詢、施工及驗收、并網及調度、運行維護、退役管理、應急管理與事故處置等環節。
2021年7月29日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93號,確保項目收益。
完善峰谷電價機制、建立尖峰電價機制、健全季節性電價機制。峰谷電價價差,上年或當年預計最大系統峰谷差率超過40%的地方,峰谷電價價差原則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則上不低于3:1。尖峰時段根據前兩年當地電力系統最高負荷95%及以上用電負荷出現的時段合理確定,尖峰電價在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0%。熱電聯產機組和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大、電力系統階段性供大于求矛盾突出的地方,可參照尖峰電價機制建立深谷電價機制。
2021年7月23日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中期規劃。
到2025年,實現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向規?;l展轉變。新型儲能技術創新能力顯著提高,核心技術裝備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長壽命等方面取得長足進步,標準體系基本完善,產業體系日趨完備,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基本成熟,裝機規模達3000萬千瓦以上。新型儲能在推動能源領域碳達峰碳中和過程中發揮顯著作用。到2030年,實現新型儲能全面市場化發展。新型儲能核心技術裝備自主可控,技術創新和產業水平穩居全球前列,標準體系、市場機制、商業模式成熟健全,與電力系統各環節深度融合發展,裝機規?;緷M足新型電力系統相應需求。新型儲能成為能源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支撐之一。
2021年3月1日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 280號,明確業務模式。
源網荷儲一體化實施路徑:主要包括區域(省)級、市(縣)級、園區(居民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等具體模式多能互補實施路徑:積極實施存量“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提升,穩妥推進增量“風光水(儲)一體化”,探索增量“風光儲一體化”,嚴控增量“風光火(儲)一體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