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政策梳理情況說明 X-iao 2021-04-20 14:24:25 作者:X-iao 1960 收藏 2020年12月28日人民銀行、證監會、發改委發布了《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政策,其主要內容是一是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二是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及存續期的信息披露要求。三是細化存續期重大事項認定及披露要求。四是明確信息披露參與各方的責任。五是規范特殊狀態下的信息披露。六是強化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法律責任。是完善債券市場基礎性制度的重要舉措,也是規范和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標準的重要制度性安排。2020年12月31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全歐主要內容是一是明確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和境外金融機構準入條件。二是完善股東變更及準入要求,三是保持制度一致性,取消外資殷比的限制性規定。去年發文取消了合資壽險公司的外資比例限制,此次修改刪除了《實施細則》中有關外資股比的限制性規定。2020年12月31日銀保監會發布了答復給九三學社中央提案政策,其主要內容是銀保監會將在金融資產風險分類準確性提升、資產質量較充分揭示的基礎上,考慮國內經濟形勢等因素,及時研究適度下調貸款撥備監管要求的可行性。數據顯示,截至三季度末,城商行、農商行撥備覆蓋率分別為154.80%、118.62%,農商行達標壓力較大。2020年12月31日證監會發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政策,其主要內容是《管理辦法》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問題導向。二是公開公平公正,三是預留空間。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方針,繼續支持可轉債市場堯范發展,豐富企業直接融資工具,依法嚴厲打擊擾亂可轉債市場秩序的行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文本由@栗栗-皆辛苦 原創發布于三個皮匠報告網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數據來源《12月制造業PMI點評、債券周報:訂單季節性收縮,價格大幅走高》 本文標簽 金融監管政策解讀 金融監管政策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