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碳交易市場發展歷程
2011年10月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等七個碳交易試點獲批,試點地區的經驗為全國碳市場全面建立奠定了基礎,為全國碳市場建設探索經驗;
2011年12月國務院印發“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15年全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
2012年11月十八大報告提出“要積極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
2014年3月全國兩會上把“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列入國務院改革清單;
2014年5月7省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全部啟動;
2014年12月國家發改委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拉開了國家碳市場建設的序幕;
2017年國家發改委與9省市政府簽署了關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建設和運維工作的合作協議,確定湖北和上海分別作為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建設的牽頭省市,北京、天津、江蘇、福建、廣東、重慶、深圳共同參與系統建設和運維;
12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建設方案(發電行業)》,明確了全國碳市場建設的基本原則,基本要察、和基本框架。全國碳市場啟動建設;
2020年9月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辨論內容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2020年11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我國碳排放交易地方試點市場共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20余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截至12月31日,我國8個碳市場配額共成交4.55億噸,成交金額105.5億元,其中,線上成交1.88億噸,成交金額48.52億元,成為全球第二大碳市場;
202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明年要抓好八項重點任務,其中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為重點工作之一;
2021年1月,生態環境部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于2月1日施行。此外,于去年12月29日配套印發了《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和《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意指以年排放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2225家發電行業企業為突破口,率先在全國開展碳交易。

我國碳交易市場發展狀及未來展望
我們主要從納入行業、相關政策、配額、抵消機制、支撐系統這幾個方面來分析。
納入行業:首批進納入2225家發電企業,未來最終覆蓋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和國內民用航空等八大行業。
相關政策:當前發布了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未來各部門將會建立與注冊、登記、交易等相關具體政策。
配額:當前是以免費分配為主,未來將會根據國家要求將適時引入有償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償分配比例。
抵消機制:當前重點排放單位可使用CCER或生態環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減排指標,抵消其不超過5%的經核查排放量,未來隨著碳市場的發展,有望通過增大抵消比例擴大減排量市場。
支撐系統:當前已經確定注冊登記系統由湖北省承建,交易系統由上海市承辦,兩個系統正在建設中,未來將會逐步推進系統建設。

數據來源:《【研報】環保及公用事業行業:碳中和大趨勢下環保公用板塊再迎良機-210308(29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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